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形而上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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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2-8
ISBN:9787208107359
作者:伊曼努尔·康德
页数:115页

内容概要

作者:(德)伊曼努尔·康德

书籍目录

代序 德性就是力量——从自主到自律
前言
第一章 从普通的道德理性知识过渡到哲学的道德理性知识
第二章 从大众道德学过渡到道德形而上学
第三章 从道德形而上学过渡到纯粹实践理性批判
结束语
附录 论证分析
译者后记

作者简介

本书是康德关于伦理道德方面的经典著作。该书集中论述了德性是人的意志的道德力量而具有自主性的思想,是康德德性论点代表作,对西方的伦理思想产生过极其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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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2条)

  •     英文/德文注释参考:Immanuel Kant: Groundwork of the Metaphysics of Morals——A German-English Edition,German text from the second original edition (1786 )English translation by Mary Gregor,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1.康德提出了道德命令的三个公式:普遍立法(客观)、人是目的(主观)、自律(整全)。【前言】希腊哲学三个部分:物理学(PHYSICS)、伦理学(ETHICS)和逻辑学(LOGIC)。理性知识根据“是否涉及对象”这一标准,可以划分为形式哲学(逻辑学)(formal)和质料哲学(material)——是否涉及对象?涉及:质料哲学;不涉及:逻辑学。 质料哲学按照所研究的对象和服从的规律,又分为物理学和伦理学:物理学关涉自然规律(law of nature),伦理学关涉自由规律(law of freedom)。逻辑学没有经验部分,物理学和伦理学有经验部分,同时也必须有一个非经验部分或先天部分。完全以经验为依据的是经验哲学(empirical philosophy),完全以先天原则来制定的是纯粹哲学(pure philosophy)。纯粹哲学分为两类:是否涉及对象?——涉及:形而上学(质料的纯粹哲学);不涉及:逻辑学。形而上学分为:自然形而上学和道德形而上学。(形而上学是论证原则的正当性,这些先天原则虽然可以被经验所证实,却永远不能被经验所证明)质料哲学既有理性部分又有经验部分(因为涉及对象),所以物理学和伦理学都既有经验部分又有理性部分;伦理学当中,经验部分被称为实践人学(practical anthropology),理性部分被称为道德学(moral science)。形而上学在于“必须谨慎地清除一切经验的东西”(p2),问题是“人们是否有必要制订出一个纯粹的,完全清除了一切经验,一切属于人学的东西的道德哲学”(p2),因为道德规律作为约束性的根据,一定得要具备“绝对的必然性”;约束性“完全要先天地在纯粹理性的概念中去寻找”(p3),因为它不只是对人类有效,而是对一切事物都有效力;而其他哪怕只涉及了一丁点的经验的规范,都不可能具有完全的普遍意义,它可以是一个实践规则,却不可能被称为“道德规律”。道德哲学完全以其纯粹的部分为依据,必须以形而上学为出发点,“要使一件事情成为善的,只是合乎道德规律(conform with the moral law)还不够,而且必须同时是为了(for its sake)道德而作出的”(p3),这是因为存在偶然的“合乎道德”的情况,“有时候并非出于道德的理由,也可以产生合乎道德的行为”(p3)。道德形而上学也不同于普遍实践哲学(Universal Practical Philosophy),因为它阐述的是“一般”思想的活动和规则,而“道德形而上学所研究的,应该是可能纯粹的意志的观念和原则,不是人的一般意愿的行为和条件,这些东西大都来自心理学”(p4)。所以本书采用从普通认识过渡到纯粹领域的方法。【第一章 从普通的道德理性知识过渡到哲学的道德理性知识】善良意志(good will)是唯一的“无条件善”;其他素质“假如不以善良意志为出发点,这些特性就有可能变成最大的恶”(p7),如:一个恶棍的沉着会使他更加危险并且可憎。(但这并不是说善良意志是唯一的善,还有其他很多有条件的善)善良意志是自在的善,其自身之内就具有价值,而其实用性只能被当做阶梯帮助我们更有效地行动,所以纯粹意志具有不计任何用处的绝对价值。(尽管遭遇某种不幸,使得预期的目的并没有达成,一个善良意志仍然继续保持它自身所独有的善,这也是善良意志;当然了,这并不是说善良意志不以达到预期效果为目的,它只是不因“目的是否达成”而在“是否善”之中转化)。然而将“理性“作为我们意志的主宰,是一种误解。如若理性功能在活动中就是去获得幸福,由本能来规定能比理性能更好地达到目的(一种自然目的论),理性的真正使命不是去产生一种仅善于作幸福工具的意志,而是“去产生在其自身就是善良的意志”,(p9,produce a will that is good, not for other purposes as a means, but good in itself )。(理性的功能有二:一是获得自己的个人幸福,这是一种有条件的善;二是显示一种自在善良的意志,这是无条件的善)。责任概念是善良意志概念的体现。要探讨(分辨)的是那些合乎责任,而人们又有直接爱好去实行的行为。例如,保存自己的生命常常是出于爱好,这合乎责任却并不“出于责任”,只有在“他做好事不是出于爱好,而是出于责任”(p11)的情况下,行为才具有道德价值。道德的第一个命题:只有出于责任的行为才具有道德价值(p12);第二个命题:一个出于责任的行为,其道德价值不取决于它所要实现的意图,而取决于它所被规定的准则(p12,an action from duty has its moral worthnot in the purpose that is to be attained by it, but in the maxim accordingto which it is resolved upon),道德价值只能在意志的原则之中,而不考虑引起行动的目的。(准则是个人原则,是主观原则,所以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坏的,这是一个理性的行动主体据之以实际行动的原则,而客观原则是有理性的行动者“所必然”依之行动的原则,并且如若无足够理性而引入歧途,则“应当”按照这一客观原则行动,当事实上按照该客观原则行动了,那么客观原则就实际上与主观原则合二为一了,并且该客观原则不因我们的行动而失去客观性;康德这里的准则是“形式的”准则,因为它与任何欲望活动的对象无涉。)第三个命题:责任就是由于尊重规律而产生的行为必要性(p12, duty is the necessity of an action from respect for the law)。一个出于责任的行为,意志应该摆脱意志的对象,客观上只有规律(law)、主观上只有对这种规律的纯粹尊重(也就是准则maxim)才能规定意志。行为对规律自身的普遍符合性才能充当意志的原则,即“除非我愿意自己的准则也变为普遍规律,我不应行动”(p13,I ought never to proceed except in such a way that I could also will that my maxim should become a universal law)。在“不兑现的诺言是否符合责任”这一问题中,虽然一个人会愿意说谎,却不愿意让说谎变成一条普遍的规律,因为一旦变为普遍规律它就会毁灭自身。我们在普通人的理性对道德的认识里,找到了它的原则,人们可能既不需要科学也不需要哲学,就知道怎样做是诚实和善良的,甚至是智慧和高尚的;普通人和哲学家掌握的原则是一样的,甚至把有关道德的事物交给普通知性去判断更好,哲学的任务是“使道德体系更加完整、更加易懂,同时在使用上,特别是论证起来,更加方便”(p15),不要让哲学使得道德体系与普通人相分离。但天真无邪也容易走上邪路。需要和爱好造成了一种与责任诫条完全相反的强烈要求,这诱使人利用论证来对付在道德上看来是难容的要求,这就产生了康德所谓的自然辩证法,醉心于那些相互矛盾的、似是而非的论证,用这种方法来架空对责任的要求,这在实践上对道德是致命的,这迫使人寻求理性来破解,理性的作用就彰显出来了:它对需要和爱好毫不让步,坚决颁布规范;所以普通人的理性并非是出于思辨上的需要,而是由于“实践”的理由,它因此求助于哲学。【第二章 从大众道德学过渡到道德形而上学】道德概念对于一切有理性的东西都具有普遍的意义,“对于道德,没有什么比举例说明更为有害的了”(p20),举例会伤及道德概念的普遍性;圣经有言“除了你所见不到的上帝之外,任何东西都不是善的,都不是善的原型”,而模仿并不出现在道德之中,例证(经验)只能起鼓舞作用。顺序:“首先要把道德哲学放在形而上学的基础之上,等它站稳了脚跟之后,再通过大众化把它普及开来”(p21),虽然应用的时候需要“人学,但道德作为纯粹哲学,作为形而上学首先要离开人学。有理性的行动者“按照原则而行动”,所以意志是实践理性;在不完全理性的东西身上,主观原则(准则)与客观原则并不必然一致,所以对于那些不完全理性的东西,客观原则几乎是“强制着”、逼迫着意志。必需与必然:对于不完全理性的东西,客观原则是“必需”,是命令;对于完全有理性的动作者,客观原则是“必然”,无需强迫,“应该”没有容身之地。命令式是假言命题或定言命题:假言:从“可能”(或然)或“现实”(实然)的角度,行为是善良的;定言:是“必然”的实践原则,不考虑任何意图也不考虑其他目的。经验无法澄清道德的命令式,因此必须先天地研究其可能性。康德惟有定言命令式是实践的法则(客观必然性)而不仅仅是意志的原则;定言命令式是先天综合命题(因为它将意志与行动必然地联结起来)。三种命令式:技术(技艺)命令;机智命令;道德命令。技术命令:为达到某种目的而做出的指示,而不论目的是否合理、善良(意图是或然的);机智命令:选择有关自己最大福利的工具的技巧,这是假言的,因为行动不出自本身,而是作为实现另外目的的工具、手段;道德命令:是定言命令,涉及的不是行为的质料,而是行为的形式,“在行为中本质的善在于信念。至于后果如何,则听其自便”(p26)。命令式如何可能:任何必然地想望目的的完全理性的动作者也想望达到目的的手段,这是分析命题,所以证明手段的正当性是不成问题的,证明技术命令的正当没有困难。机智命令的基础也是分析命题,所以证明正当没问题。道德命令:完全先天地加以研究,只有定言命题才算实践规律,其他的只能称为意志原则,而不能叫做规律;它是先天综合命题。几大公式:1.普遍规律的公式:“要只按照你同时认为也能成为普遍规律的准则去行动” (p30, act only according to that maxim through which you can at the same time will that it become a universal law./ handle nur nach derjenigen Maxime, durch die du zugleich wollen kannst, daß sie ein allgemeines Gesetz werde.);2. 自然规律的公式:“你的行动,应该把行为准则通过你的意志变为普遍的自然规律”(p30 , so act as if the maxim of your action were to become by your will a UNIVERSAL LAW OF NATURE./handle so, als ob die Maxime deiner Handlung durch deinen Willen zum ALLGEMEINEN NATURGESETZE warden sollte.);3. 自在目的的公式:“你的行动,要把你自己人身中的人性,和其他人身中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样看作是目的,永远不能只看作是手段”(p37, So act that you use humanity, in your own person as well as in the person of any other, always at the same time as an end, never merely as a means./ Handle so, daß du die Menschheit, sowol in deiner Person, als in der Person eines jeden andern, jederzeit zugleich als Zweck, niemals bloß als Mittel brauchest)(唯有人身才能成为自在目的,无条件、具有绝对的价值);4. 自律性的公式:你的行为要使自己的意志能够认为自身通过其准则同时制定普遍规律;(遵循自身所制定的普遍规律)5. 目的王国的公式(从自律性公式中引出):你要如此行动,仿佛你是目的王国中通过自己的准则而制定规律(法律)的一个成员。(由于规律、法律命令他们相互对待如自在目的,这样就组成了一个目的王国)自然规律的公式、自在目的的公式、目的王国公式:自然规律的公式被认为是和道德准则的“形式”相联系,即和它的普遍性相联系;自在目的公式和道德准则的“质料”相联系,即和它的目的性相联系;目的王国公式既和形式相联系,也和质料相联系,两者合二为一。“它的准则(主观),正是按照这些规律(客观),才成为它自己也服从的普遍立法”(p42)。意志的他律性:他律与意志的对象勾连了起来,“不是意志给予自身以规律,而是对象通过和意志的关系,给予意志以规律”(p47),所以他律只能是假言命题,而非道德命令,“由于我意愿另一种什么东西,所以我要做某件事情”(p47),而自律的人应该摆脱一切对象。以他律基本概念为依据的可能道德原则的分类:经验的他律原则/理性的他律原则。经验的他律原则:追求的是幸福,以自然的情感或道德感为依据;缺乏普遍性,不能把幸福和善良混为一谈;道德感学说是在某种特殊情感的满足中寻求善。理性的他律原则:追求的是完善,是他律原则中最好的。他律性的失败:他律性认为道德上善良的行为,它之所以是善良并不在于它自身,而只不过是达到预期效果的手段。【第三章 从道德形而上学过渡到纯粹实践理性批判】自由与自然必然性相对,但其仍然是有规律的,“具有不变规律的因果性”(p53),自然必然性是他律性的,而意志自由是自律性的;自由必须被设定为一切有理性东西的意志所固有的性质。关切不能发布定言命令,但道德规律的约束性从何而来仍然没有答案,即“为什么我们认为这种行为的价值,比对任何事物的关切都要高?”(p56);这里有一个恶性循环论证:我们论证了我们必须设定自己是自由的,因为我们服从道德规律,然后又论证,我们必须服从道德规律,由于我们已经设定自己是自由的。(意志的自由和意志的自我立法是可以互换的概念,不能用来为彼此提供根据,那样会陷入循环。)康德提供了一个本体论或存在论的方案:实践的自由概念与本体论上的划分是相关联的。现象背后是物自体:研究“认为自己是通过自由而起作用的先天原因时候的观点”与“认为自己的行动是我们眼前所见结果的观点”之间是否并不相同,所以就引出了“现象”与“自在之物”(物自体)之间的区分,这提出了感性世界和知性世界的划分;有理性的东西认识自己的全部行为有两个角度:“第一,他是感觉世界的成员,服从自然规律,是他律的;第二,他是理智世界的成员,只服从理性规律,而不受自然和经验的影响”(p59);自由即是理性在任何时候都不为感觉世界的原因所决定;康德通过本体论为其自律的道德法则提供了基础:“在我们把自己想成自由的时候,就是把自己置身于知性世界中,并且认识了意志的自律性,连同它的结论——道德;在我们把自己想成是受约束的时候,就把自身置于感性世界中,同时又是知性世界(Verstandeswelt)的一个成员”(p59);在两种世界之中就一定看得出自律原则就是定言命题。定言命令如何可能:“知性世界是感觉世界的依据,从而也是它的规律的依据”(p60),是由于同时处于两个世界当中,才有“应该”的问题,若是只生活在意会世界,全部行动必然与意志的自律性相符合,“作为意会世界的一员,道德上的应该就是他的必然意愿,只有在他作为感觉世界是一个成员的时候,才把道德上的应该看作是应该”(p61)。自由和必然的二律背反:从自由来看我们的行为必定是自由的,从自然的必然性来看我们的行为作为已知自然世界的事件,必定为因果规律所制约。哲学要证明两者之间并没有真正的冲突。所以要认识到双重方式(两个世界),自由与自然在同一主题中结合在一起。这涉及现象与知性世界之间区分及本真性:“只有作为理智,他们自己才是真正的自己,作为人,只是自己的现象”(P64)。实践理性只能“思想自身进入”知性世界,而并不“直观自身”进入意会世界,实践理性不能逾越自己的界限,它不能要求“知道”知性世界本身。所以知性世界的概念只是一种立场(Standpunkt):“理性为了把自己想成实践的,不得不在现象之外采取这样的立场”(p64)。但理性不能解释纯粹理性是如何实践的,也不能解释自由是如何可能的,因为解释就是“把某物归结为规律”(p65),其对象可能在经验中给予,除此之外我们不能解释。“在按照自然规律去规定无效的地方,一切解释也就终止了”(p65),所余下的就是捍卫,这是道德探索的最后界限。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限制感性动机,指出它绝对没有把一切东西囊括进去,在它之外还有更多的东西,至于这些东西是什么就无可奉告了,因为由纯粹理性来阐述这一理想的时候,只剩下形式而没有质料(对象)。康德最后表示,划定这样一个界限是重要的,“这一方面可以避免理性在感觉世界内,以对道德有害的方式,到处摸索最高动机和虽可理解但是经验上的关切;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理性在我们称之为意会世界的空无一物的超验概念的空间里,无力地拍打着翅膀,而不能离开原地,并沉沦于幻象之中”(p68)。
  •     最高的道德律是自律,最高的自律是自由——追求自由

精彩短评 (总计52条)

  •     专业书籍,磨脑子用的
  •     和《实践理性批判》一起,是我最喜爱,甚至是最崇拜的两本书。
  •     毕业论文
  •     感觉有点难读,要反复看。书是有趣的,内容非常值得读呢。
  •     too费力
  •     物美价廉,很好。经典读物,细细品读。你值得拥有哦
  •     速度快,服务好,质量好。
  •     经典之作:坚守道德律令,不要有任何动摇。检省自己的行文是否能够成为道德法则。
  •     要只按照你同时认为也能成为普遍规律的准则去行动
  •     怎么也理解不上去的层次
  •     书还在读,就书质量什么的还可以。快递真的很快
  •     等有时间再看吧T T
  •     专业用书,世纪文库的书质量基本都很好,没什么可挑剔的了。
  •     暂时不说
  •     没有附录的分析,根本看不到康德是如何从道德形而上学过渡到实践理性的。
  •     据说是康德最通俗易懂的一本书?我竟然读的那么辛苦。
  •     了解康德必读之书。此书也值得反复研读。
  •     很好的一本书,不过康德真心不好读,慢慢来吧,书的质量也不错啦
  •     道德律令在我心中【康德大大,红心】
  •     这个版本比较权威。很好
  •     不是平凡人能懂得..探索ing 嗷嗷
  •     苗先生的经典译本……
  •     要与实践理性批判结合看
  •     康德的书都很深奥的说,最开始怎么都看不大懂,所以还是需要一定的哲学基础才适合这本书
  •     “有理性东西的自在目的普遍王国”
  •     写论文要用,没办法,~~
  •     康德一生没离开过家乡,但是他的思想却博大精深,书中很多艰深的地方看不懂,是被我的年龄经历和思维所限。无论康德的哲学在现代被人继承或被人抛弃,都不可否认,这本书值得一看。这本书的翻译并不是最好的,有些地方会让人产生误解,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必须和其他的书一起看才觉得安心。果然啊……原文书才是最好的!
  •     大过年的真不适合看这书……
  •     苗力田先生的译本。读罢发现罗尔斯对康德伦理学至少有两点重要的继承:定言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对应罗尔斯的思想实验:原初地位和无知之幕所设定的意图)以及所谓“实践哲学的最后界限”(在道德动机如何可能、自由的客观必然性如何可能等问题前止步,对应于罗尔斯《正义论》悬搁“道德真理”而停留于描述人们的道德感这一“表面”工作)。好吧其实这两点是同一点。(寒假前把李秋零译本带回家果然没能读完还是得从图书馆借才行啊T_T)
  •     篇幅这么少,却影响这么深,实在难得。唯一的不足之处是,价格稍贵。好书更应该便宜些。
  •     事实上我认为康德的哲学于中国的佛家唯心主义有着相似性,一念恶即恶,一念善即佛正是他的道德形而上学观
  •     感觉这书好深奥哟~~
  •     “学术研究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宗教学的期中作业,一直拖到现在,我想这个话题最好的锚定点就是启蒙时代了吧,也就是谈“启蒙”的康德的这个“道德形而上学”的文本了吧……
  •     读到最后一章崩溃了。
  •     补标。
  •     世界经典,值得反复阅读。每读一篇,,都会有收获。
  •     自然科学兴起后,理性在社会中占据了主导地位,由此产生了绝对价值的缺失和道德的败坏。康德做的工作大概就是论证德性本身的绝对价值,以填补当时的价值真空。/由于我们本就处在被这伟大作品影响的社会中,因此这个论点没什么新奇之处,关键在于了解康德的论证思路。/然而通篇的概念分析实在太枯燥了,部分关键概念一经汉译都变成了边界模糊的“大词”,读完之后完全不知所云。/因此这本书对我的唯一价值就是让我确定了我对伦理学不感兴趣吧。T T
  •     有几页有折痕。。。不过看在书的内容上,就不算什么了。。
  •     一本从代序开始就浓度很高的书
  •     康德大师的书向来字字珠玑。谁要想谈道德,想做一个道德的人,请先读康德的道德哲学。作为一个自律、高道德的人读康德的道德哲学深度共鸣。经过一番理性的批判,可使自己更清醒更自觉。另一方面,深刻是无疑的,但康德的道德哲学当然并不完善,我就是要超越康德。道德哲学和形而上学想往前发展,都要超越康德。向每一个关心道德的人推荐。
  •     物流很快~很好~~
  •     苗力田的这个译本是目前读过的三个译本中最易读的,基本没有翻译感的长句,都是比较适合中文语感的短句。很不错~~附录与序言也颇有价值~~
  •     译文很棒,喜欢。很经典
  •     似乎一切永恒的都必将回归形而上,书很不错。
  •     康德道德哲学代表性著作,严谨纯粹
  •     基本能看懂个78分。后来看了邓晓芒教授的视屏,觉得有点出入,但基本没错。但是如果想看评讲的话,还是买邓晓芒教授翻译的对着视屏学比较好。
  •     如果宇宙的存在没有意义,那么何必去尊重其规律(即康德所谓责任);如果宇宙的存在有其意义,那么它的意义难道不是某种目的?又如何在其内部寻找“自为地客观必然的行为”?一句话,为什么必须尊重规律,要有责任?
  •     M
  •     好难!
  •     书本不错,只是纸质不怎么好。
  •     初读晦涩难懂
  •     道德现在是很被关注的话题,那到底何谓道德,它与生活有着怎么样的关系,通过这本书,就会有一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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