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腥的收获

出版社: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出版日期:2001-8
ISBN:9787532725939
作者:达希尔·哈米特
页数:230页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绿衣女郎和灰衣绅士
第二章 帕森威里的独裁者
第三章 黛娜・布兰德
第四章 哈利肯大街
第五章 老埃利胡说正事
第六章 威斯帕的赌窟
第七章 那就是我帮你忙的原因
第八章 第一手可靠消息
第九章 一把黑柄匕首
第十章 通缉罪犯――男女不限
第十一章 大傻瓜
第十二章 一笔新的交易
第十三章 二百元加十分
第十四章 马克斯
第十五章 松山客栈
……

作者简介

抛开汉密特本人简洁明晰的写作风格不谈,汉密特结构谜题的本事在硬汉派作家中也是首屈一指的。本书是汉密特的长篇处女作,实际上是由三件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的谋杀案组成,三个谜题都颇精彩,再加上汉密特擅长描写的侦探和罪犯之间的斗智斗力,本书的可看性犹在《马耳他之鹰》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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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3条)

  •     「我」,一名「大陸偵探社」的偵探,受僱唐納德.威爾遜,來到小城帕森威里,魚龍混雜的地方。「我」的当事人當晚就被謀殺了,三天的時間,「我」找到了真兇。並作岀了一個決定。「我」要給小城一個清爽的秩序,那些黑幫分子、流氓、賭徒、賣私酒的、草菅人命的警察,既然讓我攤上了,我就不怕痲煩,不怕偵探社當家的老頭子光火,要來玩一把。「亞森.羅平」也好,「羅賓漢」也罷,甚至是「唐.吉珂德」都隨你稱呼,不過那都不是「我」,「我」比這些英雄惡質的多,不擇手段的多。「我」破了謀殺案,三起還是四起?不重要了。「我」也殺了幾個人,「我」威逼、脅迫、欺騙、離間那幫蠢蛋讓他們自相殘殺,「我」不用找冠冕堂皇的理由出來證明自己做的是對的。因爲「我」一身「硬」皮,滿腔「冷」血。「我」信那句,對待惡人,要黑口黑牙黑心黑肺,不擇手段。在冷硬類的偵探小説中,偵探並不僅僅是爲了破案而存在,他們有的時候像警察,有的時候像密探,有的時候像神父,有的時候本身也像個惡徒。而在冷硬之父達許.漢密特的筆下,我們可以看到這樣一個複雜的立體的私家形象,在道德上,偵探有自己的行事標準,與那些邪惡之徒是涇渭分明的。然而,偵探自己也是一個脆弱的需要救贖的靈魂。所以,我們看到在卜洛克筆下那個留連與酒吧的馬修斯卡德每一次接受到一筆定金後便要樂捐出一部分並點上一支祈禱的蠟燭;我們也看到那個收集了各國語言的睡不著覺的伊凡.譚納在穿行於各個異議小團體中時總能用溝通讓對方覺得他是他們的「自己人」。而在漢密特筆下的大陸偵探身上,這些特性被合體為一了。這個「我」既收人錢財,與人消災。同時也越過了界線,去做那些本非其職業範圍内的事情。更有甚者,他反過來要求對方將帶給這個小城一種清新秩序的任務委託給自己,也就是說他將自己所想做的事納入到自己的工作中,名正言順。很緊湊很好看的一部作品,在看似驚險小説的表皮下居然也解了一個又一個懸疑,那個時候的偵探原來是這般樣貌。
  •     如果说《马耳他黑鹰》以人物塑造取胜,那么,这一本则有所不同也许这本更能体现哈梅达心中的理想作为侦探小说,哈梅达其实一直将解谜扔在耳后,更重视塑造自己的硬汉形象在这一本里,私家侦探--“我”受人之邀,结果邀请人却在见面前被害实际上,这时“我”成了没有人聘请的私家侦探面对混乱的局面,为了扫清猪圈,“我”开始行动,威胁、利诱、挑拨离间、顺水推舟,。。。。无所不用其极,称雄斗狠的威斯帕、皮特,。。。。。一一死于非命小说也就此结束。呵,如果这个“我”不是一个侦探,这还算不算侦探小说如果“我”是另一种身份,可能就是一个真正的秩序维护者实际上,我认为,作者也没有把它当侦探小说写,作者在写自己心中的秩序维护者换个角度看,这里写的凶杀真实吗?“我”真的没有罪吗?不知道以为一切都是“我”写的,也许这就是“我”在最后反复修改的那份调查报告,经过了许多粉饰,隐瞒了许多事实这,的确是一个谜
  •     《血腥的收获》据说是哈米特的首部作品。有人首部作品很差,也有人初试啼声就很惊艳。都可能成就伟大的作家。但世人都是势利眼,大概倾向于更天才的那类。哈米特就是这种。哈米特的侦探小说的特点,就是不像侦探小说。说不清这是褒是贬。算是给侦探小说提升了格调?反正他完全可以和同时代的其他大家平起平坐,被称为与那个谁谁和谁谁一起开创了史诗时代什么什么的。这一点天王和天后是做不到的,只能在小圈子里称孤道寡。不过福克纳海明威之类的作品我根本读不下去。可不仅仅是因为它们是『名著』的缘故。哈米特可是好太多了。看其他侦探小说习惯的话,哈米特真是完全不同的类型。以往可能还嫌弃过阿婆的小说里无关人物多,影响主线什么的,和这部《血腥的收获》的场面不能比。开始看的时候眼花缭乱,后来就成了一项挑战,看看能不能快速跳读却不遗漏剧情?----------------以下透底,慎入慎入-----------------【地点/背景】一座叫『帕森威里』的小城。名字听上去和毒药Poison相仿,的确容易让人中毒。人一到这里就会变得目无王法。总共只有四万人口。没有法律,无所谓道义,一个不可能讲道理、只能用枪说话、地狱般没有秩序的地方。【主角】一个中年胖子。170多斤,应该不算很胖,在白人来说,只能算比较壮实吧。大陆侦探社的侦探。不用说,硬汉型。【核心事件】侦探所到之处必将有罪案发生,这是定律。但这次居然遇到了帮派争斗,发生大规模屠杀。一个星期之内死了17个人。到最后策划事件的人都厌倦了,企图求和。但已经失控。最后几方势力全部死翘翘。【表面契机】表面上是由一个名叫『黛娜』的美女(交际花?高级应召?)引发的事件。富二代『小威尔逊』请了侦探来,就在侦探等着见他的工夫被人杀了。富二代找侦探来干什么?到底也没看出来。【真正契机】警察局长『努南』的弟弟之前被杀,他认定是一个黑老大干的,于是和另一黑帮的二当家联手做局。死了很多人以后,警察局长厌倦了,宁可放弃报仇,联合几方举行和平谈判。结果因为做局的事被揭露,会后直接被受陷害的一方干掉了。【几方势力】【警察】警察局长『努南』算一方,因为可以调动警力,还是有实力的。弟弟『蒂姆』被杀。【黑帮1】开赌场的『泰勒』,女人叫他『马克斯』,男人叫他『威斯帕』。名字论套。心腹『杰里』参与了银行抢劫,吃黑枪死了。【黑帮2】开当铺的『卢尔』和他手下的二当家『雷诺』。雷诺和局长合作,局长是要给弟弟报仇(误以为是泰勒杀的),雷诺既要打击泰勒,也想当自己这方的老大。主要的争斗就发生在泰勒和雷诺之间。【黑帮3】贩卖私酒的『芬兰佬皮特』。皮特是希望和平的,不然影响生意;都不听教的话也不忌惮出手。但雷诺不愿意他颐指气使(可能也有别的原因?看得不细),把他那一伙儿给炸了。【之前的老大】就是富二代的爹,『老威尔逊』,拥有银行、矿业、全城唯二的两家报业。早先他认为整个城市是他的。实际上也差不离。好像是发生了罢工,请了人来摆平。罢工是摆平了,请来的暴徒也送不走了。权力转移到了警察局长和几个黑帮手里。整个城市失去秩序,变得乌烟瘴气。要侦探说的话,这老威尔逊也未必是什么好鸟,但他像教父,的确有心维护这座城市。后来的家伙就唯利是图了。老威尔逊几次邀请侦探留下来,出任新的警察局长。侦探在这里施展手脚,貌似也都是老家伙埋单。【核心案件】是几个相对独立的案件。(1)死者:富二代『小威尔逊』黛娜在银行当保安的前男友(客人?)杀的。证据:只有他知道富二代和黛娜的银行交易,别人不可能知道。话说得太多,侦探发现了他对黛娜的感情不对头。物证的话,查银行枪的弹道轨迹就会知道。(2)死者:警察局长的弟弟警察局长的一个手下干的。和黑老大名字相似,所以局长误以为是黑老大。那个好拈花惹草的弟弟与此警察的老婆(前妻)有染。其他的就不难想象了。这个事件应该发生在侦探到来之前。我因为是跳读的,只知道个大概。(3)死者:一方黑老大的心腹被拉来参与银行抢劫,中了黑枪。由此引发了黑帮两个主要势力的火拼。被侦探揭露是局长与另一方黑帮联手做局,于是局长被做掉了。(4)死者:蛇蝎美人『黛娜』这位黛娜和哈米特以后的女主角比起来实在不怎么蛇蝎,在市井长大,当然和男人交往都是为了钱为了生存,但也算是公平交易。和侦探也成了好友,有点知己的意思。所以她被杀以后,侦探一定要为她报仇。黛娜和几方都有点交情。富二代完全是因他而死,后来发现他爹也和她有瓜葛(几封写得相当肉麻的信)。侦探还因此曾怀疑是那个老爹为了取回信才杀了姑娘。最后两位老大同归于尽和她(的死)有关系。多少有点是她自找的。但这个姑娘不讨人厌,还是挺让人怜惜的。貌似全城的大佬都叫她淫妇,牙痒痒的,又都和她有一腿。【结局】最早拥有城市的老威尔逊一直希望侦探能帮他,重新夺回城市的拥有权。他现在仍然有钱,但势力和经营赌场当铺贩卖私酒的人不能比,像是被监禁了一般。侦探不是专门为了帮他,但的确『伸张了正义』,让杀人者偿命,没人背黑锅。后来黑帮算是自己火拼都同归于尽了,不能算是侦探蓄意策划的,但他在里面也的确推波助澜了。最后虽然没太提,但黑势力全军覆没,老头应该又恢复威风了吧。整个小城变成了『一个玫瑰园』,而且里面的玫瑰都是只有香气没有刺的。---------------结束----------------把整篇故事理了一遍,才发现哈米特的布局,或者说野心,有多大。他写的的确不仅仅是侦探故事。他的初衷就不是要讲个简单的侦探故事。自然,这里有侦探(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叫马克?),有人被杀,侦探也的确用才智而不是靠运气侦破了杀人案,但其实他要讲的是整个一座城市从混乱恢复到有序的经过。一次创世纪是如何发生的。推理在这里只是配角。想起胜新太郎和三船敏郎主演的《座头市与用心棒》,也是一座原本平和宁静的小镇,来了恶霸,整座小城很快凋零,本来再和气不过的底层劳动者连大气都不敢出,只能道路以目。哈米特这个故事的背景和它很像。当然局面要复杂得多,节奏也很明快。但哈米特的场面调度也很厉害。虽说是座只有四万人的小城,这么多线索,用不多的篇幅也讲得条分缕析。他的故事其实有很考究的布局,但几乎让人感觉不到布局,就一个侦探四处走走看看打听打听,大巧不工。一项有点『伟大』的事业,整个过程几乎没一点狗血,也没有什么理想啊价值观啊什么什么的。每个人都在按自己的规则做着符合自己身份的事。没有刻意描写过一个人,但每个人都很真实。侦探也不过是在尽自己作为一个侦探的本分,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不让没杀人的人蒙冤,让杀人的人偿命,让死去的人安息。但他连这种话也没说过一句。把『正义』啊『英雄』啊『硬汉』啊之类的词栽赃给哈米特的主角实在是委屈他们了。这些词早已经被污染。世上已经没有恰当的词可以用来形容这些哈米特笔下的男人们了。我想这大概就是哈米特最厉害的地方。

精彩短评 (总计27条)

  •     哈米特的硬汉派看起来就是爽啊,紧凑的节奏加上刺激的打斗,推理的地位反倒不那么重要了。
  •     后半部分还是不错的,悬念迭起高潮不断
  •     这翻译……署名者包给不同的学生翻的吧
  •     俺脚着吧,这小说稍微改吧改吧揍可以当B级片剧本咧
  •     一仆事二主
  •     看得我风中凌乱
  •       「我」,一名「大陸偵探社」的偵探,受僱唐納德.威爾遜,來到小城帕森威里,魚龍混雜的地方。
      
      「我」的当事人當晚就被謀殺了,三天的時間,「我」找到了真兇。並作岀了一個決定。
      
      
      
      「我」要給小城一個清爽的秩序,那些黑幫分子、流氓、賭徒、賣私酒的、草菅人命的警察,既然讓我攤上了,我就不怕痲煩,不怕偵探社當家的老頭子光火,要來玩一把。
      
      「亞森.羅平」也好,「羅賓漢」也罷,甚至是「唐.吉珂德」都隨你稱呼,不過那都不是「我」,「我」比這些英雄惡質的多,不擇手段的多。
      
      
      
      「我」破了謀殺案,三起還是四起?不重要了。「我」也殺了幾個人,「我」威逼、脅迫、欺騙、離間那幫蠢蛋讓他們自相殘殺,「我」不用找冠冕堂皇的理由出來證明自己做的是對的。
      
      因爲「我」一身「硬」皮,滿腔「冷」血。
      
      「我」信那句,對待惡人,要黑口黑牙黑心黑肺,不擇手段。
      
      
      
      在冷硬類的偵探小説中,偵探並不僅僅是爲了破案而存在,他們有的時候像警察,有的時候像密探,有的時候像神父,有的時候本身也像個惡徒。
      
      而在冷硬之父達許.漢密特的筆下,我們可以看到這樣一個複雜的立體的私家形象,在道德上,偵探有自己的行事標準,與那些邪惡之徒是涇渭分明的。然而,偵探自己也是一個脆弱的需要救贖的靈魂。所以,我們看到在卜洛克筆下那個留連與酒吧的馬修斯卡德每一次接受到一筆定金後便要樂捐出一部分並點上一支祈禱的蠟燭;我們也看到那個收集了各國語言的睡不著覺的伊凡.譚納在穿行於各個異議小團體中時總能用溝通讓對方覺得他是他們的「自己人」。
      
      而在漢密特筆下的大陸偵探身上,這些特性被合體為一了。這個「我」既收人錢財,與人消災。同時也越過了界線,去做那些本非其職業範圍内的事情。更有甚者,他反過來要求對方將帶給這個小城一種清新秩序的任務委託給自己,也就是說他將自己所想做的事納入到自己的工作中,名正言順。
      
      
      
      很緊湊很好看的一部作品,在看似驚險小説的表皮下居然也解了一個又一個懸疑,那個時候的偵探原來是這般樣貌。
      
      
  •     前前后后总共死了少说也得有二十七八个人吧,钱德勒所有长篇小说里死的人全加起来估计也没有哈米特这一本里死的多。PS:马里奥普佐的《教父》应该很是受了本书的一些影响。
  •     烂封面
  •     有歧义啊,还记得GTO里边那个大奶妹作的萝卜广告吗?
  •     钱德勒是热水瓶,达米特是里外都冷。
  •     哈米特够冷够硬,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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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说《马耳他黑鹰》以人物塑造取胜,那么,这一本则有所不同
      
      也许这本更能体现哈梅达心中的理想
      
      作为侦探小说,哈梅达其实一直将解谜扔在耳后,更重视塑造自己的硬汉形象
      
      在这一本里,私家侦探--“我”受人之邀,结果邀请人却在见面前被害
      
      实际上,这时“我”成了没有人聘请的私家侦探
      
      面对混乱的局面,为了扫清猪圈,“我”开始行动,威胁、利诱、挑拨离间、顺水推舟,。。。。无所不用其极,称雄斗狠的威斯帕、皮特,。。。。。一一死于非命
      
      小说也就此结束。
      
      呵,如果这个“我”不是一个侦探,这还算不算侦探小说
      
      如果“我”是另一种身份,可能就是一个真正的秩序维护者
      
      实际上,我认为,作者也没有把它当侦探小说写,作者在写自己心中的秩序维护者
      
      换个角度看,这里写的凶杀真实吗?“我”真的没有罪吗?不知道
      
      以为一切都是“我”写的,也许这就是“我”在最后反复修改的那份调查报告,经过了许多粉饰,隐瞒了许多事实
      
      这,的确是一个谜
  •     硬汉派作家就是这样写侦探小说的啊!无语中。。。
  •     不错,真不错,真是太不错了。有一部香港电影,叫【卧虎】,基本上就是照着这书的框架拍的(请原谅我如此LOWB的比喻),一团乱麻中能全身而退且完美解决每个问题,没谁了。
  •     这一期的翻译算是比较差的 不过这证明我是大陆关注简体冷硬侦探的早期读者哟
  •     初三时候看的?
  •     找到鼻祖的感觉
  •     推理有点牵强。此外,读了钱德勒再看哈米特,觉得他文笔差太多。
  •     孤胆侦探闯小镇,one man against the world,大概没什么比这更冷硬了。死掉的人一波又一波,最后只剩下一个人数尸体。这个故事的body count前所未有的高,然而只要能达到目的,谁在乎用了什么手段。黑吃黑,那真是太方便了。
  •     “不行啊,小姐,总得有人待在这儿数数死亡的人数。”
  •     汉的书我只喜欢这本和玻璃
    .--.
    /.-. '----------.
    \'-' .--"--""-"-'
    '--'
    这本是因为他的言语,玻璃是因为他的写实。
  •     骨架和雏形都出来了,钱德勒在这个基础上丰满了血肉。这本就是翻译太差,另外哈米特用力过猛。
  •     作为一个小言爱好者如果男主是一个英俊潇洒邦德式的男子我一定会深深地爱上他,可惜他是个190磅肥胖矮小的中年秃顶大叔,那好吧只能说一句心机深!不过脑子足够好使哈密特好像特别喜欢塑造这种类型的侦探,如果再少点对侦探的描写代入感就更强了呢。BTW整本书浓浓的“教父”即视感。
  •     ……誰騙我說這是推理小說的orz
  •     翻译的真是相当糟糕,愧对精彩的情节.谁来行行好出个像样点的版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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