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登勃洛克一家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11
ISBN:9787544736435
作者:[德] 托马斯·曼
页数:680页

内容概要

托马斯·曼, 二十世纪德国文坛最为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生于吕贝克名门望族之家。1901年,以长篇小说处女作《布登勃洛克一家》而声名煊赫,奠定了他在文坛的地位;1924年,以另一部长篇小说《魔山》闻名世界。还著有《浮士德博士》《绿蒂在魏玛》《托尼奥•克勒格尔》《大骗子克鲁尔的自白》等作品。
1929年,由于曼在文学艺术领域的杰出贡献,“主要是由于伟大小说《布登勃洛克一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作者简介

《布登勃洛克一家》描写的是吕贝克望族布登勃洛克家族四代人从1835年到1877年间的兴衰史。通过布登勃洛克家族在垄断资产阶级家族的排挤、打击下逐渐衰落的历史描写,详细的揭示了资本主义的旧的刻意盘剥和新的掠夺兼并方式的激烈竞争和历史成败,成为德国19世纪后半期社会发展的艺术缩影。但因作者受叔本华、尼采哲学思想的影响,小说对帝国主义势力持无能为力的消极态度,对自由资产阶级抱无可奈何的哀惋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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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4条)

  •     若要用喻,那么《布登波洛克一家》无疑是一串下行的音符。在近一个世纪的时间跨度中,布登波洛克一家由盛转衰,从人丁兴旺到最后的族人死于伤寒,从富可敌国到家财散尽,作者向我们展示的是一道华丽而带有繁复的缀音的下行音阶。一步一步,滑向衰败深渊。而在如此严肃的主题背景下,作者却以一种轻快而幽默的语调完成了小说的叙述。小说中的幽默片段俯拾皆是。三个老处女的出现总能造成喜剧性效果。而大大咧咧的冬妮也经常做出一些有趣的行为。总体而言,小说的语言除了秉承作者一贯的如同请柬上镶的金边一般的精致风格,还带有了几分幽默的色彩。汤姆,布登波洛克参议的长子,刚接手产业时还是一个意气风发的青年。而在死亡之前,他变得焦虑,感到力不从心,总是畏手畏脚。按照作者的思路,汤姆性格的变化是在克里斯蒂安、小约翰以及造化的共同作用下发生的。克里斯蒂安的花花公子气质使得身担重任的汤姆感到愤怒,而每当克里斯蒂安脚步翩翩无所牵挂地向情人的住所走去时,汤姆理所应当地羡慕或者嫉妒了。这打乱了汤姆从商的步伐。而汤姆深知小约翰从母方遗传过来的艺术家气质与经商所需的实干家气质是大相径庭的,后继无人的恐惧笼罩着汤姆,这让他对祖业的经营变得像一辆即将驶向断头桥的马车。而布登波洛克一大家子在近百年间的恩怨以及种种外来的挫折都忤逆了汤姆经商的信心。他因此变得懦弱,优柔寡断,绝望,最终郁郁而死。因此,有豆友说毁了布登波洛克一家的不是外界的排挤,而是艺术家气质,在我看来,是再正确不过的了。除此之外,掩卷之时,作为读者的我并没有感受到世态炎凉之悲,而是被女教师“一定见得到的”所震惊。如小说结尾所写到的一般,这是女教师在战胜理智的种种怀疑后产生的坚定信念。如此的幻想是永不会得以兑现的,但出现在小说末的它可以被解读为一种非理性希望。就像在余烬中升腾起的最后一缕青烟,就像茫茫苍宇中的唯一的领航的星光。作为一部现实主义小说,不言自明,它的意义自然是反映一种现实。但作为一个从未对19世纪德国做过任何研究的读书人,《布登波洛克一家》究竟多大程度还原了当时的社会风貌,自然是不得而知了。但若将小说置于更大的背景——命运中时,不难看出,作者还是有一些消极的。布登波洛克一家都只是遵照着他们的生而为人进行着活动,没有什么人是真正地犯过大错。即使在冬妮的第一次婚姻中,因为布登波洛克参议看人走眼而损失的八万马克的嫁妆并没有对家族的命运造成太大冲击。他们只是犯了一些小错,然后遇人不淑命途多舛。但这个家族就确确实实因此而崩毁没落了,从光的中心退至边缘,终于坠入黑暗。作为人所拥有的一切不过小说结尾的非理性信念。仿佛看到作者双手一摊,嘴角泛起苦笑,“我也没有办法。”小说末升腾起的非理性希望的大前提是对于命运的理性绝望,从这个角度来看,小说的基调也确实是消极的。私以为。2014.8.16.傍晚 蟋蟀鸣
  •     看了后记才知道,buddenbrooks是托马斯曼在25岁那年写的巨著,并且在1929年凭此作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这让我不得不感叹一部4代人的家族长篇,居然是一个25岁的小伙子写的。Buddenbrooks的价值在哪里,撇开社会大背景的走势不谈,buddenbrooks家族的走衰其实是必然的。这个跟家族一代一代的嫡系继承人到底有多少的商业头脑和才能并没有直接的关系。然而,人物的缺陷和矛盾确实显露无疑的。我们往往不愿意承认,甚至带着嘲讽的态度去想,人怎么就能栽在自己很微小的软弱上呢。故事的主人公,buddenbrooks第三代的兄妹托马斯和安冬妮是最明显的两个例子。他俩的身上有着这个家族的人最显露无疑的性格特点,尽管在表现上,是截然不同的。整部小说的上半部分,用了大量的笔墨描写了冬妮的爱情。那时候的冬妮,虽然自幼就闪烁着大家小姐的傲娇和对自身阶级的严重深刻的认可度,然而她的本性还是追求心灵和爱情的自由的。然而冬妮的阶级本性打败了她对于爱情的追求。因为爱情之于她而言,本就不是纯粹的爱情。她不能认可没有虚荣的爱情,不能认可自己人生的大事件不能在她所处的社会阶层里,给予她荣耀和风光;这种傲娇病是尘世的,俗气的,肤浅的,然而正是因为冬妮生来如此,她性格里的缺陷,反倒给予了她强大的生命力,这种生命力即使在她一次一次坎坷受挫的人生打击过后,都没有任何衰退的迹象。在安冬妮的身上,我竟然一时恍惚,看到了那个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傲娇地即使在家道中落之后,也要私下窗帘布给自己做一套华丽的裙子的斯嘉丽,对,就是那个生命力强大的乱世佳人,斯嘉丽。而托马斯,这个中规中矩的参议的儿子,家里的嫡长子,从小流露着继承人风范的正直孩子,却因为一辈子背负了太多的振兴家族的责任和义务,让他的整个人生都因为“应该”而丧失了意义。然而托马斯和安冬妮本质却是一样的人——离不开世俗和他人的人生。冬妮虚荣,而托马斯何尝不是?他时刻保持成功政治家和企业家的一丝不苟的外表,时刻以这样的理念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婚姻也好,对儿子汉诺的教育也好。然而让托马斯失去生命力的仅仅是,他以自己的判断标准来判断这个家族的所有人,而事实却悲伤地朝着他无法接受和预料的方向发展的时候,他的脆弱,是不堪一击的。托马斯无法想象没有了自己以后,家族会变成什么样子——妻儿会在音乐的“歧路”上越走越远导致家族生意后继无人?弟弟会任性地娶那个阶级地位低下让自己一辈子都无法认可的可怜的女人?…托马斯和冬妮一样恐惧这个家族末日的来到,然而托马斯在维系的过程中耗尽了他全部的能量,他的人生看似成功,却充满着失意,失落,不快乐和虚无,而冬妮却在家族衰落的过程中,一次一次迅速的接受了现实,迅速转换进入下一个角色,进入下一段人生。托马斯的贵族病是致命的,而冬妮的贵族病只是小痛小痒。在汉诺十几年的人生里,父辈们积压的对生命力的无能全部聚集在了他的身上。他因为这样与生俱来的悲剧特质,丧失了人生几乎全部的乐趣,丧失了父辈们的傲娇,更丧失了生命力。Buddenbrooks这本家族史带来的无法逃避的宿命感悲剧感痛苦感有的时候却因为托马斯曼对角色略带善意嘲讽和浓浓的同情的笔调下,而显得好笑不已。这种幽默感让人觉得很无助且有自嘲的意味,以对自己贵族家庭的心理矛盾和可笑举止来自嘲中产阶级在社会变革和历史潮流中的无能为力,这种政治的软弱性在任何时代变革的资产阶层上都体现的淋漓尽致。导致他们把结局和归宿都寄托给了宗教,把死亡当成是对现世的完全解脱。从这个立意上来看,buddenbrooks较好的体现了一个时代的一个阶层的精神和心理面貌,它是一种高技巧的叙述和呈现,但是它缺乏一些洞察力,更缺乏一些自省力和预见力;对于一个25岁的年轻人而言,我们又何以苛求?
  •     因为过年,读完《布登勃洛克一家》用了较长的时间,或许这样漫长的地零碎地读一部家族史反而是更有效的,脉络被划得清晰异常,忧伤也被拉得漫长。一个家族一百年的历史,荣极而衰,最后消亡。其实这是定数。看尽历史,说的也只是这样一种故事。只是托马斯•曼用他的眼睛,带你看见在一所房子里的,一个家族的人们怎么样一步一步滑向不堪的结局,他呈现这些人群的家务事,以及那些荣耀华贵的细节,还有带着光芒的亲情,他试图让这个家族的人与别的同阶层的人区别开来,他们内敛、高贵、亲民、精明、实干、甚至开明,看得出他的骄傲他的痛惜他的不甘,可是,这是无用的,他忽略了当时欧洲发生的各种巨变,巨变中必然要有新贵横空,旧阶层去势。当时贵族的结局已经是前车之鉴,他们作为后来中兴的大资本家族,以及后起的中产阶级、工人阶级都会在社会巨大的变化中发生阶层的颠覆和重新划分,这可能不完全是他认为的家族中人丁不兴、命运不济的问题,而是历史的规律。也因此,我们看到处在这个阶层中的,这样一个家族的人对婚姻、家产、生意的价值观,是能理解的,也觉得继承人在为自己家族生意和声誉的维护和经营中是尽力的,而生意场和官场种种形态普天之下也大抵相同,所以,看一个大家族的兴衰史,对个人来说并无励志或者相反的作用,这就是一部人类社会周而复始的历史。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很不错
  •     26岁的我们在干什么,26岁的托马斯·曼已经有了自己的不朽
  •     富不过三代——一个贵族家族的消亡史。没有复杂的叙事与戏剧般的冲突,读来略显平淡。
  •     不胜伤感啊!
  •     细致精准 读起来就像一幅19世纪的德国画卷在眼前徐徐展开
  •     一部家族史,不免让人思考自己的命运。
  •     非常好的译文!故事把一个家族几代的兴衰写得细腻非凡又不失清晰的主线,托马斯的一生纠结在理想和现实之间,他放弃了爱情放弃了所热衷的事业投入冰冷的商业,最终倒在泥污之中令人叹惋不已。。。
  •     五星为了作者写成此书时的年纪。
  •     德版红楼梦。Thomas Mann21岁开始写这本书,26岁出版。不能说其完美,但如此年轻写出这部巨作,还是让人佩服。
  •     最近一年和德国人的经历很狗血,所以决定了解下这个民族
  •     作为26岁完成的处女座,托马斯·曼的客观冷静已经很到位,有一种看完一出家族剧的感觉。但比起《魔山》,还是略逊几筹。
  •     2015.8.27 想读
  •     完全无感。。。感觉比同期的纪德黑塞差好多
  •     他们都去哪了
  •     我读过的第一本托马斯曼的小说。
  •     “人类一切活动只具有象征意义。”
  •     没想到是26岁时候写的!
  •     后半部分有点儿啰嗦;每次看这种家族史,最大的感受就是:一定要优生优育啊!
  •     这就是小汉诺的一天。
  •     布登勃洛克的一家。比百年孤独更好。
  •     翻译太差了。。。
  •     是托马斯曼的成名作,写起来不容易,但读起来感触并不大。印象最深的就是19世纪时,连贵族都是年纪轻轻,慢性病缠身,早逝,同时期普通人的健康状况可想而知。感谢医疗和卫生的进步。
  •     26岁写出的著作,着实不简单。家族史,幻灭,无可奈何。
  •     就好像看韩剧一样…真应该留在退休之后再看。
  •     再也不看这种的了,只是爱封面,内容一点兴趣都没有,觉得磨叽,也不爱译文风格,亏得我还读完了。
  •     年轻时写下这样的长篇,天份使然。读了一半的魔山,看完了这个长篇,发现托马斯曼很擅长写长篇,也很擅长构架拥有诸多人物的宏篇。写的很好,人物虽多却性格鲜明,一部家族成员诗篇。我不太喜欢魔山的故事,这个布家族的故事还可以勉强读完,却不喜欢这样写故事的手法,但不可否认的他叙述的方式有其不同他人的特点和优势。不会再读他的作品了。
  •     安东妮是个非常可爱的人。她让我想起倾城之恋里的白流苏。白流苏在28岁的时候收拾东西回到娘家,后来遇见了范柳原。而安东妮在差不多岁数的时候离婚,并且自信自己一定可以重新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人。
  •     The Buddenbrooks Family of Lübeck, what a brilliant castle of wealth and glory! Thomas Mann constructed it with respect and then removed it piece by piece relentlessly.
  •     小说讲述了一家绵亘百余年的粮食公司由极盛到倾圯的过程中,布登勃洛克家族下不同人物的命运,其中托马斯和安东妮是最主要的两个。托马斯因其家族责任感和虚荣心,为公司发展殚精竭虑,甚至过分到泯灭亲情的地步,一生着衣考究、整洁干净的他最后竟以惨死落幕不失为命运的嘲弄。安东妮作为目睹整个家族兴衰的人物,从儿时任性刁蛮,到由家庭因利益关系安排的第一次失败婚姻,虚荣心作祟导致失败的第二次婚姻,以及其女儿因丈夫陷入牢狱之灾而导致的失败婚姻,让人不禁同时联想到祥林嫂和《金锁记》。故事里的人物都带有一种在其光鲜外表之下不能自主自由做决定的宿命论色彩,全书情节波动不大,心理描述精彩处不多,之前听过很多人对托马斯·曼大加溢美之词,有点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感觉。
  •     没有人可以永远拥有什么,跳出生活本身才能真正理解人无论对于这个世界或是对于所谓的历史有多么渺小。有些段落有了体会读着就很有同感,而有些因为经历还不够还无法理解。
  •     本来想给三星,前面过于琐碎。但是从大约百分之八十七的时候开始渐好
  •     汉诺在家庭大事簿中自己的名字下的划线像是布登勃洛克一家衰败的预兆
  •     一个下午读完,德国红楼梦。一个部分是一个大主题,所以书虽然厚厚一本,但实际上可以看做是十一个互有联系的小长篇组成的。四十余年的时间跨度,留下了那些不幸的幸运儿。一切都改变了,斯人已逝,辉煌不在。
  •     翻译用词简约传神,值四星。原著像电视剧一样,并不出奇。译序把主要人物命运都剧透完了,于是读起来更无趣。翻到20%处已睡着,弃。
  •     太厚了,没读下去,读起来味道不错,清明节再借吧……
  •     将近两个月终于啃完了这部“巨”著。布登波洛克家的衰败让人唏嘘至于,最令我耿耿于怀的却是译序中提到的情感与艺术情趣对立的观点
  •     布登波洛克定律 真有意思
  •     德意志中产没落
  •     托马斯·曼的家族史巨篇,仰视……
  •     读至此书方知人生路途漫漫对作家影响之深,有人把此书比作德国版的《红楼梦》,不过同是描写大家族的没落罢了,26岁的托马斯又怎能写出48岁的曹雪芹那深入骨髓的凄凉呢?
  •     作为一本快七百页的书篇章铺得还不够宏伟,每部分都太细致太罗嗦反而找不到高潮了。比如结尾小约翰的一天看完那一章我真的无法控制自己的白眼。但反过来说,我们站在历史的高度看到的所有落寞都是当时代人们的使命和迫不得已罢了,接受自己是一颗棋子一粒尘埃接受自己的无能和渺小,也许对待失败成功就少去很多无力承受了。
  •     作者一定相当程度上具有[自恋性质的艺术家情结]
  •     给了5分评价,读完触动很大,看破红尘而后归于尘埃。
  •     精神与心智的进化同肉体和精力的退化同时发生。难怪我们要追缅人类文明的童年时期,古希腊崇尚的力与美。
  •     读起来好累- - 实在对家族式的长篇小说感到头痛 每次放弃是又想到 啊 评价好高!是不是我不懂欣赏!那么深沉的历史背景暂时进不去。。。总之纵使它背负千万美名,阅读时机不对还是喜欢不起来。
  •     说真的他家就是太丧了,试图归结到性格时代都不准确,就是丧
  •     源于生活的自发之作,能写到这样确实不简单,但小说最后托马斯显然迷茫了,比起前面自然流畅置身其外的感觉,越到最后越是带入感越来越强,而且还找不到答案,只能选择结束来作为终结,到此为止。至于解开的答案,要很久之后才找到·········
  •     读完费尽力气
  •     像一首漫长的协奏曲,却也别期盼自己知道下一秒的音符如何谱写。然而在家族史的书籍里,百年孤独在我心里是巅峰了(可能我读书少)诺贝尔的口味有时候太过type正确了,这书离我设想的线却还有一步之遥,不过想想人家的26岁也就无话可说了。
  •     几乎每个人物都不得其所。有的书哀而不伤,这本却有些真的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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