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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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2-3
ISBN:9787305093869
作者:(加拿大)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页数:292页

章节摘录

  服务生姑娘们就像一群皮肤光滑的海豹,沐浴在阳光下。她们粉棕色的身体油亮亮的。现在真是下午,所以她们都穿着游泳衣。在清晨和黄昏,有时候她们甚至什么都不穿。那时,像现在这样捲在蚊虫的灌木丛里,偷窥对面她们那片小小的港湾,即使被叮得全身发痒,也值得很。  唐尼拿着一架望远镜,这望远镜并不是他自己的,而是蒙提的。蒙提的爸爸让他用来观鸟,但是蒙提对鸟一点兴趣也没有。这幅望远镜他有更好的用处——出租给别的男孩子。每次最多看五分钟,一次付五分钱,或者一根点心店的巧克力棒。当然,蒙提还是更喜欢直接付钱,因为他不吃巧克力棒。他把那些巧克力棒价格翻倍卖了——这可是黑市交易。但因为岛上的总供给是有限的,所以他这生意做得起来。  唐尼已经把值得看的都看了个遍,但他还是占着望远镜不想放手,才不管后边排队等着的孩子们怎么窃窃私语、指指点点——他要让他的一分都不白花。  “你们看看那儿呀,”他说,希望自己的语调显得很诱人,“流口水,真是让人流口水啊。”他感到有根本木棍戳到了他的胃上,正好抵着一个蚊子包,想要推开它就必须把一只手从望远镜上拿开,这他可不干。他知道什么是侧面袭击。  “喂,还有租户等着呢。”里奇边说边拽着唐尼的胳膊肘。  “滚开。”唐尼说。他移动着望远镜,拐过光滑裸露的臀部,红色波尔圆点的胸衣,停在一头瀑布般的淡色长发上——这是罗奈特,放荡的罗奈特,禁忌的罗奈特。冬天圣裘得教会学院的牧师们布道说“和镇上女孩乱来很危险”的时候,他们脑中所勾勒的就是罗奈特这样的女孩——这些在镇上唯一的电影院前排着队,嚼着口香糖穿着男朋友皮衣的女孩子。  管是不是真的,这个外遇从某方面来说对理查德有好处:这让他可以把玛丽乔往坏处想。  那正是四月。玛丽乔正在参加妇女集会,或者和约翰森鬼混,或者两者同时进行。她很有效率,一个晚上就能做很多事情。他的儿子在一个朋友家过夜。理查德应该努力折腾他的书,这本书应该会让他声名大噪,拿到终身教职。书名是《精神的肉欲:马韦尔、沃恩①与17世纪》。他原来一直在犹豫到底是用《肉欲的精神》还是《精神的肉欲》,但后者似乎更有活力。书写得并不顺利。中心不明确。他应该重写第二章,但他却走下楼去,想到冰箱里找罐啤酒出来。  “粗鲁狂猛地夺取我们的快感/冲破一扇扇人生的铁栅栏②,哦!”理查德跟着《赫尔南多公路》③的调子唱着。他拿出了两罐啤酒,在麦片碗里倒满了薯条,然后来到客厅,在舒适的椅子上坐定。接着,他打开电视,一边狼吞虎咽,一边换着台找些傻兮兮的片子看(越傻越好)。现在他急需一些东西来嘲笑。  正在这时,门铃响了。等看到所来之人时,他很庆幸自己及时把电视关掉了。当时他正在看的是一出裹着侦探剧外皮的低俗狂想剧。  来的人是塞琳娜。她戴着一顶黑色宽边帽,穿着一件长长的黑色针织毛衣外套,拎着一只歪歪扭扭的手提箱。“我能进来吗?”她问。  理查德既惊奇又有一丝害怕,然后又突然高兴起来。他闪过身让她进门。他已经忘记了高兴是什么感觉。在过去的几年间,他甚至连小杂志都完全放弃了,只沉浸在麻木之中。  他没有问她来自己家里做什么,也没有问她是怎样找到他的。他只是问:“你要喝一杯吗?”  “不,”她说,“我不喝酒的,记得吗?”他的确想起来了。他想起了她在那座岛上的小房子,每个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紫色床罩上那小小的金色狮子花纹,窗台上的贝壳和圆形小石子,空果酱瓶里插着的小雏菊。他想起了她长长的脚趾。那天他当了回傻瓜,但现在她就在这里,之前的一切都无所谓了。他想要用双臂拥住她,把她紧紧地抱在怀里。拯救她,也拯救自己。  “不过能来点咖啡就最好了。”她说。他把她领到厨房里,给她冲了些咖啡。她没有把外套脱下来。袖子上的一些羊毛绒已经磨掉了,他能看见她用毛线修补过的杂乱边缘。她微笑着看着他,带着一贯的信任态度,理所当然地把他当成是朋友和同僚。他不由得为自己过去十年间的生活感到羞愧。对她来说他一定荒唐透了,他自己都觉得自己荒唐。现在,他有了一个啤酒肚,一张房产抵押证明,和一个残破的婚姻。他修剪草坪,穿运动衫,他勉勉强强地耙过秋叶,铲过冬雪。他放纵自己的懒惰。  ……

媒体关注与评论

  阿特伍德……值得为其造出一介形容词来——阿特伍德的——以匹俦其独一无二的文风。  ——《芝加哥论坛报》    阿特伍德是一名重量级作家一她深谙人性的行为方式,文风优雅婉约,难能可贵的是,她还拥有宽广的视野。  ——玛丽莲·弗兰奇(美国女权主义作家)    有趣,犀利,并且总是一针见血。  ——英国《闲暇》杂志    她用文字创造的每一样事物都拥有质感和分量。  ——英国《每日电讯报》

内容概要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1939年出生于加拿大渥太华,早年在安大略北部和魁北克度过,1962年获哈佛大学文科硕士学位,曾任加拿大作家协会主席。她是加拿大最著名的小说家和诗人,其作品迄今已在全球35个国家出版。她曾推出30多部作品,其中包括小说、诗歌与批评散文。她的小说《女仆的故事》、《猫眼》与《别名格雷斯》曾获得加拿大的吉勒尔奖与意大利的普雷米欧·蒙德罗奖,《瞎眼刺客》曾获2000年英国布克小说奖。

书籍目录

真实愚故事(True Trash)
毛团(Hairball)
黑暗中的伊西斯(Isis in Darkness)
泥潭人(The Bog Man)
死于风景之畔(Death by Landscape)
叔叔们(Uncles)
铅时代(Age of Lead)
体重(Weight)
荒野指南(Wilderness Tips)
平庸的星期三(Heck Wednesday )

作者简介

本书是加拿大著名小说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的短篇小说集。小说集描述了纷繁复杂的现代生活,也对人类心灵的奇妙与神秘进行了卓绝的探索。丈夫的情人送来一盒貌似甜美实则可怖的礼物(《毛团》);泥潭人的考古发掘与现代人的风流韵事交织并行(《泥潭人》);在林中小径莫名消失的女孩多年后似乎在多幅风景画中灵魂归来(《死于风景之畔》);著名的记者遭到从前一名亦师亦友的同事背叛(《叔叔们》)……生活中常态化的喧嚣与尖酸在阿特伍德的小说中一览无余,而运用尖利的幽默感来表现人物关系则是作家的独到之处。《荒野指南》为读者营造出一个既熟悉又疏离、既明亮又暧昧的周遭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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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7条)

  •     数了数,《荒野指南》里有十篇短篇小说,一共281页,但阅读这部小说集,却总有种累累的感觉。先说说最喜欢的,《真是蠢的故事》。他的开头让我想起了《西西里岛的美丽传说》中那场孩子在海边打闹的情景。小说就由一堆小孩用望远镜观察女孩子开始,从他们那些幼稚的争执和对女孩的看法段子里,其实让我幻想到了一种很健康的异性之间相互吸引的美,不过女孩对这帮小屁孩的不屑有很有趣。《毛团》这个短篇将阿特伍德的黑色恐怖发挥到了极致。篇幅不长,但对于那团卵巢肿囊的毛团的描述,却始终盘绕在我的头脑上,它串起了凯特的故事,成为了凯特悲情倾诉的关口。《叔叔们》回归了传统的叙述道义,有前因后果,起承转合,写的就是一个女孩的命运。它会让人想起莫泊桑的短篇,但阿特伍德明显又很克制。其实她在这部小说集的笔法上都显得很克制,很冷静,让人不禁联想到加拿大的气候。所以叔叔们并没有那种强迫读者宣泄感情的缺口,一切都缝得严严实实。而为何题目为叔叔们,我的阅读体验是,作者可能是由女孩长大成人的故事对叔叔们当初无私帮助她母亲的动机的一次审视。作者用了很大的篇幅来描写女孩在叔叔的护佑下的成长,一切都很活雷锋,但等苏珊娜长大经历了很多之后,她说“一个让人讨厌的小孩。是不是这才是叔叔们一直对她的看法。”这种反转就很有意思。《铅时代》和《荒野指南》都续写了爱情这个永恒之话题,相比而言,铅时代显得很先锋,那段关于冰冻人的描写就很拼贴,而野蛮指南显得很优美,人在一个农庄里发生的事,怎么看都有种温柔。当然,阿特伍德眼里的爱情也不是省油的灯,简和文森特由认识到牵手再到上床,这种种看似完整的爱情路线,其实都没有真正进入爱情,等到文森特死去,他们的爱情似乎才走上了那一步。而荒野指南对爱情持的悲观态度,让人心生惋惜,充斥着背叛和蒙骗,以及利用,都像那波澜不惊的湖水,暗藏汹涌。由于这短篇由两人合译,所以总会看看就觉得上下两篇的翻译水平怎么掉档这么多。这也是我读的很郁闷的一处。有空,几篇还是值得再炒炒的。
  •     首先看的是《荒野指南》,发现标题是小说中的一本书,然后从头看起,《真实蠢故事》也是小说中的一本书,我心想,这主意不错,用小说中的小说作标题组一个短篇集,然而第二篇《毛团》却不是——是一个死的形象(象征)——我不禁想我猜错了,但第三篇《黑暗中的伊西斯》又是小说中的一首诗……到头来我发现剩下的标题其实都是一种死的形象(象征),而相对的,《真实蠢故事》、《黑暗中的伊西斯》、《荒野指南》则相较带着一种幸存的悻悻之感。初读《荒野指南》所带来的玛格丽特·阿特伍德感觉,像极了弗吉尼亚·伍尔夫,确切地说,让人想起《海浪》,视角的流转,以及跳跃的时间跨度——事实上,总体看下来,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的时间蒙太奇似乎是她一个相当鲜明的特征,有时候的时间跨度,就像一开始还是在说一九五六十年代,到最后就突然到了一九九零年代,从出生到老死,而且就是那么一篇短短的二三十页篇幅,利用这种时间的落差,很轻易地塑造出人物所要表达出的动机以及情绪等等,或者从侧面来描述主视角(或分视角相互)所观察到的人物情况。《真实蠢故事》以及《死于风景之畔》的小岛、童子军营的时代氛围,因为韦斯·安德森的《月升王国》,脑袋里便不由自主地建立相似的影像再现。当然《月升王国》是个童话,人物年龄可以止步不前,而在《真实蠢故事》和《死于风景之畔》,他们还会在某个年华已逝或者衰老的情境下(而且这才是重点)再度去回忆过去的童话细节或某个人生节点的重大事件。《真实蠢故事》、《黑暗中的伊西斯》、《荒野指南》虽然相较带着一种幸存的希望,但也是充斥死亡的,只不过因为视角的有所侧重而变得特异起来。《泥潭人》和《叔叔们》是两种类似的关于死亡的形象,他们的存在,为挖掘一个隐形的不自觉的反物质的我提供了可能。而《毛团》和《铅时代》的死亡形象则是为了提供死亡的可能性。至于《体重》和《平庸的星期三》则是一种假设的死亡,或者说一种被扼杀的死亡欲望。《黑暗中的伊西斯》大概是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或者单单以文字论),说的是一个很酷的文艺女青年如何在一个对其极为崇拜的文艺青年的眼中在残酷的时间长河中一步步绝望地走向死亡的故事,而文艺青年本人则因为被庸俗日常的生活同化而幸存下来但内心刺痛。虽然是一个接近俗套的故事,就像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剩下的故事一样,总的来说都是同一个主题的变形:理想主义如何因为现实生活而不可避免地庸俗化——而这,我觉得作者想说的就是,这就是生活的力量,这就是大部分人的人生,你活的越久,你就越能闻到时间的腐朽味道。
  •     1991年,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已奠定自己在英语文学界的地位。长篇小说《可以吃的女人》《浮现》《使女的故事》《猫眼》、短篇小说集《舞女》《蓝胡子的蛋》还有若干诗集基本已确定她的风格以及重要主题。这一年,她出版了《荒野指南》,距离上本短篇集《蓝胡子的蛋》已有八年。与前作相比,这本短篇集无疑更为成熟,也更见野心。“加拿大”是阿特伍德小说中的重要主题。在散文集《好奇的追寻》中,阿特伍德不免忧伤地回想起加拿大获得其文化身份的艰辛。说“内忧外患”或许有些夸张,但加拿大作为一个前殖民地,英国的余音仍在飘荡——而采取中庸政策的加拿大与其他的殖民地相比更难建立自身的认同,美国又如同幽灵一般浮现在加拿大的文化身份下方(这也不难理解为什么传播政治经济学派的重镇会在加拿大,赫伯特•席勒们会盯着美国的传播政策不放,号称这是“文化帝国主义”)。而在国内,“加拿大文学”似乎只能和通俗小说划上等号。文学批评更是没有建立,几乎是靠诺思罗普•弗莱一人杀出一条血路。到了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加拿大民族运动风起云涌,身份危机的问题更是被推到了最显著的位置。加拿大最重要的两位女作家也是在这时登上舞台的——阿特伍德出版了《可以吃的女人》而艾丽丝•门罗出版了《快乐影子之舞》。就阿特伍德而言,她对加拿大文化身份重构兵分两路——对“作家”再到“加拿大作家”及其派生的“加拿大文学”的身份建构以及对“加拿大”的身份建构。阿特伍德长篇处女作《可以吃的女人》在文本上主要指涉性别议题,但其出版过程背后却隐藏着“加拿大作家/文学”的身份麻烦问题。在79年版序言中,阿特伍德这样写道:“一年半之后我进行了查询,结果发现出版商把手稿弄丢了。那时我的诗歌已获奖,多少也算有了点小名气,因此出版商便约我出去吃饭。‘你这本书我们要出,’他说,但却避开了我的眼睛。‘你看过了吗?’我问。‘还没有,不过我正准备要看呢,’他说。或许这并不是他第一次纯粹出于尴尬的原因而出版的书。”这也只是当时“严肃作家”(假设这个称谓在当时存在)处境的缩影之一。在《我眼中的诺斯罗普•弗莱》中,阿特伍德写到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的加拿大文学情景:“普通公众根本看不到加拿大本土作家的存在,因为他们被书商扔在了‘加拿大本土’书架上,在那个贫民窟里和《枫糖的101种做法》等食谱为伴……加拿大每年平均出版五本本土作家的小说作品,而这五本小说如果卖上了一千本,就算不错的销售业绩了。”一直到1972年,在很多人眼中“加拿大文学”都是不存在的东西。门罗处女作《快乐影子之舞》中的短篇《办公室》对作家当时的处境有更为微妙的描写和分析。小说中的女作家“我”为了更好地写作找了一个办公室,却最终被神经质的男房东逼走。在短篇所营造的微妙社会气氛中,“作家”看起来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职业,女作家尤甚。作家必须先寄托于一个“一间屋子;它宽敞舒适,还能看到海;它提供空间让我吃好睡好、沐浴更衣,还能让我与朋友交谈;我还有一个花园”;他们被误解、被怀疑或者更糟,直接被忽略——“虽然很难开口,但我还是得说:我是个作家。这样听起来不太对头。太放肆,太假了,怎么说都不太可信。我说着再说一遍吧。我写作。这样听起来会不会好点?我试着去写。这样听起来更糟。虚伪的人性啊。好吧,然后呢?……寂静很快就被友好之声带来的焦虑打破了,这些声音大叫,太好了,很不错,好吧,这很有趣。他们还起劲地问,你写些什么呀?我只好回答,小说,于此同时还得忍受着羞辱,不过我还是轻松自在的,甚至还有几分轻蔑,虽然我并不总是这样。一次又一次,近在眼前的恐慌还是会被这些巧妙而圆滑的言语平息——但这些言语最终耗尽了安慰的存货,到最后他们只能说一句,‘啊’。”在1976年的《神谕女士》中,阿特伍德描写了一个女作家的诞生。这部作品混杂着童年以及成长的话题,又夹杂着流亡的色彩。书写成为一个极度复杂的过程——女主角“琼•福斯特”这一身份的诞生源自于一次自己策划的死亡。而书写似乎也并不是一件可见得人的事情——它似乎意味着与过去的断裂,但是总也断不干净。但是这种转变的努力却是不可缺少的,尽管这种努力更可能遭到扼杀。在这样的背景下,或许我们能更好地理解《荒野指南》中的那篇《黑暗中的伊西斯》。这个小说女主角的原型是诗人Gwendolyn MacEwen,讲述一个女诗人由诞生到死亡的故事。和《蓝胡子的蛋》中那篇《日出》中的女画家伊冯相似的是,两位女艺术家(恩,诗人当然是艺术家)都被写出了一种“游离”的姿态。我们似乎很难深入她们的内心活动,而更多看到的是残缺的影像。在《黑暗中的伊西斯》中,小说的视角是放在搞文学批评的理查德身上的。他和女诗人塞琳娜相识于数十年前一场读诗会上(那段时间,正是六十年代),那时——“她的声音一下子击中了他。那是种温暖又充满感情的声音,带着暗暗的香料味,就好像是肉桂的味道……它打开了通向欢乐和奇迹的入口,就像要分享令人兴奋的秘密。同时,也有另一种欢愉的潜流暗藏其中……她念的是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抒情短诗。《黑暗中的伊西斯》。那位埃及神话中掌管天地的皇后,在地下世界搜寻她被谋杀的爱人欧西里斯尸体的碎片在这一旅程中,她也在重组自己的身体,重组现实的宇宙……”到了十年后,她即将出版第二本书,找不到地方住,看上去“并没有明显地变老。如果说有变化,她倒是更消瘦了。他看到她右颧骨下有道隐隐的印子,他觉得似乎是块瘀青,但也有可能只是光线的缘故。”再到十年后,理查德见到的塞琳娜“矮小、臃肿……穿着黑色的防水上衣……她背着一只巨大的棕色织锦包,似乎正在一家一家地看门牌号,或者是在看每家草坪上的雪花莲和藏红花……绿松石一般的眼睛里满是阴霾……声音里带着一种他从没听过的尖锐……她已经比他所知道的任何时候都更现实了,但不知为何这种印象总让他觉得疯狂。”谈论到诗歌,她只轻蔑说道:“我憎恨诗歌。就是这样。这就是所有它拥有的东西。这座愚蠢的城市。”几个月之后,她死了。对于艺术家而言,死亡似乎总有种再魅的力量,“既然她现在死了,就重新变得受人尊敬起来。”相应的二十年中,理查德自身也在发生着变化。他精疲力竭地写着博士论文——《约翰•邓恩作品中的绘图意象》,到了1970年,“在这个不发表文章就混不下去的时代,他却只发表了两篇文章,一篇是关于用做性符号的巫术,一篇是关于《天路历程》与建筑。”面对着塞琳娜他想起了自己失却的诗歌梦想:“现在,他有了一个啤酒肚,一张房产抵押证明,和一个残破的婚姻。他修剪草坪,穿运动衫,他勉勉强强地耙过秋叶,铲过洞穴。他放纵自己的懒惰。他本应该住在阁楼上,吃着面包和生蛆的奶酪,在晚上西哲唯一的一件衬衣,脑中闪烁着各种辞藻。”又过了十年后,他的书被退稿,公文包里有一大堆学生的论文:“从马克思主义视角看詹姆斯•乔伊斯,或者是法国混乱结构主义渗出……他生出一丝让人满足的幻想——把这些论文都扔到泥泞的街道上,然后开车碾过去。他可以说他是不小心。”几个月后,她死去,他终于开始书写她。“他会写她,只是因为她是他仅剩的还有价值的东西,也是他自己想要写的东西。她是他最后的希望。”于此同时,我们还能隐隐看到文本背后的Gwendolyn MacEwen。在《好奇的追寻》中的《序:早年间》,阿特伍德为我们提供了一张MacEwen的素描。她童年家庭连遭变故,18岁时从中学辍学去追求文学使命(小说中理查德遇见塞琳娜时她也正好是18岁)。此前,加拿大已有女诗人团体,但“这个写作群体力量如此薄弱,受到如此强大的围攻”。那是创造本土神话的开端年代,阿特伍德写道:“占据批评界的中心舞台的是诺斯罗普•弗莱的《批评的解剖》,而马歇尔•麦克卢汉以及他对大众文化的结构分析正日益上升。莱昂纳德•科恩的第一本诗集题名《让我们比较神话》;詹姆斯•林尼的杂志《字母表》把全部版面都贡献给了‘神话诗学’的批评方法,或者说贡献给了‘现实生活’和‘故事’之间的一致性;而加拿大诗人则不断告诉对方,他们真正需要做的就是创造‘本土的神话’。”故事的忧伤或许正在于神话破灭的绝望感。塞琳娜如同一个逆流在荒野一般的“加拿大文学”的版图中,试图在虚无的围攻中创造出一个清晰且独特的神话。而理查德所指涉的似乎是沉重的“假拿大”——被历史与外来物的冗余物所包围。然而,神话建立之后却被时间的浪潮摧毁,更可怕的是理想中的“加拿大”和“过去的加拿大”都一并被消灭了。阅读这个短篇,我们为生活与时间的龌龊所伤感——无论是塞琳娜还是理查德,生活最终都归于死寂。在这背后幸好还有写作的力量——它是希望。理查德通过对塞琳娜的重新阐释使她重生——这其实是对伊西斯神话的改写。伊西斯的丈夫被谋杀后她找到他的尸骸使之复活并成为冥界的主宰和死亡判官。而在阿特伍德的凡俗神话中,是理查德通过一个个脚注以及再现使得塞琳娜复活并成为一个再生的神话。作家们通过写作重塑自身的文化身份并实现对生活的超越,正如阿特伍德在《我眼中的诺斯罗普•弗莱》所写的那样:“当所有一切都位于低谷时,当你发现写作的结果竟然是给面前的大队顾客的扉页上写诸如‘生日快乐!安妮敬祝’之类的祝词,而你再怎样抗议自己不是安妮也只是徒劳时,当你发现如此结果与你写作的初衷完全脱节时,你总是可以告诉自己,文学追求本身就是重要的人类活动。有时,相信文学追求本身就是重要的人类活动有时是一种信念行为。可诺斯罗普•弗莱相信,并理解。”不只有弗莱相信并理解,阿特伍德亦是如此。她深知文学的艰辛,更明白“加拿大文学”意味着什么。她以她的毅力和坚持,去追寻意义,去捍卫文学的价值,去对抗身份的焦虑。然而文化身份的双重缺失所引发的焦虑并不是那么容易祛除的。阿特伍德在1972年出版了关于加拿大文学的论述《幸存》,此后她陷入了困境。她描述当时的情形:“只要发出‘加拿大文学’这个词的音,就会引发一场电闪雷鸣、冷嘲热讽的传染病,尤其是在加拿大人之中。”在那个解放与觉醒的年代,构建/重构的企图都很容易引发争议。在这本书中,她对四种受害者进行了分类:“否认你是受害者这一事实;承认你是受害者这一事实,但把它解释为命中注定、上帝的意愿、生理的支配(如果你是女人)、历史的必然、经济状况、潜意识、或是其他别的更有力更普遍的原因;承认你是个受害者,但拒绝接受这种角色是不可避免的假定;做一个有创造性的非受害者。”在阿特伍德的描述中,加拿大是作为一个受害者的形象出现的,身份模糊。要获得自身的明确身份,必须诉诸灵活而明确的策略。阿特伍德在《肉体伤害》中所使用的策略是扭曲美国的形象——或者说以一种刻板印象去对抗“美国”所试图建立的形象。而1972年出版的《浮现》,则将场景放到了“加拿大”的核心场景——荒野之中。对于阿特伍德而言,荒野意象无疑是成为一个“有创造性的非受害者”的重要手段。在塑造“加拿大”身份的过程中,“历史”是一个重要的工具。上文提到的Gwendolyn MacEwen写过非常出色的历史诗剧,而阿特伍德也写过诗集《苏珊娜•穆迪日记》,回溯加拿大早期拓荒历史。而“荒野”无疑是这些诗句中的重要角色,它隐藏在表象繁复而变化万千的土地边缘,代表着加拿大最原始、最本质、最真实的一面。《浮现》中的年轻女画家深入荒野寻找失踪的父亲,同时也重寻自我。在《浮现》中,与传统的荒野相对的则是美国人。他们如同肮脏的外来物种一般遍布荒野。书中是这样写的:“他们正把我们引向歧途,我们也会和他们一样。他们像病毒一样蔓延,病毒钻进大脑,取代细胞,细胞从内部发生变化,染上疾病的细胞不分是非。就像最近的一部科幻电影,那些来自外层空间的生物。他们是肉体劫持者,他们把他们自身的基因注入你的身体,取代你的大脑,他们墨镜后面的眼睛没有眼球,鸡蛋壳一样。如果你的外貌与他们一样,谈话与他们一样,思维与他们一样,那么你就是他们。我是说,你讲他们的语言,语言是你所做的一切。”加拿大身份的危机混杂着女主角自身的身份危机,在混乱的荒野之中酝酿成一片灾难。但是在荒野之中,“我”最终在回忆涌现之中直面自己的过往,找回自己的身份。在最后一章,阿特伍德写道:“总而言之,拒绝会使自己成为受害者。但除了拒绝,我别无选择。我必须要做出改变,放弃以往我是弱者无能的信念:正因为如此,我什么都做不了,当然也就不会做出伤害他人的事情。”在这里的身份塑造策略无疑还不足够主动,“浮现”之后做出的选择还是模糊的。到了《荒野指南》中,身份塑造的策略变得更为主动,而到了八十年代的阿特伍德,写起来也更为自信。在《死于风景之畔》这个短篇中,路易斯回忆起少女时代的故事,露营时朋友露西在荒野中失踪,成年之后她买了许多风景画,原因是因为“她需要它们。她需要这些画里藏着的一些东西……”失踪的年代正好是身份缺失的年代——无论是少女对自我的认知,还是对“加拿大”的认知。到了数十年后,路易斯终于在风景画之中重新找到失却的东西。“在粉色岩石的小岛之后……或者在后面的另一座小岛之后……躲在崖底的落石之间……在倒置的独木舟下……在银蓝的池塘之畔……”离开了真实的荒野而“荒野”意象进入了日常生活之中,可以被再现和重新阐释,它才真正成为武器。在《蓝胡子的蛋》《道德困境》书写童年生活的短篇以及《猫眼》之中,荒野成为一个过去式,而“荒野”意象作为一种自我身份的确认,以一种明晰而自信的气氛出现在“现在”——当然“现在”有可能会作为一种隐藏却在场的时态出现在文本中。加拿大的身份追寻与自我的成长相互契合,勾连出一种怀旧而醇厚的气息,使得阿特伍德的这类作品格外迷人。当然《死于风景之畔》还是写得颇有几分恐怖气息的。荒野对于阿特伍德还有别的意义。作为一个环境保护主义者,阿特伍德以悲悯而警醒之心写下了像《铅时代》这类具有“末日警示录”意味的短篇,乃至《羚羊与秧鸡》这样的反乌托邦小说。在随笔集《债与偿》中,阿特伍德用了专门一章去书写鸟类保护问题。荒野作为最为原始的大自然形象,自然成为阿特伍德关注的重点。在《浮现》中,阿特伍德痛心疾首地写到荒野遭破坏的情形,比如游客遗留的垃圾,伐木工人漫不经心的砍伐,被杀戮的苍鹭……技术力量及其书写的意识形态如何重塑我们的生活乃至摧毁它,成为阿特伍德关注的另一个核心主题。在《荒野指南》的短篇《铅时代》中,两条线索分头并进。在荒野中是一个世纪前探险队被含铅食物害死的情形,更广阔的城市中,毁灭似乎变得更为严重。男主角文森特在八十年代被莫名疾病袭击死去,而城市则变得更为悚人——“枫树林因为酸雨而奄奄一息,牛肉里含有激素,鱼身体里富集了汞,蔬菜上残留了农药,水果上洒了杀虫毒药,天知道喝的水里有什么……人每次呼吸的时候,都会吸进一些污染。”“沿着她家房子的人行道上胡乱堆积的塑料饮水杯、捏扁了的易拉罐、用过的外卖餐盒越来越多。她把它们拾起来,把路面打扫干净,但这些垃圾一夜之间又都出现了,就像部队行军中留下的印迹,或是城市里遭受袭击的流民丢下的原本觉得是必需品,现在又因为太重带不走的东西。”荒野早已面目全非,而城市则同样遭受洗劫,原本的平静不再,更为极端就可能发展到《羚羊与秧鸡》《洪水之年》中的那样,荒野成为我们的墓地。但《铅时代》之所以能排进我的阿特伍德TOP5,显然不止于此。阿特伍德速来擅长处理爱情与性别的主题,而《铅时代》将微妙的爱情放在宏大的历史/时代背景之中,更是写出一番曲径通幽的荡气回肠之感。简和文森特年轻时早已认识,“他们嘲笑外出……文森特会涂黄了脸出现在简家门口,简则会搭着浴衣,然后他们会打电话叫来中餐外卖,盘腿坐在地上,笨拙地用着筷子……有时候文森特也会穿一身有三十年历史的旧西装,戴着顶圆顶礼帽拿着根手掌,简则会把壁橱兜底翻,找出一顶不用了的她妈妈当年上教堂戴的帽子,上面有布制的紫罗兰小碎花和面纱。他们穿成这样去镇上散步,高声评价那些擦肩而过的人,装作一副年迈,或者说是贫穷,或者说是疯癫的样子。这是他们俩都乐此不疲的毫无思想的恶趣味。”文森特带简出席毕业典礼,做什么事都在一起,但是“他们牵手了却不相拥;他们互相拥抱了却没有爱抚的动作;他们亲嘴了却不拥吻。”然后他们去了不同的城市,给对方写明信片。过了将近十年他们又重聚,同谋的气氛依旧,他们或多或少都有意发展为情人,但终告失败。“文森特有意这样做只因为是简希望如此,但他却不可捉摸,他不会宣布(“我爱你”)。对其他男人屡试不爽的方式在他身上却没有任何效果,比如谴责他的自我保护天性,假装妒忌,要求打开天窗说亮话。”他们都老了,也就这样了。混乱与疾病的浪潮在1980年代袭来,文森特也将死去。在他四十三岁生日前的一周,简去医院看他。他在苟延残喘却依旧戏谑生活,她的一句“噢,文森特,没了你我怎么办?”听起来更像他们过去的玩笑。他死后不到一年后,她在电视上看到百年前的探险队被发掘的情形,脑中仍是文森特的影子。他们从未成为情侣,但他们的关系,却比阿特伍德笔下的大多数强颜欢笑的爱情故事更接近于安东尼•吉登斯所说的“纯粹关系”,不依赖于外在的因素,亲近而持续。小说文本自身的张力,令人唏嘘的感情故事,以及潮水般汹涌的时代大潮,让这个二十页的小说变得格外迷人,堪比《盲刺客》那绵延六百页的纯净爱情。阿特伍德其实是相信爱情的。和多丽丝•莱辛一样,她捍卫女权并不意味着她要打倒所有男人,她相信两性之间存在和解的可能。但是《荒野指南》中的其它男女故事都显得有几分令人绝望——《真实蠢故事》中的达斯并不知道自己有一个私生子;《毛团》中的吉拉德攫取了凯特的所有力量,只给她留下一个被切除的良性囊肿;《泥潭人》中的康纳无趣而懦弱;《叔叔们》中珀西猥琐龌龊,与那已经成为一个遥远童年意象的“叔叔们”形成鲜明对比;《体重》中的柯蒂斯是个杀人犯……再让我们想想阿特伍德嘲笑过的那些男人:《可以吃的女人》中那位正常得令人发指的未婚夫彼得,《蓝胡子的蛋》中那位衣冠楚楚但心存邪念的丈夫,《盲刺客》中那位商业成功还取得娇妻回还搞了娇妻之妹的理查德,《秧鸡与羚羊》中的技术精英人生赢家“秧鸡”、《珀涅罗珀记》中被改写的奥德修斯。他们通常看起来衣冠楚楚,甚至很帅,为人处事都有几分门路,有的甚至非常成功,他们有时候残忍,歇斯底里,乃至猥琐,但是在别人看来他们正常得简直都要变成“它们”了。他们的大脑里只有自己,或者说得更难听点是作为男人的自己。女性于他们而言是一种刻板的、一成不变的、被动的、虚幻的(当然上床时除外)的存在。是的,对于他们而言,还只存在一种男性——就是和他们一样的男性。在阿特伍德的笔下,他们似乎没有大脑,让人绝望的是他们还遍布全球(《珀涅罗珀记》的结尾真是写得令人绝望)。但更糟的是这种“男性气质”不只存在在男人身上。阿特伍德这样吐槽道:“读一读关于我的剪报……:我被称作魔术师玛格丽特、美杜莎玛格丽特、吃男人的玛格丽特,说我踩着众多倒霉的男人的尸体爬向成功。还有些说我是希特勒式的嗜权如命的玛格丽特,狂妄自大、妄想控制整个加拿大文学界。必须制止这个女人!所有这些神话人物都是批评家的臆造,可那些批评家并非全是男人。(还没人把我当做天使,但是肯定不久就会出现殉教者玛格丽特这样的称呼,尤其是假如我年纪轻轻就死于车祸的话。)”面对被建构的消极形象,阿特伍德的反抗策略是非常多样的。女性视角、反抗式的情节都为所用,而在文本阅读过程中,我们感受得最直接、最明显的则是她以对男性的刻板印象描写甚至贬低来对抗男性对女性的霸权式文化建构,登峰造极的则是《别名格雷斯》中那些恶毒刻薄的讥讽。再比方说《好奇的追寻》中的《塑造男性人物》里的这句:“除了在高等数学等领域思维方式相似,男人有不同于女人的思维方式,可他们既不是外星人,又不是低等生物。”或者这一小段:“想象一下,要是没有男人,今天的文明会是什么样。没有电动地板抛光机,没有中子弹,没有弗洛伊德心理学,没有重金属摇滚乐队,没有色情文学,没有加拿大宪法,等等……另外,和他们一起玩拼字游戏也挺有意思;有他们在,处理剩饭剩菜也方便一些。我曾听一些劳累过度的女人说,只有死男人才有好男人,可事实远非如此。好男人或许不好找,可这样想一想:就像钻石,不管是原石还是成品,因为稀罕才尤为珍贵。把他们当人看待!”尽管如此,阿特伍德在同一篇文章中写道:“别人问你是否憎恨男人时,正确的回答应该是‘那种男人?’因为今晚的另一个重要启示就是,并非所有的男人都是一个样。他们有的有胡子。除此之外,我还从没见过能轻视男人,把他们包拢归堆儿的人;我也绝不会像某些人那样说,‘给他们套上一个纸袋子,就全都一样了。’我会指给你看,这个角落里的是艾伯特•史怀哲,那个角落里的是希特勒。”她的小说中从来不乏可爱的男人,总体而言他们也有正常的时候,但他们更多的时候是流亡革命者,落魄的研究生,看透人世的父辈,似乎有些天然呆的哥哥(阿特伍德笔下最萌的男人绝对是以她哥哥为原型的、跨越了好几本作品的“哥哥”无误),艺术家(《铅时代》里的文森特也很萌可惜他就在短篇里出现过一次)。总而言之他们总有些什么地方不对劲,但他们似乎是一个丰满的容器,装得进更丰满的形象也装得进爱情,并且他们之中文科生似乎更多。阿特伍德不相信一套死板的本质主义。这种怀疑与恐惧,落到性别与宗教的层面上,到了极点就是《使女的故事》,但她相信人拯救自身的情感与能力。她同样不相信一个一成不变的加拿大,但她相信在加拿大古老的荒野之中有某种重要的启示一直存在。她在快步前行,又频频回头。在《荒野指南》这本作品中,我们能看到她最令人喜爱的一面。她最为重要的几个主题也在这本作品中得以展现。她是我们时代最为重要的女作家之一,而这本作品无疑是她的重头戏。当然,我想用上面那大段大段的八千字告诉大家:这本短篇集也算不上一本《阿特伍德指南》,因为她的世界如此庞大,恐怕认真起来,几本书都写不尽她。不过我们至少能多读几本她的作品。

精彩短评 (总计49条)

  •      2013-02-21 《毛团》《风景》《铅》《体重》《荒野》四星 《叔叔们》三星 其余两星。发霉的女权主义内核和知音体故事,平庸极了。加拿大青少年的夏令营听起来倒是不错
  •     表白阿特伍德
  •     以为是侦探小说来着,结果不是。
  •     如果没看门罗也会觉得玛格丽特写得好,然而。有差距。
  •     每个故事基本都喜欢。黑暗中的伊西斯,理想主义的庸俗化。泥潭人,一种幸存者的惘然。毛团,十分妖孽的开头结尾。
  •     黑暗中的伊西斯,死于风景之畔。哈哈哈,第444本书。
  •     喜欢的文风。修辞总是意外地精妙,到底是拥有诗人身份的小说家啊。
  •     生活的繁複在裡面表現的精彩絕倫。“日光之下,並無新事”。但就是這些瑣事,這平庸的每一天讓阿特伍德的小說非但不平庸,而且充滿了光輝。
  •     《泥潭人》《平庸星期三》
  •     够过瘾!
  •     就这本而言,内容还是形式都要比她的名声弱。个人口味吧,我不喜欢。我会把她和阿梅丽诺东自然联想,同样是絮叨,诺东的就比较吸引人。
  •     黑暗中的伊西斯
  •     一本短篇小说集。真实蠢故事,讲的是一个耽于肉欲的贫民姑娘?毛团是曾经可以做妈妈的人对背叛自己爱人的惩罚;伊西斯是代表主人公的诗魂的逐步破碎;叔叔们是表达女孩子从小对于性别的不自信和对男性的依赖。泥潭人印象深刻,曾经狂热追求的,堕入现实后甚至都下意识不再回想。平庸的星期三和死于风景之畔没有看太懂。铅时代是无法说出口无法行动的爱的死去。体重是理想的肢解。荒野指南是愚蠢的爱情和闭耳塞听假作幸福(波蒂雅最后自杀了?)。有的题目真的不知道什么寓意~
  •     短篇写出不疾不徐之感 又精准。有几篇都很喜欢。
  •     女性生活
  •     第二本玛.阿特伍德的书,没想到她写短篇也写得这么好,前三篇都是大师水准。 她写了真正一些真正出现在这个时代的人,在这个时代里活过的人。而且那么准确,就像手术刀一样丝毫不差。她给了我很多启发,但她写得太好了,有点遥不可及。
  •     一些对于日常生活失败的挑战,有几篇看的很难过。最后三篇完全看不下去。
  •     有趣的小故事。毛团想起李碧华。
  •     就标题这篇最不好看,其他都挺好看的。
  •     呵呵呵~
  •     看似平静的表象下,实则暗潮涌动。
  •     读不太懂,就是单纯的佩服。 这就是形形的生活
  •     现实生活的荒野如此危机四伏,再多tips也一样磕磕绊绊。
  •     唔还是很鲜明的Atwood风格嘛……
  •     感谢这本短篇集让我重拾兴趣和耐性去读她的其他作品了
  •     泥潭人的最后,写的真是精准到位。
  •     女人笔下的女人,及她对婚姻/理想/性的种种看法,不可阻挡地引出那些归于衰败死亡的结局和其它看似侥幸的假象.我们常说"生活就是这样","作为一个女人嘛",作为女作家的阿特伍德却能避开这些繁俗的语言,在一个又一个意象和故事中,揭露生活破碎又终将归于寂灭的本质(虽然曾经经历过积极的发展或者难以抑制的混乱),以及女人在男性社会语境下的生存状态和心理沉浮.其视角总是这样不可思议,暧昧且冷艳,真实而琐碎.
  •     虽然小说名为《荒野指南》,但阿特伍德大婶其实明确地告诉我们:生活的荒野没有指南。她笔下的每个角色都在生活的荒野中迷失、碰壁、受伤,再改变、成长或者最终消逝,不可避免,不可逆转。本来就没有所谓的《指南》可以让你躲避一切危险。      “忘掉指南吧”,阿特伍德大婶这样说,“让我们在生活的荒野中兀自闯荡。”
  •     连短篇都是慢热的节奏。
  •     女性的凉薄和自以为是伤害了写作
  •     喜欢《毛团》
  •     很喜欢阿特伍德的叙事风格,但是这一版的翻译不行,之前在网上看过刘向军、王丽莉翻译的《死于风景之畔》,简直是云泥之别。
  •     小说中的人时常会回忆起童年时代。童年对人持续的影响,和成人后对童年种种的解读,非常引人。
  •     【2017 04】形形色色的女人们。喜欢《黑暗中的伊西斯》一篇。
  •     老一套,没意思。苏珊娜纯属活该
  •     四星减,作者的声音太多
  •     太美了【可改编
  •     很喜欢《死于风景之畔》,故事很干净,但是情绪却被勾得很错乱。我喜欢玛格丽特书里的时空感,荒芜孤独又骄傲。
  •      每个独立的小品都充满黑色趣味又真实得带着血腥味,值得每位女性一读。
  •     喜欢《毛团》《泥潭人》尤其是《黑暗中的伊西斯》。赛琳娜是理查德不可抗拒命运里的光亮,好像她是他的延展,一部分死去枝干的新芽。但理查德的生活拒绝了赛琳娜,包括他自生的厌恶“一次又一次,一阵不习惯的欢愉刺痛了他”
  •     那个时代的荒野作为生存状态。人丛中的无奈
  •     毛团 和 黑暗中的伊西斯
  •     赞。循规蹈矩生活了太久,却忘了丢掉过什么。
  •     其实本来是真的想找本荒野生存指南的,看了书名就拿了,回来读了发现还不错。
  •     打开了我短篇小说的新世界大门 细腻却不琐碎 文字富有洞察力和张力 我从她的文字里看到了我经历过和未曾经历的人生 .
  •     6.5分
  •     很像小时候看的美国小说的感觉。
  •     你们的当代文学最佳,我的阿特伍德大妈
  •     尖锐的幽默感。可怕的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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