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场之书》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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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年03月
ISBN:9787536469570
作者:[英] 尼尔·盖曼
页数:242 页页

亡者之爱

诺伯蒂向坟场爬去。小小的,瘦弱的身躯,拖着还未萌芽的意识。他朝着坟场,不知那里是起点,还是归宿。很多年后,他走出坟场。世界很大,有闪着光泽的玻璃建筑,漂亮的姑娘,有与他相同的实体之躯。然而那些欢乐与思念,却与坟场一起封存。一.亲情塞拉斯,那个阴郁而沉默的保护人,卷起黑袍能带走星光。他行迹无踪,让人胆颤。他预见诺伯蒂被困,便用身体挡住疾驰的警车。“你痛吗?”“不,我很好,我没事。”他交给诺伯蒂一个箱子,些许的钱和护照。冷酷的保护人第一次流露出温柔,甚至怜爱。她将自己隐匿在黑暗中,一并藏着这些柔情。诺伯蒂说,我还能遇见你么?“你不会再遇见我,但我一定会来见你。”上帝之犬,古板而无趣的女教师。开始诺伯蒂是讨厌她的,严厉,苛刻,还有那些无法入口的饭菜。女教师爱的深沉而内敛,仿佛关怀是见不得人的东西,需要花费力气去隐藏。她深爱着他,把他当做自己的孩子---只有母亲,才为了孩子愿意被毁灭。欧文斯妇人,也许沉睡了那么久,她只是需要个孩子,体会一下做母亲的心境。终于,孩子长大了。他的人生还有很长,唯有放手才是成全。于是这个善良而丰满的妇人站在坟场门口。门打开,她的儿子就会去外面的世界。她站在原地,唯有祝福。“妈妈,最后一句歌词是什么“”面对生活,走遍千山万水。“二.爱情诺伯蒂是喜欢斯卡莉特的。年纪相仿,带给他唯一生气的女孩。漂亮,活泼,无条件信任他。斯卡莉特不顾母亲阻拦,三番两次来到坟场。搬家时眼里含着泪水,那刻她与诺伯蒂是心灵相通的。重逢后,斯卡莉特说,这一切不是梦。你真实存在着。她不知道对面的少年从未忘记她,为了这场重逢期待许久。她也不知道自己正在改变。斯卡莉特也在长大,她的成长意味着现实与教条。她不再接受那些神秘,她成为了会恐惧的姑娘。斯卡莉特不可避免的害怕诺伯蒂,她用生的道德和教条规范自己,结论出诺伯蒂是恶的象征。排斥的最终便是遗忘。在信任和逃离中,她选择了后者。她封存了与诺伯蒂的记忆,不愿回到过去,不愿承认自己在那个死的世界。也许这朵爱情之花应该停止在含苞中。离别即是结局,不再奢求重逢。丽萨是个小女巫。她是被淹死的小女巫。没有自己的墓碑,没有交好的朋友。诺伯蒂与她初次相遇时,她作为少女,年长而成熟。丽萨希望拥有自己的墓志铭。感动就是,你无心之话,你的期待,另一个人悄悄替你完成。年幼的诺伯蒂冒着危险,帮丽萨做了墓碑。虔诚刻下她的名字。不知道女巫的情愫何时萌芽,甚至它隐晦而虚无。诺伯蒂在不断长大。从一个孩童成为少年。丽萨突然不愿理他,抑或对他挑刺,苛刻而任性。与其说是少女特有的叛逆期,不如羞涩与情感突变来的贴切。那刻,小女巫喜欢了诺伯蒂,却焦躁的不敢承认。----他已经一年多没见到这个女巫,也没听见她的声音。一年后,他即将离开坟场。丽萨突然出现,问:你会不会想我。诺伯蒂说,当然会,我会一直想你。这个小女巫围绕在他身边,抚摸着他,温柔的吻他。”我也会想你的,永远。“三.其他是童话,却又现实。是温暖,却也悲伤。无法给这本书做基调。起笔灰暗,却在背后流光溢彩。很少见英美作家如此细腻的笔触,对情感的描摹。让人深刻的东方之美,含蓄的力道。也许成长就是孤军奋战,就是撇弃了曾经认为的美好,独自承担。终究有一天,我们每个人都会以疼痛和失去的代价,逐渐长大,融入社会。再接着,棱角被磨平,思维变成通则,我们从彷徨不安到适应,从抗拒到接受。一切都是如此自然。只是,千万别忘却,那些美好的过去,即使以一个成长者的眼光审视它。即使站在制高点往下看。回忆中,那个与自己重叠的身影,微笑且满足。

不错,但没推荐的那么好

十几年的生涯,如果用百十页的文字描述,显然有些单薄,但作为儿童小说,可能也只能如此而已。他的童年,令我找不到什么太多的回忆,一个相处时间不长的女孩,也谈不上什么青梅竹马般清涩的回忆。对于这本书,我欣赏的只是它不动声色的180页铺垫,然后在最后60页集中爆发崩出的绚丽。此外,伯帝和塞拉斯后续的故事仍然是谜,期待第二本书,期待下文

永远不会改变的事情正在改变

崔健说,小心那些改变你的人。对他昂扬的斗志尊敬的同时,不免有小许低落,那个能改变你的恐怕是你自己。我总是说不想改变,可是在说的时候我就知道已经在改变了。这本书讲的也是一个孩子的改变,他想留下所有美好的,又想去探索新的美好,可是只有放下一部分才能追求新的一部分,这是不成文的天理,可能《天书奇谭》里全是这些道理,所以大可不必再为那把大火烧了无字天书心疼。主人公诺伯蒂的英文拼写是nobody吗?死去的人们都叫他伯蒂,是body吗?作者在名字上用了小心思,有的人活着可已经死去了,有的人死了却还活着~~~这是我的常规理解。介绍里说这是一本写给孩子的书,嗯,有些地方用的套路像是写给孩子的,直白又扣人心弦,我真想还像孩子那样“上当”,掉进他挖的小陷阱,害怕心跳又舍不得跳过,恨不能进入书里提醒那个小男孩儿不要玩儿火……可惜现在的我知道这是必须的和必要的设计,没有他做错事,走错路,就没有后面的欢喜和激动。每段人生就是这样被设计的吧?没有难过就没有快乐,没有伤心就没有开心,大道理多是简单的加减法,算得出来结果,算不出长长的算式。我喜欢这个作家,我喜欢他卖弄聪明,设计读者跟着他设定的情绪走,他在现实世界里会不会是个控制欲很强的人?我还喜欢他把深情的话不经意似地编织在字里行间,他总会在他的书里设计一个不苟言笑沉默有担当的人,这是他想成为的人吧?我还喜欢他总把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写得那么依依不舍和真挚眷恋。让我以为他是个重感情或者感情有缺失的家伙,希望在书里有所印证或补偿。朋友说我对感情的标准太高了,想想可能是吧,我想我喜欢的人也喜欢我,我们的感情地久天长,永远像在清晨明媚阳光下的花朵……哈哈,花朵也是盛开在黑黑的泥土里,我总是只看到花朵,看不到营养和杂质丰厚的土壤。这不怪我,许多书都有这样的导向。这不是他最好的书。最喜欢的还是《美国众神》吧,虽然很扯,但扯得很有趣,看他的书像在玩儿一场智力游戏。记号!这是我用自己的KINDLE看完的第一本书,在KINDLE上看完的第二本书。结尾处塞拉斯和诺伯蒂告别处有泪感,特此标注。

万事万物都自有其规矩

无法拥抱的保护人,坟场的守护力量,骑灰马的女人,古怪的骷髅舞,食尸鬼那最最吓人的城市,所有神奇的生物,古墓里的杀戮者等待着主人,一个不明兄弟会,还有逝去的童年与失去的本领……这些东西全都没有交代清楚。我对这个虚构的世界有着无穷的疑问,但是“万事万物都自有其规矩”,尼尔盖曼在他的另一本书里里这么说道,于是我瞬间就释然了。一个非常壮观庞大的世界在书页上留下了一个投影。一个男孩长大啦,离开啦,然后发生了什么,你自己去想象啦。所以这一切有什么关系呢。虽然我非常希望能看到续集,但是也非常喜欢这个温情而惆怅的结局。只是希望塞拉斯,那个非常酷的保护人,不要再这么寂寞啦,好心疼啦。

Nobody即是Everybody

这是一本简单的书。这里的坟场也许就是儿时避风的港湾,我们都会受到庇护,在自己的“坟场“里,我们也如诺伯蒂一样,享有自由的各种权利。但人总会长大,总要离开儿时的“坟场”。母亲会在你远行之前,哼起这首歌谣:“睡吧,我的小宝贝,  一直睡到自然醒来。  如果我没有说错,  长大后你会看到整个世界…… 亲吻你的爱人.  跳着优美的舞蹈,  找寻你的名字  和埋着的宝藏……面对生活,  面对生活的痛苦、生活的乐趣,  走遍千山万水。”终于要“结识新朋友,会重逢老朋友,会犯错误,会走过许多道路,然后,最后,他才会回到坟场,或者和那位骑灰马的女士—起驰骋。”

尼尔·盖曼:坟场之书

这么快再读尼尔·盖曼的文字颇有些意外,但这本《坟场之书》是许久之前便想看的。很快便读完,实感意犹未尽。说是“童话”或者是“幻想”都行,依然是充满着想象力的文字。与此前读过的《星尘》不同,这次作者的奇想更为常见,却又那么不同寻常。虽然是描写黑暗中的妖魔鬼怪,但令人意外地令人感到柔和与温暖。这个光怪陆离的远古坟场,没有一丝冰冷或者恐怖,让人不禁想起了蒂姆·伯顿的《圣诞夜惊魂》。情节方面比较简单,大约是面向儿童的读物。线索什么的都比较单一,人物方面也较为脸谱化,铺垫与描写都停留在外表。较为难得的是,从孩童的角度去表现墓园与亡者,这个成人世俗的既定观念中,充满诡异令人恐惧的世界。这无疑是一种新奇的设定,而且作者把握得相当精准。自然流畅地体现了以坟场为代表的,亡者国度的奇妙与平凡。作品前半的铺垫非常成功,向我们展现了精彩纷呈的内容。然而作品的最后却略显仓促,虽然有着高潮部分,但主线背后隐藏的秘密、主角的成长、保护人的身份……这一系列的问题,作者都没有再作详细的叙述。难道是为了续作而留下悬念么?说实话,本书的设定是相当成功的,以它为主体真的能发挥出相当多的情节。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书很好,此评论很差(只是想讲讲生死问题)

如果说这本书讲的是关于生与死的思考的话,那么对于给孩子看的书而言,它将惊险刺激的外衣包裹得太过严实,以至于孩子很有可能读不明白其中蕴藏的深意。可它毕竟接触到了“生”和“死”这个永恒的话题,并且给孩子灌输了一种只有特别的小孩在小时候才能看到那些灵魂的边缘思想。我不知道这对于孩子来讲究竟是好是坏,我也已经忘了自己最初接触“死亡”这个抽象(强调,是抽象,而不是我8岁那年看着一个患心脏病的女人口吐粉红色的泡沫在我面前停止了心跳,尽管那一次我极其镇静地接受了“死亡”这个现实的概念,并且从来未曾因此做过一场噩梦。)的概念时是怎样的表情和心态。我只知道,对很小的孩子,大人们会用“他们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这样的说辞来解释爷爷奶奶的去世。可是大人们从来不接受孩子们回答“可他们还在这里啊”,他们会认为小孩出现了什么心理问题,或是一脸惊恐仿佛自己从来没有过类似的经历。我知道之前的表述真的是一塌糊涂,但我想说的只是,这本书很有可能为孩子开启了一扇思考关于生死问题的大门,并且里面采用的是最最温馨的方式,它使得书里所描绘的坟墓都不如字面上那么阴暗,反而透露出各种人性的光辉。真希望18岁以后的我们也能继续看见那些飘散的灵魂。我希望能从“骷髅舞”这章开始温暖却有点感伤的生死之旅。如果说男人与女人之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那么死人与活人之间无论再修行多久,想要再次相见简直是难于登天。于是大人们常用这么一句话来告诉小孩,也欺骗自己:他们去了另外一个星球;他们在很远很远的地方看着我们。在小孩的心中,很远很远就是比从自己家到学校还要远,就是自己走路到不了的地方,也就是说自己没有办法去看望那些远行的亲人或朋友,只能等待他们的到来。可是大人们知道他们去的地方太遥远,甚至都不知道在哪里,因此死亡便是永远的分别。但谁说死去的人们就不可能呆在我们身边?也许他们就在家人为他们寻找的墓地里呆着,等待家人的探望(因为按道理说灵魂没法离开自己的墓地)。如果是像日本式的小块小块散布在郊外土地的墓地的话,那么那些灵魂会有运气好的就能整天和自己的家人呆在一块儿,当然,家人没法看见他。灵魂们也许在朝着他们的家人大声叫喊“我在这里!”,也许不停地想冲破两个世界的束缚,但“生”与“死”就是两个世界,就像两条挨得极近的平行线,眼看着几乎就能相互触摸到了,却到底还是没有任何交集。这便是灵魂的不便之处,哪怕身在何处,自己已经不会对世间产生任何的影响了。家人的思念,自己的意愿,都只能停留在两边,无法相通了。因此灵魂们是多么希望有一个媒介能让自己重新感受人间的美好。而“骷髅舞”给这些满心期待的灵魂带来了希望。在冬日花朵绽放的那天,灵魂们可以聚集在广场上,和活人们一起跳起骷髅舞,一起在欢快旋律的衬托下感受久违的温暖的美好。这对那些只能在坟场里游荡的灵魂来说绝对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因此每一个人都满怀喜悦地精心准备,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而那些在世的人们呢?他们对传统不屑一顾,不了解这也许是能与自己去世亲人的唯一一次“见面”机会,从这点看来,我为人类感到悲哀。也许造物者赋予了活着的人类最高的权利,却忘了赋予他们对于“骷髅舞”节日的理解,即对与另一个世界的人见面的憧憬。有些感情我实在不知该如何用言语表述(请原谅我以上的各种词不达意),但在我看来,“生”和“死”其实就是波板糖的两面,都是一样的甜味,只是我们都先从“生”的一面舔起,然后才咀嚼“死”那一面的滋味。也许长大了,我们便自然而然地接受了科学的说法,认为并没有死后灵魂永生之说,但谁能保证,那些以坟墓为家的灵魂是不存在的呢?大人是因为信仰所以向上,我希望小孩能因为幻想所以快乐。尼尔·盖曼给了孩子们这样的幻想,也给我向我这样的半大人写出这种糟糕评论的勇气,我只想对他说一句:谢谢你。

励志的儿童文学

好吧,我承认我一开始对这本书感兴趣是因为我曾以为这是一本恐怖小说。听说主人公的昵称叫伯蒂——body,尸体,恩,好像有点重口味,我喜欢。虽然最后发现啊啊是nobody而已跟尸体没有半点关系。但还是乐意看下去,因为开篇的小诗到伯蒂的坟场生活描述都非常有趣。当我看到伯蒂终于有了个小女孩朋友,觉得异常感动。那种珍惜、维护朋友的感觉又熟悉又遥远,虽然对方的父母只认为伯蒂是虚幻的——一个孩子总有几个想像的好朋友的,他们这样自我安慰。这让我想起了一个西班牙孤儿院题材的鬼片,叫什么忘记了= =当然伯蒂不是鬼。除了友情,故事的另一个重点就是杰克了。关于杰克为什么要杀伯蒂,还有各种杰克之一,到最后伯蒂怎么又聪明又勇敢地把各种杰克拿下,各种原因、过程和结果都有点小小的无厘头和太简单,没关系,就当成儿童文学看吧,当伯蒂终于战胜了杰克,我竟然也有点为他高兴的感觉,就好像小时候看英文小故事,小男孩终于打败了giant。但伯蒂也已经不是小男孩了,他终于要开始面对自己真正的人生。当他提着箱子离开坟场,我真有点为他担心,他太重视友情,太聪明,太有正义感,在这个真实的世界一定会遇到很多麻烦吧,到时没有保护人,他也没有父母了,只能靠自己。祝福伯蒂。这本书是在北京到广州的火车上看的前半段,在广州回北京的车上看了后半段。抱着恐怖小说的猎奇感开始阅读,却满足在励志的儿童文学中,这是少有的阅读体验,谢谢作者。

少侠,又见少侠

“武侠小说有几个特色,就结构来讲,故事里一定有个年轻的少侠,而除了《儿女英雄传》里面的十三妹之外,多半是男性。第二,那个少侠都是在很小的时候离开家,而且在 离开家很远的地方会碰到奇遇,比方说一个怪老人,或着一个叫花子,一个僧道徒,可能还会碰到可怖的坏人,奇遇之后就会练成武功。然后一关打过一关,小说五册有四册在挨打。挨打后再经过不断的培养训练,再经过其它的奇遇例如得到武功秘笈、一柄神器,宝剑或着是宝刀。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要经过不断的身体或暴力的训练。如果这些事情发生在一般人身上,都已经打成半残了。可是他们不一样,他们会变成大侠,然后除掉武林盟主。不过,他绝对不会当武林盟主,他一定是笑傲江湖,翩然远去,一人一马,仗剑独行,就再见了。 ”——阅读武侠小说 张大春(讲演稿)伯蒂,也是一个少侠。《坟场之书》《乌有乡》《蜘蛛男孩》,当然还有《星尘》,都是勇气和成长的故事,尼尔的书中总有少侠。就算是影子,也不过是少侠的筋肉成人版。“寻找自己的名字”,寻找自己的江湖,可能是因为我们心有戚戚,所以爱读这样的故事。

关于成长的故事

这本书读的电子版,为此还专门在PSP上装了阅读软件。注意到它的原因很简单,看了动画电影《卡罗琳》,不由得爱上这个作者。看似诡异的故事背景却道出了温馨的故事。一直喜欢这个风格的东西,《卡罗琳》,《僵尸新娘》,《圣诞夜惊魂》。哥特式的诡异背景和温馨的中心思想。《坟场之书》是一本关于爱和少年时代好奇探险的奇幻书。小男孩伯帝在死去人们的关怀下成长。每一个小故事都是孩子的一次成长。与小女孩斯卡利特的友谊教会他与人相处,墓室里的冒险教会小伯帝勇敢,为小女巫丽萨买墓碑教会了他付出爱,学校里的打抱不平则教会了小伯帝善良。其实,小伯帝的成长就是他把坟场里人们的爱和关怀通过自己的方式传递出去,给更多的人带去关怀。当伯帝打败JACK家族的时候,则有些像《小鬼当家》的另一个版本,借助鬼魂朋友们的帮助,打败的邪恶的敌人。故事结束的情节,读来总有些伤感。就像小孩子终将长大,离开家一样。渐渐的,伯帝再也见不到那些曾经的朋友,再也不能进到那些曾经给他温暖的墓穴,最终再也回不到这个坟场。终于,小伯帝长大成人,开始独自去面对坟场外面的世界。但是他并不孤单,坟场里的父母,朋友教给他也一切足以使他生活的快乐充实。愿每一个孩子都能勇敢的去面对长大。

“鬼孩”诺伯蒂的故事,《丛林之书》的坟场版,《鬼妈妈》的正能量版

对于一部作品而言,如果被贴上“科幻”或者“玄幻”的标签,是有一定风险的——他会让一些严肃的读者(或者说古板的读者吧)避而远之。除非你是凡尔纳、勒奎恩或者盖曼。和哈利波特之母罗琳相比,盖曼其实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我想这和他的科幻背景不无关系。闲话少说,我们说说这部小说。 因为穿着科幻的外衣(这部书的中文简体版是《科幻世界》引入的),《坟场之书》,正如作者本人,其文学价值在中文读者群中远远被低估了(是啊,你会慢慢发现,其实,类似这样被忽视的作品太多了……)。好吧,让我们简单地做一个比较,一是拿这本书和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丛林之书》比较,另外是和盖曼本人的另外一部《鬼妈妈》比较。毫无疑问,我们可以说《坟场之书》是《丛林之书》的坟场版。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想到了吉卜林的《丛林之书》,尼尔-盖曼或许是用这本书向吉卜林致敬吧,他把这个故事重新讲述了一遍。这是另外一个丛林——阴森森的坟场,有各种幽灵和鬼魂。还有吸血鬼教父,狼人家庭老师,女巫和魔法,以及青涩的初恋。你得承认,盖曼太会讲故事了,如果换了罗琳,可以写成七本书,盖曼多么克制呀。我认为,这是一种美德……还有里面的复仇故事,节奏紧凑,氛围的营造,非常有力量。如果对照盖曼的另外一部作品《鬼妈妈》,你会发现,和《鬼妈妈》不同的,这里的鬼妈妈是那么的善良和温和,还有鬼爸爸,可以说《坟场之书》是《鬼妈妈》的励志版和正能量版。如果你想讲故事,可以从盖曼身上学到很多东西。 难怪雨果奖的评委和纽伯瑞大奖的评委都看上了《坟场之书》。从思想层面讲,可以讨论的就更多了,在读过之后,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多次去解读。

生死之间的柔软的门

这礼拜看了电影《亚当斯一家》和尼尔的《坟场之书》。前者是讲一个迷恋死亡的家庭是如何生活下去的,后者则是讲述一个活的男孩如何在坟场间生活的故事。这两者似乎都游走于生与死的边界之间。如果说《亚当斯一家》是披着哥特外衣的治愈系,《坟场之书》就是一披着童话外衣的成长书。我之前曾经看过尼尔的《魔是魔法的魔》,深深被他的作品所打动,他那种有点奇异有点古怪又色彩斑斓的写作手法,真是太适合拍成光怪陆离的电影了。在《坟场之书》中,尼尔延续了那种风格,在男孩特殊的成长背景下,也描绘了诸如食尸鬼、女巫、上帝之犬、守护者等形形色色的角色。这些角色大多只是寥寥数笔,却令人印象深刻,他们与小男孩一起,构成了这部书最精要的部分。但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却是男孩的保护者——游走于生与死之前的塞拉斯。他扮演了近似于父亲的角色,在小男孩的成长足迹中,大多是他指引着方向。由于这个原因,事实上作者弱化了真正收养伯蒂的欧文斯夫妇的形象。那个如父亲般存在,照顾、安抚、教养伯蒂的角色,被更多的赋予在塞拉斯的身上。我相信即使是如伯蒂这种适应力超强的人,如果身居坟场之中,也难免无所适从。事实上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他的许多地方和坟场是有些格格不入的。但是有了塞拉斯,在他和坟场,生和死之间,有了一道坚固的桥梁。这样一个男人,让伯蒂的在同时面对生与死的时候,可以找到完美的平衡,了解自己的位置。塞拉斯像是一道开启在生与死之前的柔软的门,让这样一个幸又不幸的男孩,可以平安的活下来,开始自己的冒险。======================“这样有用吗?他们死后真的快乐了?”“有时候是,大部分情况下不是。这就像那些认为搬到其它地方居住就可以快乐的人,如此做了以后常常发现情况并不是这样。不管你到哪里,你仍是你自己。不知你能不能明白我的意思?”(P80)“一切皆有自己的时节。”塞拉斯说。(P117)“他们是死人,他们和这个世界基本上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但你不是,你活着,伯蒂。这意味着你具备无穷的潜能,你无所不能。如果你想改变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就会改变,这就是潜能。一旦你死了,这种潜能就没有了,结束了。你做了已经做的事情,也做了自己的梦,在世间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你可能会被埋在这里,可能还会行走,但那种潜能已经结束了。”(138)塞拉斯扬起一边眉毛,“你不自私。你想和自己的同类在一起,这很好理解。只不过,活人的世界比我们这里要复杂些,而且我们无法像在这里一样保护你。我希望你绝对安全,”塞拉斯说,“但是,对你们活人而言,只有一个地方是绝对安全的——只不过,你们要等到所有的历险结束、一切都变得不再重要之后,才可以到达那个地方。(P162)塞拉斯说:“人们希望忘记那些难以置信的事,只有这样,他们的世界才安全。”(P226)塞拉斯说,“人会变的。”

走遍千山万水

我也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坟场。记得前不久,一个寒风刺骨的深夜,我和一位好友并肩走在老川大的林荫路上,由于他从广州来成都定居不久,他说起对两座城市的不同感觉,说着说着,便自然转到旅行上,他说起对旅行的狂热,以及对用自己的双足亲自亲自踏上远方的土地,亲自一睹远方胜景的渴望,而我则直呼自己与他完全相反,我说起旅途的费时费力和劳累,并强调自己更渴望在电影,小说和音乐的眼中看整个世界。我总是不留余力的向别人宣称自己有恋家症,好像是什么值得炫耀的宝藏一般,每每听到别人谈起旅途归来的劳顿,心里便暗自庆幸自己在家里蹲着多么明智,而家里可口的饭菜,舒适的床铺,永远啃不尽的小说,电影与音乐,则像一座让我安睡的甜蜜的坟墓,深陷其中,乐不思外。再加上哥哥在高速公路上车祸的梦魇,老爸对我旅行的念头总是强堵硬塞,于是乎,在这样的里应外合下,我在即将迈过20岁大门之时,双脚还未踏出过四川省。于是乎,我生活了十几年的小镇成了我的坟场,就像诺蒂熟悉他的坟场一般,我是那么熟悉和依恋这个小镇的每一个角落,虽然,有时熟悉也就是厌倦。于是乎,我会和关系最好的死党赖在这座坟场,哪也不去,白天无休止的游荡,看书和玩电玩,近暮时看一部电影,直到看完后天色已暗,我们也早已饿的不行,再猛扑到一家熟悉的美味小店,边吃边聊,总感觉有说不尽的故事与笑话,就在这样柔情的夜晚中,直到意足饭饱之后,才拖着闲散的脚步,沿着凉爽的沿江路回到家中。我们那时还一边数落那些去外面闯荡,游历的人,一边美美筹划未来:在小镇找一个安稳的工作,一起买一间大房子住,一起开辟专门的游戏室,图书室甚至还有露天烤肉台,找一个美丽可人的女友囧,一起学做各种风味的美食……也许我的那个好友现在仍然抱着这样的想法,但可怕的是,世界上唯一不会改变的事便是改变:现在这个19岁的少年,像突然从梦中醒来一般,一股渴望像早春的玫瑰猛然绽放:出去。来吧,让我看看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的:大海,沙漠,无垠的荒原。现在,外面的世界不再黯淡无光;我不再以为自己了解这个世界;这颗心不再依恋坟场的甜蜜。一股发怒的好奇心推动着他,仿若残忍的天使鞭打太阳。现在,他想亲自用双足踏遍每一条小路,亲自用双手翻开每一片石块,他想让自己的皮肤因岁月和旅途变得硬化,生茧,可心却依然鲜红如初,柔嫩如前,他渴望等到说不尽的故事和还不少的智慧压得他老态龙钟时,再回到坟场,成为看护下一个少年的塞拉斯大叔。现在,他只想:面对生活,面对生活的痛苦,生活的乐趣,走遍千山万水。

尼尔·盖曼--浪漫的造梦骑士

作为英伦文学的代表人物,活当代的他从骨子里透露出一种古典浪漫的气息坟场之书算是我真真正正读过的他的第一部作品,而他的影视作品则涉猎的比较多(超级喜欢他的《星尘》),无论是参与编剧的还是直接由他作品改编的可以说看他的作品就是一次梦境的享受,那些奇幻、浪漫、天马行空的想象让人欲罢不能,而他对于细腻情感的描写也丝丝入扣,例如本书中诺伯走出坟场那段的描写,平静,波澜不惊,但我读时内心的情感却如惊涛骇浪搬上下翻滚,生活了16年的地方就要离开了,所有重要的人可能再也无法见面了,当母亲为他打开坟场的大门,相拥之后渐渐隐去时,我的泪也流下来了……坟场之书就行尼尔盖满其他作品一样,散发出浓浓的童话气息,这也正是我喜欢他和他作品最主要的原因,好的写给成人的童话越来越少了,难得能有这么体验一次的机会……据说本作要被改编成电影了,很期待!看书时脑子里就浮现出一幅幅的画面,心想,要是我的话,这部作品该怎么拍,这段该怎么处理,本作很合适改编成电影,内容不是太多,但是时间跨度蛮大的,处理不好容易俗套,希望电影作品不要让我失望……尼尔盖曼,他是个奇才!有生之日一定把他的作品都补完……最近在看美国众神,又一段旅程开始了

说,你会想我

我会想你,因为我爱你,我会思念你;因为时间将你烙印在我心底,会尘封,却不会消逝;我会想你,因为我们都会离开,你会离开我,我也会离开你。分离伴随着所有的成长,我们无能为力。《坟场之书》是一个老少咸宜的故事,一个人类孩子在坟场成长的奇幻故事,新生与死亡之地,这样一种充满了矛盾的设置,幽灵与鬼蜮,杀手与邪咒,这样一些惊悚的元素,似乎并不适合讲给孩子,但作者一支妙笔,却将这些完美地结合在了一个可以讲给孩子听的故事里,故事时而阴森恐怖,时而光怪陆离,却最终被作者归于了一个温情脉脉的主题——成长,是的,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也许作者想通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成长是一件充满魔力的事情,在书中这个充满异能神怪的世界里,平凡如诺伯蒂这样的人类儿童也拥有着神奇的力量,那就是成长,在这种神力的庇佑下,即使屡临险境,也能够化险为夷。我想这就是成长的奇迹,生命的礼物。只是除此之外,成长还有别的东西,无法避免。我总是认为成长也同样伴随着分离,就像书中的诺伯蒂最终也要离开坟场一样,分离也许就是成长一种仪式。我们离开儿时的玩伴,而成为了学校中的少年;我们离开中学的同窗,而成为大学中的青年;而当你将大学同学一一送上火车,各奔东西之时,你想着我们可能今生不能再见之时,你便要走向外面的大千世界“惹些麻烦,然后从中脱身”。即使有幸有人走进我们的生活就不再离开,那么时间的魔力依旧会发挥作用,十年后的你还会是现在的你吗?十年前的她便已是现在的她了吗?我们总是要和什么东西告别的,这是成长的一部分,否则它也便不会充满神奇了。我也总是认为有时人生中的种种都是有账单的,如同信用卡一般,各有透支的额度,不但不会无限供应,而且还要定时还款,否则怎么会欢颜过后,反而加倍落寞;否则怎么会时日一尽,就要转身离去。就像王菲歌里唱的那样:“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能永垂不朽”,即使你我真能穷尽一生相守,最终也会被时间分离,到那时我一定会说,我会想你的,永远。

老男人的正太怀念——尼尔.盖曼和他的《坟场之书》

老男人的正太怀念——尼尔.盖曼和他的《坟场之书》文/韬子@Tower当你长大时,你不能说你完全忘了小时候。你可能会记得当年流着鼻涕,胸前别着手绢,跟着大孩子屁股后面屁颠屁颠的模型;你也可能记得偷瞄漂亮女生时的脸红心跳;你甚至记得放风筝时看见天上云朵的形状,那只大象,那头小鹿。我一直觉得这种建立在童年的幻想是一种返古的臆想,是一个男人或者女人压根心里不愿意长大的想法在作怪。就想九州写的那些华丽、辗转,都是在描述一个男孩关于男人时代的梦想,也是在讲述一个男人关于男孩时代的怀念。大师们往往都喜欢在这些童年看似琐碎的事情中寻找灵感,然后就有了杰作。自然地,文学作品也就成了真实世界中的穿越隧道,每个人都能自在无束地在不同时间段进行驻足停留。当然,我们也就能看到那些关于梦想和怀念的故事——于是,也就有了我们眼前的《坟场之书》。公正地说,这本书走的路子是儿童文学更甚于传统意义上西方幻想小说。更像是童话。09年的雨果奖颁给这本充满了厚重儿童文学风格的幻想小说——故事和文风鲜明地区别于今天长篇候选尼尔.斯蒂芬森的的《飞跃修道院》(Anathem)、克里. 多克特罗的《小兄弟》(Little Brother)。童话的本质也是想象力,和科幻、奇幻小说一样都属于想象力至上的文学类型。而童话与科幻、奇幻小说之间的区分在现在看来似乎界线越来越模糊。自然,我想当然地认为,这部《坟场之书》是复古风潮导致的直接产物,在童话路线的基础上又不显得那么彻底的幼稚,这种成人童话最后能拿到纽伯瑞奖,也就再正常不过了。《美国众神》、《好兆头》、《星尘》、《乌有乡》、《卡萝琳》、《蜘蛛男孩》、《穿梭异界》…他似乎是以一个故事袋子的造型呈现在各位读者面前。尼尔.盖曼这个华丽得有点宅的老男人,在这部小说里向各位看客详细阐述了一个超人小朋友是如何诞生的,并且是如何义无反顾地走上了当一个大侠的道路的。故事内核很简单——典型的阴谋论+悬疑——而这个神奇宝宝的出现和围绕他背后的阴谋所展开的故事,和好莱坞电影差不多。尼尔.盖曼在这篇小说中着重对感情和环境的描写,是避免其走向一个华而不实的焰火晚会的二流结局。当然,这个故事和《乌有乡》一样神奇,流行的复古风潮在细腻的描写下,低调且华丽。但是呢,那种冷峻不羁的风格又仿似乔治.马丁的《热夜之梦》。幸好不是一个阴冷的鬼故事,看了之后起码内心还是有一阵暖心,正义战胜邪恶的传统剧情结局毫不意外。鬼故事的写法太多种多样了——尼尔.盖曼就向大家详细地解释和演示了如何写一本老少咸宜寓教于乐的鬼故事,尤其是这个温情路线走得是相当地感人,尤其文章最后一个镜头,不好好利用简直就是浪费资源。公正地说,这是一部比较宅的小说。大概书中那种关于对童年细节的刻画,只有那种整天窝在家里看DVD,画漫画,写小说的资深宅人才有能力写出来。其实,宅不宅倒是无所谓,唯一遗憾在于故事有点短,似乎没看过瘾,感觉上更像是专门写给小朋友的,而不是我们这些非目标读者。所以看完之后,我一厢情愿地认为这仅仅是一个序曲,就是说这个故事以后还可能被扩充成系列,被扩充成更多更多的故事,第一季、第二季…。一直以来,认为尼尔.盖曼是一个很靠谱的人,喜欢他的小说,除了故事本身精彩好看,更重要的是他的故事都很平易近人,不是那种动不动就系列,动不动就架空,动不动就摆出一副不写个十几本不下饭台的架子,这点很好,而笔下的那些故事又很精致可爱,这就无法不让人佩服了。对于这部《坟场之书》,希望它仅仅是一个前传,就好比乔治.卢卡斯的星球大战。尼尔的怪异想象其实把一个本身很冰冷很的世界描绘得很温暖,那些鬼魂对神奇小朋友的关爱在这篇文章中似乎是一个主调子,而随处渗透出来的温情顿时让这本小说感觉不再棘手而冰冷——成了随处看见取暖的小火炉。再一方面,我觉得《坟场之书》更多地像一本童书。看过英文版的朋友应该知道,插画+大字号的内文,与其说是小说不如说是画册或者故事。对科幻圈内的资深人士而言,这本显然太不入流了,太小儿科了。更何况当这样一本儿童小说成为雨果奖翘楚时,很多人顿时都崩溃了。但是实事求是说,这本小说的阅读价值还是很明显的。当幻想小说摒弃了不靠谱的架空(《坟场之书》并非一本架空的巨坑小说)和深厚浓重的科学设想时,小说也就回归于故事本身。这本小说无疑是做到了,而且还做得相当地漂亮。对于很多小说而言,作者要表达的东西太多了,内容也太多了,一心努力要做到思想和故事的高度统一。而这本似乎除了“幼稚”的内涵之外别无他物。但恰恰是这种单纯而幼稚的写作风格,至少让人记住了这个故事。这种惊悚的幻想小说本应该是成年人的童话,而文章中的和谐和毫不露骨的悬疑场景,再加上那么一点点的温情和感动,这部小说也就成了老少咸宜了。对幻想小说而言,它是复古,是近年来幻想小说回归故事的鲜明榜样;对儿童文学而言,它是跨界,让单纯的儿童小说跨越了年龄阶层的障碍,让文章看上去具有了成年人的思想和色彩,因此我们就能很好解释雨果奖和纽伯瑞为什么会选择这部小说了。《坟场之书》是一部混合体,和市面上那套《鸡皮疙瘩书系》的风格有很高的相似性,R.L.斯坦和尼尔.盖曼相比,恐怖程度上更胜一筹,但仅此而已,不过还是玩笑性质地想想既然纽伯瑞可以给尼尔.盖曼,没准R.L.斯坦有一天也能拿到。从目前的写作来看,《坟场之书》是一部证明了尼尔.盖曼在儿童文学创作中地位的作品——尽管可能他更喜欢把自己当成一个相当成熟且严肃的幻想作家——归类于乔治.马丁那个级别幻想作家的行列中。我在猜想,也许一百多年后,我们的后代会记住这个男人是因为他写过很多好看的好玩的有趣的儿童故事,一个类似安徒生、林德格伦之类的童话大师级的人物,而不是一个写出了《美国众神》的奇幻作家。也许他会更多地以儿童文学大师的身份被人们记住,而不是一名真正的奇幻作家。他是个会讲故事的书袋子。我不否认这点。这个从过去一直华丽到现在并且而且将会继续华丽下去的资深老男人正不断的带给我惊喜,那些温馨的、冷峻的、精彩的、刺激的、充满幻想的、童趣盎然的、美丽的故事将会继续陪伴着我们——成人的童话,是个符号,就如同《坟场之书》中黑白背景下却不阴冷甚至让人温暖的情感,如同《穿梭异界》中的那种能找到前进方向的超能力——让我们能时不时地温习一下童年阅读的快乐——不一定非要历史的厚重和场面的宏大,也不一定非要精细的架构和缜密的科学幻想。一切简单就好。阅读好看有趣的故事,其实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比如阅读这本《坟场之书》。以上。

坟场里,有个小孩长大了

睡吧,我的小宝贝一直睡到自然醒来如果我没有说错长大后你会看到整个世界亲吻你的爱人跳着优美的舞蹈找寻你的名字和埋着的宝藏面对生活面对生活的痛苦、生活的乐趣走遍千山万水——欧文斯夫人 to 诺伯蒂.欧文斯坟场之书 讲述的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孩子成长的故事虽然也有一个非常空阔的框架——杰克组织追杀小男孩但是,填满这个框架的一个一个小故事却跟这场追杀毫无关系都是一些非常琐碎的,发生在坟场的事情获得在坟场自由活动的权利的Nobody,是个活人的小男孩有属于自己的幽灵父母欧文斯夫妇有属于自己的保护人,是一个独行者,属于荣誉卫士,曾经是个无恶不作的坏蛋,还有另外一个做很难吃饭菜的上帝之犬有属于自己的老师,他向题目学习隐身术、恐惧大法、梦游术、打开食尸鬼之门有属于自己的女巫朋友,他为她用镇纸做了一个墓碑,上面有两个大大的字母“E”、“H”他还成为了杀戮者的主人他也认识过人类的朋友,最终她忘记了关于他的一切他也去过学校,那里是非常危险的地方整个故事都是我们身边的事情,不过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一个被鬼魂养大,在坟场长大的孩子身上是多么的与众不同。尼尔.盖曼的每一个场景都有属于自己特点,标志性的生物。坟场的幽灵和属于每一个坟场的食尸鬼之门在食尸鬼之地上空盘旋的夜魇黑暗墓穴中的杀戮者

童年梦想

诺伯帝这个可爱又幸运的男孩以他的童年经历给我们带来了感动。他的经历就是我们曾经的梦想啊。八零后的童年时很青涩的。童年生活中没有互联网,电视节目少的只有动画片。每天放学后要马上写完作业,然后跑出去和小朋友们一起玩耍,打沙包,躲猫猫,跳房子。到了六点就集体跑到电视前了。故事书只有少部分人才有,能听到大人讲故事也是很大的享受。于是梦想的空间就开始扩大,铺满了整个童年。一根棍子就是一匹宝马,手里再拿一根柳枝就是那英雄了。我也曾梦想着家后面的小山里有一个奇妙的山洞,期待着在自己被欺负的时候不仅可以想起水手,还能有个像塞拉斯一样的保护者。穿墙隐身,像一个巫师一样。坟场之书和哈利波特一样,满足了我们的好奇心,书写了我们的童年梦想。让我们在阅读中重温自己的童年,重新回想起自己当时的种种梦想。童年已过,梦想依旧。

短了点,不给力

当年听说这本书时,就想从《科幻世界译文版》A到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零售价才21块,页数只有200多页。而那一年,《科幻世界译文版》连续两期登载了俺们的简短书评,却没有给俺们一本他们的杂志。我就在他们的论坛发了个短信给据说是编辑的人,说想要一本《坟场之书》,因为那时候(不晓得现在还在搞这个活动没)那个论坛在搞活动,说是杂志登载了书评的都会赠送一本当期的《科幻世界译文版》杂志。我的被连续登载了两期,两期合起来算算价钱也有20元了,只比《坟场之书》的零售价少1元而已。那编辑回短信要了俺们的地址不说,还问了我是哪个单位的——我当时就奇怪了,你寄不寄书给我跟我是哪个单位有何关系?难道你还歧视弱势群体?结果,我照着他的要求回了论坛的短信后,此事就石沉大海了,《科幻世界译文版》就完全无视了我这个人,无视了我这个在他们论坛发表了刊评被他们选择登载了的作者。就这样,俺们想A到《坟场之书》的打算泡汤了。说他们杂志社小气吧,有本事搞活动,有本事登我的书评,却没本事兑现一本20块钱的书的承诺,还真是那么回事。我这个连续看了9年他们的杂志——从每期不到5元开始看,后来换成看每期10元的《科幻世界译文版》——的读者,真是感到心寒。也没指望他们能回报读者什么,只不过是这么个小小的承诺罢了,都实现不了。我也没指望要俺们的书评的版权费啥的,结果就这样大店压客,完全无视了我这个小小的读者。哎,亏我那9年多来在他们的杂志上花了那么多钱。那时候我还是个学生,这些钱都还是从俺们的生活费里省下来的。真是可惜了俺们对这份杂志的爱。原来,他们的编辑是这样的。于是,那次,在这豆瓣上看见了这杂志的某编辑的一篇题为《说<科幻世界>坏话的都去死》(那题目大致是这样的,具体是啥名记不清了)的文章,就一点也不奇怪了。这杂志的编辑应该也换了好几拨了吧,会有这样的编辑也不奇怪。他们论坛上有每一期获得赠刊的人员名单,但我却发现,没有被登载书评的人却得到了赠刊,而且有人几乎每一期都获得了赠刊——那人真“好运”。而我这样,把辛苦挣来的血汗钱老大老实地用来买他们的杂志的人,是不是太傻了?还把自己费了脑细胞和电费整出来的书评也搭进去了。所以,我决定,以后再也不看这本杂志。说了半天,结果都没有扯到《坟场之书》上。其实,会买这本书就是因为俺们A书无望了,之后又拖了N年,直到最近有点网购上瘾才从网上买了这书。说到底,这书也算是《科幻世界》出的,还真有点瞧不起又回头买他们的书的自己。看完之后就更瞧不起自己了——居然相信了当年那杂志的烂宣传,以为得奖的就是好的。其实N年前我就明白那个道理了,那些得了所谓的星云奖的小说,不一定就是俺们的菜。就如以前那杂志某一期登的那些获奖的小说一样。我记得其中有一篇是老美的作家特德·蒋整的一篇描述某外星科学家将自己的脑壳打开来进行研究,以证实自己星球的大气出了问题的“工作笔记”。那篇严格说来都不能算小说的“工作笔记”看得我实在郁闷,差点就半途而废了。没想到,那篇被我评为“现实中都不存在的某颗星球上的大气关我屁事”的“工作笔记”,居然得了那一年的星云奖最佳短篇小说奖。而那一期杂志上也有编辑评论说,这小说得奖是实至名归。那次,我就深深体会到,得奖什么的都是浮云,不合自己味口的小说,再得多大的奖都没用。反过来也一样,得奖的小说,也许在评委们或编辑们眼中很不错,不过,自己并不一定喜欢。人云亦云而自己不加判断,是最傻的。这次,会买这本《坟场之书》还真有点这种傻劲。当然,其中也不乏因为听说这小说被拍成电影了,想在电影上映前看看小说的因素。更主要的是,我还有点喜欢老尼的那本《美国众神》,觉得这本同样属于奇幻的小说应该也不错——我不喜欢老尼的科幻小说,以前看了点他的某部写平行宇宙的小说,感觉很失望。谁料,这小说是越看越叫人失望。同样的青少年奇幻小说,我觉得这本就没有“古国系列”的好看。也许是因为老尼不想写太长的——他要整续集么?——所以,我觉得,他的故事似乎还没完全展开就结束了。这书中有太多细节需要读者自己脑内补完。说好听点,就是留给读者N多想象的空间去细细品味;说直白点,就是老尼懒,或是故弄玄虚,要读者自己去理解自己去yy。反正,这小说看完了,总让我觉得实在没有期待的那么好看。也许是因为它的定位就真的只在青少年——我还是要说他,那样作为青少年图书,你瞧,别人整的“古国系列”就有看头多了——不需要整那么曲折深刻的情节,只需要有成长的经历和与众不同的冒险就行了,再加一点家仇和隐伏在黑暗中的某组织,就够复杂了。但是,对满心期待的我来说,这些远远不够!哎,俺们也不想想,当年那本《美国众神》有多厚,字有多小;而这一本呢,书不仅薄,页面上还留了那么多空白,中间还加了那么几幅插图——如果不是有插图,页数会更少-_-!这样的容量,又怎能整出多曲折的故事来?我只能对自己说,以后别迷信啥得奖的东东——也不看看,那些得奥斯卡奖的电影里还不是一大堆垃圾——就算偶尔要迷信,也看看它得的啥奖。还有,书籍的宣传广告啥的,也不能信,那是出版社弄来骗钱的,尤其是这个杂志社出的书(当然,我也不否定这杂志社还是出了很多对我口味的书)。嗯,这书的电影就要出了。可以想见,这样的小说改编电影,该给了电影编剧多大的再创作空间啊,搞不好还能出续集,如果第一部的票房好的话。怪不得这书能被改编为电影,确实很适合“改编”啊!

然后我们长大了

被赋予权限的话,就有资格看到另一个世界。----题记在试图打出坟场之书的小主角的名字「诺伯蒂」的时候 突然惊觉 这......这明明就是Nobody的音译吧。。。@@被往生者和不死者抚养大的孩子,他的名字是Nobody----没有人。于是跳跃的思维感立马窜到了之前看到的『一个人先生和没有人先生』的故事:一个人不喜欢没有人在自己身边。。。之类的句子。突然就想去看原文了。然后联想起书中一些的对话 之前觉得有些疑惑的地方瞬间顺理成章。尼尔盖曼的文字 技巧真心鬼斧神工(但是话说。。。主角的昵称是 伯蒂=body么。。。好吧这个确实有点囧了。。。飘过一下~偶们不幸 或者说幸运的男孩因为某种类似轮回和预言抑或是诅咒一类的东西 婴儿之时就失去了家庭和所有亲人。然而他收获的 是整个坟场的国度往生者们庇护了他 不死者成为他的守护人只剩亡魂的“母亲”唱起古老的歌谣----他很小的时候,她经常唱这首歌给他听,唱这首歌哄他睡觉: 「睡吧,我的小宝贝,  一直睡到自然醒来。  如果我没有说错,  长大后你会看到整个世界……  亲吻你的爱人,  跳着优美的舞蹈,  找寻你的名字,  和埋着的宝藏……  面对生活,  面对生活的痛苦、生活的乐趣,  走遍千山万水。」被不同时代的各种亡灵教导各种知识还有被掩埋在历史中的真实失落的宝藏和丢失的名字食尸鬼的国度 夜骐的语言 女巫们咯咯笑着点燃磷火吸血鬼身披黑袍默默凝伫生者和亡灵共同的骷髅舞仿佛孟兰盂 带着假面魂返人间还有骑着灰马的赛尔缇无头女神挽起他的手 交换应许的承诺然而慢慢地慢慢地被庇护的孩子最终也将长大于是那个一切犹如梦幻般的国度醒来了长大之后的世界不满足于小小的坟场 踏上了属于人的道路「“想要去看看这个世界。”伯蒂说,“惹些麻烦,然后从中脱身。看看丛林、火山、沙漠、海岛是什么样子。还有人,我想见好多人。”」也许并不是失去资格 只是不能在看到但那些人们的爱 一直在身边树枝轻抚 烟尘飘散你知道的 他们就在那里带着充溢着满满的爱的灵魂 站在你身后所以不会恐惧--------- 偶是一不小心又把自己写哭了的分割线 ---------印象之中最泪奔的时候 是塞拉斯为了让伯蒂脱离麻烦而撞向那辆警车虽然知道吸血鬼不会那样就死掉可是之后伯蒂问他:疼么他回答:疼。可是我来带你回家。呜呜呜其实偶的泪点蛮低的吧。。。QAQ还有差不多快到最后的时候不死者们为了消灭一直追杀伯蒂的杰克们(其实偶一直很好奇这个梗是开膛手杰克么@@)而在全世界征伐的样子。狼人小姐抖抖带着血迹的长毛 望着最后的战斗之地 一声长噑然而她再也没能回返 去见总是被她教训欺负的男孩。--------- 不晓得该分神马的分割线 ---------写给成人的童话或者是写给孩子们的幻想其实似乎很多地方都有提到过长大之后就再也看不见的那个世界那些人们 一直都在也许是慢慢忘却 也许被封印住记忆直到塞尓缇应约骑着灰马踏步而来载着你回到最初的国度

如此迷人

这是我觉得最迷人的那种书,那种作者——一遇到写最高级形容词,我的语言就变得很无力,所以必须蒙住自己脑袋,不顾语无伦次的笨样,而很真诚推荐这个作者,尼尔盖曼。他是我最喜欢的那种作家,他写的东西是我最喜欢的那种,惊悚,怪异,黑色幽默,匪夷所思,然而极其聪明,极其迷人。他活在孩子和成人的边界上,活在没边的想象力中,他是尼采《查拉斯图拉如是说》里面的“人”——他是一座桥,这一端是悬崖,那一端也是悬崖,往两端去都是危险的,可他是那么危险又是那么从容。别问我具体故事,因为我推荐的是我读过的所有尼尔盖曼,从第一本《無有乡》,再到《美国众神》、《蜘蛛男孩》、《烟与镜》,再到《星尘》、《我用爸爸换了两条金鱼》。(我觉得很幸运还有很多尼尔盖曼我没读过,并且他还在继续写!)。读他之前,我没想到书可以这么写的,读之后,我想,“原来可以这么写的啊。”《坟场之书》有一点吓人,我昨晚睡到一半做噩梦醒来,但我还是觉得迷人极了。如果你愿意阅读是一匹马,带你奔跑到很远处,耳边风声猎猎,心如鹿撞,那么尼尔盖曼是值得一读的。

走进人生

  周末在家看完了尼尔·盖曼的《坟场之书》。作为儿童文学,精彩的故事、生动的人物形象、形形色色的冒险和成长历程一定能吸引小读者,跟着主角伯蒂一起体验童年的懵懂和少年的叛逆,被那些冰冷的鬼魂“家人”温暖。  但我想这个故事并不局限于此。相比那些本来应当陌路的鬼魂,身为同族的人类小姑娘斯卡莉特的表现令人失望。鬼魂丽萨给予了伯蒂最单纯的友好和关爱,而人类斯卡莉特则选择了遗忘童年的友谊,在接受了伯蒂的帮助后,非但没有感激,反而表现出了非常人类化的恐惧和疏离。为何童年的斯卡莉特可以和伯蒂成为朋友,不顾家人的反对,一次次来到坟场,而长大后的斯卡莉特不可以?因为她搬家了,长大了,进入了人类复杂的世界,被同化,被迫复杂,变得戒备,在意的东西也多了起来。这时候想起书里说的,鬼魂不能改变任何东西,而人类充满了无限可能,顿时觉得讽刺不已。  故事的结尾让人心酸,伯蒂开始看不到这些朝夕相处的鬼魂,不得不与他们告别,回归人类的族群。我倾向于认为这是一个关于人类“随着成长,幻想和天真都会消失”的隐喻。斯卡莉特的父母曾经觉得伯蒂是她幻想出来的朋友,那么有没有可能关于坟场的一切,离奇的冒险和魔法都只是伯蒂童年的幻想呢?伯蒂超能力的消失,代表着我们最终会走出童年,告别天马行空的幻想,去经历身为人类的必要过程,迈着大步走进“生活”。  生活是生者独享的过程,它充满了复杂的纠葛,跌跌撞撞,危机四伏,时而冰冷,时而温暖,每一个转角都充满了意外,令人措不及防。生活是我们每个人无法逃避的旅途,离开亲人温暖的庇护,一头扎入大千世界,我们会改变世界,也会被世界改变,不论好坏,都无法逃避。  好在人生行至末尾,伯蒂终将和坟场的鬼魂亲人再次重逢,回到他的归宿之地,再次见到当初的一切,而到那时,他也将满载智慧和故事,同时失去改变将来的能力,只能静静地做一个旁观者,静静地存在着。  我想这才是《坟场之书》想告诉我们的,一个人一生的起点,一个人必须要走的路。  我喜欢这个故事,喜欢所有带给伯蒂温暖的“亲人”,也喜欢那些真实却冷漠的朋友——他们总会真实地存在我们身边,不论喜欢与否。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坟场”,它是一切的起点和沃土,也将成为我们历经风雨后永恒的归宿。

很可惜的一部作品

题材相当好,可惜作者太蹑手蹑脚把异界生物和亡者写得太“人性化”了。鬼父母、死神、死亡舞会、女巫等都一带而过,跑龙套角色太多。另外翻译得有些生硬。真的只适合做儿童读物。-------------------------------------------华丽的分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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