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种》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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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1
ISBN:9787532743865
作者:[英]奈保尔
页数:280页

理想主义的幻灭

书中最让人难忘的是幻灭感,理想主义的幻灭感。译者的后记说这是一部流浪汉小说,是从小说的叙事视角说的,故事从柏林展开,在伦敦结束,整个作品是从主人公威利的角度展开的,关于思想活动的叙事特别多,相比之下,故事不是那么紧张、好看,就是在这冷冷的叙事下,威利参加印度革命期间的几个故事显得特别恐怖——比如杀死摩托车手拉贾,比如威利杀死的另外一个农村富农,革命从来都是血淋淋的,和理想主义相去甚远。书中关于印度的革命,让我总是想到中国曾经的革命,革命——看起来有时候很像传销——佛家也曾经说过,民众是可以欺骗的,但是不能被劝说、说服。这部书中关于革命的思考特别深刻,至于方法——或许那个名叫马科斯的黑人外交官的策略是正确的,他的目标很明确,就是生一个白皮肤的孙子,最终他成功了。告别革命,告别理想主义,这让我想到萧瀚,“污点国父”的提法是有思想的。谁说过,爱你的敌人——用包容去改变,正如佛家的普度。理想主义最后的归宿是乌托邦,而这个世界甚至世界的每一个局部从来都不是完美的。魔法的种子应该是怀抱这希望,用最大的耐心和宽容去改变、去培养,如果一代不行,就两代、三代人,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恐怕不成。所以作者在最后说,“不应该抱有理想的世界观,那是一切灾祸的原因。解决也由此发端。”

思想的力量

只看到三分之一,但是我已经被里面的世界所蛊惑了:这是怎样的世界?为了心中的理想,甘愿抛弃一切。对于思想的力量,我一直不怀疑。也因为如此,我无法让自己踏入某一种思想的领域--那里过于深沉,我怕自己承受不了。我愿意远远地看着它们。我不知道最后结局是如何的,但是对这本书的评价,结局和主人翁的自我审视是最关键的吧。

种子蕴含的是发芽的可能性——魔种

比起十九世纪获得诺贝尔奖的黑塞的《在轮下》,我还是更喜欢二十世纪的奈保尔的《魔种》。可以清楚地看见文学的进步。十九世纪的时候似乎因为浪漫主义在作祟,作家们总是喜欢找个僻静的地方一呆就是几年,不与城市做什么交流,满心恬静地种草散布,觉得这样的生活完美无缺,对自己那受到伤害的心灵是种美好的治疗。可惜我怎么都觉得这样的避世是一种矫情。这种眼不见为净的想法,实在是让我非常无语。灾难就是灾难,不因为你看得见看不见就有任何改变。我始终觉得,文学或者说哲学,是在回答这样两个问题,人类是什么,而世界又是什么。虽然这样的命题,的确对作家是个考验。《魔种》里面的世界,荒凉得几乎让人感到绝望。从一个文明的世界换到另一个原生态的国家,失去了空调,交通工具,用强制的心情逼迫自己去适应,逼迫自己拥有不存在的希望。世界换了一个模样。根本无法想像的巨大差距盘桓在所谓的文明世界与不文明的世界之间,难以逾越。即使自己的期待小得如同一颗无辜的种子,也始终抵抗不过现实的暴风骤雨。参与了革命又怎么样呢,甚至连革命的阵营都搞得错了位。也看不到任何成功的可能性,每天只是在失望的泥潭里反复沉沦,不知自己的未来通向何方。明明是同样的世界,为什么又是凭什么就要有如此大的差别。威利知道自己躲在安全的地方不是正确的选择,听从了妹妹萨洛姬塔的建议,前去印度参加革命。从伦敦到印度,不但是环境上有距离,在心理上也有距离。他逼迫自己相信革命的希望,逼迫自己容忍生活的不堪与无聊,逼迫自己参加那些仅仅是看起来有效果的作战。而其实,那些参加作战的人们,所拥有的根本不是革命的精神,而是自私自利,革命动机仅仅是对抗无聊的生活。他的容忍和坚持越发像一个笑话。在不断涌现的背叛和敌意里,在不断变换的失望与希望的折线图上。所认识的领导们也都是华而不实的上司,算不得任何力量。炫耀、命令和自私似乎已经描摹了整个革命的画卷。最后威利也与“爱因斯坦”一起到警察局自首,带来了长时间的监禁。而她的妹妹继承了父亲的静修所,与过去走向了完全相反的极端。当他终于在妹妹和朋友的帮助下出狱时,他依然发现自己的面前无路可走。呆在朋友家,看到朋友与他的妻子无可逆转的处境,似乎看到了自己悲哀的未来一样绝望。找到了一个看似不错的工作,并且对建筑感了兴趣,可结果仍旧是自己的年龄已经成为枷锁,让他无法再成为自己所想像的样子逆风飞翔。所以到底还是最后一句话。“不应该抱有理想的世界观,那是一切灾祸的原因。”其实又回到了原始的问题上。我们到底该对世界做怎样的想法,真的不抱任何希望就可以吗?主角反复碎碎念般的思考各种可能性,结果发现每一种都是新的绝望,都是新的危机。虽然这些危机并不会像原子弹爆炸般的剧烈,可仍然存在在那里占着内心碍眼的底盘,让人透不出气的压抑。先是信仰危机,然后信任危机,人权危机,财政危机,婚姻危机……把世界搞得危机四伏,扑朔迷离。即使融合了多种文化也依然解决不了那些巨大的危机,于是值得继续沉浸在失望的泥沼里,无法自拔。文字能带来的也只能是那么多。作者的悲观可以透过文字清晰地传达过来,虽然他自己也未必知道答案在什么地方,但写出来的话,一定会有更多人去想吧,这就是文字最大的力量了。魔法的种子。不是藏着苍天大树,而是蕴藏着无限的可能性。所以作者也许想说,我这本书本身就是一颗种子,我这一生就是一颗种子,我已经把我能做到的都写了进去,现在请你们离开我,成为一颗具备魔法的种子吧。带着那无限的可能性,去继续作者永远未完成的路途吧。

播下魔种,收获无望

【读品】罗豫/文2001年秋天,英籍印度裔作家V.S.奈保尔赢得诺贝尔文学奖,一部名为《半生》的小说新作几乎同时出版,一时间备受关注。然而,另一位将在两年后获同一殊荣的大作家库切却在书评中直言不讳地说:“读到《半生》的末尾,我们仍然会觉得,不仅是威利·钱德兰,就连奈保尔自己也不知道下一步会怎么样。”奈保尔的回应,便是三年后完成了这部续作《魔种》,随即宣布封笔。作为一个只关注文本本身的读者,我不希望同很多人一样,去揣测《半生》和《魔种》带有的强烈自传色彩。但有一点毋庸置疑:两书的主人公威利,背景出身确如奈保尔本人一般复杂。他是在伦敦求学的印度青年,与一个家族产业在非洲的葡裔女孩结婚,并来到非洲生活。在日渐“地球村”的年代,穿梭往来于世界的好几种文化,威利始终无法游刃有余。《魔种》开头,他已四十出头,结束了十八年的婚姻生活,两手空空前往西柏林投奔妹妹。威利前半生“躲躲藏藏”,被她指责为“殖民变态心理”、“种族变态心理”。在欧洲浸染日久的道德优越感,模糊了她对印度本土的了解和记忆,她竭力鼓动哥哥回印度发动“伟大的游击战争”,拯救黎民百姓。威利踏上故乡的土地,准备到穷人中间去参与社会改造。以前他只听过游击队的故事,革命就是为了反抗压迫,来到印度才发现,另一半重要的信息根本没被注意到:“当初他们和我谈起游击队的种种事迹,我就应该问问警察都在做些什么。我无论如何也不能以为在这场战争中只有一方在作战。”打游击式的革命,不过是和警察玩躲猫猫,在树林里迷路,中埋伏,撤退,开会做自我批评,残忍杀害告密者。这样的日子过得威利忘却了时间,最终他和另一位“革命者”一同出逃,向警察投诚。讽刺的是,监狱里竟然优待“政治犯”,不仅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还允许他们一同讨论革命问题。在妹妹的“活动”下,威利获释,前往伦敦投靠朋友。即便曾经在伦敦生活过,在印度乡下呆了好多年的威利还是对这个富饶安全的世界有些受宠若惊。但伦敦的老友们自有他们的不幸:商业风险,婚姻危机,贫富差异……令他最信任的妹妹也放弃了原来的信仰,回到印度投入了一项更不靠谱的事业。不管在印度还是在欧洲,人人都有对生活的隐约希望,人人都种下了自己的“魔种”,然而书中唯一一个结局圆满的人,竟是一个谨慎小心的非洲外交官,他仅有的希望就是有个白色的孙辈,牵着他(她)在伦敦若无其事地散步。为此,他和不同国籍的女人上床,有了很多不同肤色的孩子。故事结尾,其夙愿终于在混血儿子的婚礼上得以实现。这样的结局,显然是奈保尔对他眼中全球化的反讽。随着社会背景的变换,从西柏林到印度再到伦敦,通过威利的“流浪”,奈保尔展现了他对不同文化背景中诸多社会、历史问题的反思。小说不免让人想起电影《巴别塔》,全球再怎么“化”,地球再怎么“村”,再有多少国际航班运着威利这样的人飞来飞去,不幸的人依旧各有不幸。而这些不幸,都是些相去十万八千里的精神孤岛。相互的沟通和帮助,似有希望,行动起来却是遥遥无期。难怪结尾威利觉得,“不该抱有理想的世界观。灾祸正是由此产生。解决也是由此发端。”奈保尔对许多社会问题的洞见可谓犀利,然而他在《魔种》中并不太着力于小说艺术和技术。仍然是库切对他的评价一针见血:“在他(奈保尔)看来,小说作为一种创造性的表达手段,在19世纪已达到巅峰,要想在今天写出完美的小说,将无异于复古之举。”坦率地说,小说主人公威利鲜有个性可言,他的作用,更多的是将几种迥异的文化连缀起来,类似《巴别塔》中的那杆猎枪。比起不少作家可以将整个故事限定在屈指可数的几个场景,《魔种》的很多片断似乎刚刚开头就煞了尾,一旦主人公表达完自己的观点,作者就无心衔接下去,直接切换镜头。这对于那些读惯了纳博科夫、卡尔维诺或博尔赫斯的读者而言,未免太过粗暴。据说,奈保尔对19世纪末美国作家亨利·詹姆斯颇有微词。亨利·詹姆斯倡导摒除作者主观定见的“原生态”小说,不为奈保尔所喜似在情理之中。奈保尔喜欢以“威利说”、“威利想”、或者“威利觉得”的方式,絮絮叨叨表达观点。主人公不痛不痒、煞有介事的自我认同危机,则多多少少冲淡了小说叙事的紧凑性。英国著名批评家弗兰克·克莫德在评论奈保尔时委婉地指出:“太多的一本正经的自察可能会损害一位天才。”遗憾的是,这本封笔之作似乎走得更远。

《魔种》:《半生》的后半生

2004年10月,当奈保尔的新作《魔种》在印度举行首发仪式的时候,面对着大厅当中挤的水泄不通的读者,奈保尔一语惊人地宣布说,《魔种》将是他的最后一部作品,因为作为一个已经70多岁的作家,他用来书写的精力已经消耗殆尽,“的确,我已经很老了。写书需要巨大的精力。书不仅仅是纸页,还有思想、观察、一行又一行的叙述,一本书里要包含许多东西”。很有意思的是,奈保尔除了宣布他即将封笔,还在这次发布会上坦言,对小说这种书写形式能继续生存下去已经不抱希望,“差不多已经死了”,而他正是用《魔种》联结起了他生活过的不同世界,对自己的文学生涯作了一个总结。根据奈保尔自己的说法,《魔种》是他的另一部小说《半生》的延续。在《半生》中,生活在印度的主人公威利依靠家族和英国上议院的关系,享受到了英国大学的奖学金,漂洋过海的来到了伦敦。但文化上的差异让威利的大学生活显得十分的无聊,他只学会了两件事:一个是性,另外一个则是写作。在伦敦的生活让他梦想成为一个作家,但是天生无法驱除的孤独感让他激情爆发的阶段性写作陷入了僵局,他无法面对以前平淡如水的生活经历。尽管他出版了小说,但是反应平平,基本无人问津,唯一的收获就是认识了一个非洲葡属殖民地的女孩安娜,并随她来到的非洲,他们共同生活了18年。而后的一天,他突然意识到这18年的生活不是他的生活而只是他妻子的生活,沮丧之余,他从非洲来到了柏林,和他妹妹生活了一段时间。在妹妹的鼓励下,也为了给自己的生活重新建立起意义,他回到了印度,参加了游击队,《魔种》的故事从此展开。之所以说《魔种》是《半生》的延续,是“《半生》的后半生”,不仅仅是基于有同一个人主人公,故事的连续性,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在这个故事中延续的是一样的对时代无力的幻灭感,重建生活的绝望,无根的游移,神圣的嘲弄以及恒久的困惑。在《半生》中奈保尔讲述了一个人的成长历程,这个人从小缺乏关爱,结局时候仍然是孑然一身。2003年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库切读过奈保尔的《半生》后预言说:“这也许算不上真正的结局,而只是一个让他休养康复的短暂时期。”此后,奈保尔携《魔种》归来,我们禁不住想问,这次是真正的结局么?威利参加了印度的游击队,号称要解放印度不平等的种族制度,可是最终才发现,这个伟大的口号下面掩盖的却是无尽人情隔膜,杀戮,自私自利。在小说中偶尔会出现一位全能的叙述者,他会洞悉威利的弱点,“在参加革命的这些日子里,威利开始意识到,他一直生活在一种对乡村和树林的牧歌式的幻想中,而这种幻想正是革命的思想基础。”他所投身的革命除了强迫束缚自身,也强迫着那些被压迫者,他最终不堪忍受,投降了警察组织,被判入狱。在监狱的那段日子里,最有意思的部分就是威利对监狱生活和游击队生活的对比。他们之间其实有着惊人的相似性,每天的生活了无生趣,早上集合劳动,上午阅读报纸,进行伟大的政治学习,研读马列著作,讨论无产阶级、农民阶级和革命问题。威利对这种千篇一律的洗脑活动忍无可忍,“在这里,你不得不那样折磨自己部分甚至全部心智,真是可怕”。幸好,威利以作家的身份得到了优待,在朋友罗杰和妹妹的帮助下,终于回到了英国。你还没有发现么?小说到这里不知不觉中已经重新回到《半生》中的叙事。在外漂泊了四十多年的威利重新回到了伦敦,那个他曾经出发的地方,那个原点。但是这个原点现在依然是重新出发的地方吗?还是一个结束自己多年漂泊的地方呢?不但我们一无所知,而且无论小说的主人公威利,还是奈保尔估计也是一无所知。我们能对这部小说谈些什么呢?“魔种”这个含糊不清的词汇的含义到底指什么?种子是要生根发芽的,按照“魔种”的字面理解,似乎说种子在哪里都能发芽生根,奈保尔此举是想表明漂泊者,流浪者,一个在西方文明中流浪的后殖民作家的顽强的生命力么?如果把《半生》到《魔种》的故事做一个完整的解读,威利走出伦敦,然后几经磨难和漂泊,仍然回到了伦敦,是不是预示着一种西方文明的强悍的吸引力?抑或表明了文化之间的差异不是好与坏之间差异,而是一种进步与保守,先进与落后之间的差异?众所周知奈保尔有句名言,憎恶压迫者,但更惧怕被压迫者。这是一种对任何形式的统治都抱有反感性的真实体验。事实上,当奈保尔在《魔种》的新书发布会上宣布他即将封笔和文学这种形式即将死亡的讯息的时候,已经表明了作为作家的奈保尔放弃了用文学代替宗教积极沟通并融合多元文明的努力。文学能有什么用呢?正如他在《论作家》中引用毛姆的话所言:“一个真实的人至死都是无名和孤寂的。他成了一个寂静无声的鬼魂,既不是书籍的作者,也不是那个过日子的人。在两个傀儡之间,他露出讽刺性的超然微笑。”思郁2008-1-19书《魔种》,【英】奈保尔著,吴其尧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12月第一版,定价:20.00元

这个虚无的荒谬的世界

在生命的尽头,人会如何回顾他的一生?他这一生的所有的成就、激情、感悟,所信奉的思想,以及所遵守的价值观在这尽头之处究竟意味着什么?是能够让你安心的面对最终黑暗时刻的到来?还是仅仅只是幻象的气泡破裂之后留下的虚无,伴你融进一个更大的无边的虚无之中?这似乎是奈保尔在这本名为《魔种》的小说中所想讨论的主题。不过也许这也只是我对于奈保尔和这本小说的想象而已,这是我读的第一本奈保尔小说(虽然这是他封笔之作了),而且如果译者不是我的老师吴其尧的话我估计还不会想到去读一本印度裔小说家的作品(只是从未对印度有特殊兴趣而已)。我不了解奈保尔其人其书(这本小说其实是《半生》的续集),因此对于这本小说我就只能从困扰我心的那些想法出发去理解这本小说。我写这篇读书体会并不是想要从读者感受的角度去完成这本小说的创作,要不然就真的要变成感受谬误了(affective fallacy)。我记下我的感受是因为这本小说所传达的思考非常深刻,吴其尧也是这么认为的。奈保尔在书中深深的嘲笑了许多我们今日所信奉的价值观,那些关于革命、崇高、成就的思想在烟云过眼之后就只剩下了浮生若梦的叹息,不是如林语堂还是沈从文(或者是其他人,我记不清了)所说的浮生若梦的浪漫感,而是浮生若梦的苍茫感。放在今天的语境中,我们这一生得忙碌究竟是为了什么,一套大房子,一辆好车子?还是人生还有什么更高的目的,只是我们今日早已将它们遗忘,就象穆旦那首题为《赠别》(多少人的青春在这里迷醉)所表达的。或者是人生本就没有什么大目的,我们最终都将回到冰冷的大地中去,就像是Thomas Gray的名什“Elegy Written in a Country Churchyard”描写的那样?在这本小说中,奈保尔将他的主人公威利置于了这样的情节环境中去细考他的人生。在《半生》中(我只知道故事的大概),威利从印度来到英国求学,但却陷入了无比的虚无感之中,他和来自非洲的白人女孩结婚,去了妻子家里在非洲的农场生活了18年,之后突然意识到这只是他妻子的生活,而不是他自己的。在这种空虚感中,他离开了非洲,去了德国找他的妹妹,这时他已经进入中年了。《魔种》的故事从这里开始。其实故事对这本小说来并不重要,情节的设置有很强的象征意味。威利的妹妹劝导他要寻找自己的生活和精神,于是送他去了印度参加游击队。似乎参加革命,做大事才能重新找到生活的真实感。在那里威利经历了各种奇遇,目睹了各式各样的人性。这就像是《百年孤独》中奥雷连诺上校领导游记战的那一段,革命最终显露出了它虚无的本质。威利和其他革命着进了监狱,他厌倦了革命和无休止的关于阶级斗争的辩论。那些曾经鼓动他来到印度的信念如今看起来却显得那么荒谬。什么都是虚幻的,只有荒谬是真实的。之后,他在别人的搭救下离开了监狱回到了伦敦。威利在印度的那几年中收获的不是认识和真实感,而是虚无。他不知道如何才能找到他的自我,他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陷入这样的虚无之中。用奈保尔的话来说,虽然在现实中我们时常会有迷茫感,但是在记忆中,我们依旧不知身在何处。于是就只能随着命运不断飘荡,虚度了一生。在伦敦,那是与印度革命游击战截然不同的世界。在他的朋友的资助下,生活安逸,他有高档的住处,有体面、轻松的工作,甚至有了女人(虽然这是搭救他的那个朋友的老婆)。但是在这样的环境中,虚无感依旧存在,只是换了一种存在方式。世界中心的人们烦恼的是嫉妒、欲望、不安、虚荣、伪善。这本小说的故事其实不复杂,就是在印度的生活,在伦敦的生活。对于读者来说,重要的是去体会奈保尔塑造的威利这个人和他的精神。但是阅读这本书是个挑战,因为你要面对奈保尔对于我们许多习以为常的价值观的嘲笑和解剖,奈保尔带领我们认识的其实是我们每个人身上的我们不愿去面对和承认的虚无。小说的名字《魔种》对应的是结尾处威利的那个顿悟。但是真正的魔种其实是这本小说,奈保尔把它种进了每个读者的心里。

种子什么时候能开花结果呢?

一颗魔种,代表了任何东西。可以是一种理想;可以是一份救赎;可以是一杯美酒;可以……看它的发展方向了,当然,过程很重要。奈保尔的书我就只看过这一本,不好做较全面的评价。反正主人公威利给我的感受就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但总是比现实所左右。而且绝大多数情况下只会变得更糟。没错,有时人的力量就是这么的渺少。或者有时,原以为不是理想的理想不知不觉间就实现了。好吧,去寻找那祸根的发源地吧。Good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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