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之城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2
ISBN:9787539968841
作者:[美]贝弗利·斯沃林

内容概要

贝弗利•斯沃林
美国极具人气的历史小说作家。她在纽约和伦敦两个城市长大,但对纽约的热爱驱使她最终回到美国,定居在纽约。
《梦想之城》是贝弗利•斯沃林的历史小说处女作,刚一出版,就收到广泛关注。《洛杉矶时报》称这本书“近乎完美,堪称美国版《百年孤独》”。

书籍目录

作者序
第一部分 麝鼠小径
(1661 年6 月—1664年10 月)
飞来横福
兄妹反目
白皮肤弃婴
第二部分 望远小径
(1711 年12 月—1714年6 月)
黑奴起义
割乳求生
第三部分 高山小径
(1731 年8 月—1737年2 月)
地下手术
安芭的秘密
第四部分 危崖小径
(1737 年8 月—1737年11 月)
祸起诅咒
黑寡妇
第五部分 利爪挖眼小径
(1759 年9 月—1760年7 月)
复仇的种子
出逃
第六部分 烈焰小径
(1765 年7 月—1765年12 月)
藏宝图
母子交恶
第七部分 战争小径
(1776 年8 月—1784年3 月)
加入起义军
“泽西”号上的俘虏
最大的卧底
尾声 梦想小径
(1798 年6 月)
致谢

作者简介

1798年6月,喜悦帕特里克•特纳登上从广东开往纽约的航船,励志在大洋彼岸的故乡,操起祖辈的手术刀,做一名真正的外科医生。
十几年前,两岁的喜悦,随父母离开了承载特纳家族百余年爱恨情仇的纽约,穿洋越海,到广州定居。彼时的中国,正处于“康乾盛世”中的乾隆帝时期。
特纳家族落户纽约,源自130多年前卢卡斯•特纳与妹妹莎莉•特纳。他们在经过英国、荷兰的艰苦度日后,选择追随殖民者来到北美洲,开拓新的生活。
相依为命的兄妹卢卡斯与莎莉,在利益面前,分道扬镳。孰不知,怨仇生,恩难尽。莎莉的私生子阴差阳错居然成了卢卡斯的养子,直到仆人临终,这个秘密才被揭开。剪不断的情,理不清的怨,世世纠葛。
纽约作为荷兰的殖民地“新阿姆斯特丹”,到被英国政府接收,再到重税压迫下奋起追求独立的新生美国,在这样的大时代下,特纳家族经历了百余年上下七代人的恩恩怨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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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5条)

  •     寻梦,在通往梦想之城的路上梦想,对美好事物的憧憬和渴望也;城者,建筑也。《梦想之城》——纽约版的《百年孤独》,承载着人的梦想与期盼,被《洛杉矶时报》誉为“近乎完美的”、“极具野心的”历史小说。这是一个关于纽约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梦想的故事,更是一个关于人的故事。在这部波澜壮阔的小说中,美国早期的历史被以一种新鲜的视角加以呈现,每一章都极尽精彩——奇异的药学知识、奴隶起义、残酷的肉刑…… 一座城市是一个复杂的多面镜,不同的人透过不同的侧面,得到的是不同的感知。今天,实现中国梦,不是建构于个人梦想的让位和牺牲,而是统一于每个人朝着梦想不断努力的过程。个人的梦,城市的梦,国家的梦,从来都是紧密相连。贝弗利·斯沃林——美国最具人气的历史小说家,对文字的敏感近乎极致。她的文字大气而不失细腻,她所设计的情节曲折而不矫揉,她所塑造的人物千奇而不陌生,她笔下的故事永远让人爱不释手。每个城市都承载着人类的梦想,每个人的梦想构成了这个城市的梦想。《梦想之城》承载的是一个医生世家的梦想,这个梦想伴随着纽约的发展而不断地延伸。它讲述了一个移民世家上下七代人的离合聚散,描绘了殖民地到合众国的梦想之路,写尽了新大陆拓荒时代的爱欲与疯狂。哥哥卢卡斯,一个外科奇才;妹妹莎莉,一个精于制药的药剂师。这对相依为命的兄妹,漂洋过海来到了梦想之城纽约。而实现梦想的代价,竟是出卖自己的亲人。《梦想之城》既是一部家族世代恩怨史,也是一部纽约建城史。从新阿姆斯特丹到纽约,这座梦想之城伴随着殖民者的开发建设而逐步壮大,小说将主人公爱恨交织的人生历程和鲜血淋漓的早期医疗场景相互融合,让人读的冷汗淋漓而又欲罢不能。一边是跨越兄妹俩的两个家族上下七代人的恩怨纠缠,一边是早期医学(临床外科)探索实践的发展史,无不给人带来巨大的震撼。怨仇生,恩难尽。剪不断的情,理不清的怨。主人公们爱恨交织的人生历程,殖民地“新阿姆斯特丹”变身纽约州的历史风云,真实再现波澜壮阔的美国独立战争。比起“中国梦”的磅礴雄壮,《梦想之城》则更有叙事性和画面感。故事的最后,漂洋过海来到广州的特纳家族的后人开始了又一次旅程,“但他回纽约为的不是钱,还未满17岁的喜悦帕特里克独自踏上归途,为的是要当医生”。一个梦想,让我们充满向往,一个梦想,让我们意志坚强。但是,所有的未来,都站立在历史的肩膀之上。所有的梦想,都发端于许久许久以前。历经这许多邪恶、毁灭与荒芜,梦想不变。《梦想之城》从生命个体的角度出发阐述了梦想的力量。《梦想之城》是斯沃林的处女作,在《梦想之城》中,我们见证和欣赏到一个通往梦想之城的纽约移民故事。这个故事既讲述了普通人的寻梦之路,也引领读者透过这个故事深入地认识一个更为深层次的主题,即引申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对梦想的执着信念。如果说“中国梦”是民族梦,那《梦想之城》所表达的是草根平民的寻梦历程。“到头来,即使有再多的反对意见,最后的反对者也要让步……”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能够创造出来。深入其中,我们会清晰地发现梦想之城成长的每一步——英国移民、拍卖奴隶、种族对立、海盗横行、独立战争……“我(作者,引自‘序’)试图精确描述纽约复杂的政治和社会史。事实上,那些最野蛮的事件最为真实,是从先人的日记和信件中整段撷取下来的。也许令人最难以相信的,就是那些关于医疗技术与医疗过程的描写都合于史实。”因为有了梦想,才有激情燃烧的岁月;因为有了梦想,才有不可动摇的信念和无限的自信;因为有了梦想,我看到了梦想之城的未来,这个城市、这个国家、这个民族才能民主富强,这个城市、这个国家、这个民族也必将无可阻挡地重回属于自己的黄金时代。刘英团/文发表于《中国国门时报》4月4日6版,4月12日《深圳特区报》,4月12日《迪庆日报》http://cngm.cqn.com.cn/html/2014-04/04/content_198695.htm
  •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给这本书打十星,不管是从内容还是装帧上。假如你翻过2012年江苏人民出版社那个版本的《梦想之城》,我想你就不会反对这个结论。第一次翻《梦想之城》是2013年的年末,我在图书馆复习得烦躁,随手抽出附近书架的一本书,机缘巧合,就是江苏人民版的《梦想之城》。本来只是想打发一下心中的烦闷随便翻两页就放回去,可是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一整个下午的复习时间都奉献给了北美大陆上的这个传奇的家族。可惜的是,不知哪个混蛋,两本下册都过了还书期却迟迟不来还书。所幸,不久便看到出了新版,于是迫不及待地收了一本。  在我看来,《梦想之城》的吸引之处有三。一,行云流水的故事叙述和接地气的翻译相辅相成。过去看外国文学,都会被其中拖沓的情节和莫名其妙的的人物对话,还有又长又拗口的外文名字弄得头疼。我一直都认为是我文学修养不够,没法体会到其中“高大上”的精髓,直到看了毛姆的《巨匠与杰作》,才敢理直气壮地说:“什么破玩意儿,又是来骗稿费的吧!”《梦想之城》厚厚一大本,皇皇55万字,捧在手里沉甸甸的,但绝不敢把“骗稿费”这三个字往它身上放。55万字写了从卢卡斯·特纳和莎莉·特纳两兄妹开始的七代人的故事,完整地交代了这个家族多数人的一生。  西方人认为好文章的6个C标准,用了六个形容词:concise、clear、complete、consistent、correct、colorful(简约、清澈、完整、一致、正确、生动)。无疑,作者贝弗利·斯沃林做到了,无愧于“近乎完美,堪称纽约版《百年孤独》”的高度赞誉。全文中没有一句废话,每一句描述都是给后面的故事埋下伏笔。直到读完全文,盖上书页,深吸一口气,才缓缓醒悟,“噢,一切都是宿命,这是一条轮回之路呐。”  作者把故事的轻重缓急安排得很好,她知道读者想要什么想知道什么,但她偏不,她要把你想知道的东西放在后面,先给你其他东西。于是你便停不下来,迫不及待地往后看,想找到自己要的东西,想知道自己的猜测是否和作者的安排一致。不得不说,这招真是非常高明。我就是这样被吸引住,在一天之内不吃不喝重新从头至尾看完了这本小说。  故事里,药剂师莎莉能熬制出高品质的鸦片酊,它能缓解病人的痛苦,让他们沉浸在美妙的幻象中。而作者又何尝不是制得一手好“鸦片酊”呢?我都吸上瘾了。  再好的故事,再棒的文字,如果没遇上一个好译者,那就是一场灾难。小时候读外国文学、看外国影视作品,总是有一种奇奇怪怪的感觉,直到在知乎上看到“翻译腔”这个词,才解开了我多年的疑问。哦,是的,亲爱的,你知道的,我说的就是翻译腔。噢,天呐,你居然不知道什么叫“翻译腔”,那你赶紧百度一下吧我的小可怜。    二,塑造丰满的人物形象。  盖上书本,一个个名字清晰地在脑海里依次排开:卢卡斯、莎莉、玛丽特、尼古拉斯、红贝丝、克里斯多夫、塔沐馨、鲁克、珍妮特、所罗门、凯莱布、摩根、卡夫、若歆、安德鲁、克莱儿、塞缪尔、黑贞、安芭、菲比……每个人的外貌特征、性格都还是那么鲜明。  不管在文学作品还是在影视作品里,“一个角色完美就等于无聊”。黎耀祥在2009年香港TVB第42届万千星辉颁奖典礼中凭《巾帼枭雄》一角获得最佳男主角时说:“柴九这个角色之所以能引起大家的共鸣,是因为他不像过往的男主角那样光鲜又正直,他会上妓院,会和妓女调笑耍乐,他有欲望,他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市民,像我,也像你。”而特纳家族的故事,也就是因为这种你我都有的欲望而开始的。  卢卡斯和莎莉来到北美新大陆,那时候的纽约不像现在这样繁华,也不是这个世界转动的中心。特纳兄妹是来纽约“开荒”的。那时候的纽约,有强烈的种族冲突,会和被称为“红番”的印第安人随时开战。他们远离家乡,是受到梦想的驱使,想在一片新的土地上从事自己钟爱的事业,没有人因为他们过去的身份而百般阻挠。  卢卡斯爱上了肉铺的有夫之妇玛丽特,为了能从安克尔·杨森的手中得到心爱的女人,他不惜把相依为命的妹妹莎莉“卖给”了雅各布。但最后还是迟了一步,玛丽特不忍再受丈夫的暴力,趁其酒醉将他砍死。而后赶来的卢卡斯将杨森分尸,一趟一趟将尸块运到外城,沿途弃置。深入颅骨的切肉刀难以拔出,最后和杨森的头颅一起沉入积水潭。时光飞逝,百年之后,特纳家族的后代莫莉在干涸的积水潭边发现了杨森的骷髅头,那把切肉刀百年来依然连在上面。  莫莉说:“不知道是哪个男人干的,不知道凶手抓到了没有。”  “凶手不一定是男人,也可能是女的呀。”拉妮亚说。  两个女生无意间就推测出来百年前先人的故事里的真相。那一刻,她离家族疡医事业的始祖那么近。就在这个地方,开始了她身为一名女性的疡医之路。    七代人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珍妮特,后来她被人称为“达西瓦番婆”,因为她嫁给了犹太人达西瓦,而身上又流有红番的血。少女时代的她,美丽、善良、柔软,让达西瓦爱她入骨,视为生命。她热爱医学,想成为一名疡医,但时代不允许一个女人做疡医。达西瓦被休伦人俘虏之后,百般虐待,甚至割掉了他的生殖器。一个阉人,达西瓦失去了男人的尊严,他偏执地认为摩根是凯莱布和珍妮特的野种,但仇恨的内心深处还是爱着珍妮特啊。每天伏在地面上,听楼下珍妮特的声音,这是他每天生不如死的生活里唯一的动力和乐趣。只要他的珍妮特还是他的身下,在他知道的地方。  达西瓦给予了珍妮特最大的幸福和最大的仇恨,达西瓦的改变也让过去天真烂漫的珍妮特死去了,她变成了冷血无情的达西瓦番婆。不管二十几年来达西瓦如何冷漠地对待她,至死,她都保留着“达西瓦”之姓。她早就把这个其貌不扬、年纪是她两倍的男人当成人生唯一的伴侣,至死不渝。  珍妮特是这个故事里,最悲壮的人物。她也是女性突破古旧传统,成为疡医的预兆,是一个时代的分水岭。    三,穿插在故事中生动的医疗史。  古希腊著名医生和学者希波克拉底在恩培多克勒“四根说”的基础上,提出了体液说。这个理论后来被罗马的医生盖伦所发展。故事中,从卢卡斯时代开始,面对疾病最常用的三种治疗方法就是:拔罐、放血、吃泻药。很容易看出,这三种方法都受到了体液学说的影响,认为人体生病是因为疾病进入了身体,只要把它排出来便可。但特纳家族的疡医主张“因人而治”:腿骨被压碎了就要截肢,有肿瘤了就要切除……他们甚至在那个宗教统治的时代尝试为病人输血。  用今天的目光看,“拔罐放血吃泻药”的确很可笑,我们也知道这些方法往往是没有用的。拔罐只是会让毛细血管破裂,在一定程度上转移了疼痛。放血和吃泻药更是无稽之谈。在那个年代,仿佛掌握了这七个字就能称作“医生”,收诊金为病人看病。处在医学发达的今天,我们看待过去拥有了上帝视觉,我们知道特纳家族的疡医使用的方法才是更有效的。  可那个时代的人不知道。我们也不能说他们是愚蠢的,我们今天的“精明”是过去的医者解剖了无数尸体,不断积累为我们攒下的。  保罗·柯艾略说,人生中最艰难的两场考验是,等待时机到来的耐心和面对一切际遇的勇气。  我想,特纳家族在疡医之路的漫长历程中,一直都在经历这两场考验。从未结束,从未松懈。    他们正在走着一条轮回之路。
  •     作为一个文科生,我的历史却一向不好,翻开看不进,看过记不住,记住又忘掉。但是,看以真实历史为背景的小说时,随着情节的发展、人物的际遇,历史会润物细无声地进入脑海,这便是我读《梦想之城》的初衷。《梦想之城》以美国历史做背景,以家族的发展与纠缠做着眼点,从1661年开始(当时的纽约一带原住民是Lenape印第安人),经过殖民与革命时期,写到1798年(1788至1790的纽约为美国临时首都,日益发展完善),是一部气势恢宏的长篇小说。本书中随着故事情节所展示出的医学发展进程是一个很大的看点,我们当今习以为常的麻醉、见怪不怪的堕胎,在那个时候还刚刚起步,书中描写了一个一点小病就会致命、做手术没有麻醉、堕胎是用棍子捅碎胎儿的残酷世界,令我感叹如今的幸福与安全。个人权利、种族平等这些内容也都很有重量,即使在当代也依然有思考价值。在这一段历史中,偶有星星点点的光辉,那便是书中的女人们,记录几位我比较欣赏的吧。重为轻根,静为躁君——黑贞黑贞的台词,我合上书只想得到一句:“黑贞是个好奴隶。”我发现,黑奴说话时,在应该说“我”这个字的时候,说的都是自己的名字。原因,可能是他们并没有太多自我意识吧,被当做主人的附属品、所有物太久了,自己都不清楚有自称“我”的权利,有表达自己的权利。所以当他们说自己的时候,听起来感觉像在说别人。黑贞给人的感觉是冷漠、疏离的,一言一行严格按照主人的指令,不多说一句话,很没有存在感。但是,当黑贞看到莎莉夫人生了一个白小孩的时候,她凭自己的意愿做出了选择,为了“不让老爷把孩子杀掉”,为了“让生命有出路”,黑贞不再做一个服从命令的机器,而有了自己的秘密——“老黑贞说,有秘密,你就强。”这是做了一辈子奴隶的老黑贞的生命哲学。沉默的、善良的黑贞,成全了一个婴儿的生命,这个婴儿被莎莉已不来往的哥哥夫妇收养,也成全了两家族的百年纠葛。上善若水——红贝丝火刑之前,木柴却要预先泡几小时的水,为什么?因为这样可以避免火烧得太快,把人一下子就烧死了。行刑者和观众们要的是——“务求在受刑者上半身着火以前先把下半身烤个透,可以让人惨叫八九个小时。”各种各样的酷刑,让人读着文字都头皮发麻,但当时的白人观众们,看得兴高采烈痛快淋漓,除了一个人例外,就是红贝丝。她不在乎人们起哄看热闹的心态,不在乎白人们对造反被抓的黑人的仇恨,顶着人们的目光和鼓噪,问清楚受刑的奴隶确实没有杀人之后,用毒药给了刑台上的奴隶快速死亡的解脱。这对于这奴隶来说,已是最贵重的一份大礼。奴隶迅速死了,火在烧,也感受不到了。红贝丝站在人群中,被推搡,被质问,但她的人格在人群之上闪光。虽然她没有高喊种族平等的口号,但她真正把奴隶看做需要关心、需要尊重、懂的爱、懂的痛的人。这在当时情状下已经很了不起了。蔽而新成——珍妮特珍妮特本是一个天真美丽的少女,热爱医学,对社会上“女人不能做疡医”的观点十分不满,偷偷救治穷人。她嫁给了不惑之年的犹太富人达西瓦,婚后的生活美满幸福,直到达西瓦被休伦人砍了手臂和生殖器,心智崩溃,成了废人。出乎意料的是,珍妮特在痛哭一场之后,告别了梦想、希望、热情与爱,迅速拾起了达西瓦曾教过她的,如何运用财富,如何控制别人的知识,迅速从受伤的小女人变为了女强人,“达西瓦番婆”的大名传遍全城。她的不平,成了扭曲的仇恨,她的悲苦,成了固执的拼搏,她冷血,残忍,她把一切痛苦都咀嚼成渣咽进肚里,在美丽的脸庞上罩上了永久的黑纱。如果一切已成定局,与其苦苦挽回、夜夜流泪,我宁愿看到一个这样的珍妮特——心狠手辣,雷厉风行。她的死亡,来得很急促,那是一个欢庆的日子,华盛顿将军就要凯旋入城。珍妮特等这一天已经许久,她剪掉自己的裙子,缝成星条旗,升起全纽约第一面国旗,我难得地感到了她的喜悦,可就在下一刻,即将离城的宪兵司令结束了她的生命。珍妮特还没有与她最爱的儿子重归于好,还没有多抱抱她的宝贝孙子,还没有看到华盛顿入城,就死去了。也许故事总是这样,走过了漫长的黑暗,却与黎明的曙光擦肩而过。纽约,梦想之城,承载了多少梦想,又掩埋了多少苦痛。成就的,是对美国梦的向往,是对医学梦的追寻,是对身心自由的呼唤;埋葬的,是一团团的爱恨纠缠,是一代代的青春韶光,是一滴滴的热血和汗水。

精彩短评 (总计22条)

  •     这是重新的修订版吗?2012年6月的版本已经看过,这个封面更赞
  •     一个家族的发展史
  •     恢弘璀璨的全部梦想。
  •     城市的历史,医学的历史,精彩的历史小说,减一分是因为文笔和场面不够特别恢宏。一直想看,总算看完了,赞
  •     乌鲁木齐飞深圳一路读完。精彩。每一部都稍显短了。
  •     反正我看外国小说就头疼,一大串的人名字记不住,对白太多,翻译过来也不符合咱们说话的方式。说是医学历史,我就是医生,还真没看出来,看出来的就是作者不太懂医学知识,就是和幌子吧。
  •     医药世家七代人的波澜壮阔。结尾轮回一般的头骨,恰如莱布尼茨的赞歌的一幕
  •     论:医生和理发师同宗同源
  •     太好看了,江苏文艺出版社的纸太舒服了
  •     一部纽约的建成发展史,在一条较长的时间线上围绕着特纳一支来写,故事的可读性很强,但由于时间跨度的漫长,故事在整体紧密连贯性上有一定欠缺,稍显松散,结尾也不是很满意。但仍不失为一本可读性较强的历史小说。
  •     非常棒的小说 故事讲述历史长 人物关系丰富 融合的大量医学发展题材新颖 吸引人 拿起来就不想放下 一口气读完了 医学和血缘交织在历史中发展,两个本是血亲的家族反目成仇,不断纠葛在爱恨情仇中
  •     冷门佳作,很有阅读快感的通俗小说…读完才知道后面还有三本。。。改天有心情了慢慢补吧
  •     左手药草右手手术刀,医道终会修成,荣誉终会修成,国家终会修成!减一星因为历史方面没有厚重感!
  •     不知道这部长篇应该怎么归类 镜头感极强 文学感太弱 感觉上是在交代史实 对人物和时间的命运不做评价 不过还是挺喜欢
  •     一座城市,两个家族,一份职业百年发展历程,只有无懈的努力和勇敢的奋取,才能取得所想的那份荣光。
  •     可以找到美国这棵大树 曾经的根是如何扎 枝条是如何发。枪与一致对外;阿姆与London;黑人追求的自由;无根之人却旁睹了雨林茂然
  •     F的推荐 昨晚值班终于读完。
  •     我说这是一本史诗巨著也不为过吧。如此壮阔的时代背景,命运如此华彩波澜的家族历史,第一眼看到这本书的简介就被吸引了。是一部难得让我看一眼就被吸进去拔不出来的好小说。给五星都嫌少。
  •     时代背景用得大,紧赶慢赶不算多的篇幅里讲了七代人的浮沉,爱恨情仇干瘪贫乏,乏善可陈。
  •     2015.12(43):由于按着时间的大跨度龙骨去填写,感觉细节上欠缺了,不够丰满,人物刻画上有意犹未尽之感。总体来说还是本很不错的历史小说。
  •     很好看~镶嵌在纽约的发家历史里~但其中关于医疗的血淋淋的描写、由于我的心里承受能力有限、降一颗星。。
  •     以美国历史做背景,以家族的发展与纠缠做着眼点,融合医学发展历程,经过殖民与革命时期,写到1798年,是一部气势恢宏的长篇小说。已写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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