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帝国》书评

出版日期:2015-4
ISBN:9787229087848
作者:【英】罗伯特·格雷夫斯(Robert Graves)

也许很腹黑

也许很腹黑文/米雪我们常常在失去某种能力之后(例如失聪、失明),其他方面的感觉就会莫名变强。大脑它会用改进其他能力的方式,去弥补失去的能力。这种定律应用在生活、行为处事上,同样有效。在罗马庞大的帝国中,有残暴、无知的帝王闻名于世,也有因勤政爱民而著称的贤王,在这样的背景下,克劳狄乌斯这个帝王就太平常,甚至于庸俗。他前有卡里古拉这样独断专行、荒淫无道的暴君,后有涅尔瓦关爱臣民、谦和的明君,如果不是刻意关注罗马历史,这一段在历史长河中低调到几乎不会引起人们的视线。然而,英国的历史学家罗伯特·格雷夫斯反其道而行之,以这位不起眼的君主为主线“我”,以他的所作所见“带领现代人一睹1000多年前罗马帝国及周边国家的方方面面”,写就气势磅礴的历史小说《罗马帝国》。历史的每一分一秒都不能被忽视。克劳狄乌斯性格不够强势,如果不是军队的拥护,他怎么也不会是君主的人选。小时候因为跛足、口吃并且体弱,几乎被争权夺势的皇室斗争遗忘,于是这一位颇具保护色的帝王,将自己变成一位博学多才、博古通今的历史学家。在一次看来也许是很“偶然”的机会,就像一个一直做幕后的策划人,忽然站在了历史面前,还有比他更合适的、更容易掌控的的傀儡皇帝吗?事物的发展是有迹可循的,如果不是他长期隐形人、与世无争的姿态,如果不是他在群龙无主的时候出现在众人的眼前,他,还有可能是那个推行共和制的帝王吗?答案当然是,不能。看《甄嬛传》读者都能看得出,在一个皇室的后宫,偌大的后宫的争斗是如此的冷酷与无情,一个人能否出头,不但要盛宠,而且要聪明、心计过人,才不至于被人算计、陷害。而在男人的战争中,女人的那点算计显然是不够看的,权势、名誉、钱财,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是势在必得的渴望。当争斗来临时,也是越发的残酷与凛冽。克劳狄乌斯的缺陷,他的各种外型上、表面上的不足,就如同人在明亮的世界失明一样,他失去了最具有优势的争取的权利,那么,随着这一种不足,他发展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广览群书,在隐匿自己的存在的同时,智慧在成倍的增长,这种技能是不被外人所看到的。上帝关了一扇门,必然会给你开出一扇窗,各种偶然和必然最终让克劳狄乌斯登上象征皇权的宝座。一个人的生存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有着必不可少的影响。俗语说,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正是因为耳濡目染的环境没有给这一个人成为太子的内在,即使外在的光鲜也抵不住精神和智慧的荒芜。而克劳狄乌斯正好恰恰相反,在波云诡谲的政治斗争中,他的不足和缺陷给他极大的保护,没有使他成为斗争的牺牲品,勤奋好学、渊博的知识则给了他更广阔的视野和胸怀。他血液中流淌着的是,罗马帝国的血液,即使最初并没有争权夺势的野心,但不代表他不会做君主。几十年的权势斗争他都以旁观者看得清清楚楚,所谓旁观者清,正是这个道理。虽然,在克劳狄乌斯在位的那些年,推行共和制一直没办法实现,但是,他所在位的那些年一直尽心尽力,努力做一名贤主。多年的韬光养晦成就的一段历史,即使被人嘲笑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资质愚钝一般的傀儡,不过以现代人的眼光看来,尤其是在宫斗、宅斗、腹黑、心计盛行的今天,怎么看怎么觉得颇有玲珑心,显得更腹黑?不过,与他身前身后两位暴君相比,他的仁慈,已经是他做的最好的一件分内之事。

低调的男主角

很多人认为读历史是一件枯燥的事,因为从小被要求背诵历史时间、人物、事件而倍感乏味,但如果读过历史小说,就一定会被精彩跌宕的情节和丰富多变的人物深深吸引。可要是担心历史小说充斥着野史邪说,那我向你推荐的这本来自英国BBC历史巨制的《罗马帝国兴亡史》原著小说则毋庸担心这个问题。由牛津历史学家罗伯特•格雷夫斯执笔的这部历史小说,以轻松有趣的方式,为人们展现近两千年前克劳狄乌斯统治时期的罗马帝国的众生百态。说起罗马帝国,人们都会想到绵延不绝的版图扩张,那是从共和制转向元首制的军人执掌政权的时代。在前三头同盟——庞陪,恺撒,克拉苏——退场后,屋大维从后三头同盟中拔得头筹,成为独裁统治者,自称奥古斯都。自从屋大维连年征战以后,罗马进入了一段很长的稳定时期,但其实皇帝、元老院、军队关于权力的争夺一直没有停息。屋大维传位养子提比略后,独断专行,加强皇权,采用残暴的手段对付政敌,病死后由近卫军立卡里古拉为帝。卡里古拉的统治时期是荒淫无度、凶残暴虐的,心理和精神上都极度不正常,甚至任命自己的坐骑为执政官。最终元老们密谋杀死了这个恐怖的恶魔,就轮到我们的男主角、罗马帝国第四任皇帝——克劳狄乌斯登场了。克劳狄乌斯是一个特别的皇帝。因为先天缺陷——跛足、流口水、口吃且经常生病,克劳狄乌斯几乎整个童年和青年时光都是在隔离状态中渡过的。他在登上帝位前,从未担任任何公职,无人问津的状态和无限的空闲时间让他阅读了几乎海量的书籍,尤其是他在修习历史中领悟到的执政知识在他终于成为皇帝之后,起了很大的正面作用。皇室内部的内斗使得他的父亲、兄长、姐姐都付出生命代价,但克劳狄乌斯则因为被人视为白痴而侥幸存活。当禁卫军刺杀了他的侄子卡里古拉后,将这位50岁的倒霉蛋赋予了帝国的权力。然而,在朋友希尔德的帮助下,他开始整顿卡里古拉留下的烂摊子。他改革政权机关,建立官僚体系,提高骑士地位,将罗马公民权授予行省居民。同时,他在位期间还修建了台伯河口的奥斯提亚港以及大规模的输水管道,后又征服了不列颠南部和毛里塔尼亚。然而,克劳狄乌斯同自己的妻子们和孩子们的关系则是他长期面对的痛苦难题,前后四任妻子,第三任妻子荒淫无度、乱伦出轨,而第四任妻子小阿格里皮娜最终和她的儿子——罗马史上著名的暴君尼禄——毒杀了这位可怜的老人。后来尼禄的被推翻,则完结了朱里亚•克劳狄王朝——这个由屋大维家族通知的罗马第一个王朝的历史。整本小说以克劳狄乌斯的第一人称口吻叙述,既描绘了他的雄心壮志,也突出了他的软弱无能。虽然小说穿插的人物众多,但主线明确,前半部分是希德罗为克劳狄乌斯走入皇帝正规的铺陈,后半部分是克劳狄乌斯统治期间的事件,将罗马帝国初期的辉煌和罪恶以全景式的画面感展现在读者面前,不失为一部精彩的历史小说。文/卢育涛

【阅读之美】历史的尘埃

The truth is the daughter of time.真理是时间的女儿。——英国古谚第一次知道到这句英国古谚,还是源自那本名为《时间的女儿》的推理小说。一直特别想好好读读这本书,毕竟该书在英国罪案小说家协会的百大票选中名列第一,甚至被誉为独一无二的历史推理小说的作品,一直被推理迷们奉为奇书。但是,大概是和书的缘分还没有到,总是有这样或那样的缘故,让我时至如今,依旧未能如愿。和很多国内读者习惯了的推理小说不太一样,这本书里没有扑朔迷离的疑云,也没有福尔摩斯或死神小学生式的名侦探,甚至没有大多数推理小说中必备的尸体,应该说这只是一部推理独角戏。因为,疑犯和受害者都死了四百年多了,不说早已过了诉讼追诉期,甚至连两者后人的骨头渣子怕都已经烂没了吧。书的开篇就是如此扣人心弦的,……病床上的探长格兰特无意中看到一副理查三世的画像,对于这个在历史上恶名远扬的国王,格兰特意外地发现他的脸竟然并不邪恶。格兰特认为,把脸一一分类虽然不可能,但把特别的脸的特色描绘出来却是可行的。然而理查三世的脸却显然不属于罪犯。这引起了格兰特的兴趣,一个有着这样正直气质的理查三世,真的是传说中为了谋夺王位不惜杀害两个年幼的侄子的恶徒吗?虽然,该书即便是通过作者盘剥缫丝的推理,推翻了人们公认的历史定论,但本质上还是一部推理小说。但两书总给人一种微妙的异同感。大抵是偶尔会给人感觉旁观的记录者般疏离的笔调,还是说两书中同样宏大的叙事,出现了大量繁杂的人物和历史事件的关系,又或者是末了会给人以沉重压抑的掩藏在历史之下的血腥阴暗?可能都有,又不仅限于这些。见识过了太多观点互相矛盾的历史书,再读历史未免就会抱有一种潜意识的质疑心理。历史如同迷宫,我们所看到的地图是否真的能抵达迷宫的出口,无人可以确定。显见的,作者也不能,但是该书即便不是作为一部历史小说来看,也是非常成功的小说,至少它足够的吸引我从头到尾、一鼓作气的把它读完了。事实上,我很少看第一人称的小说,大都是开头弃,但是这部书不能不说是个例外。主角其人,就如有人评价过的那样,在荒诞处读出励志。虽然单纯就遣词排句来看,总感觉这样平直叙来,未免欠缺文采。动情处浑浑噩噩,就这么的絮絮叨叨、事无巨细的口吻,真似如某个生命火焰将燃尽的老人口述的回忆录了。但是,就是这样普通的文笔,看似过多的细枝末节,却简简单单的勾住了读者对后来的好奇心,令人很容易就沉浸入书中的文字,通过作者笔端构建出的世界,穿梭时光的彼端去窥看已然为历史尘埃所掩盖的过往。PS.我想这不是部适合节日气氛的书,看似故事只是反映出了当时古罗马帝国的宫廷轶事和权力斗争,可是如果仔细读下来的话,从头至尾都充斥着谋杀、淫乱和各式各样的死亡,当然对于我们了解当时罗马人的社会和生活是很有好处的,……像是通过被献祭的动物的内脏来判断献祭的吉凶啥的。但不得不说,看过书之后,尤其是最后面主角提贝里乌斯·克劳迪乌斯的各种可能死法和他被害后其余众人的结局,简直不能更好了,一晚上睡觉都没敢关灯〒▽〒

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

克劳狄乌斯是罗马帝国克劳狄王朝的第四位皇帝,和他的前任卡里古拉,以及继承者尼禄相比,他算得上一位明主之君。这或许跟他的身世多少有点关联,无论卡里古拉或尼禄,一心都曾想着要继承皇位,为此处心积虑筹划了很久。而克劳狄乌斯当上皇帝比较有戏剧性,他是在自己的侄子卡里古拉刺死之后,稀里糊涂被禁卫军拥立成了接班人,直白点说,他可能都没曾想过要当什么皇帝。无论是在外人的眼里,或是克劳狄乌斯对自己的评价中,都离不开一个“傻”字。同时,他又觉得自己走起路来一瘸一拐,说起话来结结巴巴,用正常人的眼光来看,他完全不具备帝王之相。但就是这样的克劳狄乌斯,在年过半百后,坐上了罗马的皇帝宝座,并统治了罗马十四年时间。可真正的克劳狄乌斯是怎样的呢?希尔德对他的评价应该是比较公允的。希尔德从小和克劳狄乌斯一起长大,跟着同一个老师念书,和他母亲的关系也非同一般,在希尔德穷困潦倒的时候,他和母亲都曾救济过希尔德。最有趣的是,在克劳狄乌斯未成为皇帝之前,希尔德喊他小狨猴,他喊希尔德土匪。尽管希尔德也承认克劳狄乌斯有点傻,但这种傻是傻人有傻福的那种,而且他慷慨大度、学识渊博、处事公正,在上任之初就表现出整顿国家的强烈欲望。连他自己也毫不客气的表示,除了他之外,还真没有任何人比他更适合收拾卡里古拉留下的烂摊子。后来确实证明了这一点,他比卡里古拉要强得多。他入侵不列颠,征服了大部分土地,改进了罗马帝国的司法制度,将罗马公民的范围扩大到各个行省。那么克劳狄乌斯真的不聪明吗?我想不尽然,从他刚登基那段时间来说,他不要别人给自己太多的尊称,包括皇帝的称号他也不接受,更别提自封为神,免得自己陷入罗马臣民的指责之中。但是,对于凯撒的称号他却不放弃,无论怎样,这可是能够代表他是名正言顺的合法继承人称号。这一点,他比任何人都清楚。然而说到生活上,克劳狄乌斯还真是有点懦弱了,结过四次婚的他,一次不如一次。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第三任皇后梅萨丽娜,先是跟克劳狄乌斯闹分居,接着闹离婚,后来与继父乱伦,甚至给他带绿帽子,而且多达上百位,直到最后终于被不堪其扰的克劳狄乌斯处死。最甚者莫过于第四任皇后小阿格里皮娜,他们的婚姻本身就包含着政治因素,结果自己的权力,以及未来皇位的继承人,都被小阿格里皮娜和她的儿子夺去了,而克劳狄乌斯最终也被这位皇后毒死了。这本以第一人称写就的作品,有着一定的挑战力。我们都知道,罗马的故事非常的错综复杂,人物和历史路线众多,因此这很是考验一个作者的能力。罗伯特·格雷夫斯,是位风格比较独特的历史小说家和记录者,他虽然以自传《向一切告别》而闻名于世,但这本作品,也证明了罗伯特作为一名优秀历史小说家的能力,因此,《罗马帝国》不应该被大家所忽视。按照题材来讲,这是一本历史小说,此类题材在我国并不少见。在真实历史人物的背景下,加入虚构的故事元素,从而吸引人们的阅读兴趣。 《罗马帝国》选择以克劳狄乌斯作为叙述者,讲述了他在当政期间统治罗马的历史故事,书中描写了不少罗马时期的宗教习俗、生活风俗、法治制度等,另外还讲到了很多的后宫秘闻,比如克劳狄乌斯妻子偷腥的事情,妻子与养子乱伦的事情。总的来说,《罗马帝国》是一本精彩的小说作品,对于了解罗马的人物与历史,有着一定的帮助和价值。文/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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