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子午线

出版社:重庆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2
ISBN:9787229060688
作者:科马克·麦卡锡
页数:374页

内容概要

科马克·麦卡锡,美国小说家和剧作家,代表作有《血色子午线》、《边境三部曲》、《老无所依》、《路》等。他和托马斯·品钦、唐·德里罗、菲利普·罗斯一起被誉为“当代最伟大的美国作家之一”,同时一直是诺贝尔文学奖的热门人选。

作者简介

他们骑马出城,走上北方的道路,那是蛮荒之地的方向,但当他们还未完全消失在城市的视线之外,他们便悲剧性地调转坐骑的头,前往西边,痴迷地、沉醉地骑向那西天的晚红,骑向傍晚的土地和远方日落中的喧嚣……
霍尔顿法官是一个与莎士比亚作品中的伊阿古有相似文学价值的凶徒和恶魔,在麦卡锡笔下暴力描绘已变成了令人惊叹的艺术技能,一种可与梅尔维尔和福克纳一较高低的艺术技能。在我看来,《血色子午线》应该是美国真正的末世预言小说。——哈罗德?布卢姆
麦卡锡先生明示我们去见证邪恶不是为了去理解邪恶,而是为了去证实其不可解释的现实存在,他精巧的语言将现实与超现实链接在一起,震动得我们无法再安然于现状。——凯林?詹姆斯(《纽约时报》书评人)
大体说来,小说的情节是一个人的历程,盗用书中原话表达,就是没完没了的“他继续骑行”。主人公无名无姓,大字不识,全书在其不同年龄段分别称其为“孩子(the child)”、“少年(the kid)”和“男人(the man)”。故事重心是主人公少年时的经历。他生来丧母,十四岁时离家游荡,常与人打架斗殴。后来被拉去加入美国的军事阻挠队伍,前往墨西哥,出师不久,便遭到了印第安人的致命打击。而后因为偶然,他又加入受雇于奇瓦瓦州州长的头皮猎人队伍。该队伍由罪犯、老兵和印第安人组成,头目是美墨战争老兵格兰顿,而实际的灵魂人物是霍尔顿法官。在此二人的带领下,队伍与奇瓦瓦州州长达成协议,专门不加区分地屠杀各种印第安人(包括好战的阿帕契人和热爱和平的踢格人等)和墨西哥人,以遇害者的头皮为收据换取黄金。队伍在墨西哥境内四处游荡、大肆屠杀,老幼妇孺均不放过。最后协议终止,队伍在占领尤马渡口期间,遭到曾加害过的尤马人的报复,几乎全军覆没,成员或死或逃,少年逃脱后也离开队伍。小说的主要情节便是他们在荒漠、村庄、山间、城镇的各种暴行。小说最后跨越到二十八年后,已成为男人的主人公在格里芬的蜂巢酒馆遭遇法官,被其杀害,队伍成员至此全部牺牲,而小说也在法官的舞蹈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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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0条)

  •     科马克•麦卡锡的确是独开一脉——末世诗学。在开读中译《血色子午线》之前,几次捺不住诱惑,想尝试读读看原文。那是惨不忍睹的熬人!读不下去,是我底气不足吧。据说Harold Bloom也是在读第四遍之后才进入到麦氏文本之中。作者语体、叙述、节奏、人物均给我一种格格难入之感,再加上有一层翻译在。现代主义文学狂潮里乔伊斯算是公认的难啃了,普鲁斯特的冗长给人一种趟过脏水之感,福克纳没看过,海明威是少有的明了阳刚,后来出了个科马克•麦卡锡,搞什么明堂嘛!不管怎样,坎坷别扭的阅读过程始终有一种异样的美,就算是暴力吧,科马克•麦卡锡来的不留情面、斩钉截铁,如果你想和老麦辨,简直是找抽。优秀的小说作者总能给读者提供一个扎实的世界观,当然不是摆在明面上的,不是超市文学让人自取。法官霍尔顿为首的美墨边境非法军事武装队,游弋在可称之为壮丽的血色美墨边境,血色当然是无情……再有一点翻译的感受吧,估计自己要想再次拨简重阅《血色子午线》,情愿能有另一种翻译出来。敬佩冯伟的勇气,总要有人先去嗑这颗石蛋吧。疑问来了,老麦此书出版于八十年代,国内为何迟迟乏人问译,书是好书啊!《路》的阅读障碍稍稍小点,拿了普利策,淬过火的末世审美。PS: 影像资料聊可参考的有两部电影:1. The Three Burials of Melquiades Estrada (艾斯卡达的三次葬礼);2. The Proposition(关键协议)。音乐资料上最近听到Woodkid的三首歌可供参考:1. http://www.xiami.com/song/1771688224;2. http://www.xiami.com/song/1771688227;3. http://www.xiami.com/song/1771688233
  •     小说尾声,法官声明自己从不睡觉,也永远不死。贯穿人类历史,自始自终唯有战争具有同等魔力,它因极度嗜血而时刻窥伺人类,因填不饱的胃口,孜孜不倦的体力和人性不断成长壮大的残暴贪婪而永不停息,永无终结。法官即是战争巨大光滑的肉身,把战争与暴行通过哲学程序奉上信仰的圣坛,让恶魔变身神祗,邪恶合法化为权威。小说用优美的语言艺术描写最触目惊心的暴力行为(例如,用“他的眼睛在眼窝里煮着“写一个被火烧焦的人;用”他们脸上留着胡子,两腿之间却像女人月经似的流血“写遭阉割者,用”像是红色的破碎陶瓷“写尸体下凝干的血泊),以不加标点的长段落句子,在保持时间连续性中制造瞬间爆发感,强化紧张,激烈与恐惧气氛,由此让落差巨大,感受相反的矛盾事物统一在文字系统里,其效果和文学意义恰恰在于投射出法官,这个故事里最夺目的人物在罕有匹敌的力量与智力的外衣下,同样罕有匹敌的恐怖内心,让读者认识世间有一种人,可以集结神的外在与魔鬼的内核,可以一脸温文尔雅,博学多才,一脸凶恶狰狞。小说多处出现法官与他人的对话,浓缩了法官对于战争的观念,体现了他的人生观,现就我个人理解做如下整理:1.战争是一个行当,世间一切其他行当皆包含在这一行当里。2.人生之唯一目的在于游戏,除此无它。而游戏之价值和优点不在游戏本身,实则在其风险价值。游戏要有意义,必要有赌注。所有游戏形式中,战争乃最高端,是终极游戏。因其所下赌注是生命体之本身,以及他所追逐的成败荣辱之价值,战争作为最高价值已囊括上述其他价值。人在战争这一终极游戏中,所获取的是最大化的风险价值,赢得的是最高的赌注。所以战争即游戏之王,亦即终极价值。3.战争是神,是最高主宰,是那个更大的意志。在这个更大的意志里,将一人的意志与另一人的意志相互较量,在其中做选择,是战争将两者捆绑在一起。所以战争即是选择,由它来评判,明辨,区分弱者和强者。战争也是统一体,因一切事物终究会被战争强行统一在一起。4.道德是人的发明(非历史的发明),是弱者为限制,剥夺强者权力所做的创造。但每一次历史进入拐点,道德法则无不为历史法则让路,被历史法则推翻(法国大革命,俄国大革命,美国殖民开拓史等等,等等)。历史法则即是法官的战争价值观,是历史在暴力与流血的培养液中的进化论。5.世间万事万物,凡尚未被法官所认知的,它的存在即被视作未经批准,也即等同于不存在。6.世界是一张挂毯,如果能抽出秩序之线,那么你就能掌控世界和自身的命运。综合上述内容,并纵观小说,法官是哲学家兼诡辩家,是极端利己者和唯我主义者,是以对工具理性的娴熟掌握自我上升为企图主宰世界的狂妄自大的全知全能者,是带领头皮猎人这支外表是狼,实质是羊(在法官微笑的眼里)的队伍走向黄泉的死神参谋,是把人与人的关系扭曲成敌对双方,经历优胜劣汰的游戏,然后在幸存中独享赌注的终极赌徒,是殖民主义外加无法无天的暴徒舞蹈的领舞者,是西方文明把非西方的文化先从现实世界删除,再储存到文字的收藏目录里兴致盎然地加以缅怀的观念执行者。有些书百闻不如一见,有些书一见远胜百闻。《血色子午线》当属后者,无论艺术魅力,还是内容深度都堪称杰出,本人仅就法官一角予以管中窥豹。
  •     1985年,美国作家科马克•麦卡锡推出了小说《血色子午线》,开启了他充满血腥和杀戮的暴力美学的创作拐点,并藉由《边境三部曲》、《老无所依》、《路》等作品攀越至艺术的巅峰。时过境迁,《血色子午线》当年所引发的争议渐渐褪去,也不再有人将其与电影《现代启示录》牵强比附。今天读来,这部“暴力程度仅次于《伊利亚特》”的小说在人类生存图景的描摹上已然超越一时一地的拘囿而凸显普世的价值与意义。小说以1840年代美墨战争为大背景,叙述一伙游弋在美墨边境的“头皮”猎人受雇于政府,专事驱赶和杀戮印第安原住民,其间投机、背叛、内讧和火并之事层出不穷。不加节制的杀戮终于引起政府和印第安部落的大举反攻,在数次围剿中队伍被击溃,队员逃亡各地,在之后的南北战争和战后被陆续杀死。麦卡锡以队伍中一个不具名的“少年”作为目击者记录了这场轰轰烈烈的斗争,小说结尾,长大成人的“少年”死于队伍中的“法官”之手,命运画了老大一个圈之后,终于划上了一个惨烈的句号。值得注意的是,麦卡锡并不意在就美墨战争、屠戮印第安人等历史事件作出反思。在书中,当局为发动灭族战争制造借口(印第安人“非我族类”,等等)一幕,在麦卡锡写来像是一段客观平实的新闻报道,一点没有“政治正确”的后世作家那样大张旗鼓的道德鞭挞。而在那么多场杀戮中,麦卡锡更吝于在伦理上作出探讨,因此,企图在书中读到一点“阴霾中光明”的读者注定会被麦卡锡临头浇上一盆冷水。在其中一个场景中,被俘的印第安小男孩被当作宠物一样养着,大家逗“它”玩,引“它”笑,给“它”喂食铺盖被,但请注意,麦卡锡始终以“它”作指代。读者不应该怪罪麦卡锡太残忍,他生生撕裂美好事物的态度是诚实的——十分钟后,这个男孩子就被“法官”剥了头皮。话说回来,使本书读来如此骇人的并不是剥头皮、死婴树、耳朵项链等重口情节,而是暴力的无处不在,麦卡锡对暴力的描写之工巧之细腻之翔实,堪称“暴力美学”的极致。但他不写人物心理,不写感情,不似亨利•詹姆斯以来的作家那样汲汲于探寻人类灵魂的幽微曲径,因而,他笔下的暴力是没有心理动机的,也是无动于衷的,看上去,就好像是“为暴力而暴力”。真是这样的吗?T.S.艾略特在他的《传统与个人才能》中有这样一段话:“一件艺术作品对于欣赏者的效力是一种特殊的经验,它可以由一种感情所造成,或者几种感情的结合;因作者特别的词汇、语句或意象而产生的各种感觉。伟大的诗可以无须直接用任何情感做成:尽可以纯用感觉。”同样,一部好小说也可以不直接诉诸感情而通过“特别的词汇、语句或意象”来达到向读者移情的目的。在麦卡锡,则是暴力的文学化与影像化呈现。文学上,麦卡锡兼具海明威的简洁干净和福克纳的繁复旖旎,影像上,则穿插运用近景和远景效果。因此,读《血色子午线》就好比看一部细腻流畅的电影,画面极擅精致和粗犷。在最后一场大战中,团伙被击溃,印第安人焚尸庆贺,麦卡锡在此来了一个诗意的长句,宛如一段如梦似幻的蒙太奇:“他们考虑着后面的城市鼓号微弱的响声以及记载着自己宿命的粗制木板因为这些人也一样受到契约的束缚而他们像注视着自己生命终结的预示一般注视着敌人烧成炭的头颅在面前变得白热明亮得像炭里的血。”这种从现实到超现实的过渡,正是本书通过叠加无以计数的暴力达致超验的魅力所在。暴力,象征着一种永劫的人类宿命,一种普世的寓言,落实到书中的具体角色,“法官”恰是它的终极体现。这个“法官”,其来无踪,其去无影,看不出年龄,更不识其真面目。他以超人的智慧将队伍屡屡从鬼门关上救回,又将队员一个个送上不归路,在书末,他的身边又聚起一支新的队伍。麦卡锡若是有心将书写长,我们当看到“法官”在不同时代的代言人。不过,麦卡锡将“法官”作为暴力的代表并不意味着给他贴上道德的标签,“法官”一词本身即体现着某种至高的权威,但不是人类而是高于人类的权威,他所裁判的,不是善与恶,罪与非罪,而是生命的枯荣与递嬗。麦卡锡借他之口表达了对困于杀与被杀的人的生存状态:“在任何事件中,所有人的历史都不是个体的历史,也不是这些个体历史的总和。这儿没有一个人能完全解释他出现在此的原因,因为他甚至无法知道这个世界的本质”。换言之,在宇宙这棋盘上,人不光渺小还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更可怖的是,“任何认清自己的命运并因此选择某条相反的道路的人最终只会在同样指定的时间进行同样的结算”。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血色子午线》是对启蒙时代以来理性主义的一次逆袭。以赛亚•伯林就曾在《浪漫主义的根源》中揭露理性主义如何回避甚至改写历史以提炼、建立人类公平、正义、美德的生活的努力,而无视人类嗜血、暴力等非理性的一面。麦卡锡的创作即是为展现而非宣扬暴力,为长久浸淫于“公平、正义、美德”理想的人提个醒,“世界的真理,但凡你没有从降生那一刻起就看着它,它就只会以当前的面目出现在你面前”,而事实上,世界的真理恰恰是多面向的。小说最后,“法官”像印度教大神湿婆那样跳起了舞,把旧世界踩成碎片,新世界呼之欲出。没错,世界照样生生不息,问题是,要是你不幸歇了菜,这样的世界对你还有何意义可言。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大手笔
  •     无法进入
  •     看的第三本麦卡锡的书了也是读起来最费劲的一次不得不吐槽一下翻译版本了大段大段的长句没有任何标点符号幸亏我之前看过某个版本的福克纳才算没有骂街如果上帝也码字的话那么我想麦卡锡的文字也该是从上帝的角度出发的那么多残忍血腥的场面只是轻描淡写的带过但是依然让读者读到时又感到头皮发麻
  •     麦卡锡抬起猎枪指着你的脑袋,强迫你把所有不加调料的冷酷文字一股脑吞下口去,不给你对所有暴行留出一丝丝怜悯的空隙。
  •     莽莽荒野生出的怪物扑腾着、尖叫着嗜出所见的每个活物的血,这血渐渐上升,上升,把天色染红,然后成了一场血雨,把大地染红,血红的火焰从每个看见这场杀戮的人的心中涌出,无止无境。
  •     仙女啐了一口,一群神经病。
  •     raw
  •     麦卡锡的笔触太冰冷,几乎是无任何情感的陈述;短句为主,也有短句拼起来的极长句子;对话简洁,不加引号。然而我已经过了去迎合某个作家风格的年龄,草草翻过,放到一边。前阵子刚读完《屠夫十字镇》,约翰·威廉斯的学生挺推崇《血色子午线》,不过,这和他老师的风格差距太大了。在读《Stoner》的英文原著,文笔真是让人很喜欢,可以相见《屠夫十字镇》的原著也是极美的。20160821
  •     法官=科茨上校
  •     这小说描写了无尽的战争、无尽的杀戮……最后读者们会变得嗜血还是变得麻木?作者太伟大了。
  •     美国人的冷峻是一种现代性的反思,强国未必自信,反而处处弥漫怯懦
  •     那些说百年孤独读不下去的,应该来观摩此书。
  •     读起来很爽
  •     感觉到是好故事,但没坚持看完。。翻译除了考虑符合作者风格,是不是还要考虑一下可读性和汉字的特性?而且这风格也不一定符合原作者。。
  •     只想说两个字:神作!思想的深度不是一般人能企及的~
  •     不断行走的暴力美学,超越普世观的信仰追求,没有怜悯与批判,死亡和生存的时间,只是叙述一本书或者几个字带过的时间。整书都带着血风干后夹着尘土吸附在不断行走的人的汗液和体味的味道。太多的典故和整段的长句让人感觉自己就是落在队伍后面那个,来的太猛烈又不得不跟着走,不然法官的枪就对着你的头。太精彩的小说,推荐男士们看!(特别多屠杀场景有噩梦嫌疑,妹妹们慎重)
  •     一个人,若是相信世界上的秘密永远不可获知,那他便活在神秘和恐惧之中。迷信会使他萎顿沮丧。雨水会销蚀他生活中的功绩。但是一个人若能面对世界之挂毯,从中抽出秩序之线,仅仅因为这一个决定,他便能掌管世界,而且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他才能实现对自身命运的掌控。
  •     作者的写作风格很独特,读的过程中会被写作风格感染,身临其境。严酷的环境,残酷的人,压抑着的氛围……
  •     一辈子也写不出来……
  •     我知道你在一层层铺垫这么多血腥要说啥但还是不知所云
  •     意象的叠加,互文的盛宴,从历史与虚构之间融合出一个似曾相识又独一无二的存在,已足够让它成为时代的经典,而麦卡锡从个人哲学体系中提取并在本作设下的无穷文本迷宫,更让它能够成为一本一生之书。
  •     冷
  •     很厉害!特别凶!故事想不好怎么评价但语言真是太厉害了!
  •     死神永生~
  •     从头至尾,血流成河、无尽的杀戮,无尽的征服与死亡。
  •     很喜欢,胜过边境三部曲。 20160827。
  •     没有想象中那么好。
  •     挚爱
  •     真是诘屈聱牙的一本书。没有尽头的暴力
  •     读这些纯文学小说已经越来越无力了
  •     看完了西部世界又来回忆一下。
  •     时隔两年再读依然吓出一身冷汗。营地,野蛮人,骨头,屠宰场,贫瘠的荒原和永生不死的法官。最原始的暴力和血,读到一半就觉得自己不仅被割了头皮还被镶嵌着德银的来复枪顺利地塞进了嘴里。
  •     为毛是中文我却看不懂
  •     畅快淋漓
  •     血腥暴力的杀戮场面,冷峻的写法是我喜欢的,但是没有标点的大段文字影响了我的阅读体验,我可能需要继续学习。
  •     揭露了真实的美洲西部,那里不只是牛仔,更是屠杀,剥皮,流血的生活。文中充斥的暴力血腥重口元素让人更深接触到人性的深处。写的太吊了我都看不太懂,男主没有名字,有的段落都没有标点,全文读下来真的好累。。。
  •     这对话描写我服
  •     翻译太糟心了……卖弄地原文精髓丢的一干二净,看的特恶心
  •     再没有第二个人能写出如此血腥的经典之作。人类的终极目标就是杀戮,杀戮异类,也杀戮同类,直至最终灭亡。为什么,诺贝尔奖不颁给他?
  •     无标点的部分读的快要喘不过气来了,不过也是所有相似手法中读起来最强烈的一个。 于我,麦卡锡绝对是当代最伟大的作家,没有之一。
  •     不得不说,冯伟先生翻的太差,完全不理会原作者的语汇,醉心于个人的炫技,把整本书给毁了。混乱的人称,错误百出的标点使用以及让人摸不着头脑的人物对话,这简直就是译作中的下下作。两颗心单纯送给麦卡锡,您的作品不该遭此劫数。
  •      2013-12-27 精纯的西部血液。法官这个角色确实非常妙……一个迈入荒原的康拉德,狂躁的库切,高蹈的福赛斯,弃掷救赎的格林。科恩兄弟的绝配。不过还请不要总是使用宿♂命这种词吧,但凡涉及到形而上的内容时都有莫名的滞涩感,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问题……
  •     他怕自己会死,又怕死不了。通篇挑战底线的血腥杀戮,一路以暴制暴,终被反噬。纵使对人性和救赎抱有期望,人类世界的暴力永远如日光恒常存在。
  •     像一部血腥暴力的CULT西部片
  •     割头皮 ´_>`
  •     恍惚间,仿佛看到腥臭的血从书页中渗出,听到惨死的冤魂挣脱文字的束缚在冬夜离呻吟。血色子午线,怎么一个触目惊心了得。
  •     用了3个小时,翻看了一遍小说。之所以说"翻看"是因为,整个故事我都无法投入进去。每页,每段,每行都是跳跃前进。听说,这本书也会被翻拍成电影。McCarthy这位80多岁的美国作家。是我目前为止知道的唯一一个大多数单行本,非魔幻,科幻题材,但都被拍成电影的作家。
  •     在莽莽的荒原上行走着疲惫的头皮猎人们,他们没有言语,创造着残忍并忍受煎熬的酷刑,微笑的法官的箴言,每个人存在并见证他人直到世界的边缘,参差的黯蓝色山脉和日升月落灰白的骨头,跳舞的熊带走同伴并湮灭它的黄脸。原始世界的神谕,分明而凶险。
  •     前半本超爱法官,后面让人一脸卧槽。翻译总在关键之处模凌两可,没有标点又冰冷的叙述看原文应该真挺痛苦。
  •     我看的不是这个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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