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作品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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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万卷
出版日期:2010-6
ISBN:9787547010044
作者:陈景尧
页数:219页

章节摘录

  成为于连·索雷尔  文/李田  一  和女友尚未分手的时候,她曾说过一句让我永生难忘的话:“你就是典型的于连。”  毫无疑问,她说的是司汤达笔下的于连·索雷尔,之所以她对我说这句话,是因为我跟她聊起了工作的事情,那时候我在一所“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国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大学,有很多有钱人家挤破头把孩子送进去读书。听她说完那句毫无来由的定论,起初我有点茫然,而后即刻明白了她的意思,她大概是怕我认识了哪个有钱人家的女儿,借助对方家庭的财力势力平步青云,然后把她甩了。  我先是否定了她的说法,我说:“就算我是于连,这儿也不是法国。”  她撇了撇嘴。  我心想何必舍近求远的列举法国第一公民的例子呢?我们国家历朝历代并不缺乏这样的男子,被黑脸包公用虎头铡切掉脑袋的陈世美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么。料想小资女友一定不会想到“铡美案”,我也就没提这件事。如果非得做这样的人不可,我宁愿被她说成是莫泊桑笔下的乔治?杜洛瓦,因为我欣赏他的人生轨迹:起初是个一无所有的退役军人,后来因为他写的文章被大家认可,从此有了可以谋生的正当职业,最终凭借着与生俱来的俊朗外表和高贵气质,成为巴黎上流社交圈里所公认的“漂亮朋友”。  后来,我认识了一个现实中的于连。他比我早一年来到这里工作,在尚未分到单身宿舍之前,我们几个年轻人挤在一起,一住就是三年,因此,我才得以目睹他逐步成为于连?索雷尔的整个过程。  在拿到北京户口之前,于连一直是农村户口。自幼生活在农村的他对农民生活的困难有着深刻的体会,所以他立志要走出那片土地,远离祖祖辈辈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但几乎所有人第一面见他的时候,都不会相信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的儿子:他皮肤白皙,身材颀长,说话谦虚得当,虽然不像《红与黑》中于连那样有着帅气的五官,但是因为他脸上时常挂满笑容,人缘也算不错。  来到这里一个多月之后,我们成了朋友。我们的友情,起源于一个饭局。那时候我女朋友仍在外地上大学,他还是单身,每到周末都闲得无聊,我习惯于一个人吃饭,他却从不喜欢落单。唯独那一次,在校园里碰到他独自一人,我们先是点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他忽然问,吃饭没?我说,现在就去,他说,一起吧,我请你。我说,不用了。他说,今天是中秋节,自己吃多孤单啊。于是我就没再推辞,去了一个川菜馆。  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随和,无论你说什么,他都笑着回答你,然后就是健谈,讲起黄段子,直接而又幽默。我有一个体会,如果两个初次接触的男人能够在一起聊一些下半身的话题,讲讲黄段子,就能充分说明他们的关系将要亲密起来,这件事跟女人们用八卦来增进感情有异曲同工之妙。  他跟我聊起了我们宿舍的几个人,说一些关于他们的逸闻轶事。比如谁刚交了女朋友,身高三围怎么样,谁在图书馆碰到了个美女,追着人家跑了两层楼,借书证都忘了丢哪儿了。最后他说了一句话:“XX说你挺傲的。”  这句话让我心里咯噔一下,XX也是我们宿舍的,我跟他是老乡,所以来到这里之后我最先和他成为朋友,但我没料到他居然会这样评价我。我说:“他说得对。”然后笑了笑,我猜想我当时的笑容有点不自然,因为于连捕捉到了我的表情,连忙打哈哈说:“他那人自以为是,你不要跟他一般见识。”  我点了点头。但是从那天起,不知为什么,我渐渐觉得与XX的关系有点僵了,越来越疏远,最后终于成了仅仅是见面打个招呼的一般朋友。和于连的关系却越来越近,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二  当我第一次把于连的相片给女友看的时候,她说:“你别跟他深交,这个人面相和善却内心阴险,你这样没心没肺的人和他玩,早晚会吃亏。”  那个时候女友还没有说我是于连,我们的关系也非常好。女友的家境不错,父母给她的生活费供大于需,她每逢假期都坐火车不远千里来看我,在北京住上一段时间,而我也非常珍惜与她团聚的时光。每次都会在她到达之前就制定好游玩计划,接完站之后就带她一起去和领导请假,然后利用假期陪同女友一起游山玩水,也就是仅仅一年多的时间,北京所有的名胜古迹都被我们访了个遍。  于连平时也和我聊过我的女友,他问了一大堆问题,最后得知我女友家境很好之后,鼓励我一定要把她拿下,这样就可以走成功的捷径,少奋斗几年。我却对他这种想法不以为然。  女友在宾馆安顿好之后,我回宿舍取洗漱用品。于连问我:“搬过去住啊?”  我笑了笑说:“是啊。”  他问:“住几天?”  我说:“不一定,最多两个星期吧。”  他说:“那你可得省着点用。没有耕坏的地,只有累死的牛。”  我顿时明白,这又是个黄段子,就说:“牛不耕地,也是会死的。”  他说:“回去和你女友商量个时间,我请你们吃饭。”  第二天早上,我和女友提起吃饭这件事情的时候,她坚决不去,用她的话说就是:“我何德何能。”  我说:“你是我女朋友,他是我的朋友,吃顿饭而已,这很正常的。”  她说:“吃人嘴短,你懂不懂?”  我们争执了很久,最后她还是拗不过我,梳妆打扮一番就跟我一起去了。我们到达于连说的餐厅的时候,菜已经基本上齐。  那顿饭吃得很糟糕,女友很少动筷子,于连一直在劝我们多吃点,期间聊了一些不痛不痒的话题。  我记得女友没话找话地问于连:“你老家在哪儿?”  我担心女友的问题会戳伤于连的痛处,心里暗暗焦急。于连却没有丝毫不爽,不假思索,一个历史名城就从他嘴里脱口而出。他在撒谎。那个城市是他读高职时候学校的所在地。而他真实的家,是一个穷乡僻壤。我没好意思拆穿他,既然他想在出生地这个问题上掩饰以达到维护自尊心的目的,我也就不好去说些什么,吃人嘴短嘛。但是那顿饭的气氛也因此有点不尴不尬,直到女友回学校之后,我们几个人在宿舍里的时候,于连又提起她。  于连说:“你女朋友怎么喜欢装淑女啊。”  我解释说她可能是不太会和陌生人交流。  于连说:“不过,她人虽然虚伪,但是身材不错啊,前凸后撅,这几天可算把你爽歪了。”  我不喜欢和别人谈论有关这方面的问题,但碍于情面,不好说什么,所以只好把他的话当成是恭维。  看我没回答,于连向大家说:“你看看他这几天累的,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宿舍顿时笑声四起。  我寡不敌众,只好陪同大家一起笑了,就像在笑话别人一样。  三  当时我以为友谊就是你吐露点隐私,他吐露点隐私,彼此共同分享之后,关系才会更亲密。所以当于连问起我和女友的一些事情的时候,我也就没有去掩饰什么,本来我这个人也就不大会在别人面前掩饰自己,内心怎样,大部分都写在脸上了,跟于连也就更没必要撒谎,毕竟我们是好朋友。  作为朋友,于连也经常跟我说起他的一些情史。他高职读书的时候曾经征服过一个骄傲的校花,那个女孩的家就在学校附近,条件特别好,许多男生都垂涎她的美貌,但是却没有人能把她搞到手。  高职的情况我是有一些耳闻的,那些处于荷尔蒙旺盛期的青春期男女们,在课业相当轻松的环境里,每天大脑里装的不外乎是帅哥美女卿卿我我这些事情。于连当时的职务是班长,人缘相当好,也有一定的权力,在一次课外实践的时候,他故意把她的名字划到自己所带的小组之中。  除了往脸上涂脂抹粉这样的事情,女生的动手实践能力普遍比男生弱一些。于连就有机会以帮助为借口去接触校花,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渐渐发生了诸多变化。课外实践课结束归校之后不到一个星期,于连就带校花在外面过夜了。  于连说起这段光辉岁月的时候,眼睛里面流露出一种让我感到陌生的光芒。直到很多年后,于连和我互不来往,有次我边吃饭边看《动物世界》,赵忠祥说发情期的雄性动物领袖看待猎物的目光是犀利的,我才明白这究竟是怎样一回事儿。  于连说那段时间因为经常在外面过夜,父母提供的伙食费几乎完全用来支付房间费。但是又不能显得太寒酸,就四处借钱,一直到校花已经完全坠入爱河之后,开始冷落她,无论她以什么理由约他,他都借口推辞掉。后来她以为他已经厌倦,就找他当面倾诉自己的爱之深,情之切。他抓住机会跟她摊牌自己家庭并不富裕,为了和她一起享受生活,已经负债累累。校花当时感动得当场抱着他哭了起来,随后手挽手把他拉回了自己的家里。原来她父母并不在这儿住,当时购买这套房子也只是为了方便她上学,唯独有个保姆每天在家里为她做饭洗衣服。  于连就在这里住了下来,过起了衣食无忧的小日子。这样的甜蜜生活直到校花向他说要带他见父母那天便戛然而止。校花说出了她酝酿已久的未来规划:毕业,结婚,相夫教子。  于连说他当时感到非常的震惊,他没料到她会是一个如此传统的女孩,他以为只是玩玩而已。他并没有被校花的单纯和善良感动,相反却感到了一种束缚。这种生活虽然安逸,却并不是他想要的,至少当时不是。他觉得自己尚且年轻,如果跟这个女孩过一辈子,他就没有办法追求到更好的生活了。于连收拾了自己所有的东西,夺门而出。  当她明白再也不能和他在一起这个现实之后,就做出了两次非常极端的事情:一次跳楼,一次喝安眠药。幸运的是她家的楼层不高,仅仅是右腿骨折,腰扭伤,住进了医院的特护病房;脱离生命危险之后,她服下了整整一瓶不知道从哪儿搞来的安眠药,被细心的护士发现,推去急救室洗胃。  自始至终,于连都没有去看她一次,所有目睹这件事情的人都为之扼腕叹息,其中有几个打抱不平的男生把于连截住揍了一顿,这件事情也因此完结。那个昔日骄傲的校花,如今却成了一个神经兮兮的女子。  于连说:“现在我想起来还是会感到难受,她大概是我遇到的,对我最好的一个女孩了,我却离开了她。”  我和于连边聊着往事边喝着啤酒,后来我们都醉了,于连为什么醉我不知道,我是为那个可怜的女生而醉。  我问:“你后悔么?”  他摇了摇头。  我把最后一口酒喝干,然后捏扁易拉罐,一脚踢飞。  四  于连又交了一个女朋友,那女孩是一个酒吧里的吧妹。当时我们几个同事在酒吧里熬夜看球赛,于连和另外一个仁兄同时看上了那个在吧台里擦着酒杯的女孩,说实话,那女孩确实非常出众,长相貌美,身材高挑,笑的时候嘴角就会浮现两个浅浅的酒窝。于是他们两人分别到吧台搭讪,仁兄先要的手机号,而最后的结果是她和于连好上了。往后我们来这儿聚会酒水价格就会比以前优惠许多,于是大家纷纷向他表示敬佩,除了我。  我不大喜欢他们看待女孩时的目光,也不赞同他们对待感情的态度,可我们依然是好朋友,君子和而不同——如果我是一个君子的话。  女友不在身边,我多少有些寂寞,大部分时间都和他们泡在一起,偶尔和女友通通电话,有时候会聊起于连的一些事情,比如他和这个酒吧妹。  关于于连的事情,她听完后,说:“看看你,整天跟什么人混在一起。”  “我跟他们还是不一样的。”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晓得不?我看你跟他们也差不了多少。”  “如果我跟他们一样的话,就不会天天跟他们混在一起了。”  “哼。”  “如果以他们对待感情的态度,女友不在身边,我该是和其他女孩混在一起才对。”  “你敢,你混个试试。”  “有那个贼胆,没那个贼心。”  “说得比唱得都好听。”  “你不信的话我也没办法,时间可以证明一切。”  “说不定哪天我就杀到北京去了,你可得当心点,别被我抓住什么把柄。”  “你可以随时来抽查,那句话怎么说——北京欢迎你丫的。”  暑假的时候,女友向父母要了一笔钱,报了北京新东方英语学校的四、六级的住宿班,之后就风风火火地赶到北京和我团聚。  我们学校大概是全中国放假最晚的一所大学,校方的理由是要和其他普通院校岔开铁路运输的高峰期,因此新东方暑假班开课时候,我们还没有放假。作为一位合格的男友,我请假陪着她去交报名费、领教材、找宿舍,连铺床这样的活儿都由我一一代劳。  她们的宿舍被安排在交大的校园内,和我们学校仅仅两条街之隔。她每天下午下课后,在交大门口乘公交车,两站地之后就到了我们学校门口,她在附近的咖啡馆等我,下班之后我跟她汇合,两个人一起去吃饭,逛街,乐此不疲。周末的时候我们住在宾馆里,通常她喜欢赖床不起,也不让我起床,于是我们就趴在床上,抽着烟观看太阳从鳞次栉比的高楼中升起,直到看不见为止。  北京市区的旅游景点都被我们兜遍,郊区乘车有点麻烦,夏天逛街又太热,于是我就作了一份参观名人故居的计划,在网上查清楚公交路线,手挽手和她一起去老舍、茅盾、鲁迅、欧阳予倩这些大师们的家里消暑。几乎所有的名人故居都是下午五点关门,于是我们踏着夕阳去南锣鼓巷,沐着月光浏览后海,逛遍每一家有创意的小店,买到了她心爱的回力鞋和我喜欢的海魂衫。  通常我们很晚才回到学校,然后叫上于连或者其他舍友一起去宵夜,在北京,最佳的宵夜地点不外乎就是串吧,点上那么一大堆烤串,然后几个人欢声笑语地就着扎啤把各类肉串送入胃里,酒足饭饱之后,大家一摇三晃地回到住处。  女友的酒量大得惊人,我们在一起的两年多时光当中,从未见她醉过一次,而我却是逢酒必醉。许多时候,在于连和其他舍友的怂恿下,女友替我喝了不少酒。  好景不长,有天晚上我接到家里的电话,父亲说有位亲戚去世,让我务必尽快赶回家参加葬礼。  我向女友说这件事的时候,她跟我赌气,一整天没有理我。我知道她是舍不得我离开,我也知道我必须离开。  晚上时候我给她打电话,说:“乖,你在这好好学习吧。听话。”  “我不听。”  “我没理由不回去,何况你每天都有课。”  “你难道都不明白我来北京的目的么?”  “我知道的。”  “那你还让我自己留下来。”  “这件事情特殊。我走了之后,你可以更专心地在这儿学习,为考研作好准备,明年考到北京来读研究生,我们不就天天可以见面了。”  “你走吧,不要管我了。我怎么着我自己能做主。”  我知道她只是赌气,没当成多严重的事儿,于是就匆匆收拾行李踏上了南下的火车。  五  后来我才知道女友的英语课程并没有上完,而是约了一个同学去旅游了,而整个假期,几乎没有和我联系。开学后,我和于连一起在网吧上网,在QQ好友里看见她在线,问她为什么没有把英语课上完就走了。  她并没有及时回复。我一般不和别人聊QQ,也不喜欢玩游戏,女友不搭理我,我坐在位置上百无聊赖地看了会儿新闻,看得我脖子酸,我摇着头晃一圈,无意间扫见坐在我旁边于连的QQ的好友里有我女友的头像,原来是他俩一直开着窗口聊天。我心里顿时醋意横溢:她不是不待见他吗?两人怎么聊得这么投机?  我不断地发闪屏给她,大概是被我抖得受不了,就回了我一条:“你有事么?”  我不知道怎么说,就说:“没事儿。”  “没事儿你闪我干吗?”  “你为什么不把英语课上完?”  “你还好意思说。”  我心想这分明就是恶人先告状,反问:“我怎么不好意思!”  “你把我一个人扔在这儿走了,我呆不下去,更学不进去。”  “那你考研怎么办?”  “考研的事儿不用你操心。”  “你暑假去哪儿玩了?”  “去同学那儿。玩也是为了考研!”  “?”  “我决定玩最后一个暑假,然后开始好好学习,直到考上研究生。”  “好吧,那你加油学习吧。”  “哦。”  “……”  “没别的事儿了吧?”  “照顾好自己。”  “好的,你也是。”  然后我们就彼此无话了,我去厕所里抽了一支烟,心里很不是滋味。女友从未用这种语气说话,我有点怀疑,她和于连之间有什么事情在瞒着我,而我却像一个SB似的蒙在鼓里。  我又看了两个电影,期间于连一直在聊QQ,不知道是和别人还是和我的她。我感到有点心酸。上完网,我们按老规矩一起去宵夜。  期间没有说话,只是不停地喝酒,不知道那天晚上喝了多少杯扎啤。总之,回宿舍的路上我跌了一跤,于连伸手扶我,我没理他,自己爬了起来,摇摇晃晃地往回走,于连一直跟在我身后,怕我再摔倒。  第二天早上清醒后我问于连暑假期间见过我女友吧?他先是一脸错愕地望着我,继而微笑爬上嘴角说:“你忘了,我们不还在一起喝酒呢,她酒量比你好多了。”  “我是指我走了之后。”  于连眼神非常无辜,不知道是真的,还是装的。  我说:“昨天在QQ上,她都跟我说了。”  他表情有点不自然,说:“她说什么了?”  我已经明白了,就说:“没什么,她说你这人挺不错。”  于连马上堆了一脸笑容,我没等他回答就转身走了,从我问话时他的几种表情来看,他们之间确实有过什么事情,但具体是什么,有待于进一步侦查。  我打电话给女友,说:“我们分手吧。”

媒体关注与评论

  青年人横溢的才华、精妙的文笔令人赞叹。  ——中国作家协会主席 铁凝  新概念作文永远都会是新的。因为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的人,都是处在生命中正做着白日梦的少年时代。他们的梦想都是新的,而且,都是真的在做梦。但最重要的还是,他们的生命都是新的,而且,又都活得真实。  ——著名文学批评家,中国当 代文学史研究专家 吴俊  创作就应在一种自由状态中把你对人生的感受表达出来,而不要被指导为“怎样写”,借鉴前人的经验固然重要,但关键是如何将自己的内心的东西表现出来,最好的小说应该是感受最强烈、最深切,甚至是最痛的东西,这是“新概念作文”的思想。  ——上海市作家协会副主席《萌芽》杂志主编 赵长天

内容概要

  李田——  笔名:麦多、卡塔西斯(Katharsis)2003年12月入伍北京卫戍区,历任连队文书、新闻报道员、业余演出队队员,现就读于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  2010年荣获“99杯”第十二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初赛作品《当波伏娃遇见萨特》发表于2010年01期《萌芽》(下半月刊)。  辜妤洁——  阴晴不定,间歇性自暴自弃患者。不奢望你容忍我的坏脾气,只希望你能坐下来安静地听我讲故事,白天黑夜,无休无止。作品常见于《萌芽》、《萌芽》(新概念作文版)、《美文》、《课堂内外》等杂志。第十二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马盼盼——  第十二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曾获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萌芽》杂志作者。笔名天涯蝴蝶浪子。河南宝丰人,现居成都。  另维——  满族。  烟霞癖、信佛、善舞善琴、爱旗袍、待篮球胜命。  七岁入中国少年作家协会,连年优秀,已逾十载。  十二岁走上杂志写手之路,迄今发表文章已近百万字。   第十二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先后被《漫女生》《最天使》等七家杂志、出版经纪公司聘为兼职编辑,作品散见于《萌芽》《最女生》《花火》等。  丁威——  十二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喜欢安静看书晒太阳的日子。志向颇高,天分不足。想学铁头哥认真练笔,却懒于提笔。矛盾、敏感、脆弱、失眠、瞎琢磨构成生活的全部。希望写出好点的小说给朋友看,渴望美好的爱情。作品见于《萌芽》等杂志。  谢添——  十一届、十二届新概念二等奖。广东高州人。病孩子。  I love the journey,  I hate the journey too.  徐衎——  来自南方,现于西北师大中文系念大三,2009、2010年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喜欢王菲、莫文蔚、twins;喜欢米兰昆德拉、苏童、陈染、余华、颜歌、纳博科夫。即将完成长篇处女作《小米村断代史》,目前的状态是,修改长篇、复习考研。  邱爽——  第十二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90后的瓶子女生,一个人发呆的大部分时光用来回忆过去和幻想未来。有大大的梦想和小小的懒惰,喜欢小王子和蜡笔小新。对小孩子以及有关小孩子的一切有着与生俱来的挚爱。傻傻坚持文字是自己天的赋和一生的信仰,拼命奋斗只为了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为爱而生,崇善为先。  王苏辛——  第十二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笔名普鲁士蓝,1991年生,河南人,现在成都读艺术设计。一直写小说的生物,目前在写一只长篇。上海作协文学百校行创作会会员。  陈虹羽——  第十二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曾获第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萌芽》杂志之星,四川人,现居杭州。作品常见《萌芽》、《青年文学》等杂志。  金国栋——  男,88年生于台州,目前就读于上海戏剧学院。九届,十一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十二届新概念一等奖。萌芽官网新概念之星。在《萌芽》下半月发表过近十篇文章,另有文章见《小说绘》《家庭》《南风》《悦读纪》等各类杂志。  贺伊曼——  第十二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萌芽》杂志作者,目前就读于湖南某大学。一直认为脑子最管用的时代是幼儿时期,在过了不能坐免费飞机的令人沮丧的十二岁之后,聪明这个词就离我远去了。值得庆幸的是,某一天开始觉察到生活艰难,经营不易。人生苦短,不如尽早做起自己喜欢的事,快乐是为最大。想过悠闲生活,想开店当老板。

书籍目录

成为于连·索雷尔 文 李田柠檬时期 文 辜妤洁暖暖的暧昧 文 马盼盼当你不在这世界 文 另维南风天·伤感诗集 文 丁威那些你们喜欢的不喜欢的我都喜欢的女孩 文 谢添幸福街 文 徐衍阿来 文 邱爽唢呐 文 王苏辛左轮枪 文 陈虹羽果冻好友龙虎榜 文 金国栋秘密 文 贺伊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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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第十二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作品范本(白金版)》收集了今年12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的优秀作品。《第十二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作品范本(白金版)》共收录17篇中短篇小说,作者阵容强大,堪为90后文学的一道华丽盛宴。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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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短评 (总计6条)

  •     内容看着一般般,比想象中的要薄好多。不是我理想的书、
  •     5分好评!质量不错!
  •     里面的文章很不错,学了挺多。
  •     书很不错,值得收藏,赞
  •     这是集结了本届新概念大赛中最强的一批写手的白金版作文书~~~
    所谓精华版就是这样了。
  •     高中时候买过新概念第一届第二届作文的书。那时候写作的人真的是非常有才华并且有思想,我不明白现在的作文书为什么清一色的都围绕着爱情围绕着分手挖墙脚之类的。无语,相当无语。买一本送给读六年级的表妹,本来送给她了,但我大致浏览了一下之后就又拿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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