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书评

出版社:海天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8-06-01
ISBN:9787806154397
作者:[香港] 亦舒
页数:218页

胭脂

我是个不会搽胭脂的女子,不过也还是挺喜欢看这本书的,除了他对上海风情的描述,对三代不同女子之间细致入微的观察,也喜欢亦舒的故事,这是最根本的.从很小的时候开始看亦舒,她对我有很大的影响,包括人生观(大了点),审美观.比如到现在我还认定没有款式就永不过时,都是受她的毒害.喜欢黑白灰,喜欢简单,一点都不花团锦簇,被认没有女人味.追求沉默的名贵,希望做到足够有品位,把名牌穿的不象名牌.总之,不合潮流!

琐碎的浪漫

忙里偷闲复习亦舒,“胭脂”,真喜欢。情节而论,没有什么大起大落,可是能看得我笑了又哭哭了又笑。她早一点的这些小说,戏剧性比较小的,故事讲得很平顺,都是些琐碎的事,基本没有什么twist,我反而很入迷。金庸教育她不要写来写去总写自己,要多一些曲折离奇的故事,我觉得这样的教诲简直是误人子弟。到了喜宝,什么谋杀,自杀,发疯,离家出走,豪门恩怨,真的没什么意思,一惊一乍得,如果追求的是拍案惊奇,上新浪看所谓的社会新闻就够了,何必要这么耐烦地看小说,满地撒狗血来吸引眼球,实在不是上品,说起来金庸跟琼瑶,实在没有多大的本质区别,想象力狂野一点,视野开阔一点,但是他侠气冲天的外衣下遮盖的所谓爱情故事,也不过是琼瑶似的你是风儿我是沙,你装疯来我卖傻,哄哄少年人可以,我这样的中年妇女看着就只觉得荒唐,不觉得浪漫了。报纸连载故事当然要有twist,跟连续剧是一个道理,没有悬念,没有急转直下出人意料故事,观众怎么能耐着性子等下一集呢?而我自己,也常常被这些狗血满地的故事俘虏,连desperate housewives这样炒过几年的冷饭我都舍不得放弃。没有了他们,没有了廉价的美国连续剧,没有金庸的小说,我的生活会多么乏味啊。可是就亦舒的小说而言,我还是喜欢胭脂这样的,一点点诙谐,一点点伤感,人生的迂回往返看得很透,但又不至于颓废。言辞中有令人可喜的小火花,每个人都可爱,每个人都可怜,每个人都可憎厌恶,人的可爱可怜可憎都能写得出来,实在是有些不平凡之处的。可是有些情节还是令人不快,比如说两代有钱的男人都试图作sugar daddy,一个成了一个没成,什么意思呢,men are dogs? 也许就是事实呢,不过写成这样,有点乱伦的意思了,之浚明明是像爱着自己的父亲一样爱着老叶,而老叶反过来跟她求婚,不要说女主角,我这个看客都有点想吐,我不信老叶神经这么强大,毕竟是老情人的孩子,毕竟是在他眼皮下长大的,难为他还能这样理直气壮,而之浚的母亲居然还为他说项,真是无奇不有。和其他所有故事一样,最能激起我共鸣的还是亲人之间的纠缠和爱怨,得到的和期盼得到的,得不到的和再也不可能得到的,陈年的误会,一刹那间的通透和谅解,看一次哭一次,比如之浚和他父亲之间,在之浚得知父亲患绝症后,大哭着说,“他一世潦倒”,从前对这句话就没有免疫力,现在因人及己,更是一读就泪如雨下。让我开心的是小叶和之浚之间的互动,比如经典段落小叶问之浚想要做什么,之浚因为疲倦说想睡觉,小叶做害羞状,“我们还不是那么熟”。比如小叶勾搭了陶陶以后给之浚来电话,之浚暗想,“以为他要叫我妈”。轻快俏皮,又有点香艳,却毫不猥亵,真让人快乐。 还有些小细节,吃的喝的,我看得津津有味。中秋节时之浚的父亲让她买月饼,之浚说是不是要苏式月饼,她父亲却出乎意料的说要广东的莲蓉蛋黄。搁上电影屏幕,就是李安驾轻就熟的小片断。大学的时候看过胭脂的电影版,印象并不好,那时候还不知道亦舒,不过即使知道,这部电影跟小说胭脂,根本也就是两回事。

3个女人

三代人,17,34,51,和上海有关的女人。三个故事,都是美女主人公。慢慢展现了不同的时代和生活状态。终究是属于美女的故事,不很吸引人,但也有她淡淡的香味,有点遐想和期待。终究没有好的结尾。半开口的圆,躺在那里收不回去。美女,大美女,老美女。都是美女。似乎亦舒故事里的每个女人都得没得让人不知所措才行。故事不错,最后的结尾很扣题。每个女人都需要胭脂。无论陶陶,之俊还是葛芬。都是女人,她们都要胭脂来养着。就此看来,她们是一样的。

一盒胭脂便足够

忽然发觉女人,不论什么年纪、什么身份、什么环境、什么性情、什么命运、什么遭遇,生在一千年前,或是一千年后,都少不了这盒胭脂。在深夜中看完《胭脂》一书,整个故事以上面这段话结尾。深觉感叹。亦舒总能一针见血道出真理。她是想通过这个故事传达出什么意思。其实我觉得我没有看懂这本书。只觉很凌乱,但印象深刻。一家三代皆是女人,由杨之俊来讲这个故事。她没自信,总觉得比较丑的自己夹在母亲和女儿这两个漂亮女人之间。她自卑,所以她三十四岁了还在读书。她觉得文凭很重要,所以女儿放弃读大学时她怕她将来后悔。她的母亲,与父亲离婚,时尚不老。她,独自养着女儿,只知工作学习。她的女儿,正值17岁,年轻漂亮。她的叶伯伯叶成秋,喜欢了自己的母亲半辈子。当初因穷困潦倒被家人阻挡导致两人始终没有在一起,后因有才能得到赏识并娶得一位贤妻,继承了岳父了遗产。这期间始终并未忘记她的母亲,且她的母亲也早已离婚。而后叶成秋的妻子重病不得治,去世后她本以为他会再续弦,没错,他是有此想法。但万万没想到的是,对象竟然是她杨之俊。叶成秋的独生子叶世球,有名的花花公子。见到杨之俊,觉得她个性独特,不由的喜欢。我原以为那会是爱,他会为了她一改风流本性,哪知原来只是觉得她特别,所以好奇,所以想要深入了解。而在见到她的女儿后,又喜欢上她的女儿。追了杨之俊一阵后,未得到,然后去追她的女儿。你说好笑不好笑。杨之俊说,她们一家啊,都是喜欢年龄比较大的男人,都是因为缺乏父爱,所以才导致了这样的结果,与叶家的男人总有点关系。最后她没有一个归宿,又或许,她一直有归宿。一盒胭脂便足够。纪然

世球+古建筑

如果喜爱古建筑, 那么又有谁能抵御世球的魅力!!!!!   "世球一路為我解引,“向上看,依次序我們經過的是隨梁枋、五架梁、上金枋,左邊是穿插枋、抱頭梁,過去是角背,脊爪柱,尖頂上是扶脊木与脊墊板。”  .......  世球永遠忘不了向女性炫耀,他用手托住正梁,一一指出,“這是額枋,那是雀替,上面是坐斗,那三個分別是正心瓜拱、正心万拱及外泄廂拱,由柱礎到拱墊板,起碼有三十個以上的斗拱組合。”    听得我頭暈眼花,也虧他記性這么好。看得出是真正熱愛古代建筑藝術的。 ..........  世球輕聲對我說:“在交角的地方,雀替是不可缺少之物,由于所在的位置不同,就產生不同的要求,結果就出現各种形式風格的雀替,真要研究,可寫本論文。”  

错位的恋情。

错位的恋情,所反应的不就是当下麽。母亲的恋人来追女儿,而女儿的恋人却最后和孙女儿一起。40岁的女儿,觉得这是无法跨越的伦理界限。花季的孙女,却觉得这是飞往“美丽新世界”的航班。迫不及待的,赶了上去。没有什么尴尬,没有什么伦理。爱情,最后的最后,最“专一”的都是男人。男人的20岁、30岁、40岁、50岁、60岁、都那么专一的喜欢这20岁的女人。。无论时代过迁多久,这便是,传统。历史。。据说,男人的爱情是俯视,站得越高,看到的女人越多。反之,女人站得越高,她所能仰视的男人越少。。最后,的最后,两代人,所选择的,便是时代的答案。

胭脂

她说“我的归宿,便是健康与才干……一个人,终究可以信赖的,不过是他自己,能够为他扬眉吐气的,也是他自己……”但一个女人,即使坚强如斯,也无法拒绝归宿的温暖。这样慷慨陈词的背后,大抵是更深的无奈。被爱情拒绝的女人总是要让自己坚强,坚强到自己依靠自己的肩膀,但愈是坚强的女人或许愈难得到真正的幸福。

短篇小说也一样有不可抵挡的清俗魅力

选书看的过程其实就像买衣服,当你一心一意想买件确定的、诸如外套或长裤的衣服时,可能挑了一天试了无数件也不满意,但当你哪天闲了,只当消遣随便逛逛商场时,说不定就能遇上一件非常心仪的衣服。如今,我的掌阅书架就是我的商场,里面几百件衣服供我挑选,而我恰好在无聊时随便逛了一下后,在一个偏僻久远的角落里看到了一件外表普通实则舒服又质量上乘的衣服,那就是亦舒的《胭脂》。这本书在我手机里躺了多久我已经无从得知了,因为一直觉得亦舒就是个写情感散文的现代女作家(不要问我为什么这样认为,因为我也不知道),对于我这种喜欢看情节看故事看环境的读者来说,情感散文实在不是个好的选择。所以之前我一看到亦舒,眼睛就好像装了自动过滤镜似的,从来没在意过。前两天不知怎的,忽然对《胭脂》这个名字产生了一丝兴趣,想看看和李碧华的《胭脂扣》有何不同,就翻了两眼,结果一下子被神似张爱玲的文风吸引住了,再一看作者是亦舒,有点不相信地去百度了《胭脂》这本书,想看看大概剧情和人物,以确认自己是不是下错了书,结果不但确认了就是亦舒写的,还颠覆了我一直以来对亦舒的认知。原来亦舒并不算是严格意义上的现代作家,她出生于上世纪40年代的上海,祖籍江苏,5岁移居香港,竟是个广泛意义上的香港女作家,家庭也算声名显赫,而我一直以为她是个三十多岁的大陆女作家!瞬间想为自己的孤陋寡闻找条地缝躲一躲。了解了作者后,对于她这种类似张爱玲的文风就不感到奇怪了。虽然两人的出生年代不同,但也只相差二三十年,而且都生于上海,骨子里上海女人精致小资的情调是抹不去的,又都在香港久居,也接受过西方教育,独立自强且有能力有文化的女性意识突出,文风自然趋于一致,至少在我看来二人的文风确实相近。亦舒的这本《胭脂》短小精致,以一家三代女性的经历展开,句子简洁不拖沓,既有上海女人吴侬细语的软糯柔媚,又有新时代香港女性的潮流之风,读起来十分吸引人。故事情节也不乏看点,颇具戏剧性,让前段时间一直耽于大部头的我感受到了短篇小说的清俗魅力。文中的一家三代人都只有女人没有男人,却都各有特点,值得我们女生好好学习:外祖母17岁生下女儿,一生精于妆扮,总也不显老;女儿是个室内装修设计师,独立坚强且勤奋好学,也在17岁生下了一个女儿;外孙女正值十七八岁的大好年华,洒脱随性有主见。三代女人都魅力四射颇招男人喜欢,让人感觉这一家就是个玲珑精致的美女窝儿。既然第一次充分了解了亦舒,修正了之前的偏见,以后就会多读她的书啦,还是很适合女生看的。

女人的味道

本来想抄书中的简介,一是有点长,二是不是我想要的简介。总的来说,这个故事讲的是女主角与母亲与女儿一家三代红颜相依为命,与屡屡帮助她们的叶家之间的情爱纠缠。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女主角一直看为父亲一般的恩人叶成秋,也是她母亲的初恋,竟然喜欢他,女主角一直以为等叶世秋的妻子去世了,他就会娶自己的妈妈。真是有点可笑,还有让人奇怪的是,叶成秋的风流儿子叶世球追求完女主角,追求不到后便喜欢上她漂亮的女儿并和她女儿在一起。故事固然不真,但思想也是够开放的。看完后,我不解的是:一对父子喜欢上女主角什么?为何都会用心追求?慢慢总结后,应该是女主角的潇洒、不做作、真实、不修边幅、坚强独立,最重要的还是她的美丽、独特的气质。18岁生下她的女儿,一位单身母亲养大一个孩子,很不容易,可见其坚强。在经历这样一段不堪回首的爱情后,在女主角心中留下深深地阴影,让她不敢再接受别的男人,但也让她轻松、真实地过着自己日子,性情越来越洒脱,给人一种潇洒的姿态,不对男人怀有太多的希望,反而遇到了一段又一段的爱情,虽然那两段爱情确实让人难以接受,但那样被人爱着,也是一种幸福。书中要传递的道理应该是,女人一定要爱自己,学会放下过去,放过自己,生活才会过得洒脱,舒服。一开始,女主角十分爱护担心自己的女儿,担心她重蹈覆辙,总干涉女儿的一些事,慢慢地,她也不执著,毕竟父母不能陪孩子一辈子,路,还是靠自己走,错了,只有吸取教训,也只有这样,才能成长。到后来,女主角面对母亲的问题“你有没有想过自己的归宿?”她答道“我的归宿,便是健康与才干。一个人终究可以信赖的,不过是他自己,能够为他扬眉吐气的,也是他自己,我要什么归宿?我已找回我自己,我就是我的归宿”精彩!确实,每个女人都该好好的爱自己,做自己,这样别人才会爱你,即使没人爱,也还有自己。以前的女主角自卑、敏感、猜疑,自己都不知道别人为什么会爱上他。其实独立、真实便是她独特的味道,自然,少不了她的年轻貌美,所以,女人要好好爱自己 ,找到属于自己的独特味道。

亦舒的那些胭脂女子

亦舒笔下的女性,可以说在一次次的挑战着我的极限,但kindle里最近只有她的短篇小说,只能忍着不适看完,其实在每次看到三分之一时就已经大致知道之后所有的情节。虽然觉得有些恶心,但就像忍不住去扣脸上痘痘的那只贱手一样,很想知道之后的安排是否和自己所想一样。她笔下的那些女人,那些事,就像一些包装时尚,但是颜色媚俗的胭脂一样。虽然文字极尽清新,但是任挑一件,放在天涯八卦这个板块,立马能够百万点击率加人肉加血雨腥风。喜宝,背叛有知遇之恩的好友,为了物质,成为她爸爸的情妇,不以为耻,反以为各取所需,谁也不曾伤害。实则包括她自己及她周围这些所有的人都因为她而受到伤害。胭脂里的三代女人,每个人都陷入怪圈。爱着自己母亲的情人,同时又爱着自己女儿的情人。有时,看到里面“父亲”,我还要迅速地在脑子里大团浆糊的人物关系网里找到这个代指的到底是何人。亦舒笔下的女人,十几岁的配角再青春,再个性,也一定要爱花花公子,爱换男朋友。二三十岁的配角一定不是别人的情妇就是家庭不幸的怨妇。十几岁的主角一定是思想早熟,物质贫瘠自诩精神富有,其实为了物质最终也会当人情妇。二三十岁的主角一定是职场精英,或者文艺女青年,迷死一家三代男人,却毫不自知。喜欢华服,喜欢车接车送,喜欢窝在沙发喝酒,喜欢在饭店与不应该见面的男人约会却说自己身不由己。纵然衣着再朴素,也能让人看到其“美丽的灵魂”。说实话,我还真没看出。面对矛盾的选择,永远选择所谓遵从自己内心的那个,将乱伦,伤害,道德抛诸身后。幸运的是,她永远有一个在经济上、精神上无限支持她的好友、妈妈或者姐姐。而她就算偶尔落魄,永远能够在睡一觉后重新变成女超人,为亲人甚至为陌生人抵挡狂风暴雨。所有人都像刚出生的小鸡仔,躲在她巨大的翅膀之下,用崇拜的眼神仰视她。她比美少女战士都要神奇。这就是亦舒笔下的女人们,就像是无时无刻都只用一种胭脂的脸蛋,再精致也会腻的。

胭脂再美 美不过岁月

三个女人一台戏。有的轰轰烈烈像京剧色彩鲜明切轰轰烈烈,而有的就像亦舒的《胭脂》平淡岁月里,祖孙三人的故事,各有各的精彩却是时间一点点慢慢积淀。之俊的美不同于母亲,她依附外公的几根金条,有保姆的照顾,在:“叶叔叔”同她求婚时,母亲景也默许,只得一句我有什么办法;陶陶的美时灿烂的耀眼的,是青春原本该有的张扬。而之俊,是淡淡的,不是烈酒的醇香,不是夕阳的余晖是恬淡的果香亦或是花香,轻易之间很难发现,唯有走进才能发现她的美。不是谁都能长生不老,岁月催人之后呢?与其浓妆施粉伪佳人不如真真切切做自己。之俊的胭脂,虽然只是三支中平凡的那一支,在她脸颊上却与众不同。“我的归宿就是健康于才干,一个人究竟可以信赖的,不过是她自己,能够为他扬眉吐气的也是他自己,我要什么归宿,我已找到我自己我就是我自己的归宿”

读《胭脂》有感

“我忽然发现,女人,不论什么年纪,什么身份,什么环境,什么性情,什么命运,什么遭遇,生在一千年前,或是一千年后,都少不了这盒胭脂”杨之俊想开了,买了三盒胭脂,一盒给母亲,一盒给女儿,一盒给自己,她坦然接受现实,她母亲的情人爱上了自己,追求她的人半路追求了她女儿,而母亲,却劝说自己与从小看着自己长大的叔叔结婚。只一切,多么糟糕,然而总是要接受残酷的现实的,不然呢,有什么办法?胭脂,是指爱情吗?是指欲望吗?之俊从不爱打扮转而也买起胭脂来,她终于意识到胭脂的重要性,终于打算走出十几年作为单身母亲的封闭和自卑了,终于承认了生活需要爱情和激情的点缀。一开始看到叶成秋向杨之俊求婚的时候,真实震惊了,一个从小看着之俊长大的叔叔,之俊视他为父亲的人,怎么能够做出这么令人反胃的事情,这已经是乱伦了,虽然并没有血缘关系,但想起他与之俊母亲的恋情,就真的令人作呕了,然而,叶家父子却轻描淡写并把这令世俗不齿的感情美化成纯洁美好的爱恋,确实无法忍受,如果发生在现实的话。之俊无法接受叶成球,却无法阻止女儿与叶世球同居,大概很无奈吧。从之俊身上,我倒是学会了尽量用包容的心态来看待事情,如果我是之俊,我想我是不能放任女儿如此频繁地换男朋友的,况且还是曾近追求过自己的大叔,我想如果好言相劝不能制止,必然是恶语相向甚至打架,之俊太温和了,对待常人不能忍的事,即使不能接受也不会恶意伤害对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过好自己的人生不是吗?只要过得快乐幸福,不一样的活法又有什么关系?好吧,这样悲催狗血的事情不要发生在我身边,想想尺度还是太大了,接受无能啊。我想说的是,之俊都能温和接受了,我也应该用更宽容的眼光来看待周围的人和事。

三代人的跨世の缘

亦舒的文笔永远淡雅清新,带着点点孤寂,却又时刻憧憬美好,这个故事让我也读得豁然开朗,虽然最终嘘吁不已,连续读了几本亦舒的作品,发觉有个共同点,结局都好似没有结局;让我很不甘心,终觉得应该安排个什么结局,但其实想~如果写得就是生活,哪里会有结局,你以为的完结,或许又是下一个继续...

什么叫做温馨

你看粉红的书面是花朵的颜色蔷薇一样细腻的胭脂,是女子岁月里的精华幽香过,浓烈过,落寞过人永远不会寂寞只要不停地爱着感谢着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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