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照常升起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4-6-1
ISBN:9787532734283
作者:海明威
页数:286页

内容概要

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1899~1961)美国小说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1899年7月21日生于芝加哥市郊橡胶园小镇。父亲是医生和体育爱好者,母亲从事音乐教育。6个兄弟姐妹中,他排行第二,从小酷爱体育、捕鱼和狩猎。中学毕业后曾去法国等地旅行,回国后当过见习记者。第一次大战爆发后,他志愿赴意大利当战地救护车司机。1918年夏在前线被炮弹炸成重伤,回国休养。后来去加拿大多伦多市星报任记者。1921年重返巴黎,结识美国女作家斯坦因、青年作家安德森和诗人庞德等。1923年发表处女作《三个短篇小说和十首诗》,随后游历欧洲各国。1926年出版了长篇小说《太阳照常升起》,初获成功,被斯坦因称为“迷惘的一代”。1929年,反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长篇巨著《永别了,武器》的问世给作家带来了声誉。 30年代初,海明威到非洲旅行和狩猎。1935年写成《非洲的青山》和一些短篇小说。 1937年发表了描写美国与古巴之间海上走私活动的小说《有钱人和没钱人》。西班牙内战期间,他3次以记者身份亲临前线,在炮火中写了剧本《第五纵队》,并创作了以美国人参加西班牙人民反法西斯战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丧钟为谁而鸣》(1940)。他曾与许多美国知名作家和学者捐款支援西班牙人民正义斗争。1941年偕夫人玛莎访问中国,支持我国抗日战争。后又以战地记者身份重赴欧洲,并多次参加战斗。战后客居古巴,潜心写作。1952年,《老人与海》问世,深受好评,翌年获普利策奖。1954年获诺贝尔文学奖。卡斯特罗掌权后,他离开古巴返美定居。因身上多处旧伤,百病缠身,精神忧郁, 1961年7月2日用猎枪自杀。 海明威去世后发表的遗作,主要有:《岛在湾流中》(1970)和《伊甸园》(1986)。他那独特的风格和塑造的硬汉子形象对现代欧美文学产生深远的影响。

书籍目录

译者前言 
第一部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二部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
第三部
……

作者简介

美国青年巴恩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脊椎受伤,失去性能力,战后在巴黎任记者时与英国人阿施利夫人相爱,夫人一味追求享乐,而他只能借酒浇愁。两人和一帮男女朋友去西班牙潘普洛纳参加斗牛节,追求精神刺激。夫人拒绝了犹太青年科恩的苦苦追求,却迷上了年仅十九岁的斗牛士罗梅罗。然而,在相处了一段日子以后,由于双方年龄实在悬殊,而阿施利夫人又不忍心毁掉纯洁青年的前程,这段恋情黯然告终。夫人最终回到了巴恩斯身边,尽管双方都清楚,彼此永远也不能真正地结合在一起。这是海明威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作者籍此成为“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并以此书开创了海明威式的独特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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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26条)

  •     读的第一本海明威小说,光从故事情节及语言来看,感觉比较一般。读完此书,想到一句话:“谁都曾年轻过”。书中翻来倒去的多角恋爱读起来实在是有点乏味,漂亮高贵的阿施利夫人最终也不过是爱情的牺牲品,而那些为她所迷的男子也最终没一个得到她的芳心。也许,女人最终需要的是那么个安稳的依靠,所以当一切的轰轰烈烈过去后,她最终的选择是回到巴恩斯的身边,尽管他们的爱情更像是知己般的友谊。正如片尾有那么一句话正是道出了整个故事的精髓:送一个女人你跟一个男人出走。把她介绍给另一个男人。让她陪他出走。现在又要去把她接回来。而且在电报上写上“爱你的”。事情就是这样。有点轮回因果的感觉,喜欢书开头的序言中摘自《传道书》中的一段话: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地却永远长存。日头出来,日头落下,急归所出之地。风往南刮,又向北转,不住的旋转,而且返回转行原道,江河都往海里流,海却不满。江河从何处流,仍归何处还。
  •     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有一种明显不同的感觉,平时读的小说对于其中的人物会有大幅度的心理活动方面的描写,而在这本小说中只是跟你说这是在哪,发生了什么事,涉及的人有哪些,有一段时间自己都开始怀疑自己能不能把它看完。看好多评论包括在一些百科上都说“太阳照常升起”指的是一代老去,一代来临,战争也不会因为一个人而停止,但是我觉得自己体会不到这么深刻的道理,只是想从人的角度,是的,一个单个个体去理解:勃莱特不论是因为金钱跟了迈克还是因为懦弱抛弃了科恩亦或者是因为不想误了罗梅罗的前途而选择放弃,最后陪在自己身边的依然是巴恩斯,而巴恩斯目睹着一切也了解这一切,却依然选择前往马德里,即使知道他跟勃朗特不会在一起,太阳却依然照常升起,在我认为不过是一种已经渗入骨子里的思维,下次出现考验的时候,有一股引力拉着你按照原先的轨迹运动。
  •     阿施利夫人和菲茨杰拉德笔下的黛西在本质上是一类人,他们挥金如土,沉迷享乐,完全不理会其他人的处境。但海明威对她的态度却比菲氏客观很多,没有褒贬,只有接受。可能作为主人公,他是恋着她的,可以容忍她各种各样的习惯。而菲氏作为旁观者,可以清楚的看到受害者的遭遇,因此立场要鲜明很多。我们能做生活的旁观者吗?所谓善恶对错多半出自旁观者之口,然而自己终究是生活的主角。之所以迷茫,是因为太专注于生活,没有了对与错的知觉。明断对错,日子是清楚了很多,但不宜深究;迷茫徘徊,处境虽混沌了不少,却更见真实。同一代人,不同的价值观,孰向上孰颓废已说不清楚,但后人至少可以对价值观有更宽泛更理性的认识。。。

精彩短评 (总计61条)

  •       三毛似乎说过,她写得不好,作品只值三毛钱。
      依我看,海明威这一本,起码可以算三十块。
      
      当一战结束后的那段日子,欧洲人过得很微妙。小说中几乎看不见战争,但是战争又无处不在。爱、怜悯、嫉妒、向往,太阳为此而再次升起。
      
  •     没有能在一个恰当的时候读它,读得很累,因为要分辨,要深思底下的冰山。
  •     冰山理论不好读啊
  •     全是大段的喝酒对白,能准确带节奏,是很厉害了。
  •     一战后迷惘的一代人的生活,以酒消愁、寻求刺激。想想这样的背景,杰克也是够厉害,科恩也是真性情…
  •     读一半,看不下去了
  •     “那时有许多酒,把紧张情绪抛诸脑后,预感到有什么事将发生,而你又无力阻挡。”
  •     看完全篇,就记得他们正事不干,整天喝酒喝咖啡这里玩那里浪。不过我喜欢这种简洁的叙事,看久了能感觉出一点儿韵味来。
  •     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好 大概是期待太高了
  •     海明威是一个诚实的作家,我也是一个诚实的读者,我以我的观感为依据,实在不喜欢海明威的文风。整篇下来废话连篇,我可不会觉得这些多余的话给小说增加了什么气氛。海明威,你有义务把人物的感情放在文字里,而不要让读者去再三的费尽心思的瞻前顾后地去做并不一定符合这个故事的猜测。
  •     lost generation 因为要写论文所以读的 虽然不能算上有趣 但很值得研究细节
  •       “一想到我的生命消逝得这么迅速,而我并不是在真正地活着,我就受不了。”
      
      
      
      “怎么啦?你有病?”
      “是的。”
      “人人都有病。我也有病。”
      我们出了特威勒花园,来到明亮的大街上,跨过塞纳河,然后拐上教皇路。
      “你有病就不该和铂诺酒。”
      “你也不应该喝。”
      “我喝不喝都一样。女人无所谓。”
      
      当他们挤眉弄眼、比比划划、七嘴八舌地往里走的时候,在灯光下我看清他们的白手、鬈发和白脸。
      
      
      
      她正用她那惯常的神情盯着我的眼睛,使人纳闷,她是否真正在用自己的眼睛观看。似乎等到世界上别人的眼睛都停止了注视,她那双眼睛还会一直看个不停。她是那样看着我,仿佛世界上没有一样东西她不是用这种眼神看的,可是实际上,有很多东西她都不敢正视。
      
      她一直盯着我的眼睛。她眼睛里的景深时时不同,有时看来平板一片。这会儿,你可以在她眼睛里一直望到她的内心深处。
      
      
      
      我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包括读者小信箱栏和谜语笑话。我把灯吹灭。我心想大概能够入睡了。
      
      我睡不着,只顾着躺着寻思,心猿意马。接着我无法控制自己,开始想起勃莱特,其他的一切念头就都消逝了。我思念着勃莱特,我的思路不再零乱,开始好像顺着柔滑的水波前进了。这时,我突然哭泣起来。
      
      我想着最后一眼看到她在街上行走并跨进汽车的情景,当然啦,不一会儿我又感到糟心透了。在白天,我极容易就可以对什么都不动感情,但是一到夜里,那是另一码事了。
      
      
      
      前面,有个穿卡其制服的骑警在指挥交通。他举起警告,车子突然慢下来,使勃莱特紧偎在我身上。
      “是啊,”我说。“这么想想不也很好吗?”
  •     大学时代的读物,叙事平稳,失去性能力的失落没有很好的展现出来
  •     虚度时光,无所谓未来明天,内心埋藏一个斗牛少年,被打倒又爬起,如此反复,终究把拳击手吓退,然而也只是埋藏而已,光芒已消退,旧日不再回,像未曾发生。
  •     小时候看《老人与海》看睡着,如今看《太阳☀》亦如是。永远不懂的海明威。
  •       正所谓十个男人九个花,还有一个没腰花。《太阳照常升起》讲的就是一个没腰花的蓝颜知己给他的红颜知己拉皮条的故事。在故事最后,那个红颜又回到了蓝颜身边,说可以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多好呀,可蓝颜知道不管怎么样他都始终是个没腰花的,就只好说这么想确实不错。太阳照常升起,没腰花的蓝颜的悲催爱情故事照常继续。
      
      这种解释的问题在于,它确实强调了腰花的重要性,却站错了立场。
      
      杰克这个没腰花的男主身边有两个有腰花的男配,也就是科恩与罗梅罗。杰克鄙视的是什么?没腰花。杰克推崇的是什么?腰花。腰花是什么?男子汉、阳刚、力量。因而在杰克看来,科恩虽然有腰花,力量大到可以轻易打到他身边那些人,但他依旧是像个女人,十足可鄙。杰克自己虽然没了腰花,但至少比科恩更像个男人。而罗梅罗则完全不同,不只是说他有腰花,更在于,他是个男人,而不只是像个男人。这三个人和红颜都有一腿,科恩与红颜的事情被视为是猥琐下流的,杰克与红颜间的关系被海明威用《圣经》上的语句来描述,而红颜最终抛弃了罗梅罗,认为这个真正的男子汉不该受到自己的污染。
      
      在我看来,正确解读《太阳照常升起》的关键,就是看到这个关于腰花的故事中充斥着的同性恋气质,而不是眼镜盯着勃莱特这个红颜不放。
      
      海明威赞扬男子汉,推崇阳刚之气,其实就是在鼓吹搞基。为什么不搞菊花呢?因为没腰花。有腰花还不搞菊花?那你肯定就是个无耻的犹太佬。所以归根到底,海明威说的是:同志们,搞基去吧!女人?女人最好的结局不过就是和没腰花的、多少还像个男人的人苦苦度日罢了。要么,她们就得去忍受那些有腰花的无耻之徒。她们决不能去耽误那些有腰花的真正的男人,而应该自觉地放手,成全这些男人去搞基。所以勃莱特这个角色既是一种告诫,也更是一种劝导。
      
      但是海明威清醒地看到,可以自由搞基的时代,依旧还属于乌托邦,就好像罗梅罗这个男人依旧只能存活在狂欢节与斗牛场这样的充满奇幻色彩的情境之中。就当前这个时代而言,我们依旧要面对像科恩这样的有着腰花却搞女人的下流胚。
      
      那么杰克呢?其实杰克的心理颇值得玩味。我们不妨坦言,杰克爱慕罗梅罗,他见到罗梅罗的第一眼就让他爱上了这个真正的男人。然而有什么阻止他坦承面对自己的内心,阻止他去爱这个男人。为什么?因为他是个没腰花的人。于是“没腰花”也就成了一种隐喻,描述了那些既无法接受女人,也无法坦然接受男人的人,那一个个的杰克。小说里,字面上杰克因为战争而没了腰花。杰克输了,输得彻彻底底。虽然他还是站了起来,可是他就是输了,他没了腰花。实质上,这是与谁的战争?其实就是与这个异性恋社会的战争。这个时代真正残酷的地方,不止在于其间充斥着科恩这样的伪娘,还在于它阻止着一个又一个杰克去成为真正的男人,去爱,去搞基。时代、社会、舆论、科恩之流等等,这一切夺走了杰克们的腰花。
      
      所以说让我们从文学回到政治,谈谈海明威给予我们的启示,那就是要去创造一个不再有杰克式悲剧,可以自由搞基的时代,这个时代将认识到,唯有搞基才是高尚的生活方式,搞基是通往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当然,那个时代里毕竟还是会有科恩式的伪娘的,只是到那时,没有人会像今天迫害杰克与罗梅罗那样,去迫害科恩。当然无需置疑的是,在那个时代,主流道德意识形态将会认为,即便是异性恋,真正高尚的交媾方式也应当是搞菊花。用柏拉图主义的措辞来说,那就是卑下的异性恋应当模仿、分有高尚的柏拉图式恋爱。值得一提的是,那个时代也不会对拉拉们抱有什么偏见,反倒是会极其鼓励,同时以世上最为丰富的物质享受,奖励她们为搞基这种唯一高尚的生活方式作出的牺牲。当然,那时会更加鼓励她们去变性,成为男人,享受基情人生。那时的主流道德意识形态按照柏拉图的线喻,将会区分四种生活方式,依高尚程度和推崇程度由高到低依次为:基情人生、拉式人生、搞菊花式其他生活方式、非搞菊花式其他生活方式。
      
      因而我们大可以说,虽然海明威曾经辉煌过,但那充其量不过是误解。海明威的时代还远远没有到来。只有到了那个自由搞基的时代,我们回过来再去阅读海明威,才会认识到,他是我们所属的这个物种里的一名真正的先知,他向我们预言了这样一个全球文明,对于该文明而言,唯一的道德原则将只是:有腰花,搞菊花。
      
  •     勃莱特才是真正的斗牛士。
  •     书看到最多的字眼“喝酒”,呵呵。无感,能看,没有太深的感触。
  •     全书就写了几个男人围绕在一个叫布雷特的女人身边,喝酒买醉、谈情说爱、参加西班牙狂欢节、以及沉浸于斗牛士表演。“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让我想起《搏击俱乐部》。如果海明威是一战和二战之间迷惘的一代,那我觉得,也有二战后重建过程中迷惘的一代,以及当代和平文明发展中迷惘的一代。“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地却永远长存,江河都往海里流,海却不满。江河都从何处流,仍归还何处”。我们从迷惘中来,还要回到迷惘中去。
  •     不知道是不是翻译问题 我只想说一句写的啥几把玩意
  •     一代人来,一代人去,青春会成长,迷惘会散去,惟有大地永存,太阳照常升起。
  •       第一次读该书是2010年,24岁,风华正茂年少无知,在expo的Saudi Pavilion上班,做receptionist,包里踹此书,闲暇时间拿出来读,纯粹为装逼。读不下去的,感觉完全流水账嘛,整页说的无非就是睁眼咖啡馆闭眼小旅馆,加上大段大段的对白,简直头痛。大概就看到犹太人看上了英国大龄文艺女青年,把老相好打发到英国,该书就被甩到书柜的角落,再也没碰过。
      
      单纯虚荣如24岁的我,终究无法体会人世间丰富的情感如何经由作者的笔端跃然纸上,也缺乏一颗沉稳的心去细细品尝书中人物的喜乐、愁苦。所谓与书中人物融为一体的读书最高境界,之于我完全是不知所云的说辞, 读书对于人生的美好赠予,也就的的确确成为了超出智商而绝对无法理解的彼岸情怀。
      
      再次拿起,是这个户外40度因此有着充分理由宅在室内的研二暑假。竟想不到会看得如此之快,近300页的书,3天看完,而且中间还在看其它的书。这样对于我这个阅读速度超级无敌慢,一本800页的小说要一个月看完的人来说,简直是值得纪念的一件事情。或许也因为读到后面愈加欲罢不能,愈加放不下,想知道谈恋爱的人们最后到底有没有在一起,却始终预感不会有太好的结局,爱人们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这种童话故事,说起来,好像是怎么也不属于爵士时代那种声色犬马放浪形骸的时髦男女的。
       不是我最爱的那种写作风格。我对于那种在日本作家中经常出现的,有着大篇幅的对于人物心理活动及情感变化的细致入微的叙述情有独钟,那种絮絮叨叨的内心独白的刻画,简直像一场偷窥。这种阅读的体验更易进入人物的内心,只需看作者在书里唠叨些什么就行了!而《太阳》一书中主要用大量对话来展现人物情怀,绝不对人物做任何概括或总结式的描写,这种颇为直接的表达方式我最初无法适应,觉得枯燥无味,更要时时梳理到底是哪个人说了哪句话。但是还是要看,无论如何想知道结局。终究慢慢适应,而这书中人物的形象也渐渐饱满起来,慢慢在头脑中拥有了倒影,竟也有血有肉,性格气质都分辨得出。杰克是个十足的闷骚货,身上的忧郁始终挥之不去,科恩爱生活爱妹子,可我觉得他最终还是爱他自己,博莱特真乃绿茶婊,迈克屌丝气质呼之欲出,罗梅罗就像是会爱上姐姐的摇滚小学弟。海明威式的文字的魔力,无形之中得到了另一种阅读体验带来的快感,人物们不停地对话,借以表达情感,只消开口说上两句,这人物就活脱脱成了身边鲜活的人。
      
       但仍觉得抹不去的阴晦(译海明威是不会用这种文绉绉的词的,在村上或三岛由纪夫那里倒常见),那感受是直观的。一群无法获得自我的人,彷徨在人生的道路上,千金散尽还复来这样的豪情壮志,仿佛也同样适用于挥霍掉的青春,但却始终无法摆脱失败的阴翳,再多的音乐、美酒、舞会、狂欢,甚至美妙爱情的火花,面对内心由于迷惘而不时感觉到的震颤,都于事无补。
      
       所以作为他的第一部长篇,其中必然凝结了某种不朽的成分,即使处于现代的人们再重新阅读,也能跨越历史长河中一些可以略去的部分,将自己的一部分生活放在该书的背景下、故事中,和主人公们一起感同身受。那始终笼罩的迷惘岂是一战后年轻人独有的专利?无论是垮掉的人们,迷失的一代,不同的词语表达着相同的未致的精神诉求,而这诉求总也无法实现无力超脱,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做着困兽之斗,问题总会隽永,而答案则仍旧在风中飘扬。
      
       然后杰克想着, “知道如何在这世界上生存,没准儿也就能够弄懂这世界了。”
      
       也许,本书能探寻出的人生意味也就只能是如此了,着实深刻,值得探讨、回味,但那种人生境遇总也无力应对无法改变的失意、挫败却总归不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情。不如后期的《老人与海》,总有些与命运抗争的意味。
      
      
      美酒加咖啡,我只要喝一杯。
      想起了过去,又喝了第二杯。
      明知道爱情如流水,管他去爱谁。
      我用美酒加咖啡,一杯加一杯。
      
  •     看完这篇文章我恍然大明白,为什么海明威对强势女人斯坦因厌恶,与玛莎·盖尔霍恩离婚后对其畸形的恨意,以及对有才情的男人如庞德的爱慕,甚至和菲茨杰拉德暧昧不清,这都是有原因的啊...
    海明威反感泽尔达到了一定程度,是因为和菲少爷搞基不成么...
  •     不太理解小说背景,所以看不太懂。
  •     除了英文名,The sun also rises,记忆里不剩什么了。
  •     战争、男人的运动、异国、一个女人永远是海明威作品的内容。在看《老人与海》时,因为故事纯粹,不会觉得冰山写法有何不妥。而这本书就像《乞力马扎罗的雪》中某个人故事的充气版,只是主题不同。只是作者告诉我们,美国人真是幼稚,永远在追求伍德斯托克狂欢式的自由。
  •     海明威的冰山写法 我不到四十岁应该无法真切体会 一群不高兴的人如何过得好狂欢节 把喜欢的女人送走 送走 再送走 然后接回来 男主这种纠结的内心也是醉了 性无能就不会长久么 还是不相信这世界的坚贞罢了 ps 女主不是那么爱男主 所谓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都是不想控制而已
  •     我爬一爬乞力马扎罗山,去西班牙参加斗牛节,闲的时间去钓鱼,这些能使我忘掉一些爱你的忧伤吗?
  •        本来只想说翻译的不是很好,结果看到译者前言里,译者写道:“巴恩斯和勃莱特作为资产阶级青年一代的代表,既是帝国主义战争的受害者,又是优势腐朽没落的资本主义精神文明的产物”。 看到这里不免非常的反感和好笑,觉得不必再客气了。我得说这部小说翻译的很糟。
       译者自己写道:“海明威的小说包含着丰富的潜台词,其中的价值就在于它的潜台词。但纵观全书,要从作者翻译的字句里看出潜台词,实在不是一项容易办到的事情。
      
  •     浮出水面的一角冰山,看不懂。得结合一战前后的历史才行。再读
  •     读不下去……几个人没事就是喝咖啡喝酒乱搞,还老多理由,果然是垮掉的一代
  •     第一次读海明威的小说,平铺直叙的描写风格一度让我断断续续的看一些,几乎放弃阅读。后来想着都看一半了还是坚持下去吧,从奔牛节开始终于酣畅淋漓读完。看杰克他们每天醉生梦死,迷惘无奈又半晌贪欢。海明威冰山下的味道还有待细细琢磨。
  •     一群孤独的人的狂欢
  •     很喜欢海明威的文字风格,干净利落,绝不拖泥带水,像抽离血肉的骨头。
  •     “在白天对什么都不动感情是极为容易的,但在夜晚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     生活糟糕到你仍要去接受曾经无比想摆脱的生活。还好只是小说。
  •     我们所知甚浅也走不了多远
  •     非常厌恶布雷迪这个女人
  •     世界不是我们的 迷惘是我们的 这点像斗牛场上的公牛 斗牛节狂欢后倏然的低落 青年们所有的折磨都来自于爱情
  •     给跪。。
  •     想想,不也挺好的么
  •     前言里这段简直像从马哲书里摘的一样
  •     文风太像《了不起的盖茨比》了…可能中国人读起来感觉不深
  •       太阳照常升起,因为生活一直在继续。
      无论二战带来什么,无论书里多少错过,都是一样的
      因为太阳照常升起,一切都会回到最初。
      没有谁会因为另一个人完全改变自己。
      自己还是自己,本性难移的自己。
      勃朗特还是老样子啊
  •     2014-9-19 海明威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照相式的客观描写“迷惘的一代”的生活现象,孤立而重复描写酗酒、吃饭、跳舞、调情等,钓鱼、斗牛穿插假期中。他们都是和土地失去联系的“流亡者”,他们孤独、苦闷,但他们沉沦了吗?“不想找工作,不想上大学,什么事情都不想做。他成为一个没有目标的人。”这就是典型的“迷惘的一代”的描述,包括毛姆笔下的拉里,但对他们进行道德宣判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日头出来,日头落下,但地却永远长存。
  •     读世界名著真的很棒,因为你根本读不太懂,,语文不好好学的硬伤,迷茫的一代吧。
  •     不是很喜欢 什么都没讲啊 即使表现什么 也得有个好故事吧
  •     在白天对什么都不动感情是极为容易的,但在夜晚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     海明威才大如海 物力有牛顿,爱因斯坦 化学有诺贝尔,居里夫人 画家有达芬奇,米开朗琪罗,张大千 数学有费马,祖冲之 文学有海明威
  •     你有什么更高的见解么?
  •     一家又一家的喝咖啡
  •     我想这本书应该十分适合拍成电影
  •     白天要对一切无情很容易,但夜里就是另一回事了。
  •     似懂非懂
  •     叙述的节奏我跟不上
  •     果然冰山理论,需要长久的熟悉与了解才能发现它的美。 在三本小说之后我终于被这个硬汉圈粉了!曾经觉得无聊的“这里喝酒那里喝酒”,以及“这里到那里的风景”,现在都能看出十足的趣味。 随你从巴黎到西班牙,天哪这条路我该有多喜欢!随你一路饮酒,我陪喝白水也能一同醉了!对这个不爱剖析内心、总是冷静从容的直男,绝对走日久生情路线。 比尔爱你,布蕾特爱你,我也爱你。
  •     今天看了个很红的转帖,大意是:古代的人都相信,法海是为了正义感为了捉妖,才和白素贞不死不休。20世纪的人则相信,法海其实是因为爱上了白素贞,才和她相爱相杀。而21世纪的人都相信,法海一定是看上了许仙,所以才对白素贞赶尽杀绝。
  •     第一次读海明威的作品,很有纪实风格的味道,而那些荒诞的的青春岁月终将远去,亦将在每个人身上上演。 总是不自觉的想到#麦田里的守望者#和#在路上#。
  •     被称之为迷惘的一代的小说
  •     旅行的书读起来总是别有风味
  •     看了一半,实在看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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