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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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1-10
ISBN:9787550000193
作者:魏思孝
页数:248页

内容概要

魏思孝,男,魏修达和付爱英的儿子,86年,山东淄博,现居青岛。
QQ,918055036 MSN:wsx-1986@hotmail.com
邮箱:wsx-1985@163.com
博客:http://blog.sina.com.cn/wsx1986

书籍目录

第一章遗失身份证的青年马学病“写”诗是为了在诗歌论坛上勾引那些热爱诗歌的小女孩,当时他的女朋友张迪正在外地上大学,相隔几千里,接个吻都需要坐一两天的火车。令马学病没想到的是,小女孩没上钩我却上钩了。第二章她悲伤地躺在你床上我一直生活在后悔的状态中,每分每秒都在后悔,我总觉得前一秒如果我不这样做的话,接下来就不是现在的样子,我觉得生活完全有可能会更好,也许现状太糟了。第三章余小烟的一块身体人活着总要做点有意义的事情,不能浑浑噩噩地过日子,应该给自己的人生制订一个长远的发展计划。我们现在的目标是,一起努力生个孩子,把我们的孩子培养成一个有所作为的人。第四章看守所之旅世界上只要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现在这个社会上最无奈的就是走投无路,现在我给你指出一条光明大道。事情要抓紧呀,在内部的一些事情上,我们的工作效率还是非常高的。第五章突如其来的爱情故事我一直在想是什么因素让张迪和杨文菌这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走到一起,我不能相信两个陌生人会以这样的方式走到一起。我猜想一定是杨文菌或张迪的某句话某个动作或者某个神情及其他吸引住了对方,让双方沉迷于此,引起共鸣。第六章一起共享死亡的人坐在车上我们都没再怎么说话,大家情绪低落。这次旅行从一开始就充满了意外和不顺利,先是在山区迷路,接着是轮胎坏了然后车没汽油,现在又被两个穿制服自称国家公务人员的家伙栽赃陷害。第七章成本效益分析我和余小烟好说歹说地希望马学病不要因为李汝南的死和自己有关产生了负罪感沉浸在悲痛之中无法释怀,能尽早地解脱出来以积极向上的心态重新投入到新的生活当中,劈荆斩棘做一个不畏艰难的新青年。第八章夏末秋初的北方在夏末秋初的时候,我们的生活陷入了困境。这里的我们包括,我、杨文菌、马学病。我们都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坐吃山空之后我们就有些食不果腹了,我们开始尽量地减少开支。第九章问题出现我再告诉大家寻人启事姓名,马学病,男,22岁,一米七五左右,长发,此前租我的房子居住,故意拖欠水费五千元逃跑,性质恶劣,希望广大有正义感的市民看到此人将其抓获,必有重金感谢。第十章文青的心是躁动的之前我们的人生主题是爱情,现在我们从爱情的伤害中走出来,要做高尚的脱离低级趣味的人。在生存受到严峻挑战,没满足温饱之前,淫欲被食欲彻底地压制住了。我们所做的一切归根结底就是,使淫欲战胜食欲。第十一章按兵不动我们开始怀念起与艺术为伴的日子,虽然寄人篱下,食不果腹,可人有时候自始至终追求的就是一种境界。现在我们的人生境界变成了静寂,所作所为再也得不到任何的反馈,这样的无声无息让我们觉得索然无味。后记

编辑推荐

  中国第一部黑色幽默的青春小说,讲述了三位主人公刚踏入社会所过的迷茫生活。首部对王小波“荒诞”精神最为精确的继承和诠释,荒诞不经的笔调诠释了当今普通大学生普遍的生存状况和所面临的社会压力。

作者简介

你有压力,我有压力,谁都有压力。物价飞涨、工资不涨的时代,为追求自我的“奔奔族”做出了一些让人啼笑皆非的荒诞事情。刘骨因丢失身份证件,出走到小县城投奔马学病,认识了他的表妹余小烟,开始一段“无性恋爱”。马学病,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喜欢上了公关小姐李汝南,冒险绑架了她后,被警察拘留。而李汝南却爱上了这个行事怪异的家伙,出钱把他赎出来了。为了寻求生活的改变和男女之间的爱情,四人走到一起,准备去流浪,让爱情接受生与死的考验,过程中状况百出……美院大学生杨文菌,在金钱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之下,选择退学北漂。路上,他遇到了张迪,两人滋生了一段无果的感情。张迪走了,杨文菌来到小县城和马学病、刘骨厮混在一起,过着毫无目的的生活……面对生活的重重压力,三个男人举办了一次行为艺术,结果却引发了一场火灾。火灾后,他们开始到医院去上班,不久之后对生活又产生了厌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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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7条)

  •     《不明物》是魏思孝的第一本小说。魏思孝是我的朋友,生于公元1986年,算起来写这本书的时候应该是二十三四岁的样子。有人说作家写什么都是在写自己,其实有时候,你读什么也都是在读自己。就比如我读《不明物》,边读边让我想起一些过去。我二十三四岁的时候也写过一本小说,名字就不提了,如今回头再翻,自己都觉得脸红。那本小说是根据我大四时候闲来无事写的一个短篇扩写而成的。当时我刚去一家杂志社工作,有天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有个南方口音的人问我:×××这篇小说是你写的吗?我说是啊。对方又问:小说有多少字?我说没多少字,大概六七千吧。对方说:你扩写到十万字以上吧,我帮你出书。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考,遇到骗子了吧?两千年出头的时候,不比现在,出书对于我来说还是很遥不可及很神圣的一件事情,就我这么胡乱一写,也能出书?对方绝对是骗子!一直到对方把合同签好了快递过来,我还迷迷瞪瞪的不知所以。后来我把小说写完了,不过阴差阳错换了家出版社出版的。事实证明那个人也不是骗子,因为一打听,他恰好是我们主编的高中同学。不久之后他从共和联动辞职了,跟朋友一起开了家出版公司,名字叫读客。这个被我定位为“骗子”的人叫吴又(名字听起来也挺像个骗子的啊,哈哈),是我一直很欣赏和感谢的人。之所以提起这件往事,是因为小魏的这本《不明物》,在某些感觉上,实在跟我当年那本小说有些相似之处——当然,只是感觉上相似,而无论从文字水平和叙事手法,小魏都要比同龄的我强出太多太多了。简单列举一下,相似之处在于:比如我们当时都是第一次写长篇,所写的小说也都是从一个短篇扩写而成;比如我们都迷恋王小波,迷恋那种操控文字带来的幽默感;比如我们都在描述青春的迷惘和不知所措……等等等等。正因为相似,我才在阅读过程中,在这般那般的亮点之外,也看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因为这也都是我曾经所经历过的。听起来似乎有些倚老卖老,可真的没有,我只是愿意非常真诚地跟小魏探讨一下,作为一个老大哥,给他提点建议。第一,作为第一次写长篇的人,心里往往没底,在将短篇扩写成长篇的过程中,因为担心字数不够,很多地方明显有凑字数的嫌疑,显得冗长和啰嗦。具体到《不明物》这本小说,让我一一列举出来也不可能,估计小魏自己应该心里有数。其实这样的部分在写完之后再次修改的时候,应该可以删减或者修改的更好的。第二,幽默感是好事,可一定要有节制。雷蒙德·钱德勒幽不幽默?太幽默了。可他的幽默是那种耐人寻味的,并且是克制的,而非泛滥的,这样才让人印象深刻,过目难忘。过分迷恋这种文字游戏的话,会使语言本身流于油滑,整个小说的意境也会被拖下来。第三,人物的对话风格过于雷同。小说的人物性格,很大一部分是通过对话来表现,如果每个人说话的风格都差不多,那么势必造成人物的性格模糊、不鲜明。《不明物》里,从没毕业的大学生到小区保安,每个人说话都带着文艺腔,有些词汇几乎是不可能出现在口语里的,别说是保安或者夜总会小姐,就连我经常接触的文艺青年们也都没这么说话的。此外,为什么每个人说话都要带一个语气助词“呀”?一两个人这么说倒可以说巧合,每个人都这么说,就有些奇怪了。第四,很多细节失真。豆瓣里也有人提出来过,一个女人以觉得对方的诗歌有问题为借口,约男主角到他家去探讨,男主角进门的时候,她还穿着睡衣出来迎接。这样的情节设置实在让人难以信服。聊天的时候,为了突出女人的浅薄,小魏安排让她说自己常读《读者》和《知音》,这作为反讽似乎有些过火,这已经不是浅薄,而是二了。另外,我没怎么看过《知音》,难道里面也有诗歌栏目?存疑。类似的细节失真还有很多,会直接影响读者对小说的代入感和投入感。荒诞的风格是很好的,可更好的风格是以一本正经的口吻来讲述荒诞,而非直接用荒诞的笔触来描写荒诞。第五,从小说里不难看出,作为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小魏还是有些愤怒的情绪在里面的。每每提到代表国家机器的人或机构,比如警察、比如保安、比如高速公路收费员、比如医生,小说的笔触无一例外是讽刺加批判的。这本身没有问题,问题是小说对于这种人物的塑造过于脸谱化,似乎他们的出现只是为了使坏,并且人物的语言上也有问题,可能是因为小魏平时与这些人的接触比较少的原因,写出的对话过于暴力化,很多时候,那些人是不会把话说得那么直白和明显的。这些问题,相信应该随着生活阅历的增加,会慢慢改进的。主要问题大概就这几个吧。小问题也有一些,比如情节上的前后矛盾:刘骨和余小烟第一次见面就被狗咬了,这也是促成二人同居的直接原因。可小说后面有一段两个人讲梦的情节,余小烟居然问刘骨:你是不是从来没被狗咬过?刘骨居然也承认了。这么大的事,两个人竟然忘了,着实不该。再比如,小魏你居然把席慕容的诗跟《知音》放在一个档次上,这就很让人生气了,如果小说里那个女人说的是汪国真,倒也罢了。可席慕容,实在还是个不错的诗人的。鉴于《不明物》我只读过一遍,可能很多地方说得不对或者不到位,说的不对的地方,希望小魏也别介意。小说的问题说了很多,其实优点也是有很多的,语言上的幽默风趣,结构上的精巧用心,都是很值得肯定的地方。最值得称道、可以让《不明物》超越一般的青春小说的地方在于,《不明物》不仅仅描述青春的迷惘、彷徨、无助和不知所措,更难得的是还有反思,比如几个人在搞行为艺术失败之后的那段描写:……我们自觉地与艺术告别了,这就像是生离死别一样,内心很痛苦。事实证明我们根本就不是搞艺术的料,自己所做的一切也都是在艺术的伪装下逃避世俗的生活,当我们发现无处可逃的时候,唯一的出路就是接受世俗的生活,别无出路了。再比如结尾处,以一个变性失败的双性人来比喻青春的不确定性,“人就是这样一种善变的动物,到现在为止我们也没有找到可以两全其美的生活方式,我们都在担心同一个问题,我们会不会像上面那位变性人一样,这么变来变去,在染了一身病之后又回到没变化之前,如果真的这样的话我们就按兵不动好了”。这是一个年轻人在一阵豕突狼奔后发现四处碰壁,开始归于自我之时对解决与不解决的辩证思考,很是不错。小说翻完了,最后一页写着“谨以此书献给我的老婆王兰芳,感谢她对我的支持和鼓励!”因为小魏的妻子“麻子”我也认识,也知道他们的不易,所以看到这里,很有些感动。在这里跟麻子说一句话:麻子,你老公很棒,是个值得你引以为傲的男人,希望你们幸福。
  •     写在前面首先,我表示我写的东西可能不怀好意,才致使我之前写好的评论不小心被全部删掉不可恢复,这还能怪谁,只能怪魏思孝的气场太强。那可是一篇长篇大论,说没就没,怎能在我人生最后一个暑假的最后一天这般折磨我。可是我不会妥协的。正文写下“正文”这两个字让我有点害臊,因为接下来我还是准备继续扯淡。我已经忘记什么时候答应魏思孝尽早把《不明物》读完的,不过我还是记得我说过读后会写一篇长评。我知道我是个恬不知耻的人,这不是因为其他人有多么高尚使我相形见拙,而是我觉悟性比任何人都高。至于我为什么一直扯淡,如上所说,我准备写一篇“长评”,不管怎么说我到底是个诚实守信的人。至于我为什么到现在才写下这篇东西,有两个原因。一是每次准备读《不明物》的时候总有很多我想读或不想读的书插足,读完之后我还必须绷着脸写千字文(这世上还有比这个更装逼的事情么?),这样不但打乱了我的读书计划(事实是我的读书计划从来没有实行过),还使我对写评论这档子事产生了能免则免的情绪(这也是我现在不好好写这篇评论的原因之一)。二是,你们看看那些新出版的书,头两三个月瞎嚷嚷完了就销声匿迹,一本书重要的不在一时畅销(权当安慰),而在是否能有“长尾效应”,我这就是来给《不明物》制造“尾巴”的。你看看《不明物》都什么时候出版的书,时至今日还有人以历史性的眼光回顾以及用长篇大论的体裁探讨它,想必它是有不可忽略之处以及可读性的。可见,我还是一个用心良苦的人。魏思孝让我读这本书其实没安什么好心,他是一个心机很重的人。明知道我即将大学毕业,剩下这人生最后一个暑假的欢乐时光,竟然要我读《不明物》这种惊悚的文字,让我直愣愣站在青春的暗角里不知所措。于是我彷徨了,我这即将踏进社会的“莘莘学子”,明天将要成为刘骨还是马学病抑或杨文菌?他妈的我谁都不想成为。我脑海顿时响起一句几天前魏思孝对我说的话:“你迷茫了。”至今它还余音缭绕,这个没安好心的家伙早就准备抓准时机说这句叫人伤心的话了,他这盘棋下得真大。我不一本正经写一篇评论的原因还有这本书已经有好些个牛人写了长评,我再继续拾人牙慧就真的恬不知耻。但是几位大侠提出的关于小说的一些问题,我大多数表示赞同,所以没打算细述。但小说的一些瑕疵我还是忍不住再批评(这是一个多么装逼的词)一下,比如小说在逻辑上的失误造成情节前后矛盾(原谅我是个强迫症,一直纠结刘骨被狗咬这一处);还有小说人物雷同,基于我对魏思孝的一点了解,我发现小说中的人物都是魏思孝,个个都特能贫嘴,没有一个是语拙的;最后比较大的问题是主观情绪充斥在字里行间,这很容使读者和作者在阅读或写作的时候受到不满愤怒不屑厌恶等等主观情绪的影响甚至要挟。读这本书我还是很开心的。语言幽默风趣,虽然幽默有点过滥;情节荒诞不经,这点我十分佩服魏思孝猥亵的想象力。至于许多人说情节失实,我觉得倒可以把它看成一种特色,一种与真实势不两立的对抗,而它所透露出来的问题不正是现实的黑洞么?我看过魏思孝的许多短篇,都写得非常有趣,第一次看的是他的《手指生长旺盛的季节》,我惊奇地发现卡夫卡的影子,虽然我知道让魏思孝“被抱大树”的做法不对,但是我们确实可以看到他并非一直胡乱地写荒诞情节,他有自己写作的方向和目标。写好看的小说,这个理由就十分足够了。虽然这本长篇有很多短篇的情节,而且他大部分的作品十分雷同,在风格和人物上面还未能冲破自己设下的樊篱,但是这也是一个写作者在写作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阶段。对于前几天他跟我说起“冷叙事”,我觉得下一次看到魏思孝的作品,又应该会是另一番模样了。《不明物》是一本青春小说,这样说会不会不负责任?但是它确实写了青春的无奈迷惘以及在象牙塔与社会之间的临界线上苦苦挣扎的青年。日子真不好混,但照样得过。那些荒诞不经的情节也许夸大了,也许只是特例,但是小说所要表达的情绪却是普遍的。在捧腹大笑看小说的时候,让人不禁陷入沉思。我们始终患得患失,我们不得不患得患失,我们害怕失败,也输不起。在选择与被选择之间,说不定哪天就会被打回原形。按兵不动不是好办法,青春像一列随时发生追尾的高铁,它快点开或慢点开,都有可能追尾或被追尾,但总不能把车停了不出站,票可是买了的呀。
  •     在不明处走来走去——漫谈魏思孝及他的第一部长篇《不明物》魏思孝终于把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不明物》寄过来了,从他说即将出版这部小说到这部小说的出版,已经过去半年时间了。可见在出版的过程中颇受波折,个中原因无从猜测,而在此期间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快递送到的时候我刚从所住的小区里走出来,我是在外面签收的这本书。拆开之后我看到了这本书令我一直嗤之以鼻的封皮,为了能最大程度卖出这本书,他们竟然把封皮做的像非主流的电脑桌面,最让我无法接受的是封皮上还画着一双球鞋。这让我不由得产生了封面设计者是个90后姑娘的想法——这仅仅只是我的想法而已,如果有所出入请勿见怪。好在这封皮的唯一可取之处是前后扉页上的两个寓言式的小故事。这是作者擅长写的东西,看的我哑然失笑,他把这这个小故事分别称之为“英雄梦”和“英雄梦的破灭”。这是每个人都会有的感觉,也许有的人在死之前才能感觉到,但他总会感觉到。当然一定会有人感觉到却不愿承认,这就另当别论了。撕掉封皮之后露出了简洁的白色封面,这让我对封面设计者产生了一丝好感——stop,关于这本书的封面就谈到这里,一定有人会奇怪为什么一篇书评光是关于封面瞎扯了那么多,这是因为接下来发生的事让我只能对这本书的封面指手画脚,而对于这本书的内容,恐怕我永远都不会知道的太多,或者说我根本就没有必要知道的太多。我沿着公路边走边看这本书的内容简介,作者惯用的讲故事的方式又在我眼前得以重现。在这个时候我路过了一座桥,我时常从这座桥上走过,但这次我意外的发现这座桥下的水出奇的清澈、出奇的蓝,也许是因为春天到了吧。空中传来隆隆的轰鸣声,我抬起头,看见一架飞机从头顶飞过。以往的这个时候我都会随口唱一句“飞机飞过天空”,这次也没有例外,就在我重复这句歌词的时候,发生了一个意外,我竟然不由自主的把这位好友的小说扔下了桥。白色的书迎着风发出哗哗的声音,落在了清澈的水里。缓慢的水流载着一个青年作家局部的思想渐渐远去,我想,《不明物》终究还是要漂向不明之处,这是我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但它就这么发生了。一路上我拼命逼着自己为刚刚的行为做一个合理的解释,在排除了大脑短路、行为艺术、行为不受大脑支配等一系列可能之后,我想到了一句老话:读一本书就是和该书的作者对话。这句话在很多时候我是赞同的,所以我决定将它勉强用在这里。我时常和魏思孝聊天,甚至还专程去找他玩过几天。我相信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很了解他了。他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他对这个世界未来的希冀,我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一个人的艺术作品无非是他局部思想的放大,当你有机会和此人面对面之后,那么再看他的作品,无非就是感受他技巧上的表现了,这个有时候很重要,但有时候它会变的很轻很轻,至少在我看来,我更喜欢一个作品最根本的东西。由于对于这本书知之甚少,或者说在某种程度上我已经知道的太多。所以我想谈谈这本书的作者。魏思孝是我在网上结识并成为挚友的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此人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他对文学的执着和虔诚。用他的话说是自己除此之外一无所长,但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是因为他太喜欢这个了,所以无形中导致他对此之外的事物提不起兴趣。他总是不厌其烦的提起王小波对他的影响,他对王小波的迷恋也可以看作是他对荒诞形式的迷恋。尽管我认为王小波在很多时候并没有这么荒诞,可以说在魏思孝的作品中已经把荒诞发展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甚至有些时候已经变成了为荒诞而荒诞,像《奶牛》、《机械恐惧症》、《失语症》这些作品的诞生,都是在那个时候写出来的。这个时候我有点担心他写作的方向,也许我这是杞人忧天,但至少我是这么想的。在王小波的小说里,虽然大多是荒诞的表现形式,但褪去荒诞的外衣,他着重表现的还是自己身处的时代,他虽然一再强调小说要有趣,但在有趣的同时他还是在剖析自己和自己周围的环境,我想这个魏思孝比我会更清楚。好在那个时期延续的并不是很长,在《机械恐惧症》不久他就写出了《列车员还在求救的路上》等一系列短篇,这些作品中有很多让我忍不住击掌称赞,看来我当初的担忧都是多余的。魏思孝给我的印象是他不太喜欢与人争辩,但他在心里又会有很多思考,他对文学一丝不苟,并不曾间断的写着,这些都具备成为一个优秀作家的潜质。我为结识他而感到高兴,毕竟因此我就可以不用看他那些长篇累牍的小说而感受到他小说所要传达的东西。了解一个人永远比了解一个人的某个作品重要,我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也许李银河可以为我这个观点作证,在与王小波结婚之后她就很少再仔细看他的作品了。当然,如果你不认识作者本人,那就赶快买书看吧,不然你一定很错失很多,这就是为什么我仍在不断读书的原因之一。如果我熟识卡佛,我发誓我肯定不会这样一篇不落的读他的作品,但现在,我只能这样。有这么一群年轻人,他们偏居一偶、他们愤愤不平、他们四处游荡、他们无处安身,他们不满于现状却难以改变(我也是这样的家伙),魏思孝在很多时候讲述着这一群人的遭遇,但看到出来,他并不甘于成为这其中的一员。郑在 2011-3-13

精彩短评 (总计35条)

  •     楼上请自重
    你就不准备把安东喝爬下
  •     荒诞的不只是故事,还有我们的生活,我也还是那个每天睡到大中午,巴望着有奶有肉有票有酒不劳而获的幸福日子 好嘞 “该醒醒了 哥们儿 下午两点半了 检查寝室的来了”哈哈
  •     要慢慢喝趴,不能像上次那样,安东一看见我就跑了。
  •     哈哈,小魏,你说到了我的心坎里。
  •     等书等书!签名签名!
  •     请把后三字去掉,谢谢
  •     小魏这个小说写的最好的部分是后记。
    微博玩顺手了,还以为写在回应里勾一下就能自动评论到这里。- -!!
  •       在不明处走来走去——漫谈魏思孝及他的第一部长篇《不明物》
      
      
      魏思孝终于把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不明物》寄过来了,从他说即将出版这部小说到这部小说的出版,已经过去半年时间了。可见在出版的过程中颇受波折,个中原因无从猜测,而在此期间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
      快递送到的时候我刚从所住的小区里走出来,我是在外面签收的这本书。拆开之后我看到了这本书令我一直嗤之以鼻的封皮,为了能最大程度卖出这本书,他们竟然把封皮做的像非主流的电脑桌面,最让我无法接受的是封皮上还画着一双球鞋。这让我不由得产生了封面设计者是个90后姑娘的想法——这仅仅只是我的想法而已,如果有所出入请勿见怪。好在这封皮的唯一可取之处是前后扉页上的两个寓言式的小故事。这是作者擅长写的东西,看的我哑然失笑,他把这这个小故事分别称之为“英雄梦”和“英雄梦的破灭”。这是每个人都会有的感觉,也许有的人在死之前才能感觉到,但他总会感觉到。当然一定会有人感觉到却不愿承认,这就另当别论了。
      撕掉封皮之后露出了简洁的白色封面,这让我对封面设计者产生了一丝好感——stop,关于这本书的封面就谈到这里,一定有人会奇怪为什么一篇书评光是关于封面瞎扯了那么多,这是因为接下来发生的事让我只能对这本书的封面指手画脚,而对于这本书的内容,恐怕我永远都不会知道的太多,或者说我根本就没有必要知道的太多。
      我沿着公路边走边看这本书的内容简介,作者惯用的讲故事的方式又在我眼前得以重现。在这个时候我路过了一座桥,我时常从这座桥上走过,但这次我意外的发现这座桥下的水出奇的清澈、出奇的蓝,也许是因为春天到了吧。空中传来隆隆的轰鸣声,我抬起头,看见一架飞机从头顶飞过。以往的这个时候我都会随口唱一句“飞机飞过天空”,这次也没有例外,就在我重复这句歌词的时候,发生了一个意外,我竟然不由自主的把这位好友的小说扔下了桥。白色的书迎着风发出哗哗的声音,落在了清澈的水里。缓慢的水流载着一个青年作家局部的思想渐渐远去,我想,《不明物》终究还是要漂向不明之处,这是我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但它就这么发生了。
      一路上我拼命逼着自己为刚刚的行为做一个合理的解释,在排除了大脑短路、行为艺术、行为不受大脑支配等一系列可能之后,我想到了一句老话:读一本书就是和该书的作者对话。这句话在很多时候我是赞同的,所以我决定将它勉强用在这里。我时常和魏思孝聊天,甚至还专程去找他玩过几天。我相信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很了解他了。他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他对这个世界未来的希冀,我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一个人的艺术作品无非是他局部思想的放大,当你有机会和此人面对面之后,那么再看他的作品,无非就是感受他技巧上的表现了,这个有时候很重要,但有时候它会变的很轻很轻,至少在我看来,我更喜欢一个作品最根本的东西。
      由于对于这本书知之甚少,或者说在某种程度上我已经知道的太多。所以我想谈谈这本书的作者。魏思孝是我在网上结识并成为挚友的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此人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他对文学的执着和虔诚。用他的话说是自己除此之外一无所长,但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是因为他太喜欢这个了,所以无形中导致他对此之外的事物提不起兴趣。他总是不厌其烦的提起王小波对他的影响,他对王小波的迷恋也可以看作是他对荒诞形式的迷恋。尽管我认为王小波在很多时候并没有这么荒诞,可以说在魏思孝的作品中已经把荒诞发展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甚至有些时候已经变成了为荒诞而荒诞,像《奶牛》、《机械恐惧症》、《失语症》这些作品的诞生,都是在那个时候写出来的。这个时候我有点担心他写作的方向,也许我这是杞人忧天,但至少我是这么想的。在王小波的小说里,虽然大多是荒诞的表现形式,但褪去荒诞的外衣,他着重表现的还是自己身处的时代,他虽然一再强调小说要有趣,但在有趣的同时他还是在剖析自己和自己周围的环境,我想这个魏思孝比我会更清楚。
      好在那个时期延续的并不是很长,在《机械恐惧症》不久他就写出了《列车员还在求救的路上》等一系列短篇,这些作品中有很多让我忍不住击掌称赞,看来我当初的担忧都是多余的。
      魏思孝给我的印象是他不太喜欢与人争辩,但他在心里又会有很多思考,他对文学一丝不苟,并不曾间断的写着,这些都具备成为一个优秀作家的潜质。我为结识他而感到高兴,毕竟因此我就可以不用看他那些长篇累牍的小说而感受到他小说所要传达的东西。了解一个人永远比了解一个人的某个作品重要,我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也许李银河可以为我这个观点作证,在与王小波结婚之后她就很少再仔细看他的作品了。当然,如果你不认识作者本人,那就赶快买书看吧,不然你一定很错失很多,这就是为什么我仍在不断读书的原因之一。如果我熟识卡佛,我发誓我肯定不会这样一篇不落的读他的作品,但现在,我只能这样。
      有这么一群年轻人,他们偏居一偶、他们愤愤不平、他们四处游荡、他们无处安身,他们不满于现状却难以改变(我也是这样的家伙),魏思孝在很多时候讲述着这一群人的遭遇,但看到出来,他并不甘于成为这其中的一员。
      
       郑在
       2011-3-13
      
  •     思孝你走之前也没说声啊,还想再聚聚呢
  •     呵呵,必须的!
  •       主观的看法:我觉得(到现在)一个有文学追求的人根本没必要去写长篇小说。
      
      短篇的篇幅已经足够,短篇不够,中篇总够了吧?
      
      我有这样的想法跟自己懒惰也有一定的关系,我根本懒得去读长篇小说。
      
      作者在后记中透露,这个小说本来想写成短篇,“后来我的生活发生了一些事情,总之就是感觉到越来越难以生存了。而我本人没有一技之长,那就写个长篇小说吧。这是我写这部小说的初衷”。
      
      比起短篇来,长篇无疑在出版上占有优势,好出版换酒钱。
      
      所以,一个有或没文学追求的人写长篇,可能是因为要挣钱。
      
      我为什么扯这个?
      
      因为上面提到,我根本不爱读长篇小说(短篇你也不爱读吧!)这篇小说,最开始我也没打算读。
      
      之所以要读,而且胆敢发评论(读后感),是因为……作者在打广告,我回复说,不买^_^,作者为了让我内疚,就把电子书扔来了……砸在我头上,然后说,看完写点评论这个要求不过份吧!作为一个对小说没什么鉴赏力的我来说,写评论当然过份啦,混蛋!
      
      但还是答应……写10字以内的评论……
      
      心算一下,目前字数好像超出了原来的承诺,我还是随便乱说10条吧……
      
      1、小说中的荒诞
      
      小说中有荒诞,但也很慌乱,荒诞好像乱了分寸(“荒诞”也是有分寸?乱说的,大概是把握得不大好的意思)
      
      比如,小说开始,李雅婷约男主去他家,理由是觉得他的诗歌有问题,想和他探讨一下。
      
      是挺荒诞,我就很难想象一个成年女子用这样的理由邀请一个成年男子去她家。但技术上是不是有别的选择呢?
      
      “
      
      为了约会,我下班回到公司宿舍开始精心准备,洗了头发换了衣服,连内衣都换成新的了。临出门的时候我对张除非说:“哥,能借我一百块钱吗?”
        “干什么?”张除非警觉起来。
        “有用。”
        “干什么用?”
        “我想买瓶红酒。”
        “太小资了吧。”张除非从身上拿出钱说,“你可要及时还给我,我身上也没多少钱了。”
      
      ”
      
      就像上面这段,“红酒”换成“可乐”,会显得更“荒诞”,但是不是觉得很别扭?
      
      当然只是个人看法。
      
      8、我一直不喜欢小说中影射现实生活的东西,特别是以简单粗暴的形式呈现(较直白)。长篇小说可能还好点,短篇小说中出现(影射),我简直不能容忍(夸大情绪,你有什么好不能容忍的!),是认为这是讨巧偷懒,还是认为“花哨”,横插一扛子让人走神,还是因为别的呢?
      
      9、以简单粗暴的形式影射生活,是韩寒小说一直以来的特点。虽然作者应该不爱听这样的话,但我读的时候确实想起了韩寒的小说。
      
      10、作者希望读者看到书中的“有趣”,很遗撼,好像小说中很多趣味并不符合我的口味。小说之外,后记中作者讲到王小波带给他的第二个影响——认识他老婆,倒蛮符合我的趣味。
      
      我和我的未婚妻就是通过王小波认识的,那时我们都在西祠胡同的王小波门下走狗论坛。我们当时的对话是这样的:
      
          我:你好。
          她:你好。
          过了好几天。
          我:你好。
          她:你也好。
          再过了几天。
          我:你好。
          她:你也好。
          我:难道我们就这样一直好下去吗?
      
      后来,我们就这样好了,甚至会一直好下去。
  •     因为我看到新书上架想买一本来着,又感觉木有签字很抑郁,哈哈哈哈
  •       ■ 魏思孝
      理由如下:
      1,魏思孝竟然写小说,而且还出版啦。这个上学期间语文成绩糟糕透顶,任何文章都背诵不过,作文写得一塌糊涂的家伙竟然好意思写小说,竟然小说还出版,还有没有天理。这个到了高三还不会汉语拼音的家伙,竟然依靠仅仅懂得的二千多个常识汉字写小说?从基本的来讲,笔画超过二十五的字,他就不认识,更别提众多的生僻汉字,丫根本更不认识。一些汉字组成成语他就认识,一拆开他不知道怎么读,不如说康乃馨的馨字,词组温馨,他就会读,读康乃馨,他楞给读成(衣)字。就这种货色,还出书!你要是真的看他这本小说,你会发现里面的字通俗易懂,一点都不矫情。因为丫认识的字就这么多,根本就不认识那些寓意复杂的字。
      2,什么黑色幽默加荒诞。这他妈的完全就是个虚(噱)头,这个笑点低到弱智程度的家伙,会懂得什么叫黑色吗,丫就懂得自作多情,从小说的故事情节来讲,黑色在什么地方?不就是事与愿违,充满误解吗,这他妈的也就黑色,生活到处都是这个样子。主人公因为身份证丢了被保安拘禁了几天,这是个多合理的事情,丫都好意思说是黑色幽默。一个大学生因为喜欢一个小姐,把小姐绑架,后来小姐报警靠警察追查大学生,因为小姐爱上了这个大学生。后来这个小姐莫名其妙的死掉啦,这能叫荒诞吗。荒诞在你的思想中就这么廉价吗,你看没看过《百年孤独》?其实他根本就没看过,这个一些列的世界名著都没读过的家伙还写小说,不信你质问一下他,托尔斯泰啦雨果啦鲁迅啦莫言啦等等,他都根本没看过,这说明什么,说明丫是个纯洁到蠢的家伙。
      3,说什么对王小波精神的诠释。操,最讨厌这个拿死人说事的人,自己写的东西不行就抱棵大树,就你写的那点破事还好意思拿王小波说事,这完全就是不知廉耻。丫就知道个王小波,世界这么多牛逼的精神导师,丫一点都不知道,什么崇尚自由人独立思考的精神,他都统统的不知道,只能靠被王小波简而化之的皮毛东西搞的自己好像都晓得似的。可你能说些什么,这个十八岁才开始看通俗小说的家伙,你能相信他的肚子有什么值得称赞的东西吗。根本就不可能。
      4,说说《不明物》这本小说的整体构成,说实话,我读起来真的一点兴趣都没有啦,只能面无表情的看,内心一点波澜没有。我只能说,这本小说写的很糟糕,语言乏味,没有点景色描写,阳春白雪之类的更是没有,从审美取向来看,真的是不足一提,就连他妈的一点小清新都没有,小资有没有?没有,青春文学常有的爱的死去活来的爱情有没有呢?操,他妈的还是没有,真是搞不懂你这本号称是青春文学的小说,到底写的是什么破烂玩意。
      5,这本《不明物》写的如何糟糕呢?就连作者的老婆都看不下去,语言颠三倒四,就他妈的不能一句话把事情说清楚,翻来覆去,东拉西扯,你玩什么小聪明呢?你以为这样读者会跟着你的文字读进去进入什么小说迷宫呀,你他妈的以为自己是博尔赫斯呀。就这样,还好意思在封底说什么把这本书送给我,你这是侮辱我呀!!!
      6,别他妈的说自己的书里有批判现实的东西,钓鱼执法,警察滥用私刑,这些事情天天都有,这是我们的生活常态,这算他妈的哪门子批判,有本事你来点狠的,就这么不痛不痒的嘲讽现实,你好意思说什么批判现实吗,你他妈的在这个和谐社会你来点赞美的呀,这样入作协还容易点,作为一个无业游民,你好歹也为自己的生机考虑一下吧,丫一点责任感都没有。
      7,魏思孝。就看这个名字,太他妈的龌龊啦,写的东西和名字还真天衣无缝。从小说的整体叙事来讲,完全是对叙事的把握失控,小说情节东拼西凑,在小说的结尾完全不知道该写什么啦,只能草草收场,对于文艺青年的生活描写一塌糊涂,根本没把现实生活中的经历详细的描写出来。没办法,他就是个才疏学浅的家伙,第一次写长篇搞成这个烂样子。
      真想不出来,向什么人推荐买这本破书!就这本书还定价二十多,这他妈的不就是明抢嘛。二十多块钱呀等于一盒避孕套一颗应急避孕药呀,我他妈的花二十块钱还是割点猪头肉吃,吃了还能长膘。用这二十几块钱买两盒烟还能排解内心的忧愁。二十几块钱是十卷卫生纸一卷卫生巾呀,你这破书纸张这么粗糙吸水性这么差,擦屁股都得痔疮。
      这本破书,作为垃圾,我只能呼吁环保人士,购买这本书然后烧掉,就当是处理垃圾!!!这篇文章的题目更应该是《环保人士必须购买<不明物>》!!!
      
      备注:抛砖引玉。赞美的文章呢?
       魏思孝
       2011-3-7
      
  •     哪里凉快哪里呆着去
  •     别,下次去青岛送你,你先憋住
  •     好书
  •     这本书写得不好,第二本书给你呵呵
  •     是我啊。哈哈。
  •     哈哈哈哈哈,楼上的叉叉童鞋太搞了哈哈
  •     就是有人要用大锤敲碎文艺的青春大梦...
  •     嘿嘿~凑个热闹~~我们都爱你和麻子~~~
  •     这个评论,挺好的
    基本上把我的缺点都讲清楚了也是我以后要避免的
    怎么说呢
    安东
    下次跟你喝酒多跟你喝几个
    什么叫对小弟的爱护
    这就是
  •     欢欢还是很实在地。
  •     挺好挺诚恳.不过现实和理想也不是死敌,做一个外表好好先生每天朝九晚五内心狂野不羁继续精神自由也是可以的.我会觉得他们会更好.
  •     顺着乌青的小说找到的,没失望
  •     借小镇忧郁青年时看到的,成了我读魏思孝的第一本书
  •     FANG叉叉是麻子啊?
  •     楼上,伦家其实是很严肃的。
  •     知道了,马上回家
  •     那求电子版看~!
  •     昨晚上看了这篇,写的很地道。第二条第三条以前我都跟小魏提过,可能因为表达的原因,没有安东说的有说服力,小魏对我的评论经常是不屑一顾的。
    这篇写的好主要也因为最后一段安东提到了我。哈哈。
  •     荒诞的世界,苦逼的小年轻,幽默的我们。
  •     去掉后三个字,那是不行滴,思孝,哈哈。
  •     嘿嘿,惭愧啊。。
  •     你丫都没来得及看我在后记里提到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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