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

出版社:海天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8-06-01
ISBN:9787806154397
作者:[香港] 亦舒
页数:218页

作者简介

母亲葛芬、女儿杨之俊、外孙女陶陶一家三代红颜相依为命。之俊的第一次婚姻失败后,对爱情已无所要求。然而叶成秋之子,花花公子叶世球却不请自来,带她走出知足、琐碎的狭窄天地,令她才华大展。这时,陶陶已成明星并且是叶世球的女友;葛芬的旧情人叶成秋也因丧妻而重获自由。沧桑岁月眼看就要成为过去,新的矛盾却不期而至;陶陶的生父欲要个女儿;叶成秋竟向杨之俊提出求婚。封闭太久的之俊面对错乱的现实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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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4条)

  •     我是个不会搽胭脂的女子,不过也还是挺喜欢看这本书的,除了他对上海风情的描述,对三代不同女子之间细致入微的观察,也喜欢亦舒的故事,这是最根本的.从很小的时候开始看亦舒,她对我有很大的影响,包括人生观(大了点),审美观.比如到现在我还认定没有款式就永不过时,都是受她的毒害.喜欢黑白灰,喜欢简单,一点都不花团锦簇,被认没有女人味.追求沉默的名贵,希望做到足够有品位,把名牌穿的不象名牌.总之,不合潮流!
  •     忙里偷闲复习亦舒,“胭脂”,真喜欢。情节而论,没有什么大起大落,可是能看得我笑了又哭哭了又笑。她早一点的这些小说,戏剧性比较小的,故事讲得很平顺,都是些琐碎的事,基本没有什么twist,我反而很入迷。金庸教育她不要写来写去总写自己,要多一些曲折离奇的故事,我觉得这样的教诲简直是误人子弟。到了喜宝,什么谋杀,自杀,发疯,离家出走,豪门恩怨,真的没什么意思,一惊一乍得,如果追求的是拍案惊奇,上新浪看所谓的社会新闻就够了,何必要这么耐烦地看小说,满地撒狗血来吸引眼球,实在不是上品,说起来金庸跟琼瑶,实在没有多大的本质区别,想象力狂野一点,视野开阔一点,但是他侠气冲天的外衣下遮盖的所谓爱情故事,也不过是琼瑶似的你是风儿我是沙,你装疯来我卖傻,哄哄少年人可以,我这样的中年妇女看着就只觉得荒唐,不觉得浪漫了。报纸连载故事当然要有twist,跟连续剧是一个道理,没有悬念,没有急转直下出人意料故事,观众怎么能耐着性子等下一集呢?而我自己,也常常被这些狗血满地的故事俘虏,连desperate housewives这样炒过几年的冷饭我都舍不得放弃。没有了他们,没有了廉价的美国连续剧,没有金庸的小说,我的生活会多么乏味啊。可是就亦舒的小说而言,我还是喜欢胭脂这样的,一点点诙谐,一点点伤感,人生的迂回往返看得很透,但又不至于颓废。言辞中有令人可喜的小火花,每个人都可爱,每个人都可怜,每个人都可憎厌恶,人的可爱可怜可憎都能写得出来,实在是有些不平凡之处的。可是有些情节还是令人不快,比如说两代有钱的男人都试图作sugar daddy,一个成了一个没成,什么意思呢,men are dogs? 也许就是事实呢,不过写成这样,有点乱伦的意思了,之浚明明是像爱着自己的父亲一样爱着老叶,而老叶反过来跟她求婚,不要说女主角,我这个看客都有点想吐,我不信老叶神经这么强大,毕竟是老情人的孩子,毕竟是在他眼皮下长大的,难为他还能这样理直气壮,而之浚的母亲居然还为他说项,真是无奇不有。和其他所有故事一样,最能激起我共鸣的还是亲人之间的纠缠和爱怨,得到的和期盼得到的,得不到的和再也不可能得到的,陈年的误会,一刹那间的通透和谅解,看一次哭一次,比如之浚和他父亲之间,在之浚得知父亲患绝症后,大哭着说,“他一世潦倒”,从前对这句话就没有免疫力,现在因人及己,更是一读就泪如雨下。让我开心的是小叶和之浚之间的互动,比如经典段落小叶问之浚想要做什么,之浚因为疲倦说想睡觉,小叶做害羞状,“我们还不是那么熟”。比如小叶勾搭了陶陶以后给之浚来电话,之浚暗想,“以为他要叫我妈”。轻快俏皮,又有点香艳,却毫不猥亵,真让人快乐。 还有些小细节,吃的喝的,我看得津津有味。中秋节时之浚的父亲让她买月饼,之浚说是不是要苏式月饼,她父亲却出乎意料的说要广东的莲蓉蛋黄。搁上电影屏幕,就是李安驾轻就熟的小片断。大学的时候看过胭脂的电影版,印象并不好,那时候还不知道亦舒,不过即使知道,这部电影跟小说胭脂,根本也就是两回事。
  •     三代人,17,34,51,和上海有关的女人。三个故事,都是美女主人公。慢慢展现了不同的时代和生活状态。终究是属于美女的故事,不很吸引人,但也有她淡淡的香味,有点遐想和期待。终究没有好的结尾。半开口的圆,躺在那里收不回去。美女,大美女,老美女。都是美女。似乎亦舒故事里的每个女人都得没得让人不知所措才行。故事不错,最后的结尾很扣题。每个女人都需要胭脂。无论陶陶,之俊还是葛芬。都是女人,她们都要胭脂来养着。就此看来,她们是一样的。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幸好作者力度把握得当,再多几分执着就要玛丽苏,再多几分世俗就可以拍成晚间八点档。
  •     偶尔读读师太。
  •     一切都可以在笑中解决,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
  •     底气
  •     结尾有点突然啊!
  •     不喜欢
  •     “人最大的毛病是以为爱的反面即是恨。”看毕,豁然开朗。
  •     至终就说了一句话,你们男人就是看脸。虽然我成功了,我还是要好好倒腾自己。(又或者因为我不再倚赖,我可以多关切自己,“我的归宿就是健康与才干”。 喜欢收场是与关太太。
  •     一个人,终究可以信赖的,不过是他自己,能够为他扬眉吐气的,也是他自己。我要什么归宿?我已找回我自己,我就是我的归宿。
  •     亦舒几乎所有的男主都比女主大两轮。。。
  •     师太不需要讲情节(情节太无语),人家靠精句取胜(眼睛太毒辣)。
  •     情节非常俗气——女主母亲的情人爱上了女主,女主的情人又爱上女主的女儿,呵,两个男人还是父子。但看完总是受益的——要自爱,不够爱自己的人也不会得到正常的爱,有时候我们以为年纪是自己的枷锁,其实不是,有时候又天真的以为年纪是别人的枷锁,其实也不是。不同层面和年龄的善意或许不同,但人的孽根是一样的。
  •     赚取足够的钱 买得起胭脂 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     没看完。狗血啊
  •     一家三代女人,一个比一个活得妙。
  •     一对情侣相约自杀,一个死了,另一个没死成。
  •     蛮好看的一个故事,情节很日常,主要讲述一些琐事,但也因此很真实。刚开始看我还以为是写作者自己的人和事呢
  •     就是喜欢亦舒的文笔,简洁明快,一针见血。
  •     一本书这样觉得好?其中一条就是它让你明白一些道理,让你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     “那时候的亦舒还是好的”系列
  •     好奇怪的设定
  •     许多金光灿烂的记忆,都禁不起岁月的考验,褪至灰白。师太告诉我们婚姻也并不是获取人意义最重要的方式,以自己的方式度过想要的一生。或事业或才干。
  •     单亲妈妈杨之俊,上有离婚母亲,下有青春女儿,哀乐中年,既想事业有番成就,又渴望真挚爱情,还要被家长里短的琐事缠身,但她还是坚强独立靠自己,无论前一晚如何辗转流泪失眠,第二天早上擦上胭脂,又可以勇敢面对新的一天。
  •     这牛吹的,女儿简直世界第一美;夜世球更糟,就是一个富家花花公子,还说文艺青年甘拜下风什么的。崇尚外貌和金钱!原来继续读更是无下限,叶老头年轻和母亲交往,上年纪和孩子求婚,真是醉了!估计八成叶世秋也是看到淘淘,不想要妈妈了,想和16岁的妹子!看到后来真是这样,这书也太狗血了,再也不想看亦舒了!
  •     不管你喜不喜欢,她总是很有意思的。
  •     好细致生活 不像小说 像真事儿了
  •     女人有一份喜爱的工作,能自己做主,是何等的重要。
  •     这完全没有师太的水准。莫名倔强的人物个性设定,加上歪曲突然的故事情节。都是美女,都是帅哥,都是隔代乱!
  •     天啊,多年前读的
  •     至紧要活得漂亮。
  •     印象最深的是形容叶成秋,50岁的感慨,其他就一般,毕竟美女的生活不能体验
  •     难得一个姿态略低的女主还是故意把自己的美貌遮起来的……该怎么说师太好呢……一星算各种纠结如女主,一星算恰在读萨岗的巧。
  •     女人,无论到什么年纪,都可以很可爱,很美丽,只是你不要放弃自己。
  •     最后的释然让心松了一下。感情写得略让人纠结,然而也许本不过如此。所以啊,"我就是我的归宿。“
  •     我现在发觉她的糟糕了。
  •     你喜欢勃拉姆斯吗
  •     独立坚强多么不容易
  •     昨晚翻来覆去,胃里难受,索性拿本书镇一下,这本书随手抽出来,看了一半,已经猜到结局,祖母的年轻时的富豪恋人恋上女儿,富豪的儿子本打算和祖母的女儿恋爱,却恋上了祖母的女儿的女儿,意图实在太明显,所以已经猜到,好一段混乱的关系,即使再新潮,现在人也无法能容忍这些,不得不说师太啊,在感情的看的开。
  •     “我的归宿,便是健康与才干。你还不明白?妈妈,一个人,终究可以信赖的,不过是他自己,能够为他扬眉吐气的,也是他自己,我要什么归宿?我已找回我自己,我就是我的归宿。”
  •     我一直不太能接受这类小说,看得我怪难受的,感觉像是噎住了一样。
  •     找了那么久,原来,我就是我的归宿。
  •     别相信谁爱谁,这个故事很不推荐...作家的著作总有她自己的影子。师太钟爱老男人。
  •     师太你是不是。。。小说里主人公头一天还在佛香阁,回酒店睡一觉第二天就去逛豫园,看来看去原来师太写的是穿越小说。“脑子是样好东西,希望你老也有一个”
  •     我的归宿,便是健康与才干。
  •     有趣的是,总是喜欢描述一些不伦的恋情,父与子一个模样。
  •     我好像看了两遍
  •     我就是我的归宿。
  •     书中传达的新时代女性的观念是很值得学习的,要自强要自信要努力,我们的归宿终究还是我们自己的健康和才干,其他的都是靠不住的,然而母亲的初恋情人从小看着我长大最后说要娶我,他的儿子一开始追求我没追上就去追我女儿了,这两家这样的关系已经不能用乱和随意来形容了,真是狗血。
  •     “我忽然发觉,女人,不论什么年纪、什么身份、什么环境、什么性情、什么命运、什么遭遇,生在一千年前,或是一千年后,都少不了这盒胭脂。 噫,胭脂是女人的灵魂呢。”自由的新女性,文中的关系刷新我三观。不管何时,女人还是有份职业好呀,自信,独立,自由,不必依仗任何人而拥有安全感
  •     我的归宿,便是自己的健康与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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