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九勒伯爵

出版社:大塊
出版日期:2007
ISBN:9789867059581
作者:布蘭姆.史托克
页数:496页

内容概要

布蘭姆.史托克(Bram Stoker,1847-1912)
愛爾蘭人,從小就是個體弱多病的孩子,因為不明疾病長期臥病在床,直到七歲那年才驚人地康復。史托克對他這段歲月寫道:「我天生喜歡沉思,長期臥病在床的閒暇餘裕,使得我有機會萌生很多念頭,日後這些念頭也都結成了各式各樣的果實。」
沒想到這樣一個害羞孱弱,愛看書的小孩,長大後竟然成了都柏林三一學院的運動健將。他喜歡搖筆桿,父親卻希望他走一條比較安全的道路,他屈從在父親的意旨之下,成了一位公務員。不過,這段時期他筆耕不輟,並且以一篇劇評,跟知名演員亨利.歐文(Henry Irving)結為莫逆。歐文請史托克到倫敦的Lyceum劇院當經紀人,史托克立刻摔掉捧了八年的公務員飯碗,娶了當年名譟一時的大美人佛羅倫斯.巴爾康提為妻,她可是婉拒了王爾德的追求,委身下嫁給史托克的。婚後兩人一起遷居倫敦,史托克的這項劇場管理工作一做就是二十七年。
透過歐文,史托克得以結識倫敦上流社會人士,如惠斯特和柯南道爾爵士等人,並且跟著歐文的劇團環遊世界。
1890年,史托克做了一個噩夢,夢見一個年輕男人外出,碰到幾個女孩子,其中一個想要吻他的脖子,而不是嘴唇,結果一位怒氣衝天的老伯爵插手干預說:「不要動他,他是我的,我要他。」這場夢使他萌生了寫吸血鬼小說的念頭,1880年代到1890年代他看了不少亨利.歐文搬上Lyceum的戲劇,耳濡目染之下,《卓九勒伯爵》一書中,信手拈來都可見到英美戲劇的經典名句。
在寫《卓九勒伯爵》之前,史托克花了八年的時間,研究歐洲有關吸血鬼的民間傳說和故事。除了《卓九勒伯爵》之外,他還寫了幾本以恐怖和迷信為主題的小說,如The Snake’s Pass , The Jewel of Seven Stars,以及 The Lair of the White Worm。
插畫作者簡介
愛德華.戈里(Edward Gorey,1925-2000)
國內又譯高栗,畫風頹廢、復古,充滿華麗的黑色幽默,有優雅的黑旋風大師之稱。他生前發表的絕版繪本,現在在拍賣場或網路上動輒喊價兩、三千美金,對戈里作品的收藏也儼然成為專門學問。本書採用《卓九勒伯爵》於1996年發行一百週年時,英文版特別製作的百年紀念限量版裡的插畫,該版本目前已經絕版。

作者简介

《卓九勒伯爵》英文版於1897年出版,至今依然熱銷,《卓九勒伯爵》的魅力在跨越兩個世紀之後,不減反增。《歷史學家》行文中處處都在向史托克的《卓九勒伯爵》致敬,並且仿效《卓九勒伯爵》的書信體寫法,讓人讀來餘韻無窮。這不僅讓人好奇,《卓九勒伯爵》到底有什麼樣的通天本事,可以流芳百年。
故事的一開始是講述新科律師哈克,前往卓九勒伯爵位於喀爾巴阡山的古堡,替哈克的倫敦雇主呈交一份房地產地契,原先他受到伯爵翩翩的風度所吸引,後來才發現自己已經成為這座古堡的囚犯,並且察覺到平靜的農村生活下,暗藏許多詭異的事情。就在他尋找逃生之路的時候,差點被三名妖嬈的女吸血鬼迷倒,所幸卓九勒及時出現,救了哈克。卓九勒為什麼要救哈克?古堡裡究竟發生了什麼詭異的事情?吸血鬼怎麼會遠度重洋到倫敦會見哈克的未婚妻米娜?而米娜活潑的朋友露西又為什麼會在同一天受到三個大男人的求婚呢?《卓九勒伯爵》帶有維多利亞時代的裝腔作勢和認真,還有英國紳士的幽默與風趣,更有讀者眼見主角將墜入陷阱的緊張和無奈!這本越陳越香,勁道十足的小說,就要向我們揭開卓九勒伯爵的真面目了。
好感人、好刺激、好有趣。——史托克之母
召喚所有古典文學元素,緊繃和強化驚聳恐怖的氣氛。——文評家馬文.凱
有史以來最偉大的恐怖小說。——美國讀者,梅麗莎.尼克西克
卓九勒是吸血鬼李斯特的爺爺輩,但這並不是它成為經典的唯一理由。它的氣氛營造極為成功,寫得又極好。它有維多利亞式咬文嚼字的怪異趣味,也充滿了壓抑的感情,還有恐怖和令人毛骨悚然的色欲。——美國讀者索林納斯
我很訝異地發現,原著竟然比任何一部改編的電影都好看。這本書隨著歲月的流逝,變得越來越有魅力,它的寫作方式跟現代的小說完全不同,是用好多人的日誌,書信,備忘錄,報紙文章所建構完成的一本書,因此讀者可以從各種角度來看事情的全貌。——英國讀者莎莉安
偉大的黑色經典,史蒂芬.金在史托克不朽的卓九勒伯爵故事下相形見絀。——美國讀者史蒂夫.史募特
吸血鬼小說中的王道。——英國讀者珍娜.珀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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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2条)

  •     电视台重播琼瑶旧作《烟雨濛濛》,刘雪华和秦汉的两个主角聊天谈到小说家,秦汉的角色发现刘雪华选的小说家都是遥远的时间成品,刘雪华的台词说:近现代的小说她看不懂,不愿意看。自从解构主义和后现代之类的词汇流行以后,小说就不只是单纯的故事存在,它们的身价从休闲阅读提升到全面反映作者内心和疯狂时代的高度。这伟大的变革带来的一大危险是读者如我很难确实享受故事本身的曲折,尤其是严肃小说和通俗小说严格分界之后。大仲马是经典,简·奥斯汀似乎也是。但是他们都是久远时间里的产物,现代伟大的小说家(请先注意伟大的前提是由书评人而不是读者票选,因为时间的关系,舆论觉得评论者会走在一般大众思维的前列,普通代表没有资格权威)都有用意识流文字搞混读者美好下午的功力。在此基础上当我看到《纽约三部曲》的介绍说作者回归了美国的叙事传统时,我以为自己读到了老故事,他的文字非常好,但是那故事固然是现代的公认“伟大”的小说家写的,它太过精巧,让人反思本我和存在之类的联系,下雨天尤其让人闷闷不乐。在这个阅读前提下我回到真正算得上久远的作品怀抱,看《卓九勒伯爵》。我早给自己贴上了大块文化迷信者和郝明义的个人崇拜者的标签,所以不讳言最初买这本书也是因为大块的电子报一连几期的主题都是它。介绍文字说作者是1847-1912年的产品,亨利·欧文的朋友,一个八卦是他娶到了拒绝王尔德的美女为妻,他的好友名单里还包括福尔摩斯之父柯南道尔爵士。本书的成因作者说是因为一个梦,这个梦成为书开头的场景,吸血鬼的由来于是和J.K.罗琳的哈里·波特很有一拼。卓九勒伯爵的另一个译名是德库尤拉,就是《历史学家》里伟大的穿刺者,当然台湾书的一贯范例,在本书的书衣勒口上写明这正是启发了《历史学家》的起点故事。据说受莎士比亚戏剧影响颇深的作者选取的叙述角度十分角色扮演自述:资料来源为各人的日记,偶尔间插虚构报纸的通讯,让整个故事的进程紧凑而合理。讲述者身份各异,主要为:待嫁的上流美女、一个爵士候选人、一个拥有精神病院的外科医生、一个好运气的律师和一个以前做过伴读的孤女因为嫁对了人而变成中产阶级的主妇,这女人是正面角色。据说是上帝在人间的遗迹。竖排字会显得书很厚,这本书本身的内容也不轻巧。我很难评断书的好坏,一大原因是书里的大部分细节耳熟能详,多亏了那部黑色的爱情经典《惊情四百年》。这本书应该算是那个故事的原著,然而期待再次重温维多利亚式言情故事的我非常失望,作者本身并没有费心安排吸血鬼伯爵和米娜小姐的宿世情缘,那只是好莱坞编剧的手笔。作为一个男作者,宛如科学笔记的日记记录可怕的情节发展,这是一个故事,但是不能惊悚我这样的读者了。现代的标准和以前的不同,绅士们受到称赞的作法只能让现代女性如我觉得他们蠢钝。很多自大的错误造成吸血鬼和他们的对峙。作者冷酷的描写吸血鬼是可怕的生物,让想要浪漫的我非常郁闷。然而这493页的书又一直在我手中,一反常态的没有前序、没有导读、没有所谓后记,就是一个关于伯爵的故事,即使参与者名字里还有梵赫辛这样著名的好莱坞英雄,主角到底还是罗马尼亚山脉里的古老恶魔。我现在看到391,情绪反复的利害,按照郝明义《越读者》的教训我实际可以放下这书去做别的功课,好故事只是消遣。然而我还是决定看到最后一页,就好像当年看《基督山伯爵》,总有戏点在拖拽你的精神。书的另一大卖点是哥特式插图,来自爱德华·戈里,我一向是个没有美术细胞的,那些画看上去好像宗教木刻上的人物,很有历史感,线条利落而已,但是我对这个绘者自己的故事感兴趣起来,应该是那种魔物和人性的斗争,这样说很高尚,其实故事可以很变态。我喜欢那样。传统故事在那时候的英国是给淑女们打发下午茶之间的光阴,上床前读书都是优雅的姿态陪衬。时刻需要摆嗅盐在手边的她们其实不适合被惊吓,但是这故事看的人也不少。大概是想象中冒险的一大乐趣。这才是传统的故事传统,我也用来消遣,得到的道理都是自己后加的,看完就忘记了。
  •     这本上百年历史的哥特小说,地位可比《魔戒》,是一切流行文化中吸血鬼概念的原点。但也正因其历史悠久,像我这样的当代人读起来实在太欢乐、太多可以吐嘈的点了(笑)。以下就是一篇当代人以今非古的心得,当然有剧情,未读勿入。本书采第一人称叙事,但各章的主述者都不同,而以各角色的日记、书信、备忘录、报纸报导、航海日志等伪史形式构成全书。简单叙述一下故事大纲:外西凡尼亚的卓九勒伯爵企图到英国吸血,于是找来英国律师书记哈克帮助他在英置产;后哈克隐约发现伯爵非人类,伯爵将他软禁于古堡内,企图灭口。哈克虽逃生,但卓九勒伯爵已顺利登陆英国,开始寻找猎物。哈克和他愉快的伙伴们——其妻米娜、三人组(贵族、医生、美国人),在三人组共同爱慕的露西被伯爵变成吸血鬼之后,在专家(来自荷兰的凡赫辛教授)指导下结成战队,最后终于邪不胜正,消灭了伯爵,可喜可贺。书中第一个主要的特色是人物之间对话非常多礼乃至于咬文嚼字——以现在的标准来说。从前读过的爱德嘉.爱伦.坡小说亦为这番风格;与其称为维多利亚人的做作,不如说是反映了在二十世纪这个屠杀与消费的时代来临之前,那个还懂得何谓「礼法」的世界。和那逝去的世界相比,我们的言行都像是野蛮人。闲话休提。其次,黑白实在太过分明——面对吸血鬼,所有人都是基督的好士兵,个个大义凛然,连那位未婚妻露西变成吸血鬼的年轻贵族在消灭她时也心无杂念;吸血鬼那令人忘却道德的魅力,不正是使他们的故事历久不衰的主要原因吗?贵族风度、永保青春、强大而优雅……这些特质在书中并没有明显的表现(卓九勒伯爵有时简直像个蹩脚的罪犯,身边一个仆人都没有,难看地爬墙离开城堡,灭口还得先拙劣地制造不在场证明),更没有人为了追求这些力量而企图变成吸血鬼。善与恶、人与魔分得清清楚楚。我对小说的收尾相当不满:卓九勒在英国的巢穴被主角群破坏殆尽后,只得跟来时一样,把自己用货运寄回外西凡尼亚(囧),之后一大段情节便是主角群企图「劫镳」的过程;由于米娜也挨了卓九勒一口,居然就取得了心电感应能力,可以感觉到卓九勒的棺材在哪(囧)。经过又臭又长的追踪,最后终于在外西凡尼亚的卓九勒古堡前拦下了吉普赛搬运工人的推车,翻开棺盖(这是白天),戳下去!打赢收工!美中不足的是,在与吉普赛搬运工人的战斗中,美国人领便当了。这便是本战队的唯一阵亡者——被人类杀的。这真是个极为仓促、草率、几近烂尾的结局。卓九勒伯爵一代魔王,在最后一战却毫无象样的抵抗,就在快到家门口时如此窝囊地挂了;另外三只神秘的女吸血鬼也早在前面几页就被凡赫辛在白天找到坟墓并戳死了,连演出第二季的机会都没有。能吐嘈的点还不只这些:故事前半段哈克遭软禁于古堡中,卓九勒把自己打包装箱,和备用箱子一起由搬运工人载出去,向不列颠进发;他把哈克交给三只女吸血鬼来收拾,哈克陷入绝体绝命的危机!看着古堡窗外陡峭的悬崖,哈克…………爬下去了!然后便脱困了!这位天才登山家为何不早点展现其卓越技术,令人不解。再者,凡赫辛教授为了抢救露西,用自己和三人组的血来给她输血——完全没考虑血型!虽然十九世纪的人对血型概念还不太了解,但露西没有先死于凡赫辛之手也着实是上帝保佑。当然,如本文开头所述,以上都是以古非今的心得。正如某人说过「生在已经出现过华格纳的时代的我们听莫扎特,与莫扎特同时代人的感觉不可能相同」(大意如此)。对于古人及其作品,尤其是像本书这种元祖级大作,还是要有点温情与敬意,多注意优点与历史意义为好……。说说其它的。爱德华.戈里(又译「高栗」)为本书绘制的插图似乎颇获好评,但份量实在太少了,连主角群的人物都没画完,且多为静态构图,并未描绘书中任何一幕场景,令人不太过瘾;不过变成吸血鬼的露西(页254)画得很媚,可惜只有一幅。本书虽然附有不少典故批注,但译笔不大通顺,而且露西的贵族未婚夫的爵位“Lord Godalming”应该翻译成「葛德明勋爵」,不是「葛德明爵士」,爵士(Sir)是骑士不是贵族,称号不能世袭(从男爵是另一回事,但书中人物并不是从男爵)!不知为何,连梁遇春、杨牧等名家都会搞错这点,实在让人痛心。不过到小说后段这词又翻译成「葛德明爵爷」了,这个译名不满意但可接受。书目数据:布兰姆.史托克(Bram Stoker)着,爱德华.戈里(Edward Gorey)绘图,刘铁虎译,《卓九勒伯爵》,台北:大块,2007。2009.7.13作http://blog.yam.com/qilai/article/2264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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