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个匈奴》章节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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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6-7
ISBN:9787530208519
作者:高建群
页数:428页

《最后一个匈奴》的笔记-第140页 - 十一章

人世间,总是乡情最浓,那山,那水,那破旧不堪的窑洞,那衣衫褴褛的母亲,那足以引起你童年回忆的每一件物什,它们都带给你一份情感,使你真诚、崇高和善良。而作为游子来说,当他在险恶的世界上游历的时候,他明白,有一处地方,永远在他的世界上存在着,那就是故乡,无论他在外边,闹成了天大的世事,或者在外边,一败涂地,头破血流,当他推开吴儿堡那破旧的柴扉,总有滚滚的米汤,灼热的石板炕和亲人的笑脸。你再外边或荣或辱,那是你的事,他们不问这个,他们永远认为你是对的,他们唯一做的事情,就是爱你,无条件地爱你。哦,假如动荡的世界上还有一块固定的、永恒不变的东西的话,那就是乡情。

《最后一个匈奴》的笔记-第201页

人w世间,总是乡情最浓,那山,那水,那破旧不堪的窑洞,那衣衫褴褛的母亲,那足以引起你童年回忆的每一件物什,它们都带给你一份情感,使你真诚、崇高和善良。而作为游子来说,当他在险恶的世界上游历的时候,他明白,有一处地方,永远在他的世界上存在着的,那就是故乡,无论他在外边闹成了天大的世事,或者在外边一败涂地,头破血流,当他推开吴儿堡那破旧的柴扉,总有浓浓的米汤,炽热的石板炕和亲人的笑脸。你在外边或荣huo辱,那是你的事,他们不问这个,他们永远认为你是对的,他们唯一做的事情,就是爱你,无条件的爱你。哦,假如在动荡的世界上,还有一块固定的、永恒不变的东西的话,那就是乡情。

《最后一个匈奴》的笔记-第314页

当然,嚼舌是人类的天性,说句刻薄的话,男人的嚼舌出于想入非非,女人嚼舌则出于嫉妒。

《最后一个匈奴》的笔记-第218页

偶尔想起这女子的痴情,也不无一丝撼意,只是天长日久,风云流散,该办的事很多,该记的事也很多,自然就把她忘了

《最后一个匈奴》的笔记-第243页

按照一位民俗学家的考究,陕北人的一生,三次与唢呐结缘,一次是过满月,一次是结婚,一次是抬埋上山。唢呐那高亢的凄厉的辉煌的哭音,将三次在窑洞里响起。三次吹奏,其实都是一个主题:我已生,我已死,我将婚将嫁,并添丁加口;我用这富有穿透力的唢呐声向这个麻木的世界宣告我的已经存在和曾经存在,张扬我的自我;我用高亢的音律扩张我的渺小,从而不至于被这单调的背景吞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三次吹奏其实是对恶劣的自然环境的三次抗议和威胁,人类在这宗教般的旋律中得到陶醉,从而继续迈着艰难的步子向前走去

《最后一个匈奴》的笔记-第200页

当他自己为自己选定了死期,并且以异常平静的心情,去自行结束生命时,他才幡然醒悟:在陕北人的性格中,有一种知生知死的达观意识,他们明白人注定要死亡,一抔黄土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平等的不可避免的归宿,每个人闭上眼睛的那一刻便是苦难命运的终结,便是一种得以永恒的幸福的开始,所以应当平静地接受命运,所以应当吹奏起唢呐为上山的人送行才对

《最后一个匈奴》的笔记-第53页

越穷的地方赌博之风越盛,这大约是个规律。乞丐的想象力最丰富,他可以想象世界上的一切财富都为自己所拥有

《最后一个匈奴》的笔记-第428页

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
对于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物,如果他们生活中有什么令人感到诧异或者疑惑不解的事件,人们就会如饥似渴的抓住不放,编澡出种种神话,而且深信不疑,近乎狂热。这可以说是浪漫主义对平淡生活的一种抗议。从另一方面说,经过这种有口皆碑有口皆传的民间的艺术加工,这些神话却能从一定意义上揭示了平凡和繁杂的生活所掩盖的事物的精核和本质。借一位英国作家的话来说,传奇是成为英雄通向不朽的最可靠的护照

《最后一个匈奴》的笔记-第267页 - 二十章

当我们以释然的宽容的态度回溯那隐现于远处的人类的昨日的时候,我们看到看人类因为超越自己、实现自己、释放自身能量而惊醒的苦苦挣扎,我们听到了英国哲学家培根那“万物不达其位,则狂奔突撞,既达其位,则沉静自安”的话。目光浅近的人看不见这些,他们将压制人才的责任归咎于时代,他们忘记了司马迁在《贾谊论》中所发出的感慨,他们忘记了王勃在《滕王阁序》中所说的“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屈贾谊于长沙,非无圣主;窜梁鸿于海曲,岂乏明时”这些话。其实,任何时代都埋没人才,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人类最大的不幸和痛苦,也许就在于它不能在有限的生命过程中最充分地完成自己。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只有在未来的理想社会实现的时候,每个人的个性才能得到最大的自由发挥,而这种发展,便成为理想社会到来的最重要标志之一。

《最后一个匈奴》的笔记-第4页

按照拜伦勋爵的说法,太阳使少女多情,太阳绝不肯放过我们无依无靠的躯壳,它要将它炙,烘培,使之燃烧。

《最后一个匈奴》的笔记-第5页

因为就生在黄土地上,对这片土地有深深的眷恋。就是带着这种心情读这本书。从一开始,激动的心情就无法平复,那是多么熟悉的场面,亲切之至,在作者的笔下,令我感到满满的虚荣与骄傲。尤其是开篇的叙述,让我的思绪,从黄土地到茫茫草原,到西欧之间驰骋。是后面故事的叙述,足可以看出作者的用心,但好像总是差强人意。。。

《最后一个匈奴》的笔记-第1页 - 1


首先总结小说。以下是飘渺游侠 书评中的一段,个人以为非常精炼,所以也没必要另写一段,以免费神费力且暴露自己的水平差。
下面的链接是游侠的全文:
http://book.douban.com/review/5367722/
小说的上半部是吴儿堡家族里的张作新为主线,将他从荒僻山村的放羊娃,在读书中接受了革命的思想和见识,投身于二十世纪初那场轰轰烈烈的革命。他在偶然的机会下,解救了被土匪绑票的黑氏家族的黑大头,从此两个家族成为亲如兄弟的关系。在国共第一次合作破裂后,无数的早期进步青年和党员被捕和杀害,他仍在陕北地面坚持地下斗争,并潜入黑大头落草的后九天匪寨,试图将这批武装收入红色武装旗下。在黑大头被国民党特派员诱杀后,扛起大旗集结陕北高原的各种武装势力攻打县城,施巧计为黑大头和妹妹报仇。在引导两万五千里中央红军入陕后,在中央红军和陕北红军融合的进程中,因为各种误会和必然,在狱中自杀而死;下半部是将下一代的故事,杨作新的儿子杨岸乡的人生。父亲被冤死后无依无靠,终于在偶然的机会中进入了中央保育院,在大学展现出惊人的文学天赋,却在文革时期因为父亲的不清楚的历史,而从人生的顶峰跌落,陷入了麻木混沌的平庸生活中。随着丹华(杨作新初恋女友的孙女)的阴差阳错地闯入他的生活,以及父亲拜把兄弟黑大头儿子(肤施城的市委书记)的帮助,终于在四十不惑之年从混沌的人生中惊醒,对文学的天赋和十几年阅读的积累,终归造就了他在文学界的爆发。最终为父亲的冤案平反,并且跟来自遥远的布达佩斯的索菲亚结婚,跨越千年的时间跨越万里的空间,匈奴民族血统的后裔传奇版的结合。
其次说说自己的感觉。
个人感觉《最后一个匈奴》、《白鹿原》、《百年孤独》等故事情节类似。都是叙述了几代人的恩怨情仇,最后让读者的我不禁慨叹,人们经历的一切,不过是被时间推着走;选择的一切,无从说对,也无从说错;得到的荣耀和屈辱,对于整个历史长河而言,能激起几滴浪花呢?你所知道的历史,其实是别人告诉你的历史,又有多少是原来的真实?所以,人生是无法掌控,也没必要掌控的。
尽力地经历好自己的人生旅程,迎接无悔的生命,才是我们自己能掌握的。
个人而言,我更喜欢《白鹿原》,《百年》次之,《匈奴》实在有点啰嗦。

《最后一个匈奴》的笔记-第192页

生命过程本身就是一次错误,一场与生俱来的痛苦,假如,人生中还有片刻的欢乐,还有忘记了一切忧虑,将整个世界都丢在脑后的时光的话,那就是这销魂的一刻
他觉得世界真是奇妙,它让世上有男人和女人,然后再用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事情,调节苦役般的人生,凄苦饥寒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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