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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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11
ISBN:9787802255586
作者:(英)埃德加·华莱士
页数:220页

章节摘录

  1  冷涩坚硬的石砌拱门上刻了两个字:  恕道  在这种大冷天里,约翰尼·格雷套用同伴的说法,将那两个字改成了“怒到”,因为约翰尼既未获得宽恕,这里也没什么仁道可言。  日复一日,他和拉尔·摩尔根推着沉重的推车爬上陡峭的斜坡;日复一日,他茫然地看着守卫将钥匙插进雪亮的巨锁打开大门,看着一群人在全副武装的狱卒带领下穿过大门,然后再看着大门重重地合上。  四点钟,约翰尼会再倒回拱门下,驻足等着守卫开门,让他把推车推进去。  这里的每一栋建筑他都熟悉到已经生厌的地步,被风雨冲刷得斑白的大楼、屋顶低垂的办公室、仓库般大的洗衣房、老旧的面包房、运动场及残破的柏油路、丑陋的教堂、俗丽的长凳——上头的位子是给狱卒坐的,还有无期徒刑的囚犯们完成苦役后安息的坟场。  一个春日的早晨,约翰尼随着劳动队伍走出监狱大门,他们正在盖一栋仓房,约翰尼负责砌砖的工作。他很喜欢这件差事,因为可以更加自由地聊天,而且他想听听拉尔·摩尔根谈“印钞机”的事。  “今天不准多说话。”执勤的狱卒坐在一堆盖着袋子的砖头上说。  “是。”拉尔回答。  五十岁的拉尔是个聪明的无期徒刑囚犯,他最大的心愿就是活得久一点,好再做一次案。  “不是盗窃,格雷,”他边说边悠闲地砌上一块砖头,“也不像老莱格那样去开枪杀人,当然更不是像你那样在赛马场上动手脚喽。”  “我不是因为把蜘蛛王掉了包才被抓的,”约翰尼平静地说,“我带它入场时,根本不知道真的蜘蛛王已经在场内了,我是被陷害的,这不是在抱怨。”  “我知道你是无辜的——谁不是啊?”拉尔安慰地说,“我是这里唯一有罪的人,这是典狱长说的。他对我说,‘摩尔根啊,能在这里遇到一个真正的罪犯,真的让我好过多了,因为其他人全都是被陷害的。”  约翰尼并未接口,因为找不出接话的理由,反正也没什么好辩驳的。他知道跑马场骗子充斥,而且他也认识那些背后的主使者,他之所以无怨无艾地接受三年徒刑,倒不是因为他真的犯了法,而是另有原因。  “别怪他们坑了你,那是你自己太笨了。”拉尔得意地说,“笨蛋是做什么用的?就是让人陷害用的。这件事凯恩有没有说什么?”  “我没见到凯恩先生。”约翰尼简短地说。  “他也会认为你是个傻瓜。”拉尔心满意足地说,“格雷,给我一块砖。先别聊了,那个讨厌的狱卒过来了。”  那个“讨厌的狱卒”其实不会比别的狱卒更喜欢追根究底,他晃了过来,口袋处露出一截警棍,磨损的皮带则悬在外面。“不准说话。”狱卒呆板地说。“我只是要他拿块砖给我啊,长官。”拉尔卑躬屈膝地说,“这批砖没上批好。”  “我注意到了。”狱卒说着,用他专业而挑剔的眼睛检视着半块砖头。  “相信您注意到了,长官。”  拉尔这马屁拍得恰到好处,不过等那狱卒一走开,拉尔便啐道:“这斜眼懂个屁!”他不疾不徐地说,“老莱格在这里的时候,他还不是被收拾得服服帖帖的,三两天就帮他送信进来。不过话又说回来,老莱格可是很阔的,他和彼得·凯恩撬开奥桑尼克银行的保险库,抢了一百万英镑,警察没能逮到彼得,却一下就捉到莱格,他杀了一名警察,被判了刑。”  老莱格的故事约翰尼听了不下百遍,可是对拉尔这般年纪的人来说,任何故事讲来都跟新的一样。  “所以他才会这么恨彼得,”拉尔说道,“这也是他儿子和他想报复彼得的原因。这个小莱格不简单呢,听说只有三十岁,却已经是全球最大的假钞印制家了!他印的钞票可不是普通货色,连专家都分不清真假,警察和情报人员追踪他好几年了,还是没逮到!”  这天十分暖和,拉尔脱下了工作夹克。  “你没见过莱格的儿子杰夫吧?”  拉尔这话听起来像是肯定句,不像问话,他边说边将砖上的灰泥轻轻抹平。  “我见过他,可是没正式照过面。”约翰尼冷冷地说。  他话中的弦外之音使得老拉尔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  “我就是被他害的。”约翰尼表示。  拉尔讶异地低了低头,看起来像是在鞠躬一样可笑。  “我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不过确实是他害我的。”约翰尼说,“就是他把马掉包的,设计让我将马牵到场内,然后再去告密。一直到那时,我才知道所谓的蜘蛛王其实是一匹叫桑达的马。”  “告密?”拉尔讶异地说,似乎有点困惑,“伊曼纽尔·莱格的儿子也来这套?!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你跟他是不是有金钱纠纷?”  约翰尼摇摇头。  “我也不清楚,如果他真的那么恨彼得·凯恩的话,那也许是因为我跟彼得交情不错,所以才对我报复吧!我是很喜欢彼得,他会警告我别跟那群人鬼混在一——”  “你们别再说话了,行不行?”有个声音说。  于是两个人默默工作了一阵子。  “那狱卒最近要把某个人吊死,”拉尔低声而沮丧地说,“就是揍卢·莫尔斯的那个小子。他从铁铺里拿了扳手修理卢·莫尔斯,差点把他打死。真可惜!卢这人没什么价值,他老说要不能喝酒干脆死了算了。”  四点,劳动人员全体归队,踏上回监狱大门的窄路。  “恕道”。约翰尼抬眼望了一下这两个字,对字眨了眨眼,恍惚中竟觉得拱门也在向自己眨眼作为回应。四点半,他回到深窄的牢门前,然后听着黄色的门碰着锁把的金属声在他身后合上。  这是间有着拱形圆顶的大牢房,毛毯的颜色给人轻快的感觉,角落的架子摆了张狼犬的照片,那狗正狡黠地看着约翰尼。  约翰尼倒了杯水一饮而尽,他抬头看看加了铁条的窗口。不久茶就会送到了,接着下来的十八个半小时便不会再有人来,这段时间他得努力自娱。他可以趁还有光线时读点书——墙壁上架了一块充当桌子用的台子,台子上有本旅游书,或者写点东西,画画动物,算点数学,写写诗,或者思考。  思考是最糟的事了。约翰尼走过牢房将照片拿下来,相片纸框已经被手磨得软塌塌的,他笑着注视相片中狼犬的眼睛。  “可惜你不会写字,斑斑。”他说。不过其他人会写字,也写过信给他,约翰尼将照片放回去时这样想着。然而彼得·凯恩的信中从来不提玛尼,而玛尼也有……好长一段时间没写信来了。以前总是些令人担忧的片言只语,“玛尼很好”或“玛尼谢谢你的问候”。  虽是短短数语,却已清楚地勾勒出整个故事,以及彼得对女儿的爱了——他认定女儿不该嫁给坐过牢的人。彼得对玛尼的宠爱几近疯狂,女儿的幸福与未来永远摆在第一位,而且也必须摆在第一位。彼得虽然很喜欢自己——约翰尼可以感觉到这点,因为他与约翰尼情同父子,若不是因为被捕下狱,彼得可能会顺着玛尼的心意,让她嫁给约翰尼。  “这样也好。”约翰尼一派豁达地自语道。  接着茶来了,门又锁上了,然后是无尽的沉默与不平静的思绪。  小莱格为什么要害他?他只见过那人一次而已,根本没正式照过面,也不可能看到他印的假钞,他实在猜不透对方怎么会认识自己!因为杰夫·莱格行迹向来隐秘,绝不在道上人物喝酒聊天、预谋犯罪的场所出没。  锁里传来钥匙转动的声音,约翰尼跳了起来,他忘了今晚牧师要来探监。  “坐下,格雷。”  牧师关上门,坐在约翰尼的床上。有趣的是,约翰尼才被打断的思绪竟又给牧师接上了。  “我希望你别再老想着这个莱格了。不管是真是假,老想着自己的冤情总是不好的,而且你快服完刑了,这时最有可能失控。格雷,我可不希望再看到你入狱。”  约翰尼·格雷笑了。  “你不会再见到我啦!”他认真说,“至于杰夫·莱格,我对他知道的实在很少,虽然我做了些推测,也听到不少他的传闻。”  牧师若有所思地摇摇头。  “我也听说过一些。大家都叫他印钞机是吧?当然了,我知道欧洲伪钞横行,警方一直没能捉到幕后主使者。那人就是杰夫·莱格吗?”  约翰尼没有回答,牧师悲伤地笑了笑。  “‘毋告密’——这是你们的第十一戒律是吗?”他幽默地问,“我也真是的,竟然还问你。你什么时候出狱?”  “还有六个月,”约翰尼答道,“不算难熬。”  “出狱后打算做什么?你有钱吗?”  约翰尼撇撇嘴。  “有的,我一年有三千英镑收入,”他平静地回答,“审判时因为某些缘故,我没提到这点。牧师,钱对我不是问题。我想我会去旅行,这样才不会活在不愉快的过去里。”  “那么你是不会改名字的喽?”牧师的眼睛闪动了一下,“既然一年能有三千镑收入,那就没有理由再回到这里了。”他突然想起什么,将手伸入口袋里,拿出一封信。“典狱长把这交给我,我差点忘了,是今天早上寄到的。”  一如任何寄给犯人的信件,信已被拆封,约翰尼不经意地看着信封。这信封不是他的律师寄来的,正如他所料。上面是彼得·凯恩粗迈的字迹——这是六个月来彼得寄来的第一封信。一直等到牧师关门离去后,约翰尼才开始看信,信上只有寥寥数语。  亲爱的约翰尼:  希望你能够平静地接受这个消息:玛尼将与多伦多的弗洛伊德少校结婚,我知道成熟坚定如你者,会祝她幸福。少校是个非常好的男人,我相信他会带给玛尼幸福。  约翰尼看完将信放在台子上,双手背在身后,有那么整整十分钟的时间,他在窄小的牢房里来回踱步。玛尼要结婚了!约翰尼紧绷着雪白的脸,目光黯然。最后他停下脚步,用颤抖的手为自己倒了杯水,然后举杯面向窗口哑声喊道:“祝你幸福,玛尼!”  他一口喝尽杯中的水。  2  两天后,约翰尼·格雷被传唤到典狱长办公室,听取重大消息。  “格雷啊,我有好消息要告诉你,你马上可以出狱了,上头刚下了命令。”  约翰尼低垂着头。  “谢谢你,长官。”  一名狱卒领着他到浴室,约翰尼脱下制服,围着毯子走出来,一袭整齐的便服已给他准备好。他笨手笨脚地套上衣服走回牢房中,狱卒帮他拿来一面镜子和一把刮胡刀,约翰尼开始动手刮胡子。这天剩下的时间都是属于他的,现在他享有特权,可以穿着这身已觉陌生的衣服在狱中闲晃。约翰尼知道这么做会招来别人的妒意,因为一年来,他已经听过太多这种事了。  当他站在大厅时,厅门突然打开了,一批人蹒跚地走了进来,只听他们中间一个既不像人又不像野兽的东西在尖声哀号,他满脸是血,狱卒拼命抓住他疯狂挥舞的双手。约翰尼看着这群可悲的人向惩罚室的方向走去。  “是芬纳,”有人低声说道,“他打了狱卒,可是他们不能再打他了。”  “是不是那个被判十二年的芬纳?他不是快要刑满了吗?”约翰尼想起这件事,便开口问道,“而且他明天也要出狱了!”  “就是他呀。”说话的是大厅的扫地工人,“其实他服完九年就可以走了,可是老莱格告了他一状。游戏就要结束了,呃,明天一过,他们就再也动不了他了,而且法官也要一个星期后才会来。”  约翰尼想起这件事了,老莱格看到一名狱卒残暴地殴打芬纳,当时可怜的芬纳无计可施,只好动手还击,后来还受到审判;而那个狱卒也被开除了。原本莱格的证词也许可以让芬纳免受一顿鞭刑,可是他实在跟狱卒太熟了——或者说是狱卒跟他交情太好——没办法背叛狱卒,结果只好把芬纳牺牲掉了。  最后这晚,牢房中的约翰尼怎么也睡不着,满脑子想的都是玛尼。他丝毫没有责怪她的意思,也未怪罪她的父亲,彼得·凯恩这么做全是为了他的女儿好,老人家一心只为女儿的未来担心。约翰尼猜想,这名令人引以为荣的加拿大人出现时,彼得必然是全力撮合的吧!  约翰尼·格雷最后一次走上陡坡,看着钥匙插入大锁中,接着他便走出大门,成为自由之身了。一脸红胡子的狱卒伸出手来粗声地说:“祝你好运,别再越过阿尔卑斯山了。”  “我早就不爬山了。”约翰尼回答。  他已向典狱长道过别了,现在唯一能勾起他狱中回忆的,只剩这名陪他到车站的狱卒。火车还要一阵子才来,约翰尼试着从另一角度探听消息。  “不,我不认识杰夫-莱格。”狱卒摇着头说,“我只知道他家老头儿,他一年前才离开的。当时你不是也在这里吗,格雷?”  约翰尼点点头。  “那么这个小莱格从来没被关过喽?”他挖苦地说。  “没有,至少没在这个监狱待过,而且就我所知,他也没在帕克赫斯特或波特兰的监狱待过,那两个地方我都去过的。我听过人们谈论他,大家都说小莱格很聪明,也就是说有一天他一定会把钱印出来的。再见啦,格雷,好好做人!”  约翰尼握了握狱卒伸过来的手,但等他进入车厢后,却拿了条手帕擦手,将与监狱的最后一次接触抹去。  下午约翰尼抵达帕丁顿时,他的仆人已等候多时。男仆手边牵着一条耳朵下垂的小狼犬,那条狗早在约翰尼看见他们之前便长声吠着欢迎自己的主人了。接着小狗在约翰尼周围转动,舔着他的脸、耳朵与头发,为这次重聚而兴奋不已。当约翰尼将狗放到月台上时,眼中已噙满泪水。  “先生,有很多写给您的信呢!您今晚在家用餐吗?”  好心的派克也许才匆匆结束自己的假期,专程从蒙特卡洛赶回来迎接主人,但表面却是若无其事的样子。  “是的,我会在家吃饭。”约翰尼说。  他走进派克叫来的出租车里,斑斑则跳到他身上。  “没有行李吗,先生?”派克面色凝重地从车窗外问道。  “没有。”约翰尼也严肃地回答,“你就一起跟我坐车回去吧,派克。”  派克有点迟疑。  “这样太没规矩了,先生。”他说。  “比起一年九个月来的遭遇,这根本不算什么。”约翰尼说。  当车驶进荒凉的教堂街时,派克终于鼓足勇气说了:“希望您没过得太糟,先生。”  约翰尼大笑:“派克啊,监狱里怎会有好日子过?”  “我想也是,先生。”派克表示同意,然后又画蛇添足地补了一句,“我又没坐过牢。”  约翰尼的房子位于皇后门一带,当他回到自己书房,面对那份奢侈的宁静时,他深吸了口气。  “你真是蠢。”约翰尼大声对自己说道。  “是的,先生。”派克毕恭毕敬地说。  是夜,许多人悄悄地来到皇后门的公寓,约翰尼在接见第一位访客后,将派克叫到他小小的餐厅中。  “派克,听说我不在‘国内’的期间,连许多老古板都养成了夜游的习惯,是不是?”  “老实说,先生,我自己有时也会出去看电影。”派克坦诚地说。  “那就去吧,去看场演到十一点的电影。”约翰尼说。  “您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希望你今晚别待在家里。”  派克的脸沉下来了,可是他是个好仆人。  “好吧,先生。”派克说完走了出去,不知主人心里想些什么。  十点半,最后一名访客也将离去了。  “我明天会去找彼得。”约翰尼边说边将烟蒂扔进壁炉,“你对这场婚礼什么都不知道吗?到底什么时候举行?”  “我什么都不知道,上校,我跟彼得不熟。”  “新郎是哪一位?”  “据大家说,是位名流。彼得很厉害,很会挑人。听说是个加拿大的陆军少校,是个很好的人。彼得坑人比有的人捉苍蝇还要在行。”  ……

前言

  作为畅销书的推理小说畅销无罪  推理小说经过一百六十余年的发展,依然魅力不减。我们要感谢那些伟大的创作者,更要感谢这些创作者背后的商业化运作。  “商业化”是个毁誉参半的概念,尤其在中国人眼中,甚至可以与_睢利是图”划上等号。但不可否认,我们现在所享受到的一切——衣食住行,体育比赛,娱乐活动——无一不是拜“商业化”所赐。推理小说也不例外。柯南·道尔的推理处女作《血字的研究》赚得稿费二十五英镑,约合现在的两千英镑——正是有这样强力的商业保障,爵士才决心开始福尔摩斯故事的创作,推理文学才有了今日之局面。再看看阿加莎·克里斯蒂和埃勒里·奎因,他们的成名之路无不打着深深的商业烙印。  畅销书,无疑是推理小说乃至所有小说商业运用最直接的一种表现。看看《达·芬奇密码》,看看《哈里·波特》,畅销书对类型文学的引领作用是无法估计的。时代越是发展,畅销书的作用越是无法忽视。  商业化无罪,畅销无罪。畅销的结果  今日的畅销书,取得怎样辉煌的成果都不足为奇。但若回溯一百年,在二十世纪初就成为稳定的畅销书作家,就不得不让人刮目相看了。而《十三号房》的作者埃德加-华莱士便是这样一位战绩辉煌的畅销作家。  华莱士一生创作了一百七十三部小说,十五部剧本,几乎每部作品都是红极一时的畅销读物。一九。五年,他发表了第一部推理小说《四义士》,当月就大卖百万册;一九二二年的《红圈》以及一九二五年最著名的《里德先生心不在焉》更是创下了推理小说史上的销售奇迹。至于这部《十三号房》,则是公认的二十世纪第一部驰名世界的推理小说,从一九二三年出版到今天,销量已经接近五千万册!  畅销书为华莱士带来了什么?几百万镑的存款——那个时代的一英镑约合现在的八十英镑;十几幢豪华别墅;两辆最先进的劳斯莱斯轿车;难以言喻的地位和曝光率。据统计,在华莱士创作的颠峰期,他一个人的作品产值占英国图书市场总额的四分之一。这个数据足以令所有作家汗流浃背——就连莎士比亚、狄更斯、巴尔扎克也不曾有过这样的成绩。  畅销的结果不止是金钱那样简单而肤浅,它意味着更深层次的荣誉与思考。畅销元素之一:讲故事优于讲道理  著名的推理评论家朱利安·西蒙斯这样评价埃德加.华莱士:唯一拥有想象才华的人。  华莱士的作品风格轻松,节奏明快,深刻的主题从来都是寓于好看的故事里,从来不为了讲道理而讲道理。华莱士的绝大多数作品都只有七八万字——即使每天只读一万字,一周时间也绝对可以读完。这种安排是华莱士反复斟酌之后确定下来的。他曾经不止一次地强调:“对于百分之九十的读者来说,任何阅读都会成为一种负担。如果这种负担超过一周,就别指望有人会买账。”  畅销元素之二:有意思优于有意义  从正统的创作角度来看,华莱士根本算不上正规军。他的创作从来没有什么框框和规则,完全遵循人们阅读的需要。华莱士的小说中很少有风景描写,也没有关于人物肖像和心理的刻画。他的作品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对白,所有的情节及线索基本都是由对白推动的。在人物的对白中,充满了幽默的调侃和一针见血的经典台词,让人印象深刻。在阅读之后,人们也许不会记住大段的情节,但会对其中的经典对白记忆犹新,这就是成功的作品。畅销元素之三:坏蛋优于好人  什么样的人物可以使作品畅销?坏蛋。越是得不到的,越是离日常生活遥远的,越能引起阅读者的兴趣。因此,无论什么经典作品,反面角色似乎都要比正面英雄容易出彩。  华莱士深知这点,在创作中对坏蛋的刻画从来都是不遗余力的。他作品中的反面人物要么坏得光明磊落,要么坏得惹人怜爱,要么坏得古怪搞笑。总之,坏得很成功。  这些坏蛋的“坏”从来都不是个人行为,而是整个社会阴暗面的映射。在华莱士笔下的坏蛋身上,总能看到当时社会的一个侧面。阅读者会对这种“坏”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让作品又多了一分畅销的把握。畅销元素四:流水线式的运作  埃德加·华莱士使用的是当时最先进的创作方式——口述录音。工作人员将录音整理校对成文稿,送交印刷厂。  印刷厂是华莱士自己投资兴建的,可以保证最好的印刷质量和最快的印刷速度。  下一站是出版社——不出意外,也是华莱士的私人财产。一群经验丰富的出版人会为每本书打造一套营销方案,针对各个层面的阅读者进行包装宣传,让每个读者都无法“逃避”作品的全方位攻势,“不被华莱士感动是不可能的。”——这就是当时的广告语。是否受到感动说不好,掏钱买书一定是必然的。  华莱士还懂得多栖发展的道理。他创作的许多剧本都成功地被搬上了银幕,其中最知名的就是好莱坞经典巨制((金刚》。我们在记住金刚爬上帝国大厦咆哮的同时,也一定会想找来华莱士的书看个究竟。当一种商品以立体的方式扑向你的时候,除了举手投降,很难有其他的选择。所以我们不得不钦佩华莱士对于作品的驾驭能力。畅销也就成为了意料之中的必然结果。畅销范本:《十三号房》  作为埃德加·华莱士最成功的作品之一,《十三号房》几乎可以当作畅销书的模板供人瞻仰,因为这本书具有了所有华莱士的畅销元素。  篇幅适中,情节紧凑,语言犀利,人物游走于正邪之间……这部书有推理、有犯罪、有爱情、有欺骗、有报复、有英雄的穷途末路……毫不夸张地说,抛开时间的隔膜,以现在的标准评判,《十三号房》依然是一部经典的推理作品——不仅是对阅读者,对出版者来说,也是如此。  翻开第一页,我们各取所需。  褚盟

媒体关注与评论

  不被埃德加·华莱士感动是不可能的。  《金刚》编剧埃德加·华莱士全力打造,从这本书开始,推理小说成为了畅销书。  我从华莱士那里学了不少写推理小说的窍门。  ——阿加莎·克里斯蒂  华莱士一个人的作品占英国图书市场总值的四分之一。  ——《泰晤士报》

内容概要

埃德加•华莱士(1875-1932),英国著名小说家、戏剧家、记者。早年辍学,生活经历坎坷。18岁参军,在南非服役期间出版有诗集。1899年退伍,回到英国后开始创作推理小说。华莱士是一位高产作家,一生创作了173部小说、15个剧本和无数其他类型作品。他是世界上第一位畅销书作家,正式确立了“创作可以盈利”的概念。他在二十世纪初就拥有两辆劳斯莱斯轿车,他拥有自己的图书生产线,他在巅峰时期一个人的作品占英国图书市场总值的四分之一!华莱士的作品充满了个人理念,感情鲜明、语言幽默,推理布局精妙且条理分明。1931年他仅用了9周时间便为好莱坞创作了4个剧本,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无人不知的《金刚》。

编辑推荐

  《十三号房》是一部经典的推理作品。华莱士的作品风格轻松,节奏明快,深刻的主题从来都是寓于好看的故事里,从来不为了讲道理而讲道理。华莱士的作品布局巧妙,迅速切入主题,毫不拖沓。花最短的时间就可以读到一个很好看的故事,是任何人都会拒绝的。 篇幅适中,情节紧凑,语言犀利,人物游走于正邪之间……这部书有推理、有犯罪、有爱情、有欺骗、有报复、有英雄的穷途末路……毫不夸张地说,抛开时间的隔膜,以现在的标准评判。

作者简介

达特木尔监狱的大门在钱宁身后合上之时,他冰冷的蓝色双眼所蕴含的憎恨之意,不管是其挚友或死敌,都会感到不寒而栗。钱宁誓言要找出“印钞机”,因为是这个伪钞集团的首脑出卖了他。
然而出狱之后他首先所受到的“欢迎”竟是,心中深爱的女孩玛妮已经嫁给一位英俊、正直的弗洛伊德少校。钱宁原本打算向这位雀屏中选的幸运儿认输,孰料他竟查觉出这是一场阴谋报复的行动.于是他决定放手一搏,一一布阵,然而却引发一场凶案,该杀的人,该抓的人,杀人的人,抓人的人,全如坠五里雾中,未到最后一刻,无人能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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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2条)

  •     对于大多数喜欢阅读推理小说的读者来言,大伙往往对于文章中的悬疑与解疑部分之喜爱早已超过了对全文之情节的钟爱。换而言之,推理小说它真正的价值所在也恰恰在于其那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悬疑之处。为了满足读者们对推理文学那种在文字之间寻求刺激的“怪异”感受,以及在书中的猎奇。故此相当多的推理文学作家们在创作的过程中,经常绞尽脑汁的设计那些诡计。其中也不乏缺少名人,这里就包括位列黄金三大家之一的埃勒里·奎因先生。在埃勒里·奎因先生早年的国字系类中(如《希腊棺材之谜》《美国枪之谜》)虽然这些是称之为经典之作,但是也是需要靠着‘阴森的家族墓地’或是‘诡异的表演舞台’这些‘外景’来衬托出其所谓‘悬疑’的地方。不过当我们的主人公出场之前后,这种所谓的‘悬疑’气氛也慢慢的淡下来了。如换而言之,在推理小说这近170年的进化过程之中侦探的推理完全成为了整本书中的重点中的重点,而案件的本身却成为了主人公进行推理的一种陪衬工具,所谓的悬疑感念也早就成为了类似于猜灯谜一类的扩展。但是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十三号房》。这很难能可贵,在当时‘怪事天天有,神探大街窜’的时代,埃德加·华莱士并没有被那种大众‘俗气’所感染。从《十三号房》的头章开始,这看似平淡无奇的案件却使无数读者(也包括我)不知不觉得进入了案件的迷雾之中。不,毫不夸张地说,从翻开书的那一时刻起我们就已经身处于迷雾之中。如果不是在终章的结尾之处‘里德探长’道出真相,我们又怎会知道坐过牢的约翰尼·格雷才是真正的大名鼎鼎的‘里德探长’;而那看似神乎其神的所谓的‘里德探长’竟是让恶棍莱格父子一直深恶痛嫉的老戈登探员,还有那苏纳与史蒂文斯之间的神秘关系......从头至尾我们就被骗了,身陷迷雾本以为走出来的我们却还是在迷雾之中不停打转!《十三号房》一个几乎没有流血的故事,一个为爱与金钱;善与恶互相隐藏争斗的并将推理与社会派完美相结合的故事,这就是推理史上的一座高峰!如将E.W.赫尔南先生的《业余神偷拉菲兹》称之为最早007的雏形的话,那么《十三号房》无疑是指引007发展的引路人。我十分希望看到《十三号房》步入银幕的那一天,可惜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世界上没有一位导演能够‘复原’这本小说,他们没有这个能力!现在我还会继续拜读《十三号房》直至我走出他那奇异的房间。
  •     《十三号房》这本书在我看来有点类似《达芬奇密码》之类的惊险小说。文中没有推理解迷,情节紧凑,节奏明快。从全书一开始读者就跟着主人公开始东奔西走,开始对抗所面临的威胁。经历了一次次冒险,周旋在各式各样的人之中,人物游走在正邪之间,这种种都反应它是一本不折不扣的惊险小说。相比之下,我最爱的还是文中的结尾,读来既在意料之外,仔细想想又在情理之中。一个画龙点睛的结尾给这本书添色不少而且巧妙地切合了书的标题——十三号房。本书封面也很漂亮,这也是我买下本书的重要原因。在当今社会中,这种刺激的惊险小说是畅销的,在当时的社会这种模式也是畅销的。看来这种小说能够带来的是刺激,是惊险,这是很多书中所缺乏的。这也是它成为畅销的一个卖点。总之,如果喜欢读惊险小说的读者不妨一读,决不会令你失望的。至于注重逻辑推理的则大可不必阅读。引用褚盟的一句话作为结束语吧,“翻开第一页,我们各取所需。”

精彩短评 (总计67条)

  •     用了半天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华莱士的这本《十三号房》本书讲述了一个正义与邪恶,执法与违法的智慧较量!既有惊险的斗智场面,又有唯美缠绵的爱情!是一本故事布局巧妙,绝对要你有兴趣一口气读完的好作品!全书33个章节,可以讲每几个章节都有剧情的反转!不到最后一页,你绝对不知道华莱士将给你怎么的结局……故事围绕着假钞集团头子莱格父子,为了复仇,对彼得精心策划的一场阴谋而展开!莱格父子布置连环诡计,欲置于彼得生不如死的痛苦境地!这时刚出狱的约翰尼.格雷无可避免的走进了这场旋涡,既是为了自己新爱的女人玛尼,又是在履行自己的使命!箭在弦上,诡计的车轮已经开始缓缓转动,一切都将在13号房间上演!此时约翰尼.格雷与彼得携手步入这个房间,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只有华莱士,我们大家都不会想到真相……这部小说首先从写作角度讲:字数不多,作者最大的优点,就是废话少,对故事的叙述,人物的对话很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从故事结构上讲:故事本上架构就很吸引人,情节又紧张、刺激,对故事的高强驾驭能力,使每3,4个章节都有一次小高潮,绝对抓住读者眼球,迫使你想读到最后一页!这本小说推理的成分并不多,悬疑的成分我个人感觉更大一些!不管是悬疑,还是推理,这部《十三号房》无疑是相当优秀的传世之作!如今在2009年阅读,我们依旧感叹故事本身的魅力!可以想像一下在百年前,这部作品的诞生是多么的辉煌与伟大!
  •     作者一系列小说在网上,只看到这本“十三号房”。一下午就看完了。虽然大多是对白,但绝不影响人物的塑造。
  •     作者原来是"金刚"的编剧呀!
  •     说白了就是一个无间道的故事,不能算推理小说,收到午夜文库里略显勉强。即使放在大的时代背景下,华莱士也只能算高产作家,而非优秀作家,至于这种水平的书能被列入畅销书行列……我只能说彼时腐国人民的文化生活真贫乏……篇尾的反转算是亮点,但人物塑造和情节描写都不是一般的差,建议绕行
  •     24日傍晚一口气读完,写得太过紧凑,感觉不是很饱满
  •     算是有个反转的结尾
  •     我真的是看不完。。。好没意思啊!!!!!
  •     越来越闷越来越闷……
  •     全面平庸的侦探小说,节奏拖沓无比,基本没有推理因素,情节发展平谈无奇,文笔平平,整部小说平铺直叙 毫无悬念感 一个世纪前的畅销书就这种水平了,现在的畅销书也还是一样
  •     里面人的智商都有点低…剧情比较类似旧时好莱坞电影的桥段
  •     给那个时代3星
  •     看完送人了
  •     在那个年代 还行...
  •     恩 象美国片
  •     2015.7.8
  •     作为一个多产作家,莱士的作品充满了个人理念,感情鲜明、语言幽默,推理布局精妙且条理分明。本书主人翁约翰尼·格雷蒙冤入狱,出狱之后他首先所受到的“欢迎”竟是,心中深爱的女孩玛妮已经嫁给一位英俊、正直的弗洛伊德少校。钱宁原本打算向这位雀屏中选的幸运儿认输,孰料他竟查觉出这是一场阴谋报复的行动,于是他决定放手一搏,一一布阵,然而却引发一场凶案,该杀的人,该抓的人,杀人的人,抓人的人,全如坠五里雾中,未到最后一刻,无人能晓……
  •     比较一般的惊险冒险小说
  •     这本书我以前是看过的,但是尽管我早就确定了这一点,却始终无法记起后来的内容。为了防止第三遍看此书(而且是失忆的情形下),我要把结尾写下来,约翰尼其实是卧底。为了不害别人,这玩意就不发广播了……
  •     节奏比较紧凑,没有过多无用的景色描写和心理刻画,使得这本书整体非常的流畅! 情节其实算是比较平淡无奇的但在最后来了一个大反转确实是让我眼前一亮! 大量的对话充满了诙谐幽默的感觉,也充分体现了角色的智慧和经验!
  •     标记
  •     故事挺简单的,相比较福尔摩斯系列,这种类型的推理我竟然看完了还看得津津有味→_→推理和科幻一样都不是我的菜来着,但我竟然看完了,第二遍也觉得不错,话说简介应该是“约翰尼”而不是“钱宁”吧?
  •     今天看完了,不错的故事
  •     本书读起来还不错,对人物性格描写得还不错.
  •     午夜文库·经典系列! 最后两页的拍案惊奇。
  •     090903作者是写[金刚]的作者,很高产且富有的。不过这本书完全是靠情节在撑,但是起承转合和文字都全部不行
  •     ……上世纪啊!明显是惊险大大超过推理成分……甚至可以说推理几乎就不存在!
  •     打算时间加了解时代。
  •     感觉很一般,也没有什么推理……
  •     刚开始接触《十三号房》的时候

    以为是一部充满暴力,血腥,勾心斗角的一部小说

    读过之后才发觉虽然篇幅不是很长

    可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部书更多的是人心的决斗

    精短!
  •     风格上来看算是硬汉派侦探小说的早期作品 不过这种基本没有诡计可言的侦探小说不是很对我的胃口
  •     不是以推理为主的小说,设置了层层悬念,能让人坚持读下去,但读完感觉一般。
  •     这书我有德文版,可惜一直没有看。畅销小说很难是纯推理类型的,只能是惊险犯罪式的。
  •     新星抢书结果。封皮做的太丑。故事么,读起来太轻松了。各种逆转很多,但总觉得突兀,毫无底线和根据的,啪,反派就成了卧底。啧啧。果然太畅销也有问题吧。
  •     《十三号房》这本书在我看来有点类似《达芬奇密码》之类的惊险小说。文中没有推理解迷,情节紧凑,节奏明快。从全书一开始读者就跟着主人公开始东奔西走,开始对抗所面临的威胁。经历了一次次冒险,周旋在各式各样的人之中,人物游走在正邪之间,这种种都反应它是一本不折不扣的惊险小说。相比之下,我最爱的还是文中的结尾,读来既在意料之外,仔细想想又在情理之中。一个画龙点睛的结尾给这本书添色不少而且巧妙地切合了书的标题——十三号房。本书封面也很漂亮,这也是我买下本书的重要原因。在当今社会中,这种刺激的惊险小说是畅销的,在当时的社会这种模式也是畅销的。看来这种小说能够带来的是刺激,是惊险,这是很多书中所缺乏的。这也是它成为畅销的一个卖点。总之,如果喜欢读惊险小说的读者不妨一读,决不会令你失望的。
  •     作者的早期作品吧,不觉得有什么精彩的地方。就算拍成电影也太老套了点了。
  •        《十三号房》这本书在我看来有点类似《达芬奇密码》之类的惊险小说。文中没有推理解迷,情节紧凑,节奏明快。从全书一开始读者就跟着主人公开始东奔西走,开始对抗所面临的威胁。经历了一次次冒险,周旋在各式各样的人之中,人物游走在正邪之间,这种种都反应它是一本不折不扣的惊险小说。相比之下,我最爱的还是文中的结尾,读来既在意料之外,仔细想想又在情理之中。一个画龙点睛的结尾给这本书添色不少而且巧妙地切合了书的标题——十三号房。本书封面也很漂亮,这也是我买下本书的重要原因。在当今社会中,这种刺激的惊险小说是畅销的,在当时的社会这种模式也是畅销的。看来这种小说能够带来的是刺激,是惊险,这是很多书中所缺乏的。这也是它成为畅销的一个卖点。总之,如果喜欢读惊险小说的读者不妨一读,决不会令你失望的。至于注重逻辑推理的则大可不必阅读。引用褚盟的一句话作为结束语吧,“翻开第一页,我们各取所需。”
      
  •     just so so
  •     作者是善于讲故事的人,节奏紧凑,人物丰富,不拘泥。查看了下,发现居然是作者写于近90年的作品,估计现今好莱坞的编剧也要汗颜!本书的翻译也是一大亮点!推荐!
  •     曾经给自己定个目标是要把所有题目里有13的书都看完,事实证明是挺自虐的。
  •     在峰回路转方面土豪Wallace爷爷还是做的比较极致,极具娱乐性,最后还有个终极UC,好热闹,加粒星星。
  •     本来是普普通通的冒险小说,结果在最后放了大招,把前面不协调的部分都解释了,三星半。
  •     没想到这么薄的一本 性价比不高
  •     其实这本书更像是黑帮或冒险小说。
  •     呵呵,好看吗
  •     严格来说这本书不能算是推理小说,总体而言缺少了逻辑推理的乐趣,通篇几乎没怎么感到有需要仔细动用脑细胞的地方,拿来当做普通的间谍式小说来读还行,不过考虑到这是推理小说的刚发展时没多久的做品,算是起了头,为后来人做了借鉴,还是顶一下了!呵呵
  •     推理成分很少,但作为一部消遣的读物是很好的,情节紧张紧凑,和看电影一样。
  •     其实看多了现代推理的精妙神奇,凶手愣是跟捻根儿一样的莫测之后,回归传统推理,挺精彩的。即使你知道凶手,即使你知道谁在说谎,但还是想知道“怎样干的”?少了迷惑人的噱头花招,就跟少林金刚拳一般,一拳是一拳,拳拳有力,拳拳到位。
  •     四星半
  •     整体风格类似达芬奇密码,过程稍显沉闷,但结尾悬念揭晓的那刻还是有种豁然开朗的畅快感受。
  •     无乎没有推理的成分,一般水平的犯罪小说
  •     挺没意思的
  •     情节铺垫的太长,推理元素不够,不过这些可以理解为推理小说早期不免包含其他因素。但反派的智商未免塑造的太低了
  •        对于大多数喜欢阅读推理小说的读者来言,大伙往往对于文章中的悬疑与解疑部分之喜爱早已超过了对全文之情节的钟爱。换而言之,推理小说它真正的价值所在也恰恰在于其那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悬疑之处。为了满足读者们对推理文学那种在文字之间寻求刺激的“怪异”感受,以及在书中的猎奇。故此相当多的推理文学作家们在创作的过程中,经常绞尽脑汁的设计那些诡计。其中也不乏缺少名人,这里就包括位列黄金三大家之一的埃勒里·奎因先生。在埃勒里·奎因先生早年的国字系类中(如《希腊棺材之谜》《美国枪之谜》)虽然这些是称之为经典之作,但是也是需要靠着‘阴森的家族墓地’或是‘诡异的表演舞台’这些‘外景’来衬托出其所谓‘悬疑’的地方。不过当我们的主人公出场之前后,这种所谓的‘悬疑’气氛也慢慢的淡下来了。如换而言之,在推理小说这近170年的进化过程之中侦探的推理完全成为了整本书中的重点中的重点,而案件的本身却成为了主人公进行推理的一种陪衬工具,所谓的悬疑感念也早就成为了类似于猜灯谜一类的扩展。
       但是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十三号房》。这很难能可贵,在当时‘怪事天天有,神探大街窜’的时代,埃德加·华莱士并没有被那种大众‘俗气’所感染。从《十三号房》的头章开始,这看似平淡无奇的案件却使无数读者(也包括我)不知不觉得进入了案件的迷雾之中。不,毫不夸张地说,从翻开书的那一时刻起我们就已经身处于迷雾之中。如果不是在终章的结尾之处‘里德探长’道出真相,我们又怎会知道坐过牢的约翰尼·格雷才是真正的大名鼎鼎的‘里德探长’;而那看似神乎其神的所谓的‘里德探长’竟是让恶棍莱格父子一直深恶痛嫉的老戈登探员,还有那苏纳与史蒂文斯之间的神秘关系......从头至尾我们就被骗了,身陷迷雾本以为走出来的我们却还是在迷雾之中不停打转!
       《十三号房》一个几乎没有流血的故事,一个为爱与金钱;善与恶互相隐藏争斗的并将推理与社会派完美相结合的故事,这就是推理史上的一座高峰!如将E.W.赫尔南先生的《业余神偷拉菲兹》称之为最早007的雏形的话,那么《十三号房》无疑是指引007发展的引路人。
       我十分希望看到《十三号房》步入银幕的那一天,可惜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世界上没有一位导演能够‘复原’这本小说,他们没有这个能力!
       现在我还会继续拜读《十三号房》直至我走出他那奇异的房间。
  •     应该不错吧?~~
  •     哦.
  •     你看我给的三星,一般吧,我还是强调它是本惊险小说.
  •     流水账
  •     图书馆
  •     嗯,不错
  •     这本书感觉还不错,结尾出那一翻还是挺出人意料的
  •     一般。。
  •     写的挺诙谐的,不错。不过外国人名很难记啊,这是看欧美推理的通病了。
  •     隔了几十年的作品,在目前的眼光看来还是非常不错,不愧为时代的大师级作品。虽然里面的计谋看来有一些儿戏,但其实在是那个时代的特征,时人阅读感觉有些奇怪。
  •     虽然读得比较轻松,但这本书真的挺平庸的。
  •     这本书改变了。我对欧美人写小说。拖沓,废话多的印象。故事相当紧栦。开场就直接深入。全书推理之中容有惊险。可能在推理上。跟一些正统的推理小说比。还有些不足。但是stillverygood
  •     一颗星给女主那喜感的名字,我每次都看成“尼玛”
  •     富有悬念的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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