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鴻銘說過,中國的語言,不論是是口語,還是正式的紙面語言,都是貼近人情,易懂易學的。即便這樣,有時仍出現字面的誤解。舉幾個例子。對於“四書”中的“格物”,後人按照朱子的解讀,以為是尋求外物的事理。王陽明給出的解釋如下:“格”乃正,“物”乃事。還有,朱子的“博學之”“篤行之”,並不是先博學理論然後篤行的意思,王陽明給出的解釋如下:“篤行之”的之指的是“博學之”。也就是“學”“思”為一,“學”“行”並行,如果兩者拆開進行,那麼學也學不會,更沒法行動。對於四書古本、朱子、王子的種種分歧,跟文字的歧義、不明是分不開的。所以,各個學派按照自己的想法解讀原典,便是不同的思想,一直互相攻訐。如果有ordinary language philosophy,或可避免這些口舌之勞。對於陽明友人山中落花的事情,我一開始也是不解的。後來看到陽明舉的另一個例子便明白了。例子如下:火是本,照在物上的光為映像。兩者同時發生,是光是火的另一種形式,沒有火,不會產生物上的光。回到山中花的例子,心是本體,本體看到花,便產生了有本體、能映射本體的花。看到花的時候,花在同時已經變成本體投射下的花。此時,花是本體的花,是本體的一種具體體現。所以,不去山中,本體未發,自然沒有相應的花了。進一步來說,人死後,良知沒了,所以世間萬事萬物都沒有了,正如火滅無光。對於如何致良知,陽明反復強調不需讀書,甚至不需識很多字,也不需靜坐,但求事事從心,每事去私欲,遵循本心(良知)即可。如徐徐掃除沉積之灰,則光亮自現。徐梵澄、陳榮捷都認為,王陽明極為尊重朱熹。再者,陽明的心學乃自己在龍場頓悟所得,只是受到濂溪、二程的影響。雖與象山相合,實無一脈相承、偏袒之意。陽明與朱子有同有異。“陸王心學”一詞,乃後世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