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不列颠”札记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1
ISBN:9787532760503
作者:比尔·布莱森
页数:364页

章节摘录

事实上,英国人有一种全然是自家独享的距离感。最显而易见的,就是他们都以为,大不列颠是一座孤岛,兀立于一片空旷的绿色大海中。当然啦,英国人都有某种抽象的概念,晓得附近有一块幅员辽阔的大陆叫欧洲,而且有必要时不时地到那里去转转,要么杀杀德国佬的气焰,要么晒晒太阳度个假,可是,说它在“附近”,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比如,类似于迪斯尼乐园的意义。假如你对于世界地理的概念是让英国的报纸和电视给全盘灌输的,那么你就会断定,美国的位置肯定跟爱尔兰差不多,法德两国大抵位于亚述尔群岛一带,澳大利亚在中东地区占了块炎热的地盘,而所有其他的主权国家,要么神秘莫测(好比布隆迪、萨尔瓦多、蒙古和不丹),要么遥不可及。只须想想,英国腾出了多少英亩的新闻版面,奉送给美国犄角旮旯的人物,什么奥利弗•诺斯啦,洛瑞娜•鲍比特啦,还有O.J.辛普森啦,再把随便哪一年关于斯堪的纳维亚、奥地利、瑞士、希腊、葡萄牙以及西班牙的新闻报道统统加起来,两者一对比,你就会明白我的意思了。真是疯啦。

前言

“俏胡子”比尔•布莱森①——代总序②1本文介绍的比尔•布莱森(Bill Bryson)是当今英语世界非常多产且又“最能逗乐”的游记作家之一,锋头之健不亚于当年的“披头士”乐队(据从互联网上查得之Powells.com对布莱森的访问记。访员Dave Weich称,在书店曾见排名前二十五位的畅销书,其中布氏一人的作品即占五种。“锋头健过‘披头士’”则是访谈录的文题)。“俏胡子”这个称呼借自台湾皇冠丛书的系列书目:“俏胡子,逛世界”——虽说从作者照片看,毛茸茸的红胡子配上黑眉乌嘴,用一个“俏”字形容,不免有些过誉了。我的亲家住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汉诺威小城,小城除了一所名气不小的达特默思大学以外乏善可陈。恰好,布莱森于1996年携妻孥返回美国定居时也选中了这座安静的小城。今夏我赴美国省亲,原想由鄙戚介绍,与布莱森会上一面,一睹“俏”容,再求个合影或签名什么的,谁知道闲不住的“俏胡子”又出门高蹈云游去也!最初引起我注意到比尔•布莱森的是他的两本英语和美语的通俗史话,书题分别是《母语》(The Mother Tongue,1990年)和《美国制造》(Made in America,1994年)。两本书虽说也附有详尽的注释和索引,像是学术著作,却绝无经院派高头讲章吓人的架势,而是轶事趣闻迭出,基本上属于清通晓畅又洞见深中的社会语言学一类读物,读着读着保你非笑出声来不可。我一向主张学外文得激发兴趣,一味苦苦“咬子弹”(bite the bullet)不行,所以曾从两书中选出若干章节作为教材,使用效果良好。当然,过多的插科打诨有时不免影响叙事的准确性。例如,布莱森在《美国制造》中断言,作为美国开国元勋之一的本杰明•富兰克林曾劝人吞饮香水以免屁臭。后有专家查实,说是关于香水和放屁的关系,富兰克林一生中只提到过一次,那是在致布鲁塞尔科学院的一封信里,富氏以打趣的口吻向科学家们挑战,看看谁有本领让肠道排气时飘出香水味来。据记载,在这两部书之前,布莱森还编过一本叫作《烦难字解》(A Dictionary of Troublesome Words,年代不详)的词典。此书我未见过,无由置评,但据识者称,作者善解难词,足见精于藻鉴,可说是为日后从事新闻工作和游记写作做好了充分的文字准备。①“俏胡子”近年转写科普,代表作是《缺只角的百科简史》(A Short History of Nearly Everything,2003年),内有史前蜻蜓大如飞鸟;伊后时代英人以蜘蛛飨客等趣闻知识,极富可读性。近又闻此人在英国塞缪尔•约翰逊非小说类竞奖活动中败于德波顿(de Botton)后正专心撰写一部莎士比亚新传;另因厌恶美国文化浅薄,复往英国安家。②文中部分书名及引文译法与我社版本有出入。接着要谈到的自然就是布莱森的游记作品了。比尔•布莱森于1951年出生在美国艾奥瓦州,二十一岁那年跳上冰岛航空公司的飞机抵达卢森堡,复从挪威的汉默菲斯特出发,背负行囊,步行至伊斯坦布尔,历时四月有余。1973年,布莱森首次踏上英国土地,两年后娶妻成家,生儿育女,并于1977年在伦敦定居,开始为《泰晤士报》和《独立报》工作。布莱森初写旅行札记,原不无补贴家用的实利考虑,不曾想作品发表之后,好评如潮,出版商的稿约踵趾相接,这样,布莱森便渐渐成了自由撰稿的专业作家,又举家离开闹市,迁往约克郡乡间。1995年,布莱森和他的英国妻子辛西娅决定让他们的四个子女换一种文化环境,兼之盖洛普民意测验恰在此时发表调查结果,声称有三百七十万之多的美国人都认定自己曾遭外星人劫持,面对如此混沌民智,布莱森说“祖国需要我”,于是在对英国作了一次告别旅行后,他便带着家人迁回美国。到得此时,写游记已不再是一味的实利考虑,而是身心双双向往的至上自怡,按他自己的说法,“旅途发出海妖之歌般的蛊惑”,诱他一次又一次上路,这才有了1998年阿巴拉契山间小道的跋涉,返回英国历时五十四天的远足,以及1999年的澳洲之旅。2尽管布莱森不把自己看作旅行家和游记作家(“真正的旅行家都要冒险,睡硬地,我却总是住旅馆”),他的如下一些作品通常都出现在书店的游记柜上:《失落的大陆》(The Lost Continent,1990年)、《无处归属》(Neither Here Nor There,1993年)、《小岛札记》(Notes from a Small Island,1996年)、《大国札记》(Notes from a Big Country,1998年)、《林中远足》(A Walk in the Woods,1998年)和《烈日暴晒的地方》(In a Sunburned Country,2000年)。按布莱森本人的说法,上述第一部作品《失落的大陆》虽以“美国小城之旅”(Travels in Small Town America)为副题,重点在“失落”一词,本质是怀旧和追逐,怀童年巡游之旧,寻觅理想中的美国小城,但在涉足三十八个州以后,理想终归乌有。《无处归属》,依我个人之见,是迄今为止布莱森最精彩的作品,写作的缘起似乎仍在忆旧,即重现二十年前从挪威到伊斯坦布尔的欧洲之旅:傲慢的巴黎人;横冲直撞的意大利司机;以铲除英国特色树篱为荣的推土机;挪威催人昏睡的电视;瑞士城乡遍地高耸的高压电线塔……《小岛札记》是对英国告别旅行的产物,写得很有感情,布莱森自称这次旅行“就像跑完全程的运动员为向观众致敬而加跑的一圈”;“虽有百分之八十五或百分之六十五的英国人想不出英国有什么东西值得他们自豪,我仍愿为英国鼓吹。”《大国札记》是在英国报纸上连载时以及最后结集出版时所采用的书题,同书稍后在美国出版时改题为《故国陌路》(Im a Stranger Here Myself)。布莱森在本书中详尽描述了迁回美国的头十八个月中,他和自己的英籍家人所经受的文化震撼,诸如“百分之九十三的离家外出之行,不管距离远近,也不论目的何在,美国人都要开车!”《林中远足》为布莱森赢得的文名可能胜于他的任何其他作品,因为这一回旅人要动真格了,须知阿巴拉契山间小路全长二千二百英里,乃是世上有人工标志的最长山路,走完全程约需五个月!百分之九十的人半途而废;百分之二十的人走完一周便败下阵来,布莱森和旅伴走了整整一个夏天,走完八百七十英里的距离(相当于从纽约走到芝加哥),总算了却一桩心愿。关于这个心愿,作家本人是这样说的:头脑里有个微弱的声音在说:“听上去真带劲!咱们干吧!”我又想出好几个理由。多年懒散之后,长途步行可使我保持健康;这还是个发人思考的好方法,使我得以重新领略故国的广袤和美丽……当那些身穿迷彩裤、头戴猎人帽的男子汉们在四A小餐馆围坐在一起,谈论野外完成的非凡业绩时,我将不再自惭形秽。我要带上一点傲气,眯起双眼,眺望远方的地平线,并拖长着声调,像个男子汉般地哼哼说:“是啊,我在林子里拉过屎呢。”《烈日暴晒的地方》的写作时机与2000年悉尼奥运会有关,因为出版商催得紧,据说不少有趣的素材都被割爱不用了。尽管如此,读者仍可看到历史上因为偷了十二根黄瓜而被放逐到澳洲蛮荒来的英国罪犯的故事;比之库克船长晚到几小时的法国船队;蹈海的总理以及澳人为纪念他而修建的游泳池!等等等等。不管是在蕞尔小岛,或是莽莽林原,或是熙攘闹市,布莱森总能在寻常的景物或人事中发现不寻常而值得一写(有时是大书特书)的东西,并挖掘笑料,生发出独特的观感。面对差强人意的现实,他能领略有缺陷的美。他宁可用冷嘲的口吻对读者详述所见所闻;除了极个别的动情的例外,决不赞同在旅行纪实文字中作浪漫主义的美化,兼发矜夸高论。应当说,这既是布莱森写作的特色,在不同程度上,也是现当代旅行纪实文学的共性。“文革”期间某位意大利导演在中国这片异域以上述手法拍了一部纪实电影,结果被江青大批特批,其实如果了解上述手法普遍性的话,那批判多半是对着影子打拳了(shadow boxing)。3要说布莱森有什么突出于共性之外的特点,表现在作品的内容方面,首先是他强烈的环保意识,无怪乎有评家把他的作品统称为ecoliterature(生态文学)。布莱森不但在阿巴拉契山道上对美国国家园林服务局听任林木大片被伐提出严厉抨击,又对美国的汽车拜物教作了辛辣讽刺,更在回到英国约克郡作短访期间发表公开演说,坚决反对丑陋的高压电线塔污染约克郡谷地之美。在写作风格方面,布莱森的特点表现在英式和美式幽默时常集于一身。不少评家,包括布莱森本人,屡次提到英国文化对布氏影响之深,说他学会了“板着面孔说笑话,冷嘲和说话留有余地”。作为在英国生活了二十多年的美国人,这种特点首先被人注意到也在情理之中。据有的访员介绍,布莱森说话轻声轻气,不疾不徐,态度温文尔雅,颇有英儒之风。但笔者从他的作品中看出,此人的美国本性根深蒂固,仍会不时流露。布莱森把英国式的冷嘲称为“睿智幽默”(cerebral humor),其特点是曲折的讥诮,促狭的戏谑,引得你会心微笑。的确,如读者细品以下几段引文,可以看出布氏老于此道;但是与此同时,那种直接、明快、夸张、不怕粗俗的美国式搞笑幽默是常与英式“睿智幽默”比肩并现的:意大利人开车因为太忙而从不顾及车前路况。他们忙着摁喇叭,忙着做各种夸张的手势,忙着阻挡别人超车,忙着做爱,忙着回头教训后座的孩子,还忙着大啖比板球球拍还大的夹肉面包。而且常常是同时做着这几桩事情。结果,待他们首次注意到你时,你已倒在他们车后的路上,出现在汽车的后视镜里。我给尿憋急了,又想赶到酒吧去,可是这位足有一百十二岁的旅馆杂役是个尽职分子,非把客房里的东西一一向你介绍,还要你跟着看他演示莲蓬水龙和电视的操作法。“多谢了,没有你我肯定连壁橱也找不到,”我说着塞了一千里拉的小费在他袋里,多少用上一点暴力把他推出门去。我不喜欢粗暴待人,但这会儿我觉着憋得好像胡佛大坝快要决堤了。(上述两段摘译自《无处归属》)我大汗淋淋上了船,心中有些发悚。我不好水,连在脚踏船上都会闹头晕。而今置身在这叫作“摇啊摇”(定是“往前摇,翻个身”的缩写)的渡船上,把性命托付给了这么一家轮船公司,情况自然更糟了。这家公司的纪录远非完美,时常忘记关上船头的门,航行途中这样做相当于跨进浴缸时忘记脱鞋。(译自《小岛札记》)她不停地唠叨,唯有在疏通一下耳咽管时才稍歇一下。所谓疏通,就是频频捏住自己的鼻子,然后喷发出一串带爆破声的鼻息,叫人惊跳,而且足以吓得狗儿跳下沙发,逃到邻室的桌子底下去。(译自《林中远足》)本人睡觉既非肃默无声,模样更不雅观。多数人打瞌睡时的样子似乎表示他们需要一条毯子,而我的样子似乎更需要医生的关照。我睡觉时像是注射过了一种强效的实验用肌松弛剂:两腿大张,像在诱惑别人来做什么坏事情。我的头不时前倾,就像不住点头的玩具鸭,把满嘴约四分之一黏乎乎的流涎倾泻在膝上,然后一个后仰,开始重新充注口水,并发出一种马桶水箱灌水渐满的声音。(译自《烈日暴晒的地方》)采访布莱森的人时常问起他受其他游记文学作家影响的程度,布莱森多作规避,说什么“游记文学就像是游人从某一景点往家里发回的明信片内容的总和,自然是因人而异的”。但同时他又承认,自己非常喜爱保罗•希罗克斯(Paul Theroux)的写景文字。希氏参加过“和平队”,阅历远比布莱森丰富,对亚非两大洲的了解,远非布莱森可及万一,除游记类文字,还写小说。唯有在“迷恋新鲜空气”(希罗克斯作品书题Fresh Air Fiend之拟译)方面,两人才颇相似。布莱森在2000年10月编了一部《最佳美国游记作品》的集子,或许读者从中可以看到他欣赏的是威尔•弗戈森(Will Ferguson)还是戴维•西达律斯(David Sedaris)?有一个奇怪的现象:我国出版界近年来很善于捕捉域外书讯,然后随俗急进。赶译快出儿童读物哈利•波特系列就是一例。在游记文字方面,笔者看到彼得•梅尔的《重返普罗旺斯》等早已译出,唯有比尔•布莱森犹是一片空白。出版界哪位有识之士愿来填补这一空白呢?本文最后借用“传媒上的书”(Books in the Media)一位评家的话作结:Come back soon,Bill!我借用这话有三层意思:一、快把布莱森的作品介绍给中国读者;二、愿布莱森早日到亚非拉来旅行(伊斯坦布尔可不是亚洲!);三、愿下次再访汉诺威时不再缘悭一面!陆谷孙2000年11月

媒体关注与评论

“睿智幽默……一部揭示英国弱点的有趣指南,同时也是一部对英国魅力的礼赞。”——《纽约时报书评》“妙趣横生而又洞若观火。”——《今日美国》“与‘这座狭小却富有魅力的小岛’约会…一次深入英国人灵魂以及其居住的腹地的旅行…从自己的亲身经历中,布莱森更深刻理解了英国正常运行的原理……他发扬了神圣的英国传统:挖苦嘲讽。”——《新闻报》“一部精彩的旅行游记……既是一次告别旅行,又是一封写给英国和英国人民的情书。”——《星期日电讯报》(伦敦)“非常有趣……布莱森犀利,睿智以及细腻地观察描写形形色色的村镇,必将取悦亲英派人士。”——《出版者周刊》“布莱森能够以幽默动人的方式把嘲弄发扬成一种文化,以至那些被奚落的对象也捧腹大笑而无法动怒,这一点上无人能及。”——《华尔街日报》“布莱森是一个好旅伴,一个具有深刻观察力的人,他对滑稽的事物总有一种特别的鉴赏力。”——《纽约时报书评》“布莱森兼具观察家和幽默家的无限才能,这使他的随笔无论在什么背景下都值得一读……他再次证明了自己是当代最有影响力的游记作家。”——《列克星顿先驱领袖报》

后记

本书第一章至第十五章由黄昱宁翻译,第十六章至第三十章由夏菁翻译。感谢两位译者的共同努力。    三十幅实地拍摄的照片是本书不可或缺的部分,它们与比尔‘布莱森的文字形成趣味盎然的对照。感谢拍摄者江铸久、达彦、黄昱宁、曹亦文、王木木、汪磊。同时也感谢所有为寻找这些照片提供热情帮助的人。    编者

内容概要

作者:(美国)比尔•布莱森(Bill Bryson) 译者:黄昱宁 夏菁比尔•布莱森,世界知名的非虚构作家,1951年出生于美国艾奥瓦州,曾任职于伦敦《泰晤士报》与《独立报》,同时也为《纽约时报》、《国家地理杂志》等刊物撰文。作品主要包括旅游类随笔、幽默独特的科普作品——比如《万物简史》、《母语》等等,横跨多种领域,皆为非学院派的幽默之作。他的作品诙谐嘲谑的风格堪称一绝、整体上举重若轻,能让普通读者产生很强的认同感,不失为雅俗共赏的典范,深受读者喜爱,也获得很高的评价,每部作品均高踞美、英、加畅销排行榜前茅。比尔•布莱森之所以能在二十世纪的旅游文学中占据一席之地,并成为目前世界公认的最有趣的旅游文学作家,是因为他擅长用不同的眼光来看待他所游历的世界,他真切地捕捉到了一个旅人的内心感受。自然地理、生活情趣、社会时态,布莱森信手拈来无不奇趣,使普通读者产生很强的认同感。他的尖刻加上他的博学,让他的文字充满了智慧、机敏和幽默。作为在英国生活了二十多年的美国人,他的作品又兼具了开朗风趣、绝不怕粗俗的美式调侃和冷峻犀利、一针见血的英式嘲讽。

编辑推荐

《布莱森旅行随笔系列•"小不列颠"札记:英国环岛告别之旅》编辑推荐:他是陆谷孙教授眼中多产且又“最能逗乐”的游记作家之一;他是英语世界风头直逼“披头士”的畅销书作家;他能把玄秘奇特的“万物简史”拿来调侃戏虐;他有本事让你每阅读五分钟就大笑一阵;他不一定是文字最好的作家,但一定是文字最有喜感的作家;他就是比尔•布莱森。布莱森是全世界最知名、最受欢迎的旅游文学作家,作品诙谐嘲谑的风格堪称一绝。“布莱森旅行随笔系列”由陆谷孙教授鼎力推荐并作总序。

作者简介

《布莱森旅行随笔系列•"小不列颠"札记:英国环岛告别之旅》内容简介:1973年3月,初出茅庐的美国小伙比尔•布莱森踏上了不列颠这个梦想中的岛屿,突然间,他发现那里的一切都与他所想象的,与旅行指南上写的完全不一样。原本只想稍作停留的他竟在这块土地上娶妻生子落地生根起来。二十年后,他决心带着妻儿回到自己的故乡美国,在离开英国前,布莱森又重新背起行囊,坚持要作一番旨在告别的环岛之旅。
布莱森从当初隔着海望到它第一眼的地方起步,再次进入这个国家,他用他擅长的犀利、睿智以及细腻地语言带领读者穿越一个个形形色色的英国村镇。在布莱森眼中,不列颠是个神奇的地方,而不列颠人则疯狂到了极致,可爱到了极点。那里有奇怪得让人咋舌甚至呕吐的地名,且到处充斥着闻所未闻的字眼;那里地形多样,历史辉煌永恒,风景却如此袖珍;那里的法官头上顶着“小拖把”,怪里怪气;英国人对自己的美德和快乐指数木知木觉,对享乐的态度更是古怪。旅途中,布莱森还时常回忆起当年造访时的情景,感慨二十年来不列颠的人和物事变化。
这是一次深入英国人灵魂以及其居住腹地的旅行。尽管字里行间对英国风土人情入木三分的刻画中也带有一些嘲弄,然而贯穿全书的仍是对不列颠依依不舍的眷恋之情,在环岛之旅行将结束之时,布莱森终于明白自己喜欢英国的什么了,其实,就是它的全部,它的一点一滴,不论好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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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一封傲娇的情书——读《“小不列颠”之旅札记——英国环岛告别之旅》李北源嬉笑怒骂,比尔·布莱森的游记别开生面。回忆起读过的若干同类题材,《杜甫的五城》厚重深沉,《从塞纳河到翡冷翠》洒落随性,《旅行的艺术》哲思隽永,《西班牙旅行笔记》平实怀古,大抵都如陈年花雕,醇厚温和,从容不迫。《“小不列颠”之旅札记——英国环岛告别之旅》却类似红酒掺和了雪碧,把博学优雅和粗俗无赖搅拌在一起(不是摇匀的),虽然不合乎文学的正宗,但也口感新鲜,别具风味。本书萌芽于布莱森决定重返美国——原因是“有三百七十万美国人相信他们迟早有一天会给外星人绑架”——以试图挽救美国人民的智商,再不济可以拉高国民平均IQ亿分之一个点。在英国居住了二十多年,临行前,布莱森决定来一趟大不列颠岛的环岛之旅。这趟旅行,他自诩为“就像跑完全程的运动员为向观众致敬而加跑的一圈”。不得不说,这一圈妙趣横生。没去过英国,关于他的文化地理印象,大抵是:伍尔维奇,常年英超第四的球队雄踞于此;贝克街,有一个和医生搞基的私家侦探;查令十字街,爱书人跨越大洋的鸿雁往来;格拉斯哥,爱穿裙子的男人们烙印着追求“freedom”的血脉;爱丁堡,荒野上年轻人成群结伙看火车。布莱森书里提及的英伦地名很少听闻,其游历的著名建筑,各色的小镇,多样的海滩,诗人吟游的河谷,更是遥不可及。所幸布莱森描写的活灵活现,尤其是入木三分的吐槽,总让笔者对这些地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果有机会去英国的话,这些地方一定要放入黑名单啊。布莱森文笔风趣,英式幽默和美式幽默集于一身。所谓英式幽默,是指脑筋得转一转,不动声色,轻描淡写,损人于无形的嘲讽。至于美式幽默,呃,有点像《美国派》这种屎尿屁电影,粗俗夸张,直接低级,效果立竿见影。一般而言,自诩为上流社会的作家们,放置书中的多是优雅高端,精妙用典的英式段子。因此,当我看到书中布莱森和路人对骂的段落时,惊为天人。说好英国传统作家的绅士体面嘞,这个外来户,倒真不改美国大老粗的本性。吐槽起这个孤岛国家,布莱森毫不客气,火力全开。他讥讽二战后新修建筑的恶俗审美,使众多小镇变得如出一辙,庸俗不堪;他嘲笑列车公司的糟糕运营,火车迷的奇葩趣味;抱怨英国人的僵化沉闷,逆来顺受,三句不离天气和最佳驾车路线。久居斯地,布莱森恍然回首,发现自己早已情根深种,眷恋不舍,早把异乡当家乡。字里行间,常常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他为莫勒坎贝小城的衰败感慨不已,明知无用依然筹划着复兴大计;行走湖区山谷,高兴农夫自发维修围墙和树篱,使得数百年来自然风光依旧美丽迷人;自豪于地球上没有其他地方像英国一样,文化传统深厚,几百米的路程里就浓缩着几百年的辉煌成就;刚刚恼火英国人的不知变通,却立马发自内心赞叹:“对他人的尊重与无声的体谅在英国人的生活中是基本的法则”,“背景平平的人经常表现出极其优秀的教养”。文末,临别英伦,布莱森执手相看泪眼,喃喃写到:“就在那么一瞬间我突然明白我喜欢英国的什么了——其实,就是它的全部,它的一点一滴,不论好坏。”正当笔者不禁为其深情所动时,旧性复发的布莱森又开始吐槽了:有哪个国家会要求法官头上顶着“小拖把”?得了吧,像布莱森这种真汉子怎么会无为在岐路,儿女泪沾襟嘞?《小不列颠”之旅札记——英国环岛告别之旅》【美】比尔·布莱森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年1月第1版

精彩短评 (总计15条)

  •     可爱
  •     不知道是不是期望太高还是bill的这本真的不好
  •     未来我的游记哈哈哈
  •     很好看的书,值得拥有!
  •     p322...我想,他们就是王太后称之为“下层阶层”的成员吧,他们身上的每一处都无声地道出了贫穷与物质匮乏—吃得差、收入低、牙齿糟糕、前景暗淡,甚至连衣服都没洗干净—可是那男子却满怀喜爱又熟悉地描述着每幅图画,让人心头温暖。 看展览时的确会被这样的场景打动,比如头发花白的老爷爷拎着布包临摹...
  •     这个译笔不大喜欢,尤其前一半那种又带上海味儿又有点刻意加入北方味儿的古怪调子,不过看上一百页也就习惯了。不过英国的旅行比较深度,而且有很多有趣的人,所以这本还是很好看。
  •     这才是人类该写的游记,那些初一水平的小清新们,兴致摇笔之前,还是驻足踌躇踌躇吧
  •     2016.06.24,“小不列颠”今天脱欧了。
  •     旅游札记蕴含了bill的幽默
  •     游记内容非常喜欢,但是书本装订不牢靠,翻了几次后中间有几页都散了
  •     前几章非常惊艳……
  •     一本阅读过程持续了很久的书,作者英美混杂式的各种讽刺幽默自嘲吐槽读着很轻松,但也很混乱绕口。译文这版本不怎么喜欢,明明可以把书设计的读起来很舒服的
  •     要去英格兰看一看
  •     #2016NO.7#这货写游记真是令人拍案!辛辣到位,又粗鲁。 话说行程安排随意,又那么一本正经的各种赶场子。 简直怀疑老婆孩子什么的都是你杜撰的好吗?
  •     很少有书让我实在读不下去,这本书却是。原来以为这本会和写美国的那本一样有趣,结果确大失所望。不知道究竟是原作还是翻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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