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贩卖机

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4
ISBN:9787535464699
作者:孙梦洁
页数:252页

作者简介

《梦想贩卖机》内容简介:之初、之路是一对双胞胎,8岁时父母离异,他们也随之长时间的分开了。长大后,两个人英俊潇洒不相上下,但三观不同,性格迥异。他们彼此间有很深的误会,不论在校内还是校外,都一直处于水火不相容的局面,然而两个人对摇滚音乐的热爱却不谋而合,那是他们青春里共同的梦想。中学时,他们各组创了一支乐队,一个叫“哪吒”,一个叫“未成年Teenagers”,共七个成员,他们是一群有目标有活力的年轻人,每个人对音乐都执着地追求,他们把能上迷笛音乐节作为梦想的开始,他们带着不同的棱角互相碰撞磨合纠缠成长着。他们是朋友,又是“敌人”。最终两个乐队命运不一样,一如他们每个人的命运,谁走谁留?或继续或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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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3条)

  •     此刻拨动的琴弦牵动你心弦。和《世界病》一样,不是顺叙也不是倒叙,可以说是乱叙,孙梦洁写故事好像很是游刃有余,她对所有的人物关系、家庭背景、故事剧情把握得很自信,于是每一个段落跳跃地落在不同的时点,描述不同的人物。在第一页把七个人物分成了两个阵营,而叙述的第一部分除了之路,其他人明明是一个团体,然后我想不会是要反目成仇然后演宫心计什么的吧。还好没有,青春嘛,本来就是不计较的友谊,是一起热血是一起努力。我想我最喜欢的千万。智商145真的就什么都学得会么,哪有,千万是愿意去学。她的世界好像很简单,没有父母要求,没有复杂的人际关系,真是只要用心做自己的事情就好了。很多家长都会逼迫孩子去学这学那,有些学成了有些半途而废了,总觉得不管结果怎么样,有着这样不由衷的开始做什么事都是没有爱的形式主义的。千万就不是。或许没有其他成员那么深的热爱,那样的激情,唱歌也好,架子鼓也好,画画也好,千万只是很安静很淡定的学着想学的东西, 然后把自己变得全能。我怎么能不喜欢这样的人。主角应该是支微,孙梦洁是不是很喜欢“微”这个字呢,支微和式微都有一种“莫名其妙成为了主角”的感觉,传说中的主角一般是热血沸腾的传奇人物,而他们是整个故事里并不怎么热烈的人物。诚然支微有着惊心动魄的过去,她进入故事的时候已然变成了一个平淡、脆弱、依赖人的小女生。但那种力量在她的生命深处并没有死亡,只要一唱歌就会找回那种激情万丈的感觉,这或许就是她能够被他们喜欢的原因。我们觉得过去事情忘记了就像没有发生过一样,其实它们早就在不知不觉之中融入了我们的生命,成为了身体的一部分。支微失去过,所以变得格外在乎,正在追寻的梦想,一起的朋友,之初,每一次聊天中支微都是最在乎音乐最想唱歌的人,她分不清自己喜欢的是之初还是之路,但她真的害怕离开之初,之初就像是她来到这个新世界的第一缕光,是她的救命稻草。在这样的依赖面前,所谓的心动啊爱情啊对她而言都是很短暂的事情了。一开始就觉得奇怪怎么弟弟叫“初”,看到伏笔确信是互换了身份,和父亲走的是哥哥,他会不会后悔代替了弟弟去过那样残忍的生活呢。如果他过着正常的生活会不会早就学好了吉他唱得有声有色了。世界上哪有什么后悔和如果,没有就没有了,哥哥是很优秀的人,所以不管遇到了什么样的挫折他都会成功,成为他们七个人中唯一走上音乐之路的人。好吧我不喜欢一冰,不喜欢被束缚的人,做什么都思前想后,为了不“对不起父母”放弃音乐梦想,因为习惯了不停地换男朋友离开了之初。一冰和千万是截然相反的两类人,她就是断了又断不干净还是心心念念所以怎么都不开心。最讨厌的样子,就是我现在的样子。然后想说黄兴打响第三枪那里有错别字,以及前半本叙述的时候有好多主语不明晰的地方,可以看明白但还是觉得很怪,一个人名后是并列的叙述,用逗号逗开之后同一个短句里用“他”开始叙述另一个人,或者下一个分句直接用“他”,于是是在说主语对象还是另一个人呢。最后,找到了这首歌。今朝我三头六臂 身后的莲花盛开 回来我取你性命 再闹东海 金刚圈和红绸缎 看我举银枪在手 要在这混沌世界 大开杀戒    哪吒只哭过一次 从今后不会再有 翻江倒海的本领无人能挡 忧郁的孩子们别怕 守护着你们是哪吒 谁要是再来害人 定不饶他
  •     “总是要走到最荒无人烟的尽头,才会有去最美地方的入口。”作为读者我有个挺神经病的习惯,就是喜欢从前言和后记开始读起,而偏偏,十三是个不爱写前言和后记的作者。她像是对故事有种直感,抱着对情节发展的自信由着自己的规划反常理地叙述,沿着她的叙述一路阅读,期间时间空间不断交错,故事后半段,看支微站在聚光灯下,唱出这句歌词,忽然愣一下。要有什么样的信心,或者决心,才能到了绝境,仍然相信前方总会有出口?才能松口打心里承认,结束,就是开始?故事一直看到最后,都没有得出答案,反而一路不断设问,问得自己也乱了套,面对转折总是犹豫,反而没有书里那七个家伙那么潇洒自在。打心眼里羡慕他们。>>秘密摘抄的段落里只有三句台词,其中两句都由之路口中说出,这个故作轻佻的浪子,认真起来倒比千万还深沉:“情愿任由狂风暴浪怒击,也对真正的自己缄口不言。”就像之初说的,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有秘密。再怎么亲密无间也好,谁都有过去,谁都可能想隐瞒,而人还有一个特性,就是一旦真心想要隐瞒,会极尽一切可能抹平痕迹不致让人察觉。每个人都有秘密。千万的童年,麦晖的家世,一冰的心情,陈房的改变,支微不愿回首的过去,之初之路交换的人生,每个人都试图将这些巧妙隐藏,即便面对最亲密的人们也不愿透露,仿佛有此,才能保全自身,或者说,不致伤害旁人。每个人都竭力保守自己的秘密,却又忍不住对他人的秘密产生猜测。每种保密,都为着保全,保全自身,保全他人,或是保全某种关系。像一冰,绝少谈及家中状况,算逃避,算竭力避免陷入程式化生说;像陈房,暗恋做到几乎滴水不漏为保护一冰,又最终做出抉择保护家庭;像麦晖,隐瞒千万身世为护她周全;像支微,之初,之路,守护各自秘密苦心维护平衡。可秘密的存在像始终等待揭穿,谜底揭晓,短暂满足好奇心后,却是时长加倍的叹息。秘密推动世界运转,也使各自人生轨迹转变。巧合是,每个人的秘密看似不同,细想却都应验之路的话。最深的秘密,总是最真的自己。 >>羁绊之初,之路,支微,一冰,陈房,千万,麦晖,七个人凑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好像没有人能轻易插入,没有人能轻易离开,凑在一起就像一支无敌战队,合体变身就能抵挡岁月侵袭抵挡风雨冲刷碾过面前坎坷不平的山路,一路往上爬,不减速,直至抵达山顶。一开始为一冰抱不平,深觉支微是入侵者,可越到后面,越发现,缺少任何一个都不可以。命运将每个人击打得支离破碎,又安排他们相遇,像七巧板的组成部分,相互组合以此使得生命得以完整。最爱千万和麦晖的兄妹档,最闹腾迟钝加上最沉默敏感的组合反差巨大却是书中最温情脉脉的部分。陈房和一冰,想到也许可能最后会走到一起,没想到的是陈房作为一冰心目中的男闺蜜反而一早动心。最关心一冰和支微,两个都是挺厉害的姑娘,忍功十足,也由心认同对方,嫉妒从某种程度上看,也是种认同,尽管也许显得不太健康。之初之路支微牵扯交错的命运(名字第一个字读音都相同所以有种命中注定感 叹),之初爱惜支微,支微依赖之初;说到相爱,却觉得之路和支微更符合。另外,有句可以无视的题外话是,全程一直高呼“陈房之初在一起!”的我,显然脑子不太正常......故事之所以成为故事,牵动人心,是因为故事本就由人撑起。人与人的重重羁绊,使故事更加鲜活丰满。谁说不是呢,每个人成为自己,总与他人有关,你是你,你也是他人的一部分。p.s.书中人物好感度:千万+麦晖>爱酱>一冰=陈房=支微>之路>之初。(严重配角病............)>>兄弟整个故事里最主要的冲突看似以支微为中心点扩散开(千万和麦晖除外,主线之外这大概是一条最大的支线),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注意力却总在之初之路身上,每一次争执,每一个相关的细节,每一种微妙的心理状态,每一项相似之处。大概是从看见封面第一眼开始就给了自己心理暗示,两张近乎一致的面孔交叠仿佛象征里那个人人生轨迹的重合。不断在内心设问。为什么之初是弟弟却更温柔稳重,为什么跟了爸爸的是之路不能喝酒的却是之初,为什么血脉相连却势同水火,为什么各自较劲表里不一。对双胞胎之间的心灵感应深信不疑,甚至爱上同一个女生,也因为他们是七巧板中相同的两块大三角而显得更加戏剧性。各自拥有乐队,保持敌对同时两支乐队又关系密切,没有猜测的水火两立,反而形成最坚不可摧的同盟。这对双胞胎,表面咄咄相逼,内心却始终保持对对方的某种认同,甚至,大概,相互羡慕。敌对,友情,以及与生俱来不可更改的血缘,都有。他们的感情复杂,复杂得更加有血有肉。有段他俩童年时一块看猫的描写,看时忍不住幻想两个小肉团手牵手摇摇晃晃地跑,到最后还是手松开,重启截然不同的人生。即便这样仍然觉得,分隔南北的两人,总会在照镜子时想起对方,总会在某些本来平静的时刻,因为对方的兴奋或痛苦,心里一动,血缘是远程媒介,使他们终究彼此相连。>>少年时光这是一个属于年轻的故事,因为年轻,所有人的生活都显得横冲直撞,一张张天不怕地不怕的面孔迎着太阳迎着暴雨迎着狂风,光明也好黑暗也好,照单全收,爱与恨都显得极端,错综复杂在青春的背景之下成为另一种规律,少年人有属于自己的人生准则。不极致,非青春,不疯魔,不成活。没有人在人前表现出悔意,仍然用力生活,奔跑,弹奏,歌唱。音乐是补药,是武器,是足以全情投入以将狗屁现实抛诸脑后的全新世界。少年们以此为媒紧紧联结,从此提起青春,必是彼此。每个人都活得用力,所以当命运给予回击,反作用力的冲撞才更加剧烈。误会交叠,情感挣扎,家庭约束,物质所迫。你相信困难总能克服理想总能达成,可梦想一旦和金钱相遇,两全其美何其困难,甚至保全一部分必将伤及一部分。于是你做出不得已的选择,是的,直到某一刻,你承认不得已的存在,同时,告别少年时光。少年被时间追赶,被时间冲散。算不得失散四方,总归也四散各处。有人为了面包奔忙,有人只身北上独闯,有人继承家业,有人循规蹈矩,是不是长大就要等于接受无奈承认平庸,是不是这样的接受和承认也算一种胆量。人人说青春期迷茫,难道青春期过后,就一定不会迷茫。也有人固守原地继续梦想,像守护大家的精神寄托,像守护自己的最后阵地,只不过无论如何歌唱,灯光如何耀眼,也换不回曾经并肩漫步西湖畔的仲夏夜晚。直到某个时刻,才终会承认,指向不同,也总在成长。以为永远同路,也无法避免殊途可能。直到从前总觉遥远的现在,你站在灯光下,而我在黑暗里。>>写在最后,给作者现在的自己已经比最开始认识的十三还要大,觉得自己改变许多,可眼里的她却仍然是从前那个拥有自由灵魂的小萝莉——而且越来越萝莉是要逼死谁!逆生长的颜不能再烦!【。说回正题。萌香饭麦鸡里,如果没记错的话十三真有往里放许多她曾经说过自己喜欢的元素,比如双胞胎,比如摇滚,乐队,比如五颜六色横七竖八(千万的画),甚至曾经出现在某期最小说特刊里的那句“那个闪闪发光的地方,现在我就在那里”,也成为支微的台词。忍不住猜,这本书里,融入了她多少的青春和骨血。一直以来她总说别把自己想像得太好,可是在我眼里,她一直有爱善良,漂亮,有胆量,热爱小动物,思维跳跃有趣,心中像永远有团火,随心脏跳动而燃烧,温暖,有力。是的,你一直很好,而且仍将继续前进,步履不停。
  •     说实话这是我看过最烂的一本小说了,内容我到现在都不知道讲的是什么意思,文笔很罗嗦,永远在说话,没办法知道是什么意思,我以为我是太笨了,连一部小说都看不懂其实就是写的太啰嗦了,没有再看下去的必要了!!!!!!!!!!

精彩短评 (总计14条)

  •     没看完
  •     写乐队达不到电影《音为爱》都是白搭,行文啰嗦文笔做作,模仿日本青春电影是硬伤。
  •     读不完......
  •     虽然知道写小众的内容一定没多少人看好,可“少于10人评价”的结局还是愣了一下。其实我也才读到一半- -觉得接下来的剧情可以猜到了就没继续下去。莫名感觉很压抑....第一反应是推荐给那谁哦~等我看完了一定写书评。就是这样。
  •     不想解释,只能说很失望。说难听点,一流的主题却写成了三流的言情小说。在最世这样一个人才辈出的团队里,,十三你要加油.
  •     人太多了,我看了好久都分不清楚男女,到最后都没能对应上
  •     被封面吸引,内容就算了。
  •     追梦之路。
  •     感觉有点弱啊。 不知道,世界病我也觉得好温柔。 这部的主题不是更该淋漓尽致一点么……
  •     青春也好,梦想也好,如同绵纸,柔软质韧,你像千万,拿着画笔情不自禁就想把空白的纸填满,可用力过猛,就会捅破。因为自己的原因拖拉那么久才想要好好地对内心想法做个总结,高三这年到底耗掉多少自己内心的热忱冲动,大概自己也不清楚。抱着消极的心态度过夏天的前半段,现在,像是借着这本书对状态消沉的自己做个清算了解。160页往后就一直在哭直到看完整本书,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哭什么。最后,内心高呼“陈房之初快在一起”的我大概是没救了【重点错
  •     线索混乱 人物生硬
  •     太烂 太烂 太烂 这本书看完我真的直接丢垃圾桶了 世界病的时候还是挺喜欢孙梦洁的 这本书让我一下子体会到了一个作者的发挥能有多么的不稳定 比自己的处女作差了这么多 孙梦洁你自己丢不丢人
  •     (补)贴标签这种小说最垃圾了,被封面吸引简直白瞎
  •     因为<世界病>所以对孙梦洁的第二本书抱有很大期望,结果相当令人失望,是一本很没有意思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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