《月亮和六便士》书评

出版社:外国文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1981
ISBN:SH10208-70
作者:毛姆
页数:294页

月亮与六便士的变奏

很久没有这么酣畅淋漓的读书,因为最近在读的书要么是艰深的需要啃,要么是索然的只求看完。这本书我挺直腰板一气呵成地看完,它自身的语言就有这样的魅力,虽然有些作者机智的絮叨,但也让整个小说的节奏有张有弛。加上主人公击碎日常生活的故事,更让读者充满了阅读的兴趣。你不用对这个小说的背景有什么了解,就能跟着作者一起进入到斯特里克兰德的世界,他的原型是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高高在上的月亮与近在手边的六便士,我们选择了哪个,而哪个更是我们所能选择的。书中的叙述者对这个离经叛道的天才斯特里克兰德又恨又爱,但是仍不能不承认他是一个伟大的天才,而多少人又因为这个天才而受伤,比如被他抛弃的妻儿,跟着他走而愿意放弃丈夫和舒适生活的大好人之妻,以及被妻子抛弃的大好人加平庸的画家,后两者虽然因他受伤,但是却也深深地被其感染。对于斯特里克兰德,我们总是怀着矛盾的情绪,正像我们对于自己一样。我们讨厌他的自私、不负责任甚至流氓气息,但同时又深深地为此着迷,正是这些,让他与世俗的生活断裂,真实地追寻自身向往的艺术,我们内心中某种理想性的东西被鼓舞并被激活,虽然在现实中我们并无多大可能付诸实现。他或许看来是放荡不羁的、玩世不恭的,但是却追寻最真实的活法,最真实的灵魂,这对于他来说就是美。作者说他并不追求善,而只是追寻美,他一生颠簸流离,穷困潦倒,只是为了美和内心追寻美的欲望。从六便士到月亮,他彻底而决绝地完成了转变。对于我们,我们其实都是脚踏在地上的芸芸众生,偶尔抬头看看远在天边的月亮,月光无限温柔,洒下来,清亮光洁。我们在为自己的六便士奔忙劳碌,就像推着磨盘的驴,日复一日,累了的时候,抬头看看月光,晒晒月亮,也是无限美好。其实,我更喜欢小说里的,是作者对于人性貌似轻描淡写,但却句句重磅的犀利,人性是多么矛盾而复杂,道德的力量在人性中显得可笑而微不足道,我们真正倾听内心的声音,会发现,高尚处有低贱,伟大处有卑微。我们常常不断规劝自己,并且也把这种规劝用于别人,但是你会发现,这更加让你饱受矛盾的折磨,对人有所失望,因为你有所期望,对己有所惶恐,因为你有所要求。如果你再宽容一些,而不是漠不关心,你再真实一些,而不是强加掩饰,那么就会开始欣赏世界这种原始的构造和搭配,这种原始的生命力之间的张力,对于此,我们只需要了解,而不要妄加评判。

另一种生活

另一种生活——读《月亮和六便士》与《刀锋》我是先读了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再读《刀锋》的,这两部长篇小说的题材虽然不尽相同,但也有不少可对比之处。首先,在两部小说里,叙述的主人公用的都是第一人称,身份都是作家,这本来属于限知叙述视角,但在小说里还穿插了第三人称叙述,将两者结合起来,可以便利地叙述故事。由于双方都行踪不定,加上“我”与主人公也并不算特别熟识,因此叙述的时间跨度可以拉得很大,也可以方便地把不必要的情节给省略掉。其次,两部小说的主人公也有极为相似之处,我指的主要是思想的倾向以及受此指导产生的行为模式。毛姆本人不仅是个小说家,还写过许过剧本和评论,艺术修养很高,甚至还当过间谍,一生阅人无数,有一双洞察世事的锐利眼睛,他笔下的人物形形色色,主人公也常常是特立独行的。《月亮和六便士》中的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是以画家高更为原型塑造出来的,而《刀锋》中的主人公拉里则是以英国剑桥大学哲学教授维特根斯坦为蓝本。高更是印象派的代表画家之一,和梵高一样,他不仅热爱艺术,行为也不同于常人,曾经在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过土著生活,并在岛上画出了他此生最杰出的作品。而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也不是庸常之辈,虽然身为教授,但是他平时绝少与人交往,凡是大学社交生活和哲学界各种活动都绝迹不参加,还经常劝他的学生不要在大学教书,尤其不能教哲学。人性是复杂而微妙的,这两位小说主人公就是极端的例子。《月亮和六便士》里的思特里克兰德,四十多岁,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原本工作稳定,有一个结婚17年的妻子,还有两个孩子。可是有一天,他毫无征兆地离开了家,去了巴黎。妻子起初以为他是另有新欢所以才会弃他而去,直到后来知道竟是为了画画。她从来都不知道,他竟然想画画,甚至把她和孩子加上一起,都没有办法胜过画画在他心里的重量。思特里克兰德不多做解释,也不理会妻子的苦苦哀求与挽留。从此以后,除了画画,他什么也不关心。的确,他是没有钱,离开家庭到巴黎的时候,身上只有100元,住在巴黎一家极为破烂的旅馆里。当作家“我”来到巴黎找到思特里克兰德并责问他时,他的态度无疑是冷血的,妻子和孩子对他已经全无意义,他认为即使没有自己,他们也能继续生活。当“我”愤怒地问道:“所有的人都讨厌你、鄙视你,这对你一点儿都无所谓吗?”时,他只有三个字:“无所谓。”的确,从他决定弃绝人世、我行我素开始,世界上唯一对他有意义的事情就只有一件了,那就是画画。旁人的一切,他全都不会放在心上,对他也不会产生什么影响。他过着一种谁见了都会大吃一惊的生活,他的个性也变得让人厌恶,原因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他再也不需要为任何人而活了。这还不算,这个世人眼中的怪物,除了发疯一样地画画,最喜欢做的事情好像就是折磨人。几乎没有人欣赏他的画,只有一个叫施特略夫的蹩脚画家断定他是个伟大的天才画家,可是思特里克兰德并没有因此给这位“知音”什么好脸色看。这个贫穷善良的画家还把钱借给了他,可是他却连一句感谢的话也没有。后来,思特里克兰德在旅馆里病得快要死了,也没有吃的,是施特略夫和“我”送他去医院,给他吃的东西。最后,施特略夫还说服了对思特里克兰德一直厌恶至极的妻子勃朗什•施特略夫,使她同意了把他接到自己的画室来住,甚至让她亲自来照顾他。这件事情最后演变成这个样子:斯特里克兰德病好了,施特略夫太太也爱上了他,她抛弃了丈夫和斯特里克兰德在一起。更荒诞的还在后面:斯特里克兰德厌倦了施特略夫太太,并且抛弃了她,最后,她自杀了。数数他犯了多少宗罪吧,按宗教的教义,他必然要受到审判。然而,他依然如故,既不内疚,也不忏悔。在他的脑子里,依然只有画笔、图纸和油彩,这才是他的主宰,他的上帝。毛姆在小说中有一句话:“作家更关心的是了解人性,而不是判断人性。”对于斯特里克兰德,作家既感到恐怖,但同时又充满好奇,他想追寻这种奇异行为的动机,挖掘其中的根源。等作家“我”开始叙述斯特里克兰德的时候,这位流浪艺术家已经四十七岁了。他住在太平洋上这座偏远而神秘的坦希提岛上,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也正是这座绿色的海岛,彻底激发了他的创作力,毛姆是这样写的:“在这里,他在自己周围处处可以看到为使自己的灵感开花结果不可或缺的事物”,在这里,他是“得其所哉”,他异样的灵魂终于在这座海岛上找到了一个适合的躯壳。“我”从旁人的转述中得知了斯特里克兰德的一些情况,他和当地一个叫爱塔的少女结婚了,住在一幢木头做的平房里。这座远离文明与喧嚣的海岛对斯特里克兰德来说,是一个真正的故乡。作家对此有一番论述,他认为有些人生来就未得其所,像是随意被抛掷在这世界上一样,因此他们要寻找自己的家园,这种对出生地的陌生感和对未知故乡的向往也许就是这类人流浪与追寻的根源。对于有些人来说,地理意义上的故乡不存在太大的意义,他们终其一生想要寻找的是一个一个可以安放精神与梦想的地方,也许连他们自己也不确定世界上到底有没有这样一个地方,或者究竟什么时候才能找到这样一个地方。等到不知道哪一天命运终于把他们来到这个地方时,灵魂猛然被用力地撞击一下,内心有一个声音在颤抖:这里,就是这里。作家“我”曾经认识伦敦一个叫阿伯拉罕的年轻医生,他才华过人,前程颇被看好,上任之前,他进行了一次海上航行,当他所乘坐的一艘货轮停泊在亚历山大港时,他被眼前这座从未见过的白色城市击中了,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在召唤他。二十四小时后,他带好所有行李,登上了岸。我想用一个比喻来形容,也许就像坦希提岛之于斯特里克兰德一样,亚历山大之于阿伯拉罕就如同一块巨大的磁场,也就是他们想要接近和被吸引的地方。当他们终于靠近时,就会产生一股巨大而持久的磁力,灵魂所有的缺角在此处得以圆满,所以,他们再也离不开了。阿伯拉罕在亚历山大过一家公立医院拿微薄的薪水,衣着寒酸,可是他从未后悔过,宁愿就这样生活下去,一直到死。由于他在伦敦的离职,有一个人同行顶替了他的位置,这个同行由此飞黄腾达了,在他看来,阿伯拉罕无疑是个大傻瓜。作家“我”说:“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个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世俗的标尺只能丈量物质、声名和利益长宽高,可是对于灵魂的事,它从不过问。斯特里克兰德在岛上的生活已经时日无多,他染上了可怕的麻风病。周围的人纷纷远离他、躲避他,椰子园里最后只剩下他和爱塔,还有孩子们。连可怕死神的光临也无法打动他,他反而在一种恐怖、绝望的死亡氛围里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力量。他拒绝让医生替他治病,他唯一需要的只有油彩。几年之后,当曾替他看病的库特拉斯医生走进画家破旧、黑暗的木屋子时,他惊呆了,他看见了一幅巨大的画卷在四壁和天花板上展开,有一股开天辟地般的气势,在油彩涂抹的森林和人物之间,奔腾着一种令人激动的原始力量。画完画之后,他的眼睛变瞎了,他经常坐在自己作了画的屋子里,用那双黑暗的眼睛望着自己的作品。最后,妻子爱塔遵照他的遗嘱,将他的遗体和最后的画作,也就是那两间房子一起,一把火焚毁了,或者也可以这么说,他把一切都带走了。自始至终,小说的阅读者都被叙述者即作家“我”以及小说作者毛姆本人所操控,斯特里克兰德的所有故事对于读者而言都是间接呈现的,或者说是“二手”的,因此始终与阅读者保持着距离。虽然斯特里克兰德的行为怪异之极,很难被常人理解,甚至很容易引起反感,但是由于作家在小说中的“游走”,读者的思维会处于一种警觉的状态,从而使人进行深入的思考。读完小说后我感到,对于斯特里克蓝德,道德的批判显然是徒劳无力的,宗教的审判也是近乎虚无的。他选择的是一种极端的、不被理解生活方式,而促使他决定抛弃一切的触发点是什么呢,他没有对任何人说过,小说也就无从交代。斯特里克兰德是神秘的,就像这个世界有无数不可解的谜一样,他让人束手无策,却也不敢小觑。在他身上,艺术已经被置于最高的位置,他的余生都在为艺术而狂热,金钱、名利甚至爱情,在他眼里都有如尘埃。和他有关的三个女人中,只有爱塔,这个真诚的土著女人曾经融化过他冰冷坚硬的心。得知自己得了麻风病,他坚决要爱塔离开他,可是爱塔根本不肯,她认准了“他是我的男人”,决定死也不要离开他。这一次,斯特里克兰德的眼睛涌出了泪水,虽然他很快又以一贯的姿态对女人嘲讽了几句。他是人群中的另类,性格中既有可怕的魔性,可是也带着某种原始的、神圣的纯粹。我想起韩国电影《醉画仙》里的天才的画家张承业,他们骨子里都有一种对艺术的狂热,这种疯狂紧紧地抓住了他们,就像是爬山虎的触角将整个墙壁紧紧攀住,死死包围,最后融为一体。电影最后,画家钻进了窑,把自己化为最后一把火,同自己最后的作品一起,烧出了他最后一件作品。这个结局和斯特里克兰德死后与遗作共焚有类似之处,不同的是,张承业用自己活的躯体完成了艺术最后的升华,而斯特里克兰德则用死的遗体结束了只属于他的不朽之作。斯特里克兰德在塔希提岛找到了他梦想的归属,海岛充满原始热情与神秘气息的特征正好契合了他的疯狂与孤绝,他的心彻底获得了安宁。艺术之于他是没有世俗功利性的,他画画不为任何人,他也不关心他画作的结局,只有绘画本身对他是最重要的。在他心中时刻涌动着无法停止的潮水,只有画画才能表达,只要表达出来了,他也就满足了。除此之外,他什么都不在乎。这就是斯特里克兰德。《刀锋》中的主人公拉里,由于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受到一个朋友之死的触动,他渐渐对生活和生命的意义产生了困惑,开始思考一些以前从没有思考过的问题,他想弄清楚人生的终极意义。复员后,他既不进大学,也不想工作,并且还与未婚妻伊莎贝儿解约,独自来到巴黎。在巴黎,他每天只是泡在图书馆里看书,思考,他希望能在书里找到答案。虽然书籍给他带来了知识的满足和精神的丰富,但是他依然找不到答案。于是,他离开了巴黎,四处漂泊。经常和一些社会底层的人混在一起,吃不饱也穿不暖。最后,他来到了古老东方国度——印度,他学习了印度的吠陀经哲学,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于是,他回到了伦敦,把自己的一些家财分给了朋友,并打算去美国当一名出租车司机养活自己,从此隐入人海。促使拉里的一生发生转变的是战争中的一个意外,原本应该丧生的是拉里,可是上天一个微妙的转折使得他的一个朋友死去了,而他活着。就如同在公路上有一辆车本来是向你撞去的,可偏巧有另一个不长眼的人从另一边横了过来,于是你眼睁睁地看着倒在血泊中的人,想象着那就是自己。命运的无常就如同宇宙中四处飞溅的流星,你无法确定它们究竟会落在哪一个星球上。他想知道,在这偶然的、无法掌控的命运之中,什么才是人生的终极意义。于是他决定,要去追寻问题的答案。但拉里和斯特里克兰德不一样,斯特里克兰德是抛弃了世界去走一条他所知道的路,而拉里却是把自己抛入荒野去寻找连自己也不知道的路。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一样:“当你决定离开常轨行事时,这是一种赌博。”当他在印度得到了一种灵魂上的顿悟后,我想他是赢了。后来,他把自己四处游荡与思考获得的心得写了一本书作为总结,并自己印出来送给朋友。当毛姆在看见拉里送给伊莎贝儿的那本书,放了几天都没有被翻阅时,他为拉里感到有点不值,因为他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作品别人却连翻一翻的时间都不给。回到伦敦后,拉里打算去美国后用开出租车挣来的钱养活自己,剩下的时间就看书。他说他不需要太多的钱,只要足够养活自己就够了。伊莎贝儿害怕贫穷吃苦,于是选择离开拉里,嫁给了百万富翁之子。艾略特•谈波登乐于炫耀,一辈子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参加宴会,以显示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在世人看来,这才是正常的生活,而不讲究实际、不谈金钱名利的生活才是不可理喻的、荒谬的,只有傻瓜才会发疯一样地去追求艺术和所谓真理。小说中的毛姆也说:“钱能够给我带来人世上最最宝贵的东西——不求人。”可对拉里来说,钱意味着的是束缚,而不是自由,名利也一样。他认为“一个人能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的完善”,于是决定隐入喧嚣的尘世,独自去探索更多的人生奥秘。中国人说“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拉里并没有要隐居山野,却必将离群索居。万人如海一身藏,这就是他选择的“另一种生活”。“一把刀的锋刃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这是毛姆在小说前页引用《奥义书》里的一句话,文言译作:“剃刀锋利,越之不易;智者有云,得渡人稀。”我的看法是,拉里选择的另一种生活,类似于在刀的锋刃上行走,危险至极,这对想追寻终极意义的拉里来说却是自救之法,但却是很难得救的,因为他随时可能被刀锋割伤,或者失足掉下。其实不独拉里,《刀锋》中还有一些人,也过着这样一种生活,你可以称之为堕落,也可以斥之为败类,可是就是有一种令人深思的东西蕴藏在里面。其中我最想说的是苏珊•鲁维埃,她是一个模特儿兼妓女,最喜欢的做的事情就是和画家们厮混在一起。和不同的画家同居,看他们画画,听他们谈论艺术,如果哪个和她同居的情人不能同他谈艺术的话,她就会甩掉他。她还曾经和拉里一起在一个美丽的乡村小镇上居住,那是一段不错的回忆。她的作为或许可以说是放荡的,但这是她乐于选择的生活,即便为道德所不容,为众人所不耻,但她 并没有妨碍谁。斯特里克兰德和拉里是另类,苏珊又何尝不是?小说中还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每个小世界是一个孤岛,中间隔着无法通航的海峡。”这话放在斯特里克兰德和拉里身上尤为合适。他们是茫茫大海上的孤岛,海水翻卷也好,海风吹过也罢,他们都不去过问,只是独自坐在海中,仰望自己头顶的那片天空,作画或者思考,岛外的世界都与自己无关。有意思的是,毛姆喜欢的作家海明威的话却正好相反,他说,每个人都不是一座孤岛,整个世界是连在一起的,丧钟为你而鸣,也为我而鸣。读毛姆的小说,常常会读到奇异的人生,比之其他庸常的故事,往往能引起人更多的思考,就比如《月亮和六便士》与《刀锋》。

书名比较怪

故事讲的很好,毛姆是我最喜爱的作家之一.毛姆的特点就是不动声色之间紧紧抓住读者的注意力,但是他所用的语言是朴实无华的,夸张的地方不多.高更为了追求自己的人生意义,放弃了尘世的名誉.对自己家人残忍,但是对艺术而言确实是幸事.

转一篇很好的评论

不知道这样转载可以不,真的很喜欢这篇,句句到位,不多不少。出处在这里:http://www.drunkpiano-liuyu.net/?p=412另一个高度Drunkpiano你肯定有这样一个朋友吧:在银行工作,长得一般,业务凑合,有老婆孩子,勤勤恳恳养家糊口,不爱说话,但如果开口说话,说的话也多半无趣无味——总之形象非常白开水,在任何一个社交场合都是角落里不大起眼的人。事实上你肯定有不止一个这样的朋友,事实上你自己没准就是这样的人。你能想象这个朋友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了吗?然后等你再听说他的消息时,据说他已经到了巴黎,正从头开始学画画,要做一个画家。 你很难想象,环顾我四周所有具有上述特征的朋友,我也不能。但是毛姆却写了这样一个人。他的名字叫查尔斯。在留下一张内容为“晚饭准备好了”的纸条之后,他离开了自己17年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去了巴黎。那一年他40岁,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身上只有100块钱。但,这并不是一个追梦人如何历经艰险实现辉煌的励志故事。如果是这样一个故事,这个男主角应该20出头,英俊潇洒,在书中碰上一个有钱人的漂亮女儿,当然肯定也会碰上一个嫉妒他才华的小人,该小人势必要跟他争夺那位小姐,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男主角成为大亨,有情人也终成眷属。《月亮和六便士》却不是这样一个故事。它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查尔斯却在追逐他的噩运。好吧,这两件事其实没那么不同,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当然这里所说的梦想,是真的梦想,不是“爸爸妈妈说”、“老师说”、“电视报纸说”里被说出来的那个蓝图,不是蓝领白领之上的那个金领,不是猎人给麻雀设的圈套里的那点米粒。查尔斯疾步如飞,如愿以偿地追上了他的噩运。5年之后,他在巴黎贫病交加,躺在小阁楼里奄奄一息,若不是朋友相救,几乎一命呜呼。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了码头工人。又过了几年,他自我流放到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身患麻风病,双目失明,临死之前叫人把他的巅峰之作付之一炬。15年之内,这个伦敦的股票交易员风驰电掣,越过城市、越过文明、越过中产阶级,越过太平洋,越过人性,终于追上了命运这匹烈马。“He lives at another level”。电影《Big Night》有这样一句台词,查尔斯让我想起这句台词。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查尔斯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裸体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小说里的那个“我”问他:“难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吗”?他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我”再问他:“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他说:“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别人也许会同情他的穷困潦倒,他拿起画笔时,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君王。这样的人当然可恶。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不屑和“社会”发生任何关系。但他又很无辜,因为他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如果说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妖冶,多么锋利,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查尔斯拒绝成为“人们”里面的那个“们”。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定格在查尔斯的最后时光。一个太平洋孤岛的丛林深处,一间简陋土屋里,那位因麻风病而毁容的老人,坐在自己描画的满墙壁画中,聆听波涛汹涌的颜色——对,那时他已经失明,只能聆听颜色,金色是高音,黑色是低音,白色是微风,红色是尖叫。我承认,此情此景不能唤起我丝毫的怜悯,因为心中唯有敬畏——骇然与敬畏。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宁静。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胜利。虽不信神,我想这就是那个人们应当在胸前划一个十字架说“阿门”的情景。

寻找生命里的塔希提

威廉·萨默赛特·毛姆可以说是我听说得比较早的外国作家之一。多年以前在书店掏过一本旧书,《啼笑皆非》,作者就是他;但没能看进去,作家的名字却始终留在记忆里挥散不去。后来,记得是暮春时节的一个傍晚,北方的黄昏总显得悠长,我在Q城文化宫前的旧书摊中发现了这本,《月亮和六便士》,似逢故人,心情莫名喜悦。这是第一本我看完的毛姆的作品。之后又接连看了《人生的枷锁》和《刀锋》。老实说,看完毛姆的这三大长篇力作后,我对毛姆有了一个比较总体的印象,他不是我喜欢的作家。《人生的枷锁》给了我许多厌烦的阅感,我觉得菲利普并不是一个积极的青年,而《刀锋》里的拉里倒是显出了某种另类的世界观,但似乎西方作家对这类人物的刻划诠释总显得漂浮不真。如果说要追寻毛姆给我的感动,还得回到当初,看这部《月亮和六便士》的时候,这是我最喜欢的毛姆的作品。在这部小说里,毛姆采用第一人称“我”的视角,叙述了他与天才画家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认识的点滴经过,并追寻画家足迹来到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耳闻了解了画家死前的经历,对画家的艺术成就给出了自己独特的见解。思特里克兰德的经历与法国后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有着许多的重叠之处(但不尽相同),因此更增加了这部小说的传奇色彩,以至于人们总是把思特里克兰德跟高更等同起来。思特里克兰德是英国证券交易所的一位经纪人,有着体面的职业、社会地位和美满家庭。在他四十岁的一天,他似乎被魔鬼附了身,突然离家出走来到巴黎学习绘画。叙述者——“我”受思特里克兰德夫人委托,来到巴黎想劝说思特里克兰德回到妻儿身边。令“我”讶异的是,这个古怪的人绝不是一时心血来潮,他与过去生活和情感的决绝大大超出了“我”的意料之外。他身无分文,不仅宁愿承受贫穷和肉体的饥寒交迫,在精神上也时时处于紧绷的状态,他生活在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当中,但即是如此,他丝毫没有回到中产阶级生活中去的念头,理由不在于厌倦了工作和妻儿,就这么简单:“我必须画画儿”。如果说这种毫不顾后果和家人感受的冲动举动发生在年轻人身上,倒还可以理解,但出现在一个心智成熟的中年人身上实在令人无法理喻。这是“我”在思特里克兰德身上看到的第一个无法理解的矛盾。使“我”更感惊奇的是,思特里克兰德对人与人之间爱的无视,在这方面,他可以说是一个极端自私的人,被社会道德所不齿。关于这第二个发现,“我”叙述了发生在荷兰画师戴尔克·施特略夫夫妇和思特里克兰德之间的一连串情事纠葛,思特里克兰德竟然无视朋友对他的帮助和宽容,拐走了朋友的妻子尔后又抛弃了她,导致她自杀。从毛姆笔下流露出的义愤填膺,我们能够深深地理解,并对思特里克兰德的自私与无情产生深深的厌恶。但是,这只是我们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思特里克兰德可不会这么想,他说的这段话堪称经典:“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搞恋爱。这是人性的一个弱点。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一个女性。但是一旦我的情欲得到了满足,我就准备做别的事了。我无法克服自己的欲望,我恨它,它囚禁着我的精神。我希望将来能有一天,我会不再受欲望的支配,不再受任何阻碍地全心投到我的工作上去。因为女人除了谈情说爱不会干别的,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到了可笑的地步。她们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爱情。实际上爱情是生活中无足轻重的一部分。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女人是我享乐的工具,我对她们提出什么事业的助手、生活的侣伴这些要求非常讨厌。”毛姆对女人的刻薄和挖苦是出了名的,他本人据说就是一个同性恋者。思特里克兰德的这种情形在许多男人身上都存在,只是他们不愿意承认而已,这样的男人往往把婚姻、情欲与爱混为一谈,他们结婚是为了顺应社会的看法,为了要孩子,女人是工具,而不是精神上的伴侣和感情上的寄托。我不知道有多少女性在这种情感的荒漠中迷失,被剥夺了快乐和幸福的权利?我觉得很多的人性悲剧由此产生。思特里克兰德的情感世界是一片荒漠,而心灵又是一团团生生不息的火,他在人世的大海颠簸流离,冷暖不自知,但是心灵里永远有着一个属于他的灯塔。他是一个怪异的冰与火的结合体。这种结合体要不冰封了自己走向冷酷的死亡,要不燃烧了自己照亮了永恒。他期待着一次爆发,他必须燃烧,生命因而才能灿烂。但是“我”、我们怎能理解?可怜又可恨的人在马赛失去了踪影……直到多年后,“我”才获悉他去往了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那已是思特里克兰德逝世多年以后的事情。无论如何,我们难以理解那种自我放逐之痛,我们来到这世界,并不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人世间给了我们太多牵绊,人们赞叹鲁滨逊的历险,但是大概没有人愿意将自己与鲁滨逊调换位置。我们是什么?我们必须在我们身处的这个世界,在纷纷纭纭的世事和人际中去找回自己,难以想象除此之外,我们的归属感和使命感从何而来。因此,我们不得不抛开对思特里克兰德形成的一切偏见,尽量感同身受地走进他的内心,走进他的艺术。因此,“我”循着思特里克兰德的足迹,远渡重洋来到了塔希提,这远离西方文明的天涯海角,来到了曾经和他生活在一起的土著人们当中。只有在塔希提,“我”才能找到思特里克兰德留给“我”的第三个谜:他的生命追求之谜。那只有从他的艺术里去寻找。有人这样问过思特里克兰德:“你离开欧洲从来也没有后悔过吗?有的时候你是不是也怀念巴黎或伦敦街头的灯火?怀念你的朋友、伙伴?还有我不知道的一些东西,剧院呀、报纸呀、公共马车隆隆走过鹅卵石路的声响?”很久,很久,他一句话也没有说。最后他开口道:“我愿意待在这里,一直到我死。”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里,我的心被拨动了,我似乎能感觉到有一点冰冻的东西在思特里克兰德的心里融化,那种恍如前生今世的虚无隔绝感,那种毅然决然的断绝,在这个追逐灵魂之永生的人身上,终究有着尘世的一点点牵挂,只是他不愿承认。他封闭了自己内心所有的退路,只为了给一种热切疯狂的激情筑就一个大缺口,他自有奔腾不止的灵感来源,只等着毫无顾忌地排放。“他热切地想创造出美来。……他好象是一个终生跋涉的朝香者,永远思慕着一块圣地。……世上有些人渴望寻获真理,他们的要求非常强烈,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是叫他们把生活的基础完全打翻,也在所不惜。思特里克兰德就是这样一个人;只不过他追求的是美,而不是真理。”在塔希提,思特里克兰德找到了灵魂的故乡,终于获得了平静,他在这里创作出许多艺术杰作。但是就像所有真正的艺术家一样,他一面创作,一面破坏;另一方面,他又是多么不同,他把最美的留给了自己,命令妻子在他死后将自己毕生最佳的杰作——绘在自己住房四壁的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付之一炬。这是思特里克兰德给我们的第四个谜。小说通过思特里克兰德这样一个特立独行的怪才,探索了艺术的产生与本质、个性与天才的关系、艺术家与社会的矛盾等等引人深思的问题。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摆脱世俗束缚逃离世俗社会寻找心灵家园这一话题的思考。这是大家对《月亮与六便士》的共同看法。毛姆本人不知道秉持何种看法,但是在这本书里,让我最为感慨的是那种对生命视野的了望,这种思考与《人生的枷锁》和《刀锋》》是多么相似,作家贯注在作品里的思想总是一脉相承的。是的,生命的视野!不管是《人生的枷锁》、《刀锋》还是《月亮与六便士》,都在寻求着这个答案:我们生之为人,追求什么?我们如何在世俗束缚与灵魂追求上达到某种平衡,如果无法取得平衡,我们该怎么做?而什么才是人生的意义?或者,生命本就虚无?毛姆从来没有给出意义方面的明确指认,他的作品总是透着一股虚无的气息,这让我很难将它与作家对世俗的洞察、对人性诙谐的戏谑笔触调和起来。思特里克兰德和拉里一样,一生都在寻找灵魂的归宿,前者受着一种创作欲的驱使寻找灵魂安息之地,后者则从东方的吠陀经中寻觅到人生的答案。他们都在纷纭的世事及各种情感羁绊中了悟到某种虚无,选择了隐遁。只不过拉里选择了隐于都市生活的纷扰当中,而思特里克兰德一生注定在寻找那处真正的世外桃源,以让心灵和艺术之花毫无顾忌的妖娆绽放,丝毫不愿受外来的干扰。至于作家本身,大概我们可以从他的自传色彩浓郁的《人生的枷锁》里去寻找答案:菲利普的一生是力图挣脱宗教和小市民习俗这两条禁锢人类精神的锁链,力图在混沌、纷扰的生活漩流中寻求人生真谛的一生。我们很难在世俗的价值、道德标准中拿出任何一条可用来衡量他们的人生取舍。毛姆要的不是标准,也不是推崇;即使如他,我们从文字中也读出了丝丝不解和势利的挖苦,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理解与宽容。毛姆的平常心和诙谐的笔触,为的是在我们内心里拨动起那么一丝共鸣与思考,答案就留给那些个出世的人吧。关于“月亮和六便士”这个书名,与书的内容和思想没有直接的关联,据说是因为有人这样评价《人生的枷锁》主人公菲力普:“像当时很多年轻人一样,贪图虚荣,终日仰慕月亮,却没有看见脚下的六便士!”于是毛姆便采用了这个说法,来给本书命名。毛姆在后来对这个含义有了更积极的解释,大概是因为他本人即是一个比较矛盾的人吧,也可能他觉得应该把虚无留给自己,把实实在在的快乐传递给年轻的人们:“有些人年轻的时候只看到天上的月亮,却从看不到那六便士。现在我们仍然看到天上的月亮,但我们是站在地上仰望到月光。而且当我们的爱情不是憧憬和幻想的时候,却发现被月光照耀的现实也是美好的。只是我们谈起我们的生活曾有那么多的快乐,但在当时却从来都不觉得快乐,那么最重要的一点:在新的生活里要懂得让自己快乐。”@2011.04.17

值得一读的《月亮和六便士》

我有一个很奇怪的毛病,就是特别怕去读某个作家最有名的书,或者去看某个导演最有名的作品。比如我会先读《中国北方的情人》,《平静的生活》等等一大堆,然后才读《情人》和《金发碧眼》,比如我会先读《笑忘录》和《慢》之类的,最后才读《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我那么喜欢看黑泽明的电影,他的《罗生门》直到前几天才第一次看。甚至,我对那些大名鼎鼎的小说也是惧怕的,哪怕我从来没有了解过这个作者。比如《月亮和六便士》。我现在读到190多页,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翻译得非常好,而且我也很喜欢毛姆这种一小段一小段的分章风格,就好像跑步跑两圈休息一会儿再跑。如果我没看过这个版本(外国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的后面的注释,我可能会被小说中的主人公给误导了。这个人,抛家舍业,对人残忍可恨,看破一切的世俗障碍,简直是匹野兽。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这样还能心安理得或者值得人为他写书而不是被咒骂之后失去一切。当然,主人公是那个大名鼎鼎的高更——一切解释都变得简单了。毛姆一边写事情,一边写想法,我也很喜欢。他会告诉你他的真实想法。很多艺术家不肯这样做,他要给你讲个故事,让你从这里猜想他的意思,这对我来说,有点儿累,我不知道他要说什么。毛姆这样做我觉得太棒了!

既渺小又伟大

我相信从一开始我就已经被毛姆的文字俘获了:从叙述上运用的那种调侃、讽喻的乙级幽默到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的后半段人生,一切的一切,都很对我胃口。无论从社会道德层面上去生发议论,还是我们站在所谓“正义”的大多数的一方低头俯视思特里克兰德,我们都无疑感到、或者说可以去批评思特里克兰德是渺小的。但就是这种在我们看来沉重到压死人的公众压力下,他仍可以显露出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哼着轻松的小曲儿,悠悠荡荡地晃到社会道德的对立面去,也许在反叛者的眼中,这就叫“COOL”吧。我不知道是否可以把自己划入反叛者的行列,毕竟厚厚的责任感面具已经戴得太久了,似乎就要与整个人彻底黏在一起摘不下来了,但在微乎其微的缝隙中,我还是忍不住去羡慕、去真诚赞美思特里克兰德,以至于毫不吝惜地将他及他这一类人等同于——“伟大”。也许毛姆在为思特里克兰德在艺术中“寻找美,发现美,感受美,表现美”的一往无前高唱赞歌,但庸俗如我,更多的是歆羡于他对自己梦想的行动力,至于艺术这种高雅层面的东西,离我还是太遥远了。也许这个时候,会有一个带着金丝眼镜和毕生智慧的师者站出来,微笑着跟我连续谈好几个时辰的“论艺术之存在的可感可及性”,好的,这我承认,但要像思特里克兰德那样,决意通过它来表现“美”,又是多么令人绝望的事啊。对于“美”的表达,我想引用中国的一句古话——“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世间达到的各种高峰,我想也不过是人们在努力接近“美”之境界的一次又一次尝试的阶段性结果。所谓阶段,不见得它的发展趋势就是上升的,我似乎更赞同于它的滑坡化这一结论,毕竟我还是比较认同“美是存在于古希腊时代的那种人神同体同性的和谐境界”的说法,有异议的地方无非也就是针对“古希腊”这一狭隘的时空范围罢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类在技术层面似乎可以说是取得飞跃性的进步了,但我认为,这种对“外物”的依赖也恰恰在很大程度上蒙蔽了人类先天拥有的智识。美之为美,从一个方面看,是因了个体本身的初始状态,换句话说,就是异于他者的唯一属性。当这种唯一属性受他者干扰而发生变异,更甚至被同化后,它也就失去了美。但就是在这种“去美久矣”的情况下,仍然能,依然敢,坚持去寻找、发现、感受、表现美的人,他绝对就是了不起的天才了,更何况思特里克兰德还挣脱了这世间最难抵抗的“责任”(这里的责任是个抽象名称,它泛指一切他者情感的各种形式的束缚)。想想有多少人能达到“了不起的天才”这一高度,又有多少人只爬到了这一高度就丧失了继续攀登的气力与勇气,所以我认为将思特里克兰德列为“伟大”绝不为过。作者在最后为思特里克兰德安排了一个同样了不起的妻子——爱塔,她以及她生活的环境,有着一种逃脱了物化生活的原始美感。她则以爱——美在世俗生活中的一种形式——去实践美的本质,这不正与思特里克兰德用艺术对其加以实践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么。如此完满的对于“美”的追求,无怪乎这部小说会受到千千万万的无力、无勇却渴望实践“美”的渺小者的追捧了。而故事结尾爱塔依照思特里克兰德的吩咐毁掉了他对于“美”的毕生精华的总结,是否也是作者试图以此激发“实践者”雄心的策略呢?或者是对今后还会出现如此虔诚的“美”之信徒的希望呢?我想:“追梦”,为梦想——心之所向的美——而积极行动,既渺小又伟大,也正是走在 “美”的道路上了吧。

Reading yourself & Sharp thoughts.

Reading Yourself:It's the first book that gives me a feeling of reading myself. The writer is deep in thought and good at analyzing people's heart.Maybe Roger has grabbed the point: While you're reading books, the books read you.Last period of time I was totally confused since I was 'deserted' alone and felt lonely without things to do. I didn't realize it was my fault actually. I closed myself in a narrow sapce but never tried to find meaningful things in life. I emerged myself in a kind of dream of love which was undoultedly silly and unrealistic. While reading, I found some perspectives from the writer. He said the only thing women care is love. They're sometiomes even a bit stupid since they put all their time seeking for a lover and trying to control them. I think I'm obviously the kind of 'woman' he laughed at. I felt happy when I saw those sentences, because it woke me up to some extend. I don't want to be a kind of boring girl without thoughts in mind. This book is a way of talking to the writer who is a clever psycologist indeed. He might help you especially girls or women to know more about yourselves. It's nice.Sharp Thoughts;William Somerset Maugham is so honest while writing things. He blames society directly with really wise sentences. I especially appreciate his idea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beings. He says every person is actually in a iron tower of himself. We have lots of wonderful ideas to share with others, however we can never make them fully understand. People don't have such capability to gain the treasure. Since we're like foreigh people to one another, we cannot really exchange ideas with others but only talk about some shallow content like 'Have you eaten today?' It's quite cruel but it's true. He is good at using his voice to show the truth which is always bitter to the readers. Anyway, the truth is always attractive to everyone.

灵与肉的冲突

毛姆的小说,通篇都在讲述灵与肉之间的纠结。思特里克兰德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身上充满着原始的肉欲感,有一种邪恶的气质,正是这样的一个人被画画迷住了,还为此抛弃了家庭——现实对他来说一点意义也没有。的确,思特里克兰德将画画看做是表达自己的一种方式,一心一意地追求着。他在家里不快乐,只要来到塔希提岛上,才好像找到了归属感,找到了“终生寻找的地方”。塔希提岛就像是思特里克兰德的物化,色彩绚丽、热烈、充满肉欲感;在这里,很少有人像在伦敦或是巴黎那样觉得他不合时宜。而思特里克兰德最后的居所是一座与世隔绝的小屋。他在这里画了许多作品和一屋子的壁画,在这里完成了他最后的表达——此时,他“对死毋宁抱着一种欢迎的态度”。他在最后一刻,选择毁掉了壁画,因为他已追求到了自己想要追求的东西。我想,他作品中那种总是存在的“令人心神不宁的美”或许就是这种令人向往的冲突吧。灵与肉的冲突在在作品中无处不在。思特里克兰德太太与爱塔,就像伦敦和塔希提一样,前者及其儿女代表了道貌岸然的文明,而后者代表了自然的原欲、代表了快活自由的自我。爱塔理解思特里克兰德,不放弃他,不打扰他,也听他的话——这正是在充满条条框框的高度文明的社会中无法实现的真正的爱。人性和感情一开始对于思特里克兰德来说是一种束缚、是个累赘,后来他完成了自己的终极表达后才达成了情感的平衡——而这种平衡的结果就是他生命的逝去。艺术家就是这样悲哀,生前潦倒,死后闻名。不知一直追求月亮的思特里克兰德知道他死后自己的作品被以便士衡量着,会不会又露出嘲讽的微笑、爆出几句脏话呢。摘录:一个艺术家——画家也好,是人也好,音乐家也好,用他的崇高的或者魅力的作品把师姐装点起来,满足了人们的审美意识,但这也同人类的性本能不误相似的地方的,都有其粗野狂暴的一面。艺术是什么?艺术是感情的表露,艺术使用的是一种人人都能理解的语言。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对那些出类拔萃的任务,如果他们生活中有什么令人感到诧异或者迷惑不解的事情,人们就会如饥似渴地抓住不放,编造出种种神话,并且深信不疑,近乎狂热。为了使灵魂宁静,一个人每天要做两件他不喜欢的事。他们知道的太多,感觉过于肤浅……我觉得他们的热情似乎没有血色,他们的梦想也有些平淡。说这些豪言壮语的人可能还觉得他们在说一些前任未曾道过的真理,但是实际上连他们说话的腔调前任也已经用过一百次,而且丝毫也没有变化。同情体贴本是一种很难得的本领,但却常常诶那些知道自己有这种本领的人滥用了。他们一看到自己的朋友有什么不幸就恶狠狠地扑到人们身上,把自己的全部才能施展出来,这就未免太可怕了。……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对自己的长处运用很得体,她让你觉得你在接受她的同情是对她作了一件好事。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这种安详宁静的快乐好像有一种教我惊惧不安的东西。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在我的生活中能有变迁——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赴暗礁满布的海滩的。在我当时年幼无知、聛睨一切的目光中,一个人陷入爱情而又不使自己成为笑柄,三十五岁是最大的年限。我怀疑是否在他灵魂中审慎埋藏着某种创作的欲望,这种欲望尽管为他的生活环境掩盖着,却一直在毫不留情地膨胀壮大,正像肿瘤在有机组织中不断长大一样,知道最后完全把他控制住,逼得他必须采取行动,毫无反抗能力。那时我还没认识到一个人的性格是极其复杂的: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有人说灾难不幸可以使人性高贵,这句话并不对;叫人做出高尚行动有时候反而是幸福得意,灾难不幸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使人们变得心胸狭小、报复心更强。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他唱给你的是一个美的旋律,要是想在自己心理重新听一遍就必须有知识、有敏锐的感觉和想象力。他就是一个耽于饮食声色的人,但对这些事物又毫不在意。他不把忍饥受冻当做什么苦难。他这样完完全全地过着一种精神生活,不由你不被感动。天才是世界上最奇妙的东西。对于他们本人来说,天才是一个很大的负担。我们对这些人必须非常容忍,非常耐心才行。爱情要占据一个人莫大的精力,它要一个人离开自己的生活专门去做一个爱人……他明知道这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爱踏却远远超过喜爱真实。它使一个人比原来的自我更丰富了一些,同时又使他比原来的自我更狭小了一些。有时候一个人的外貌同他的灵魂这么不相称,这实在是一件苦不堪言的事。施特略夫就是这样:他心里有罗密欧的热情,却生就一副托比•培尔契爵士的形体。他的秉性仁慈、慷慨,却不断闹出笑话来;他对美的东西从心眼里喜爱,但自己却只能创造出平庸的东西;他的感情非常细腻,但举止却很粗俗。他在处理别人的事务时很有手腕,但自己的事却弄得一团糟。大自然在创造这个人的时候,在他身上揉捏了这么多相互矛盾的特点,叫他面对着令他迷惑不解的冷酷世界,这是一个多么残忍的玩笑啊。他常常看不起那些败在他手下的人;如果叫他取胜,他那种自得的样子简直叫你无地自容。但是在另一方面,如果他下输了,他倒也从来不发脾气。在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要出风头、露头角,惹起命运对我们注目。让我们去寻求那些淳朴、敦厚的人的爱情吧。他们的愚昧远比我们的知识更为可贵。让我们保持着沉默,满足于自己小小的天地,向他们一样平易温顺吧。这就是生活的智慧。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但是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作出的牺牲。他平日的生活方式很奇特,根本不注意身体的需求。但是有些时候他的肉体却好像要对他的精神进行一次可怕的抱负。他内心深处的那个半人扳手的东西把他捉到手里,在这种具有大自然的原始力量的天性的掌心里他完全无能为力。我无法克制自己的欲望,我恨它,它囚禁着我的精神。我希望将来能有一天,我会不再受欲望的支配,不再受任何阻碍地全心投到我的工作上去。……这条街就有一种罪恶的魅力。弥漫在空中的丑恶的淫欲使人感到窒息,简直是可怕的,但是在这一切缠绕着你,激动着你的景象里却有某种神秘的东西。你觉得有一种人们并不了解的原始力量又让你厌恶,又深深地把你迷住。在这里,一切文明、体面都已荡然无存,人们面对的知识阴郁的现实,一种既热烈又悲哀的气氛笼罩着一切。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视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像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一个人因为看到另外一种生活方式更有重大的意义,只经过半小时的考虑就甘愿抛弃一声的事业前途,这才需要很强的个性呢。贸然走出这一步,以后永不后悔,那需要的个性就更多了。做自己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欢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月亮和六便士》书摘整理~完全情节透露,慎~

1. 关于人性的话题P48 我那时还不了解人性多么矛盾,我不知道真挚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恶里也找得着美德。P76 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2. 关于女人、爱情与妻子的话题P36 那时候我还不懂女人的一种无法摆脱的恶习─热衷于同任何一个愿意倾听的人讨论自己的私事。P146 过去我认为她爱施特略夫,实际上只是男人的爱抚和生活的安适在女人身上引起的自然反应。大多数女人都把这种反应当作爱情了。这是一种对任何一个人都可能产生的被动的感情,正象藤蔓可以攀附在随便哪株树上一样。因为这种感情可以叫一个女孩子嫁给任何一个需要她的男人,相信日久天长便会对这个人产生爱情,所以世俗的简介便断定了它的力量。但是说到底,这种感情是什么呢?它只不过是对有保障的生活的满足,对拥有家资的骄傲,对有人需要自己沾沾自喜,和对建立自己的家庭洋洋得意而已;女人们禀性善良、喜爱虚荣,因此便认为这种感情极富于精神价值。但是在冲动的热情前面,这种是毫无防卫能力的。P149 爱情中需要有一种软弱无力的感觉,要有体贴爱护的要求,有帮助别人、取悦别人的热情─如果不是无私,起码是巧妙地遮掩起来的自私;爱情包含着某种程度的腼腆怯懦。…爱情要占据一个人莫大的精力,它要一个人离开自己的生活专门去做一个爱人。即使头脑最清晰的人,从道理上他可能知道,在实际中却不会承认爱情有一天会走到尽头。爱情赋予他明知是虚幻的事物以实质形体,他明知道这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爱它却远远超过喜爱真实。它使一个人比原来的自我更丰富了一些,同时又使他比原来的自我更狭小了一些。他不再是一个人,他成了追求某一个他不了解的目的的一件事物、一个工具。P151 女人对一个仍然爱着她、可是她已经不再爱的男人可以表现得比任何人都残忍;她对他不止不仁慈,而且根本不能容忍,她成了一团毫无理智的怒火。P190 “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他(思特里克兰德)说,“但是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做出的牺牲。”P259 “我问他同爱塔一起生活幸福不幸福。”‘她不打扰我,’他说。‘她给我做饭,照顾孩子。我叫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凡是我要求一个女人的,她都给我了。’3. 关于生命的见证P166 护士用她那双宁静、慈祥的眼睛望着戴尔克,这双眼睛曾经看到过人世的一切恐怖和痛苦,但是因为那里面装的是一个没有罪恶的世界的幻境,所以她的目光是清澈的。P200 我们每个人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地行走,尽管身体相互依傍却并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的人也不能为别人了解。P245 个性?在我看来,一个人因为看到另外一种生活方式更有重大的意义,只经过半小时的考虑就甘愿抛弃一生的事业前途,这才需要很强的个性呢。贸然走出这一步,以后永不后悔,那需要的个性就更多了。P284 他对自己的命运从来也没有抱怨过,他从来也不沮丧。直到声明最后一刻,他的心智一直是安详、恬静的。4. 关于美的追求P93 “为什么你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会同沙滩上的石头一样,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随便便地就能够捡起来?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是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他唱给你的是一个美的旋律,要是想再自己心里重新听一遍就必须有知识、有敏锐的感觉和想象力。”P181 人们动不动就谈美,实际上对这个词并不理解;这个词已经使用得太滥;失去了原有的力量;因为成千上万的琐屑事物都分享了“美”的称号,这个词已经被剥夺掉它的崇高的含义了。…对他来说,美就像虔诚教徒心目中的上帝一样;一旦他见到真正美的事物,他变得恐惧万分。P262 世上有些人渴望寻获真理,他们的要求非常强烈,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是叫他们把生活的基础完全打翻,也在所不惜。思特里克兰德就是这样一个人;只不过他追求到是美,而不是真理。对于象他这样的人,我从心眼里感到怜悯。“5. 其他P82 有人说灾难不幸可以使人性高贵,这句话并不对;叫人做出高尚行动的有时候反而是幸福得益,灾难不幸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使人们变得心胸狭小、报复心更强。DY:really?P219 有一些男人,慈悲的天意注定叫他们终生作个单身汉,但是他们有的人由于任性,有的人由于拗不过环境,却违背了上帝的意旨。再没有谁比这种结了婚的单身汉更叫人可怜了。

断章取义

断章取义本是一贬意词,但在看这本书之前,的确在很多文章里面看到来自这本书的语句,不过,别人说,那叫引用。毛姆在建立思特里克兰德的人物的时候,的确用了很大篇幅去描绘他的价值观,虽然他这个人我不太能接受,但他的特立独行的思想又不无他的道理。你自己放不下,又看不得别人的洒脱。后来说到两个同是医学院的同学的不同人生轨迹,财富地位美妇人,还是单纯的喜欢?就想秦始皇建陵一样,我们会憧憬哪个地方适合颐老天年。有人问为什么是那里?喜欢啊。喜欢就好,喜欢最大了。

追日者

思特里克兰德是幸运的,他最终得偿所愿。但是不是每个思特里克兰德都那么幸运,即使你抛弃一切物质的享受,一切道德的束缚,大多也就是和夸父一样的结局。可就算如此,胸中始终有些什么始终搅得你心神不宁,总觉得内心有一块得不到满足,有一种欲望,不是物欲,不是情欲,也不是权力欲。还害怕它,弄不懂它,诅咒它,拼命不让它萌芽,牢牢把它按在土壤里,不想看到它。可以忽视它,却始终知道它的存在,对,它一直都在,却不敢触摸它,连想都不敢想。但它还是在,你生命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提醒它的存在,特别是在寂静的夜晚,它让你坐立难安,让你的生活味同嚼蜡。一旦你一不留神让它疯狂成长起来,便会一瞬间将你吞噬,那时你就成了追日者,飞快得奔跑着,根本停不下来,再也停不下来。不问为什么,不问过程,也不问终点,只是知道一个方向,一个奔跑的方向。追日者的生命里只有一个方向,太阳的方向,大多数像夸父那样在路上被毁灭,少数幸运者像思特里克兰德一样幸福得被太阳毁灭。你是否也曾见过一个追日者呢?你心中是否有那么一颗让你心烦意乱的种子?你愿不愿意成为一个追日者?

此事不关风和月

作为一个社会阅历不丰富,尚未走出校园的人来说,世界是广袤的,光怪陆离的,充满畏惧与好奇。然后四处找寻,飘渺一点的说法,就是寻找自己的人生价值。本书看完,我还是没弄懂思特里克兰德是一个怎么样的人。自我?冷酷?书中的“我”把他称为一个半人半兽的怪物。艺术这东西太复杂,有点像爱情一样琢磨不透。尽管书中的思特里克兰德对爱情如此般不屑。他突然抛弃所谓的美好的生活,去追寻自己。神秘点的说法,就是响应自己灵魂的号召。最后死于一个都市人或小清新在无聊空虚寂寞的时候很向往的法属小岛屿。书中的“我”是从大众的角度去看这个抛弃妻子,不可理喻的艺术家。像大部分被历史记住的画家一样,他是死后才出名。看来艺术这东西,特别是画画,真的是很难理解的。难以排遣的肉欲,使他没能摆脱女人。但女人在他眼里是那么不值一提,像一个月不方便的那几天,不可控制。我们可以从这三个女子给他的人生划分段落。一个是他的原配妻子,英国籍的小妇人。平凡。一个是他的情妇,一个有夫之妇,最后为了他而自杀。(这段多少有点离奇,但是仍能为人理解)。挣扎。最后一个是小岛上的土著,那个善良且死心眼的朴实女子。归属。这里还有一堆的不固定的一夜情。付账或不付帐。幸运的是,他最后找到了自己灵魂归属——那个叫做“塔希提”的热带小岛,尽管在此处,他的肉体并不安逸。如果我是一个有神论者,我会这样子去理解天才。他们不为人所理解,他们的到来是为了完成上帝的指令。文明社会的文明排斥他们,通常等他们死后,才后悔当初对他们的不公。人最难理解的是自己,假如真找到了自己的意思,放弃又何妨呢?但是真到那刻,咱们能放得下吗?

他人即地狱

在写之前我不禁要先吸一颗烟,当我读完整篇小说后,我所沉浸的是那种梦境一般的生活,只恨我的想象力得不到舒展,还是被现实有所束缚着。那碧蓝的天,翠绿的小岛,平静的街道,还有那被椰子树所圈起来的(我称之为庄园的)院落,假如再看到一缕阳光,我当多么的幸福。然我却没能看到。但是他与土著女人生的儿子会看到的。这就是所谓的理想吧我想;这也是我的理想和梦想啊。世俗算什么,你什么也不是,良好的社会地位有什么,金钱有什么,你能买来我我身为人的无拘无束和自然而然的畅快喜悦吗?我们谁也不比谁强到那里,我们只是上天大自然所赋予的生命,都是平等的,对于生命无所谓与比较,但人类社会却从来都分阶级和不平等。就算是有权势的人又如何,难道他们就真正的幸福吗?不一定!在这里贫穷和富有真是太没意义了,而寻找自我才是真正有意义的,这才是最有价值的道理,这才是最有用的人生观。

极度的自我

这是一个画廊高于事务所的时代。艺术被顶礼膜拜,所有炽热在画里释放,直到执画笔者,心力交瘁透支所有人性,漠然一切。思特里克兰的超强自我意识,甚至冷酷。家庭,爱情,朋友,不过是一个工具,在他的理想面前无限缩小,直到微乎其微。阿美在得知他为了梦想离开伦敦时,绝望,她或许是另一个女人的对手,但与思特的无限自我相较,无能为力。Indifference is hard to achieve. 感情牵绊,占据莫大的理智,相信镜花水月超过对现实的喜爱。常人无法超然,超然者冷漠地攫取常人的非理智,以换得身前身后名。他或许无意识,却深陷悖论之中。施特略夫从亡妻的画像中攫取到了思特的艺术奇葩,却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作者从明亮的线条背后,看到了脱离灵魂的躯壳,那是懦弱和挣扎的集合。那么,思特到底是残忍、自私、粗野和肉欲的集合,还是一个精神境界极高的伟人?------------------------------------2016再读此评论,深感当年之幼稚。五星力荐是过誉了。像是一本极其易读的小说,其艺术价值实在难以比肩其他巨作。这书评也是支离破碎地喃喃自语,旁人难以读懂。且不删,且读且思。

11

我想读之使因为在杂志上看到这样一句话------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里喃喃自语道:“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像欠缺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

多个标准

只给四星,不是说书不够好,而是不久前刚看完《刀锋》,再看这本书时,就觉得毛姆的作品陷入了同一种格式。我想关于主人公那种对理想的狂热之情或许我们已经探讨得够多,这里我想说点别的。毛姆笔下故事的叙述者往往都有着一个宽容的评判标准关于人。无论这个人在世俗的眼中多么为人不齿,“我”都能看到他们的出发点并且试图理解他们。正是这样,“我”在两部小说中都成了沟通柏拉图式的主人公与其家人的纽带式人物。“ 我”允许世间存在多重实现自身价值的标准,在“我”看来能放下一切追寻自己的理想的人是伟大的,但是一生忙碌于组织或是参加各种宴会的人也不是渺小的,与妻子其乐融融的坐在客厅享受居家生活亦是一种幸福。所谓成功不过是满足他人眼球,满足虚荣的一种单一价值标准罢了。

心灵家园

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的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合,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嗜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精神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在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像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摘自原文

梦想、女人

今天把书借给了朋友,我告诉她,你会喜欢里面的主人公,他的身体里含着原始的野性。作者在结尾对社会的虚伪狠狠地嘲讽了,仿佛不是这样一个结尾便不能使得作者尽兴。我们和斯特里克兰德生活的社会已经相隔一段时光了,思特里克兰德却是那么的富有生气,在薄薄的纸张里手持画笔耀武扬威。如果把这本书切分的话,相信有一部分是毫无疑问要划给“梦想”二字的。社会在一场接一场流血的革命里让人们彷徨,欣喜,彷徨……其中交织着痛苦和无奈。我们在好多好多的变革过去后,看到了一个可爱可亲的社会,社会上光芒普照,人们觉得自己的梦想握在了自己的手里,只要自己去努力,它就会有实现的一天。所以,大家鼓吹追逐梦想,梦想一词无比高大,一时一刻都在膨胀,被尊崇。《月亮与六便士》里的思特里克兰德也追逐梦想,人们都无法理解这样一个被“梦”的恶魔撅在手里的人,他疯了。普罗大众的价值观念不过是享受安逸的生活,有钱有势更好。安逸的生活才是大家的梦想,钱和势才是大家的梦想,任何威胁其中一样的行为都是可笑的。即便存在威胁,那就是风险投资,为了追求更高的名和利,成为一个拥有大房子,娶了美丽老婆的“爵士”。肤浅如思特里克兰德的第一位妻子。思特里克兰德可谓是看透了他肤浅虚荣的妻子,与其待在其身边忍受那可笑的包容的目光不如早早离开自由自在些。这个社会鼓吹名利,何曾鼓吹过追梦,除非你的梦刚好就是前面二字。我的那位朋友与我谈及拼了命追逐一些东西的人是可怕的之时,言语中不乏羡慕与钦佩。我们姑且认为思特里克兰德是突然发了疯要去画画好了,作者可没告诉我他画画的契机或者他内心的种子何时生长直至意图突破天际。他身上有不知名的原始的野性,这异于常人的东西使得他成为了天才和疯子。《月亮与六便士》里谈及女人或许会令很多女读者心生不快,我真希望有更多的女读者觉得羞愧。我不想否认,大多数的女人的视野就是那么狭隘,她们狡黠地意欲用柔软去固执一切生活的变数。丈夫、孩子就是她们毕生用力抓住的对象。因爱之名,我可以给你一切,甚至给你看起来就是那么回事的自由,手里缠绕了无形的绳子把丈夫和孩子的脚牢牢牵住。这有一部分是女人的天性使然,她们天然一般地柔软,喜欢对你采取这样的手段。孩子和丈夫在女人的安抚里,建造的安逸城堡里,慢慢地把脑海里的不安分因子祛除,把奇异的有威胁的幻梦磨灭,让自己如泥土一般融化。这点不好吗,自然相对而言,我倒是觉得女人的不难理解的自私是很有利于世界和平的,可惜不利于思特里克兰德这样的天才成长而已。女人很不愿意相信自己做的事情伤害了孩子和丈夫,毕竟她们付出的满满都是爱。“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他的伤害,但是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做出的牺牲。”女人自以为是地以为自己宽厚无比,仁爱无比什么时候让你牺牲过。身为女子,我还是愿意给自己打个“呵呵”,毕竟我也自私,我可不愿意我的丈夫抛下我画画去,我深知自己没有那么伟大,我深知我的一些合理要求其实未必如表面看起来那么公平公正,合情合理。

追寻内心的声音

《月亮和六便士》是一部脍炙人口的作品。毛姆对人物心理的刻画可谓技艺娴熟,对人性的剖析更是一针见血。小说的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是一位备受读者争议的人物,崇拜者对他的赞颂同贬抑者对他的诋毁固然都可能出于偏颇和任性,但是有一点是不容置疑的,那就是他具有天才。他是一个极其自私、毫无良心的人,无论对待家人还是朋友。当伤害到他们时,他表现出的冷漠无情,丝毫让人察觉不到他内心的愧疚感。然而,你又不得不敬佩他为追求理想不顾一切的魄力,不惜放弃待遇优渥的工作,抛弃幸福温暖的家庭,纵然穷困潦倒,纵然身败名裂,纵容千夫所指,也阻拦不了他追求内心的呼唤。面对世人的不解与冷眼,他毫不在意地说:“如果我自己都不在乎,与你又有什么相干呢。”他讨厌一切束缚他的东西,包括世俗观念中的伦理道德,为了追求内心最真实的自己,他会奋不顾身地与这些束缚决裂。他说:“我必须画画儿,我由不得我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得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他要挣扎出世俗观念的泥潭,不让他画画儿他就会死去。我能理解思特里克兰德追寻内心世界所做的一切,我也能理解并且包容这个世上太多与我价值观不同的行为与观念。很久以前我是多么看不惯吸烟的人、染黄毛的人、奇装异服的人,不理解这个世界上太多与我价值观不符的人和事,然而人总是要成长,总是要见太多与你价值观不符的人,当你与他们接触时,你会发现他们身上有一些闪闪发光的东西,令你钦佩不已,就好像思特里克兰德身上那种不同寻常的东西。一个人越成熟,你就会越发现,这个世界上完全不能接受的事情,会越来越少。然而理解归理解,我做不做又是另外一回事。我是不会为了追寻内心而偏执甚至极端地抛弃道德伦理,因为我不相信对社会对家庭的责任是一种束缚,反而是一种动力。我们太多人想要去同别人争论,想要去表达自己,将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他人,容忍不了与我们价值观不同的观念与行为。如果一个人硬说1加1等于3,你非得迫不及待得去纠正他说1加1等于2。然而你却不知道你们判断结果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我们也太多人过于在乎别人的眼光,社会心理学中有一种效应叫做焦点效应,它意味着人类往往会把自己看做一切的中心,并且直觉地高估别人对我们的关注度。然而,我看到的世界,大多数人都懒得理你。非常喜欢GayScript说过的一段话:“大学以来我一直在玩一个游戏,毕业后卸载了,因为我不想玩了,前两天又装上了,因为我又想玩了。我在知乎豆瓣上写东西,因为我想写。我不用知乎豆瓣了,因为我不想写了。我又用知乎豆瓣了,因为我又想写了。对于别人,但凡种种都需要一个恰当的理由,一定要去说服别人来认可,我不要。我想就去做,不想就不做。”之前我跟很多朋友说我不考研,我要毕业就工作。但现在我又说我要考研,我想晚几年再工作。要是以前我会解释为什么前后言行的不一致,但现在我不想跟任何人解释。我不太在意别人的眼光,懂我的朋友也不需要我的解释。并且,这个世界,大多数人都在忙于自己的生活,你不经意说过的一句话一件事,大多数人都不会刻意去记得,当你前后言行不一致时,更不会拿你之前说过的话来质疑你。你所在意的,人家才不会在意呢!当然,这只是对他人没有半点伤害的言行前后不一致,如果你的言行前后不一致伤害到他人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思特里克兰德身上的一些气质深刻地影响了我,比如专注、执着、对理想的不懈追求、对他人的眼光的不屑一顾。当然,任何事物都要把握一个度,然而也正是这个度,最难以把握,也是我值得一生去体会,去经历,去反思。

我下次一定要做读书笔记

书是从首师大图书馆借的,封皮上有岁月的痕迹,翻开一看书从83年开始出借的,大概已经有了20年的时间了。一般看名著都要看一段停一会,再看一段。这本书从头到尾一直深深的吸引着我。这 要多多感谢译者能够让我这等浮躁小子有机会安稳看完这本好书。书里面许多精辟的言论与片段,其中深深击中我心灵一段是思特里克兰德对于爱情的评价另一段便是阿伯拉罕的描述。“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搞恋爱。这是人性的弱点。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一个女性。但是一旦我的情欲得到了满足,我就准备做别的事了。我无法克服自己的欲望,我恨它,它囚禁着我的精神。我希望将来能有一天,我会不再受欲望的支配,不再受任何阻碍地全心投到我的工作上去。因为女人除了谈情说爱不会干别的,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到了可笑的地步。她们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爱情。实际上爱情是生活中无足轻重的一部分。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女人是我享乐的工具,我对她们提出什么事业的助手、生活的伴侣这些要求非常讨厌。” “性的饥渴在思特里克兰德身上占的地位很小,很不重要,或毋宁说,叫他感到嫌恶。他的灵魂追求的是另外一种东西。有时欲念把他抓住,逼得他纵情狂欢一阵,但对这种剥夺了他宁静自持的本能他是非常厌恶的,他甚至厌恶他在淫逸放纵中那必不可少的伴侣,在他重新控制住自己以后,看到那个他发泄情欲的女人,他甚至会不寒而栗。他的思想这时会平静地飘浮在九天之上,对那个女人感到又嫌恶又可怕,也许那感觉就像一只翩翩飞舞于花丛中的蝴蝶,见到它胜利地蜕身出来的肮脏蛹壳一样。”  “女人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爱情。实际上爱情是生活中无足轻重的一部分。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   “要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你,除非连你的灵魂也叫她占有了,她是不会感到满足的。因为女人是软弱的,所以她们具有非常强烈的统治欲,不把你完全控制在手就不甘心。女人的心胸狭窄,对那些她理解不了的东西非常反感。她们满脑子想的都是物质的东西,所以对于精神和理想非常妒忌。男人的灵魂在宇宙最遥远的地方遨游,女人却想把它禁锢在家庭收支的账簿里。” 我很怀疑,阿伯拉罕是否真的糟蹋了自己。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薄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只有诗人同圣徒才相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培植出百合花来。

很喜欢这本书作者的文风,当然,我觉得这得多亏译者在这里穿针引线的巧妙功夫。欣赏书中这位天才画家的觉悟与行动,做自己想做的,过自己想过的,爱谁谁!我想我是写不出什么有东西的书评的,就摘了一些自认为比较好的段落供自己日后玩味,如果有可能的话,希望可以供大家欣赏。------------------------------------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他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能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地行走,尽管身体相依相傍却并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的人也不能为别人所理解。我们好像住在异国的人,对于这个国家的语言懂得非常少,虽然我们有各种美妙的、深奥的事情要说,却只能局限于会话手册上那几句沉浮、平庸的话。我们的脑子里充满了各种思想,而我们能说的只不过是像“园丁的姑母有一把伞在屋子里”这类话。“我爱她远远超过了爱我自己。我觉得,在爱情的事上,如果考虑起自尊心来,那只能有一个原因:实际上你还是最爱自己。不管怎么说,一个结了婚的男人又爱上别人并不是什么稀罕事,常常等他热劲过去了,便又回到他妻子的身边,而她也就同他和好如初了。这种事谁都认为是很自然的。如果男人是这样,为什么女人就该是例外呢?”“我知道她不像我爱她那样爱我。这是很自然的,不是吗?但是她允许我爱她,这样我就觉得幸福了。”在爱这种感情中主要成分是温柔。爱情中需要有一种软弱无力的感觉,要有体贴爱护的要求,要有帮助别人、取悦别人的热情——如果不是无私,起码是巧妙地遮掩起来的自私;爱情包含着某种程度的腼腆怯懦。爱情要占据一个人莫大的精力,它要一个人离开自己的生活专门去做一个爱人。即使头脑最清晰的人,从道理上他可能知道,在实际生活中却不会有人承认爱情有一天会走到尽头。爱情赋予他明知是虚幻的事物以实质形体,他明知道这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爱它却远远超过喜爱事实。它使一个人比原来的自我更丰富了一些,同时又使他比原来的自我更狭小了一些。他不再是一个人,他成了追求某一个他不了解的目的的一件事物、一个工具。爱情从来免不了多愁善感,而思特里克兰德却是我认识的人中最不容易犯这种病症的人。我不相信他在任何时候会害那种爱情的通病——如痴如醉,神魂颠倒;他从来不能忍受外界嫁给他的任何桎梏。我所谓的伟大不是走鸿运的政治家或是立战功的军人的伟大。这种人显赫一时,与其说是他们本身的特质倒不如说是沾了他们地位的光,一旦事过境迁,他们的伟大也就黯然失色了。人们常常发现一位离了职的首相当年只不过是个大言不惭的演说家;一个卸甲归田的将军无非是个平淡乏味的市井英雄。只有诗人同圣徒才相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培植出百合花来。我们对自己一些荒诞不经的行为遮上一层保持体面的缄默,并不认为这是虚伪。我一边和一位叫我“陪同”的女客随便闲谈,一边思肘:“文明社会这样消磨自己的心智,把短促的生命浪费在无聊的应酬上实在令人莫解。这一定是世间无数对夫妻的故事。这种生活模式给人以安详亲切之感。它使人想到一条平静的河,蜿蜒流过绿茸茸的牧场,与郁郁的树荫交相掩映,直到最后泻入烟波浩渺的大海中。但是大海却总是那么平静,总是沉默寡言,声色不动,你会突然感到一种莫名的不安。也许这只是我自己的一种怪想法(就是在那些日子这种想法也常在我心头作祟),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这样一生好像欠缺一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这种安享宁静的快乐好像有一种叫我惊惧不安的东西,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在我的生活中能有变迁——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上暗礁满布的险滩的。“女人的脑子太可怜了!爱情。她们就知道爱情。她们认为如果男人们离开了她们就是因为又有了新宠。你是不是认为我是这么一个傻瓜,还要再做一遍我已经为一个女人做过了的那些事?”【这个本人持怀疑态度。身为一个女性我都不知道自己脑子里装的是什么。并且最后这个画家确实是“再做了一遍他已经为一个女人做过了的那些事”】别人的意见对他是毫无影响的。在我同他打交道的时候,正是这一点使我狼狈不堪。有人也说他不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但这多半是自欺欺人。一般来说,他们能够自行其是是因为有相信别人都看不出来的怪异想法;最甚者也是因为有几个近邻知交表示支持,才敢违背大多数人的意见行事。如果一个人违反传统实际上是他这一阶层人的常规,那他在世人面前做出违反传统的事例也不困难。相反地,他还会为此洋洋自得。他既可以标榜自己的勇气又不致冒什么风险。但是我总觉得事事要获得别人的批准,或许是文明人类最根深蒂固的一种人性。那些告诉我们他们毫不在乎别人对他们的看法的人,我是绝对不会相信的。这只不过是一种无知的虚张声势。他们的意思是:他们相信别人根本不会发现自己的微疵小瑕,因此更不怕别人对这些小过失加以谴责了。但是这里却有一个真正不计较别人如何看待他的人,因而传统礼规对他一点也奈何不得。他像是一个身上涂了油的角力者,你根本抓不住他。这就给了他一种自由,叫你感到火冒三丈。有人说灾难不幸可以使人高贵,这话不对。叫人做出高尚行动的有时候反而是幸福得意,灾难不幸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使人们变得心胸狭小,报复心更强。对于这样一个人,想要诉诸他的良心也是毫无效果的。这就像不借助镜子而想看到自己的皮影一样。我把良心看做是一个人心灵中的卫兵,社会为要存在下去制定出的一套礼规全靠它来监督执行。良心是我们每个人的岗哨,它在那里执勤站岗。监视着我们别做出违法的事情来。它是安插在自我的中心堡垒中的暗探。因为人们过于看重别人对他的意见,过于害怕舆论对他的指责,结果自己把敌人引进大门来;于是它就在那里监视着,高度警觉地卫护着它主人的利益,一个人只要有半分离开大溜儿的想法,就马上受它严厉苛责。它逼近着每一个人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之上。它是把个人拘系于整体的一条牢固的链条。人们说服自己,相信某种大于个人利益,甘心为它效劳,结果沦为这个主子的奴隶。他把他高举到荣誉的宝座上。最后,正如同宫廷里的弄臣称颂皇帝按在他肩头的御丈一样,他也为自己有着敏感的良心而异常骄傲。到了这一地步,对那些不肯收良心约束的人,他就会觉得怎样责骂也不过分,因为他已经是社会的一名成员,他知道得很清楚,绝对没有力量造自己的反了。当我看到思特里克兰德对他的行为肯定会引起的斥责真的无动于衷的时候,我就像见到一个奇异的怪物一样,吓得毛骨悚然,赶快缩了回去。虽然我们没有明确意识到,说不定我们还是非常重视别人看不看重我们的意见、我们在别人身上是否有影响力;如果我们对一个人的看法受到他们的重视,我们就沾沾自喜,如果他对这种意见毫不理会,我们就讨厌他。我想这就是自尊心中最厉害的创伤。过去我认为她爱施特略夫,实际上只是男人的爱抚和生活的安适在女人身上引起的自然反应。大多数女人都把这种反应当做爱情了。这是一种对任何一个人都可能产生的被动的感情,正像藤蔓可以攀附在随便哪株树上一样。因为这种感情可以叫一个女孩子嫁给任何一个需要她的男人,相信日久天长便会对这个人产生爱情,所以世俗的见解便断定了它的力量。但是说到底,这种感情是什么呢?它只不过是对有保障的生活的满足,对拥有家资的骄傲,对有人需要自己沾沾自喜,和对建立起自己的家庭洋洋得意而已;女人们禀性善良、喜爱虚荣,因此便认为这种感情极富于精神价值。但是在冲动的热情面前,这种感情是毫无防卫能力的。小说之所以不真实正在这里。一般来说,爱情在男人身上只不过是一个插曲,是日常生活中许多事务中的一件事,但是小说却把爱情夸大了,给予它一个违反生活真实性的重要的地位。作为坠入情网的人来说,男人同女人的区别是:女人可以整天整夜谈恋爱,而男人却只能有时有晌儿地干这种事。

这个艺术家

其实我在看此书的时候,隐约带着一种对梵高的感觉去感觉思特里克兰德,但又觉得梵高可能没有他这么尖锐。虽然在文明社会里,他们都是不招人待见的。难道说这就是艺术家?他们注定只将眼光投掷于自己的内心?在我看来,一个人最好的生活方式也就是尊重内心,所以当艺术家抛弃固有的生活之后,引领他走下去的笨拙灵感是值得珍惜的,毕竟那不是人人都有。而他在很多年之后踏上的幸福小岛,我认为那是理想中的生活方式。在81年版本的253页,那几段和爱塔在一起的生活将我陶醉了,充满自然气息,那是令人无法抗拒的。所以,其实他找到了,那看似稳固的旧日生活不值得追忆,拥有了真正的平静之后,可能就不需要平添其他了。

读书笔记

毛姆所写的,以印象派画家高更为主角的小说。好多年没有读毛姆的小说,但是在上大学期间倒是挺熟悉他,读过他的传记和他的《人性枷锁》、《刀锋》,觉得自己在一定程度上还受到《刀锋》一书的影响。这本《月亮和六便士》我愿意认为它是部不朽之作,因为它是描写高更的权威之作,只要人类仍珍惜包括印象派画作在内的艺术,这本书便不会缺少读者。不同人的角度看这本书,会对主角高更有不同的感情。这本书会把一个同样渴望“白日飞升”的文艺青年感动得热泪盈眶,也会让一个同情被他所遗弃的家庭的读者对高更恨得咬牙切齿。所以我不得不佩服毛姆的写作,他肯定也意识到高更行述的争议性,叙述者基本上采取的是客观态度,不容易看出毛姆的感情所向。但是在《刀锋》中,毛姆对于拉里的欣赏之情就不再遮遮掩掩的了,当然,里面的拉里无妻无子,他放下一切去追求理想,你无法说他在家庭及其他问题上的不负责任。摘录一些,这本是傅惟慈先生译的,译得很精彩。在我看来,艺术中最令人感兴趣的就是艺术家的个性;如果艺术家赋有独特的性格,尽管他有一千个缺点,我也可以原谅。杰伊太太知道得很清楚,逾越礼规的言词是机智的灵魂,因此时不时地用不高于耳语的音调说一些足能使雪白的台布泛上红晕的话语。理查·特维宁则滔滔不绝地发表荒唐离奇的谬论。同情体贴本是一种很难得的本领,但是却常常被那些知道自己有这种本领的人滥用了。他们一看到自己的朋友有什么不幸就恶狠狠地扑到人们身上,把自己的全部才能施展出来,这就未免太可怕了。同情心应该象一口油井一样喷薄自出;惯爱表同情的人让它纵情奔放,反而使那些受难者非常困窘。有的人胸膛上已经沾了那么多泪水,我不忍再把我的洒上了。我把良心看作是一个人心灵中的卫兵,社会为要存在下去制订出的一套礼规全靠它来监督执行。良心是我们每人心头的岗哨,它在那里值勤站岗,监视着我们别做出违法的事情来。它是安插在自我的中心堡垒中的暗探。因为人们过于看重别人对他的意见,过于害怕舆论对他的指责,结果自己把敌人引进大门里来;于是它就在那里监视着,高度警觉地卫护着它主人的利益,一个人只要有半分离开大溜儿的想法,就马上受到它严厉苛责。它逼迫着每一个人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之上。它是把个人拘系于整体的一条牢固的链条。人们说服自己,相信某种利益大于个人利益,甘心为它效劳,结果沦为这个主子的奴隶。他把他高举到荣誉的宝座上。最后,正如同宫廷里的弄臣赞颂皇帝按在他肩头的御杖一样,他也为自己有着敏感的良心而异常骄傲。到了这一地步,对那些不肯受良心约束的人,他就会觉得怎样责骂也不过分,因为他已经是社会的一名成员,他知道得很清楚,绝对没有力量造自己的反了。这个女人显出一副精明能干的样子,仿佛整个大英帝国都揣在她口袋里似的;一些高级官员的太太深知自己属于优越的阶层,总是带着这种神气的。女人们总是喜欢在她们所爱的人临终前表现得宽宏大量,她们的这种偏好叫我实在难以忍受。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她们不愿意男人寿命太长,就是怕把演出这幕好戏的机会拖得太晚。有人说灾难不幸可以使人性高贵,这句话并不对;叫人做出高尚行动的有时候反而是幸福得意,灾难不幸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使人们变得心胸狭小、报复心更强。为什么你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会同沙滩上的石头一样,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随便便地就能够捡起来?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他唱给你的是一个美的旋律,要是想在自己心里重新听一遍就必须有知识、有敏锐的感觉和想象力。一般说来,爱情在男人身上只不过是一个插曲,是日常生活中许多事务中的一件事,但是小说却把爱情夸大了,给予它一个违反生活真实性的重要的地位。尽管也有很少数男人把爱情当作世界上的头等大事,但这些人常常是一些索然寡味的人;即便对爱情感到无限兴趣的女人,对这类男子也不太看得起。女人会被这样的男人吸引,会被他们奉承得心花怒放,但是心里却免不了有一种不安的感觉——这些人是一种可怜的生物。男人们即使在恋爱的短暂期间,也不停地干一些别的事分散自己的心思:赖以维持生计的事务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他们沉湎于体育活动;他们还可能对艺术感到兴趣。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把自己的不同活动分别安排在不同的间隔里,在进行一种活动时,可以暂时把另一种完全排除。他们有本领专心致志进行当时正在从事的活动;如果一种活动受到另一种侵犯,他们会非常恼火。作为坠入情网的人来说,男人同女人的区别是:女人能够整天整夜谈恋爱,而男人却只能有时有晌儿地干这种事。每逢一个人干出一件出人意料的事,他的相识们总是替他想出种种最令人无法置信的动机。我很怀疑,阿伯拉罕是否真的糟蹋了自己。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我走了,再也不回来了

读这本书是因为一个学艺术的朋友的推荐。那个时候,我正沉迷于《梵高传》。他告诉我,还有一本书,和《梵高传》一样,具有直指人心的力量。就是这本《月亮与六便士》了。时至今日,书中的一些话还记得,包括高更走的时候留下的话:“我走了,再也不回来了。”对于高更的妻子,这可能是不幸的,但是对于高更本人,对于艺术,这是一句具有转折意义的话。高更放弃了已有的一切,来到一个原始的小岛,用艺术,去寻找这个世界的终极答案:我们是谁?我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他的画作开启了一个时代,但更为重要的是,我相信,在这片原始的土地上,在那些谜一般的的画作上,高更发现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高更的天才和勇气是我们难以企及的,但是面对日复一日的生活,难道我们不应该做点什么吗?

一个月亮的背面不是便士的世界

也许在将近100年来,有无数徘徊在是实现自我的梦想与世俗的眼光之间挣扎的人从毛姆的这本书了找到义无反顾的力量,但比起故事本身的引人入胜与鼓舞人心,我更关注创造这一故事的作者的心理活动。然后我看到这本书和千千万万的其他小说一样都是作者脑洞大开的无限yy,这大概就是小说的意义吧,无谓那些深刻揭露与大胆批判。仿佛有一类人他们只看得到空中的月亮,全然无视地上的六便士,他们把他们全部的精力倾注于对月亮的追逐上,一丁点都不浪费,这样的人让我们羡慕。因为我们自己做不到,我们心中有月亮,可是亦不能放弃对六便士的追逐,我们对是世俗的道德无限鄙夷,却无法做到全然不顾它的存在。作者在这本书里尽情宣泄,看吧有这么一个时代最伟大的艺术家,他把你们看重的名誉、时髦、财富、爱情全然不放在眼里,你们当初以为他疯了,如今却个个沾他的光,把他当作可以炫耀的谈资;当初你们嘲讽他的艺术水平,如今却都在后悔当初没有抓住发大财的机会。了解到真实的情况并没有这样纯粹时,多少有些失望,所谓思特里兰德被某种神秘力量抓住的描述———“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只是来自作者的想象。真实世界里哪有那样的塔希提,这个世界哪里都是一样,你在上流社会看到了虚伪,在底层社会会有同样程度的粗鄙等着你作者只是给我们描述了一个美好的梦而已,在梦里有一个被上帝点醒的天才突然明白生命的意义,他们付诸生命将他所看到的世界完美的表达出来,成就了一个时代最伟大的艺术,他的人生也成了一部传奇,在梦里有一个完美的女人,她让你发泄性欲,为你打点家务,抚养孩子,甚至提供你画画所要的一切物质基础,对你一心一意,却不要求你在感情上的一丁点回应。在梦里有一个人永远愿意对你伸出援手,甚至当你把他弄得家破人亡之后,仍然崇拜你。在梦里你滥交之后得的不是让人鄙夷的梅毒,而是让人同情的麻风。作者描述的是一个相当平面的的人,他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记录着思特里兰德的惊世骇俗的实际,并谨慎的对他进行心理描写。而他如何执着于画画以及为何对塔希提情有独钟则全交给神灵去解释。然而现实是,没有人能找到生命的意义,因为人生原本就没有意义。没有人有命中注定的任务与天才,人必然是被环境塑造的,也是在无时无刻受环境影响的。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独一无二的主角,没有人相信另一个人会更接近上帝。抱歉,我是个彻头彻尾的悲观主义者。

罕见的幸福

毛姆确实是个讲故事的高手。他的高明之处就在于:虽然刻画的是一个常人无法企及的疯子般的天才,其中的哲思却说到了很多人心里。恰巧前几天看了电影“搏击俱乐部”,那个被人用枪顶着头,逼着说出也许已经遗忘了很久的梦想,逼着去实现梦想的镜头久久难忘;甚至自己也希望有人这样对我,用这种极端的方式给我勇气。这本书像打开了一个世界,让我看到了各种各样的活法。我想大多数人都没有勇气舍弃,自然最终也就难以得到;但看到在这个广袤的世界,毕竟还有一些人在那样活着,就感到一切还是有希望的。始终不愿意妥协,却又缺乏超然于人的勇气,这样的矛盾和纠结,是我痛苦的根源。也许自己还是有功利心的,因为看完这本书,心中立刻闪现出的一个问题就是:“倘若斯特里克兰德如此大无畏地舍弃一切,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可最终却不过是个三流画家,这故事又会走向何方?”当主人公我去巴黎试图把这个大家误以为的“浪荡子”带回伦敦时,当“我”第一次知道让他舍弃一切的原因居然是要“画画”时,“我”也提出了类似的问题:“假如你最多只能成为一个三流画家,你是不是还认为值得把一切都抛弃掉呢?”对此,克兰德说着:“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儿。我由不得我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这是该书第一次感动我的地方。克兰德,一个什么都不在乎的人,不在乎世俗的看法,不在乎家庭,不在乎结果,不在乎周遭的环境,甚至连自己也不在乎;之所以会这样,也许是因为他内心始终有一种模糊的焦灼感像火一般炙烤着他,他必须去追寻,一开始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追寻的是什么,他只知道,如果不去寻找,他就会变得不过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我相信在每个人心中,都有这样的纠结,万事万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高尚与卑下,勇敢与怯懦,理想与现实,肉体与灵魂,在这样的对立中,一定会是一方凌驾于另一方之上,在月亮与六便士中,大多数人最终也选择了六便士——习以为常的生活过起来是最安逸不过的——然而,在某个夜晚,午夜梦回,是不是也会记起曾经的理想,是不是也会有一丝失落。克兰德和大多数人的区别在于,某种程度上,他是一个不谐和音,对灵魂的诉求紧紧攫住了他,使得常人所追求的世俗生活在他眼里根本不值一提。试想一个灵魂在煎熬的人,哪里还会计较生活的舒适?所以克兰德并非寻常意义上的“追梦人”,作者也绝不是要把他塑造成一个甘愿为理想舍弃一切的多么了不起的人,我倒认为作者在塑造这个角色时,对他怀着一种既同情而又敬慕的心情,同情在于作者对灵魂受到灼烧的可怜人的悲天悯人之心,敬慕在于毛姆深知连自己也做不到克兰德那样的大无畏。他穷困潦倒,他在世时无人肯定,他死时浑身长疮双眼失明,但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能最终在混沌中找到自己的意义,还能用伟大的艺术方式表现出来的人,拥有的是罕见的幸福。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当我在图书馆看到这本《月亮与六便士》的时候,她正与其他发黄发霉的书籍排在一起。根据封面来判断,应该有不少人翻阅过这本1981年出版的书籍。时隔26年,不知道“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这个名字在多少人脑海中留下了印记。对我而言,这本不足300页的小书足以让我重新审视那些我曾经以为是理所应当的东西。此刻,书就安安静静地躺在我的电脑旁边。书的封面是土黄色的。让人想起思特里克兰德生活过的塔希提岛。封面上还画着一个人,左手拿着画笔,右手插腰,身上只围着一块帕利欧,目空一切地望着远方。那应该就是思特里克兰德本人了吧。“月亮和六便士”这几个字是紫色的。一个很神秘的名字。至少看到这个封面,我便应该知道,这不是一个浪漫的故事。(名字的由来据说是:有人说月亮和六便士都是圆形的、发光的,一个象征梦想一个象征现实;也有种说法:一个人一心仰望月亮而不曾注意到脚下的六便士硬币。 )思特里克兰德放弃事业,放弃妻儿只为追求美这个理想。在不少人看来,这是很傻的。四十多岁的人放弃证券经纪人这种体面的职业而去做一个艺术家,这就和杨丽娟一样不可思议。可是,思特里克兰德按照自己的路走下去了,就算是最穷困潦倒的时候,就算是口袋里只有六便士的时候,就算是旁边用讥讽用厌恶的眼光评价他的时候,就算生前根本没有卖出什么值钱画作的时候,他依然目空一切地走了下去。其实,书中所叙述的那个“阿伯拉罕”完全可以作为思特里克兰德传奇的一个缩影。选择一种世俗所鄙弃的生活方式算不算有个性?贸然下一步棋而落子无悔算不算有个性?将自己的荣耀和心血积累起来再毁灭他们算不算有个性?思特里克兰德就是这样一个怪人。他丝毫不重视别人的目光,甚至勃朗什为了他而死去,他也没有流露出半点内疚和同情。他完完全全活在了自己的世界里。我不知道这样的处世态度是好是坏,或者,根本就是没有什么好坏之分的。更多的时候,评价只是随着人们认识的变化而变化着,并不是事情本事发生了什么转变。我并不打算效仿思特里克兰德,甚至并不认为他做的一切符合我心目中那个道德标准。但是我仍然要说,他是伟大的。但丁的那句“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是人人都会背诵的箴言。而思特里克兰德,是这句话最完美的注脚。【读书摘抄】P3 门外汉要表示对艺术的鉴赏,最好的方法就是免开尊口,大大方方地掏出支票簿。P61 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得,反正他得挣扎着出去,不然就得淹死。P93 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不是为了叫每一个人都能认出来的。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他唱给你的是一个美的旋律,要是想在自己心里重新听一遍就必须有知识、有敏锐的感觉和想象力。P190 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但是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做出的牺牲。P200 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思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的财富传达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地行走,尽管身体互相依傍却并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的人页不能为别人所了解。我们好像住在异国的人,对于这个国家的语言懂得非常少,虽然我们有各种美妙的、深奥的事情要说,却只能局限于会话手册上的那几句陈腐、平庸的话。P293 上帝的磨盘转动得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P294 魔鬼要干坏事总可以印证《圣经》。

月亮和六便士

今天看完了月亮和六便士,在学校的时候虫子看完这本书激动地问我为什么起了这个名字,两个在书中丝毫没有提及的对象却成了书名,这怎么符合传统的画龙点睛式作文方法呢?当时我的解释是月亮代表着高更心中虚幻的那个世界,而六便士是我们的现实。同时,我把这本书看成是一种作文方式。从开头到最后,作者把自己的创作历程写了出来,讲述高更是一个方面,而自己的创作变化是更为重要的方面。其实一方面是更加丰富了书的内容,另一方面作者想把自己的思考和看上去与创作目的无关的素材整理。正如毛姆自己写到的,他说通过这种方式了解一个人,就像是通过一根骨骼了解一个躯体一样,他接触到的始终是有限侧面,正如高更对于伦敦的家人,巴黎的友人,流浪的工人,塔西提岛上的土人来讲,都是不一样的。作者竭尽全力地去搜寻这些人并试图了解高更的生活全景,传记作家往往抱着这种希望去全面的了解一个人,但是你会发现不论怎么努力,生活还是会和你玩捉迷藏的游戏。一个人不可能完全的了解另一个人,复杂。一切都源于这个复杂。毛姆提到他对人的不理解和高更对人的不屑理解是一样的。不同之处在于:作为一个作家,尽管不想去评论人性,但是渴望了解更多更丰富的素材,作为一个不被理解也不期待被理解的画家,可以大加评论,但是并不企图从人本身理解这个人性。在塑造人物时,很明显作者想用一种常人都有的厌恶外表去赞扬这个高尚的理想主义者,这和我特别喜欢的另一个人物施略特夫构成了鲜明对比:人人都讥讽他,作者也讥笑他,但是看得出来,最终还是喜欢。毛姆用了一大段很感性的话来说明他对人物的喜爱:施略特夫就是这样:他心里有罗密欧的热情,却生就一副托比·培尔契爵士的形体。他的禀性仁慈、慷慨,却不断闹出笑话来;他对美的东西从心眼里喜欢,但她自己却只能创造出平庸的东西;他的感情非常细腻,但举止很粗俗。他在处理别人的事务时很有手腕,但自己的事情却弄得一团糟。大自然在创造这个人的时候,在他身上揉捏了这么多相互矛盾的特点,叫他面对着令他迷惑不解的冷酷人世,这是一个多么残忍的玩笑啊。(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段。)我的感觉:我读书的不成文规则是任何一部小说,如果在前20页还没有吸引我,就有两种情况发生:束之高阁和叹为观止。月亮和六便士属于第二种,开始的部分是在公交车上读的,我在动荡的环境中往往更倾向于观察周围的人和事,所以书本身就没有吸引我,回家以后正式开始阅读,在一天的阅读中感受到每一个毛孔的喜悦,这种喜悦是无法表达的。有的开心,就是你的每一个器官,甚至每一根头发都跟着跳起佛罗明戈一样。这本书刚好也是囧先生看的那一本,他在书上留下了自己的记号:我所谓的伟大不是走红运的政治家或是立战功的军人的伟大,这种人显赫一时,与其说是他们本身的特质不如说沾了他们地位的光,一旦时过境迁,他们的伟大也就黯然失色了。 (第一页)囧先生评注:对入世的反感。第37页:在这间小屋子你他好像比我记忆中的更加高大。他穿着一件诺福克式的旧上衣,胡须很多天没有刮了,我上次见到他,他修饰得整齐干净,可是看去却不很自在;现在他邋里邋遢,神态却非常自然。我不知道他听了我准备好的一番话以后会有什么反应。囧先生评注:就是说在文明的包装下,人显得萎靡,而我们却不思忖文明到底为了什么。55页:对话的一段你的意思是:如果他为了一个女人离开你,你是可以宽恕他的;如果他为了一个理想了开你,你就不能了,对不对?囧先生:理性。你认为你是前者的对手,可同后者较量起来,就无能为力了,是不是这样?囧先生:非理性。女人们总是喜欢在她们所爱的人临终前表现得宽宏大量,她们的这种偏好较我实在难以忍受。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她们不愿意男人寿命太长,就是怕把这幕好戏的机会拖得太晚。囧先生:笑。73页:其实这些问题过去的画家早逐一解决了。他在追求一种我不太清楚的东西,或许连他自己也知道得并不清楚。囧先生:就如几个世纪以来,人们思考的哲学问题没变多少一样。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讨厌这些在书上直接做点评的人的,因为在我看来,每一本书的作者和每一个读者都是要建立神秘的关系的,互相理解不应该因为这些第三者插足改变一丁点。我觉得哪怕一个小孩子看了一遍红楼梦,什么都不懂,坐在角落里思考也比冠冕堂皇的解读好得多。而囧先生的娟秀的字是例外。除却个人感情之外,我觉得他的话更能引起一些我绝对不会关注的思考。从他的铅笔标记看来,他标注的地方往往在我看来是丝毫没有闪光点的,而我认为美丽的地方,他却留下洁净的雪白以表示丝毫不会牵起他内心的涟漪。这就是思维的差别。你或许会说:换另外一个人也会有不同的。没办法,我不喜欢。读书和写书一样,原来都喜欢一气呵成。哪怕你后来要回味千百遍,但当初一气呵成的灵感只有那一个刹那让你幸福的拥有,一旦过了,就不在了。

完美的故事

读这本数完全是先被书名吸引了。听起来很美,不是么。然而我是在资料室凉快的窗户前读的这本书。第一感觉,毛姆是个喜欢自言自语并且很敏感的人。第二感觉,不知道他想说什么,一开头就在兜圈子。然而故事是相当吸引人的。不得不佩服作者吊胃口的能力。一口气读下去,丝毫不觉得累。文章在该出现高潮的时候高潮迭起。我清楚的记得自己当时的反应,一拍桌子,然后就热泪盈眶了。很少读到一本书读成这个样子。后来和华丽分析,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应呢,我想还是毛姆的描写太真实,又太让现实中的我感到不可思议。也许可以这样说,这篇小说的故事,是一个太完美的故事。。。对,完美,我只能用完美来形容这个故事。那是我所 能体会到的一种情绪。完美的真实。

这就是艺术

想当年去中科院做实验,我靠,我怎么忘了那是个啥仪器了,HTDLS大概。就在那个充满蜡油子味的小屋子里,发现了这本书。它太吸引人了!我一口气读完!噢,天!那时候我有多么厌恶科学,就有多么向往艺术。所以你可以想象得出这本书对我的吸引力。高更万岁!艺术万岁!感谢那位既帮我做实验又借我这本书的同学。

《月亮与六便士》 ——关于美,个性,精神与现代文明

花了两天去读这本小说,最大的感触也是这本书想要表现的:美是什么,真正的个性是什么,精神追求,以及和现代文明的矛盾。首先对美的理解,从斯特里兰克德的作品可以看出,那些真正能震撼人心的力量正是美。这不是靠评论家的“权威”来认证的(从作者的角度看,他似乎是觉得评论家总是迟钝、功利的),而是通过每一个平凡的人来认可的:傻乎乎的施特略夫在画家早期就看出斯特里兰克德作品的伟大之处,即便是斯特里兰克德画的是他老婆的胴体他也不忍毁掉他的画;不通艺术的库特斯拉医生在见到斯特里兰克德的壁画时,他感到激动和深深的震撼。他的壁画——“具有压人的气势,既是肉欲的,又充满无限热情,又含着某种令人恐惧的成分”——这是与人、大自然最原始的模样是一致的,是一种混沌的壮美(我大概能想象出色彩的浑浊和笔触的有力),是万物最本质的表露,充满热情,让人敬畏(“美得惊人,又污秽邪恶”)。关于个性,书中另外写了两个人作为对比:阿伯拉罕和卡尔米凯尔。阿伯拉罕是一个有天赋的医生,而却因为在一次旅行中目睹了心目中的归属地,便毫不犹豫的扔下一切事业,定居于小岛上。而卡尔米凯尔医生在学校时天资不够阿伯拉罕好,却因为阿伯拉罕的退出而得到了本属于阿伯拉罕的事业和地位。可笑的是卡尔米凯尔竟然嘲笑阿伯拉罕“缺少个性”。一个没有个性的人又怎么会因为看到另一个更有意义的生活方式而在半小时内甘愿放弃一生的事业前途呢?个性是独立于他人,坚持自己的选择。阿伯拉罕是另一个斯特里兰克德,他们都为了达到自己精神的理想,不顾一切踏上追求之路。关于精神(与物质欲求无关,内心的一种力量,我的理解),我会想起另一篇小说《河的第三条岸》。看了《月亮和六便士》我才明白这篇短篇小说讲的是什么囧……文中的父亲是一个追求精神世界的代表,放弃家人、其他物质欲求,日日夜夜漂流在河中。和“父亲”一样,斯特里兰克德被强烈的创作欲求吸引着,离开了亲人和家庭来到巴黎追求自由的创作环境,饥饿和邋遢他一点也不在乎,只是追随着自己的热情去画画儿,连性对于他来说只是一个小停歇,过后便可更激烈地画。很可怕,却又很强大。而精神追求与现代文明之间的冲突,可以从作者的外表和心理描写的对比看出。对处于现代文明中的人——斯特里兰克德太太、施特略夫、施特略夫太太,他们的外表和心理是不相称的。斯特里兰克德太太给读者的第一印象是朴素自然温柔、讨人喜欢的(不像她的客人一样话语刁钻),但是经过斯特里兰克德的离开后,她却又表现得复仇心重而虚荣(“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施特略夫虽然在妻子自杀后痛苦遇见,但是他的脸色却又是白白胖胖,与悲伤完全相反;他平时总是傻乎乎被人笑话和欺负,但是却又有着最单纯最热忱的心肠。施特略夫太太看起来安详和蔼,可是她却在心底恨着施特略夫,冷漠地背叛他。就好像是在暗示现代文明中人们的表里不一,不论是虚伪还是无奈造成的,经过社会搅过的人,都是复杂而矛盾的。相比之下,代表精神追求的斯特里兰克德有一头红发,大鼻子,厚嘴唇,魁梧壮实,充满肉欲感,而这些形象却和本质的混沌的美却一致。而他说话讽刺狡猾,试图是拆开谈话对象的表面一样。这又表现出了精神世界的纯粹性。现代文明的虚伪束缚和精神世界的纯粹自由相互冲击,到达一个极点,斯特里兰克德走出了物质文明,向精神皈依。斯特里兰克德和正常的社会人, 其实这都是两种极端。大概我会更认同书中第一人称作家:“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过一生(按照规律安详生活)好像欠缺一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这种安详宁静的快乐好像有一种叫我惊惧不安的东西。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在我的生活中能有变迁——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赴暗礁满布的海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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