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开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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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花山文艺
出版日期:2008-5
ISBN:9787807552161
作者:方达 编
页数:303页

章节摘录

  让我取暖 原载于2007年2月《南风》文/李萌  他在电话里面和我说,你了解基督徒的爱情吗?  我摇摇头,我说,不  然后她开始给我讲,基督徒的爱情是从一而终的。  从一而终,听到这个词,我笑了笑,我喜欢这个词,从嘴里念出来的时候,那么平静而笃定。  他说,如果基督徒选择去爱一个人的话,就会和他结婚,在一起,一直在一起,永远都不再分开。  我抱着电话听筒,一心一意的听着。后来我们将耶稣,讲上帝,讲起圣经,还讲起,一切都是虚空的,他在电话里面给我讲这些故事,长长久久,我摒住呼吸倾听,电话线里传来沙沙的杂音,可是他说的每一个字都清晰无比。那个深夜我的心安静的如同湖水。  那时三月末,天气仍然很冷,我披了厚厚的棉袄,抱着电话坐在楼道里。所有的人都去睡觉了,空气安静的让我听得到自己的呼吸。  我问他,基督徒是不是一定要选择另一个基督徒来结合呢。、  他说,神不会强迫她的孩子去做任何事情,我门这样做,只是为了取悦她。  那么,我又问,你会不会这样呢/  我听到他在那边轻轻的笑了。他说,我不会。  可是,你不害怕神会责怪你吗。  你不害怕吗。不害怕吗。我的心在那一刻微微的缩紧了,握着听筒的手指突然变得冰凉。  他说,我是神的儿子,我们都是神的儿子。神是我们的父亲。也许我是个不听话的儿子。知识,这丝毫不会影响我虔诚的爱着我的父亲。  于是我笑了,我感到那样舒长的一种快乐,一直一致,深深的蔓延到心底。、  我便想起来刚结束的那一次出走。他说,我很快就要去香港工作了。他说,我的通行证还没有办好不能离开。他说,我周末要去看牙医要做一个小手术。他说,我现在什么都不能吃没人给我煮粥给我喝好悲惨。他说,那你来看我吧。  我说,好的。  我是在第二天的凌晨五点半出现在H城的火车站。火车提前到站了,他还没有赶来接我。  天还没有亮起来,灰蒙蒙的。空气很冷。我背着大大的背包站在车站广场,我给他发短信说,我就站在售票大厅前面,如果我等的不耐烦,就随便麦议长车票走掉啦。然后他回复我说,不要呀,那样我的罪过就大了。我挂了手机,就调皮的笑了。  车站上的人很寥落。有一个为长途汽车拉客的小贩走到我身边,问我是不是要到外地去。  我说,我刚下火车,有人会来接我。  我们便聊了起来。我把头发披在肩膀上,穿着大大的卡通外套,看起来很可爱。  聊了几句,就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抬起头来,看着他从远处跑向自己。穿着牛仔外套和米色裤子,头发短短的,瘦,而且苍白。  我站在那里,安静的,看着他跑了过来。然后,笑了,非常开心的笑了。  他跑到我面前,看着我。我想那一刻我们应该有一个很长久的拥抱。可是我们都站定在那里,沉默的对视,并且始终没有敞开怀抱。  然后他把我手里的包接过来,他说,我们走吧。  我跟在他身后,低下头轻轻的笑了。我从700公里以外来,在火车上过了整整一夜,就是为了看到他,跟在他身后走,安静而踏实的走。  我要的是一个能让我安静的而踏实的男人,我要的一直是这个。当他打开出租车门,用手挡着上沿,不让我撞到脑袋的时候,当他走进饭店,先为我抽出椅子,然后自己在坐下的时候,当他抢先几步走到宾馆门口,为我拉开大门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这些。这个男人有着如此不动声色的细腻。我记住了这些细节,记住了,并且永远不会忘记。  我们做出租车去逛街的时候,我把手放到嘴边呵气。三月了,一切看起来已经有了春天的模样。只是我登上火车的那一晚,H城的温度骤降,他没来得及告诉我。我的手脚冰凉的毛病,从小就有,一直没有好转。  我把两只手握在一起,冰凉,只有冰凉,没有温度传递。  他看看我,把我的手拉过去。然后,我感觉到,那样一双柔软的,温暖的手掌覆盖着我的。我的心脏一瞬间剧烈的跳动起来,可是,很快地,就安静了。我坐在他的身边,我的手放在他手里,我认真的凝视他的侧脸,突然就想掉下眼泪来。  我变成了一个安静的姑娘。在他面前,真正的,安静的姑娘。我想起这三年来,在QQ,MSN上,还有电话里,我曾经多么聒噪的一个姑娘。我把所有的事情讲给他,他只是听着,笑着,或者对我说好的。就现在安抚一个孩子一样对着我说,好的。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是那样一个骄傲而倔强的姑娘。爱笑,并且混迹在很多的小圈子里。知识,有着深深的防备,任性的不泄漏任何感情。而在他面前,我只是个心无芥蒂的小孩子。我把我所有的愿望都告诉他,滔滔不绝的说下去。然后他说,好的。他说,好的,我就真的觉得,一切都是好的,我就真的一件一件都实现了。  我看着他,我想,他真的是个储藏了我所有秘密的男人。从来没有,再也不会有,想他一样的第二个人。  那年我十六岁,像一只找不到太阳的葵花,神情安详而落寞。我有很多希望,很多很多,单纯而美好的希望,然后,轻易的淹没在庞大而恶毒的现实中。没有人知道我想要什么。我看到,我的身边,那么多的人。我们朝着与他完全不相同的地方,轰轰烈烈的,追赶着理想而去。我站在那里我那样无措。不知道自己的那些希望,是不是一堆滑稽的碎片。  直到我远离那个年龄。身边的人们真的已经达到我们曾经祈盼的彼岸时,所有的人都回过头来静静的观望。曾经那样骄傲的让我不敢正视的男孩子评价所有的人时,他说他们只是COMMEN,只有我是,他用了一个词,叫做UNIQUE。UNIQUE就是独一无二的。  这是我喜欢的的词。我喜欢的三个词叫做DIFFERENT、SPECIAL,还有就是UNIQUE。  这是我的英文老师告诉我的。当我在被数理化题目淹没的时候,我在我的身边那么多的理科天才甚至奇才面前显得那么的力不从心的时候,我多么庆幸,有一个欣赏并且宠爱着我的英文老师,告诉我说,我送你三个词,IFFERENT、SPECIAL,UNIQUE。我希望你沿着这样的方向走下去。  独一无二。在我固执的坚守着我自己的方向多年以后,我终于得到了这样的评价。可是,在我十六岁,十七岁,十八岁,十九岁,在我的那些因为茫然和惶惑而常常哭泣的年纪里,只有他相信我是独一无二的  2002年2月我要到上海去参加比赛。我要到这样一座,我幻想了多年,却从来没有接近过的城市。  临走的那个晚上我们在网上聊天。他还有论文没有做完,我还有剩下的两门期末考试,可是,我们坐在那里,心无旁鹜的聊了近三个小时。我给他讲我幻想中的上海,我给他讲我有多么的激动,晚上一定合不上眼睛的。他听着,发过来一个又一个的笑脸。我知道,他一定是在笑着的,真正的,充满信任的笑着。  我要走了,我说,你还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  他说,好好的去欣赏你爱的那个城市。还有,我有种预感,你一定会成功的。因为你是独一无二的女孩子。  我那样满足的带着这句话到上海去。然后,我真的成功了。  这些话,也许他已经不记得了。但是我记得,一直记得,每走一步,都异常坚定。因为他那样相信我,因为我也那样相信他。  我坐在他的宿舍里,回想起这些。我们的每一次谈话,每一封E-mail,每一通电话,我都记得。现在我长成了一个二十岁的姑娘,神情安然,不再无措的哭泣,有希望,并且一直有希望,所有的岁月都那样平和的走过了。  我看着这个男人,陪我走过了这所有的岁月,储藏着我的秘密。比我大六岁,在读博士。脸和手指都是苍白的,头发整齐的垂下来,衣服叠的一丝不苟,用的香水是GUCCI的ENVY,不爱说话,眼睛里有一种干净的忧伤。  我在这一刻,时间就这样的停住吧。再也再也不要流动。  他带我去吃徽菜,吃火锅;我陪他去看牙医,买衣服;我听他讲他的家,它的哥哥姐姐,他的外甥女,他的小时候;他听我抱怨这座简陋的可怕,简直不像省会的H城;他想我炫耀闻名遐迩的徽商文化,我向他炫耀更加闻名遐迩的晋商文化,然后我们开始为各自家乡的光辉历史争执不已;他送我回宾馆的时候买了一个大菠萝给我,我在他走后的半个小时便把整只菠萝吞了下去,然后牙齿狠命的酸。  这是我在H城的日子。在他身边,我就不再去想任何事情,那样安心,快了着。  可是这样一个细腻而隐忍的男人,他曾经有过多么汹涌的爱。他们十九岁就在一起,三年后女孩子去了很远的地方,他们打了无以计数的越洋电话。最后女孩离开了他。这份爱经历了整整六年,终于枯萎。他曾经试图自杀,他爱的那样决绝。后来它皈依上帝,他说人的情感是不可信的,唯有上帝的爱真实。  他看到我左手中指地戒痕。原来戴着男朋友送我的戒指的地方。分手以后摘掉了戒指,却留下了痕迹在那里,不扎眼可是足够清晰。这是我无意间疏漏的证据,向他昭示了那段对他来说空白的历史。他握着我的中指,什么也不去问,只是反复的抚摸戒痕。我看着他,我们彼此沉默。很久很久以后他拿右臂环住我的腰,头靠在了我的怀里。渐渐的我感觉到这个男人的抽泣,眼泪一滴一滴的浸在睡衣上。太久的疲惫,他已经丧失了用语言表达的能力。我慢慢抚过他的头发,象是安抚一个惊恐的孩子。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他在我怀里熟睡。  我靠在床上,搂住他的脖颈。没有人可以一直单独地走下去,独立再久,也终于需要一个肩膀依靠。  后来他给我传福音,坐在我身边,他的手指长而苍白,指给我那些玄妙的图画。我安静的听他讲,让自己心无旁鹜。他多么希望我能够皈依上帝,早一点甚至马上。他看着我,问我说那你现在可以祷告了吗,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垂下头,他沉默的等待我的回答,空气静的让人难过。我多么的不想让他是失望。他如此的善而名敏感,怀着深切期盼的目光注视我。可是我无法作一个向上帝撒谎的孩子,我永远也逃脱不了他的检阅。我得成人我仍然有着浮躁的欲念仍然不够彻底的前程。尽管我在那一刻的却竭尽了全力以至于身体微微的发抖。所以我艰难的对他笑了笑。然后他轻轻说,没关系。那一刻我的眼泪几乎就要掉下来,我怎样才能告诉他我如此辛苦的挣扎。  他送我走的那天,H城冷得如同一个巨大的冰窖。他把外套裹在我的身上,我们坐在车里,他握着我的手,他的手永远都那么温暖。的士窗外的建筑迅速的退去,看不清,就闪过了。  我突然觉得有些恍惚,这三天,如同作了一个沉长的梦,并且,直到结束时都不愿意醒来。  他说,你就这样的走了吗?  然后我就笑了,其实我发现H城没有那么的破啊,有PARKSON,有赛特,有PIZZHUT,什么都。  他说,那么,什么时候再来吧。  我想,可是,他就要离开了,到一个叫香港的地方去。他离开了,这里就变成了一座空城,真正的,空荡荡的,城。  火车还没有开,他陪我坐在铺子上。我忘记了我们再说什么,总之只是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我努力的,伸着一张坦然而狡颉的笑脸,害怕一松懈,眼泪就会掉下来。  他终于要下车了。我脱下外套递给他,他说,你自己小心点。然后,就下了车。从我们见面,到我们告别,始终,没有拥抱。  我听到长长的一声汽笛,火车就猛地一震快,开动了。  我趴在窗口看,他跟着火车在走。然后,终于,看不到了他的身影。  我看不清窗外的景物,天已经一片漆黑。我只是知道,离H城越来越远,这一场旅行,这一场深深刻进我骨头的旅行,到此结束。  我拿出手机,给他写信息说,我会想你的。  过了很久,他发过来,他说,我也会想你的,火车刚开的时候我就开始想你了。  他说,其实我下车的时候一直都很想保一包你,可是始终没有张开手笔。  我盯着手机屏幕看了很久,然后我抱起外套,那上面有他外套衣领上残留的香水味道。我想起来,他穿着红色毛衣在镜子前面摆POSE,我在一边连连称赞,他便毫不犹豫的买了下来;我们一起看那部叫做THEBIGBLUE的电影,空气那么的冷,那么冷,他握着我的手,一直到湛蓝的淹没了视线;我坐在他的床边,他倔强的揽着我的腰,把头埋在我的怀抱里闭上眼睛,喉咙里发出孩子气的撒娇声音。那一刻,关于三天,所有的回忆都排山倒海的袭来。我把鼻子贴在衣领上面嗅,使劲地使劲地嗅。然后,就狠狠的,哭了。  9月9号是他的生日,我爱的那个男人的生日。我去买礼物给他。挑了一整套的古典CD。贝多芬、莫扎特、巴赫、舒伯特、瓦格纳、李斯特、萧邦、勃拉姆斯还有柴可夫斯基。我想,大概够了吧,于是就满足的抱着一大叠CD回去了。  在他初到香港的那段时间里,我总是开着电脑,挂在网上,然后,做其他的事情,只是为了等着他的出现。他留给我的手提电话,打过去的时候,永远是一长串提示我这是错误号码的英文。于是,MSN,那个我很少用到的聊天工具,变成了我可以找到他的唯一途径。  我们聊天,断断续续的,说着一些简单的话。  他在忙,他说,BOSS布置给他的工作简直让他崩溃。  我只好笑一笑,告诉他要注意身体。  他说,你给我讲故事吧,讲一些关于古典音乐的故事。  他是处女座的,充满了艺术气质的男人,我坚信这一点。他曾经给我讲起那些神话,还有美术。我窘迫地告诉他,我是一个画盲。可他仍然,耐心的给我讲起那些绘画,那些雕塑,告诉我,它们是多么的漂亮。  我便自己去找那些画来看,塞尚、马奈、雷诺阿,那些有些生疏又似曾相识的名字。我一幅一幅仔细地看,那些线条,就如同色彩从画纸上自然而然的流淌下来。我看了很久,然后就笑了,对他说,是的,它们很漂亮。  他要我给他讲一些有关于音乐的故事,唯独对于音乐,他是一窍不通的。我说。你为什么每一种艺术都要有所涉猎呢。  他调皮的笑了笑,他说,那样我会变成一个有魅力的男人。  我也笑了,说,好吧。  他说,我要工作了,没办法听你一点一点地讲给我。你把它们卸下来吧,些成故事,然后发给我看,好不好。  我说。好。  他总是忙碌的,在那个异常繁华的城市,在我看来,哪里就好像是一个高速旋转的随时都有可能作离心运动的物体。我对他说,你可不要变成一个工作狂啊,千万不要啊。然后他就笑了。  是他仍然在忙。我们聊天,只能聊很短的电焊机爱你,然后他就会说,我不能陪你了,必须要工作了。每一次,我如同等待一个宣判一样等待这一句话,听到了,就可以安心地点点头,即使我是失望的,那么一种小心翼翼的失望。  然后我就开始不再说话了,浏览新闻,看Englishonline,或者,只是趴在桌子上发呆。一直等到他下线的时候对我说再见。  现在,我终于可以为他做一些事情了,不再漫无目的的等待。我开始些故事,把那些我从小就熟记于心的故事飞速的写进电脑里。速度快得让我自己都吃惊,不假思索,一气呵成。必要的时候用Google搜索出一些资料,补充上那些我以经记不清楚的年代和数据,然后,就完成了。  我把这些发过去的时候他显然吓了一跳,他说,怎么这么快。我就笑了,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平时给编辑写约稿的时候,慢的那样让人沮丧,任何编辑都拿我没有办法。  几分钟以后,他告诉我说,我看完了。每一次,我都会写三四千字的故事给他,换来的,致使他几分钟的阅读,然后告诉我说,他看完了,便继续埋头工作。可是这样我就满足了。就真的,心满意足了。  我抱着沉甸甸的CD走回去。可是我找不到他,我找不到他。他已经很多天没有在MSN上出现了,他的手提电话一如往昔的打不通。我想亲口告诉他生日快乐,可是我找不到他。我呆呆的坐在那里,感到一种巨大的焦灼和无奈严严实实的包裹着我。然后,我非常无助的,悄悄地哭了。  有一次寝室里的女孩子们一起看一个新人选秀的决赛。我最喜欢7号,我们所有的人都喜欢7号。最后,7号就真的拿了第一名。大家很开心的关掉电视去做别的事情了,我一个人坐在那里沉默了很久,难过的不能子一。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喜欢7号,是因为,从出赛的第一场,我就发现,7号和我一直想念的那个男人,长的居然如此地相像。  那一瞬间我无比深刻的想念他。我想和他说说话,我想听到他的声音,我想告诉他,我很想念他。可是,就如同此刻一样,找不到他,并且,无论如何都找不到他。  我写E-mail给他。我说,今天是你的生日,我买了礼物给你,可是我找不到你。你还记得你的生日嘛,今晚香港的夜是不是格外的漂亮。最后我说,生日快乐。  生日快乐。我说给他。就像他说给我的一样,在我十九岁生日的那个夜晚。  我十九岁的那天是我从H城回来的第四天。他打电话给我,我们说了很多话,他说,我陪你从十八岁聊到十九岁吧,我要做你十九岁里和说生日快乐的第一个人。我就笑了。  然后,十二点就真的到了。他说,生日快乐。  生日快乐,他说。午夜的空气那么的静,我清晰的听到了他的声音,然后眼睛就涩了。我想着,今天是我的生日,我不能哭的,不能哭。于是,我就使劲的笑起来。  那天他去爬山。他告诉我,他们要在山顶野营,等着第二天的日出。晚上,我第一次把手机连夜的开着,放在枕边。凌晨四点,它就真的响起来,上面写着,太阳出来了。  我握着手机,站在窗边,天还没有蒙蒙亮,一片漆黑。我抬起头来,像他一样,迎着太阳出现的方向,微笑。  我十九岁的第五天,他要去香港了。  我确定自己是病了,前额微微发烫,浑身都没有力气,趴在桌子上,病殃殃地等他的电话。然后,电话响了起来。我拿着听筒,我们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我只是不停地问他,你什么时候回来,你什么时候回来啊。  他说,半年以后,我就回来。  可是,半年有多长,是不是很漫长,是不是非常非常漫长。  他坐在去深圳的火车上,发短信给我说,我真的不想去,一点都不行。可是我是一个男人,有些事情是必须要做的。你明白吗?  我明白,我明白你说的所有的一切。我有多心疼他,心疼他孩子气的脆弱和执拗。我告诉他说,我非常非常地想你。  他说,我也非常非常地想你,想抱一抱你。  在那个阴霾而沉闷的下午,我感觉身体里的灼烧,并且肆无忌弹地哭了出来。  晚上他发信息过来说,我到深圳了,明天一早就过关。晚安。  我明白,一过了那道关,手机就彻底失去信号了。那条信息,就成了他留给我的最后一条。  2004年4月1日,那是他去香港的第一天。那一天,我开始写日记。我要把这半年的每一天都记录下来,一直等到他回来。  2004年9月9日,他的二十五岁生日。我在日记里写着,今天是你二十五岁的生日,我找不到你。那些层层叠叠的滞重的回忆,为什么怎么挥也挥不去。  于是我为了他开始阅读圣经。我不知道上帝会不会责备的我心仍然不够虔诚。但是我相信上帝会听到我每一场郑重的告白,我祈盼终有一天被接纳,与他共浴圣洁的上帝之光。  我从小就显得坚强而无畏,一个人面对所有的事情。我从来没有感觉到这样无助,在他面前甚至无法伸出手。我觉得他那么遥远,异常的遥远,他在云端,在和上帝靠近的地方,而不是我生活的世界。我每天读圣经,睁大眼睛头脑清醒。我和上帝说好多的话。我只是想一点一点的接近,有一天可以做一个真正的心突围他祈福。  他现在生活在那座遥远的城市。那座城市濒临大海,有迷幻的夜和嚣张的霓虹。他一个人在那里,终日忙碌。我偶尔接到他的电话,听他缓慢而疲惫的声音,常常沉默。可是他不敢靠近我,他已经没有足够的力量,害怕再受伤害。于是我小心翼翼的点头,我不去为难他,是的,我不要他再受到任何伤害,然后充满惶惑地逃走。我只是想陪在他身边,抱一抱他,或者他可以掉下泪来,他如此孱弱。  也许他真的累了,只是不知道需要休息多久。  所以我选择等待。阅读圣经,靠近上帝,然后等待时间流过,他的伤口终于愈合。  他曾经告诉我,基督徒的爱情是从一而终的。他要等待上帝来安排他的爱,或许,当我足够虔诚的时候,可以向上帝祷告吧。  只是,我们是否可以像相信上帝一样,去相信一场从一而终的爱情?  冬天又降临,我的受再一次冰凉起来。我总是异常想念那双温暖的手掌,何时,还可以让我取暖。

前言

  他们用接近光速的速度恋爱,又以接近光速的速度分手。  ——麻宁《青春中的落落野花》原载于2007年第17期《读者》  现在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以后能跟我的爱人每天吃上三顿清淡的饭菜。  ——邓若虚《张府寿宴》原载于2007年4月《萌芽》  隐形人从红桃P身体里飞出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感受白天。他飞去十三楼找爱小姐。  ——吴建雄《红桃P先生与隐形人》原载于2007年《花溪》  没有人可以一直单独走下去的,独立再久,也终需要一个肩膀可以依靠。——李萌《让我取暖》原载于2007年2月《南风》  到不了的地方都叫做远方,回不去的世界都叫做家乡。我一直向往的却是比远更远的地方……  ——彭扬《我想我只能是彭扬》原载于2007年10、11、12期《美文》杂志彭扬专栏  每段关系到最后都是孤独,看过了爱过了就该走了,没有人能够逃脱无力感,哭泣总让人失去力量。我们不能薄情,也不该固执。  ——苏遥《我和父亲》原载于2007年5月30日第41期《青年作家报》  四年前,我寻找到布娃娃的主人的时候,就已在生命的神秘之处埋下了流浪的种子。  ——陈吉文《永夜》原载于2007年5月《布老虎青春文学》  简单每天早出晚归只为一个叫韩柳的尤物,被爱情迷惑,人便盲目无主了。  ——甘应鑫《回来》原载于2007年10月5日“中国作家网”  改造你不是—件容易的事。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会如何和男生说话。跟男生说话唯一的诀窍,就是要看到他们的优点,让他们觉得自己受到了重视。  ——蒋方舟《乌云散》原载于2007年3月《今古传奇》

书籍目录

李萌让我取暖彭扬我想我只能是彭扬暗地月光天歌?洛神吟青玉水格每个少年都有一颗流星麻宁我和李素梅的来来往往青春中的落落野花马小淘深海长眠我爸徐毅曼秘密邓若虚张府寿宴濒死者罗亚晴翠竹园小艳陈吉文永夜吴建雄红桃P先生与隐形人程圆圆安眠花郭敖右翼,碎片我们远处安放的忧伤苏遥我和父亲白色城堡春树春树,迅速地生活甘应鑫回来司婧我以为你是我的王子王晓虹黑眼罩碎琴杨哲多情的把恰那小饭恐怖的情人迷猪甘世佳碧蚕卵蝮蛇涎断肠草蒋方舟乌云散

编辑推荐

  他们用接近光速的速度恋爱,又以接近光速的速度分手。  麻宁《青春中的落落野花》原载于2007年第17期《读者》  现在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以后能跟我的爱人每天吃上三顿清淡的饭菜。  邓若虚《张府寿宴》原载于2007年4月《萌芽》  隐形人从红桃P身体里飞出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感受白天。他飞去十三楼找爱小姐。  吴建雄《红桃P先生与隐形人》原载于2007年《花溪》  没有人可以一直单独走下去的,独立再久,也终需要一个肩膀可以依靠。  李萌《让我取暖》原载于2007年2月《南风》  到不了的地方都叫做远方,回不去的世界都叫做家乡。我一直向往的却是比远更远的地方……   彭扬《我想我只能是彭扬》原载于2007年10、11、12期《美文》杂志彭扬专栏  每段关系到最后都是孤独,看过了爱过了就该走了,没有人能够逃脱无力感,哭泣总让人失去力量。我们不能薄情,也不该固执。 苏遥《我和父亲》原载于2007年5月30日第41期《青年作家报》  四年前,我寻找到布娃娃的主人的时候,就已在生命的神秘之处埋下了流浪的种子。  陈吉文《永夜》原载于2007年5月《布老虎青春文学》  简单每天早出晚归只为一个叫韩柳的尤物,被爱情迷惑,人便盲目无主了。  甘应鑫《回来》原载于2007年10月5日“中国作家网”  改造你不是—件容易的事。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会如何和男生说话。跟男生说话唯一的诀窍,就是要看到他们的优点,让他们觉得自己受到了重视。  蒋方舟《乌云散》原载于2007年3月《今古传奇》

作者简介

《盛开(年选):新概念范本作品精选》:他们用接近光速的速度恋爱,又以接受光速的速度分手。《盛开(年选):新概念范本作品精选》为《萌芽》、《花溪》、《南风》、《读者》、《美文》、《青年作家》、《布老虎青春文学》、《今古传奇》、《娱乐时尚》、《语文教学与研究》、《小说林》、《花火》、《当代小说》、《青春》、《dancing》、《酷爱》、《花开》等杂志年度作品精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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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短评 (总计26条)

  •     文笔挺好
  •     去死吧,我居然花钱买这种书看。
  •     还好
    虽然文文不是顶喜欢
  •     书塑封了。因此到手时外观干净整洁。
    内容还没看完,应该不会差。
    挺满意。
  •     价格一样便宜,里面的文章也是精心挑选的,很享受
  •     也就这样吧。 我已经不喜欢这些矫揉造作的青春文学了。 故作的忧伤,太多了,让人腻烦。
  •     喜欢里面的那篇《洛神吟》还有花火的那篇
  •     很美的文,读的时候,心里又疼又酸,让我不经意想起初恋。
    很喜欢这本书,所选的文章都写得很好。
  •     这本里的文都是选自各个杂志的……还不错啦
  •     一直以来很喜欢新概念,这本书我觉得很满意,小小的很温暖。插图也很漂亮,文字大多很符合我的胃口。送货也很快。
  •     我拿到书的时候有点破了
  •     高中毕业后就在没关注过~~果然老了
  •     偶见一些很有味道的文章,回味无穷,当然,也有滥竽充数的,还有一些难以理解,太咬文嚼字了。整个系列都是我喜欢的类别和笔风,所以蛮喜欢。
  •     这本书真的挺不错的 里面有几篇文章语句很古典很优美!推荐青玉这篇文章
  •     以前看的选集,有些故事还是很值得回味的
  •     团很美纸张的字量也很好 关键是内容 都是精选
  •     盛开系列孩子很喜欢,爱不释手,买了好几本,都看完了
  •     当时蛮喜欢的,现在只觉得为什么我会买这种书
  •     这样的文学带感啊!
  •     感觉算是《盛开》书系中最好的了......发表的作品还是比那些初出茅庐的作者写的好太多。至少全都能读懂,还有几篇小说能让人回味一下。
  •     书的内容对写作很有帮助,也很有质量感,非常好
  •     不大喜欢,觉得有些对不起十年这个称谓。
  •     忘了何时,于图书馆一角,邂逅了盛开系列书籍,便深深喜欢上了它们。
    封面,文字,温暖至极,喜甚至哉。
    可惜,包装不甚好。不过,内容不错。
  •     嗯,有几个很喜欢的
  •     恩还不错 正在看
  •     有文有插图。。
    看着还算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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