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奴十二年》书评

出版日期:2014-8
ISBN:9787544747670
作者:[美]所罗门·诺瑟普
页数:280页

历史已成为过去

小说中对于所罗门为奴十二年期间的描述比较平淡,还呈现了不少有关于蔗糖等制作过程的描写,可能是为了突出故事的真实性。残酷的奴隶生活并没有磨灭所罗门的意志,虽然有几次他已经深深的绝望,但还是坚持恢复自由身,与奴隶制度抗衡。每次看到对奴隶鞭打、折磨时,都很感慨曾经那段灰暗的历史,同时也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

比折磨更恐怖的是漫无边际的等待与绝望

今天终于读完了为奴十二年这本书,心中有很多感慨。对于这本书早有耳闻,可没想到真正读下来是这般的震撼。所以,它是我在豆瓣的第一篇书评。首先,我不得不佩服所罗门·诺瑟普,请原谅我不愿称他为普拉特。从一名普通平凡的自由人瞬间成为低贱的黑奴,命运仿佛和他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命运的无常,这是第一关。那么多人,为什么偏偏是我?这大概是每个在不幸遭遇面前的人普遍都会抱有的疑问。然而比起命运,所罗门·诺瑟普的不幸遭遇更多归咎为人性的丑恶。面对第一个难关,他试图为自己的自由之身分反抗,然而这仿佛以卵击石。真正的公义在黑暗丑陋的人性面前无法得到彰显,很难想象这些信仰者上帝,每周都会诵读《圣经》的人,到底从上帝那儿学到了什么。当言语无法为他作任何辩解,等待他的只有不分青红皂白的鞭打。他学会了沉默,但与此同时,他在等待,因为他还坚信自由在等待着他,而他终将能到达神圣的彼岸。第二关是长达十二年的为奴生涯。这里面实在有太多幕触动我的情景,我不能想象在和平的年代,居然会有这种残暴蛮横的制度,吞噬着人类的文明。这十二年里,他和大多数黑奴一样过着衣不蔽体饱不果腹的生活,每天就在各种咒骂鞭打中度过,日复一日地工作,像机械像畜生,不,甚至比他们还不如。到底要多少的勇气和力量才能在这种环境下坚持下来,我问自己,因为面对如此残酷的环境,我能想到的只有死亡。无论是长期忍受来自奴隶主的鞭打身体上所造成的伤痛,亦或是逃跑时一个人在莫大的沼泽地里孤身前行的恐惧,又或者是深夜想到曾经幸福美满的过去,每一样,都是致命的。但庆幸的是,曾经作为自由人的他比其他黑奴更多了一份韧性。我一直觉得是自由的信念在支撑着他,而他在书中也曾多次提起过。曾经有一句话“金钱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如今,我仿佛顿时明白了。没有自由,那么一切都是毫无意义。当你的人身权利完完全全属于另一个人呢,你只是一件物品,你的主人对于你有任何的权利,所谓的金钱和爱情在你面前根本狗屁都不如,因为你连自己的生命都无法掌握。书中提到奴隶们一年中最高兴的就是圣诞节放假那几天,因为他们终于自由了,哪怕只是暂时的、短暂的、片刻的,于他们而言,都是上帝的恩赐,生活的瑰宝。因为恰恰懂得并且拥有过这份珍贵的自由,所罗门·诺瑟普从来没有放弃过等待。我一直觉得这十二年来,比身体折磨更难忍受的,是漫无边际的等待。坚信自己能逃离奴隶主,一直在沉默地等待机会。无数个看似可靠的机会,却都一一破碎。就如同在黑暗中熊熊燃烧的火焰,慢慢一点一滴地消失,到最后,只能在无边的黑暗中告诉自己,也许上帝会怜悯你,而你听到的是,静默。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每一天这样的等待都不曾消失。只是还要等多久?一年?十年?还是一辈子?有多少人会选择认命。我至今都觉得所罗门·诺瑟普的遭遇是个奇迹。而这与他本人对自由的坚持密不可分。庆幸的是,他的事迹被广泛流传后,世人对这种蛮横残暴的奴隶制度给予了批判,最终,它被废止了。我想,这大抵是对每一个曾深受过奴隶制迫害的人,最大的安慰吧。

我是先看了书再看电影的,很明显的感觉是,电影虽然表现某些残酷场景时画面感更强,但是在呈现黑暗的奴隶制度、奴隶生活的力度没有书来的强烈。编剧对原著改编后,删除了很多情节,而某些情节的缺失,导致了电影给人的精神震撼度降低很多。如果单说这本书的话,语言基本是朴实无华的,很有种外出多年打拼的游子回忆诉说自己的过往经历的语调。为作者最终有幸获救的同时,同样是敬佩他强大的心理支撑信念。12年的奴隶生活一直都在寻找各种机会逃走。也能说,因为他的智慧和拉小提琴的技能,一点一滴都有帮助他活下去。

当自由被制度剥削

我们生活在今天的自由人已经很难想象这样的一个社会,一群人在法律的包庇下公然地对另一群人的权利、尊严进行没有底线的剥削。当一个黑人被各种各样的原因成为一个奴隶主的“高级牲畜”,黑暗,无尽的黑暗便笼罩到他\她的身上了。只要主人乐意,他\她的一切——甚至是生命——都听由主人摆布。但是更让人无法想象的是整个社会对这种制度的认可。奴隶出门必备的通行条,专门为逮捕奴隶而成立的官方巡捕队,以及一群对逃跑奴隶如狼似虎的猎狗...这是一整个社会对黑人群体的恶意。

关于自由、信仰和生命

这是随手拿起的一本鸡汤书,没仔细看书前的介绍,因为故事非常的简单易懂,哗哗哗的就看完了。这本书是美国黑人所罗门的自传。所罗门是19世纪美国的一位黑人,从父辈开始已经获得了自由,他受过教育,也结婚生子,凭自己的能力生活得衣食无忧。但是,那个时代的奴隶制和种族歧视依然存在,这种不公平的制度终于把灾难带给了他。因为一次偶然事件,他被人骗到远方,以奴隶的身份卖给别人,从此开始了奴隶的艰辛生活。所罗门不可以向任何人告知自己的自由人身份,因为那样会使奴隶主蒙受损失,只会招致奴隶主把他卖到更加偏远的地方;所罗门也不可以逃跑,他曾经因为躲避杀戮而在沼泽地荒野中逃生,但是根本无法生存或逃出生天,因为没有证明在身的黑人,只要一露出在公众面前,会被任何人抓捕。在这种情况下,所罗门只有日日计划获得自由,却大部分时间都在等待机会。书中描述很多跟他一样的奴隶,有的生下来为奴,蒙昧无知,对酷刑和劳作全都认命;有的曾经自由甚至过的是比较高等的生活,但是为奸人所害,最终在哀伤中死去。所罗门之所以最终能够重获自由,我觉得有几条必要条件:首先,他向往自由,无时无刻不为自由追求和计划;其次,他受过教育,有着过人的智慧和胆识,他不仅依靠自己的聪明头脑使自己和其他奴隶生活的更好,也最终因为行事缜密成功获释;最后,他有强壮的体魄和战斗力,为奴十二年也依然保持健壮。以上几条缺一不可。一百多年以后的今天,我们很难设身处地去想当年黑人奴隶的遭遇,只有在书中体会到九死一生和苟且偷生的震撼。所罗门是废奴主义者,他的经历就如同现实版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当然,他可能也没想到,今天的美国总统,居然是黑人,这是美国人权进步的一大标志。我也想到现在的公司管理。过去的工作环境,不流行跳槽和换岗,往往也助长了领导和下属之间的隔阂和冷漠,有的领导对待下属也忘记了公平、理解和尊重。值得欣慰的是,在人人自由的今天,人们的就业越来越趋向于按劳分配和凭本事吃饭,所以上下级的关系越来越融洽,随之而来的是互相尊重和效率更高。这就是:得人心者得天下的道理。我是看完书才知道同名电影是去年奥斯卡的大热获奖影片,与电影相比,我更喜欢读书所带来的画面感,让想象给我更加广阔的空间。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为奴十二年》看完了。奴隶的悲惨生活,让人悲伤,让人心痛,更让人震惊。当一部分人被另一部分人奴役,人间就变成了残暴的地狱。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民。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国际歌》的曲调在耳边萦绕,当了解了奴隶的悲惨生活,崇敬之情油然而生。《国际歌》作于1871年,索罗门.诺瑟普《为奴十二年》写于1853年,两者仅隔18年。在那黑暗的年代,能发出起来的吼声,令人肃然起敬!无论人们对于共产主义运动如何不屑,我想在百多年前,以《国际歌》为代表的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砸烂枷锁,解放奴隶,对劳苦大众而言,居功至伟!1853年,是中国的清代咸丰2年,中国在秦朝就废除了奴隶制,比美国早了近2000年,社会进程本领先于美国,为什么现在美国民主政治反优于中国?是不是郭沫若把历史进程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本来就是不科学的,错的?1853年,此时太平天国起义已有两年。此后不久,美国1861年爆发了解放黑奴的南北战争,奴隶们真的起来了,为了自己的自由。向帮助索罗门的加拿大人致敬!虽然他很害怕,但他的信仰战胜了恐惧,让索罗门重获自由!

我理解了马丁路德金的梦想

我有一个梦,梦想这国家要高举并履行其信条的真正涵义:“我们信守这些不言自明的真理:人人生而平等”。 我有一个梦,我梦想有朝一日,在乔治亚的红山上,昔日奴隶的儿子和昔日奴隶主的儿子能够同坐一处,共叙兄弟情谊。 我有一个梦,有朝一日,我的四个孩子将生活在一个不以肤色而是以品行来评判一个人优劣的国度里。我今天就有这样一个梦想。——马丁.路德金我理解了马丁.路德金的梦想——读《为奴十二载》有感生活在现在这样安全的环境下的我们,恐怕很难想象黑人诺顿经历的事情——自己前几天还与妻子儿女在一起,高高兴兴地享受着生活的美好,为什么现在却在昏暗的地下室里,连拥有自己名字的权力都没有,说声自己是自由的就会被鞭打?这前后的巨大反差令人揪心,也让我们对当时黑人的处境有了一定的了解。没有为什么,因为诺顿是一名黑人。他在人贩子手中,一起住的黑人小男孩还期翼着他的妈妈能救他出来,他的妈妈来了,但与预想的不同的是,她没能救出自己的儿子,反而连自己和女儿也被抓了去。而在人贩子卖黑奴的时候,那个母亲乞求着买主不要将他们分开,但是人贩子不会管这么多,他不肯卖出母亲的小女儿,想养大了之后再离手,牟取更多的钱。买主福特先生问道,难道你没有一点良心的吗?人贩子只是冷笑。这是一种多么残忍无理的行为!对于一个母亲来说,最残忍的莫过于将她的孩子从她的身边夺走!这些白人仗着自己的肤色,自认为是天生的贵族,毫不愧疚地奴役着可怜的黑人,而白人和黑人之间,除了肤色之外,有什么不同?他们也是人,在自己的孩子离开时,也会伤心难过地大哭,但是白人人贩子不以为然,甚至因自己豢养的“牲畜”居然会“像人一样”伤心大哭而感到好笑。也许买主福特先生还是保留了一点良知的,但是这点良知也在诺顿惹祸上身后因怕惹麻烦而消失殆尽,他只是个伪君子罢了!他亲手将诺顿送到了“黑人终结者”埃普斯手中,仿佛进入了晦暗的地狱!埃普斯性格暴虐,动不动就喜欢鞭打黑奴,也许是这残忍的奴隶制让他们渐渐变得残暴的吧。每日目睹受苦难的人,听奴隶们被鞭打时痛苦的尖叫,扭动的躯体,在受不住鞭打死去后被狗撕咬、吞掉,奴隶主早已变得麻木不仁,甚至引以为乐!埃普斯先生对自己手下的一名女黑奴产生了一种畸形的情感,但是这却遭到了埃普斯太太的嫉妒,在埃普斯先生喝醉时,他会顺着太太的嫉妒与报复心理,疯狂地鞭打帕西,而可怜的帕西承受着这一切,尽管这一切都不是出自她的本意。她的心被痛苦和不幸辗地支离破碎,脸上带着忧心忡忡、悲惨可怜的表情。这些奴隶主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己就是奴隶的主宰,他们对奴隶所犯下的一切罪恶,都是应当的,他们还认为奴隶们只会怯懦地宽容忍让。但是诺顿就从来没有放弃过生的希望,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他要的是生活,不仅仅是这样的苟且偷生!他会读写,会拉小提琴,他在北方是一名自由人,他还有妻子儿女在等着他回去。他从来没有忘记过这些,即使是在最灰暗的时刻,他保持着头脑的清醒,等待着自由的降临。这种对自由的虔诚的渴望以及对美好生活的热爱,不服输的信念与意志,都值得我们敬佩。无论在何种环境下,我们都拥有追求幸福美好的权力,凭什么要放弃?正是这种信念,支撑着诺顿度过了这十二年,他隐忍着,表面上对奴隶主服从,为自由而不懈努力着。书本最后的结局当然是美好的,诺顿在一名善良的木匠的帮助下,从埃普斯手中逃脱,回到了自己的家人身边。但是诺顿的故事结束了,也许在南方的种植园中,还有无数个像诺顿一样的可怜的黑人!甚至在今天,黑人还是会遭到一些歧视。然而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尽自己的全力,让这种无理的现象消失。每个人生而平等,在人格上拥有同样的地位,没有人有权力去奴役别人!它还告诉我们,我们都应该去努力生活,而不仅仅是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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