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女王》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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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重庆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6
ISBN:9787229039691
作者:[美] 格里格·凯斯,Greg Keyes
页数:490页

对不起让我吐槽下 【剧透有,慎】

昨天晚上终于把《天降女王》看完了。合上书本之后长叹一口气,接下来是吐槽时间第一次读《荆棘与白骨王国》系列是大二期间,怎么接触这本书的,这样的记忆已经模糊不堪。不过如果我推理的不差的话,应该和当年看上冰火系列是一个原因——封面看上去很牛逼,整本书又足够厚!总之如果看这样一本书的话,给人的感觉一定是牛逼哄哄的!好吧,我就是这样一个俗人。不过撇去这种外在的装逼思想的话,喜欢阅读奇幻读物,也是选择荆棘系列的原因。回归正题,作为荆棘王的最后一本,《天降女王》还算不错。基本上把前几卷的坑都好好填上了,虽然人物的转变多少还是让人感觉有点突兀!尤其是斯蒂芬!还我那个天真老实,会写百科全书的斯蒂芬见习修士啊!那个走完巡礼路之后和考隆合体,变得和黑稽王没啥区别的家伙是谁啊,我不认识啊!!连泽米丽都不要了,就想着和安妮合体的家伙,我才不承认是斯蒂芬啊!锤墙。作者的意思是普通人一旦得到力量,就会失去本我,完全凭一己私利行动吗!安妮最后不负众望登上王位,但是感觉到的确实沉重。奥丝姹、卡佐这两个对他而言最好的朋友走了,甚至在最后,连没什么存在感的‘恋人’查普爵士都因为联姻的关系离安妮远去……当然我不是说寒沙的新国王不好,他很萌的!只是和安妮没啥交集……然后关于安妮一开始占据圣堕王座,无比血腥的屠杀敌方士兵的描写,虽然知道作者是要表达一旦安妮真的坐上王座,绝对会带了万物的消亡。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完全感觉不到安妮的这做法不对,反而觉得没错,就要这样……不知道是我阅读有误,还是描写太仓促的原因埃斯帕最后和他的真爱御林完成合体(误)倒是意料之中,唯一奇怪的是薇娜不是死了吗?最后在后记里怎么活过来了??还是说最后一章生下孩子后死去的女人是埃斯帕的妈妈??然后不得不提一下芬德同学……这位在第三卷里一箭射杀荆棘王,率领众魔物大杀四方的血腥骑士,本来我还以为他遇到老对头埃斯帕同学会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然后大战三百回合,最后以微弱弱势败于埃斯帕手下(嘛,邪不胜正吗)!但是事实情况却是……他很快就败了……了…………摔啊!你好歹看看人家恐怖王子罗伯特亲王!人家不仅在自己的那一卷里四处活跃,到了第三卷简直就要成为最终大boss的趋势,最后败于安妮这大外挂之后也不是尊严,到了第四卷一边逃亡一边还不忘带走一个主要角色!芬德你实在该好好反省反省啊!总之,安妮的女王之旅算是完美落幕了!我也要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了……

我不知道这种负责任的态度对读者来说是幸运还是不幸

好的奇幻小说总是能够构建出一个完整的世界,有时候这个世界是如此完整以至于当它结束的时候,我会觉得,好像自己在合上书的瞬间把一切都毁灭了一样。荆棘与白骨的王国在这点上做得还不错,至少在我合上书之前,我觉得作者已经把自己的世界杀死了大半了。这部荆棘与白骨的王国,四卷都写得非常有特色。第一卷写的有如梦呓一般,神秘,难读,但充满了可能性。整个阅读过程说不上愉快,但那么多的疑问却足够让人拿起第二卷。而第二卷应该是整部小说里写的最好的一部,作者从第一卷的梦里醒了过来,他开始思考,开始将一切合理化,开始构建世界的规则。他做得相当不错,成功的将第一卷的梦呓破译了。于是第二卷的整体风格是清晰,明快和充满悬念的。读起来自然是轻松愉快。第三卷是第二卷的展开,作者也从这卷开始,放手让他的人物自由的发展,交错。但这时候设定的缺陷就开始暴露了,而作者则发现自己已经失去了控制权,因为世界的规则,第二卷已经设定好了,人物的性格,前两卷也已经定下了,他已经失去了那只无所不能的上帝之手。(一个例子是作者之前是暗示王座是有很多很多的,但之后明显的后悔了,但却无法将其抹去,只好硬将其修改为只有3个)第四卷就几乎是一场灾难了。作者运用了一切可以运用的手段来埋掉自己之前挖的每一个坑,我不知道这种负责任的态度对读者来说是幸运还是不幸。好处是它使一切完整了,不管多烂,至少是完整了。坏处就是,你想编一点情节和理由来替作者辩解一下都不行。happy ending是某一部分的我所渴望的,但另一部分的我似乎更希望我没有买到这第四卷,,,但总之,,嗯,,一切都结束了

已来和未来的黑暗

终于看完了《荆棘与白骨的王国》的最后一本。趁记忆还清晰,随便写下点什么。本来想叫“荆棘的王国”,因为白骨并不多嘛,虽然一下子就死几万人。《已来的黑暗》是另一本著名的奇幻系列,但我们还没有缘分看到汉译本吧。荆棘白骨是典型的黑暗奇幻了,国王被谋杀,然后一系列的怪象,典型的末世,而我们跟随笔下的人物,完全不知道危险都来自哪里。好处是,等你看完四本书,回过头再看时也许能一一找到那些征兆吧。但我是几年中才看完的,所以,比如埃斯伯第一次进入那个地方的情节,完全不记得了。盘点最喜欢的人物,也许倒是斯蒂芬呢。对知识的追求是好还是坏呢?他的狂妄就是人类的狂妄呢。他那篇《胡思乱想的笔记》也非常有趣,我很期待他继续写下去。尼尔有点太正直了,简直就是高大全嘛,除了情关难过……安妮转变太大,也许不是最大的,但是我们很难适应。卡佐很讨人喜欢,而且不只是讨人喜欢吧,只是他总说外语,有点郁闷。其中的爱情,的确有人评论过的那样,全部都莫名其妙。已经不能用一见钟情来形容了,完全的没有道理哇。不要被封底推荐语中“浩如恒沙般的战争”所呼吁,实际上除了序章里奴隶反抗主人那场战争,能打动人的大场面非常至少或者不如说没有吧。但是……做为补偿,我们可以看到眼花缭乱的个人打斗。个人肉搏才是作者擅长的吧。从情感来说,作者比较内敛,很少有大段的抒情什么的。场景描写也是寥寥数笔,点出背景即可。哪怕如此,很多人也会跳过的吧。所以,这也是一套需要重读的小说。不要为我们喜欢的人物操心太多吧,从书名和目录看来,他们都很长命呢。但不是全部。毕竟,最黑暗的还未来。

致青春的奇幻以及青春的梦

读完最后结尾那段阿侬记载的历史,忽然有种写些什么的冲动,来告别这青春的梦想和奇幻史诗。很多人拿冰与火之歌跟这部书比较,的确他们很相似,POV背景设定等等,荆棘是奇幻史诗,冰与火之歌也是,但我不会拿他们来相比,我一直觉得凯斯写的是青春的奇幻,更纯粹更直接也更酣畅淋漓(得益于译者的翻译,特别是最后一部趋近完美)马丁的世界更庞大更复杂更黑暗也更蜿蜒曲折,但读他的时候我更多趋近成人的感觉和视角想问题。我是先读的冰火后荆棘,我承认冰火更完美但我仍更喜欢荆棘,这个可能跟年龄有关但每人都有小孩的时候不是么。凯斯笔下的年轻人们一直都在成长,像我们一样他们犯错误走错了四处漂泊最后认识自己,安然走向最后的宿命,原来一切都从种子种下开始萌芽生长,主角们就是那一颗颗种子,我们看着他们成长,最后他们拯救了世界,王子公主们,爱人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和他们的历险一同成长,一同流浪,一起欢笑一起走过青春的奇幻和梦想。那时才会明白这部书的魅力或内涵凯斯在宗教语言神话历史上的造诣也很让人惊叹,各种神话 歌谣 俗语都很精彩,而翻译也同样精彩,反正我在读英文时翻不出来诗句什么的。。人物性格也十分出彩,不复杂 缺点一箩筐,自私的安妮,好色的卡左,死板的尼尔,顽固的埃斯帕,但都同样让人喜爱当故事结束的时候,阿侬 也是斯蒂芬 为他们时代的结束写下历史,也让我告别这一段青春的奇幻梦待他睡去,我便会苏醒,发现这世界早已不同。 最后这句实在够史诗够带感啊PS 全是读完一时心血来潮的感想 很混乱但也很真实 这套书我从高二开始看第一部中文版 后面一边啃英文版一边自己翻译 到现在能看到中文版出完实在很高兴(非理性时代那四部好像就悲剧了= =II ) 荆棘与白骨王国是凯斯的巅峰 也是我心目中奇幻的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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