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辜的坟墓》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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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6
ISBN:9787020067589
作者:[加]彼得·罗宾森
页数:374页

《无辜的坟墓》命运一瞬间

德博拉-凯瑟琳-拉里森是圣玛丽女子学校的学生,今年十六岁。个性开朗活泼,学业成绩出众,体育运动万能,面貌身材姣好。她的父亲是当地的政商名流,家境富裕、交游广阔。但是德博拉却被发现陈尸在墓园当中,颈部有深深的勒痕,衣衫不整、身体裸露。验尸官发现德博拉的指缝中残留有人体组织,许多证人证实德博拉死前曾有个身形高大、穿着红色连帽外套的陌生人出现在墓园附近。警方经过对周边商家的问话,很快锁定了嫌疑犯。一个在另一所高校授课的男教师。这个男教师拥有一件红色连帽外套,警方在上面找到了微量的血迹和数根发丝,经过证实,其上的DNA与德博拉相符。而德博拉指缝中的人体组织,也符合该名教师的DNA。检察官在详细阅读了警方的资料后,充分的证据显示应能在法庭上轻易将嫌犯定罪,因此同意予以起诉。为了进一步充实罪证,警方仔细搜索了嫌犯的住家,在里面发现了色情影片和书籍,以及嫌犯为年轻女子拍摄的裸照。嫌犯的前女友更指出,嫌犯与其交往时,她还就读于其授课的学校,当她要求与嫌犯分手时,嫌犯将其击昏,并几乎将之勒死。警方发现德博拉的长相与嫌犯前女友极为相似。前女友表示愿意出庭作证。当一切准备就绪后,警方将嫌犯移送法院,由检察官在法庭上一一指出嫌犯的罪证,控诉他因为遭到女友抛弃,怀恨在心,而对偶然经过、长相酷似前女友的德博拉,痛下杀手。然而,这些如山的铁证,却遭到嫌犯律师的强烈驳斥,指出德博拉遇害当天,曾与嫌犯擦身而过,嫌犯外套上发现的血迹和发丝,在数量上和位置上,符合两人擦撞时可能产生的情况。而德博拉手指中发现的人体组织,由于数量微小,与其说是和凶手搏斗时产生的,更可能是与人轻微擦撞时留下的。此外,陈尸现场留有德博拉的书包,书包开启的状态,显示凶手在行凶后曾翻找某样东西,对这个疑点,警方未曾进一步查证,只因为已经发现了一个嫌疑人,便专注于寻找能将这人定罪的证据,而刻意忽略能帮这人脱罪的证据。经过长时间的辩论后,陪审团最终判定罪证不足,法官于是将嫌犯当庭释放。嫌犯经过数个月的监禁,承受了莫大的精神折磨后,终于被释放了。他回到家中后,发现家具、物品都被人破坏了,而授课的学校也通知他不再续聘,周边的人更是对他白眼相加,毕竟罪证不足不等于无罪,审判过程中揭示了嫌犯私生活不检点,与女学生交往和分手后的暴力行为,更凸显了嫌犯是个品德低下、嫌疑十足的人,是警方无能才让他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嫌犯已经不可能在这个城市继续生活了。但嫌犯还是不肯离开,他怕走后会人们会更确定他就是真凶。很快地,第二宗谋杀案发生了。另一个学校的一个女学生被杀了,无论是死法,还是现场的状况,都和德博拉一案如出一辙,现场更找到了一个空的胶卷盒,上面留下了德博拉案嫌犯清楚的指纹。这次,嫌犯再也无法逃脱了。于是警方立即将其逮捕归案。对此,嫌犯似乎也无以辩驳。然而,事情却突然地急转之下。一个警察内心充满挣扎地出面证实,第二宗谋杀案发生的当时,他正偷偷地守在嫌犯的门外,因为他相信这个嫌犯肯定会再次犯案。然而,当晚该嫌犯一步都没有离开家门。事情终于真相大白了。原来是德博拉父亲的至交好友,一个从小看着德博拉长大、被她称为叔叔的人犯的案。这个叔叔看着德博拉一天天地出落得美丽大方,竟在不知不觉中爱上她了。叔叔将对德博拉的感情都记录在自己的电脑上,而这个电脑却连同自己的车子被德博拉当时交往的男孩给偷走了。电脑最终落到德博拉手上,并让她得知叔叔对自己的爱慕。德博拉不无虚荣地和这个叔叔有些暧昧,然而却又禁不住道德感的压制。当德博拉要求叔叔不要再纠缠她时,叔叔竟狂性大发,将其勒毙。事后叔叔将现成布置成奸杀的场面,想要让警方专注于陌生人行凶这个可能性。而当德博拉案的嫌犯被释放后,叔叔更是进一步杀人,欲使嫌犯再度被逮归案。德博拉案的嫌犯再次被释放了,他对负责侦查此案的警察说:我不期望道歉或什么的,我只要你说我是无辜的,不仅仅是无罪的,而是无辜的,你愿意说吗?负责的警察说:你是无辜的,是真的,你自由了,你可以走了。之后,他又补了一句,对不起。《无辜的坟墓》是彼得-罗宾森所著的班克斯系列悬疑小说中的一部。这本小说中,一半的篇幅在描述班克斯警探查案的过程,一半的篇幅则在描述嫌犯被无辜入罪的过程。证据是充分的,搜证过程也是仔细的,然而,要不是因为一个警察违法监视嫌犯,这个嫌犯就会在如山的铁证下被冤枉。这小说中,与其说是真凶的罪行令人恐怖,不如说是法律程序的不可信令人心生畏惧。电影上常常能听到,每个监狱里的犯人都声称自己的无辜的,但谁又知道其中有多少人真是无辜的?而我们这样行走在人世间,何时又会像那个嫌犯一样,遭遇到这飞来的横祸,即使最后能洗刷清白,但私生活被人摊在眼前一一检视和扭曲,那样的遭遇也足以毁灭人性的。就像书中那个嫌犯,最后选择去找前女友,为自己所受到的折磨进行报复。

是年轻人诱惑了长者,还是长者吸引了年轻人

我是个萝莉控,对此我从不否认,可是同时,又爱着亨伯特。这很少见么?我不觉得,只是正好均衡与两者之间,同时被吸引。年轻人对长者总是有着一种诱惑,长者渴望从他们优美的面容中,寻找自己早已忘却的青春,而年轻人又崇拜长者的博学与从容,总盼望得到青眼。是啊,在舌尖滚动的三个音节的名字,让长者的血液沸腾,那种渴得几乎让人的喉咙感到嘶哑的感觉,我体会过。是啊,面对长者无法自持的激动,让年轻人不知所措,那种面色泛红心脏不受控制而狂跳的感觉,我也体会过。这本书,最令我感兴趣的地方,居然在最后十几页出现。所以,只截取一个片段来写,冗长的故事,明明容纳了无数细节,有N多条伏线,可是只有这一片,散发出让我无法移开目光的魅力。实在是有点郁闷……

另一种感觉的侦探作品

“班克斯”系列似乎不长于用惊悚画面的拼接和影像声效等手段的陈设来俘获读者,一本不是很短的书,在沉浸其间后,会发觉罗宾森的手法还是很耐人寻味的,这是个在乎细节的作家,写法悠畅,本人挺喜欢文中最后被害少女德博拉的私密日记与勾引她的通奸者麦克的内心独白,的确有点纳博科夫笔下洛丽塔的味道。当然侦探系列难免给人大同小异的感觉,但这本书,我还是感觉不错的。

谁,被什么推搡着向前?

我读完这书有些惋惜,同意上面苇间风朋友的的评论《极弱》。翻译是个大问题。私以为,安德鲁·马维尔、赫尔曼·黑塞,华兹华斯三首诗的出现,在故事里是很重要的线索和隐喻。结果呢,有那么信达雅的译本放着不用,译者偏让他们都显得如此生硬而突兀,破坏了美的平衡与串联的作用。而最后那基本抄袭《洛丽塔》的大段文字,如果是忠实的翻译,那我怀疑彼得·罗宾森真的技穷至此?但,如果不是?也许只有读原版,才能知道了。抛开以上,故事里也还是有亮点的。丽贝卡逃避在酒精和性中,松开自己的手她什么也没有,但却依然是丹尼尔的天使。个人尤其喜欢以欧文的视角做第一人称叙述时,那种向往丑陋的生,那种去无可去、避无可避的绝境,那种逐渐沸腾逐渐燃烧的绝望,节奏还是比较好的。这故事里的每个人,为了各种欲望,都在被推搡着向前,有些是情愿,有些是勉强,有些则是在享受。这也许是人的悲哀的素描。另:只读了一本作品,不敢妄论究竟如何,只能期待下一本换个译者。

极弱

班克斯系列的两部《杀手短信》和《无辜的坟墓》我万分煎熬地读完了。总结一句:打个3折5折的,随意翻翻看看尚可,要像我这样原价买来的那就亏大了。先说说作品本身的问题。书封上的宣传语依旧是牛B找大的吹,什么“会令你上瘾的杰作……错过这位作家,简直是犯罪。”“令人上瘾的犯罪悬疑系列……我打赌你不会只看一本。”……如果只就我对这两本书的阅读体验来评判,可以负责地给出四个字:名不副实。显然Peter Robinson大叔对“节奏缓慢”和“节奏松散”这两个词的意义差别完全是一头雾水。写罪案小说不是写纯文学,起码要做到吸引人吧?但为什么看Deaver的书会熬夜,看罗宾森的书就让我N次有冲动翻到结尾,直接做个了结呢?我个人觉得关键就是这个节奏问题。不是说节奏不能慢,但慢的时候脉络起码要清晰。或者像有些罪案作家一样,在这种缓慢中赋予一些思考。但罗宾森大叔这两点都做不到。整本书絮絮叨叨了许久,这悬疑味却始终上不来。还有,这位作家的人物塑造实在是太呆板单调了,几乎看不到一个性格鲜明点的角色,包括班克斯也是毫无特色。我并不是说整本书一点亮点没有,要不我就给1星了,不是吗?比如欧文在书中的感叹“人群并非真正的人类 他们都是具有原始蛮力的愚蠢野兽”,这一点我深有同感,特别是放在中国1949年建国以降这个大环境中来看。另外罗宾森大叔在书中影射地抨击了塞尔维亚士兵的暴行,也让我看出他的确还是有点想法的。但这些小亮点能掩盖住整部作品的孱弱吗?最后说说这本书中译本的问题。我发现的错误起码有十处,包括正文错漏字,脚注瞎掰等等。最让人费解的是,书中那几句克罗地亚语(我也不确定是不是),为什么就这么原封不动地放在译文里,却连个注解都没有呢?难道译者自己不通该语言,索性就让读者自己去猜吗?总之,这本书我几乎要给出“粗制滥造”的评价了,看在人文社最近出了不少的好书,我还是给个三星鼓励一下吧。其实这本书给二星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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