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恶心理学》书评

出版社:中国工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5
ISBN:9787500838456
作者:[美] 史考特·派克
页数:249页

邪恶服从威权

看完这书感觉廓然开朗这么资深的精神医生,面对了一个病人四年,也了解不了她。所谓自闭,不是不爱说话,而是永远没人知道她内心想的是什么A称她最要好的朋友是B,B与我谈论A,B竟然说:她原来是这么一个人?派克说得对,有些案例是如此棘手。对付恶的唯一方法也许只有威权。我是一个直肠直肚的人,曾经自以为是可以去了解一个虚伪的人。原来不是我的智商问题,而是有些邪恶是如此的坚不可破。回头想起,很多话说了等于白说建立威权原来才是对付邪恶的唯一手段哪怕那个威权是“假的”你越是要了解ta,你就越踩到“反移情”的线上无形的大恶是如此的强大,隐晦,疯狂乃至无力吐槽

善与恶 2

接上文。作者关于“恶”的定义,根据我的理解是这样的:存在一些比较严重的心理问题,但远到不到心理疾病的程度,且表面上十分普通甚至优秀的人群(包括希望孩子死掉以减轻负担的父母,为了满足支配欲不让丈夫长大的妻子……当然,都是潜意识层面上)。他们是伪善与精神暴力的结合体。这种状态,算是人性“恶”层面上的暴露,的确是这样。文明的发展让世人看清了这种“恶”——那些“无意间”的举动,可能毁掉自己至今至亲的人一生的幸福。但是这个怎么治疗?植根于人性中,不违反法律,甚至都不在道义的谴责范围内的“恶”,怎么去根除?伊甸园中的亚当夏娃吃掉了禁果,由此开始,One apple a day keep God away。这是基督教对于“恶”本源的解释——原罪。无论是背叛上帝也好,原始生存本能也好,“恶”每个人身上都有,它仅仅是由社会契约、信仰、教育、共同认知等等外在理念被压抑着的。形象点说,是被封印的一部分人性。不过是有些人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将自己周遭变成了人间炼狱。作者本身也坦言:对于绝大部分“恶人”来说,心理治疗是没有效果的——丫们根本不接受心理治疗。强大的自卑与自恋让丫们无法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法律和道德更不受用——在这些方面“恶人”都无懈可击。如果有一些良心发现的跑去教堂祈祷,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然而神父不是上帝,(据我观察)他们之中的“恶人”也不在少数,无异于饮鸩止渴。人“定”胜“天”,却胜不了自己……真是一种悲剧。

邪恶心理学

2009-11-10 20:13:30写作就是这样的。越是想写的时候,手边没有纸笔就会把那些脑中的文字放走了。有人提醒我来着,我还是很不在意的说:不会的,闪出来的未必是真知灼见。完全没有料到灵感总是像运气一样从来不会在你希望的时候到来。不写会生疏的,好心人提醒道。我想他说对了,那么让我们找一找灵感吧。以为从来不会发生的事情,总是会发生。不知道这是不是墨菲法则的一部分。最近想了很多的事情。当然这里面有很多的不愉快,也有很多想说的地方。最想说的大概就是永远不要忘记自己的本性,永远不要违背人性吧。最近读的书,随笔如下:——“The people of the lie”《邪恶心理学》一、心理学的软科学性。这位作者的文笔很大程度上更像是有个神学家和传教士而并完全像是一个科学家。虽然他的文字里不乏科学的真知灼见,但是我也不得不苟同与Dr. Brenan及Jeffsonia 的同事一样不能认同心理学并不是硬核科学的一套说辞。确实是这样的,人的复杂性是我们所不能判定的。但是我们却可以选择一些科学的方法去明辨。当我们能够找到真正的科学方法说明这些理论的时候,也就不存在这样的疑惑说是社会科学,尤其是心理学不是科学的说法了。而这方法最终会回归,未必是硬核科学的方法,但是肯定是有着科学的灵魂的。二、人类的尊严——自由意志这位作家在他的文字里提到人类之所以与动物不同的原因,是因为人类可以选择自己的行为。我们有动物性、有社会性,可是我们拥有可以支配的意志来选择自己的行为,这是人类不同于动物的最大的地方。我想这大概是我最能接受他的有时候如同圣谕般的文字。“人类的尊严来自于荣耀上帝。”(不知道我记得是不是够准确,好像是这样的)所有的那些蛊惑的、利用别人的行为和谎言都来自于想要控制别人自由意志和一己私利。这是一本讲述关于心理学救助的书籍,中文作者的翻译是《邪恶心理学》。这个词并不是这个作者发明的,之前已有邪恶心理学的著作了。也许译者觉得《人类的谎言》诸如此类的标题不够震撼吧,又或者是这其中确实也主要讨论的是邪恶心理学的事情。这是近年来才提出的一种说法,也许还并不为人所接受;不过我想会有那么一天的。所有的案例均出自这位心理学治疗师的真实记录,当然他是这样声称的。而且阅读这样的文字和他所记录的案例,我觉得非常具有典型性,很平常。我想中国人对于心理健康的接受可能更多的认为是神经病或者是精神病。我自己就在很长之间分不清这两者的区别。现在因为有所了解,略有区分。神经病更多的是因为神经系统出现了紊乱造成的,或者说这种疾病的病理、病源是主要有神经系统的问题引起的,出现的症状也大多是表象上的情况,诸如脱皮、疼痛等等。精神病更多的是由于大脑的问题,有的可能是器官功能的损伤,有的可能只是思维仪式上的。我没有去查阅,只是大概的做了一个分类。我并不是想将一个科学话题,所以仅仅以我自己的理解作一个分别了。从这位治疗师的情况看起来,中国社会能够接受这样的职业的情况可能需要推后很久。出现的案例往往是某个孩子的学习成绩下降、精神不振,某个人不能够适应社会。这样的情况都需要心理帮助。我想中国的社会结构短期内估计是无法提供这样的服务。首先是没有这样的意识,这种事情也需要心理辅导;其次是没有这样的资源和强制性的要求进行心理治疗。能够进行心理治疗的人也是屈指可数。我们的治疗师在书中提到的情况在我看来简直是太平常了,只是无数的社会现象中的一点点。一个中产阶级的孩子因为父母的自私和没有爱心,而成绩下降。父母只关心孩子的表现和他们自己在出现问题时的表现,完全不关心孩子的心理治疗是不是起作用。恨不得直接宣布他们的孩子是遗传性精神病才最是好事。我觉得这样的事情在中国估计也是很正常吧。多少家庭里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是很冷淡,互相不能理解;有的父母就是一些自私的暴发户,根本不存在什么心理联系,甚至有些人在孩子的生活中几乎都不露面。有很多家长只是把孩子当做自己另一个成功日志,这些都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孩子们能够挺得过去就挺过去,挺不过气也得自己挺过去;因为你们连治疗师都没有。更没有可能说学校里有真正可以帮助孩子解决问题的心理导师了。我应该说这位治疗师过于言重了,还是说他真的是一个宅心仁厚的人呢。而那些因为拥有权力就毫不客气设计别人的道路的人又是如何如何的邪恶,因为他们拥有的知识和地位足以让他们能够了解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多么对别人不利和伤害他人的精神和未来的。权力的滥用和对自由意志的践踏让这位治疗师觉得他们是邪恶的。关于他所说的滥用自身权威来践踏别人的自由意识,不愿意别人获得成长的人是邪恶的,我是深表赞同。但是我得说我们的治疗师真的是宛如生活在天堂里一般,我们周围的世界里更多的人不光是践踏别人的自由意志,甚至要剥夺别人的生活的权利烂人也是为数众多的。如果按照他说的那样,那么我们的世界真是宛如地狱,我们也确实是需要寻找上帝的荣光才能让自己心灵得到净化。如同《康斯坦丁》和中国神话里描述的一样,我觉得这就是人间。我们也需要这样的人间,至少最近。人类之所以成为人类就在于它永不完美的世界和永远需要净化和努力的生活。真的如同这位治疗师所说的这样充满净化灵魂的世界,也许才是无趣的。我喜欢卡拉瓦乔胜过提香,完全圣洁的主并不符合我的心理所想了。这才是世界,肮脏而喧闹啊。也许就只有这样的世界才需要我这样不完美的人类。自由意志,永远是我追求的目标,但它永远达不到这才是完美吧。呵呵,让人总是拥有生气。同样的我想我也憎恨那些利用自己的力量去控制别人,而非让别人获得心灵成长的人。他们是邪恶的罪人,但是也许他们也是想要拥有自由意志的另一面,黑暗肮脏的一面?两头身的神是那种神话里的形象呢?我不记得了。有一个寓言:上帝每天造人,有时候多,有时候少;但是每天都造。魔鬼每天吃人,有时候多,有时候少;但是每天都吃。有一天上帝正在造人,魔鬼走到旁边嘲笑他:哈哈,你不知道你造的人都被我吃掉了。你干嘛还要造呢?上帝头也不抬的说:我总得有事做。魔鬼如同泄了气般地低下头,沮丧的说:我也是。在我开始咒怨我的环境、我的内心的沮丧,遭受的不公平、诅咒那些践踏我们自由意志的烂人的时候,或许也是我们需要明白我们为什么需要他们的时候。

一点浅见。。。

上来看了大家对这本书的见解,让我很解气。这本书,刚开始看书名和序的时候,我就隐约有些不舒服的感觉。因为,心理学上的阴影投射,你觉得别人恶,说明你自己心里有恶。你看到别人身上的,正是你自己身上的投射。派克在书里,给那些他治不了的病人,统统贴上邪恶的标签,这正说明,派克本人的邪恶。其实,在我看来,派克所谓的那些“邪恶”,根本就算不上什么邪恶。大家认为呢,那些病人既没杀人又没放火,即便是杀人魔王,还能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呢!佛陀就曾经遇到过一个人人闻之丧胆的杀人狂魔,佛陀一番话感化了他,后来这个人就成为了一个大师。这又怎么说?在佛家看来,善恶本相生,有善就有恶,有恶就有善,这是很浅显的二元对立,非要发展这个邪恶心理学,方向就是错的,就是在制造二元对立。实相本是空性,是没有对立的。所以,我觉得派克就是少见多怪。比起荣格,差的实在是太远了。荣格曾经治疗过一个病人,那个女人年轻时,为了得到爱情,杀死了她的情敌,嫁给了现在的丈夫。这件事没有人知道,然而这个女人在之后的几十年里,她养的花花草草都死了,养小动物小动物也不和她亲近,她的女儿在成年之后也搬走了离她远远的。她活得很压抑痛苦。荣格在书里分析了这个女人,但是荣格并没有把她定义成邪恶的人。是的。她是做了邪恶的事,可是如果把她定义成邪恶的人,那就等于判了死刑。她也不过是个病人而已,为什么不分析她邪恶的动机呢?在我看来,派克随意给病人贴上“邪恶”的标签,不过是掩饰他没有能力治疗罢了。这就是西医和中医的区别。西医,进来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一切用仪器说话,并不关注病人,仪器数字显示人死了,就是死了。而中医呢,望闻问切,追本溯源,辨证治疗,看天时地利人和,中医不是用冷冰冰的数字,而是讲究精神气。那个刘海若,不就是在美国被宣判死刑,回来又被中医救活了吗?简单粗暴地下决定,不看根源,本质,推动一切运行的气是什么,能行吗?再说点好的。这本书刚开始,还是让我饶有兴趣的。也对我起了一些帮助,让我认清了发生在我身上的邪恶之事,让我生起了叛逆之心,可是渐渐地,我开始厌恶别人,也开始厌恶自己了。我变得越来越焦虑,不能自处,看谁都是邪恶的,看自己也觉得自己很邪恶。这是一本让人心生仇恨的书。然后,一个星期之后,我意识到我真的不能再读下去了,除了团体邪恶那一章之外,其他的我都读过了,本来我读完查琳那段,我对派克的不满情绪就已经达到顶峰了,不打算再读了,但是,理性驱使我把最后一章也就是结尾再读一遍,看看最后派克能否有些新的感悟。可我发现,他除了仍在唠唠叨叨抱怨职责之外,根本就没有对自己的自省。他的知识体系和情绪体验太贫乏了。我真的建议,大家不要读此书了。我就误入歧途了一个星期,饱受折磨。当然,我们要高屋建瓴,客观公正地评论他人。我派克并无恨意,也不觉得他是个邪恶的人。派克是一个有智无慧的人,他看到了病症,却找不到解决的办法。按照中医的理念,这很容易理解,就像病人来了,西医先用一大堆先进的仪器测数据,诊断出结果,却告知病人:目前尚无治疗方法。也就是说绝症。然而高明的大夫能看到你这个病症的根源所在,不但告诉你本质原因,而且还有治疗的方法。派克看到了查琳的问题所在,缺乏爱,表现的像个婴儿,那你给她爱不就是了吗!而查琳自己也不断在要求派克给她关心和爱护,这个要求多么合理!查琳从小缺乏关系,这是派克早就知道的事实,那么查琳要求爱,埋怨派克不关心她,这就是人的求生本能,就像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一样的自然。查琳付了钱,派克又是精神科医生,那么,派克给病人关爱,这是多么合情合理的事啊!一个有灵性的通神的高明的医生,会尝试各种办法来抚慰病人,即便病人有不合理的要求(查琳要求性关系),也压根称不上邪恶,这和邪恶有什么关系?要是查琳想杀了派克,或者破坏派克的家庭,这才称得上邪恶吧?大家觉得呢?你觉得不合理,你可以拒绝,然后用你认为合理的方法来关心她。可是派克却嘲笑查琳,动不动就发火,我觉得查琳的感觉是对的,派克确实不关心查琳,而且还仇恨查琳,给她贴上邪恶的标签。我就不明白了,人家查琳一毛钱没少给你,没杀人没放火的,如果这都算是邪恶,那么杀了人的算什么?要是杀了人的来找你,你还不拔腿就跑?查琳最后也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换医生。看完这个案例,我觉得查琳一点儿都不邪恶,她身上虽然有着这样那样的毛病,但她的自我认知水平在派克之上。而且最后查琳所做的那件事,太酷了,她在派克面前侃侃而谈,令派克刮目相看,纳闷查琳怎么突然克服了沟通障碍,可以没有冲突地亲密深入地和人沟通了!查琳回答说:我就是要证明给你看,我是可以做到的。你们看,查琳在做什么?查琳已经不指望派克给她治病了,而是要自救,要证明派克对自己的定义是错误的,自己并不是邪恶的,更不是无可救药的!这充分说明查琳被派克打压折磨的太久了。然后查琳就告诉派克,他并不适合当自己的心理医生,要换个医生。我觉得查琳早就该这样做了。跟着这样的心理医生,就好像跟着一个天天批评否定自己的坏老师一样,只会扼杀自己的生命力。当然,这也不是派克的错,而是派克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水平实在有限。他自己能够认识到自己的局限,也能坦承出来,这倒是一个优点。 这就引出一个观点:人都有恶念,也会犯错,试问,完全没有撒过慌,犯过错,良心上毫无污点,从未生过嗔恨之心的人,有几个?那么,贴上邪恶的标签,就万事大吉,可取吗?还是追本溯源,找出恶行背后那个伤口,接纳它,抚平它,比较可取?孩子都有打翻牛奶的时候,如果父母上去一顿乱骂:你怎么这么笨!孩子如果偷了钱,父母就骂:你怎么这么坏?这可取吗?与所有豆油共勉!

你见过书中的人吗

作者举的几个案例很邪恶,几乎成为昨晚我的睡眠障碍。特别是对于伪善冷漠的父母是如何将孩子推向死亡的,你遇过吗?你有细细思考过父母对你所做的一切是正确,合理,发自于爱的吗?收拾不好房间,就不准去纽约,读到这时我几乎想哭,这种别扭的强权,我似乎经历过,却想不起细节,只觉得自己的成长表面看来一帆风顺,可为什么心底会如此如此这般这般。这类隐形的邪恶,伪善的教育,却无法被纠正被制止,所造成的新邪恶将传承到下一代,真可怕。对于作者的行文,译者的语言,我觉得不错,顺畅读完,和他另几本书感觉还是一致的。为什么负面评价多呢?人和人的差别真的很大,想要改变一个人,太难。上帝,请赐予我力量,去改变我能改变的,接受我无法改变的。

又发现

以前在图书馆看到过这本书只是好奇 它的名字还有漂亮的封面今天有这么偶然的遇到了然后就借走了人生就是有无数的偶然构成的不是吗

只有用爱才能化解邪恶

纯粹是图书馆某一个还书的书架上看到被题目吸引了,讲了一个著名心理医生治疗过的个案——关于邪恶!印象最深的是学校建议某些家长带自己的孩子看心理医生,但实际上孩子的心理并没有什么问题,如果说有,那也是父母的问题大于孩子自己的。有一对父母把大儿子自杀用的手枪作为圣诞礼物给了小儿子,没有察觉到自己这有有任何不妥;有一对父母宁可看着儿子自生自灭、判定自己的孩子是有亲戚的精神病遗传,也不愿承认自己有什么问题;有一对父母道貌岸然,在自己的领域表现优秀,像是优秀父母,结果他们的每句话都是用谎言堆砌出来的。这些人并没有被别人看做是“有病”,是“邪恶”的,但这并不就说他们没有。作者表达了自己的观点,那就是邪恶的人用自己的谎言伪装自己的完美,绝不承认自己有问题,把自己的过错找到“替死鬼”,也就是孩子或者其他,认为他们才有问题。按我的理解就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远比真小人可怕恶心的多。家庭的影响是巨大的,一般男方有问题,女方也未必没有。最好能及时发现,救不了他们的世界观,还可以救他们孩子的。有些人病态了,知道自己有问题,寻求帮助,其实没有任何过错,可有些人死都不承认自己有什么,站在自己的位置制定着世界的规则,既可悲又可气。那么,这样的人如果单身,如果没有地位那还好,只影响自己,最多身边的人,可如果他有权力,按照变态的心理管理公司,影响国家决策,岂不是很可怕?!作者库克在最后说到,只有用爱才能化解邪恶。我觉得爱虽然对很邪恶的邪恶不知道管不管用,但每个人都有愤怒伤心疯狂的时候,那爱一定是管用的,理解别人,帮助别人,尽自己的力量让周围没有邪恶就好。

从内容上看,作者很善良

本书作者有标题党的成分本书作者站在基督教徒的世界观上本书作者一直强调去恶存善——即使大多是读者只对人性之“恶”感兴趣。犯罪心理学在本书中没有太多涉及。综上所述:本书是一个过气的畅销书作家抓住人们对于心理的好奇感写的一本YY读物。

尼采的洞穴

首先要说的是,这里只有意义,只有语言的所指,只有人性的缥缈。一切都在这里静待着你的狡猾、闪躲、恐惧和怯懦。以指摘、否定、反驳和推翻的名义。大恶无形。他是维护人这个系统持续运转的唯一动力。小恶伤人。他是这个社会中人得以泾渭分明的客观尺码。事实上,道德上的悖德家只有一种。他们披着虔诚信仰、守法、无私关爱的人皮隐藏于某些个自我描绘为对“恶”避讳不已的形象的群体。倒不如说,人们利用极端形式掩盖种种非人性动机的利益集团。而真正让人心理扭曲的实则是为所欲为的恶,他们利用形而上的审判性,自觉善地有理有据因而有恃无恐。实则只有怯懦、冷血、残酷及狡猾才是他的盟友。那些否定人具有自由选择权利的人。束缚他们的不是一分为二的道德底线;不是过敏测试般的罪恶感;甚至不是他们往往为脱卸责任而半推半就地自我捆绑于外部世界那股权力时常用的托辞:“无力抗争”“没办法”“怎么能”“怜悯”...皆源自因知其不堪而不愿正视的自性。【注:非彼自性】

跟邪恶没什么关系

都是心理上的病,总觉得作者只是包装了个概念,吸引人眼球。性本恶的理念还是比较认同的,我总觉得人是在受过好的环境和教育之后才会越来越善良。

邪恶心理学

连续两个晚上认真看书学习后,我感觉很充实。今天没有整理弗洛伊德的理论,而是把《邪恶心理学》看完了,这本书不深,几乎没涉及心理学的深度知识,只是谈了些个案例,然后作者将压抑的病态平衡说成是一种“罪”,由于欲望、现实与理想的差距是巨大的,因此这种“罪”就固然是一种“原罪”,正符合了作为虔诚基督教徒的作者潜意识里的宗教理念。作者指出,那些不愿意承认自己有罪,而用各种手段反过来指责他人不对的行为,是“邪恶”,这么做的人,是“恶人”。于是很多父母成为了恶人,军队成了恶人,美国也成了恶人,凡是知错不改反诬他人的,都是恶人。  作为一个心理医生,作者认为应该用科学的方式来定义这种“邪恶”,把它定位为心理疾病,然后结合宗教的方式来消灭这种“邪恶”。他所提出的是“爱”的解决途径,事实上,还有一种“死”的解决途径,只是不为他所尊崇的基督教教义所容纳罢了。作者是个理想主义者,认为人有自由意志,可以改造自己的本能,所以他相信,净化自身后去“爱”恶人,就能拯救恶人。  按弗洛伊德的理论说,就是用爱的本能的释放,来瓦解病态的里比多平衡,重建一种正常的里比多平衡。然而,这种救治必须建立在病人回应医生的爱,爱上医生并服从医生,回归童年心理状态,补全缺失记忆,修复个人性格,在成功后还要顺利摆脱因移情作用而产生的对医生的绝对情感依赖。这一切,太难了。不过我还是祝福作者,能早日实现帮助恶人们脱离人间炼狱的梦想。

一些触动我的句子

68人性之恶的根本心理问题只出现于各种不同类型的自恋之中。 69心灵健康的人会以心爱的人的需求为重,自身的满足喜乐次之。122徹底體會焦慮、憂鬱、疑惑、失望情緒的人,要比自以為是、驕矜自滿、自鳴得意的人健康得多。124我们研究一些超凡入圣之人,探讨其特征,可以发现一简要的共同点:一流的智慧、充分的认知力;尽情享受生命;坦然面对且接受死亡。他们在工作上的表现,不仅效率十足,也极富创意。136我们往往先考虑自身所受的影响,然后才会想到是否波及别人,或是造成他人的不便。但是当我们特别在意某人,即使他/她的立场与我们大异其趣,通常我们可以,也终究会以别人的角度来设想。可是恶人却非如此:他们自恋得很彻底,全无同理心的能力去包容他人。195多年来,我一直认为,群体的行为层次除了比一般预期更原始及更不成熟之外,群体其他的行为模式均与个体大同小异。195分工化是群体最大的好处之一。群体可以采用个体在效率上无法企及的运作方式。通用汽车公司的员工分为高级主管、设计师、工具匠、制模匠、装配线工人等,使得该公司能大量生产汽车。人类高度的生活水准完全建立在分工化的基础上。199面临长期痛苦不安的人,难免会退化,在心理自行逆成长,舍弃成熟的人格。……人类面临压力,除了退化之外,另一种心理机制则是采取防卫的心态。200人们不仅对幼童的纯真印象深刻,对于他们的残忍冷酷也同样难忘。219一般人在表面上声称自己并非无过,但是骨子里却认为自己永远是对的,尤其在功成名就且位高权重时,更是明显。223我们基于伦理道德的考量,而作出杀生或不杀生的选择尽管颇曲折、复杂,但是自恋显然是促成不必要且不道德杀生的一项因素。由于人类自恋,所以杀害异类的可能性比杀害同类者的可能性大得多。素食者会为了残害动物的生命而产生罪恶感,但是对于植物的生命遭杀害则否;某些专业素食者只吃鱼,不吃肉;也有某些素食者则食鸡肉,不食哺乳肉类;渔夫厌恶捕猎或射杀鸟群的猎人,均是屡见不鲜的例子。224不论有意或无意,我们确实教导我们的子女怀抱着国家民族的自恋情结。线条绵延不断的世界地图高挂于无数的教室黑板上方,往往或多或少显示美国是位于地图的中央。同理,俄罗斯的地理位置也多少居于俄国小学地图的中央。类似上述的教育方式有时会导致荒谬可笑的后果。【国家民族的自恋情结】236所谓的科学事实,不过是一些科学家现阶段的想法及观念罢了!……令人担心的是,科学家——尤其是心理学家——将针对某些人物或事件的邪恶面,公开发表意见。更不幸的是,我们科学家若骤下不全的结论,会稍比一般人具有豁免权。……前苏联的精神科医生习惯滥用他们的专业权威,将政治异议人士贴上“精神病”的标签;虽然因此达到了政治利益,但却违背了真理及治疗的权益。引用:243想象中的邪恶是浪漫且多彩多姿的,但是真正的邪恶却是忧郁晦暗、单调乏味、无聊且令人生厌的。【Simone Weil Criteria of wisdom崴儿《智慧的标准》】244我们将神智健全与正义感、人情味、慎思明辨、爱的包容力及善解人意画上等号,仰赖神智健全的人使这个世界脱离野蛮、远离疯狂及毁灭。如今我们渐渐明白,正是头脑清楚且神智清楚的人研发的飞弹,以及按下足以造成毁灭的按钮。【Thomas Merton】249末页:当忠心耿耿、赤诚的牺牲者代替背叛者而死,则圣桌将碎裂,死神本身的力量也开始退化。【路易士《狮子、巫婆及服装》The lion,the witch and the Wardrobe】【Peck:我只能从玄秘的角度来回答上述问题。我只能说,这世界存在着使牺牲者转化为胜利者的神秘冶金术。】2013年寒假

当看故事啦

也就是介绍点案例吧!还有点主观的分析,这家伙没有太多科学分析嘛!标题挺吸眼球。书中站在基督徒角度把心理有疾病的人统称“邪恶的病患”、“恶人”,以邪恶中文意思来讲,恐怕很多人难以接受当增长见识也不错,以神学的角度兜售的东西有点不敢苟同,文化信仰差别,有保留的吸收吧!

善与恶

这是本很奇怪的书。作者的角度很有意思,与其说他是一名心理医生,还不如说是个虔诚的基督徒更合适。用善恶来定义人格和心理状态是一件很挑战的事情。科学家(尤其是自然科学)规避道义就如同神学家规避探索一样,在他们看来,善恶的标准定义模糊,界限不明确,不可控而且难以量化,无法建模,无法验证。这里面有太多形而上的东西,比如就算用统计数字合成出标准美女的长相,给一些人看过之后依然看不出美来。道德是社会部分人意识形态的交集,不同人有不同的道德标准,在有宗教信仰的人群中,这个标准更加神秘而且偏执,用来辅助科学研究可能从出发点上就有些问题。当然,作为个人爱好的话另当别论。心理学作为一门摇摆不定的学科,很难严格地把它划分到自然科学或者社会科学任何一个阵营里面去——本身由哲学派生,医学介入之后又增加了些许实用主义的味道。可能也是人对自身的精神层面模糊而盲目的探索反映出的一些情况吧。不论怎样,用完全不搭边的元素“混搭”表达自己的观点,只有两种结果——这人是天才,或者疯子。到底是什么状况,大家自己去品味吧。长时间不写博,随手写了些文字,行文有些不严谨,有意见的您就当没看过吧。

装象呢

无聊到爆的书,作者提前预设自己为科学,囧啊.....这个基督教老头真是莫名的无聊,显然没搞懂科学以及量化的可操作性最后看作者名字,卧槽,不就是那个少有人走的路的作者吗,畅销心理学著作肯定是吃屎的

云里雾里的翻译……我太不适应

高中的时候读过作者的另外两部著作,获益匪浅。最近在图书馆看见这本书。主题蛮吸引我,但我却是强忍着纠结读完它的。不确定译者是在什么文化中长大的,光看名字我会猜测她是台湾、香港人。她的翻译风格我完全不能接受,或者说,那完全不是我的概念中社科学术类书籍的翻译文体。那种语言让我想起了《最后的独角兽》,被称为”与《魔戒》媲美的西方魔幻巨著“的书,似乎被出版社和译者定义成了一本低幼童话读物。这本书的译文风格也那样让人摸不着头脑。我喜欢的社科书籍应该是让我宛如置身堆满书籍的教研室中,参与教授与学生们地座谈。但译者的语言让我感觉是在剧院中观看一个癫狂文人出演的荒诞剧:引颈高呼,仰天长啸……大量地感叹句式来抒发不太贴切的情绪……我实在不记得曾经读过的另外两本书中,作者是如此地张扬感情。我只想说,这样地翻译不符合我的阅读习惯,只想对译者说,这是一部社科学术类著作,不是情感小说更不是童话故事。不知道大家对这样的翻译怎么看?

邪恶本不需要大奸大恶

个人感觉看完以后很毛骨悚然。很多看上去没有任何邪恶的东西其实在这书中的描写以后都变得无比重要。说白了,就是一些很小的细节与暗示,往往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实在是如同水滴石穿一般。

美莱村屠杀事件

在群体之中,追随者比领导者容易胜任;群体中的专业分工也易使个体将责任推给他人。军队是最大型的集权、分工群体,难免邪恶与弊端丛生。美莱村屠杀事件检视群体之恶现在我将举一个在美国社会丘如癌细胞般四处蔓延、引起广泛注意的恶势力。@巴克特遗部队一九六八年三月十六日晨,巴克特遣部队(Task Force Barker)迁人南越广艾(Quang Ngai)省总称为“美莱村”的部落。该特遣部队在执行典型的“搜索”及“消灭”的任务;换言之,就是一支专门搜索越共,然后加以消灭的美国军队。相对于在越南地区的其他部队而言,巴克特遣部队略微仓促成军。在刚开始执行任务的前几个月,他们不曾尝到战功,而且尚未与敌军正面交锋,就误蹈了地雷及诡雷数次。该省份正是越共的大本营,人民多半为越共游击队所控制。由于居民积极帮助游击队,战斗部队与非战斗部队已到了不可区分的地步,因此美国人僧恶.巨不信任该地区所有的越南人。陆军情报单位指出,美莱村的村民窝藏越共,因此,特遣部队希望能在美莱村发现越南部队。某日,拂晓出击,整个局面似乎颇有蓄势待发、制敌机先之势;他们终于能够成功出使此次的任务了!接下来所发生的一些事件,笔者并不清楚,所知的是,步兵连至少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残害了五至六百名非武装的村民。军队站在村舍门前,盲目地用步枪向内扫射;最大规模的屠杀则是发生在美莱四村。当日,其他的军官也下令其他步兵排军队残害美莱村其他部落的非武装居民。屠杀延续至次日清晨,这段期间只有一位陆军准尉设法阻止屠杀的进行。此人担仟直升机驾驶,专为支援搜索及摧毁的任务而飞行。他从高空中俯瞰,因而得知这次屠杀事件。他着陆之后,打算说服美军停止射击,但徒劳无功,只好再返回空中’匕行,以无线电呼叫总部及上级长官,但众人均置若阁闻,毫不关心,最后他便放弃,转而履行自己的职务。涉及此次屠杀事件的美军人数仅只有估计值,实际上,也许约只有五十人扣扳机;两百多人亲眼目睹屠杀过程。(注一)我们可以假设,在一星期之内,巴克特遣部队至少有五百人得知犯下了战争的罪行。得知发生了罪行,却知情不报,视同犯罪。屠杀事件事发后的一年,巴克特遣部队内竟无一人试图举发在美莱村所发生的残酷罪行。而知情不报者是犯了“掩人耳月”的罪〔日内瓦公约规定:伤害非战斗人及投降的伤病敌兵,均是一种罪行)。屠杀事件发生了一年多,全靠莱登豪尔(Ron Ridenhour)于‘九六九年三月底写信给数位国会议员,在信中披露了屠杀的暴行,美国社会大众才得以获悉美莱村屠杀事件的始末。莱登豪尔本人并非巴克特遣部队的一分子,而是后来在与曾经于美莱村出使任务的朋友们闲聊中得知此事件。在他恢复一般百姓的生活后,便写下该信函。一九七二年春,陆军参谋长下令,由军医总部指派三名精神医生组成委员会,该会旨在弄明白美莱村屠杀事件的心理因素,然后针对研究发现,提出建议,希望针对诸如此类的暴行防患于未然,而我受命担任委员会的主席。但我们拟出的研究发现遭参谋总长所拒,驳回的原因在于恐将此事件外泄,令政府处境尴尬;在当时的时机,再让政府进一步受窘,颇为不当。委员会针对研究发现提出的建议之所以遭拒,说明了几件事:第一,任何涉及邪恶的研究主题,出现窘境在所难免,不仅令被研究的主题人物难堪,对于研究人员亦然。由于研究者所检视的正是自己的本性,因此参与研究人性之恶的人员是否能够置身事外,保持超然,颇令人怀疑。但毋庸置疑的,“可能陷人尴尬难堪的处境”,就是人类至今仍无法发展邪恶心理学的原因之一。第二,正如我们考量其他的邪恶事件一样,在衡量美莱村的邪恶暴行时,也会面临科学知识不足的困境,多半只能借由臆测进行整个过程。因此,必须等到人类能够经由科学研究发展一套扎实的邪恶心理学理论基础,才得免于陷人凭空臆测的案臼。@群体之恶在以上的分析中,行凶者是个人,下命令及执行者也是个人,每一个体的行为最后还是个人的选择所致。每一位参与美莱村屠杀事件或掩饰恶行的个人,均应受到谴责,就连惟一试图停止大屠杀持续进行、胆大过人且善良的直升机驾驶.员,也因他未能将亲眼目睹的酷刑设法呈报,而难辞其咎。截至目前,我们的焦点一直是在“邪恶”的特定个体,有别于绝大多数的另一类人,也就是我所指称的“非恶人”。即使我们认为二分法或多或少失之武断,而主张大恶及毫不邪恶的人之间互有因果关连,我们仍得面对一个问题:倘若被屠杀的五百多人绝大多数肯定不是邪恶的个体,那么所有参与“屠杀事件”的人,可不可能如同美莱村的恐怖灾祸一般凶恶?显而易见的,如欲了解美莱村事件。我们不能将重点只局限于个体的邪恶及个人的选择。因此,本章所侧重的群体之恶的现象,尽管在许多方面的与个体之恶颇为类似,但仍然多少有别。个体之恶及群体之恶之间的关系并非崭新的研究主题,甚至已有专书特别检视美莱村事件,书名是《个体及集体责任:美莱村的大屠杀》(Individual and Collective Responsibility: The Massacre at My Lai)。然而,该书出自哲学家之笔,并非从心理学的角度出发。多年来,我一直认为,群体的行为层次除了比一般预期更原始及更不成熟之外,群体其他的行为模式均与个体大同小异。为何如此呢?为何群体的行为显著不成熟呢?为何从心理学的角度而言,群体的行为不如个体行为呢?虽然以上的问题并非我所能回答,但我可以肯定,正确的答案不止一个。(注二)从精神病学的用语而言,群体不成熟的现象被高估了!这是许多原因所致;而分工化的问题即是原因之一。分工化是群体最大的好处之一。群体可以采用个体在效率上无法企及的运作方式。通用汽车公司的员工分工为高级主管、设计师、工具匠、制模匠、装配线工人等,使得该公司能大量生产汽车。人类高度的生活水准完全建立在分工化的基础上。我之所以具备了写本书的知识及时间,也是由于我是社会中的一名专业人员,完全倚赖农夫、机械技工、出版商、书商为我谋福扯所致。我并不将分工化的本身视为邪恶,但另一方面,我却笃信,你我所处的时代中,绝大多数的邪恶则与分工化息息相关。因此,对于分工化一事,培养慎思明辨的怀疑态度乃是当务之急,看待分工化应抱持着不信任及防卫的心态。分工化借由一些迥异的心理机制,助长群体的不成熟,且可能导致邪恶之虞。此时此刻,我只提出“善恶良知的分裂”这一些心理机制。倘若在美莱村事件发生之际,在五角大楼来回踱步的我,停下来与负责制造汽油胶化剂的主事者,谈论将汽油胶化剂以飞弹形式运往越南的事宜,假若我向此人问起战争的道德教训,以及他们所从事之活动的寓意,他的回答往往会是:“噢!感谢您的关切,但恐怕你问错人了!我们不是您所要洽询的部门。这里是军械处,只供应武器,不决定武器的使用方式及用处。你问的是政策问题,应沿着大厅往下走,向负责政策的人员询问。”如果我悉听建议,向政策部门提出同样的问题,得到的反应可能是:“据我们所知,这其中牵连的层面甚广,恐怕不是我们权限范围所能回答。本部门只决定战争应如何进行,而不管战争进行与否。你知道的,军方是执行单位,只服从命令,这些涉及全局的问题均由白宫决定,不在本部门的职位之内,你应该向白宫当局请教。”于是,又将问题推给了白宫!一旦个体在群体中扮演了专业分工的角色,个体便易于将道德责任推卸至群体中的其他分子。如此一来,不仅该个体将会泯灭良心,整个群体的良心也会变得支离破碎、稀微至不存在的地步。在接下来的讨论中,我们将会一再体会这种善恶良知支离破碎的状况。简单的事实就是,倘若每一个体无法为置身其中的整个群体或组织的行为,直接负起责任,则群体势将难免失去良心,致使邪恶与弊端丛生。然而,我们距离此理想的路途仍尚遥远。且让我们一方面谨记群体的心理不成熟,一方面检视美莱村屠杀事件及隐瞒真相这两大互为表里、彼此纠结的罪行。尽管隐瞒不像屠杀一般惨无人道,但其间只不过是五十步与百步的差距罢了!为何为数如此众多曾参与这桩凶恶至极之暴行的个体,竟无一人受到良心的谴责而将真相公诸于世?隐藏真相是可怕的群体欺瞒行为。欺瞒同时是邪恶的征兆、因果及祸根之一。截至目前,所谈论的~一直是个体的欺骗行为,现在我们将会把焦点置于整个人类。由于巴克特遣部队的士兵集体涉及隐瞒真相,因此,毋庸置疑,他们是欺骗不实的群体,在本章结束时,我们甚至可以断定,至少在那几年越战期间的美国人,也是欺骗不实的国民。隐藏真相止如任何欺瞒撒谎的行为,主要动机均是出于恐惧。扣下扳机或下屠杀令而犯下罪行的个体,理所当然害怕自己的恶行公诸于世,因为一旦真相大白,势必难逃军法审判。然而,为数更多仅只是亲眼目睹恶行的众人,为何竟会对莱登豪尔在信中以“惨绝人寰”字眼,加以描述的屠杀事件,不发一语呢?他们究竟有何畏惧?稍微思考群众压力性质的人就能了解,身为巴克特遣部队的一分子,如果将罪行向团体以外的人揭露,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告发罪行的人势将被贴上“背叛者”、“告密者”的标签。再也没有比加诸在一个人身上如此这般的标签,更令人畏惧的了!告密者往往遭谋害,如若不然,至少将受到排挤。对于一般美国人而言,被排挤的命运也许并不太可怕,大家的反应可能是:“如果被某一个团体踢出来,只要再加入另一个团体就好了!”但是,别忘了,军人并非可以自由加入另一个团体,必须等到兵期届满才可以退伍。逃兵之罪不轻,所以,除非是当局特别关照,否则告密者在军队中便无容身之地。除此之外,军队也动员其他的方式,刻意强化军中群体压力的力量。从群体互动一一尤其是从军队团体互动的观点而言,巴克特遣部队的成员来告发群体的罪行,不足为奇;而最后举发罪行的人,在揭露真相的时刻,既非巴克特遣部队的一分子,也不属于军中的成员,更不令人感到讶异。然而,我隐约察觉,美莱村的罪行久久未被举发,另有极为重大的原因。我并未与涉及该事件的任何个人交谈,这纯粹只是我的臆测,但由于我确实与那几年参加越战的无数军人谈论,因此对于那段期间军队盛行的观念,颇为熟悉。我深深怀疑,巴克特遣部队的成员之所以未招认罪行,极可能只是因为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已经犯了罪。他们当然知道自己曾经做了什么事,然而是否能够正确判断这些行为的含义及性质,则又是截然不同的一回事。我怀疑,其中许多人甚至不认为自己的行事作为是一种罪行。他们未认罪,是因为不明白该认哪些罪。为什么一个理智的人犯了谋杀罪,却不知道自己已经杀了人?为什么本质上不邪恶的人,竟会对于自己参与了大屠杀的恶行浑然不知?我将以此问题为核心,在稍后讨论个体及群体之恶之间的关系。我将循着个体的阶梯,向上推展至小团体(巴克特遣部队),再扩增至较大群体的等级来论及邪恶,设法回答上述问题。@攀登集体资任的阶梯十六岁那一年春假,我拔下了四颗智齿,在接下来的五天里,我的额骨疼痛不已,而且持续地肿胀,无法吃硬质的食物,只能吞下流质或不含辣味的婴儿食品。而血液的腥臭味则一直存在口中,久久未消。到了第五天,我的心智功能已降至三岁的水准,变得完全以自我为中心,频频发牢骚,老是迁怒于他人。我希望众人随侍在旁,若是一点小事不如我意,眼泪便夺眶而出,整个人郁郁寡欢。我相信曾经历严重慢性痛苦或不适达一星期之久的人,必能体会我所描述的经验。面临长期痛苦不安的人。难免会退化,在心理自行逆成长,舍弃成熟的人格,旋即之间,变得更幼稚、更未开化;痛苦不安即是一种压力。以上所言,正是有机的人类组织体因应慢性压力的自然之道。生活在战区的军人,即是处于慢性压力之下。虽然美国陆军设法借由提供娱乐、休假等放松心情的方式,将越南驻军部队所承受的压力尽力减至最低,但实际上,巴克特遣部队仍长期笼罩在慢性压力的阴影下。他们远离家园,来到伙食差、昆虫满布、暑气逼人且睡不安稳的世界。此外,还得面临战争的危险,尽管战况不若其他战争激烈,但由于在越南事事不可预期,因此所面临的压.力更甚。人类面临压力,除了退化之外,另一种心理机制则是采取防卫的心态。研究广岛原子弹的幸存者及其他疾病存活者的利弗顿(Robert jay Lifton)将防卫的心理机制称为“精神麻痹”(psychic numbing)—人类处于情绪痛苦或不愉快心境难以自持的情况下,具有自我麻痹能力。这道理很简单,当我们看到一具血淋淋、面目全非的尸体时,会战栗不已,但倘若每天看到尸体遍陈周遭,恐惧感则会因为已成习惯而减低;看到尸体,变得无动于衷,恐惧的能力钝化,对于血腥,将视而不见;对于恶臭,会嗅而不闻;而对于痛苦,则浑然不觉,我们在潜意识中麻痹了自我。情绪上自我麻痹的包容力,显然有其利处。毋庸置疑,这种容纳能力是经由演化而成,因而提高了人类的生存力,使我们在保持正常的感受度下,即使惨遭逆境,仍能继续行事。但问题是,自我麻痹的心理过程似乎不具有特效。如果我们在垃圾堆中过日子,对于丑陋的感受度就会降低,变得杂乱遵退,也成了四处丢垃圾的人了!倘若对自己所承受的苦难,浑然不觉,那么对别人所受的苦痛,也将是感觉迟钝;若以侮慢之心待人,不仅将失去尊重自己的意识,也不会尊重别人;假使目睹尸体遍野,却不起悲悯之情,就会无所顾忌地残杀他人。并未对一切的暴行闭起双眼,可是。有所选择的对某些暴行充耳不闻,实在不易。除非我们是人面兽心的人,否则怎可能任凭自己对残暴的行为,无动于衷呢?因此,我们可以假设,巴克特遣部队待在伙食差、睡眠环境不良且亲眼目睹同伴战亡、伤残的战地达一个月之后,一般的士兵在心理上会比居于压力较小的时空下,更不成熟、更未开化且更残暴。我们已经谈论了自恋及邪恶之间的关系,也说过自恋意味正常人脱离成熟。因此,我们也可以认为,邪恶是一种不成熟的心态。不成熟的人比成熟的人更容易走上邪恶之路。人们不仅对于幼童的纯真印象深刻,对于他们的残忍冷酷也同样难忘。举例而言,热衷于拔除苍蝇翅膀的成年人会被视为变态狂,且被怀疑是邪恶的人,但四岁大的幼童如果出现同样的行为,则虽可能遭到训诫,但是别人仅会认为他们的行为是由于好奇心使然;而十二岁大的孩童若是如法炮制,则会引起忧虑。由于一般人面临压力将会出现退化的现象,那么我们是否可假设,人们处于压力之下会比在安逸舒适的状态下,更容易走上邪恶之路?我们曾经问过,为何在五一1,至五百人的团体之中,仅有少数属于邪恶的一群,竟然会犯下这一桩美莱村屠杀事件的残暴罪行?这些人处于慢性压力之下是原因之一。由此得知,巴克特遣部队的个体较不成熟,自然比在正常情况下的一般人更邪恶。压力使得善良与邪恶的正常分布往邪恶的一方移转。以上就是造成残暴邪恶的美莱村屠杀事件的众多成因之一。衡量邪恶与压力的关系之后,再来探讨善良与压力的关系,就更适切了!所谓的酒肉朋友是在安逸的时刻,表现得崇高圣洁,但是到了紧要关头,则原形毕露。压力可试探出一个人良善与否—真正善良的人即使面临压力,也不会阁顾道德、成熟度及感受性口我为“圣洁崇高”所下的定义是,面临痛苦挫折,不会退化、钝化原来的操守,仍能忍受折磨、持盈保泰。诚如我在《心灵地图》一书中指出:“或许判断一个人伟大与否,最好的方式在于他受苦的能力。”@群体驱策力:依存及自恋个体不仅在面临压力时会习惯性地退化,处于群体环境亦然。倘若你有所怀疑,不妨观察狮子集会或大学同学聚会的情景。表现在其中退化的一面,即是对领导者明显依赖的现象。如果将十多位小群体集聚一堂,首当其冲的第一要务几乎是,在场的某一两位人士得迅速担负起领导者的角色。领导者的产生并非经由理性、自觉的选举过程,而是在自然而然、不由自主且出于潜意识下造成。为何过程竟是如此迅速及简易呢?原因之一,当然是某些人比较适合担任领导人,或比其他人更具有领导欲。但最根本的原因则恰好相反-一因为绝大多数的人宁可当追随者。更坦白地说,是懒惰作祟。追随者要比领导者容易胜任得多;追随者无须为复杂的决策绞尽脑汁、焦苦忧虑,也无须事先孽画、先发制人、制敌机先、承担失去人心的风险或是奋勇冲锋。问题是,追随者与幼童的角色,并无二致。每一位成年人均是自己的主人、个人命运的主宰,但是当他成为追随者,就是将自己的主权及制定决策的睿智成熟,交托至领导者的手中,在心理上如幼童依存父母般依赖领导者。由此而知,一般的个体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分子,在情感上将出现退化的现象。带领治疗团体的治疗医生并不乐见退化的现象。毕竟,治疗医生之职是在激励、强化及培养患者的成熟度。因此,团体治疗医生主要的任务将是正视且质疑患者对群体的依赖,然后设法让患者承担领导者的风险,学会在团体的环境中运用成熟的权力。一旦所有的组成分子能够根据每一个体独特的能力,均分团体的领导权,就是引导成功的治疗团体。成熟、理想的治疗团体将是由一群领导者所组成的。但是绝大多数的团体并非为了心理治疗或个人成长而存在。巴克特遣部队的任务是要杀越共,而非训练领导者。事实上,军队本是为了巩固团体的领导权而设立,在本质上,与治疗团体的宗旨恰好相反,军人不应有自己的思考意见。军队中的领导者并非由团体选出,而是由上级指派,因此领导者无异是威权的象征,服从是首要的军队纪律。军人与领导者保持从属的依存关系,不仅广为鼓励、提倡,也是强制性的规定。(注三)所以,军队为了执行任务,完成使命,只好开倒车,刻意强化个体对群体的依赖。美莱村事件中每一位军人的处境简直是进退两难。一方面,他们仍然记得课堂上的训诫,不能泯灭自己的良心;应具备独立、成熟的判断力;拒绝服从非法的命令。但另一方面,军队组织及群体的驱策力却动员一切的力量,使得争取判断力自主及不服从命令的军人,不但日子难挨、痛苦,且将被扣上“悖逆不轨”的帽子。如果军队全体抗命不可行,难道就没有少数的几个人具备了勇气,背叛上级的领导?事实上也不.见得可行。我已经提及,群体与个体的行为模式大同小异。这是因为群体是一个有机体,恰如单一实体般运作。所谓的群体凝聚力使得由个体组成的群体,如一整体。群体内集聚了一股强而有力的力量,让各组成分子结合为一,行动一致。当群体内的这股凝聚力消失了,群体则开始瓦解,不再是群体!自恋也许是最强而有力的群体内聚力;而让群体引以为傲的荣誉则是最简单且最良性的自恋形式。群体对组织本身感到自豪,就像成员对于所属的团体引以为傲一样。让我再次强调,军队比绝大多数的组织更刻意设法加强群体内的荣誉感,所以,象征团体荣耀的“团体精神”(esprited corps)是军队常用术语。“制造敌人”或憎恨“外围群体”也许是颇为普遍的群体自恋形式。从幼童首次学会组织群体、形成派系,〔注四)即可见一斑。若不属于帮派会党等群体一员者,就会被嘲笑为太逊或太落伍。如果某一群体尚未设定敌人,那么也许旋踵之间便会产生。巴克特遣部队当然预先设定了他们的敌人一一越共,但是越共多半与南越人同一祖先,两者之间的差别几乎不可分辨,因此,难免将目标敌人全面锁定为全越南人。换言之,一般的美国军人不仅恨越南,也一并对韩、日、菲等亚洲人怀恨在心。一般都认为,巩固群体凝聚力最好的方式是激发群体对外部敌人的恨意。将注意力集中于外围团体的缺失或“罪过”,就能轻易且不费力地忽略团体内的缺点。所以,希特勒统治下的德国人会利用犹太人为代罪羔羊,来漠视自己国内的问题。同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新几内亚战役成果不彰的美国军队,则借着放映描述日本人种种恶行的电影,使部队提振团队精神。但是运用这种不论是出于潜意识或是蓄意的自恋形式,均可能招致邪恶。我们已经多方检视,邪恶的个体经由谴责或设法摧毁凸显他们缺点的人或事,以逃避自责或内疚的各种方式。如今我们可以看到,同样怀有恶意的自恋行为,又自然而然地出现在群体中。由此得知,腐败的群体可能表现出最邪恶的行为。这是因为“失败”伤害人的自尊,且由于受了创伤的动物往往是邪恶且狠毒的。但“失败”却能够激励健全的有机体组织、自我检讨及自我批评。由于邪恶的个体受不了自我批评,因此在面临失败之际,或多或少难免会破口大骂,痛加责罚他人;同理也适用于群体。群体的腐败,以及群体自我批评的刺激,均将损及群体的荣耀及凝聚力。所以,世界各地各年龄层的群体领导人在失败时,就会升高群体对外国人或敌人的恨意,借以强化群体的凝聚力。再回到我们所探讨的特定主题:你我应当记得巴克特遣部队刚开始进人美莱村作战行动时,战绩一直不彰。军队在战场上驻守一个多月之后,仍未与敌人交战,敌军尚无一人阵亡,然而美国军队的死伤人数却逐渐增加。于是,未能在第一线杀死敌人、有辱使命的部队将领,益发渴盼展开流血杀戮。而这份渴盼之心已成为一股盲口流窜的欲望,进而造成军队在未深思熟虑下,便冲动行事。@分工化的群体我说过,分工化的组织有造成邪恶之虞。我也描述了分工化的个体如何将所属职位的道德责任,推诱至整个组织机器内其他分工的小齿轮,或是诱过至整个组织机器。甚至我在提及个体于群体中扮演追随者的角色,所面临的退化时,我所指的就是分工化后形成的现象。追随者并非一个完整的个体;接受既非思考者或领导者角色的人,即是疏忽了个人在思考及领导方面的能力。再者,由于思考及领导不再是此人所专擅,或是他的职责所在,因此往往阁顾自己的良心。从考量分工化的个体转而评估分工化的群体,我们会发现类似的危险力量在其中运作。巴克特遣部队是一分工化的群体,它并非为了踢足球、筑水坝甚或自给自足等宗旨而设,仅只是为了搜寻及摧毁在一九六八年期间出没于广艾省的越共。务必切记,分工化鲜少是偶发或任意形成的结果;往往是经过高度的淘汰筛选过程。我之所以成为精神医生,绝非出于意外,而是因为我选择担任精神医生,且有选择性的完成迈向此一专业分工角色所需的预备功课。此外,不仅是我选择了精神医生的角色;我也被社会所选择。我在各种不同的阶段历经了层层的考验,以便得知自己是否符合资格。每一专业群体均是自我选择及群体淘汰筛选下所产生的特定“品种”。举例而言,倘若你前往参加精神医生会议,不妨观察与会人士的穿着、措辞用语及论调,就会断言,我们这群人确实是自成一体的圈内人。再试举警务人员这一较典型的例子。一个人之所以会成为替察,绝不是出于偶然。起初,只是因为特定类型且想要当警察的人,前往应征工作,比方说,出身中下阶层、精力充沛、积极、传统制约的年轻人最可能在警界谋职;而害羞腼腆、动脑型的年轻人则否。该工作在性质上,一方面允许警察在法网之内显露某种程度的侵略行为,同时也经由尊重法律的结构化组织,对侵略行为加以牵制。因此,警务工作切合一流年轻人的心理需求,自然而然吸引他们趋之若鹜。可是,倘若在受训中或初期出使任务期间,发现了该工作无法满足自己,或是与其他的警察同僚无法相处,那么势将以辞职或遭解聘,结束警务工作之途。最后产生的结果是,警务工作的每一分子彼此具有高度的同质性,截然迥异于反战示威者或大学英文系学生等其他类型的群体。从上述的例子,我们可以发觉,分工化的群体具备了三大原则。第一,分工化的群体将会发展出群体自我膨胀的属性。第二,分工化的群体尤其容易自恋、自以为尊,且假设其他同质的群体皆非,惟我独是。第三,社会一般经由自我选择的过程,聘雇特定类型的员工,执行分工化的角色,例如:雇用精力充沛、传统制约的男子执行警务工作。之前已经提到,巴克特遣部队是一分工化的群体,只为了搜索及摧毁南越的广艾省境内的越共而设。但读者可能不知道,在筹设部队的过程中,涉及了无数筛选淘汰及自我选择的过程。尽管当时的美国人民是被征召人伍,但是巴克特遣部队的成员几乎不是从美国大众中随机抽选而出。社会中多数的反战论者借着前往加拿大,或宣称拒绝服兵役的声明,豁免当兵。想要逃避前线作战的温和派反战分子,往往选择应征人伍军队,而不愿被征召人伍。因为采取应征入伍一途,他们可以选择进人空军、海军,或非战斗兵种。巴克特遣部队的组成分子包括:刻意选择战斗部队的职业军人、主战的年轻人,或是可免掉步兵兵役的年轻人—但是基于某种原因,却无法避免者。一直到一九六八年年底,也就是美莱村事件发生之后,参与越战的美国兵种几乎清一色为志愿兵。前往越南作战可以说是无数职业军人梦寐以求之事,象征犷获颁勋章、作战的刺激感及保证升官发财等好处。当时被征召人伍的年轻人也适用于独特的志愿兵制度,只要是志愿前往越南作战的士兵几乎可以得到三项奖励:立即变动职位、放大假及获得一笔奖金。一直到美莱村事件发生之后、美军更进一步扩大介入越战之前,上述的诱因足以确保志愿充当“炮灰”的人数不虞匡乏。以下的典型人物也许可以用来诊释一九六八年的美国社会、美国军方以及在越南作战的军队小组之间的关系。且将这一个案中的典型人物称为“赖瑞”,并假设他来自爱荷华州。赖瑞在家中六个孩子中排行老大,以务农为主的父亲整日酗酒,母亲则疲累过日子。从赖瑞青春期起,他显然凄惨度日。赖瑞在一九六五年刚过十六岁那一年,即遭学校退学。他一连串从事数份临时工作,勉勉强强养活自己,然而所赚的钱仍然不足以支付汽车保险费、瓦斯费,以及嗜酒如命的生活。一九六六年十一月,赖瑞在加油站抢劫而遭逮捕,当地政府虽然乐于扫除赖瑞这一社会公害,但又不愿增加州立监狱的犯人人数,或加重税务的负担。毕竟赃款失而复得,且未造成更大的伤害。于是,该郡的法官提供赖瑞两条路让他选择:加人陆军,或是关进监狱。至于此事的后续作业就很简单了!因为陆军征募官在与郡法官的同一办公室大楼内也设立了一间小型办公室,而步兵队内正有缺位。赖瑞听说德国的女孩子年轻貌美,于是选择前往当地。数天后他启程至密苏里州接受基本训练。该训练及一连串的高级步兵训练课程使得赖瑞异常忙碌、分身乏术,根本无暇滋生事端。但是他抵达德国之后,情况就不同了。当地女孩子的美貌的确名不虚传,啤酒的美味也不同凡响,但是赖瑞所需付出的代价也颇高,他到处举债,难以偿还。虽然他将些许的大麻卖给中盘商,但因为供货商不停地变换,而招致赖瑞债台高筑。将近十九岁的赖瑞已经可以预见自己未来的下场-“一被债权人痛殴,或是贩售大麻一事被举发。赖瑞替自己惹出的麻烦找到了出路,他不动声色志愿前往越南,在三天之内搭机返回美国,对于能够在“东窗事发”之前,安然逃过一劫,他的心情好极了!十天的假期让他在爱荷华的家中尽情享受美好时光,此外,又有一笔奖金供他大肆挥霍、拜访老朋友及泡妞。至于未来的吉凶祸福,赖瑞则一点不以为意。他曾听说越南的女子比德国的还要正点,而且真枪实弹的战斗一定很刺激,此外,射杀一些亚洲人也许别有一番乐趣。我无意暗示,整个巴克特遣部队是由类似“赖瑞”的小混混所组成。但我确实想指出,步兵营及巴克特遣部队并非是由一群普通的美国人随机组成的团体;月,所执行的任务及独特的组成分子,均是在高度分工化之下的产物。整个部队成员基于个人的经历、自我的选择,以及经由美国陆军及美国社会所建立之淘汰筛选制度的运作,于一九六八年三月全员抵达了美莱村。组成分子经过分工化的巴克特遣部队(以及其他无以数计的人类团体),呈现出三大要点。第一,我们是否可以对分工化的个体抱着弹性的期望?步兵营是一个分工化的杀人团体,其中的个体或多或少受到屠杀角色的吸引,且受整个体制刻意的诱导,而融人该角色。此外,团体训练他们胜任该角色,也提供他们武器扮演该角色。那么,既然在无数外力的推波助澜之下,他们不分青红皂白杀人,或是对于自己铸成的大错及犯下的恶行,产生不出极大的罪恶感,还会感到吃惊吗?另外,鼓励及操纵人类加人分工化的团体,并且在未接受重要训练的情况下,仍期待他们超越专业领域、保持宽宏的视野,是否切合实际呢?第二,巴克特遣队涉及了找人顶罪的现象。虽然此现象不明显,但绝对存在。主角人物赖瑞是个小瘪三、骗子,以及不容易产生同理心、惹人讨厌的家伙,但是他也是代罪的羔羊。当社会迫使他加人军队时,并未设法处理眼前出现的社会人文问题,而是将这般的人渣往军队里送,使赖瑞成为战神的祭品,借以净化社会。怂恿赖瑞前往越南,当然会进一步使赖瑞成为军队的代罪羔羊。为何诸如赖瑞之类惹麻烦又不适应环境的人,不应该是到前线当炮灰的最佳人选?如果必须有人丧命,那么何不让社会价值显然较低的人“身先士卒”呢?原因是下屠杀令者并不是赖瑞也不是更上位的长官,而是整个美国社会。不管美国基于何种原因下令进行这项杀戮行动,巴克特遣部队的步兵营杀人,只是依照美国的命令行事罢了!部队中的成员也许比一般的美国人卑鄙低贱,但事实上,却是整个美国社会刻意选择这些人替国家执行醒醒的屠杀行动。由此看来,步兵营只是替我们顶罪的羔羊!反战运动史中,特别记载此一找人顶罪的现象。一九六五年,左派知识分子开始大肆批评美国在越南所扮演的角色。尽管演讲、辩论及大规模的游行频频举行,但反战运动从未得到草根派的支持,直至一九七O年才见成效。为何会产生这,段时间上的差距呢?其中涉及许多原因。也许其中最重要且不为人知的因素在于,一直到一九六九年,大量被征召人伍的美国人在非志愿的情况下,开始被送往越南作战所致。倘若先前每一位前往越南作战的军人是出于志愿,则此事未引起绝大多数美国社会大众的注意堪称合理。反之,一旦不愿参与作战的父子兄弟开始被送往越南参战时,理所当然会引起美国大众的不安;而此时也正是草根派支持反战运动的滥搞。问题是,我们派遣人数充足、训练有素、经过分工化的杀手,打一场长达六年的大规模战争,然而,由于美国全体社会大众并未亲自介人战争,所以对于自己所培植的杀手“为所欲为”,能够充耳不闻口一直到分工化的杀手荡然无存,社会大众才开始承认战争的责任。以上就是我们必须止视的第三项要点;这也是一项令人担优的事实。换言之,大型群体只要稍加放纵组织内分工化的人员,那么该群体便轻而易举犯下恶行,甚至是自然而然便会发生的事。越南的屠杀事件是如此,纳粹德国残害犹太人也是一样。我担心,有朝一日历史会再重演。我们必须知道,一旦创造了分工化的专业群体,便形成了右手不知左手将会进行何种行为之虞。我无意强调,我们应该让分工化的专业群体完全消失于无形,因为此举无异是因噎而废食,但我们必须了解分工化专业群体的架构及其潜在危险,而使它的危险程度减至最低。越战所衍生的反战情绪,让我们选择更分工化的军队,忽略了此举所涉及的危险。放弃国民兵的观念,而偏好聘雇外籍佣兵,等于是置美国于严重的险境。人们对于距今已二十多年、采取志愿兵的越战,已不复记忆,因此便可能再度冒险介人另一场外国的军事干戈。只是我们的军队将会步步为营,以逼真的战争游戏不断模拟测试,不到最后关头,绝不会让一般的美国人民受到伤害或介人战火。惟有实施非志愿的征兵制,方能够使美国的军队健全。反之,军队势必在功能上趋于分工化,且在心理层面上也日益造成分工化的倾向,军队丝毫无新血加人,了无新意,只是不断地强化本身原来的价值罢了!一旦任由军队组织再度放纵,又会酿成的乱砍乱杀的事件。实行征兵制一如缴交保险费,是一件费力痛苦的事,但是非志愿的征兵制,却是确保美国军队健全的惟一方式。其中的关键点在于,如果我们一定得拥兵,就应该会造成伤害;而身为国民一分子的我们,不应该玩弄造成大毁灭的力量于股掌之间,而不愿亲自承担这些责任。如果我们非得杀人不可,就不要挑选及训练雇用而来的杀手,然后待其替我们执行醒醒卑鄙的勾当后,再将其中牵涉的一切残暴血腥,完全抛诸脑后。否则,我们将对自己的言行举止及所作所为,无动于衷;由于邪恶起源于拒绝承认自己的罪,所以整个国家势必成为类似前述邪恶个体的群体。@大型的分工化群体:军队我已探讨面临战争压力的步兵所产生的退化反应,也叙述了群体中的个体具有退化的倾向。接着,我们又检视了小群体(尤其是诸如巴克特遣部队的军队群体)的服从力量,以及自恋现象。然后,我们从此处往下切人,开始探究分工化的小型群体及较大型群体之间的关系,并且针对其中找人顶罪的现象表示意见。现在,让我们将焦点置于美国军方这一大型的群体本身。年纪在二十至三十岁、军阶为高级军官或军士的职业军人是军队的核心,军队组织的方向多半由这些人所决定。诚然,组织或多或少必须吸引及适应应征人伍的士兵;也必须在某方面与以国防部为首的领导阶层的决策走向相呼应。但是国防部长经常易人,应征人伍的士兵也是来来去去,惟有职业军人始终为军中效命,延续军队的精神,表现军魂。美国军队在某些层面的精神价值深远而伟大。一般的百姓多向军方的传统、纪律及领导风格效法学习,其影响的程度超乎他们所知。在此。我并非打算提出军队平衡、正面的面貌,而是欲举一则军方的失败经验,作为检视群体之恶的例子。因此,必须将重点置于比较负面的军魂及军队精神上。人类与生俱来需要一份自我存在于社会中的价值感,再也没有比被需要以及被认可为是可用之才,更令人感到喜乐了!反之,一无是处及不被需要的绝望感,则是任何感受所不能及。太平盛世时,军人不受重视,往往如可怜的寄生虫,在政治体制下苟延残喘,但是到了战争期,军人则变得炙手可热,不仅是社会上有用之才,而且是绝对不可或缺的角色;台面下的丑角摇身一变成为英雄人物。作战不仅在心理上满足职业军人,在物质、经济上,也让他们得益处。军人的升迁渠道在太平盛世时期遭到冻结,冗员也被遣散,甚至还得被迫降级。职业军人为了维持和平时期的物质生活及心理上的需要,其精神上的驱策力必须大于其他的军人,他们必须熬过这一段得不到认可、不被重视的时光,直到动荡纷乱的战争期间才能够一扫阴霆,发挥本领。届时,他们的责任在一夕之间急剧增加;迅速获得晋升;薪水、福利及奖金均源源而至;奖牌、徽章不断累积。于是,军人再度成为一时的红人,他们不但将债务一一清偿,也走出了绝望的深渊。毋庸置疑,职业军人成为举足轻重的关键人物。因此,一般的职业军人难免下意识或在潜意识内,希望或渴望爆发战争。战争是他们实现自我、成就自我的机会。一些声誉显扬、地位崇高的军人成功地克服了强烈的主战意念,致力于争取和平。但是,现实中此类的忠烈之士及未被公开称颂的英雄,实在鲜见。相反的,我们必须心平气和、不怨不恨、理所当然地将军人视为主战的一方。如若不然,则显得一派天真、不切实际了!这也意味着美国军队在一九六八年是出于自愿前往越南。不怀疑、不谨慎、不节制,是彼时职业军人普遍的心态。说不定还对于总统及总司令下令开战,感到兴奋不已、盘鸯欲动呢!总司令本人也曾前往越南前线,指示部队“立下战功”。一九六O年美国军队的科技是另一项必须探讨的事项。过去军方并非总是强调科技武器,但是这段时期却正是我国对于科技一尤其是美国科技·一的信心,臻至全盛的时期。军队反映了整个社会醉心于机器设备,以及认为拥有这些装置之后,万事皆可以有效且轻易完成的现象(甚至是杀人也不例外)。事实上,当时的越南不仅被视为是新式军方科技竞赛理想的测试场,就连军队本身也被当做是替美国社会研发创新科技的适当群体。于是,结果有二:一是,美国在越南步上科技领域的偏锋,大肆疯狂地运用压路机、武器系统、精密的炸弹及生化武器;而另一项结果则是,冷漠、无情地对待受害者,甚至无视他们的存在。告诉自己美国并非焚烧越南人的凶手,而是汽油胶化剂、飞机、坦克、炸弹及迫击炮等武器杀人放火。美莱村事件是采用面对面的屠杀手法,但是,我相信,科技武器在战争中派上用场,势将扼杀人性的感知度及仁心。科技武器若是在我们及我们的受害者之间对峙数年之后,我们的良心将会逐渐泯灭。我怀疑,以类似的方式运用科技,也会造成同样不良的影响力。尽管如此,美国的科技、军队的专业技术、美国人的智力知识等全力配合的结果却不管用。世界上最强且有史以来从未吃败仗的美国,竟然不可思议地打输越战。一九六七年及一九六八年,我们开始首度认清“美国打仗失败”此一过去始料未及的荒谬事实。位居世界上超级强国的美国,动员了国内一切科技力量,攻打一处未工业化、未开化、仅只弹丸之地的小国,竟然打输了!站在第一线的军队首当其冲,开始咀嚼这难以置信的事实,他们必须率先承受美国之耻的剧痛。之所以造成今天失败的局面,是这一支过去所向无敌的军队,表现不佳所致。为何过去叱咤风云的军队水准,竟会不明所以地急转直下?而军队所推崇的团队精神,引以为傲的传统,正逐渐式微。(注五)一九六八年年初,美莱村屠杀事件发生时的美国军队,宛如一只沉着自信的巨兽猛然间发现,自己被上百个不知来自何处的昆虫小鳌刺所咬伤,它正在为身上的疼痛所苦,开始大发雷霆,发出充满困惑的咆哮之声。动弹不得或受了伤的动物特别凶猛危险,是合乎情理的定律。一九六八年年初,美国在越南地区既未腹背受敌、备受牵制,也并未陷于危险之境,但是美国的豪气已彻底丧失殆尽,军队的尊严尤其严重受损。我曾一再指出,邪恶源起于不良的自恋,而当时的军队正是逐渐步上邪恶之路。一九六七年年底,极为自恋的美国军队组织,以恶毒虚伪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地对付越南人,发泄自尊遭受蹂盛的怨气,就仿佛是高度自恋的个体在自我的完美形象不保时,不顾一切毁灭“挑战”其完美形象的人一样。于是,略具嫌疑的间谍饱受凌虐;不论已丧命或一息尚存的越共尸体或身躯在尘土飞扬下,被绑在武装部队的装甲车后拖着走,从美军介人越战后即已存在的虚伪风气,如今更加升高。虽然美莱村屠杀事件无疑是绝无仅有的重大恶行,然而我也十分怀疑,那只是当时的美国部队在越南各地犯下无以数计的罪行之一。我是受指派针对美莱村事件的心理层面,提出研究报告的少数成员之一。尽管委员会明知研究的结果很难被社会所接受,但仍然秉公处理,提出了美军在越南施加的暴行应与美军在其他战争中,针对其他敌人所犯下的恶行,加以审视、比较的建议。文献上对于美军从一八九九年的菲律宾暴动至美莱村事件之间,一手策动的战争罪行及暴行,毫无公开记载的记录。我们能否因此假设,美国军人根本未在韩国地区或未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横行不法,暴决态意?此一问题在我心中存有许多问号。是否美军在其他战争中也同样的横行霸道,但只是因为时代环境的不同,而未使真相公诸于世?是美军在美莱村以外的越南其他地区所施加暴行的频繁程度,超乎你我所知,还是否美军在越南地区施暴的程度较为鲜见?对于亚洲人及白种人而言,美国人是否较容易对前者施加暴行?倘若我们找不出上述问题的答案,就无法对美莱村事件的群体之恶了解透彻。只有采取科学方式,根据史实详加研究,才能使答案呼之欲出。虽然在研究过程中势将历经技术上的问题,且必须确保提出问题的答案之后,不会遭到控诉,然而在理论上,是一项颇为可行的研究;至于在政治上是否可行,则又另当别论!我们在一九七二年提出研究的成果,就不是很恰当的时机。尽管如此,我预测这些问题将永远无解,原因不在于其中牵涉重重的麻烦,而是因为身为美国人民的一分子,我们不愿深人探究问题的答案,深恐一旦掀开真相,将会尴尬得无地自容,所以我们宁可不针对这些问题,近距离检视自己及社会。我们的国家潜藏了群体之恶的本质,足以使你我逃避面对面观照自己的机会。我们之所以在一九七二年被指派针对美莱村事件的心理层面,提出研究发现,其目的是为了预防此类的恶行在未来重演。但由卜于我们的研究成果全面遭否决,我完全无科学根据来讨论如何未雨绸缪。尽管如此,主要的预防之道已经昭然若揭了!如果军队组织不可或缺,那么我建议,我们的社会应郑重考虑使军队尽可能脱离分工化(de-specializing)。我建议应双管齐下采取普遍兵役制及国民兵役制。我们可以将国民兵编制于现存的军队组织内,除了执行军队原有的使命之外,也全面推动促进和平的任务,例如:拆除贫民窟、提倡环保、在职训练及因应人民重大的需求.军队的来源除了采行志愿兵制以及经由一些不正当的征兵制度募集而来的兵种之外,也可以是以汇集全美青年男女的国民义务兵制为基础。国民义务兵也许不会因为前往前线当炮灰而被征召入伍,但却可能为了执行各种必要的任务而人伍当兵。国民义务兵制不易造成军事上冒险主义的猖撅,但在必要的情况下,尚具有号召全面性、大规模总动员的优点。既然分工化程度降低的职业军官或士官,在太平盛世仍必须执行重要的任务,自然而然较不渴望战事。尽管将这些建议落实,势必会牵一发而动全身,但绝非不可行。@最大的群体:一九六八年的美国社会当时美军宛如一头蛮牛般不由自.主地闯进越南。美国政府将此一心不在焉的猛兽送往越南,任其代表美国人民悠意胡为。为什么会这样?为何美国人会介人这场战争?是谁下的命令?美军介人越战始于一九五四年至一九五六年之间,最初是为了抵抗共产党的威胁,但是十二年之后,参战的本意已变质。可是,就在参战一事到了荒谬的地步,该是美军重新调整策略、撤离越南的时刻,我们反而更加升高战事,扩大介人越战。原因何在?为何自一九六四年起,美国在越南的行径益加不切实际、不适当?我想,懒惰及自恋是两大原因。心态具有某种惰性,然而一旦行动,则会奋不顾身向前,即使昭然若揭的证据呈现在眼前也不妥协。欲改变心态,需要费相当大的气力及痛苦,改变的过程始于不断努力保持自我存疑及自我批评的心境,或是承认一直自以为是的想法也许有误。然后,内心便开始进人困惑状态,这种滋味很不好受;我们变得是非难辨,不知何去何从。但是此刻正是我们处于虚心坦怀、无偏见的心理状态,进而能够不断学习及成长。惟有置于危险的困惑状态,我们才能有更崭新且更美好的视野。我们或许可以将美莱村事件发生时,管理美国的詹森政府,视为懒惰且自大的组织,他们就像绝大多数庸庸碌碌的个体,不但未心存困惑,也不努力保持“不断自我存疑及自我批评的心境”,反而以为过去二十年发展形成的“共产党威胁”的心态,如今仍然适用。尽管证据显示,此一心态已受到质疑,但他们却不予理会。若非如此,他们将面临必须重新思考自己心态的痛苦与艰困处境。蒙上眼睛仿佛不曾有任何改变,则省事得多,也比较容易因应。截至目前,我们曾探讨“墨守成规”的懒惰及时过境迁的陈腐心态。让我们再来审视自恋的论题。我们习惯将自已的心态与个人画上等号。倘若别人对我的心态诸多批评,就会感觉此人是在批评我本人。又如果经证实我有一项观念不正确,那么我这一个体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个人的完美形象形同瓦解。个体及国家之所以故步自封,不仅因为改变必须大费周章,也因为自恋使他们无法想象自己的观念想法竟然有误;他们始终自以为是。一般人在表面上声称自己并非无过,但是骨子里却认为自己永远是对的,尤其在功成名就且位高权重时,更是明显。就是这种彰显于越战行为的自恋心态被参议员富柏(William Falbright)指为“权力上的傲慢”(The arrogance of power)。当证据呈现眼前时,一般人往往能够忍受自恋衍生的伤痛,承认自己确实有改变的需要,修正自己的见解。但是整个国家自恋的程度可能一如某些个体,往往是超乎一般正常的范围,一旦如此,该国家即使真凭实据出现在面前,仍不会重新自我调整,反而会设法摧毁证据。一九六O年的美国正是一例。当时呈现在美国人面前的越南局势显示,美国的世界观有误,且美国力有未逮,然而我们非但不重新审思,反而着手破坏越南的局势,甚至企图摧毁所有的越南人。这就是邪恶。我对“邪恶”所下的最简单定义是“护卫或保存个人病态自我的完整,而运用权势毁灭他人”。由于美国的共产主义观已经过时,俨然不合实际且不再适用,所以是美国病态自我的一环。当美国所扶持的吴廷淡政权失败,以及美国为了反制越共的扩大,在越南派遣“顾问”设立“战略小村”及提供大规模的经济、军事援助尽毁时,政策荒谬及错误的事实已经昭然若揭,然而我们不但不更改政策,却发动全面性战争,以维系病态自我的完整。我们不愿承认一九六四年的小失败,反而迅速升高战事,阁顾越南人民的想法,牺牲他们以证明政策无误。争战的重点不是为了越南人的福扯,而是为了证明美国完美无瑕,借以维持美国的“尊严”。说来奇怪,詹森总统及其政府或多或少知道自己做了恶事,否则为何全是一派胡言?(注六)詹森总统为了针对北越展开轰炸,以及在一九六四年升高战事,甚至编织借口,公然蓄意欺诈,使国会通过东京湾决议案,借此国会无须履行宪法上规定之职责,正式下达宣战声明,美国总统詹森即可径行采取作战行动。接着,他开始“借”钱作为战争费用,挪用他项计划方案的资金,以及强行扣除联邦职员的薪资,作为“储蓄债券”。如此一来,美国大众无须立即增税,感受战事升高所造成的负担。本书之所以一再强调“自欺欺人”,是因为欺骗是邪恶的动机及象征。我们认为某人邪恶,部分原因在于他们撒谎。詹森总统显然.不愿美国人全盘了解他以美国大众的名义.,在越南的所作所为,他明白自己最终势必不见容丁美国人民。他欺骗选民这件事不仅邪恶,而且由于他认为已到了非掩人耳目不可,也是他察觉自己犯下恶行的证据。然而若将当时种种的恶行完全归罪于詹森政府,不仅是一项过错,而且是一种带有邪恶况味的推诱强辩。我们必须问,为什么詹森总统可以瞒天过海,将我们骗得团团转?为什么我们会容忍自己长期受骗?其实并非人人皆如此,极少数民众不久便发现他们被蒙蔽了!国家根本在进行“邪恶残忍的勾当”。但为何绝大多数的美国人民不气愤填膺或未起疑心?甚至对于越战的性质不表关切呢?我们又再度面临人性的徽惰及自恋的论题。社会大众均有自己的日子要过,例如:每日为工作奔波、购买新车、油漆房子、送孩子上大学就读等。市民乐于让政府“洛尽职责”正如绝大多数的群体分子赞成由少数人行使领导权。只是美国人民简直过于浑浑噩噩,竟未觉醒。此外,美国公民也沾染了詹森总统的自恋;自以为美国的心态及政策一定不可能出错;美国政府必定知道其职责所在,毕竟政府是由人民遴选而出的,不是吗?自认为美国政府必然良善且诚实公正,因为他们均是一流民主体制下的产物,当然不可能犯大错;心想:只要是我们的总统、专家及政府幕僚认为适用于越南的决策,则势必正确无误,因为我们不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以及自由世界的领袖吗?全体国民允许自己轻易且公然受骗,无异是参与詹森总统行恶。欺骗及掌控操纵权多年的詹森政府隐含的邪恶,直接助长了虚伪与操纵的氛围,以及美在驻守越南期间所充斥的邪恶气息,因而促使美莱村屠杀事件的发生。巴克特遣部队甚至对于自己当日疯狂的屠杀举动浑然未觉,而在事件发生后的一九六八年年初,美国居然也无动于衷,简直是迷失方向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人类杀生我们必须自我提醒,美国仅是一个群体,并非全体。确切地说,美国是人类中无以计数的政治子群体之一(我们称为国家);而人类本身也仅只是星球上,各种不同的众多生物之一。我们之.所以必须提醒自己这一点,正是反映了我们具有以美国人为尊的自恋倾向。我们也必须自我提醒,邪恶必定与杀戮扯上关系,因为邪恶是生命、活力的反面。先前的美莱村屠杀事件之所以成为群体之恶的例子,是因为牵涉了某种非比寻常的屠杀行动。但该屠杀行动仅是发生在战争中的过失罢了!战争是大规模屠杀的形式之一;是可以被接受之国家政策中的某种手段。而此刻,我们有必要检视集体屠杀及个别杀人的课题。所有的生物起杀机,不见得是为了食物或自我防卫,而是出于天性。举例而言,我家两只营养充足的猫儿不定时会将它们所捕杀的花栗鼠腐尸,带进屋里吓我们。但是人类杀生却具有与其他生物不同的特点:人类杀生并非源于天性上的本能,因为人类的行为具备了独特的多变特质,这正是人类非天性本能的现象之一。某些人属于鹰派,某些人则是鸽派;就杀戮的形式而言,某些人热爱猎杀,某些人则十分庆恶,另外也有某些人则丝毫不为所动、漠不关心。反之,猫则不然,所有的猫只要有机会,均会捕杀栗鼠。人类几乎完全不运用本能是人性最重要的一面。人类的行为往往是经过精心设计、预先计划或套用倡有的模式,正是这项特质使得人性及人类行为格外充满变化及不定性。人类以求知后个人的选择取代了生物的自然本能;基本上,每一个人可自行选择个人的行为表现,甚至可自由排拒被传授的教化原则,及社会所认定的一般准则,例如:理性地选择过独身生活,或从容赴义殉教—自由意志是人类存在之本。许多神学家曾说:“邪恶与自由意志密不可分,它是我们为人类特有的选择权所支付的代价。”人类因具有选择权,所以可自行作出睿智或愚笨的选择、优质或劣质的选择,以及择善或择恶。由于我们所拥有的自由度宽广得几乎令人难以置信,难怪经常会加以滥用,也无怪乎相对于低等动物而言,人类的行为往往更加离经叛道。众多的动物可能会为了保护领土而动杀戒,但是单一的个人却会为了保护土地上的“利益”,而下令大规模屠杀同类。由此而言,人类杀生是选择的问题。尽管为了生存,不能不杀生,但是杀生的方式、时间、地点及对象是人类可以选择的。诸如此类的选择在道德上的复杂程度甚巨,且往往似是而非,充满矛盾。某人可能因为伦理道德的抉择,避免间接杀生而成为素食者;可是,为了生存,此人却不得不从根部活生生地劈砍植物。到底素食者应不应该吃蛋(因为蛋可能是美丽的母鸟未孵出的小鸟)?或是喝生奶〔因为牛奶是从母牛身上挤出,而母牛所生的小牛可能被宰杀作为小牛肉)?此外,堕胎也是一例。假设某妇女不想生小孩或无抚养小孩的能力,那么她是否具有生育及完全照顾幼儿的权利?但是,她是否也有扼杀可能怀下圣婴的权利?无以数计的和平主义者竟赞成堕胎,难道不是件怪事吗?为什么基于生命是神圣的理由剥夺他人堕胎选择的人,往往是死刑的拥护者呢?然而,杀死一位杀人凶手以傲效尤究竟具有什么伦理道德的意义呢?我们基于伦理道德的考量,而作出杀生或不杀生的选择尽管颇曲折、复杂,但是自恋显然是促成不必要且不道德杀生的一项因素。由于人类自恋,所以杀害异类的可能性比杀害同类者的可能性大得多。素食者会为了残害动物的生命而产生罪恶感,但是对于植物的生命遭杀害则否;某些专业的素食者只吃鱼,不吃肉;也有某些素食者则食鸡肉,不食哺乳肉类;渔夫厌恶捕猎或射杀鸟群的猎人,均是屡见不鲜的例子。今日,战争至少成为国家民族尊严与种族尊严画上等号的大事。我们所谓的民族主.义往往是恶性的国家民族自恋,而以健康的心态自足于自有文化,则较为鲜.见。事实上,民族主义对于保有国家民族的制度举足轻重。在一世纪之前,自美国传送讯息至法国需耗时一个星期,从美国传至中国需几个月的时间,因此国家民族制度尚有存在的意义,但面对现代即时的全球通讯系统,以及一眨眼间即可使一切尽毁的时代,许多国与国之间的政治制度,均已过时或弃而不用了!但是,基于国家民族的自恋情结,我们仍然固守于旧有的主权观念,避免发展国与国之间有效维持和平的架构。不论有意或无意,我们确实教导我们的子女怀抱着国家民族的自恋情结。线条绵延不断的世界地图高挂于无数的教室黑板上方,往往或多或少显示关国是位于地图的中央。同理,俄罗斯的地理位置也多少居于俄国小学地图的中央。类似上述的教育方式有时会导致荒谬可笑的后果。组织化群体及种族内的大屠杀与战争是人类独特的行为形式。由于自有史以来,这种行为已成为各种文化中必然的特征,所以一般认为作战是人类的本能;战争是不可改变的人性。我猜想,这就是为什么主战派总是自称为高尚实际的写实主义者,而将主和派称为头脑不清楚的理想主义者。所谓的理想主义者,是相信人类具有改变的潜能。然而,我曾指出,人类行为充满变化与不定性,以及拥有免于受本能操纵的自由是人性最根本的特质;改变本能往往是人类能力范围可及之事。由此言之,理想主义者的思虑才正确,而写实主义者则大错特错。辩称作战绝非基于某种抉择的人忽略了邪恶存在的事实,以及人类心理学的种种实证。战争不必然总是邪恶,但一定是一种抉择。我极想要以单纯的心态思考战争。对我而言,照字面上解释摩西的第六诫“你们不可杀人”的意义,至少表示你们不可杀其他的人。同理,我也不禁相信,“为达目的不可不择手段’,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伟大道德原则。但是,截至目前,我必须断然指出,在人类过去历史中某些罕见的时刻,曾经基于道德正义的必要而动杀戒,其目的是为了避免更极端的杀戮。可是,我对于这种状况深感不安。然而,这其中存在了模棱两可的歧义之处,而简单的原则是相信只要有战争发生,则必定是某些人无法自持,以及某些人屈服于邪恶。只要有战事发生,必然是某些人出了错,作战的某一方或双方均应受谴责—必定是某些地方做出了错误的决定。晚近交战的双方总会习惯性地自称是受害的一方。过去的人类大而化之,倘若某一部落欲宰杀外族,就会毫不迟疑地公开声明有意征服的动机。但如今,交战者总互相佯称无罪。甚至是希特勒也编造入侵的缘由,似乎连希特勒本人及绝大多数的德国人也将虚构的借口信以为真。自此而后,交战的每~‘二方往往相信另外一方是侵略者;我方是受害者。面对这种双边的虚饰巧语及复杂诡诱的国际关系,我们多半会感到无所适从,误以为战争的发生不是任何人的过错;谁也不是真正的侵略者;没有人作出错误的抉择,战争只不过是如火自燃般的发生了!我谴责道德的斯丧,因为这将使我们丧失道德的判断力。我认为,再也没有比部分的人类抱持着邪恶无法被验明正身的观念,更令撒旦开心,或更足以显示撒旦在征服人类一事上获得最终的胜利了!越南的战争并非当时才发生,而是起始于一九四五年,始作俑者英国,(注七)然后由法国继续作战、直至一九五四年法国战败为止。和平的曙光暂现之后,接着再由美国重新点燃。尽管目前大众对于美国是否是那些年越战期间的攻击者,仍然众说纷纭,但我却信之不疑,而且我也相信历史也将作如是观。美国作出了最应受道德谴责的抉择,我们是恶人。但是我们美国人怎么可能是恶人呢?一九四一年的德国人及日本人理所当然是恶人没错,但美国人怎称得上是恶人呢?美国当然绝非是无恶不作的民族,如果美国人是恶人,必然是犯了无心之过!我承认,绝大多数的美国人多半是不知者无罪,可是,某一个群、群体或整个国家怎么会是犯了无心之过的恶人呢?这个间题意味深长,我曾经从各种不同的层面加以解析。现在,让我再度以自恋及徽惰的角度,做广泛的探讨。因为我们在不知不觉下行恶,所以“无心之恶人”一词格外传神。我们成为恶人只是因为对自己认识不清,由于无知而成为恶人,就好比美莱村事件之所以隐瞒了一年,主要是因为巴克特遣部队根本不知道他们做错了!而美国打越战也是因为丝毫不清楚自己在作恶。我曾经询问前往越南作战的部队对于越战的了解程度,以及越战与越南历史的关系,但士兵一无所知;而百分之九十的低级军官也浑然不知;少数的高级军官及少数的低级军官仅略知一二,但其所知却完全是军事学校所灌输的偏见。这样的数字岂不令人咋舌?—至少百分之九十五冒着生命危险的士兵,对越战不具丝毫的概念。我曾经访谈主导战事的国防文官,也发现类似一无所知的状况。整个事的真相竟然是;我们甚至不知为何打越战?何至于此?怎么可能动员了全国人民投人战场,却不知其所以然?答案很简单,因为我们过于獭惰及狂傲自大,所以没想到有探究原因的必要,我们以为自己的看法一定对,根本用不着更进一步深人探查,也以为我们的行事作为必然正确无误,所以无须反省。其实我们从未严肃思考自己可能犯了错,这真是大错特错!众人互受懒惰及自恋情绪的耳濡目染,不计前因后果强将自己的意愿以血腥暴力的方式加诸于越南人身_七。惟有等到世界超强的美国败给越南之后,绝大多数的美国人方才发现本身的所作所为。于是,我们这一“文明”的国家遂变成了邪恶之国。过去,美国与其他的国家是如此,而未来,美国与其他的国家仍将可能是邪恶之国。在连根铲除人性之中徽惰及自恋两大邪恶的毒瘤、一事上,未出现大幅进展之前,身为世界大国之一的美国,将无法避免战争。@预防群体之恶美莱村群体之恶的例子并非是无法解释的事件,或是不可预测的迷失、错乱行径,而是以邪恶的战争为发生背景,由侵略的一方犯下恶行一一侵略者在进攻、侵略时,即是在作恶。巴克特遣队的小群体之恶,显然是在越南的全体美军之恶的投射。而在越南的美军是悉遵虚伪不实、自恋且已迷失方向的美国政府的指挥。且必须听从麻木不仁、傲慢自大的国家之命令。既然整个大环境已腐化堕落,那么爆发美莱村屠杀事件,不过是迟早的事!群体之恶并非只于一九六八年某一清晨在地球的另一隅爆发,它目前仍在全世界各地出现,今时今地的美国也照样发生。群体之恶一如个体之恶俯拾皆见,事实上,还更为常.见,已经普遍到可能是一种司空见惯的常态。我们生活在社会化的时代。一世纪之前,绝大多数的美国人多是自给自足,但如今,除了少数的美国人外,其余人均为愈来愈大的企业组织效命。我首先要讨论的是,群体之内如何分散责任?由于群体内的责任极度分散,因此责任在较大型的群体内形同不存在。举大公司为例,即使是董事长或董事会主席也会说:“我的行动方案也许不尽合伦理,可是这些行动并非全是我的职权所决定,我必须反映股东的意见,也不能不为他们着想,以利益挂帅。”那么,究竟谁是主导公司行为的人?难道是尚未开始了解业务运作的小额投资人?还是共同基金?是哪一种共同基金?哪一家经纪公司办理?哪一家银行业者经手?军事工业情结对于越战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同时也是日后荒谬的武器竞赛之始作俑者。这其中毫无服从、接受支配的成分,只不过是顺应追求利润的动机,纯粹的自利罢了!我本人并不反对资本主义,相反的,我相信以追求利润为动机会使企业深具效率,但除此之外,我也服膺于更高层次的价值一真理及爱。尽管兼筹并顾利润、真理及爱大不易,但还是办得到口倘若我们不能令自己学会服从及将美国的资本主义“基督化”,那么就注定得“沦”为资本主义社会。由个体组成的群体、组织及社会若是完全不能服从,往往是邪恶在作祟,除非我们能以服从自我治疗,否则死神的力量终将战胜,而我们处在自身的邪恶之中也将心神俱耗、日渐憔悴。虽然全然以科学为基础,借以预防群体之恶的研究始终未展开,但我认为,借着审视美莱村屠杀事件以及类似邪恶的现象,我们应可理出一条预防之道。美莱村事件显现了整体心智的徽惰,以及各阶层存在了病态式的自恋。因此,预防群体之恶—包括防止战争的发生一一显然是该从根除或至少是大幅度消减懒惰及自恋的心态着手。但是如何才能克竟全功呢了必须借着影响个体中的群体,否则无从对群体认同、群体自恋及群体精神造成影响力。一般而言,如果我们想要影响群体的行为,最有效的方式是设法影响群体的领导人,倘若是群体领导人的渠道不通,则必须将焦点转向最低阶层,开始寻求草根派的支持。不管任何一种方式,我们所面对的还是个体。因为群体的意向基本上是由组成群体的个体所决定。人类历史的全部过程可能须视某一位离群索居,甚至是地位卑微之个人的内心变化而定,正如一张选票对于选举关系重大的道理是相同的。真正虔诚的教徒均了解这个道理。基于此因,再也没有其他活动,比单一个体灵魂的救赎更重要了!每一个人皆是神圣的个体,在每一个体的内心深处总是在善恶交战:不是善的一方领先,就是恶的一方获胜。因此,预防包括战争在内的群体之恶,必须针对个体着手,而这当然就是一种教育过程了!我们可以从最得心应手的方式—一现存的传统学校结构进行。我之所以写本书就是希望有朝一日,所有教会学校及非教会学校的孩童,均知道邪恶的本质以及邪恶的预防之道。最近在一场晚宴中,某位来宾描述一位著名的电影制片人时说道:“他已名留青史。”而我也同时脱日而出:“我们每一个人也都会名留青史。”于是,众人的眼光全都投向我,仿佛我所说的话不但不得体,还略带狠裹!至于我们是否会留好名或恶名,当然还是端赖个人的选择了!某些教会经常依照新约圣经马可福音的内容,在耶稣受难日的当天重演耶稣受难的历史,如乌合之众的暴民集聚成群,高声大喊:“把他钉死在十字架.上!”的一幕,这也许是教化每一个人均对群体之恶及整个人类历史,具有潜在责任的好方法吧!我的理想是,有朝一日,孩童均晓懒惰及自恋是人类一切邪恶源头的观念,并知道为什么;他们均了解,每一个体皆是神圣、重要的;他们亦得知群体内的个体,自然而然地会将自己的道德判断交托至领导人的手中,因此大家应加以避免;最后,他们终能了悟,不断反省自己是否懒惰与自恋,以及净化自己的心灵,是每一个人的责任。于是,每一个孩童明白:净化自己的心灵,不仅对于个人灵魂的救赎不可或缺,对于拯救他们所处的世界也同样重要,并且将这些道理奉行不辍。(注一):最后,提出的罪名达二十五项,但只有六个人受审判,而受审者中仅一人被判有罪。(注二):这是极为重要的问题,值得深思及深入探讨。此问题不仅只针对一般的群体之恶,也是了解上至世界关系、下至家庭性质等一切群体现象的关被。(注三):即使是服从命令的文职人员,也会轻易地犯下恶行。正如梅尔士(David Myers)在其大作《邪恶心理学》(A Psychology ofEvil)中“另一面”(The Other Side)一文中指出:“米尔葛伦(Stan-ley Milgram)服从的实验就是一目了然的例子。他抽样选出的成年人中,百分之六十五的人在与不怒而威的上级长官面对时,会对上级的命令百分之百的服从,但随即他们会将这种如遭受电击般的痛苦,向隔壁办公室无辜的受害者发泄。这些成年人包括蓝领、白领阶层及男性专业人员。尽管他们对自己的工作感到不屑。但是服从的力童却始终凌驾在本身的道德感之上。”(注四):梅尔士在《邪恶心理学》一书中指出,心理学家已经发现,倘若鼓励未受成年人约束、领导的十二岁男童组成的各寡营团体互相竞争,那么良性的竞争很快就会转变为“激战”。(注五):我个人经历的一段小插曲供大家参考,也许可以凸显美军在那些年间的心理。但首先我必须指出,挫致的绝望感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也传染到越南以外的地区,并且渗入未直接感受战败之耻的职业军人心中。一九六八年至一九七O年期间,我与家人居住在琉球地区分派给职业军人的军区宿舍内。一九六八年的圣诞夜。家人、朋友和我一伙人在宿舍附近引吭高歌狂欢,气氛不可思议的融洽。正当我们欢唱之际,邻居们纷纷来到窗边,或打开门,拿点心给我们食用。开心地表达他们的激赏之意,偶尔也一起唱和。整个活动可谓十分成功,因此我们打算在一九六九年圣诞夜“卷土重来”。我们的声调不曾改,歌声中充满了期待同乐之情,但却人事已非。家家户户之内凡乎阴暗无光,窗户掩蔽,也没有任何人趋进门边,欣赏我们的歌声,或与我们齐欢唱。妻子和我意兴阂珊地返家之后互对彼此说:“似乎已到了世界末日!”当时我们只知其所以然,如今回想起来,我们知道当时整个社会确实沮丧不振,并了解原因何在。(注六):倘若罪犯想尽办法掩饰罪行,则可以假设他不知道自己犯了罪,或是做错事。既然詹森总采取各种措施且罗织不同的谎言,文过饰非,我们可以假定他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不当;至少他应该知道自己的行为不见得容于他所宣警代表的社会。(注七):第二次世界大战末,稚尔塔密约指派英国担任中南半岛南方地区,减除日军军备、遣送日军回国及归还土地的任务。但是英国部队却将此任务诊释为重建法国的痊民政权口英国军队发现日军已解除武装。以及越南已在越南独立同盟军的拉制下全国统一,于是英国策划重整日军的军备,利用他们强化自己的部队,欲从胡志明军队的手中强夺西贡的统治权,接着他们以武力继续控制西贡,一直到三个月之后,盟军的部队抵达越南为止。英军将西贡交法国之后便撤军,法国于是在中南半岛展开战争。

心理学需要“邪恶”吗?

两年前写的了...现在回看很多想法都不一样了,不过还是贴上来吧-,-     恶,邪恶,“EVIL”。这个词能让你联想到什么?暴力,杀戮,强权,禁制;还是另一些更抽象的概念:宗教,道德,社会规范?又或者是一些非常实际的疑问:什么是邪恶?恶是作为独立存在的力量还是仅仅是一种个人感知?   本文无意对邪恶这一概念从伦理或宗教层面上进行阐述和深入分析,更无意参与到哲学的“善与恶”的问题(problem of evil)的论战中。但,对于邪恶的界定,还有对邪恶的属性及它造成的影响却不能脱离这些领域进行讨论。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首先“邪恶”的存在是不可否认的。(有哲学学派否认恶的存在,我认为把“邪恶”作为“善的欠缺”也属此类)其次,恶并非独立存在的,而是与“善”相对存在的。最后,恶与罪(sin)不同,罪不一定就是邪恶,邪恶也不一定会造成罪(这里罪是以破坏法律为标准,并非宗教观念上的罪)。   诚然,不同角度看邪恶的问题肯定会有不同的答案。而心理学界对于邪恶这一问题并不存在系统严谨的理论。主要有两派思潮:一派认为,没有邪恶的人,只有特定行为被判断为邪恶。心理学家、传道人马歇尔•罗森伯格(Marshall Rosenberg) 认为暴力的根源就是邪恶(evil and badness)。他认为,当我们认为某人是坏或者是邪恶的时候,包含了一种惩罚或施加痛苦的欲望。马歇尔把邪恶和司法制度联系在一起,因为司法制度是通过惩罚——刑罚性的正义——来对待那些不好的或者错的行为。相对在一些不认为邪恶存在的文化中,如果有人伤害了其他人会被认为是与自身及社会不和谐——他们被当成有病被加以照顾以求恢复到原先的与他人及自己的和谐的关系。   心理学家艾伯特•埃利斯(Albert Ellis)的观点与此相像,在他的合理情绪行为疗法(Rational Emotive Behavior Therapy, REBT)中,愤怒的根源及伤害他人的欲望,总是来自下列想法之一:   1,他们应该/不应该干了某些事   2,他们这样做说明他们是一个坏/糟糕/可怕的人   3,他们这样做应该受到惩罚   而且艾伯特•埃利斯认为缺少上述任何一条,暴力都没可能发生。   这些观点,连同其他一些社会心理学的研究,都把邪恶直接与暴力、攻击伤害这样的行为挂钩起来。   另一方面,精神科医师史考特•派克(M. Scott Peck)把邪恶描述为存在于人类内心或外在企图扼杀生命力或活力的那股力量。恶人作恶的主要弊端不是良知问题,邪恶出现在各种自恋中,应该作为一种心理障碍的症状。   在史考特•派克看来,一个邪恶的人:投射他的邪恶和罪到他人身上并试图把他人消灭;用大量的谎言来保持体面的外在;不断犯罪,邪恶不在于那些人犯罪的大小而在于一犯再犯;缺乏同情心;寻找代罪羔羊是他们最显著恶的行为,并为此常常施加恶行。邪恶作为一种心理的障碍,可以通过手段来治疗——他将此方法称为“爱”,就我看来是一种近似于人本主义疗法核心和基督教最终教义的混合。   但把邪恶看成是单一的心理缺陷——而且主要来源于病态自恋——是否合适已经受到了一些批评。史考特•派克的主要问题在于他倾向于把邪恶限定到一小部分人中,而不是承认邪恶存在于我们每个人当中(Stephen A. Diamond, 1996)。某个角度来说,史考特•派克描述的只是某一类型的邪恶——这不可避免就涉及到邪恶的定义问题。   邪恶是什么?不同的解释中有一点是共通的:破坏、伤害及此带来的痛苦。而破坏与伤害又很容易与攻击行为相联系。确实,一部分的社会心理学家把群体中的攻击行为定义为邪恶。因此,谈论到邪恶心理学(psychology of evil),一些社会心理学家主要集中于群体中的伤害等行为的影响因素,比如毁坏服从(Obedience)、去个性化 (Deindividuation)、对象去人性化(Dehumanization)等(Philip Zimbardo, 2003)。如果把邪恶定义为破坏和伤害,那么邪恶在心理学中的渊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弗洛伊德的死本能(death instinct “Thanato”),死本能的外投就是攻击性,或者说伤害和毁坏,也就是邪恶。这样的逻辑是否成立呢?破坏和伤害并非单单是邪恶的体现,邪恶很多时候会造成伤害,但并不是所有伤害都是来源于邪恶。莎士比亚接哈姆雷特的口说出:没有绝对的所谓好和坏,只是思想让它们变得这样("For there is nothing either good or bad, but thinking makes it so.")。   实际上,邪恶的定义不能独立于社会伦理、道德或宗教、文化等背景的,而且邪恶在语义学上本身就是一个模糊而且广义的概念。如果我们要充分认识邪恶,我们必须对它做一个相对严格的定义。那么,应该如何定义邪恶呢?它是一种:行为?情绪?思维过程?认知方式?还是一种人格?动机(内驱力)?又或者如一些宗教中的定义:特殊的力量(energy)?      首先,从行为上来看,某些个体及群体的行为确实可以被认为是邪恶的,比如强奸、大屠杀、折磨小动物等(C. S. Lewis, “Abolition of Man”)。这些行为包含了不同程度的对社会规范(道德或法律)的破坏及对社会伦理的挑战。但邪恶对社会规范的破坏的却具有相对性,比如某些社会上被认为邪恶的行为在某些社会中却可以被接受(比如堕胎,吃人等)。邪恶的行为表现由于与社会伦理及规范的高度相关造成很大的不确定性,但这并不影响邪恶的绝对存在性。就如各种社会文化中伦理道德存在共性,邪恶的一些属性和行为表征应该也是跨文化的。这其实是对于邪恶的本性两种不同的观点的一种折中——道德绝对主义者(moral absolutism)认为善与恶是由上帝、自然、道德、常识或者其他来源确定的一个固定概念,而道德相对主义者(moral relativism)则认为善恶观念只是由当地文化、习俗或偏见塑造成的——这样的折中被称为道德普遍论者(moral universalism),他们认为道德只是某个程度上可变,真正的恶可以认为是全人类普遍认为恶的东西。   如前文所述,部分心理学家把能带来痛苦的攻击行为当作邪恶的表征。而史考特•派克则将欺骗作为邪恶的动机及象征,这也是他的书名为 “People Of Lie”的原因。但他也认为邪恶必然导致摧毁他人的心灵成长,也就是会有一些伤害等带来他人痛苦的行为。这样单一的划定标准是否合适?邪恶是否可以直接由某些特定的行为来划定为而不必参照其他因素?个人倾向于否定。   其次,我认为邪恶包含了一定的情绪,或者说邪恶是一种强烈的个人体验,往往给人带来强烈的情绪反应。普通人如果做出被认为是邪恶的行为(他自己认为邪恶),他会感到负罪感(guilty),而且常常会感到恶心(disgust)——要避免接触这些想法和行为并把它“吐”出体外。厌恶和负罪感可能是邪恶带来的最强烈的体验(实验也表明让被试观看被认为是邪恶的影片如纳粹军,会诱发厌恶的情绪),其他可能引起的情绪是愤怒、恐惧、悲伤等负面情绪。   不得不提的是快乐这种情绪。电影、小说等媒体中常常会把一个邪恶的人描写成在使他人痛苦中得到快感的人,我们通常会觉得这样的人很变态 (sick),比如说《发条橙》里面带着邪恶笑容的男主角。这些可能也构成了我们对于邪恶的人的原形。“邪恶就是那些通过毁坏和伤害得到快感的动机” (Corbett)。这样的描述虽然不全面但容易得到大众的认同。   第三,可能是心理学最需要解释关于邪恶的一方面:邪恶是否存在一些特殊思维模式或认知过程。所有人都存在对于邪恶的观念,把某些事和想法判断为邪恶,那么,我们是如何感知到邪恶呢?这种概念的形成是否和其他概念的形成一样?还有是:存在一些邪恶的认知模式吗?(它使人们更加倾向于邪恶 act evil)这些都是为被研究过的问题。当然已经证实有些因素会影响邪恶行为的产生(可以理解为影响了对邪恶的认知,或影响对邪恶的感知阈限)。比如已经有研究表明去个性化、对象的去人性化都会增加邪恶(或者说反映邪恶的攻击行为)。   同时,对于邪恶的认知应该和道德认知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但邪恶与否和道德高低与否没有必然联系(“American psycho”里面邪恶的主人公看起来彬彬有礼,公共道德可以说相当高)。这或许是由于“恶”在中文中的语义造成的。中国传统中不存在类似西方的二元的善恶观,这种善恶观很大程度上是来自犹太—基督教的。中文中的恶更倾向于sin, bad,而不是evil,比如“毋以恶小而为之”。而西方传统中恶和罪并没有绝对的联系,伊甸园中的人虽然有罪,但称为邪恶的是那条诱惑人的蛇。   第四是邪恶的人格特征的可能。个人倾向于把反社会人格(sociopath)作为邪恶人格的一种,但史考特•派克不同意这一观点。他认为邪恶的人格是与高度自恋相关的,邪恶正是基于防卫及保护病态自我的完美。他还认为邪恶不同于任何已知的精神或人格障碍,因此才有必要将其作为一种新的心理障碍形式并加以重视。但一些社会学家、心理学家确实认为反社会人格可以称为邪恶,因为其极端自私的行为、缺乏同情心、毫不自责地伤害他人。而且反社会症状和其他的精神病症状有截然不同的特征(Robert Hare, Without Conscience)。这种观点遭受了一些反驳,批评认为反社会只是用了一个听起来科学的名称,并没有完整地描述这种不正常的机制应该怎样被判断。换句话说,之所以称为反社会人格因为一开始它就被认为是邪恶的,这种观念本身不是通过科学方法得到的——反社会和邪恶因而成为了一个循环论证的关系。   无论如何,最低限度地说反社会人格不能代表邪恶的全部。邪恶能否作为一种类型的人格或人格中是否存在邪恶维度取决于心理学对于邪恶最终的看法。但将邪恶作为人格因素的想法应当谨慎,因为这可能会造成“邪恶只存在于某些人当中”的推论。每个人都可能有邪恶的行为或想法,善恶存在于人心。(这也不是否认某些人可能更有邪恶易染性)   还有一点值得思考的是,邪恶是否必然与动机有关?有些人认为判断邪恶不能只看行为是否造成了痛苦,同时应该看这些行为动机是由于自私利己的还是因为他们从这些行为中得到快感。在这种定义下,如果一个人出于善心作了坏事是不应该被当成邪恶的,而出于善心却采取一些不当的手段也不应该被当成邪恶。但并不是说行为不能被当为邪恶,只是在个体没有邪恶的意图下施行行为的个体不能被称为邪恶,这样行为的意图就是一个判断的重要因素。由此看来,有必要将作为动机的邪恶和作为行为的邪恶进行分离。      上述的讨论及以为可以说是对于邪恶属性的讨论,属性是与定义密切相关的。那么邪恶的定义应该如何?心理学中,除了前文所说的弗洛伊德的死本能,荣格也从尼采的存在主义哲学中发展出“阴影(shadow)”来描述个人或集体的恶。还有其它的心理学家阐述了邪恶的问题(Frey-Rohn等),但心理学最先使用邪恶这一宗教上代表负面的概念是Nevitt Sanford和Craig Comstock 1971年在他们的书Sanctions for Evil中:邪恶作为行为并不必须是一个违反某些既定法律的罪行,但一定会伤害他人和导致他人的痛苦;这对社会的破坏性是如此之大以至于要使用这么一个古老而且严重的词汇。普遍的定义都会认为邪恶就是限制个人成长和发展,破坏或限制他人发展潜能。   这样的定义仍然只是流于表面,着重于可观察的行为。我认为,邪恶至少应该包含两方面,一方面就是行为表征上对他人造成的伤害及痛苦;另一方面是个人体验上的,包含了对自我的道德概念的违背,动机上的自私或以此为乐,情绪上的强烈体验等。   心理学需不需要“邪恶”这一概念呢?或许这个概念还是过于庞大,就如心理学没有明确研究“善”一样,研究这样一个过于笼统、模糊的概念是不切实际的。但通过不断修正邪恶的概念,不断熟悉它的属性和影响,最终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确切的答案。   如史考特•派克所说,邪恶心理学必定是宗教心理学,必须涵盖符合一切宗教传统的正确观念。从“善”去了解“恶”,由“善”来定义“恶”。同时,邪恶心理学必定是社会心理学的,因为恶往往体现于施加他人以痛苦,扭曲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邪恶心理学还应该是道德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变态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的;甚至是进化心理学的。(但用进化心理学来解释邪恶可能会得到“进化本质是邪恶的”结论:如果物竞天择,那大自然是不是恶的;如果自身的延续必然导致他人灭亡,直接或间接地攻击或伤害他人或其他物种增加自身基因传递的可能性,利于自身种群发展,那么进化确实符合邪恶的一些属性——把邪恶的产生解释为有利于基因传递,那么无可避免地人类最后也会变得越来越邪恶。)   邪恶心理学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首先是定义的问题。刚才我一直避免给邪恶作定义,是因为根本现在还无法很好地定义。邪恶的定义本身就应该是一个质化研究的过程。第二是邪恶心理学的应用,这是和邪恶的定义息息相关的。最后是要把邪恶心理学研究的主体和其他心理学领域研究的主体做一个有效的区分 ——通过这些问题的解决,邪恶的心理学研究应该可以得到令人欣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M. Scott Peck. People of Lie, the Hope for Healing Human Evil. ISBN 978-7-5008-3845-6;  2. Evil – Wikipedia, http://en.wikipedia.org/wiki/Evil;   3. Stephen A. Diamond. (1996). the Psychology of Evil, Anger, madness, and the daimonic. Albany, 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4. Philip Zimbardo. (2000).The Psychology of Evil: Seducing Good People Into Evil Deeds, annual meeting of the Southeaster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in New Orleans, Louisiana.;   5. Philip Zimbardo. (2004). A Situationist Perspective on the Psychology of Evil: Understanding How Good People Are Transformed into Perpetrators. New York: Guilford;   6. Corbett. A Depth Psychology of Evil

如果不去读心理学的书,从来不会想到自己的心理有那么多毛病。

我以前一直以为,自己的不适感来自于思维混乱。现在看来,我的理智这方面一清二楚,完全没有任何问题。出了问题的是我的感情。我对于改变感情很没有经验,不过我应该积极尝试。

一本烂书

翻译非常、非常差。与其说是作者的治疗过程,不如说是一种对个人主义信仰的徒劳说教。在发展一段健康关系的时候,我们已经学会如何独立自处,而过分的内在关注只会使我们陷入迷茫,但作者对邪恶的定义,或许正是这种过分的内在关注——对父母的过度依赖、缺乏独立自主的人格来面对世界,真的是冷漠的父母的错么?如果这样定义,那么世间再也没有好父母了。坚强的人会超越父母赋予的印记发展出自己的灿烂生命,内在关注往往使我们忽略了自己的力量而寻找归咎对象。像哈利和那个过于强势的妻子的案例,我认为完全是心理医生的处理不当。将自己置于病患关系之中也许是现代心理治疗的一剂万用药,但是它真的没有沙盘有用。

以大彻大悟的圣人为基准的话,确实大家都有病

我特别喜欢书里的一句话,evil就是live反过来。这是我看到最evil最喜欢的解释。一边读这本书,一边审视自己内心的邪恶——懒惰,自恋。没错,邪恶就在自己的内心里。或许人类永远也无法消灭邪恶,但是,每当心里邪恶和善良这两个小人儿在打架的时候,还是会希望善良的小人会获胜吧。

上穷碧落下黄泉,邪恶范畴扯太远

坦男保姆哥们说过一句话,“任何行为本身都不是有罪的,它之所以有罪是因为法律对它的标定”怎么说随随便便就给人贴那种邪恶的LOGO好像也是不太好的吧。不过写书这哥们是在向犹太教的神学家布伯大爷致敬,那样看来,涉及的就不止是心理学范畴了,已经达到“超自然”的境界了,扯远了。举的几个例子倒是挺有代表性的,强迫性妄想型精神官能症,病态自恋,类似于库利哥们的“镜中自我”什么的,居然连弗洛姆哥们的“颓废症候群”和“恋尸癖”都来了,还好那哥们死的早,不然估计是要哭的了。真没想到,在弗洛姆哥们那本《人心》的影响下,八几年的时候,邪恶竟然发生了如此戏剧化的变化。可惜科胡特只有一个,邪恶那种体系很难建立的吧,还是“超自然”一下就可以了。

邪恶的力量

这本书对恶和罪做了基本的释义。「本质上,恶人的特征不是他们的罪,而是他们冥顽不灵、处心积虑地犯罪;且所犯的罪具有一致性。这是因为有罪不是恶人的主要缺点,关键在于他们拒绝承认自己有罪。」被关在监狱里的罪犯多是承认自己有罪的人,他们当中有的是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或是在冲动或欲望的驱使下才犯的罪。他们是因为他们的罪行才被判定为罪人。可是恶人不同,我们不能因为恶行而判恶人为恶,因为恶行我们每个人都做过,但我们不是每个人都是恶人。可以说恶是较于罪更可怕的一种存在。因为它隐性的特质而不被人发现。他们致力于掩饰自己内心的恶意志力,擅长于把自身的恶掩盖起来或是投射到其他人身上,所以即使恶人不及罪人的破坏力和杀伤力大,但是却在潜移默化的影响中深入生命与活力,杀人于无形中。那么到底什么样的人算恶人呢?本书里说「寻找代罪羔羊是恶人最显著地行为。因为在他们的内心深处不容自己受人责难,惟恐丧失颜面。于是他们必须同价挞伐责备他们的人,或是牺牲他人以保存自我的形象。」一句话来说,恶人就是那些为了保护自己完美形象而无休止地投注于维护道德完美假面的一群。所以书里把恶人归结为一群「自恋得很彻底,全无同理心去包容他人」的人。不仅是因为自恋促使恶人找别人替罪,也因为自恋使他们丧失了从同理心与尊重他人所衍生出来的自制力。恶人自认为完美无缺,但是他们也一定不否认本身邪恶的本质。所以事实上,他们谎话连篇,自欺欺人。因为不愿忍受自责的痛苦、幡然悔悟的痛苦、顿悟自己有罪、不完美的痛苦,所以他们奋不顾身地想要逃避正视自己。第二章里巴比父母的案例其实就是最好的佐证。巴比父母傲慢自私目中无人,是很典型的带有恶力量的人。但是他们与常人无二,生活在都市里,脚踏实地地工作生活,表面上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但是他们对于第一个儿子的自杀毫无罪恶感,还在圣诞节将那把大儿子自杀用的手枪作为礼物送给已经出现抑郁征兆的二儿子。他们对心理医师的询问和建议怀有敌意并且欲盖弥彰地争辩,不但不承认自己对孩子的疏于关怀还以各种借口推脱,借以诿过。其实我在看这个例子的时候就很惊讶为什么世上会有这么蠢的父母,明眼人一看就能明白收到自杀的哥哥用的枪的巴比心里会有多大的沮丧和罪责。可是偏偏就有些人不知道这些,这让我想到那些不明事理强词夺理的人。我们常常在路边看到因为小磕小碰而相互辱骂大打出手的人,按道理来说谁都不会故意拿自己的爱车撞别人的车,可是细听他们的理由都是责骂对方的疏忽和大意。还有一次我和父母开车回老家,对面驶来一辆红色的桑塔纳,里面坐着一些浓妆艳抹的女人。她们的车没有靠右行驶,霸占着大半的道路,而且乡村的路很窄,所以两辆车无法同时过去。我爸爸就让她们向后倒,顺便往右去一点这样双方都能过去。可是驾驶的女子一听到这样的话暴跳如雷,跳下车用很难听的话骂我们,意思是公用的路凭什么叫她们往后倒,甚至狠狠敲击玻璃窗想要袭击我妈妈(可能我妈妈快嘴说了她觉得不好听的话)。后来我爸爸自动倒了车,等她们趾高气扬地开走后安慰受惊的妈妈时,对这种不知道自己有错的人说道理也没用,用武力解决更没用,只能是绕道而行之。现在网上流行的微博里总能看到这样的话「找那些有正面力量的人做朋友」。而对于这些拥有恶力量的人我们也应该能避之则避之。因为面对这些满脑子偏见、满嘴谎言的人,自己也会被影响,受一种「挫败感」的伤害。其实这种反感的感觉是一种叫做「反感反移情作用」。因为邪恶危险重重,所以引入反感。而浸淫邪恶太久,足以毁灭一个人。而这种本能和直觉,也可以算是天生拥有的为避免误食恶果的防御雷达系统。当然我举的这些例子不能够很好地说明邪恶是如何影响他人。最典型也是最常见的受害者就是被困在恶父母的圈养下陷入邪恶困境中的孩童。因为孩子还不具备正确的价值观和独立的人格,是社会中最弱势、最容易受到伤害的一群,而父母对孩子的生命具有绝对的专制权,所以孩子很容易受父母的影响。如果孩子在恶父母的孕育下长大,往往会心灵极度不安,难免会产生行为上的偏差,或勉强向生活妥协。本书对邪恶是否应该称之为病做了一些解释。因为邪恶很多时候被认为与宗教的非科学联系较多,还有先入为主的把病人当做是受害者观念的存在,邪恶很难被列入疾病的行列。但是人之所以为恶,往往可以溯及童年时代的成长环境、父母的罪以及遗传因子的影响。所以恶人也可以说算是自己为自己造的恶,自己也是自己的受害者。从他们不愿暴露内心邪恶,并把内心的意志力投射到他人的行为来看,他们是最对人类生惧、全然生活在恐惧中的人。故有这样一句话:恶人根本无须被打入任何一层地狱,他们已经置身于人间的炼狱了。我曾经想过,同样作为心理咨询师或临床实践者,为什么其他人没有像派克那样发现邪恶的端倪呢?我觉得理由之一可能是作者是一个受过基督思想教育的精神病医生,所以面对非善他最先想到的就是和基督相对立的撒旦邪恶的二元论思想。也有可能是每个心理学家对于同一个案例会有不同的解释和解决办法,因而也可以解释精神分析、特质流派、生物学派等七种不同的人格心理学派的出现。其实关于这本书想说的还是比较多的,但是实在没怎么学过心理学的课程所以只能心有余而力不足。这本书的开头就说过,这本书是危险的,是具有威胁性的。危险在于书里的内容有可能会揭开一些人内心的伤痛,这样难免会对号入座。当时我看到邪恶的特点之一是,「对于他人的批评,以及他人伤害其自恋的行为,内心极为不服」的时候就着实小小惊慌了一下,因为实在是和我自己太像了。再联系一下平时其他的行为我承认自己的确会有些怀疑。但是毕竟所有人都会有做恶事的时候,而恶人的定义也并不仅仅是那么简单,否则不会到现在还没有一门关于邪恶心理学完整的备案出来。而且心理学本身就不是一门准科学,其中掺杂了很多概率和归纳的成分,所以只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可以拿它作为剖析行为防微杜渐的参照和武器,要是太相信也就太不明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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