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现的逻辑》章节试读

出版社:科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1986-10
ISBN:SH13031-3293
作者:(英)波珀

《科学发现的逻辑》的笔记-第99页 - 全书总结

最基本的两个论点:
1、科学划界在于可证伪性,而不在于可证实性。
2、科学不应采用归纳法,而是演绎检验法。
在波普尔看来,科学发现是这样一个过程:演绎、预测、假设或者说猜想、预感、推翻偏见。
第一个部分,他论证了科学划界在于可证伪性,主要的论述如下:
约定主义认为自然定律决定观察(通过逻辑来建构),而非观察可证的。
从理论推出基础经验陈述(辅助假说),而基础经验陈述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与理论不一致的、禁止、排除的(理论的潜在证伪类),还有一类是不矛盾、为理论所允许的。如果理论的潜在证伪类非空,则理论是可证伪的。这两类(无矛盾性和可证伪性)也是经验系统应该满足的条件。
陈述有两种证明方法:一种是为陈述所证伪(逻辑推导),第二种是为经验所证明。波普尔认为有些陈述是超出直接经验的(例如普遍概念),所以不能为直接经验所证明。而即使心理学上采用记录词句的方法,也仅仅是以知觉陈述代替了知觉,所以也是不靠谱的。综上,波普尔认为逻辑推理强于经验观察。【这也就是批判理性主义的要旨所在】但是,可观察并不等于观察或者知觉,所以不能说理论是不可以被观察到的;也不能因为理论不能被证实而错误地认为它是不能被验证的。
第二个部分,他论证了如何发现科学,也就是如何证伪,论述如下:
波普尔不同于约定主义,他认为意见一致的基础是单称陈述而非全称陈述【所以说可以在某些情况下达成共识,而很难说在所有情况下都达成了一致】;他也不同于实证主义,他认为基础陈述不为直接经验所证明,而是因为其行动而被接受。根据前面所说,可以从理论推出基础经验陈述(辅助假说),所以检验理论就变成了检验作为基础经验陈述的单称陈述。
第一个问题,它们如何被证伪呢?
考察一个理论,往往从方法论和逻辑标准基础两个方面入手。【检验一个理论,可以思考它在逻辑上行得通么?它的方法存在问题么?】
接受与理论矛盾的基础陈述是理论已被证伪的充分条件,但是非必要。理论已被证伪不仅要有排除或禁止的基础陈述,还要总是有(强调这些排除或者禁止是必然的)。所以不仅要有反例,而且要注意发现反驳理论的可复制效应(一些同型的),才能认为理论已被证伪。【推翻一个理论,不仅要发现反例,还要说明反例不是偶然的,存在很多同类型的反例】
证伪的过程要是可以从逻辑上来理解的。【从结果上推翻还不行,还要找到逻辑上的原因,说得通】
第二个问题,既然可证伪类的子类可能是无限大的,那么如何说明理论可证伪的程度呢?【这个问题可以用来考察说明同一问题的不同理论】
首先,无矛盾的类比较小,而潜在可证伪类比较大,可证伪的程度就高;
其次,比较的途径可以有三:幂、维度和子类。
(1)幂,这个没看懂;
(2)维度,被允许的那些陈述里面,如果维度的复合度比较低,就更加容易证伪;【可以认为是支持理论的都表述比较简单,那么理论更容易被证伪】而考察理论本身呢,具有低维度的理论比高维度的理论更容易被证伪。【越简单越容易被证伪】所以简单的陈述能得到更高的评价。
(3)子类:理论之间没有包含交叉,则不可比较。
第三个问题,检验理论的过程如何理解?
由宏观定律演绎到微观,需要初始条件的考虑,牵涉到频率陈述,反之不可以。【宏观的原理在微观上可能不适用,要考虑条件是否发生了变化,宏观原理的适用性也许要考虑频率】
波普尔反对归纳起来的概率理论,但是可以对理论进行“拟归纳”。理论往往越简单,越可验证,越可检验,越可证伪。所以拟归纳的过程是通过演绎检验逐步降低层级,而普遍性逐步增加层级的进化的过程,不是判决性的实验。【可以提出一个理论,然后对演绎出来的陈述进行检验;再发展更有普遍意义的理论-比如概括进有频率陈述的微观理论-说明什么情况下如何,什么情况下如何,实际上就是对理论普遍的发展,进行更加细微的检验;如此不断进化】
其它一些有意思的论述:
1、过显定义有高级和低级之分,高级的会随着理论的演绎而被消解【所以但凡复杂的概念也会随着破题而变得平常】,低级的往往和惯用法联系在一起(不能改变)【所以大家都习惯的用法就不要生造词了】。
2、为什么我们对某些理论有优先选择?
因为他们往往是最严格的,而且也经过了最严格的方法检验。理论是工具,要通过应用来检验,通过应用结果来检验适用性。【参见书中30,以后检验理论适用性要注意考察其应用结果】
3、找到定律需要机遇,没有预测到不等于没有。所以证明测不准关系是没有意义的,反而会关闭了若干可能的尝试途径,只能说明电子知识有欠缺,要加入量子力学等考虑。【社会科学上很多问题不能简单地用一个各地的特殊性而含混过去,或许存在未知的规律】自然界中有规律性,但这里的论据并非科学的,而是超验的。

《科学发现的逻辑》的笔记-第29页 - 2

定義是教條,只有定義引出的結論才能給我們某些新的洞察力。

《科学发现的逻辑》的笔记-第1页

科学发现的逻辑
1. 一个科学家,不论是理论家还是实验家,都提出陈述或陈述系统,然后一步一步检验它们。说得具体一些,在经验科学的领域里,他们构建假说或理论系统,然后用观察和实验,对照经验来检验它们。
我想,对这个程序作出逻辑的分析,也就是说,分析经验科学的方法,就是科学发现的逻辑,或者说知识的逻辑的任务。
2. 想把归纳原理建基于经验之上会破产,因为这样做必定导致无穷后退。
3. 归纳推理虽然“严格地说”是不“正确的”,但能达到某种程度的“可靠性”或“概然性”。
4. 我们将归纳原理描述为为科学借以判定真理性的手段,它的作用是判定概然性,这种盖然性不可达到的上限和下限就是真理和谬误。
5. 假说只能以经验来检验,而且只是在这假说被提出以后。
6. 在最初阶段,设想或创立一个理论,我认为,既不要求逻辑的分析,也不接受逻辑的分析。一个人如何产生一个新的思想(不论是一个音乐主题,一个戏剧冲突或者一个科学理论),这个问题对于经验的心理学来说,是很重要的,但是对于科学知识的逻辑分析来说,是无关的。
7. 科学知识的逻辑分析与事实的问题无关,而只与正当或正确的问题有关。它的问题是下列这一类:一个陈述能被证明为正当吗?假如能够,则如何证明?它是可检验的吗?这个陈述在逻辑上是否依赖于某些别的陈述?或者与它们相矛盾?
8. 每一个科学发现都包含“非理性因素”,即“创造性直觉”。
1. 批评地检验理论和根据检验结果选择理论的方法,总是按下列路线进行的。借助演绎逻辑,从尝试提出来且尚未经过以任何方式证明的一个新思想——预知、假说、理论系统,或任何其他类似的东西——中得出一些结论;然后将这些结论,在它们互相之间,并和其他有关的陈述加以比较,来发现他们之间存在的逻辑关系(如等价性、可推导性、相容性、不相容性)。
2. 第一,在这些结论之间加以逻辑的比较,以此来检验理论系统的内部一致性。第二,考察理论的逻辑形式,目的是确定这理论是否具有经验的或科学的理论的性质,或者它是否是,比如重言的命题。第三,同其他的理论作比较,主要目的是确定,假如这理论经受住我们的各种检验,它是否构成科学上的进展。最后,通过能从理论推导出的结论的经验应用来检验理论。
3. 肯定的判决只能暂时支持这理论,因为随后的否定判决常会推翻它。只要一个理论经受住详细而严格的检验,在科学进步的过程中未被另一个理论取代,我们就可以说它已“证明它的品质”,或说“它已得到验证”。
4. 找到一个标准,使我们能区别经验科学为一方与科学和逻辑以及“形而上学”系统为另一方,这个问题称之为划界问题。
5. 只有一种方法才能合理地论证我的建议,这就是:分析它们的逻辑推断,指出它们的丰富性——它们阐明知识理论问题的能力。
6. 知识逻辑的第一项任务是提出一个经验科学的概念,这是为了使现在有点不明确的语言学的用法尽可能地明确,也是为了在科学和形而上学观念之间划下一条清楚的界线——即使这些形而上学观念可能在科学的历史中,曾经促进过科学的进展。
1. 必定有许多个理论系统,其逻辑结构和一个在任何特定时候被认为是经验科学的系统很相似。这个情况有时也可以这样说:存在着许多个(可能有无限多个)“逻辑上可能的世界”。但是,称作“经验科学”的系统是意在只表示一个世界:“实在世界”或“我们的经验世界”。
2. 所有经验科学的陈述(或所有“有意义的”陈述),必须是能最后判定其真和伪的。
3. 假如不可能确定一个陈述是否真的,那么这个陈述就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一个陈述的意义就是它的证实的方法。”
4. 经验方法的特征是,它使待检验的系统以一切可设想的方式面临证伪的态度,它的目的不是去拯救那些站不住脚的系统的生命,而是相反,使这些系统面临最剧烈的生存竞争,通过比较来选择其中最适应者。
5. 证伪法不以任何归纳推理为其前提,而只是以正确性没有争议的演绎逻辑的重言式变形为其前提。
6. 科学理论不可能完全得到证明或证实,然而它们是可检验的。
7. 科学陈述的客观性就在于它们能被主体间相互检验。
8. 科学陈述的客观性是和理论的构建——和运用假说和全称陈述密切相关的。只有当某些事件能按照定律或规律性重复发生时,像在可重复的实验里的情况那样,我们的观察在原则上才能被任何人所检验。
9. 科学上有意义的物理效应可以定义为:任何人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适当的实验都能有规则地重复的效应。
1. 一个系统,例如经典力学,也许是非常“科学的”;但是教条主义地坚持它的那些人——也许他们相信,他们的任务就是在它没有被最终否证以前,保卫这样一个取得成功的系统免遭批判——他们就是采用一种和批判态度相反的态度,而我认为这种批判态度是科学家应该采取的。
2. 科学的游戏原则上是没有终点的。有一天有人决定,科学陈述不再要求任何进一步的检验,可以认为这些陈述得到最终证实,他就退出这个游戏。
3. 一旦一个假说被提出、被检验、被证明它的品质,没有“正当理由”就不允许它退出。“正当理由”可以是,比如:这一假说为另一个更可检验性的假说所代替;或者对这一假说的某个推断的证伪(“更可检验的”这一概念以后要作更充分的分析)。
4. 科学程序的其他规则必须这样来设计,它们并不保护科学中的任何陈述不被证伪。
5. 定义是教条,只有认定义引出的结论才能给我们某些新的洞察力。
1. 理论是我们撤出去抓住“世界”的网;使得世界合理化,说明它,并且支配它。
2. 现在物理学已确证,至少在一个领域里继续寻找定律再也没有意义了。
3. 自然科学的理论,特别是所谓自然定律,具有严格全称陈述的逻辑形式;因此它们可以被表达成严格存在陈述的否定形式,或者可以称作非存在陈述(或“无”陈述)。
4. 自然定律可以和“排斥”或“禁止”相比拟。它们并不断言什么东西存在着或具有某种状态;而是否定它。它们坚持一定的事物或状态的不存在,可以说是排斥或禁止这些事物或状态:自然定律排除它们。
5. 严格的或纯粹的陈述,不论是全称的还是存在的,对于空间和时间来说,都是不受限制的。
6. 我们不能去搜索整个世界来确定某个事物不存在,过去从未存在过,将来也不会存在。
7. 科学理论永远在变化着。
8. 所有其他属于这个理论系统的陈述都能用纯逻辑的或数学的变换从这些公理中推导出来。
1. 避免约定主义的惟一方法是采取一个决定:决定不应用它的方法。
2. 辅助假说的引进总应被看作构建新系统的尝试;然后这个新系统总是应该根据它被采用后,能否构成我们对世界的认识的一个真正的进展来判断其优劣。
3. 只有当描述这样一种效应的一个低水平的经验假说被提出和确认时,我们才接受这个证伪。
4. 巧妙地适应条件,能使得几乎任何假说和现象相符合。这个将满足我们的想象,但是不能推进我们的知识。
5. 只有那些引进以后并不减少,反而增加该系统的可证伪度或可检验度的辅助假说才是可接受的。
6. 辅助假说的引进总应被看作构建新系统的尝试;然后这个新系统总是应该根据它被采用后,能否构成我们对世界的认识的一个真正的进展来判断其优劣。
7. 几乎没有一个问题比这个经验陈述基础问题更严重地受心理学和逻辑之间的混淆之害了。
8. 科学是我们的直接确信的系统表述。
9. 我们的知识建筑在什么基础之上?我有了经验,如何能证明我对这经验的描述和捍卫它不受怀疑?
10. 只有一种方法可以确定一连串逻辑推理的正确性。就是把它置于最容易接受检验的形式中:我们把它分解成许多小步骤,每一步骤都易受任何学习过变换语句的数学或逻辑技巧的人检查。如果在这样做了以后,任何人仍然提出怀疑,那么我们只能请他指出在证明的步骤中的错误,或者请他自己再想一下这个问题。
1. 科学的意见为偶然的情况所改正
2. 从逻辑的观点看来,理论的检验依靠基础陈述,而基础陈述的接受或拒绝则依靠我们的决定。因此,解决理论的命运的是决定。
3. 约定或决定不直接决定我们对全称陈述的接受,而是相反,它进入我们对单称陈述即基础陈述的接受。
4. 经验方法的特点正是:约定或决定不直接决定我们对全称陈述的接受,而是相反,它进入我们对单称陈述即基础陈述的接受。
5. 建议首先应该重视的应该是检验的严格性。最终决定理论的命运的是检验的结果,即关于基础陈述的一致意见。
6. 为意见一致所决定的陈述不是全称的而是单称的。
7. 基础陈述不能为我们的直接经验所证明,而是从逻辑观点看来,因一个行动、一个自由的决定而接受。
8. 客观科学的经验基础设有任何“绝对的”东西。科学不是建立在坚固的基岩上。可以说,科学理论的大胆结构耸立在沼泽之上。它就像树立在木桩上的建筑物,木桩从上面被打进沼泽中,但是没有到达任何自然的或“既定的”基底;假如我们停止下来不再把木桩打得更深一些,这不是因为我们已经达到了坚固的基础。我们只是在认为木桩至少暂时坚固得足以支持这个结构的时候停止下来。
1. 理论是或多或少可以严格地检验的;这就是说,或多或少可以容易地证伪的。它们的可检验性的程度对于理论的选择是有意义的。
2. 一个理论传达的经验信息量,或者它的经验内容,随着它的可证伪度的增加而增加。
3. 简单性问题对于自然科学的认识论是最重要的。
4. 归纳过程在于发现可以使之和我们的经验相协调的最简单的定律。
5. 假定使我们能够从单个偶发事件不规则序列推论到它们频率的规则性或稳定性。
6. 比测不准原理允许的精确性程度更高的测量与量子论的公式系统或及其统计学解释并不是不相容的。因此如果这样一种精确度终究成为可能,量子论不一定被反驳。
7. 现代量子论创始人的成就是整个科学史上最伟大的成就之一。
8. 理论是不能证实的,但是它们可被“验证”。
9. 我们不应去讨论一个假说的“概率”,而是应该努力去评价它通过经受住检验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证明它适宜生存。简言之,我们应该努力评价它在多大程度上得到“验证”。
10. 如果我们试图把我们对自然界均一性和理论可证实性的形而上学信念转变为基于归纳逻辑的知识理论,留给我们的只是在无穷后退和先验论之间进行选择。
11. 惟有概率逻辑才提供能够严格代表适合于自然科学知识概念的逻辑形式。
12. 个陈述也许是高度可证伪的,然而它也许只得到一点儿验证,或它事实上也许被证伪了。并且它也许虽未被证伪,却被它可从中推导出——或是它的极为密切的接近——的一个可更好检验的理论所代替。
13. 一旦一个理论得到充分验证,进一步的实例只能提高它的验证度很少一点儿。然而如果这些新的实例迥然不同于早先的实例,即如果这些实例在一个新的应用领域验证这个理论,这条规则就不适用。
14. 科学不是一个确定的或既成的陈述的系统;它也不是一个朝着一个终极状态稳定前进的系统。我们的科学不是绝对的知识(episteme):它决不能自称已达到真理,甚或像概率一样的真理的替代物。
15. 科学具有的价值不只是生物学的生存价值。它不仅是一个有用的工具。虽然它既不能达到真理,也不能达到概率,追求知识和探索真理仍然是科学发现最有力的动机。
16. 我们可把我们自己的当代科学——“人们现在通常应用于自然界的推理方法”——描述为由“轻率的和过早的预感”组成的,描述为“偏见”。
17. 我永远要记录我对实验家在他的斗争中工作的无限敬意,他在这种斗争中从毫不让步的造物主那里夺取可解释的事实,造物主清楚地知道如何用一个决定性的不——或用一个听不见的是来对付我们的理论。
18. 科学客观性的要求使每一个科学陈述必定仍然永远是试探性的成为不可避免。
19. 只有在我们确信的主观经验中,在我们的主观信仰中,我们才可能是“绝对确定无疑的”。
20. 造就科学家的不是他之拥有知识、不可反驳的真理,而是他坚持不懈地以批判的态度探索真理。
21. 科学决不追求使它的回答成为最后的甚至可几的这种幻想的目的。宁可说,它的前进是趋向永远发现新的、更深刻的和更一般的问题,以及使它的永远是试探性的回答去接受永远更新的和永远更严格的检验这一无限然而可达到的目的。

《科学发现的逻辑》的笔记-第15页

15
一個科學陳述由於它的邏輯特性與可能的單稱陳述衝突的可能性越大,它所傳達的關於世界的肯定性的信息量就越大(我們稱自然定律為“律”,不是沒有道理的。所禁越多,所述越多)
16
按照我的建議,經驗方法的特征是,它使待檢驗的系統以一切可設想的方式面臨偽證的態度,它的目的不是去拯救那些站不住腳的系統的生命,而是相反,使這些系統面臨最強烈的生存競爭,通過比較來選擇其中最適應者。
波普爾不關心科學設想的來源,而將之劃給心理學,重點是科學設想的驗證。

《科学发现的逻辑》的笔记-第1页

经典的内容应该是第四章 可证伪性和第八章 概率,,
想起了金融中的统计和计量方法的大大的缺陷:
金融市场中运用这种归纳法的缺陷在于,忽视了小概率事件,而这也是统计最大的问题所在。统计(以及那该死的计量)的一切主要关注期望,关注矩。VaR方法倒是关注了分位数,算是进步,可是分布呢?我们不知道分布,于是基于非参的分位数估计又出现了,下午华仔说MorganStanley最新的VaR方法就是估计收益率的kernel density。。。哎,但是统计终究没法解决黑天鹅问题。难怪强哥这么鄙视计量,让别人去做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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