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天地圖書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11-10-1
ISBN:9789881553140
作者:王鍊利
《中國房地產之厄》的笔记-第45页
摘录:2002年国务院第55号令第四条赋予“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的权利,《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这样制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
笔记重点:国务院令和物权法的规定,导致土地所有者(在中国土地是全民所有制)人民,丧失对于由政府出让之土地的处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