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奇迹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7
ISBN:9787513311243
作者:凯瑟琳·德林克·鲍恩
页数:315页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注意这项法令的对象,不是西班牙或英国,而是同国的宾夕法尼亚、马里兰以及马萨诸塞的货船。麦迪逊写道:“目前我们政治上的许多弊病,追本溯源,都出在商业上面。”信哉此言,于今国家之间,亦普遍如此。小州怕大州,对其恨之入骨。康涅狄格的合曼曾在联邦大会上表示:“小州的居民日子比较安乐。”可是他又加上一句:“但是罗得岛恐怕又实在太小了,内部反而更易起纷争。”康州另一位代表埃尔斯沃思也说:“大州的管理最糟:弗吉尼亚不得不承认自己没有能力将支配权延伸到肯塔基一带,马萨诸塞甚至连首府外一百里的和平都无法维系,现在得组成部队来保卫了。” 这番嘲讽可真击中了要害。1786年以来,马萨诸塞就因谢斯领导的西部农民暴动,在各州面前大为丢脸。当地农民不堪“波士顿”苛捐杂税的剥削,眼看着牛只土地被法院一一扣押,不禁全豁出去,闹出一场暴动。他们抄起草耙和木板条,追随当年独立革命的榜样,冲到郡公所示威,吓得主张金币本位、反对纸币的人士不知所措,也使得华盛顿将军大为愤慨:一个刚从一场艰苦战争中获胜的国家,竟然无法在和平时期维持秩序。到了1787年1月,十四名原遭判处死刑的暴动领头分子,全部获得赦免;新选出的麻州议会,应谢斯党人曾有的要求,也立法通过多项改革。但是,这场纷乱却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污点。而后来出席联邦大会的人士当中,如威尔逊、罗伯特·莫里斯以及迪金森就曾吃过暴民为虐的苦头,他们很清楚暴动是有传染性的。 因此,带着这个余悸犹存的印象,国会经过讨论,应安纳波利斯会议报告所请,投票通过在费城举行一场大会。尽管如此,国会的行事如履薄冰。本来安纳波利斯的报告不但建议费城会议应对贸易商务事宜进行讨论,也暗示整个邦联体制都得加以修正。国会却不敢造次,特别声明该次会议的“唯一且特定的任务”——这句话不久就成了反宪分子的护身符——“系修改现行《邦联条例》”。从缅因到佛罗里达,各地不断兴起强烈反对会议的声浪。大家独立自主,各凭己力,辛苦革命六年,好不容易才打了胜仗,击退了敌人。为什么送走了一个强悍的王家议院,却要换来另一个强悍的国会来抽我们的税?让我们各州自个儿管自个儿的事好不好!这种想法,是各地普遍的观念。各州仍然存有一种无政府的心态,就好像当年的麻州小镇阿什菲尔德,被“自由”冲昏了头,竟于1776年在镇民大会上投票通过宣称:“除了宇宙的主宰,我们不需要任何统治者;在宇宙的主宰者之下,设一议院,以与合众国内其他人民协商,共谋众人的福祉。”

名人推荐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已为世人所熟知,而宪法诞生的艰难曲折过程鲜为人知。这一过程的深远意义可能超过宪法本身。200多年前,一群特殊的人物在费城完成了一件当时看来几乎不可完成之事。本书以小说的笔法生动地再现了那历史场景、个性各异的人物和尖锐对立的政见。最后居然“求同存异”于一部宪法中,书名“奇迹”决非夸大。专业学者和一般读者都可从轻松的阅读中获益良多。——资中筠(国际政治及美国研究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225年前,被富兰克林称为“一次实验”的那场历经127天的美国制宪会议,犹如宇宙洪荒,开天辟地。本质上,它是人类进入民族-国家时代,一次空前的建国行动。事实上,会导致它失败的因素,远远大于成功——南北邦之争、大小邦之争,农工邦之争,以及随时展开的新(西部)老(东部)邦之争……即使围绕《弗吉尼亚方案》展开的辩论,任何一项主要条款,都会使会议毁于一旦。但它最后成功了。其成功要件,是规则、隐忍和妥协。本书力求回到制宪会议现场,还原会议时代背景,论人论事,无不活灵活现。比麦迪逊《辩论》引人入胜的,是作品补充了宪法草案批准过程中,同样充满博弈的精彩故事。它予后世建国的启示,有甚于其后果的辉煌。——刘苏里(学者、万圣书园经营者、中国图书市场的民间观察者)

媒体关注与评论

许多历史学家花费笔墨描写这个特殊的“奇迹”,但没有人能写得比这位美国一流的传记作家更生动。——《科克斯书评》所有讲述联邦制宪会议的著作中可读性最强的一部。——《图书周刊》

内容概要

凯瑟琳•德林克•鲍恩
美国著名传记女作家,代表作有: 《狮子与王冠》(获1958年美国国家图书奖)、富兰克林传记《美国最危险的人》、《约翰•亚当斯与美国革命》、《弗兰西斯•培根》等。

书籍目录

作者序
联邦大会十三州出席代表名单
第一部分 制宪会议
第一章 大会会场;源起
第二章 会议代表与州议会厅;华盛顿与麦迪逊
第三章 会议现场;伦道夫提出《弗吉尼亚方案》
第四章 联邦制对国家制;“一国两尊”;费城掠影
第五章 最高行政长官;费城的威尔逊、特拉华的迪金森、富兰克林博士说出心中事;6
月1日至6日
第六章 “生命、自由和财产”;一般人民;国会议员选举方式;6月6日至7日
第七章 国会否决权;比例代表制;代表们去信家园
第八章 美利坚分成两派;“舍曼妥协案”;全体委员会提出报告;6月11日至13日
第九章 《新泽西方案》;汉密尔顿发表看法;6月15日至19日
第十章 大辩论;6月19日至28日
第十一章 紧张气氛升高;欧洲与美利坚
第十二章 美利坚之旅——各州实地风貌
第十三章 美利坚之旅——续篇;人民
第十四章 西部地区;土地公司和《西北地域法令》;卡特勒
第十五章 “大妥协”;为美国立王;休会十天;华盛顿将军钓鱼去
第十六章 细则委员会;奴隶问题的妥协
第十七章 国会中的外国人;“十平方英里地”
第十八章 效忠宣誓;自然神论与宗教宽容;常备军;何谓叛逆罪
第十九章 谁来批准核可?人民还是各州?
第二十章 宪法起草;文本委员会上场;9月8日至12日
第二十一章 “权利法案”遭否决
第二十二章 宪法终于签署;异议分子
第二部分 批准之战
第二十三章 宪法面对全国
第二十四章 马萨诸塞;人民开口说话
第二十五章 弗吉尼亚与纽约;联邦大游行
作者小记

编辑推荐

《民主的奇迹:美国宪法制定的127天》是鲍恩关于1787年在费城召开的美国联邦制宪会议的经典史传,被列为美国大中学生相关课程的经典读物。《民主的奇迹》讲述激辩不止、富戏剧性的制宪会议如何缔造出不朽的政治文献——美国宪法。而这部宪法,造就了当今世上最富强的国家。五十五名代表,各怀歧见,在无前例可循的情形下试图制定一部适用于广袤领土的宪法,会议期间往复论辩,关键问题相持不下,有人出言威胁,有人离会抗议,连当中意志最坚定的人都心生绝望,而宪法终于告成——这不啻奇迹。这奇迹不是源于口号,而是分歧极大的众人极力申述各自的观点、从中寻求妥协方案的结果。鲍恩强调,即便反对派意见最终没有体现在宪法中,但这些意见也是铸就宪法的潜在力量,本身自有价值。鲍恩并未忽略会议当中的利益纷争和政治策略运作,但更让读者体会到众代表对自己国土的热爱和关切,看到在这一切背后的平等精神。《民主的奇迹》考证翔实,讲述的是一场持续四个多月的会议,读来却毫不枯燥,显得紧凑有趣。鲍恩使用了讲故事的手法,幽默与严谨兼备,让一个个制宪人物活现眼前,又穿插了大量趣味十足的史料,引人入胜。《民主的奇迹:美国宪法制定的127天》译笔古雅而又诙谐,显出这一事件的庄严与亲切。

作者简介

★奇迹,源自最大限度的激辩与妥协。
★美国大中学生必读书 内地首次授权出版
★专家资中筠、贺卫方、刘苏里、刘瑜一致推荐
1787年夏,美国费城。一场原本只为修补旧条例而召开的联邦大会,结果演变成要制定一部闻所未闻的宪法。五十五位代表,平均年龄不到四十三岁,来自十二个立 场各异的州,代表不同的利益群体,激辩四个多月,有人出言威胁,有人离场抗议,连主席华盛顿都写道:“我真懊悔跟这档子事沾上关系。” 而正是在几近绝望的气氛里,会议缔造出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美国宪法。这部宪法,孕育了当今世上最富强的国家。
这奇迹如何诞生?本书带你直击联邦制宪会议上唇枪舌剑的激斗,看美国先贤如何“吵出”开启两百多年国运的不朽文献!
◎ 许多历史学家花费笔墨描写这个特殊的“奇迹”,但没有人能写得比这位美国一流的传记作家更生动。——《科克斯书评》
◎所有讲述联邦制宪会议的著作中可读性最强的一部。——《图书周刊》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已为世人所熟知,而宪法诞生的艰难曲折过程鲜为人知。这一过程的深远意义可能超过宪法本身。200多年前,一群特殊的人物在费城完成了一件当时看来几乎不可完成之事。本书以小说的笔法生动地再现了那历史场景、个性各异的人物和尖锐对立的政见。最后居然“求同存异”于一部宪法中,书名“奇迹”决非夸大。专业学者和一般读者都可从轻松的阅读中获益良多。——资中筠(国际政治及美国研究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
◎ 225年前,被富兰克林称为“一次实验”的那场历经127天的美国制宪会议,犹如宇宙洪荒,开天辟地。本质上,它是人类进入民族-国家时代一次空前的建国行动。事实上,导致它失败的因素,远远大于成功——南北邦之争、大小邦之争,农工邦之争,以及随时展开的新(西部)老(东部)邦之争……即使围绕《弗吉尼亚方案》展开的辩论,任何一项主要条款,都会使会议毁于一旦,但它最后成功了。其成功要件,是规则、隐忍和妥协。本书力求回到制宪会议现场,还原会议时代背景,论人论事,无不活灵活现。比麦迪逊《辩论》引人入胜的,是作品补充了宪法草案批准过程中,同样充满博弈的精彩故事。它予后世建国的启示,有甚于其后果的辉煌。——刘苏里(学者型书人、万圣书园经营者、中国图书市场的民间观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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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29条)

  •     胡晓进中国政法大学教师 1881年,四十岁的美国律师兼编辑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将自己的文章和讲稿结集出版,定名《普通法》。他在书中开宗明义:“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experience)”;“法律中蕴含着一个国家数百年来的发展,不能以对待数学书中定理与推论的方式,来对待法律;要理解法律是什么,我们必先知晓其过去,了解其未来趋势,必须同时参考法律的历史与当前理论。”霍姆斯的这段名言,针对的虽然是美国的普通法传统,但用来描述美国宪法,也同样适用。1787年制定的美国宪法,如今几乎成为一场奇迹,有人甚至称其为“上帝作坊的神来之笔”,仿佛一夜天成,上帝恩赐。殊不知,从1620年的“五月花号公约”起,殖民地的民众,已经在这片新大陆上积累了两百多年的成文宪法经验,各殖民地都有自己的成文章程与宪法性文件,1787年宪法只不过是他们制宪经验的集大成。1787年美国宪法,是经验的产物。这其中的经验,不止一端。大而言之,可分为三类:欧洲的历史经验、殖民地时期的地方经验、制宪者个人的政治经验。欧洲的历史经验,除了母国英国的政治体制,洛克、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外,最为重要的,当数古代希腊、罗马时期的城邦民主与共和立国经验。古典时期的政治史,是制宪者最大的精神财富与理论参照,在制宪会议的辩论中、在批准宪法的争论中,古代希腊、罗马的经验,是当时政治家所一再提及的立国之鉴。被誉为“宪法之父”的詹姆斯•麦迪逊,熟读典籍,对古代各种政体的利弊优长,了如指掌,历史经验信手拈来。6月6日,在讨论议会的一院是该民选还是由各州推选时,麦迪逊提出,为了避免一部分人压迫另一部分人,议会一院应该民选。“在古代希腊、罗马,富人和穷人、债权人和债务人、贵族和平民,轮番压迫对方,彼此毫不留情;罗马、雅典、迦太基的母邦,与他们的周边地区,也是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因为前者掌握着后者所不具备的权力。6月7日,在主张控制参议院人数时,麦迪逊又以罗马共和国时期的保民官数量为例,证明民众的代表越多,越容易分化,越不能完成民众的嘱托。“在政治权威一定的情况下,掌握权力的人越少,他们的分量就越重。”6月26日,在讨论议席分配、大邦与小邦关系时,麦迪逊再次以古希腊城邦为例,说明在分裂情况下,大邦争雄,遭殃的只会是周围的小邦。在制宪会议上,比麦迪逊还活跃的詹姆斯•威尔逊,发言次数更多,而且和麦迪逊一样,迭次引述古代希腊、罗马经验。6月上旬,在讨论行政机构应该由一人负责,还是多人执掌时,威尔逊反复强调,“一人比三人更负责,三人会彼此争雄,直到一人统治另外两人;罗马三人执政时期,先是恺撒,后是屋大维,就是明证。斯巴达的双王、罗马的执政官,也都证明分散执政权力会导致党派纷争。”“要控制立法权,必须将其分解;而要控制执政机构,就得把它合一。” 1787年宪法最终确定,由一名民选总统执掌最高行政权力,避免了政出多门削弱国家行政能力,为美国成为世界强国奠定国家能力基础。除了两位詹姆斯(麦迪逊、威尔逊)外,其他制宪代表同样重视古典经验。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他们毫无争议地借用了古罗马元老院(Senate)的称谓,设置了联邦国会的第二院(参议院)。可以说,制宪者成功地从古代经验中找到了制度移植的历史资源。1787年宪法是在相对保密的情况下制定的,除了制宪代表外,大众和报纸对讨论的内容基本上一无所知,但是批准宪法的过程却是公开的,参与者众多,争论激烈,意见纷呈。参与讨论者,均是当时的有识之士,他们纷纷化名在报纸上撰文,为自己一方辩护。这些化名,除了美国人(Americanus)、公民(Civis)这样一些拉丁化的合称外,用得最多就是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名人,如梭伦(Solon)、福基翁(Phocion)、费边(Fabius)、加图(Cato)、阿格里巴(Agrippa)、布鲁图斯(Brutus),等等。当然,其中最为著名的应该是三位联邦派人士(麦迪逊、汉密尔顿与杰伊)化名的普布利乌斯(Publius)。他们在纽约州的报纸上连续发表了几十篇支持新宪法的争论文章。1788年,这些文字结集出版,成为后来大名鼎鼎的《联邦党人文集》。这部解释1787年宪法的权威文集,一共八十五篇,数十次引用古希腊城邦、罗马时期的结盟、贸易与征战故事,说明如何才能形成一个更为完善的联盟,既尊重各邦的自主权,又能发挥联盟的最大优势。尤其是文集的第十八篇,全篇都在讲述古希腊同盟的成败得失,希望美国不要重蹈覆辙。《联邦党人文集》的主要作者麦迪逊和汉密尔顿,都是制宪会议代表。在制宪会议上,由于州内其他代表的掣肘,他们无法畅言的主张,在匿名发表政论时,终于可以一吐为快。他们眼中的古代经验,多是试验失败后留下的惨痛教训,他们所要做的,是探讨如何从前车之鉴中,找出后事之师。制宪者对待古代经验的态度,同样体现在他们对母国英国的政治体制的看法上。虽然他们多是不列颠后裔,但均认为自己背负着在新大陆建立山巅之城的历史使命,要与欧洲腐败的旧制度一刀两断。英国的政体,虽不像欧陆一般腐败,仍有诸多不适合新大陆之处。其中最大的问题在于,美国没有英国式的贵族,因此也不需要贵族院来平衡王室与平民之间的权力落差。北美大陆独特的历史与环境,导致美国人比任何国家的人民都更为平等,豪门巨富不多,穷困潦倒者也很少,没有一个阶层臣服、依附另一个阶层的现象。这就决定了美国的政体必然以共和、平等为宗旨,每个人自然而然地会要求法律地位上的平等,而不会照搬英国模式,在社会等级基础上建立混合、均衡政体,固定不同阶层的政治权利与法律地位。英国的混合、均衡政体,曾是孟德斯鸠心目中自由政治的典范,让他心仪不已。但美国制宪先贤却看到了英国政体与孟德斯鸠理论的弊端:混合有余而分权不足,尤其是司法权不独立,无法有效制约立法权与执法权。对于分权问题,无论是洛克还是孟德斯鸠,都过于强调立法权与执法权,忽视司法权。洛克的分权,其实是两权分立,孟德斯鸠虽然认识到司法权也很重要,但他也只不过是从执法权中分离出一个模糊的裁判权。在《论法的精神》中,他自己都承认,“司法部门聊胜于无(next to nothing)。”对此,美国制宪先贤觉得三权不可偏废,有必要在洛克、孟德斯鸠理论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发扬,不但在宪法文本中明列专条,设置独立的联邦司法系统、任职终身的联邦法官,在解释新宪法的《联邦党人文集》中,也有数篇专门论述司法独立之必要性与重要性。汉密尔顿明确提出,“司法部门天性软弱,会招致其他两个部门的持续威胁,被它们压服、震慑,或是影响;因此,除了任职终身外,别无他法以增强司法部门的坚定性与独立性;联邦法官终身制理所当然应该成为宪法中不可或缺的条款,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维护社会公正与安全的堡垒。”(第七十八篇)由此可见,对待洛克、孟德斯鸠这样的声名卓著的启蒙思想家,制宪者同样不盲从,依然秉承去粗取精的态度,在批评中借鉴、据现实而转化。制宪先贤对孟德斯鸠最大的转化与超越之处在于,大胆尝试在面积巨大的国土之上建立共和国而非传统性帝国,并最终大获成功。孟德斯鸠曾断言,共和国只适合小国寡民的城邦式国家,一旦国土面积扩大、统治疆域过广,要实施有效治理,国家形态必然从共和走向帝制,古代罗马就是例证。但是,美国制宪者发现了全新的政治架构:在小共和国(各州)的基础上建立联邦式的复合共和制,明确划分联邦与州的权限,严格限制联邦插手各州“内政”,既避免了小国在外交、防御上的弱点,又发挥了大共和国统一市场、货币的长处。 这种复合共和制的政体架构,并非制宪者凭空设想,而是来源于制宪之前各邦(州)的治理经验与政治现实。独立之后,各州均有自己一套政治规范,如果不尊重各州已有的政治制度,联邦根本没法建立。美国这种先有各州(“儿子”)后有联邦(“老子”)的建国经验,决定了美国宪法的最终结构。在1787年宪法之前,各州都有自己的宪法性文件,从1776年到1784年,独立的十三个州几乎都修改或者重新制定了英王统治时期的殖民地宪章。到费城制宪时,各州均已有过两次以上的制宪、修宪经历,积累了丰富的地方经验。其中,最有影响力的当属1779-1780年制定的马萨诸塞州宪法,这部宪法包括前言、权利条款、政府架构与增修程序四大部分,解决制宪目的、个人权利、权力配置与修补途径四大问题,成为1787年联邦宪法的先声,甚至是“摹本”。而且,马萨诸塞州还专门召集乡镇会议来批准宪法草案,这一程序也为后来的1787年宪法所沿用,让宪法具有一定的人民性。独立之后的州宪法,几乎都以分权制衡原则为基本出发点,以保护个人自由为最终目的。在《联邦党人文集》第四十七篇中,麦迪逊详细列举了这些州宪法中的分权条款,为1787年宪法的分权原则辩护。虽然他希望说明分权并非绝对,但也不得不承认,有些州宪法对于分权原则,“使用的是肯定的、有时甚至是绝对的词句”。1780年的马萨诸塞州宪法就直接声明:“立法部门绝不能行使执法与司法权,或者其中任何一种;执法部门绝不能行使立法与司法权,或者其中任何一种;司法部门绝不能行使立法与执法权,或者其中任何一种;惟其如此,方能建立法治政府,而非人治政府。”如此决然的词句,与殖民地时期总督专权有很大的关系,独立后的各州,都希望立法、执法与司法之间能有固定的界限,因此格外看重分权,尤其重视议会(立法权)的作用。但是,后来的实践证明,完全分权的政府,根本无法有效运转,任何的分权,都只是几个不同的部门分享权力,而不可能是几个部门各自享有完全不同的权力。有鉴于此,1787年宪法虽然将立法、执法、司法三权分列宪法前三条,但并未过分强调权力之间的分界与对立,这也是从独立后各州的制宪经验中汲取了一定的教训。当然,对于1787年宪法而言,美国独立后的政治经验中,最大的教训莫过于邦联的无能和“谢斯抗债”的冲击。邦联时期,邦联国会既无税权,也无军权,任何大事都得各邦一致同意,极其民主,但是毫无效率,缺点人所共知。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有必要修改《邦联条例》,而“谢斯抗债”则增加了修改《邦联条例》的紧迫性。面对谢斯“暴力抗法”,连华盛顿这样经验丰富的政治家都感叹,难道美国人真的没办法建立一个自我治理的自由平等制度?殖民地独立建国的历史经验与现实困境,促使各州重新走到一起,再次尝试建立更为紧密的联盟。弗吉尼亚政治家托马斯•杰斐逊出使法国,未能亲逢盛会,但他看到与会者名单后,也不禁感慨,这真是一场群贤毕至、少长咸集的“神人”(demi-god)之会。的确,与会的五十多位制宪者,绝大多数是拥有丰富政治经验与理论素养的才俊之士,其中不乏能言善辩者,他们政治主张与经济利益各不相同,在炎热而烦躁的费城之夏,能达成一份绝大多数人都签字认可的成文协定,着实不易。事后看来,1787年之夏在费城发生的一切,确实可以称得上奇迹一桩。美国著名传记作家凯瑟琳•鲍恩(Catherine Drinker Bowen)将费城制宪的一百二十七天称为《费城奇迹》(Miracle At Philadelphia: The Story of the 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 May - September 1787),也不无道理。但是,最近大陆出版社在引进该书的简体中文版时,将书名改为《民主的奇迹》,让人看后不免有郢书燕说、南辕北辙之感(该书的台湾版就叫《费城奇迹》)。因为,无论从哪个方面讲,1787年宪法绝对都是不民主的,甚至可以说是反民主的。首先,从开会的方式看,会议全程对外保密,而且多次要求代表不要向公众和报纸透露讨论内容。可以说,1787年宪法完全是闭门造车的产物,是少数人的杰作;在制定之时,普通民众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施加任何影响,谈何民主?宪法批准的过程中,虽然民众广泛参与,但是能发出声音的,也只是少数读书识字之人。况且,宪法已经成文,即便是投票,也只有全盘接受或者整个拒绝两种选择,无法挑选接受具体条款,无异于以成文宪法胁迫民意。其次,就宪法内容而言,不民主的地方更多。总统选举,虽然采取了民选的形式,但起决定作用的却是选举人票,普选票以州为单位统计,赢者通吃,历史上曾多次出现普选票少但选举人票多而当选的“总统”。参议院议员每州两名,怀俄明人口不足六十万,加州人口近四千万,相差六十余倍,参议员又有何民主性可言?而且,根据1787年宪法原文(后来修改了),参议员并非民选,而由各州推选,绝对不是民意代表,只能算是各州在联邦的代表。此外,美国的黑人、女性,最初并无选举权,他们为了自己的民主权利,整整抗争了一个多世纪。最值得一提的是,美国的联邦法官,至今仍是终身职,只要行为端正,任何人都奈何不了。很多人称赞美国的司法独立与民主制度,殊不知,美国的联邦法院,是美国宪法体制中最不民主的部分。为什么制宪者不追求民主?因为在1787年的制宪者眼中,民主绝对是个贬义词,民主就是暴民统治。正如鲍恩所言,“当年联邦制宪会议代表心目中的‘民主’一词,和我们今天的体认不同。对他们来说,‘民主’意味着无政府、无秩序;‘民主’的‘民’,不是人民,乃是暴民。”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美国宪法过去是不民主的,现在仍是不民主的,将来也不可能完全民主。1787年美国宪法只是经验的产物,绝非民主之花的果实。请支持独立网站,转发请注明本文链接:http://www.guancha.cn/HuXiaoJin/2013_09_02_169675_s.shtml
  •     很不错的一本书,内容有深度,阐述易懂。一直觉得美国的民主无法难以复制,这个从空白上建立的国家实际上具有了乌托邦建立的最基本条件,而这在其他历史、民族复杂的国家都是难以成立的。有了条件,就需要一个稳固的基础,和可操作延展性好的框架,这便是这部宪法。是的,称之为奇迹一点都不夸张,这毕竟不是一个书中的乌托邦,虽然这个国家比任何地方年轻,但不同地方的移民,广袤的国土都还是蕴藏着无数的分歧,看这个奇迹的诞生,十分的爽快,也让人思考良多。
  •     1831年,法国律师托克维尔去美国考察九个月后,写下了他对新兴的美国大陆印象,其中提到了他梦想这样一个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人人都把法律视为自己的创造,他们爱护法律,并毫无怨言地服从法律;人们尊重政府的权威是因为必要,而不是因为它神圣;人们对国家首长的爱戴虽然不够热烈,但出自有理有节的真实感情。由于人人都有权利,而且他们的权利得到保障,所以人们之间将建立起坚定信赖关系和一种不卑不亢的相互尊重关系。”与其说这是托克维尔的良好祈愿,倒不如说这是一个梦想中的乌托邦。这样的民主社会,这样自由的国家,如此稳定的秩序,似乎都是难以企及的——但这不正是我们向往的理由么?民主,并非我们最好的选择,却是防止我们继续变坏的选择。所谓“民主的奇迹”,蕴含的意义不言而喻,我们不是渴望最好的生活,只是渴望最好生活的可能性。美国著名传记作家凯瑟琳·德林克·鲍恩《民主的奇迹》一书把我们拉回到了美国历史的源头处,1787年5月,美国宪法制定的会议现场。还原了当年费城议会大厅内的热闹场景。五十五位各州利益的代表,127天的时间,不停地争吵与妥协,论辩与威胁,抗议与愤怒,权衡与博弈,才最终在三个月后缔造出了一部成文的美国宪法。美国历史上的这个重大时刻,被后人无数次铭记缅怀,反复播放——各种形式的纪念层出不穷。但是凯瑟琳的这本书一个比较特殊的地方在于,她采用了新文学写作上的非虚构写作手法,把历史与通俗结合了起来,整本书更接近一本纪实文学——书中很多剑拔弩张的辩论场景,令人回想起去年的电影《林肯传》。这样讨巧的写作方式,让这本书具有了严肃之外的更为现实的意义,不妨把它看作是通俗版的《联邦党人文集》。我总玩味这个“奇迹”的含义,试着猜想一下会很有意思,只有当我们在现实的民主实践中愈加受挫的时候,我们才会怀疑民主存在的价值。民主并不是万能的良药,同样可以受人操控,遭人利用,成为政治掮客们权力与利益的博弈手段。只有当我们对现实愈加不满的时候,才会渴望从源头中寻找民主的奇迹。这种追溯源头的渴望源于现实的一种挫败。不妨回首看下周遭世界的变化,民主并不是命定的未来,不是宿命的结局,不是光明的源头,甚至不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我们渴望民主的心态,是因为没有其他的好的选择,只能寄托于这种最坏的选择——至少民主有变好的可能性,而其他的选择只有腐烂的必然性。所谓“民主的奇迹”,当然是原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从奇迹本源的意义上看,这样的一部宪法有着很大的偶然性,是各种势力妥协的产物。我们可以通过凯瑟琳绘声绘色的描绘,察觉出当年会议大厅中发生的一切,不要为这种热情而激烈的氛围所蒙蔽,也不能单凭凯瑟琳这种主旋律的激情洋溢的写法所倾倒。凯瑟琳在书的序言中说:“然而作者写作本书的用意,并不在于向美国宪法以美言辞藻一味地颂扬。法官霍姆斯说:‘这部宪法是一项实验,正如整个人生就是一个实验。’作者关心的重点是从事这项大实验的人,以及当年众人聚会的风云时刻。”我们不妨聚集一下当年参加制宪会议中的人,他们当中有政务要人、商人、律师、种植园主兼商人、投机商、投资者等等。他们在市场上、法庭和立法机关内目睹了人类本性的种种表现,因而自认为了解他们的一切弱点。换句话说,在他们看来,一个人就是一个自私自利的动物,他们对人类已无信任可言,但他们相信良好的政治制度可以控制人类。所以才有人评价说,美国宪法的基础其实是霍布斯的哲学,因为他相信人类天性是自私与好斗的。当年参加制宪会议的代表们,说好听点是争取各自的利益,说不好听点其实就是心怀鬼胎。他们最终的目的当然是想建立一个“平衡的政府”,用麦迪逊的话说,组建这样的政府时,必须要使各自组成的部分形成一种相互关系,以此互相制约,各司其职。这样的政府需要这样的一部可靠联邦制宪法:首先可以建立一个联邦政府来维持秩序,以防范民众骚动和多数人的统治;其次,一个代议制政府可以使公众意见经过选出的公民机构,从而使其完善和扩大;最后,这样的宪法可以使贵族统治与民主相互制约,可以控制富人与穷人之间不可避免的相互压制倾向。美国学者理查德·霍夫施塔特在《美国政治传统及其缔造者》中着重提到说,当年宪法的制定者的一个基本信念就是,他们认为民主政治从来也不过是政府管理的过度阶段,要么演变为专制统治,要么演变为贵族统治。他们心目中的“民主”主要是指的是一种直接表达大多数人意愿的政府体制,但是这种直接的民主根本不具有实现的可能性时,他们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这个并不完善的民主制度身上。凯瑟琳在《民主的奇迹》中所提及到的127天的制宪过程,只不过是这种民主实践的开端,而且从现在的情况看,民主的未来并不乐观,历史的终结还尚未远去。某种程度上说,我们可以把“民主的奇迹”看作一场民主的战争——而且是那种相互为敌的战争。当我们无法阻挡战争的到来,只能通过各种努力使其变得稳定,而且尽量减少伤害。民主是做减法的奇迹。思郁2013-8-5书民主的奇迹:美国宪法制定127天,【美】凯瑟琳·德林克·鲍恩著,郑明萱译,新星出版社2013年6月第一版,定价:37.00元(for《南都周刊》)

精彩短评 (总计69条)

  •     最近因为亚马逊搞活动,凭空多了许多外国文学作品,大部分的翻译水平,说句实在话,也就比有道翻译高明一点,里面的所谓的“汉语”看得我痛苦无比,每看一次这种书籍都是对我汉语水平的一次挑战。这次买这本书,本也不报什么期待,试阅了几页,大为惊喜,为了这地道汉语翻译,给5分。
  •     可能离的太远,无感
  •     妥协的艺术
  •     美国为什么牛,开国皇帝和将军的都是牛人,但是宪法的制定中还是存在人的自私性,这是人性,无法改变
  •     原来老美也有说cu话的
  •     翻一翻有点杂乱的感觉,懒得看下去了
  •     外国名字太难记了。读的断断续续的。
  •     老富兰克林就是有威信啊,一群不断修正的错误和一群明智的人。
  •     喜欢这本书的译笔。得知译者已辞世,实在惋惜。
  •     过程的描述,没有过多引领思维,没有被强奸的感觉还是挺好的,和好多同学推荐过,希望没有误导人家
  •     几乎是一气呵成读完的,文笔很好,翻译得也不错,有俗有雅,贴切生动,总的来说传记和传奇的感觉多一些,学理和思想的成分少一些,作为通俗读物还是不错的,当然不能和《联邦党人文集》相对比。
  •     比较注重制宪大会的故事情节,对宪法内容本身解说比较通俗易懂,读来非常流畅。终曲部分写到:宪法在各州的批准过程,让读者认识到现代公民的含义是什么。例如:弗吉尼亚的反宪法派核心人物亨利,口才非常了得,也是个骂人高手。亨利从宪法的第一句话,就开始他猛烈的批评。弄得支持宪法派的联邦党人,麦迪逊等人,一见到亨利发言就怕了。但最后弗吉尼亚审宪大会投票,89:79宪法胜出,声势宠大的反宪派,有部分人准备闹事,找出他们的核心人物亨利主持会议,可是亨利冷静地讲:我们在恰当的时间和恰当的场合(指的是州审宪大会)反对过宪法了,现在投票出来大局已定,你们作为诚实的人士,最好还是回家去吧。
  •     对美国民主一本很好的启蒙书籍
  •     没读过原本,但是译本读起来还算通顺。
  •     美国宪法的产生过程可能真的证明了美式民主是无法复制的。费城会议真的犹如神助,这群人真的是“半神半人”吖!费城会议后美国才成其为美国,这本书记录的才是美国诞生的过程,独立战争只是受孕。
  •     算是之前所读林达介绍制宪会议的细化版,不过太多细节有点流水账的感觉,记录了表面状况,却缺乏为何如此的分析。支持与反对者各自的理论基础?态度转变的原因?各州批准时票数仅勉强通过,反联邦派为何可以和平接受?对于我们来说,光看时间地点过程,远远不够。
  •     看着厚厚的一沓美国革命史笔记,奇怪怎么这个话题就成了自己的兴趣。凭心而论,文章写得不痛快。
  •     “大妥协”前前后后占了七章篇幅,足可见其关键。这么多次争执下来,居然还可以走到最后,真是奇迹,共和的奇迹,贯穿始终的是契约精神,对个人表达权利的尊重,适当的妥协与务实的态度。这本书将当时欧洲对美国的看法,美国各州风物以及宪法草案批准过程补齐了,可以帮助更好地认识美国宪法的诞生。
  •     制宪历史与妥协
  •     非常精彩。
  •     美国宪法的诞生可谓是艰难的一跃,在会议之前,州与州之前矛盾重重,邦联虚弱无力,一群从独立战争走来的英杰开辟出一条前无古人的出路,奠定了美国民主制度的基础。这部宪法或许还存在着黑奴问题的历史不足,但已经足够伟大。印象最深的便是最初解决国会代表名额的康州妥协案居然没被通过,另此书文笔不如易中天的《艰难的一跃》(《费城风云》)。
  •     内容很好,更可贵的是翻译很到位。之前很犹豫是否要买译本,因为现在大多数的译者文学功底不敢恭维,这位译者确实具有一定的文学功底,值得推荐!
  •     应该很好的 还没开始看
  •     哔哔了整本书 但是民主制度需要这样的探讨
  •     不太喜欢里面的遣词造句,文章最后几章页显得略拖沓。不过如此环境下还能让13州的人们妥协,开会开出了一个国家,不得不为之震撼。不过叙述的晦涩还是让在看的中间插着看了另一本书><
  •     凑单要谨慎,落了一年灰,断断续续啃完,这跟民主与奇迹有什么关系?
  •     全书充斥着对少数族裔对人民群众的鄙视和弱视,这群开会的人真以为自己是上帝视角,还假惺惺说为民众利益blabla的,真是受不了这种想法。
  •     看过了很感慨,能感受当时立法的艰辛,各种利益和问题交织着,确实如书名所说,推荐法学学生和法律工作者看看!
  •     美国的制度是建立在英国、法国的革命实践和殖民地文化上的历史地理的产物。
  •     在美帝肯定是人人都要读的好书了~感觉在天朝也只能读读而已了 可能是我理解能力不行
  •     真有耐心啊
  •     讲了个故事
  •     很好的文笔,值得收藏。这是经过讨价还价和妥协的结果,尽管结果并不完美,但是我们是否可以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还只是一群因内讧而四分五裂,受世世代代唾弃的人,端视我们能否采用这部宪法。
  •     美国的制宪过程让我赞叹
  •     要说美国宪法的制定绝对堪称奇迹。联邦党人和反联邦党人的激烈交锋,利益的拉扯纠葛让这部宪法的制定和通过看来更加符合人性,也许就是这一群不虚伪且坦率的制宪者才使得美国宪法至今仍闪烁着伟大的光辉。
  •     书包装的不错 质量也很好
  •     品相不错,可以买来读读
  •     读起来很顺畅,感觉翻译的不错,查了译者,果然,是台湾人……
  •     民主是妥协的产物,当时的宗教影响依旧很大。 政治领袖 意见领袖等等都可以扭转左右局势。 如果a和b实在不好选择,可以通过更激进的c迫使人们接受相对温和的a。 穷人与富人的对立,以及宪法之父对穷人的提防。
  •     看过联邦党人文集就知道相当多的美国开国者认为民主是一种恶,他们当时高举的是自由和共和,而民主恰恰是妨碍自由的。所以这个书名真是迷。
  •     原来是台湾翻译… 难怪是半今半古的
  •     这书除了伟大的妥协之外实在没什么可看的。
  •     详细的叙述了美国宪法制定的过程,小到讨论的每个细节,天气等等都有叙述,对这段历史感兴趣的人以及对美国政治感兴趣的可以看看
  •     强推的~法学的娃娃们应该看一下
  •     讲故事的过程讲述了美国宪法的形成还有原因,正在读
  •     翻译水平一般 书的质量挺好
  •     我是比较喜欢寻根究源的人, 当然也免不了会探寻为什么美国会成为今天的美国, 这本书告诉了我这个过程, 答案也在其中, 它需要思考, 需要体会.
  •     翻译不错
  •     《民主的奇迹》(以下称为奇迹),讲述了1787费城制宪会议从召开到批准的过程。作者通过忠于史料以及客观的写作,为读者呈现了1787年5月到9月,制宪先贤们如何为创造一个“新”的美国而努力。对于建立一个强大而团结的联邦政府,与会的代表们并非都共执一念,有人支持建立强大的联邦,他们被称为联邦派;有人反对,他们被称为反联邦派。因此,就这一思想双方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大讨论。尤其在总统的设立、国会的组成、各州如何分配国会议席比例等问题上更是吵得不可开交,甚至使会议一度濒临破产的危险。幸而最后大会在所有与会成员的努力下,依旧能够正常进行下去,圆满结束,完成制定宪法的目标。很佩服美国的制宪先贤们,他们来自千差万别的地方,代表着不同阶层人民的利益,这使他们的利益各不相同。但是无论会议进行到何种程度,哪怕在濒临破产的边缘,与会代表们都能互相坦诚以相待,不曾有人利用权谋之术不择手段的追求自己的利益。大会期间几乎每日都有思想的碰撞,激烈的辩论。但是代表们始终能够抑制冲动,遵守规则。这就是美国人平等观念的体现。只有认为人人平等,才能够尊重对手;也正是平等的观念深入人心,所以人人在会上都能保持不卑不亢的状态。 本书作者作为一名传记作者,在写作此书的时候充分体现了其专业素质。尊重史实,态度客观,意在尽可能真是的还愿200多年前的那场会议。所以在写作时旁征博引,大量加入了与会代表的笔记或发言。对...于会议上的名人,作者也是着墨甚多。很细致的描写他们的性格,以便读者能够理解他们的立场与发言的动机。但是这样的写作也尤其弊端,大量的史料和信息对于还原当时的情镜发挥了作用,但是却致使行文的紧凑和流畅受到影响。 人们对于美国宪法总是充满着各式各样的赞扬。甚至某些比较激进的人总是叫嚣着美国制度的美好,其他制度则一文不值。要求向美国学习。其实美国之所以能诞生出如此宪法,完全是因为当时的美国具备了这部宪法生长的土壤。从第一批登上美洲的欧洲移民在“五月花”号上订立契约开始,人人平等的思想就扎根在这片大地上,加之美洲与英伦相距遥远,英王的控制鞭长莫及,给了美洲人民相对自由的政治环境。这些都对后来的独立战争和制宪会议有着深远的影响,即使到了现在的美国依旧如此。 最后想说说个人对于制宪会议上观点想左的两派的认识。其实,当时无论是支持联邦者亦或反对联邦者,他们对于国家精神之认识是相同的——保障每个公民生命,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不受侵犯,尤其是不受政府的侵犯。之所以会有关于制度的大讨论,只是与会代表们对于实现美国精神方式的认识不同罢了。联邦派虽然希望建立强大的中央政府,但是跟去《弗吉尼亚议案》,政府的组织结构对于权力的制约无所不在,立法、行政、司法三者相互制约相互制衡。防止某一方权力独大。国会成员与总统等职位受到诸多限制,以防止任职者权力膨胀而危险到普通民众的各项权力。他们认为政府的”强大“,只是相对于当时美国的弱邦联而言的。而反联邦派也并非天生的无政府主义者,他们只是害怕联邦政府权力的扩大没有界限,不断蚕食普通民众的权力甚至剥夺人民对于自由的追求。所以这两派并非天生对立的。两派都在寻找强政府和追求自由不受妨碍之间的平衡点。 阅读更多 ›
  •     最近香港的“占中”甚嚣尘上,为什么民主一个世纪之前就在中国风涌,而如今依然是乱象丛生,为什么民主的核心思想:权利源自于人民,事务需有普选确定,在古老的东方的土壤上生出的却是种群/阶层的撕裂,贿选丛生。 多数决定了整体权益,少数忧虑没有发言保护自己的渠道。个体民主素养缺失,只注重于自身的利益,缺乏将整体作利益作为自身事务的意识,问题多多,该书梳理了1787年半神会议”(会议多为核心成员成为日后合众国的总统,更有甚成为钞票人物)---制宪会议“,制定宪法的过程以及后继的13州的审批过程,内容详实生动。
  •     走马观花的记录了美国联邦制宪会议的全过程,虽然就具体的制度没有进行深入的分析,但是让读者能感受其中的气氛。最让人动容的一种精神就是反联邦人虽然最后没有达到目标,在宪法最后通过之后还是依然支持,从中看到了美国一直延续到现在的精神:规则意识和理性的爱国情。没有空洞的爱国,而是无时无刻不在体现自己的思考。很棒!
  •     写的好 装帧也很好
  •     开会的故事 妥协的精神很重要
  •     一个好的框架不是那么容易搭出来的。1787,一场合作的勇气。
  •     知道是本好书,所以耐着性子快看完了(十六章后)!终于知道为什么是美国大学生必读书了!简单谈谈读后感吧,127天熬人的夏天,一帮仁人志士,来自各州各行业,虽代表各自的利益,但又深明大义,既据理力争,又能为了保护弱者的利益而妥协,既能继承传统,又能吸纳先进的外来文化,特别是独特的议事规则,才成就了一个伟大国家的根本之法!
  •     对我来说,作者这种写法其实颇有流水账的意味,但我更愿意用一本生动的笔记来形容这本著作,书里面一边以日记形式介绍费城制宪会议的全过程,一边提及联邦主义者与自治州代表的博弈,生动再现了汉密尔顿,华盛顿将军,约翰亚当斯,麦迪逊,杰斐逊以及帕特里克亨利等美国开国元勋的形象,值得一读。
  •     96
  •     就像记流水账,把当时的资料罗列一遍。随便翻翻吧。。。
  •     书本身不错,但觉得本书的翻译就像东北二人转演员转业来的。这种书尽量还是别看,看了自己心里难受,看看人家的开国先贤们的言行举止,再看看咱们的那几块料,死一百回的心都有。
  •     伟大的背后总有着不为人知的隐忍与守望。在追求民主与自由的国度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在制宪时也不得不妥协黑奴贸易。书本记录下了前人的努力与对未来的守望,他们开创了一个全民平等的新时代。在历史长河中前进毋庸置疑是永恒的,但也是迂回并曲折的。
  •     非常有趣
  •     有点意思,可看可不看,之前放公司当厕所读物看完了- -
  •     精彩,生动。议事原则尤其是妥协令人惊叹
  •     开阔的思维 希望能认真读完
  •     向往已久的美国民主,告诉你来龙去脉。
  •     译笔畅达,大有古风。民国译本果然是好!
  •     比较通俗的概貌式的介绍,又略有点小说的笔法。还是挺难想象当时“少数服从多数”这个基本原则是如何这样深入人心的。
  •     翻译流畅,原来是台湾引进版。总体感觉平平,可能之前读过一些讲述制宪故事的资料的缘故,如法仑德《设计宪法》。
  •     立宪会议记录,读的时候请不要太过于对美国的民主精神倾倒,毕竟法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一条从来不变。民主精神不论在哪里,都是不下社会底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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