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留心,看不见》书评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1-1
ISBN:9787549547159
作者:桑格格
页数:396页

不留心,看不见

桑格格的文字很有感觉,夹杂着四川方言,带着小孩子般的俏皮与天真,显出一种独有的活力。她的文字看上去杂杂的乱乱的,并不文雅,也会出些骂词,“妈拉个巴子”这话特别爽。想象力也是非常丰富,并不循规蹈矩,常常能写出一些独具风格的比喻,把别人想不到的都给写下来了,让人不得不佩服。在这本书里,有虚构的故事,也有自己的经历。但即使是虚构的,她写出的也是故事,而不是小说,所有人都爱看故事而不是小说,这一点,格格做到了。书里展示了格格丰富的生活经历,不经意间就让你也回到了调皮的时候,小时候的趣事儿和长大后不离不弃的朋友们,很好看。看完了整本书,能感受到格格是一个活泼、大胆爱冒险的主儿,她独特的叙事方式与想象力让人难忘。果真是“格格不入”的“格”而非公主的那个“格格”。若不是见过她真人,我真以为她长得是一副娇气脸、蛮横眉眼的小淘气,但在签售会上看见她,是那么端庄、瘦削,皮肤极好,两边还红红的,很有贵族气息,这很难让我把她跟写《不留心,看不见》的作者对号入座。对于《不留心,看不见》这本书,是格格专职在家写作,五年来呕心沥血创作的新书,这本书的排版、装帧都是她老公九色鹿设计的,淡雅、素朴的灰色调,厚厚的一本,没有腰封,很舒服。这些文章怎么说呢,我总觉得缺了点脉正统的脉络,也许她本身就不按常理出牌吧,有时候看这样的文章开胃,还挺好的。

笑忘书

这本书从发试读本我就开始看了,那个时候还在成都上学,却直到前两天才看完,说来也巧,还是在成都重新捡起这本书的。刚开始几篇,从文学的角度讲,跟前面两本书比是大有进步,能看出格格的野心,虽然短暂哈哈,可是我喜欢桑格格,更多的是喜欢她的故事,我喜欢的是那个没有章法没有文学味的成都女娃桑格格,而不是靠技巧写作的作家桑格格。所以看前面几篇的时候总也看不走。我觉得有很多做作家可以写出《彩萍》、《情书》甚至《丑舅舅》,但只有桑格格能写出《小时候》。直到《偶像蔡国庆》出来了,才感觉到熟悉的桑格格上线了。我特别喜欢看桑格格讲童年往事,童年人人都有的,甚至仔细想想每个人的童年都是光鲜的,在没有进入社会的特定框架之前,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世界里的王;在被成人世界的泥沙俱下弄得灰头土脸之前,我们好歹都是有过鲜衣怒马少年时的,可是时过境迁,大多数人都是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风雨。可是又不得不承认看到桑格格笔下的小时候还是会有情绪波动。我估计桑格格不会再写小时候了,再写应该也写不出当初的感觉了。多年以前,还在看八月长安之前,我自己就老想我得把我的童年写下来,但是我这个人没有行动力,所以就一直想着而已,后来看了二熊和桑格格,我基本打消写的念头了,因为人家已经把这一代的童年的各种呈现方式都写出来了,而且写得那样好,我永远够不着的那种好。可是看完这本书,又觉得,如果有机会的话,还是应该写,因为你不知道哪一天你就再也写不出那个感觉了,而且,写出来就可以放心的忘掉啦。中间有些家乡故事总让我想起颜歌的《平乐镇伤心故事集》,不知道两个人私下认不认识,两人笔下的故乡倒是有着相似的味道,这种味道我自己在成都也闻到过。看到有些评论批评《吾友郁达夫》,说实话,这篇确实看得我目瞪口呆倍感不适,但是实际上从《不留心,看不见》这一篇开始,就感觉到文章质量急转直下了,越到后面,越觉得像凑字数的。到了写最亲近的人九色鹿那一篇,完全大失水准,桑格格最擅长写人的,可是这篇写的老长老长的文章里边,人物形象却特别模糊,也许是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吧。看到桑格格写得越来越纯熟,越来越有作家相,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点伤心。

快乐的小忧伤

桑格格的新书《不留心,看不见》是我迄今为止读得最快也最欢实的一本书了。或许这跟我和她同为西南人有关吧。书里高密度的四川方言——也就是历史上曾经所谓的西南官话,让我这个漂泊在北京的异乡人,心里倍感温暖。一行文字读过去,几乎毫无障碍。那些跳动的字引入眼帘,并组成一串串音符,在我的齿间留下了美妙而灵动的音乐,真正口颊留香。我喜不自胜地向周围的人推荐:如果你是四川人的话,要看《不留心,看不见》;如果你不是四川人的话,就更要看《不留心,看不见》哦。典型的《快乐大本营》的谢幕致辞,是我的造次。因为这本书里,除了那些妙趣横生的方言带给读者畅快的阅读感受以外,还有那些穿透语言背后的对人生的思考和感悟。笑着笑着,眼泪就掉下来了。是我的真实感受。快乐的小忧伤。一部分是快乐,它能让我们哈哈大笑;而另一部分则是忧伤,它能让我们掩卷沉思。但是忧伤毕竟很“小”,它挡不住我们对生活的热爱。可以哭着微笑,也能笑着流泪,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生体验。而在这本书里,你都能找到。这是一部散文和短篇小说的合集,包含的是桑格格琐碎的情感片段。她笔下的那个童年以及少年成长的基地420厂、那个曾经仙风道骨如今已然拆除的文殊院、那些街头巷尾的熟悉邻居、那些偶然邂逅的陌生路人、那些至真至爱的亲人以及那些微小的一草一木一只猫,都显得是那么立体而生动,就仿佛是从书本中走下来就能马上和你聊上两句的四川老乡,就仿佛是你在四周环境里触手可及的一事一物。四川人在全中国的分布应该是最广的了吧。因为他们最能吃苦,也最勤劳,最苦最累的活儿,别人不愿意干,他们抢着也要干。他们是多么朴实和憨厚的人哪。就像《丑舅舅》一文中全村唯一来参加婚礼的老村长,就像《小黄猫》一文中不经意间许诺要给作者一只小黄猫的阿姨林花篮,就像《蒋碧蓉》一文中踏实上进的乡村女孩蓉蓉,他们就像是一颗颗散落在作者心田上的闪亮宝石,照耀着也温暖着写故事和每一个读这些故事的人。依稀记得,我的童年小伙伴儿里也有一个叫做“*美丽”的女孩。跟作者笔下《黄美丽》的唯一相同的地方就是名字里的“美丽”二字。相比黄美丽招摇过市的热烈青春,我的那位朋友就显得有点太过内敛。甚至可以说是木讷。用现在的话说,冠以“美丽”之名却并不可人,就是最好题材的“反讽”。甚至有段时间,我们都要就那位女同学的名字来侃大山。也说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嘲笑吧,但我知道,那滋味儿肯定是不好受的。她和黄美丽的命运坎坷却是如出一辙。以至于我在看这篇小说时,她的脸还会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想着她如今的际遇。童年里,父母也许是最愿意操控我们的人。他们要让我们朝着他们规划好的路线成长。她在文中写到,他们为什么这么喜欢把东西扔到窗外去?这个“他们”,其中之一就是父母。童年的桑格格是一个很另类的孩子,她是独立于校园里各大帮派的“独行侠”,却在面临小黄猫被妈妈从楼上摔下惨死的悲剧时却只能痛苦的哀嚎。小时候,身边能有一只活物,每天见着它们一点点长大,心中的幸福感就会一点点膨胀,进而整个生活都会充满希望。我的童年里,也曾有过要养一只中华田园犬的奢望。同样,妈妈以玩物丧志为名拒绝了我的要求,爸爸更是从医生的专业角度告诉我狗儿身上能有多少万个细菌,让我最终望而却步。那种想要而不能得到的感受,我从桑格格的笔下看到了另外一个童年的自己。掩卷唏嘘之余,只剩下忧伤。一点一点。名家史航评价桑格格的书,用了这样的一句话:她有自己的黑板世界,一块都不用擦,就一直写下去。也就是说,她可以就那样一直流畅地写下去,写过的改也不用改。那些妙趣横生的辞藻,就那样一个接一个地从脑海里冒出来,在纸上跳起舞来。只有搜肠刮肚咬文嚼字的写作者才知道,这是多么难得的敏捷才思。她对事物的观察也细致入微,几乎每一个细枝末节,她都能敏锐地捕捉并准确地记录下来。书中还有些短诗。从用词和选材都能感觉她散漫中的随性,譬如她的《只是》,就短短的三句:我不怀旧/只是喜欢记住/有趣的事情。那标题更像是闭上眼睛用手指一点,然后睁开双眼看到哪一个词语就认定了一样。一个作者的写作风格从她的笔端可以很好的辨认,她从不避讳在行文过程中使用脏话,也许在她看来,那才是有七情六欲的人,最立体的三维感官吧。我喜欢她的随性,也喜欢她的细腻。这看似矛盾的两者在她身上的完美契合,让我想到了一句诗: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不是笑里藏刀,不是刻意拧巴,就像曾在她身上的抑郁症“小怪物”,其实是小忧伤。小忧伤,掩盖不了快乐。所以你看,她依旧开心地笑,酣畅地骂。原来,小忧伤有个名字,它叫“快乐”。一不留心,就真的看不见了。此文发于《兰州晨报》

寻找80后的共鸣

《小时候》是读的第一本桑格格的书,诙谐幽默,真的能让80s产生共鸣,所以当她出版这本《不留心看不见》的时候,果断拿下,也算不负众望吧,除了个别篇幅不是很喜欢,总的来说蛮不错的。作者很喜欢用方言,因为离的不远所以同我本地方言很接近,在看书的时候默读会自然切换成四川话,并且忽然意识到纠正不久又回去啦。一直觉得作者是嘻嘻哈哈乐乐呵呵的假小子姑娘,也许往往看上去最容易快乐的人才是真正不快乐的吧。

前半精神,后半萎靡

未看完前给四星,读完只有三星了。一星给林花篮家的四个女人,一星给裸奔的丑舅舅,一星给二师兄。全书是以诗+小说、随笔的形式展开的。前半依旧是半自传半虚构的小说,读来可谓笑中有泪。对这部分我没什么好说的,桑格格写人很棒,稍微带几笔景物描写也有泥土味,少矫饰而多自然,用我很喜欢的一个日语词来形容就是:地味。后半部分很失望。从与伊利奇的一天的那一篇开始,文字就往敷衍轻浮的方向发展了,算得上失望之首。尤其是郁达夫,失望之巅峰,真不晓得说啥子好,也可能我是单身妇女眼皮子浅,怎么看怎么没觉出这文章夸郁达夫哪儿好了,反倒一股子高级黑+抬高自己的味道,你让郁达夫的老婆看了脸往哪儿搁?关于九色鹿,失望的收官力作,和前面的碧蓉、丑舅舅简直没法比,让我怀疑是不是赶不上截稿日硬凑的文章,文字像是段子手一段段挤出来拼装而成,而且还不甚幽默,最有趣的是,我点开@桑格格桑格格的新浪微博,以“九”为关键字进行搜索……嗬,拼拼凑凑这一篇就出来了嘛。看了最后这两篇,我有点疑惑,难道女人还不用怀孕,光是结婚就变傻了?

读《不留心,看不见》:是他们形成了你的世界

难得有一本书让我一口气读下来,《不留心,看不见》算一本。一天时间,读完380多页的内容对我这个慢镜头来说是个奇迹。在我看来这本书的内容可以分成三块:下雪前,俯瞰众生隐隐悲痛;下雪中,文艺青年轻歌曼舞;下雪后,落地成泥方见屌丝本质。这三块对应的文体也就是小说、散文、随笔。前半部,我最喜欢《蒋碧蓉》、《丑舅舅》、《小黄猫》,咯咯嘻嘻哈哈读完,扣下书,为故事里的人物伤心。在桑格格的文字中,世界晴朗干净甚至充满阳光,小时候我们听到的也许是隔壁的王大婶走了没再回来、邻村的李小二辍学打工去了,但排第一的绝对是学校门口让人口舌生津的小吃摊。等长大了,那些人间悲剧在记忆中的阳光灿烂里才变得清晰可见。《不留心,看不见》的前半部与吴念真的《这些人,那些事》有些像,细腻、感人。到了后半部,长大后的桑格格不再可爱。看得出来,她欠了很多人情,但心怀感恩。我喜欢《郁达夫》和一篇描写李娟的文字,这些人算不上有趣,但生命力强大到令人敬佩。郁达夫的耐心和坚持,李娟的从容和强大。有时候在想,我为什么是现在的样子?因为我的经历,因为我身边的人。就像桑格格,她长大了,变得多情、敏感。这些不正是故事里的那些人给她的吗。事实证明,我们都是短视者。你可以说,身边的路人甲乙与你无关,但是是他们形成了你的世界。与你有关的那些人,他们的生命状态会刻进你的影子里,越反抗越深刻。桑格格呢,她没有反抗,上帝给我什么,我都接受。所以,她能与任何人交朋友,满怀热情,甚至是饿虎扑羊。她的心对世界是打开的。如今,这些影响桑格格的人和事被她拿出来献给了读者,或许有人会受影响,或许有人只是窥探作者的成长。不管怎样,我们都只在自己的生活里。这本书给你的,就是慢慢去感受,正如它的名字那样建议:留心,看得见。

不留心会看不见

在记忆的深处活着最远离世俗的核心活在记忆里的人儿是最最善良的人儿记忆的黑洞深不可测却分外迷人即使与你不曾相依却能心领神会明亮动人不记得的并不是不必记得的只是忘了把心留下细心地去看一眼人生太长人世太短我们不应该留下遗憾太多美好的事物值得我们去感受记得不留心会看不见

桑格格的文青范儿

女作家桑格格属于特定年龄的读者群,上点年纪的人会错以为是桑塔格。两者还真是八竿子打不着。桑格格本名贺蓉,出生在成都,和比她小四岁的颜歌同属写作上的“川派”,将一口成都话码得麻辣鲜香,大气、匪气、上档次。桑格格在论坛敲成名作《小时候》的时候,正好二十六七岁,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离成熟还有一口气。一不小心,就引领了“80后”的怀旧风潮,成为后来大行其道的“小”文化的先锋人物。她的特定读者群也大多是80后,这是一群青春期特别漫长,成长格外苦逼,即使进入而立之年,仍要立志往前回忆的一代人。“消费童年”就在这片群众土壤上应运而生。但桑格格的“小时候”显然不同于郭敬明的“小时代”。她不腹黑,就像她标志性的光头板寸,脉络清爽,看着慰心,有英姿飒爽的纯真范儿。桑格格说自己:“我不怀旧/只是喜欢记住/有趣的事情”。她是彪悍的存在主义者,有着让“文青”傲娇的特立独行的经历:十几岁跑去找导演“用我拍电影”,交过一个被她称作“黑社会”的男友,没有读完大学就跑到北京找工作,花了80元买一个假文凭,没用上就凭自己的文字找到了出版社的工作。这样一份简历,搁在台湾就是三毛,搁在法国就是萨冈,在哪儿都是一块谈资的好料。桑格格的文字就像一只大苹果,咬一口,透出的是个性鲜明的作者本人:追男孩,对朋友特好,特别有正义感,外加省着花钱。从带点病态的文艺女孩,到被爱情感化,成为“文青”中的正能量女神,桑格格是幸运的。她的单亲家庭,她的辍学与闯荡,她的抑郁症,她和男友“九色鹿”的爱情,皆成了励志的温暖典型,仿佛让人看到了三毛与荷西的依稀身影。和前辈一样,桑格格可以毫无违和地把离异的父母亲、自己的男友、闺密写成令粉丝爱戴、追捧的镜前人物。这完全是人格使然,她的炽热目光足以把寻常人物定格,升华为传奇。文艺的功能正在于升华与宣泄。桑格格的风格,后来被一系列“我的父母是奇葩”之类的网络作者模仿。敢于出丑,把悲惨的事用逗乐的方式写出来,是这个族群的特征。看桑格格写童年,就像进了湖南卫视的“快乐大本营”。她写和邻家男孩海娃在水泥筒子里享受“两毛五分钱的硕果”——一包大头菜的甜蜜场景,是这样温情脉脉:“我递给海娃,他接住,说你也吃噻。”。她又话唠发作,补上一段令人捧腹的自我点评:“天地良心,我八岁的时候,就可以给我心爱的人购买奢侈品了,我妈还说我混得差。”暌违五年,《不留心,看不见》延续了之前《小时候》、《黑花黄》的风格,又更多了一些文学上的扩张,在非虚构写作的边缘快速游走。开篇的《丑舅舅》把一个丑孤儿追求幸福人生写得唯美而荡气回肠,并以一种让人哽咽的方式收场:丑舅舅以“流氓罪”被逮捕枪毙,罪名竟然是“丑娃儿早年间一天到晚打个光胯,还偷看人家大姑娘”。时代并不是虚无的,书里既有80年代初极为严酷的“严打”(《丑舅舅》),也有90年代商品大潮中冲昏头脑的全民下海(《蒋碧蓉》)。即使小时候,也是在大时代笼罩下的小时候。她对于女性的回忆,又是一路挽歌。《黄美丽》是老段子了,早熟、混社会,被迫退学,这样美丽又妖娆的女孩让人想起路内笔下的技校生“路小路”系列。但桑格格的感染力可以扯掉虚构与非虚构之上的那个天棚,一个“活得太热烈”的旧时光中的女子,不管她有几分真实或虚构,还是像一梭子弹,叫你疼心窝子——“再也没有见过她。但是冥冥中我总觉得她可能过得不好,甚至都可能死了。她活得太热烈了。算起来她都该三十五岁了。”《小黄猫》里林花篮阿姨一家人,尽现“舔舔伤口就走掉”彪悍的女性主义。玉米穗子头、波点裙、蹦恰恰、“南泥湾服装店”、未婚先孕……那个年代的时髦与悖逆,皆成了这个年代的怀旧。“至于我妈,她现在也没有找到男朋友,一个人生活。小黄猫埋在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每逢清明节,我还要去扫墓。直到有一天,那块地被开发成了楼盘,叫做二十四城。” 行文至此,被时代强行割裂的忧伤感扑面而来。《蒋碧蓉》则是对一面之交的乡村女孩的回忆。那个拉着自己去中学门口拍照的蒋碧蓉,安安静静却让人心甘情愿听她命令的蒋碧蓉,在打工的小作坊里发生火灾时死了。“她被烧死在那个锁着的仓库里。老板赔了一笔钱,弟弟辉娃子用这笔钱上了大学。” 这就是残酷却合情合理的当代现实。而来城里打工的蒋碧蓉在中学门口等“我”,把装满一铁皮文具盒的笋壳虫,特地拿给“我”的场景,更像是一场格外小心翼翼的易碎的梦。 “这条街直直的,她的背影很久才消失在看不见的远方。我想了想,把脚边几只没有被踩坏的绿虫子捡起来放在了文具盒里。”在故事之外,我更喜欢作者本色而直接的抒怀: “我真怕成都冬天的早上啊,阴冷潮湿晦暗,我像是一头小羊驼那样隐忍,悄无声息地吃完丰盛的早餐,就去学校忍受一天的学业。……在上学的路上还有其他同学,大家都缩在日常冬衣里,一脸没有睡醒的不情愿和不得不上学的隐忍,隐约还有一丝上进的积极和对未来的忧虑,这就是我见到的大部分人少年时代的底色。”距《小时候》已七年之遥,似乎80年代生人共同回忆的那股浪潮还未退去。就像百度“桑格格”词条下的注释:她30岁了,但她的心态——至少她笔下的心态——仍停留在“小时候”。“作为写作素材的个体记忆必须经过时间的积淀”。因此,这本书里写得最好的是上述这些有距离的回忆。过于贴近现在和作者自身的人物,如官员“吾友郁达夫”,闺蜜“豆豆”,男友“九色鹿”,女汉子“老展”,反倒有一种不够真实的碎粒感。画久远的事物,视力清晰。写近处的人,容易碎嘴。这就是非虚构写作的难处。《不留心,看不见》到后半场,令人遗憾地碎了,搅了,写来一地麻雀。绿妖曾在评论桑格格的第二本书《黑花黄》时有过中肯的评论:“里面有些散文让我看得很是松一口气:原来格格也不是一出手就写得那么好。但另一些文本却比《小时候》时的桑格格更让人不容小视。让我松口气的那些文章,属于文学青年流毒未散,不经意间的抒情和小资。大部分文学青年,会在青春期过去以后很长时间内,仍然前辈附体,阴魂不散,用前辈的感慨感概,前辈的抒情抒情。”这是正确而清醒的认识。这种“文青范儿”的写作风格,就是大多数人年轻人——包括优秀的川派女作家桑格格——必须克服的现实。

不留心,看不见

#每周一书#桑格格《不留心看不见》3.5星,本来只想给三星,这本书除了开头的两篇小说和最后两篇随笔之外,其他地方看了不如不看。不过后来又翻了下开头的《丑舅舅》写的真好,在阳光灿烂里面看悲剧,谁都痛,这篇是值得看的,有一点余华《活着》的调调。总之,桑格格得瑟但是比较可爱的女人。

我们这么喜欢看别人的故事,到底是为什么?

1、“我先不推荐你看哪一篇,等你看完了我们再来交流交流。”书店老板35说。夜里,我随手翻了十几页,还没看完,按捺不住,发了微信给35,道:第一篇《丑舅舅》我就蛮喜欢的。她回,我最喜欢的就是第一篇了。彼时我们正讨论,恰巧的,桑格格发了条微博:“《丑舅舅》这篇文章,在马上开印的时候,我却差点把它撤下来。因为我很在意的一个朋友不喜欢。写作者在一个反馈的中空阶段是特别脆弱的,甚至是失去正确判断的。我希望自己以后能更强大一点。谢谢责编小武说服我并且给我信心留下这篇文章。”底下评论是一沓的万幸。事实上,全书看完,最让人为之触动的还真是第一篇。它让我想起从前看的那些作家在80末90初写的某年代的故事。兜兜转转,历尽沧桑,大时代与小人物双线推进,感慨无限却无语凝噎。我跟35的观感不一样。我觉得有点遗憾,最后结尾收得太匆忙导致整体上差了口气。要是能格局再大点,力道再雄厚点,长度再扩展点,来个中篇,戛然而止后能有余音袅袅,那就再上一个新层次了。35倒是对她的处理方式非常满意,“这才是真正的人生。”2、我补充的其他有印象的几篇是,《蒋碧蓉》青春期的深深自责;《小黄毛》童年的孤独;《学陶记》浮躁时代的执着者;《吾友郁达夫》每个小清新少女夜夜都在幻想的中年大叔。3、这个在文章里操着浓郁四川口音四处蹦跶的姑娘,居然,得抑郁症了。35说,抑郁症是每个人都有的,天然长在你身体里,差别在于你有没有触碰它,你会不会被它控制。她揣测桑格格在行文中注水了些美好的意淫,相当于为自己树立根棒子,以免精神世界崩塌。4、我们一致感叹作家之所谓是作家还真是敢写啊。把自己和身边的朋友坦坦荡荡揭露个彻彻底底,不用顾忌这段故事朋友是否忌讳。对比下,我们若手握着一些写来感触颇深的素材,每每下笔,不得不考虑是否会影响对方感受,于是磕磕绊绊束手束脚,最后免不了颓然弃笔的命运。5、轻的东西,加点温度,就是当下最流行的读物。6、我们这么喜欢看别人的故事,到底是为什么?

原来爱就是敝帚自珍

描写爱情的书看了不老少,最感动的一句话居然是九色鹿的那句:”敝帚自珍“。原来爱就是如此啊,好比”彼之砒霜、吾之蜜糖“。相比之下,那些天长地久、白头到老都苍白。她的厨艺不精、索然无味以及脸上的雀斑,在他眼里:这就是她。他的不修边幅、胸无大志以及偶尔穿错颜色的袜子,在她看来:如获至宝。

改变不了的宿命

几年前看过桑格格的《小时候》,大体内容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幽默诙谐,带着浓浓的四川味道,看完过后会觉得:咦,怎么有一种似曾相似的感觉呢?那种亲切感中带有一点小哲理。几年后,我也不在是学生,离小时候也越来越远,《不留心,看不见》也腾空出世,说实话,这本书还没有看完,不像当初《小时候》那样一口气就让我读完,看了前半段,总体来说,前面几篇小文章还是不错的,应该属于那种故事中其实还有很多小故事的类型。让我记忆最深刻的属《丑舅舅》,看完这个故事后还仔细回味了一下,即使丑舅舅取了城里的囚犯最为媳妇,生了人见人爱的女儿,可是还是没能改变他的命运,最后女儿还走上了和他一样的道路,还可以想象一下杏儿的未来,是和她父亲一样还是怎么能,桑格格没有告诉大家,也许也是留了一个悬念给大家吧,亦或者根本没有悬念,必然走上一条相同的道路。丑舅舅不是不想改变自己的命运,曾经多次想改变可是都无功而返,想娶媳妇,为自己能娶上自己喜欢的女孩做出了巨大的决定,可是还没能说出来的时候就被各种难听的话打回去了。想娶媳妇就算是城里的囚犯也不在乎,只要是女的,不嫌弃他,他就爱她,和老婆过上幸福的日子,生了可爱的女儿,杏儿即使人见人爱,眼看着自己的人生完全颠覆了,可是就是有人嫉妒,最后被处死。可是我觉得丑舅舅的人生应该还是比较完整了吧,虽然没有娶上自己当年动心的那个女孩,可是他的老婆排开囚犯的身份,其他都很好,城里人、会持家、新颖。即使这样的生活没有多少年,但也曾经有过吧。说到他以前的心上人还有那么一个小插曲,当年风风光光的嫁给了隔壁村当兵回来的将军又能怎样,最后老公战死还不是成了年轻的小寡妇,还和其他妇女们一起嫉妒者丑舅舅幸福美满的生活。感觉桑格格的风格变了,整本书讲了太多的悲剧人物,他们都是大社会背景下的悲剧人物,林家三母女,黄美丽,豆豆,碧蓉,一个个都无法摆脱自己的宿命。这些故事看似轻松,其实很沉重,一个个故事都是值得回味的,这些人物都是值得细细品读的。

我的自言自语

我是在微博上通过史航知道桑格格的,短头发,大眼睛,很精神的样子。之前没有看过她别的书,这是第一本。看书的时间不是晚上睡觉前就是早上醒来后,不知道看了几天看完了。看到丑舅舅的时候,真心唏嘘,大概看到那个挑事者第二次出现就知道不会有好结局了,果真如此,这样的故事好像在哪里见过,好像是余华的那本在细雨中呼喊,是我喜欢的调调。中间有一篇黄美丽的网上看过,后来印象深的有杭州的的哥,郁达夫以及教磁的老师,还有好友豆豆。印象最深的是那一句,你想去哪?深圳。那就去吧。好像广阔天地任我翱翔。 这样的一份大气与坦荡,是我从来不敢奢求的。李娟问格格,你跳皮筋跳得好吗?格格答,不好。那你不会觉得羞耻吗?为什么会觉得羞耻? 是啊,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小时候我就像李娟那样,又好强,又敏感,好像永远活在别人眼中的那个世界里,为什么那时候我不知道桑格格。更多的我不知道要说什么,真心觉得格格的性格很好,能乐观到没心没肺的感觉。看一本书需要更多的理由吗?

摘段

“我开始可以体会人世间很多以前我不理解的细微情感,我把心放进去,甚至有点忘乎所以。我帮助流浪的动物找家,和失恋的姑娘喝茶,把散落在水泥地上的种子撒回土壤里去。这些都让我忘乎所以,沉浸在这个世界里的时候,我突然发现,终于有一段时间没有被痛苦咬得生疼。所有的痛苦都藏在一个叫做“自我”的无形牢笼里,我一直想从这个牢笼里面逃出来,却像在和一个橡皮笼子作斗争:使劲撑,就撑开一点;但一放手,“嘣”马上反弹。唯独忘乎所以才能消解这部分自我:忘我,其实就是忘忧。”

我听别人唱着天长地久

从看《小时候》开始,我就很羡慕桑格格。羡慕她的超群记忆力,可以记得人生最美好的时光里发生的点滴小事羡慕她戏剧化的经历,年纪轻轻就已经有那么多好故事可以说虽然这本书的封底标明,这还是一本“半虚构性”的自传,但这并不妨碍我一边看一边羡慕地叹息,即便不是所有的细节都是真的发生过,但里面的人一定都是真实存在的。她有那么多真诚的朋友,豆豆,老展,李娟,郁达夫。。。彼此之间是落难了不用提前打招呼就可以互相收留哪怕世界末日的关系;她有互相了解爱对方如敝帚自珍的九色鹿,一起熬过抑郁症的艰难时刻;她还有一些费时又奢侈的爱好,比如去京郊开茶席,或者跟师傅做一个杯子。看着这些仿佛天荒地老天长地久的感情,我除了更加嫌弃自己疲于奔命而年终奖又发得很少的日子以外,也有点疑问,真的可以遇到这么好的人,这么好的故事么?是桑格格有什么特别的力量可以吸引到这么多真诚的人围绕在她的身边么?这些疑问在读完写老展的那一篇后找到了答案。老展问她:“你那么袒露自己,不怕么?”“为什么要怕,怕什么?”“你把心袒露着,万一被伤着呢?你把自己袒露着,别人就知道你的短处,就知道怎么伤害你啊。”“那我也要有遮挡自己的能力好么!其实,对于我而言,承受点伤害远比想办法隐藏自己容易。。。。”其实我们也可以有像豆豆,老展,李娟,郁达夫那样的朋友,只是如果我们把自己保护得太好,对所有人都彬彬有礼保持安全距离,我们又怎么能要求别人毫无保留言无不尽。或者我们也曾和我们的九色鹿擦肩而过,但当时我们只顾着故作矜持,生怕被别人看出自己在乎,更不用说像桑格格一样笑眯眯地说一句:“你要去哪里?好巧我也要去。”其实我们也有过各种机会养成一种费时又奢侈,但是可以让自己平静下来的乐趣但是每一次都只是说说而已,什么时候像桑格格一样说“我会去找你学陶”后就真的一路山长水远地找过去了呢?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觉得“世故”是一个褒义词,而被别人看穿是一件可耻的事。我们爱面子甚过爱自己,比起为了想要的东西而拼命,我们更在乎失去时的姿态够不够潇洒。我们不记得上一次和别人袒露心声是什么时候,现在的酒仿佛喝再多轮都不会热。而我们对仅有的朋友又太过苛责,小小的缺点也会被玻璃心放大成无法弥补的裂痕。所以,桑格格拥有书里热烈丰富的世界,而我们只有工资卡和一大堆名片还好,我们都还有时间。

我很喜欢听她讲故事

对于正在钻研理财的我,是不怎么允许自己随便买一本纸质书的。想看的书好像都能找到电子版。但看到桑格格又出了新书,便毫不犹豫地买下。(顺便说一句,新华文轩一点折不打迟早会搞垮)周末买的书,到昨晚只看了两个故事。首先带着八卦的心情看了最后一篇《九色鹿》,很满足。然后再回头从第一篇开始,到第二篇《丑舅舅》时,就觉得36元软妹币也值了。不知道是自己近几年书看得少了,还是这些年写故事的人太多了。看完《丑舅舅》我有种热泪盈眶的感觉。一是故事本身的悲剧色彩让我潸然泪下,二是感动于好久没听到这么好的故事了。故事本身也不能说是独一无二,前无古人。只是能把故事讲得这么好的,桑格格算我心中的一人。又找到了那种想要一口气读完整本书的感觉。格格,谢谢你,可爱的四川姑娘。

留心而见,不留心,看不见

喜欢的书,我会翻第二遍。不匆忙,也不着急,就那样看。仿佛岁月静好,人生无憾。喜欢桑格格,是从《小时候》开始的。大概是生活在秦川交界,正宗的川普毫不影响阅读,也不太需要费力去理解什么。用方言读起来,别有一番趣味。我只是个生活在秦岭脚的人,以我有限的见识和阅读量,并不见得真正了解多少秦川文化,巴蜀大地。只是方言,颇为相似。读来琅琅上口,没有障碍。更好玩的是,里面夹杂的方言,让人欲罢不能,好像尝试了一点巴蜀麻,那种微疼,让人欲仙欲死,无法割舍。其实我觉得《小时候》比这一本写的好,因为那些小时候的回忆,我们都不太记得。而这个川蜀菇凉,却一条一条写下来,还出了书,还有那么多人喜欢。要说喜欢《小时候》,那纯属没心没肺的玩耍,纯属乐趣。没有太多深度的乐趣。她把小时候的种种“苦”,都用文字的力量,来化为舌尖上,大脑里的逗趣横生。其实我永远能明白一个道理:艺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小时候,纯粹,有趣,没脾气,飞扬跋扈,脏话很少,那种傻乐的劲儿,只有小时候才会有。而这一部,却是《小时候》进化,名曰《长大后》。《不留心,看不见》,开篇却是写丑舅舅,这个奇丑无比的男子,只是因为满脸麻子,没有父母,东家吃西家蹭长大的孩子,没有人愿意跟他来往。却在三十几岁的时候娶了个城市二婚老婆生了招人喜欢的水灵小娃娃,因为这个小孩儿,大家似乎把那些心存的芥蒂都一一抹去,似乎人们忘记了他曾经那样落魄,那样不堪,甚至忘记了他的婚宴上没有一个人去过,就连那个准备去婚宴上的村长,都只是把伴手礼放到了门外。后来却因为村长病故,新村长的蛮横,被整风运动给整了,死刑!我很清楚地记得格格在某处写下了这样的文字:似乎人穷,生个好看的娃娃,都是不应该的事情。我想,大部分写这类傻子的作者,都写出了图腾,命运,励志,变迁。而格格,似乎跳出了牢笼,远离了黑洞。她以自己的灵性,写了平素粗布大衣的华丽。面对生冷的食材,一个会烹饪的厨师往往能按照食材本身的特性去做出能命名的佳肴——川菜,徽菜,粤菜,鲁菜,抑或湘菜。而格格这个大厨,把平淡无奇的白菜萝卜,做成了绝世佳肴,无人能比,无人能模仿。我知道有人把格格在《小时候》里的腔调,拿去学,拿去用在自己的作品中,我读到的味道却是:二!或许人的灵性是没有办法模仿的,而一瞬间咋莫出的东西,也没法持久地保鲜。这本书无非三样:诗歌,散文,小说。我想里面的诗歌极其难得,要表达的,不是我这等闲之辈能够通透理解的,或许我是过于匆忙,又或许,我是太急功近利,又或者,没有太多的生活背景,如何体会一个作者的内心?是不是,好的文学应该要用品味鲁迅先生的文字一样去玩味?我不太懂得,只是隐约觉得,触到了内心,没法用文字表达。我看见了你的成长,你生命中/一次次的碰撞/却不能为你做什么/在那么早的时候/我还不能叫醒你这个小时候的自己,已经成长,这是诗歌的一小部分。或许大家都是跌跌撞撞地成长,在哪么早的时候,还不能叫醒自己,因为太稚嫩的心灵,只能承受那么多东西,总要去经历,才会慢慢成长。这本书里,特别善于用隐忍的文字,调侃的心态,看似放荡不羁的形骸,去表达一个个不经意的伤害。敏感的人都不太容易幸福,而一个聪明的敏感人,却善于把这种疼痛化作文字的力量,调侃或平淡,喧闹或戏谑,总透露了一点生活的痕迹。她写猫,我看过她写的《黑花黄》,没有特别喜欢,要知道,我没有那么多的怜悯心,去爱一个不能称为人不能交流的高冷动物,我更愿意去养一只狗,却犯了大忌:男不养猫,女不养狗。可我,偏爱。在《不留心,看不见》里,她有一篇小说叫做《小黄猫》。她不写父母离异带给她的影响和苦楚,她不写自己父母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尴尬,她也不写自己差不多每天可以见到父母,却又不能让他俩同时陪伴的抗拒。她只写“ 特别渴望养点什么,像我妈养我一样我养着它,哪怕是只小虫子或者小鱼呢。”“我觉得自己内心充满了一种想要去爱别的生命的冲动,而且期待通过这种养育关系建立起一种和别的生命的亲密关系”。于是她养育了一只小黄猫,生命中唯一完全属于她、依赖她的更弱小的一个生命,被妈妈暴怒下随手扔下楼,摔死在预制板上的小黄猫。这只小黄猫,暴露了自己内心深处对这个世界的惶恐和不信任,埋下了很深的种子——这个世界,不值得信任。她轻描淡写地写父母离异,轻快的调侃母亲“小打怡情”的创伤,却独独对这样一只小猫,情有独钟,只是因为,她和它,似乎有相同的疼痛。这个在小时候玩儿的格格,在那只猫死后,彻底抗拒这个不信任的世界,而没人知道,在多年后的某个深夜,一直被碾压的流浪猫,激起了她的回忆。我想透过这本书,格格应该还想表达些什么。一个70后的人,怎么可能对于8、90年代的世事变迁,没有一点儿想法?后来我找到了,在丑舅舅,在豆豆,在蒋碧蓉,在黄美丽,在420厂,在爸爸的心愿。我找到很多需要灵性的才能捕捉到的踪影,淡淡地穿插,没有太多思绪,就那样写,没有太多生活经历的人,不敏感的人,都会绕道而行,望其项背。曾经我也想出作品,小说都写好了。投给了江山文学网,连续一个礼拜,排名置顶,点击量过万。我试着准备投给实体店,再读的时候,却发现如此苍白。或许这种小众作品,还完全没有能够融入大众视线的资格!也罢,读读别人,也能照见自己。值得一读再读的书,我会好好珍藏。或许每读一次,都有不同的收获呢?

天生一个桑格格

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一种质朴的乡土情怀,桑格格俯下身,依然像个小孩子似的,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这个世界,时而语出惊人。她的天真,从《小时候》起,未曾改,非常珍贵。爱读格格的文字,不管多小的事,都津津有味,她的真实她的任性她的喜怒哀乐,跃然纸上。她其实没有什么技巧,也没有多么绚烂的文笔,她唯一的秘密就是真诚,而这种鲜活清新的文字,已经很久不曾读到。她不忧郁不装逼,不才思敏捷,不知书达理,不知性不公知不谈时事,她豪放又害羞,笨拙又努力,调皮而机敏,像一只小兽撒欢。这本书里最喜欢的是《丑舅舅》,虽然是虚构,但是足以打动人心,特别难过且沉默。《蒋碧蓉》,《吾友郁达夫》,《九色鹿》都很好看。桑格格对人的观察,敏感,到位,我想其实能写出这么棒的故事,这与文采无关,而是用心生活。因为在世界上,真的有多少东西,是“不留心,看不见”的。

滑落的扑克牌

1. 这是我看过的第一本夹杂着四川话的书,诶哟,四川话写成书原来是这个样子说!生活类杂文看的多了,但这本还是最特别的呢,一来是前半部分作者对自己小时候生活和父母辈经历的描述,在桑格格的笔下生动地再现(脑补)了,作为四川人,直想说,一毛一样啊!2. 虽然四川话跟普通话也不是完全不同的语系,但是看书的时候两种方言真是两种思维和体验啊(或许这就是英语老师强调的thinking in different language?)看书的时候脑子会默念的,有时候刚想用普通话看吧,她给你突然来一句,“狗日的邓安儿那个哈包...”,一读心头像被拧紧的衣服搬纠结,算了,还是用四川话吧!3. 80后文艺青年爱耍宝调侃的痕迹在后半部分显露无疑,对一些读者而言趣味可能是上来了,但深度也是下去了。个人觉得在深度这点上赶不上李娟,当然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人嘛(等等,杂文你跟我谈啥子深度,爱看看,你以为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列夫托尔斯泰说)。4. 书中夹杂的小诗是亮点,增加活力,调节阅读节奏。就像吃面要配点青菜才感觉爽快一样,小诗有意思,作者对生活很敏锐呢。5. 真是不留心,看不见,尤其是小时候的事(尤其是对我这种很少回家乡又迟钝健忘的人)。就像村上君说的,“当所有人一心往前走的时候,我就是负责帮人们拾起从兜里滑落的扑克牌的人。“这也是桑格格的书受大家欢迎的原因之一吧。6. 题外话。说起村上,此书中引用过李娟的一句话,她说,村上的文字是有希望的文字,是一种到最后也不放弃温暖的文字。couldnt agree more啊,村上君的小说跟他摩羯座的性格是一样的,温水煮青蛙,但又有无比强大的毅力,never surrender, 近看《多琦作》里作对女友的追求、《1Q84》里天吾青豆对邪教势利的挑战,远看《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里对影子的不懈寻找、《海边的卡夫卡》里...

遇见了 就爱上了

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图书馆与桑格格的小时候相遇了。第一次便爱上了她的简单的文字,小小的事。可能因为同时成都人吧。即使我是90后,她是70后,但是依然可以从她的文字里看到我逝去的童年的影子,童年的推着小车卖西瓜味雪糕的老伯,,,,寒假,再次阅读了她的 不留心 看不见,虽然还未看完。但是已被深深吸引。喜欢她 只是一眼而已。

全世界都爱桑格格

一.桑格格的《不留心,看不见》桑格格的《小时候》是自传性质的小说,《不留心,看不见》不是,它是一本诗文集。作为泪点低和笑点低,这本书让我哭了笑,笑了哭,在地铁里被人注目了许多回。先说说哭。哭的最惨的是开篇第二篇也是本书篇幅最长的一篇——《丑舅舅》。可以说,这篇文章在这本书里占据了一个非常重要而且特别的位置,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完全不一样的桑格格。《小时候》整本书以及桑格格的博客甚至《不留心,看不见》的很大一部分是这样的:幽默,搞笑,轻松。回忆小时候,她活的像个笑话,写现在生活,她活得还是像一个笑话,她有本事把一切事情都写得那么好玩可乐。但是《丑舅舅》不在此列,它所写的对象是一个不曾在她生活中真实出现的人,是一个活在母亲记忆中的过去人物,在那个村庄里,丑舅舅经历了他不幸的一生,在桑格格的笔下,我们看到了丑舅舅如何经历他不幸的一生。这篇文章,幽默还在,但那种轻松感退后了,视野牢牢的服帖在人物上,不跑题,不碎片,一是一,二是二,就这么一字一字的写下去,沉静而有厚度,放在《读库》里也毫无违和感。看完《丑舅舅》,也许你会怀疑这到底是小说还是散文,作为散文,它的真实性经不住考验,至少有非常多的细节很明显是作者的想象,而作为小说,它又太散文。小说散文不重要,《丑舅舅》很重要,因为它拓宽了桑格格的写作领域,把她从童话的世界中拉了出来,一跃进入了一个完整而沉重的人生。其实,整本《不留心,看不见》都不再只是回忆小时候,桑格格的整个生命阶段都在书中有所呈现,《院坝头又来了收破烂的》仍然通过回忆童年乐事让你笑到眼泪掉下来,《蒋碧蓉》却让你看到一种谁也无法阻挡的时间和命运,看到穿越时间书写的重量。整本书,我最喜欢除了《丑舅舅》,还有《黄美丽》、《小黄猫》以及《九色鹿》。《黄美丽》写了一个在她小时候住在隔壁的大姐姐,一个被勒令不准接近的“坏孩子”;《小黄猫》写了一只猫,写了一个精力旺盛的女人之家,在不疾不徐的叙述末尾,还悄然埋下了一颗重磅炸弹,写下了她变得坚毅而冷漠的拐点。《九色鹿》写的是她的丈夫,和其他文章相比,这篇格外轻松散漫,也最符合之前桑格格的文章路数,真诚、可爱、有趣,好玩。三.桑格格和李娟写散文的,比写小说的更要活得精彩。桑格格足够精彩,至少她写出来,很精彩。桑格格本名叫格桑,是藏族人,以前在报社供职时,用桑格格作笔名,她自我介绍时会说,“我的格格是假装的,不是还珠格格的格格,而是格格不入的格格”。她没有读完大学,因为做了一段黑社会老大的女朋友,之后不得不逃离北上,她曾投身演艺圈,演了几个广告片,还做过啤酒推销小姐和在节目里劝人赶紧离婚的DJ……谈起桑格格,会想起另一个女作家,李娟。这很容易理解,因为她们都写散文,都写身边的故事和人,都幽默,都有趣,都真诚,都活得没心没肺但元气淋漓,都不是文学专业但写得一手好文章而且都畅销,甚至,她们都是1979年出身,并且祖籍都是四川遂宁。一北一南,一个写辽原牧场里的人情故事,一个写城市生活中的点滴回忆,她们真是当今文坛里的两个宝,并且,她们还相认了。在《不留心,看不见》里,《我们有足够的葵花籽》写的就是桑格格跑到新疆喀纳斯和李娟共度小半个月的事,这真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一个你喜欢的人和另一个你也喜欢的人之间有颇多相似之处,而且,她们还认识,互相赏识,互相喜欢。看来,她们注定是要交朋友的,即使她们之前各自默默书写自己的生活,但是写着写着,跨越大半个中国的相认来临了,这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写吧,写吧,没准可以找到气味相投的好朋友,好情人。

不留心,看不见

说实话,买这本书不是慕名而去,仅仅是看着书名不错,也刚刚好赶上一直买书的网站搞活动,所以就义无反顾的买了一堆堆的。我是比较喜欢前半段的,一直以来看书都有个习惯,就是看之前不会去看评论,否则会影响看书的心态。然而,这次却打破了记录,一口气看了200多页,然后就看不下去了,可能是前面太走心,后面稍微敷衍一下就会产生很强烈的反抗的情感。无聊间,刷了下以前人的书评,更没有什么兴趣翻下去了。我比较喜欢《丑舅舅》那篇,很揪心的让人心疼,杏儿和丑舅舅走的一样的路,继续吃百家饭,继续不厚脸皮就不能活下去的生活,可是杏子树没有了,杏儿还是个女孩,无父无母的生活到底要怎么活下去?通篇各种四川方言,大致读懂。我蛮喜欢标题的,不留心,看不见,似的,生活在都市的我们总是会抱怨生活给予我们的困难与不公,很少去留心生活赐予我们的美好。消失的岁月为这一切打了封条,快乐和伤心都包在一坨坚硬而透明的琥珀中,你能看见但是进不去。日子一点一点从指缝间滑过,春雨冬雪,夏阴秋霜,在白天与黑夜翻滚着的短暂轮回里,不经意的一转身,便发觉许多事情已经成了回忆。想起小时候的玩伴,现在都已经成为几个孩子的麻麻,那棵大秋千的树早已经被砍了几次,挖野菜的山都已经被种上了栗子树...物是人非,很多东西记不起来,很多东西已面目全非。

看得见

第一次知道桑格格是在深圳一渡堂音乐人小河的现场,观众多啊前面满满坐了一地,后面满满站了一片。忘记小河弹唱了一首什么歌,前面第三第四排一席地而坐头裹围巾的背影嘹亮的和唱的起来,清澈不参杂,穿透人群之光。小河介绍说台下是桑格格,经观众起哄,她一个箭步上台边唱边跳了一段,落落大方。若没记错是个大长腿紧身牛仔裤,短tshirt玲珑包着身材,面向特别,眼睛炯炯有神。桑格格的一个朋友怕她出事,在台下台前忙着唤她让她下来,大概是招摇,也怕她不慎走光。她给我的第一印象:自在不受限。随后开始关注她微博,知出了三本书,一直没买来看,或许对她本人的感兴趣超过了作品。今过年在大理过的,带去的《蒙面骑士》快看完了,路过人民路一书店,门前就放着《不留心,看不见》格格新书,果断拿下。目录翻过后,第一时间看格格写她男人九色鹿的文字。好啊,不是一生缘的感觉 :)随后就翻到哪篇看哪篇,有些文字好像在格格博客里有看到过,比如《老展》,重读不腻。看完全书点了个5毫克中南海,心想:嗯,骄子可以试一下~这是自然的分享,谢谢! 亮堂的匪气有灵佑 :)

看得见,看不见

川妹子桑格格的新书《不留心,看不见》刷新了读者对她的印象。 桑格格的第一本书《小时候》让我想起自己的小时候。我从小爱生气,而且是一个人生闷气。生气这件事,不被受众重视、不加控制的话容易升级,小孩任性,尤其如此。现在再翻看幼年的照片,就会觉得有点可笑——我没有几张表情是快乐的。这样一直维持到四五岁,到上小学,我的表情渐渐就变得“驯服”,开始摆出笑脸了,虽然那个笑容……有点生硬。每个人的成长,或多或少都有这么个被驯服的过程。在我看来,《小时候》之所以受到欢迎,不是,或者肯定不仅仅是因为有些读者所宣称的:桑格格让我们重回童年,看到“小时候”的我们自己。而是因为,我们看到的,根本是一个拒绝被驯服的孩子。书里的这个小娃娃像个男生,机灵调皮有蛮劲,简直就是个野丫头,但就是够真。《小时候》里一个又一个的小故事里有股生猛的力量,初读不觉得,再看下去就让人有点欲罢不能。 但是,读过桑格格之前两部大作的人再看《不留心,看不见》,如果略感失望,我完全理解。这一部分的她,是被驯服了的桑格格。用她的朋友、作家李娟的话来说,是桑格格的这本新书“明显‘规矩’了许多”。《小时候》写围绕着自己童年时代发生的各种故事,每个也不过几句话,编成条目写下来,天马行空。比如“138.语文课,杨万里的《小池》,每次读到:‘树阴照水爱晴柔’的‘爱晴柔’全班好多同学就会低头嗤嗤的笑,老师批评我们:小小年级思想这么复杂!”之后出版的《黑花黄》继续以半虚构的方式写作者生活圈里的众生百相,故事长短不一,也比较随性。《不留心》明显没那么肆意。其中切题的散文《不留心,看不见》是她写给《新京报》的专栏文章,她说她打算写的是“一片叶子滴水的姿态、一个早年间买跌打药的壮汉、快要消失的小吃、猫儿在黑暗里恍惚忧伤的眼神。”规规矩矩写文艺的作者很多,有些也颇能入眼。桑格格这么做,多少让人有点意外。这就像一个你听惯了她说方言的人,忽然专说普通话,虽然也能说得很好,多少让人觉得缺了点什么。实际上,桑格格用四川方言摇起笔杆来,也确实更活色生香。不过,很难讲规矩的这一面,就不是桑格格。这一部分的桑格格,更沉静也更文学青年,脚步放慢了,老老实实写景状物,写“江南多阴天,阴天的日子时光是连在一处的,像是旧年间的卷轴,底子是暗的,缓慢展开抖落出一天或者一年,或者一年又一年的油盐酱醋。”在这里,方言用得少了,刻意的地方多了,刻意伤感,甚至有点刻意卖萌,让我一度误解,它和文学才女或女学者们的灵性散文没什么不同。比如,有些读者喜欢的《九色鹿》我就有点看不下去。这篇文章里记录的,除了“帅哥是个好东西(指桑格格看上了当时还不是她男朋友的‘九色鹿’)”,大部分都是两口子之间嘻嘻哈哈互相调侃,类似“他在菜盘上比画了两下,考我:‘2除以0等于多少?’我很恼火地回答:‘等于2。’他笑得饭都喷了出来:‘哈哈,0不能被除!这道题是不可能的!’我完全冒火了,直接一个叉子飞了过去”这样的琐事。有些人天生擅长用文字讨好读者,并因其文字调子随和而让人有亲切感。看过桑格格的《小时候》和《黑花黄》,你就会知道她有一身把人逗乐的本事。这样说来,类似《九色鹿》这种文字,和才女们的卖萌式写作,看上去没什么不同。问题是,在同一篇文章里,桑格格又记录下她的抑郁症。桑格格在《不留心》中关于李娟的文字里说,她们两人都习惯“用文字调侃所谓的苦难”。其实两者有很大分别。李娟在书写过去的“苦难”时,说“世上竟会有那么多的悲伤。不过没关系的。我最终还是成为了自己最想成为的样子。”成长、放下,是因为面对过了。再怎么强烈的痛苦,再怎么不能忘却的记忆,都可能随着书写而面对、放下,当然,也可能在书写中继续。桑格格怀念逝去的小猫与那段生活的《小黄猫》,会让人觉得,时间随着小黄猫的非正常死亡定格了,作者把自己的一部分留在了那里。“我”最想成为的样子究竟是什么面目?想让你看见多少,或者不想让你看见多少?《不留心,看不见》里写异性好友的《郁达夫》写得行云流水,不那么“小时候”的桑格格显山显水,露出她的另一面:不是那种常见的桑格格式略带夸张戏谑的手笔,却极自然。《郁达夫》是作者想让、或者能够让读者看见的那部分,也许因为作者和“郁达夫”足够亲密而又有距离感,表达自然而充分,对读者作者来说都适宜有度。写李娟的《我们有足够的葵花籽》直接热烈,但因为类似于同性好友之间的呢喃,私密性太强,反而不讨好。毕竟,不加修饰的文字未必是好文字。《九色鹿》写她最亲近的人,结果是她写了却又不想让你看见的那部分,看着像卖萌,其实有些朦胧。作者和人物的关系,也是作者和这个世界的关系,在我看来,在新书里,桑格格在要不要让人认真看见这个问题上,犯了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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