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之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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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2
ISBN:9787020069224
作者:[美]斯蒂芬·金
页数:700页

章节摘录

  第一部 红色小国王 婴神丹-特特  第一章卡拉汉和吸血鬼  1  神父唐·卡拉汉曾是一个小镇上的天主教牧师,那个名为耶路撒冷地的小镇早已匿迹于任何一张地图。他并不太在乎。诸如现实这样的概念对他早就不重要了。  这个昔日的牧师现在正手握一件异教徒的信物:象牙雕刻的龟。龟嘴上有一道裂痕,龟背上还有一道问号形状的刮痕,但不管怎么说,这东西很漂亮。  漂亮并且强大。他可以感受到手中的能量像电流一般。  “它多可爱啊,”他悄声对身旁站着的男孩说道,“这是乌龟马图林吗?就是它,是不是?”  男孩便是杰克·钱伯斯,他走了很长的路,就为了回到曼哈顿,几乎等于回到他跋涉的起点。“我不知道,”他说。“她把它叫做斯杲葩达,它也许能帮我们,但它不能杀死在那里等我们的恶棍。”他朝迪克西匹格饭店点点头,思忖着他所说的“她”究竟指的是苏珊娜还是米阿。也许他以前会说这无关紧要,因为这两个女人曾紧紧纠结在一起。但是,现在,他想这个问题很要紧,或是很快将变得很要紧。  “你会吗?”杰克问神父,言下之意是你会顽抗吗?你会苦战吗?你会杀吗?  “哦,是的。”卡拉汉沉静地说。他把象牙龟放进胸前的口袋里,连同它圆睁的双眼、背壳的花纹,和备用子弹放在一起,接着轻轻拍了拍胸脯,确保这个雕工精妙的小东西会安全地跟随他。“我会开枪,直到把子弹都打光,如果在他们杀了我之前我弹尽粮绝,我会痛打他们……就用枪柄。”  言语中的停顿是那样微小,杰克根本没有留意到。但是,就在那个停顿中,白界对卡拉汉神父说了话。那是他所知的古老力量,甚至在他少年时代就很清楚,尽管这几年来邪恶的信仰一路跟随,他对那古老的自然力的领悟一开始只是变得模糊,随后则彻底遗失。但那些时日已去,白界的力量又回到他这里,为此他对上帝说谢啦。  杰克正点着脑袋,说了什么,卡拉汉几乎什么也没听进去。其实杰克说什么并不要紧。另一个声音所言才至关重要——某种声音  (乾神)。  也许伟大得不能用上帝来称呼。  那个声音对他说:男孩必须走下去。不管这里会发生什么,不管局面如何,男孩必须继续。你在这个故事里的角色差不多已经完成了。他却还没有。  他们走过一块铬合金标牌(写着:私人用途,暂停营业),杰克的特殊朋友奥伊在两人中间跟着,一路小跑,它抬起脑袋,像平常一样龇牙咧嘴地笑着,鼻子皱成一团。走上台阶最顶层时,杰克伸手探进苏珊娜一米阿从卡拉.布林·斯特吉斯那儿带出来的编织袋,一把抓出两个圆盘——欧丽莎。他把它们拍拢在一起,听到沉闷的撞击声后轻轻点点头,说:“让我们瞧瞧你们的威力。”卡拉汉举起鲁格手枪,杰克从卡拉纽约把它带出来,现在又带了回来;生命就是个轮回,而我们都得说谢啦。有那么一小会儿,神父手握鲁格,枪管贴近右脸颊,像个决斗者。然后,他又摸了摸胸前的口袋,鼓鼓囊囊装满了子弹,以及那只龟。斯杲葩达。  杰克点点头。“一旦我们进去了,我们就并肩作战。始终在一起,奥伊在我们中间。我们三个。一旦我们开始,就决不停止。”  “决不停止。”  “正是。你准备好了吗?”  “是的。上帝爱你,孩子。”  “也保佑你,神父。一……二……三。”杰克推开了大门,他们并肩走入昏暗的光线以及甜香刺鼻的烤肉味中。  2  抱着必死决心的杰克想起了两句话,是罗兰·德鄯,他真正的父亲曾说的。五分钟的战斗能成就千年传说。以及,时日已尽之时,你不必死得高高兴兴,但却必须死而无憾,因为你已经从头至尾地活过了你的生命,一切为卡服务。  杰克·钱伯斯带着死而无憾的心,四顾勘视迪克西匹格。  3  同样,也带着水晶般的透彻。他的感官是被激亮了,因而他闻得出这里不仅有烧烤鲜肉的味道,还有磨成齑粉的迷迭香;他还听得出不仅有他呼吸的沉静韵律,还有潮汐般的血脉暗涌,从脖颈的一边涌向大脑,又从另一边涌向心脏。  他也记起罗兰曾说,从第一发射出的子弹到最后一具尸首倒下,哪怕最短暂的战斗,对于身处其境的人来说也感觉很漫长。时间变得很有弹性;能拉伸一切灰飞烟灭的瞬间。杰克曾边听边点头,就好像他听懂了似的,其实当时他并不能懂。  现在他懂了。  他的第一个念头便是:他们太多了——实在实在是太多了。他估计敌人的数量接近一百,显然,其中大多数都像是卡拉汉神父曾提到过的“低等人”。(还有一些低等女人,但杰克毫不怀疑,无论男女,辨认他们的标准是一样的。)分散在低等人中间的是比低等乡民更死气沉沉的生物,有一些纤细得像长矛,他们面色死灰,身躯被幽暗昏蓝的光晕笼罩着,他们显然是吸血鬼。  奥伊站在杰克的脚后跟旁,狐狸般的小脸孔上一副严峻表情,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嘶吼声。  空气中弥漫的烧烤味,并不是猪肉。  4  神父,只要我们能够保持十英尺的距离,我们之间就要保持十英尺——杰克在门外的人行道上曾这样说过,甚至就在他们靠近餐厅所在的大平台时,卡拉汉仍远远走在杰克的右手边,他们之间的距离正如杰克所要求的那样。  杰克也告诉他,要尽可能地大声喊叫、尽可能喊得长久,卡拉汉正打算张大嘴巴照做时,白界的言语又在他身体内响起。只有一个词,却足够了。  那声音说,斯杲葩达。  卡拉汉仍然举着鲁格手枪,贴近右脸颊。现在他的左手探入胸前的口袋。面对眼前的场景,他并不如身旁的少年那样兴奋警觉,但他的确看到了很多:支在墙上的电子烛台放射出赤橙色的火焰,每张桌上都有好多支蜡烛,嵌插在玻璃烛台中,万圣节般的橙色,桌布在光影中摇曳。餐室的左侧有一幅挂毯,编织出骑士和他们的贵妇人们坐在长条型餐桌旁的盛宴。这里有一种微妙的气氛——卡拉汉不是很确定这感觉是被什么激起的,各种迹象或暗示都太过隐晦——但似乎这些人刚刚从一种极度兴奋状态中平息下来:比方说,厨房里刚有过一次不大不小的火灾,或是大街上偶发的一起交通事故。  要不就是一个女士刚刚生了孩子,卡拉汉想着,把左手合拢在龟身上。开胃小菜和主菜之间有点间歇,总是好的。  “蓟犁的傻瓜卡到啦!蓟犁的傻瓜卡!”一声兴奋而紧张的大喊突然响起。不是人类的喊声,卡拉汉几乎能肯定这一点。这嗡嗡的声音对人类来说太过低沉了。他看到了,那是一种鸟和人的杂交兽,这怪物远远地站在房间另一端的尽头。他穿着直筒牛仔裤和普通的白衬衫,但从衬衫领口伸出来的头却布满光溜溜的暗黄色羽毛。鸟头上的双眼就仿佛滴下的柏油。  “抓住他们!”那既可怕又可笑的生物大声喊道,一把扯下一张桌上的盖布,露出掩藏在下面的像是武器的东西。卡拉汉猜想,那该是枪,但看起来是你在《星际旅行》中看到的那种枪。他们管它叫什么来着?相位器?击昏器?  叫什么都没关系。卡拉汉拥有厉害得多的武器,他想确保敌人们都能看到它。他用胳膊扫去邻近一张餐桌上的餐具和玻璃烛台,又拽下桌布,好像一个魔术师正准备变一套大戏法。他最不想看到的莫过于在残酷厮杀的当口被一块亚麻桌布绊倒。接着,他踏上一把椅子,再一步踏上了桌子,一周前的他根本无法相信自己有如此敏捷的身手。刚在桌上站定,他就高高举起斯果葩达,手指托在龟身平坦的腹部,以便让所有人都能好好地看到神龟。  卡拉汉心想,我可以嘟囔些什么词儿,说不定可以背背“月光变为你”或是“我把我的心留在了旧金山”。此时,他们进入迪克西匹格刚好三十四秒钟。  5  面对自修室里或是集会日讲座班上的一大群学生,中学老师会这样告诉你:青春期少年总是散发着浓郁的荷尔蒙气息,甚至在他们刚冲完澡打扮一新的时候也一样,那正是他们的身体忙于大批量生产的东西。而身处巨大压力下的一群人也会散发出同样的臭气,而杰克,感官已调到最高灵敏度,现在也闻到了这种强烈的体味。当他们走过餐室入口的前台(勒索中心,他父亲喜欢这样称呼这类小岗哨)时,迪克西匹格里的晚宴气味便淡化了,骚动过后,生物群体的气味又恢复了常态。但是,当远处角落里那个鸟人怪兽大喊时,杰克已经闻出顾客们的气味变得更浓烈了。那是一种金属味的芳香,酷似足以煽动他的脾气和情绪的鲜血。是的,他看到了那只翠儿鸟掀翻了身旁桌上的盖布;是的,他也看到了那下面的武器;是的,他明白,要击中卡拉汉——此时正高高地站在桌子上——是多么轻而易举的事情。对杰克来说,与其去关心那杆彪悍待发的武器,不如去瞄准翠儿鸟的小嘴。当卡拉汉高高举起神龟的时候,杰克的右臂在向后滑动,想甩出十九枚圆盘中的第一发,命中那张嘴所在的脑袋,把它飞快地切下来。  那没用的,至少在这里是不会有用的。杰克想,但这念头甚至还来不及清晰地在他脑子里成形,他就立刻明白了,它是有用的。是气味让他明白了。攻击力从龟身上盛气凌人地发散出来。那些刚从桌边站起来的家伙——低等人的前额上那些红色小洞眼正要大大裂开,吸血鬼们的蓝色妖光似乎正要增强,并欲升腾而起——突然又坐了回去,重重地坐下去,仿佛他们的肌肉都瞬间失去了指令。  “抓住他们,他们就是赛尔说的……”突然,翠儿鸟不往下说了。他的左手——如果你愿意把这么一只丑陋的爪子叫做手的话——刚刚碰到那杆高科技武器的枪柄,此时突然垂下了。他眼中的光亮似乎已经离去。“他们就是赛尔……赛、赛赛尔……”又来了一次停顿。接着,这个鸟状的生物说:“哦,先生,你拿着的漂亮玩意儿是什么?”  “你知道这是什么,”卡拉汉回答。杰克正在向前走,卡拉汉当然记得少年枪侠在门外叮嘱他的事情——要保证每次我往右边看,都能看到你的睑一他从桌子上跳下来,跟上杰克的步调,手里的龟仍然举得高高的。他几乎能品味到这间屋子里静谧的滋味,但是——  但是这里还有另一间屋子。粗野的笑声、嘶哑而放荡的尖声呼喊——从声音来判断,另一场寻欢作乐的派对就在附近。在左边。就在绘着骑士和他们的贵妇人在享用晚宴的挂毯之后。卡拉汉心想,那后面正闹着什么事儿,反正不太会是救济麋鹿慈善纸牌晚会。  他听见奥伊喘着粗气,那张似乎永远咧着嘴的笑脸下面,气息急速而低沉,像一台完美运转的小马达。不仅如此。一阵刺耳的咔嗒咔嗒声从脚下传来,像是快速低哑的敲打声。这两种声响瞬间混合在一起,卡拉汉不禁浑身冰凉。桌子下面藏着什么东西。  奥伊第一个看到涌出的昆虫,它按兵不动,这反应和貉獭的身份非常匹配,一只前爪抬起,短鼻子冲前探去。有那么片刻,它周身上下只有黑如天鹅绒的鼻翼在颤动,先是猛抽回去,露出铁钳般的利齿,再松一下,牙齿看不到了,接着,再抽搐着露出牙齿。  虫子们继续向前爬行。不管它们到了哪里,神父手中高举的马图林神龟似乎都对它们毫无影响力。一个胖家伙穿着格子花呢翻领夜礼服,有气无力地开口说话,几乎毋庸置疑地对鸟形怪兽说:“他们走到这儿就算到头了.梅曼,也不会离开了。我们得到的吩咐是……”  奥伊猛地前冲,咬牙切齿间窜出一声咆哮。这绝对不是奥伊该有的声音,卡拉汉不禁觉得应该在奥伊头像旁边用连环漫画书中的气球标出:啊啊啊啊!  “不!”杰克大声地发出警告,“不行,奥伊!”  随着男孩这声大吼,挂毯背后的狂笑高喊戛然停止了,仿佛挂毯后的乡亲们猛然意识到:前屋里已经发生了某种剧变。  奥伊并没有留意杰克的警告。它以飞快的速度踩碎了三只虫子,昆虫的脆壳发出噼啪的破裂声,在这番新的绝对静谧中听来极其可怖。奥伊并不打算吃掉它们,只是拨弄这些尸体,每一只都像老鼠般大小,然后,它把死虫甩到空中,一口咬断脖子,下巴一松,咧嘴一笑。  其余的虫子都撤回去,躲在桌子下面。

媒体关注与评论

  每个美国家庭都拥有两本书——一本是《圣经》,另一本可能就是斯蒂芬·金的小说。  ——英国作家克莱夫·巴克    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  ——斯蒂芬·金    设置在一个情形非常特别的世界里,充满了极具吸引力的视觉意向和令人印象深刻的人物,“黑暗塔”全系列将带给你前所未有的阅读体验。  ——《纽约时报》书评    我写了大量的小说短篇小说,足以填满一个像太阳系一样庞大的想像空间,但罗兰的故事是这个星系里的木星——它的风头能够盖过所有其他行星……  ——斯蒂芬·金

内容概要

斯蒂芬·金,当代惊悚小说之王,通俗小说大师。1947年出生于美国缅因州的波特兰,后在缅因州州立大学学习英国文学,毕业后因工资菲薄而走上写作之路。20世纪70年代中期,斯蒂芬·金声名渐起,被《纽约时报》誉为“现代惊悚小说大师”。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历年的美国畅销书排行榜中,其作品总是名列榜首,居高不下。金的很多作品都成为好莱坞制片商的抢手货。有超过70部电影和电视节目取材自他的作品,包括《闪灵》(The Shining)、《绿里》(The Green Mile)、《肖申克的救赎》(Rita Hayworth and Shawshank Redemption,又译《刺激一九九五》,源自《四季奇谭》Different Seasons)等等。他在32岁时成为全世界作家中首屈一指的亿万富翁。斯蒂芬·金还是第一位在互联网上发表作品并提供收费下载的作家。2003年,他获得了美国国家图书奖的终身成就奖。

书籍目录

第一部  红色小国王  婴神丹-特特 第一章  卡拉汉和吸血鬼 第二章  升起在波浪上 第三章  埃蒂打了个电话 第四章  婴神丹-特特 第五章  在丛林里,那苍莽无边的丛林 第六章  龟背大道 第七章  重逢第二部  蓝色天堂  底凹-托阿 第一章  底凹-特特 第二章  观望者 第三章  闪光的索 第四章  通往雷劈之门 第五章  缝-特特 第六章  蓝色天堂之主 第七章  卡-倏弥 第八章  来自姜饼屋的口信 第九章  小路上的足迹 第十章  最后的闲聊(锡弥的梦) 第十一章  进攻厄戈锡耶托 第十二章  失去伙伴的泰特第三部  在绿色和金色的阴霾中  乾神之歌 第一章  苔瑟宝慕夫人开车向南去 第二章  乾神之歌 第三章  重返纽约(罗兰出示身份证) 第四章  法蒂(两重视角)第四部  神会之地的自域  丹底罗 第一章  古堡之下的东西 第二章  劣土大道 第三章  血王城堡 第四章  兽皮 第五章  奇之巷的乔·柯林斯 第六章  派屈克·丹维尔第五部  殷红的玫瑰地  坎-卡无蕊 第一章  痛处,与,门(再见,亲爱的人) 第二章  莫俊德 第三章  血王和黑暗塔结语  苏珊娜在纽约尾声  找到附录  “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来了”  罗伯特·布朗宁作者的话

编辑推荐

  《黑暗塔之7:黑暗之塔》是斯蒂芬·金编著的一本美国长篇小说。是什么在追寻之旅的尽头静候?一场结束?一场开始?斯蒂芬·金最珍视作品最终曲!献给所有追随至此的读者!  历时三十余年打造的奇幻世界,史上最负盛名的长篇系列《黑暗塔》!  据斯蒂芬·金披露:他是受了托尔金《指环王》的启示后才决定写这部历史上最长的通俗小说的。这个糅合了传奇、西部故事和奇幻等多种元素的系列多年来受到众多读者的追捧。  这个系列是斯蒂芬·金最负盛名的小说,他耗时三十余年才完成这部史诗般的奇幻巨著。据斯蒂芬·金披露:他是受了托尔金《指环王》的启示后才决定写这部历史上最长的通俗小说的。这个糅合了传奇、西部故事和奇幻等多种元素的系列多年来受到众多读者的追捧,在他漫长的创作过程中,许多读者一直在孜孜不倦地讨论书中令人琢磨不透的情节,还有狂热的“黑暗塔”迷写信恳求他揭晓谜底,甚至有人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恐怕等不到这个系列的最后一本出版,试图以此说服斯蒂芬·金提前将故事的结局透露给他。

作者简介

大师抗鼎之作终结篇,揭晓“黑暗塔”终极秘密,献给一路追随的读者!
为了罗兰朝圣般的黑暗塔追寻之旅终点隐藏的秘密,美国的金迷们苦苦等候了三十余年。中国读者也在守望了近三年之后,终于要迎来期待已久又有几分害怕面对的大结局。
米阿产下了莫俊德,这个既是血王的独子,又与罗兰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人形大蜘蛛一出世便一口吸干了生母,在各自不同的战场上经历了不同形式混战的卡-泰特再次聚首,重新上路。
在历尽艰险和令人黯然神伤的别离之后,黑暗塔已近在咫尺,但罗兰知道它已岌岌可危!来自拥有超自然能力的断破者的威胁尚在,而以惊人速度成长的莫俊德也一路追杀在后……谁也不知道结局是什么,包括斯蒂芬·金本人。一九九九年的缅因州,大作家在散步时差点被车撞死,千钧一发之际杰克救了他,保住性命的史蒂芬·金因此振笔疾书。因此罗兰眼看着越来越接近黑塔。在路上他搭救了被吸血鬼囚禁的派屈克,派屈克具有高超的绘画能力,他画出来的东西竟然能在现实生活中出现!
在末世界的尽头,遍地红玫瑰之间,魂牵梦萦的黑塔就屹立在眼前!但血王镇守在上面,罗兰能打败这个地狱的化身吗?而黑塔顶端,那扇他寻觅一生的门后又将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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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5条)

  •     我曾在翻译之余想为《黑暗塔》画一张宇宙结构图。这不完全是因为对这本书很重视、很赞叹,也是出于实际考虑——在翻译过程中屡屡遭遇主人公在众世界间转换挪移,往返于纽约和中世界,也时常在世界和世界中间漂流,因而我想,要是有一张图解,我就可以轻松地明白来龙去脉,统一不同时空的用语。即便对普通读者来说,弄清这个世界的构成,对理解原著的“野心”或“奇幻构思”都必不可少。我们这一代人没少看科幻电影,没少幻想时空旅行。当我严肃地琢磨这张宇宙结构图的时候,却真觉得蛮复杂的。我试图用浅显的思路为大家解释一下——黑暗塔,众世界的中心,是六条光束的中心点,光束两极的十二位守护者有的是人、有的是机器兽,“十二个光束的守护者,所以这些魔头总共有十二个面,每个魔头既是男又是女。”(语出米阿)。“六根光束连接着十二个入口,就是世界的十二个尽头。”(语出杰克)与塔统一、对映的,则是玫瑰。我们世界里的玫瑰被设定在纽约,为了保护玫瑰,罗兰他们不得不三番五次到纽约,组成了这个世界里的卡-泰特。说句大伙儿不爱听的,这就是说,宇宙的中心点之一在美利坚共和国纽约上城。当光束被破坏,推动世界和时间进程的节奏就会出问题,也就是文中所说的“世界转换”,塔也好、玫瑰也好、都岌岌可危。它们若崩塌,众世界都将陷入黑暗,时间不再。当罗兰跃入荒漠追踪黑衣人时,光束仅剩了两条。七卷分册关注的主要是“沙迪克的光束”和“马图林的光束”。救赎光束,意味着不让世界被黑暗侵吞,光束将自行壮大,渐渐滋生出另外四条,众世界的平衡、稳定也就有了希望。光束究竟是如何被损毁的,具体情况在第七卷中有所交待。换言之,在前三卷中,光束和所相关的守卫者,是看起来非常玄妙、但又不明就里的时空砥柱。后四卷中,这种宇宙结构论就会在主人公们的口述中得以清晰表达。因而,对没有耐心读完一本又一本的读者来说,“黑暗塔宇宙观”必将是过于虚幻的概念。这里要说的“众世界”,也是该书特有宇宙观的重要部分。但,这不仅是我们通常说的“在世—死后”世界那么简单。首先要厘清的是,世界与世界相连的通道包括:门、隔界、死亡、超能。门,是黑暗塔中重要的元素。魔法门是最了不起的,只要穿行者意志坚定,目标明确,魔法门就能让你直达目标时空。还有一些单向门,你只能从一个时空到达另一个固定点,并没有回头路。隔界,是众世界、众时空之间的缝隙地带,无形无状,无重力亦无五感,充满钟鸣声,令人几近难以承受,仿佛五脏俱裂、脑体撕扯。在我的理解中,世界与世界大抵围绕着黑暗塔呈平行分布,但在时间、光束和恶势力的作用力下,每一个世界都会有所延展、挤压、乃至相交碰撞,一切就如无形的波浪冲撞,甚者即成海啸。隔界中妖孽潜伏,如米阿所言,“光束和守卫者之下是阒寂的隐形世界,里面充斥着各种怪物,它们都是纯贞世界消退时被卡的潮水抛弃的。有说话的魔鬼,守屋的魔鬼(被有些人称作阴魂),还有病态的魔鬼,有些人——就是那些盲目信奉理智头脑的机器制造者——把它们叫作疾病瘟疫。各色魑魅魍魉,不一而足。”被甩入、吸进、误入隔界中的人身兽魂可能会冲破阻隔界限,再次回到某个世界里,也可能永远滞留其中,从众世界中消失。我想,那一定就是“黑暗塔宇宙”中的黑洞。死亡和超能力也是门。但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这样,根据书中显示的,杰克和锡弥这两位有超能力的人确实跨越了生死界,重现在另一个时空,过往的记忆完全保留。以上说的是这个虚构宇宙的大致构成,再细分到平行世界就更为复杂。从时空上来说,黑暗塔所涉及的起码有两类世界,一个是罗兰的世界,从上古时代的纯贞世界到以蓟犁为鼎盛代表的中世界,再到光束被折断后的末世界。根据剌德城景象,我们可以推断出:剌德就是衰败后的纽约城,换言之,罗兰可能是祖先、也更可能是未来的救世主。在这种浩瀚的交叉时空中,神、上帝、造物主的概念也呈现出错综迷离之态,信仰存在,但主神缺席。当罗兰提到,“在某个地方——也许就在连接鱼与鼠那根光束的沿线”,末日降临,处处是绝对的死亡与毁灭。原是神父、来自纽约的卡拉汉当即提到了“哈米吉多顿”,即:Armageddon,圣经中世界末日降临时善恶决战的战场。换言之,圣经启示录昭示的末日景象,在黑暗塔的宇宙中只是局部一景,真正无上的神、或是神迹只能从光束、黑暗塔和玫瑰中得以视觉化的展现。“也许上帝的确存在,不过创造光束的是魔法的力量,已经失传很久的真正的魔法。到底是上帝创造了魔法,还是魔法创造了上帝?我也说不上来。这个问题就留给哲学家思考吧。……很久很久以前,这儿是迪斯寇迪亚的天下,六根强大的光束从这里竖起,全都在一点交汇。当时光束由魔力支撑,本以为会永不倒塌,可是最终魔力消失,唯一剩下的只有黑暗之塔,有人把它叫作坎·克力克斯,意思是重续的殿堂,绝望的人。魔法时代之后继而开始了机器的时代。”(语出米阿)另一个则是埃蒂、苏珊娜和杰克所在的世界,几乎可以认为就是当今的美国。但在第六卷中,卡拉汉神父从纽约返回末世界后,卡-泰特已然发现,纽约也似乎有好几个,有的世界里,里根当选了美国总统,但在另一个世界里,里根从头到尾只是个演员;在第七卷结局中,死去的埃蒂、苏珊娜和杰克在纽约中央公园重逢,但那个中央公园里有北极熊徜徉,显然不是苏珊娜童年时所在的那个纽约。似乎是为了区别不同纽约、乃至不同世界,斯蒂芬·金在书中使用了大量品牌名、地名、名人、重大事件的称谓,读者可以轻而易举地根据常识来判断这是哪个世界,却也常常被搞糊涂——因为即便在貌似最真实的纽约,有些情节也不符合当下的历史,譬如埃蒂的哥哥亨利在书中的1977年是18岁,是从越战回来的退役军人,但美国读者都能一眼看出不符来:亨利不可能在14岁就参军去越南。于是,有骨灰级书迷站出来说,因为小说中的这个最真实的纽约,终究还是斯蒂芬·金笔下的世界,是酷似我们社会的另一个平行世界。毕竟,斯蒂芬·金在结尾也以作者身份、乃至一家之主的真实身份坦言:出于保护隐私的考虑,书中斯蒂芬金所在的缅因州的地形已被改写。
  •     终于读完了,那个结局……真是要和罗兰一样,坐在沙漠上大喊尼玛坑爹呀……仔细想想,如果全书终结在罗兰喊着一路上所有他爱过、爱过他的人的名字走进黑暗塔大门、派屈克听到大门永远关闭的声音时,对我来说是最完美的。我才不在乎黑暗塔顶层有毛玩意儿咧,罗兰自己成了大能者也无所谓。不过这也可能是我对开放式结局的偏爱,我看到许多人对那个轮回式的结尾称颂不已,视为神作。好吧,也许也可能是我觉得罗兰太累了。整个系列里最喜欢的是第二部《三张牌》,第三部《荒原》也不错,虽然我觉得如果换作尼尔盖曼去写剌德城和会说话的火车头会更加出彩。最不喜欢的是第一部(我不知道怎么忍受下来的)、第四部《巫师与玻璃球》,尤其是第四部,金用他擅长的细腻笔法写一个二流爱情故事造成的效果是灾难性的,又臭又长还兼狗血。《苏珊娜之歌》和《黑暗塔》中塞了过多的情节,尤其是黑暗塔,虽然故事依旧很精彩,但太多转折和缺乏统一主旨(尤其是少了金那种集中在一个舞台、一个场景的常规方式)反而让人觉得这故事怎么还那么长,怎么还TMD还没讲完,就和结尾一样,有种主角打倒了一个boss之后爬起来发现自己竟然还要继续打怪的悲催。这种拉扯读者神经的方式,就算是再精彩的故事也会让人倍感疲劳。此外,金把自己算做一个人物写进故事里的方式实在是……当然绝对不能算是苏,因为金也敏锐地察觉到“每个作者都有把自己当作乾神的倾向”;而且他毫不矫情的把写平凡人的笔法也用在故事里的“斯蒂芬.金”身上,如果换个名字,你就不能察觉他是作者在故事里的化身。可是这种“将故事世界观的前台和后台”扭结到一起(金当然是车祸之后才产生这种想法的)的方式还是让人觉得说不出的别扭,甚至远比不上《苏菲的世界》那种自然而然、叫人莞尔一笑的结尾,无论如何,你能感受到作者意志作为机械傀儡之神强行介入故事的企图,就算这种企图表现得极为谦逊,依然让人感到过份刻意了。不过,这种写法倒是深刻地揭露出来,一个作者无论有多么谦虚和客观,无论说过多少次“我只是说故事,人物在自己行动”;在内心中他依然要求对作品和人物有着全盘的掌控力;真正的作者最不需要的就是谦虚和自卑,每一个杰出的作者,内心都是极端自傲和自我认同的。全书最喜欢也最为之感动的人物是玫瑰的卡-泰特的三位老爷子,何等波澜壮阔的生命啊,莫斯.卡佛对罗兰说“我们自称玫瑰的卡-泰特“和“我们未曾辜负你的嘱托”是整整七本书中唯一让我眼眶湿润的片段。说到世界观:黑暗塔系列中有太多的“追加设定”,可以看出金也是一边想一边写的,不同于冰火那样从开头作者就对世界观(不是故事)有着全盘掌握,造成了前后有太多含糊和突兀的地方。虽然金强大娴熟的笔力能够最大程度上弥补这一缺陷,但毕竟还是让人感到遗憾,他的黑暗塔世界比之冰火和中土来说还是不够能打。此外,金太擅长也太喜欢微缩世界模型的小镇故事了,整个黑暗塔系列就是从一个小镇到下一个小镇……固然他想要树立一个宏大的世界观,但人物和场景的过于集中还是限制了世界观的展开,换而言之,你不能想象在他的故事之外还有故事。人物是活灵活现的,世界却不是。金的笔法就像是聚光灯一样,灯光打到哪个人物身上,他就活动起来;灯光挪开,这个人物就死了一样一动不动。实在要比的话,乔治.马丁的写作方式就像是模拟人生3代,在作者操控的人物活动的同时,其他的家庭、人物也在活动;而金呢,是模拟人生2代,除了作者操控的人物之外,其他家庭的时间是静止的,只能等待作者去激活。只有玫瑰的卡-泰特三人组突破了这个限制,所以我也最喜欢他们。在远离主线、远离作者聚光灯、远离主要人物的地方,他们演出了自己非凡而高贵的一生。最后小小说一下翻译,第五部和第六部中出现了不少的文化背景上的翻译失误。有些东西,其实只要Google一下就能解决的。
  •     终于看完了全套七本,长长的舒了口气,可以说第七本中有很多煽情的内容,泰特的破裂,但是卡不会终结。黑暗塔系列的世界观,是我看来比较复杂的一个,无数个世界,以及宇宙的中心黑暗塔,在金冗长而又琐碎的叙述中,罗兰终于来到了黑暗塔,他为什么要去,我已经不记得了。个人认为金在书中的出现,是整个黑暗塔系列中的亮点,使罗兰一行的穿越之旅显得更加真实与残酷。这也使得金在全书的最后做出了两个结局。温馨的结局可能是大众最能接受的。毕竟,白覆红,因神旨永存!但是更吸引我的是那个最终的结局,罗兰进入黑暗塔后的结局。尽管在最终的叙述前,金再三的劝说读者不要去看,可是就像罗兰的卡是前往黑暗塔一样,我还是继续读了下去。最终,被震撼了。卡是什么?卡是一阵风。你能感受到它,却无法阻止它。在罗兰名字的那扇门后,卡的力量再次显现,这是宿命吗?不,这是比宿命更强大的卡,前往黑暗塔的卡。即使是枪侠,也无法抗拒。别了,来自蓟犁的罗兰。祝,天长夜爽!

精彩短评 (总计87条)

  •     斯蒂芬金的力作,还有什么好说呢?
  •     全新的,不错,快递也很给力
  •     实在看不下去了。。。太尼玛长了!!!
  •     2014•02•28,半年前标的,近两年5星要是什么都没说必定给我留下了无比的震撼,我还记得在课上看的哭起来
  •     千年悲剧
  •     总算是读到最后一本了,真是不容易啊
  •     可惜呀,好几本都没货
  •     祝天长夜爽!
  •     这第七本,相当厚啊,前面一半我只是草草翻过,没有在意细节。知道剧情出现重大转折时,我才稍稍用心。
  •     最后一本,原本只是在图书馆随手一拿的书,竟然陆陆续续全部跟完。。很奇怪看完并没有特别的情感
  •     卡是一个轮. 原来结局在最初已经昭然若是.
  •     终于,读完了。
  •     这尼玛的结局
  •     去年以来陆续把《黑暗塔》系列的七本都看过了,是在手机上看的。是非常好的小说。这次买这本只是为了表达我的敬意。斯蒂芬·金描述的各种世界让人身临其境。这个系列奇幻严密、扣人心弦,秉承了其一贯亦真亦幻的魔幻现实主义风格,而且较之《宠物公墓》、《死光》等,个人觉得故事情节尤胜。不过我并不喜欢在本系列后两本中他本人跳进故事变成角色,而且还占了不少的篇幅的情节。——但这并不影响我“再次对斯蒂芬·金表达惊异而庄重的敬意”……
  •     别了,来自蓟犁的罗兰。祝,天长夜爽!
  •     有点失望!
  •     书送的很快,不过书的封面有一些褶皱,保护的不是很好1!!!总之还是不错的》》》很喜欢!!!!
  •     唉真是又伤感又囧又纠结又释然呐
  •     几年来跟随黑暗塔的召唤,跟随罗兰的脚步,最后终于到达黑暗塔顶却是这样的结束。。。。。。我的心呐~~~~
  •     说白了就是玩一有MOD的单机rpg,有主人公,有小伙伴们有MPC有系统大神有初学导游,有空间时间传送门,各自不同的奥义与生活技能,有自制彩蛋也有各种bugs,经常会卡在某个地图里得回去读档修改进程的,程序员有时会客串MPC,找到彩蛋还有怒打程序员的小游戏,无限复活,死亡扣除经验副本记录,自以为爆机了其实只是解锁了自虐难度,这款游戏有心的可以玩好几年也,仙剑+轩辕剑+放浪冒险谭
  •     这套书写的不错,很有意思,作者展现了他充分的想象力,将奇幻与现实结合,给了读者一定的亲密感。开始看起来有点累,也许是翻译的问题。很值得一看。
  •     初读结尾时觉得作者真是聪明,但后来细想,这个结尾会导致很多地方解释不太通,不过也正如作者所说重要的是过程。黑暗塔系列是我读的第一部系列小说,从第一部《枪侠》开始就深深的着迷了。这个系列融合了奇幻、西部、史诗,创作跨度更是长达三十年,阅读的过程实在是种享受。
  •     最后的结局 真是。。。你妹的
  •     金叔用一头修格斯致敬了爱手艺大神,为整部大乱斗画上完美句号。
  •     虽然讨厌人文拖了那么久才出齐,但是想一想斯蒂芬金写这部《黑暗塔》用了三十多年,比起美国的黑暗塔迷们,我们算是幸福的了。谢谢人民文学出版社,谢谢了。感谢的话说完,要说说书的质量了,首先,黑暗塔中文版的封面设计太寒碜了,我有一套英文原版的,那封面设计的用三个字说:一级棒。给我感觉,中国的出版物都有这个毛病。本来内容很精彩,可是封面太老土了,让人没有购买欲望。第二,纸质差,700页的《黑暗塔7》拿在手里跟拿块砖头似的。英文原版的同样的页数要轻一半不止。
  •     为结局多加一星!艾玛这系列读了一年多终于完工了!!尽管后半部分有乏力之感,该系列依然能秒杀金大王其余所有的书!跪求好心人赶紧把这系列拍成电影或电视剧!!来吧来吧考玛辣,祝天长夜爽!!!
  •     斯蒂芬 金,不愧是世界最知名的恐怖大师.布局\构思\情节,无不紧抓读者的心情!!!阅读的时候,你的思绪会随着情节的发展跌宕起伏,不能自已.最适合深夜,躺在床上,让思绪随着恐怖而飞翔!!!
  •     在今天终于一套都到手了~~很好的书
  •     小红介绍的 从上年看到现在才特么终结篇 呜呜 我这拖延症可以去死了
  •     七部系列中最爱第三卷《荒原》和第七卷《黑暗之塔》,荒原上卡泰特们刚聚首,连奥伊也是此时才成为杰克的小影子,有无数的关卡和可能性等待着他们,是明亮的开始。而在黑暗塔最后的路途中,卡泰特渐渐分崩离析,只留罗兰一人独自走向下一个轮回。斯蒂芬金三十年巨作,写字者就是这样情愿把自己溺死在自己创造的世界里,毫无畏惧。祝天长夜爽,说谢啦!
  •     [重新每本分开评价]这个结局真是令人失望。
  •     买了书结果只看到第三卷……话说斯蒂芬.金想要写一本最长的奇幻小说的愿望早被无数起点文打败了吧
  •     应该不错,帮朋友买的。她在收集所有史蒂芬.金的作品。
  •     确实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挺震撼的,也挺感悟的,人生不就是这样循环重复的?
  •     结局是一个邪恶的势力的倒塌,但是却是个新的开始,因为黑衣人还在。
  •     阅读体验并不美好,尤其是中段卡泰特的破裂没有一丝悬念,但是塔就在眼前,好歹是结束了,来吧来吧考玛辣,祝天长夜爽,说谢啦!
  •     书是好书··等了三年终于出完了。很值得。但是出版社太狡猾··用的纸薄的都透明··从这面就能看见背面··太对付读者了··然后还定那么高的价格··奸商啊·莫有天理了。
  •     之前的六本封面都可以防水,到了第七本变成了纸质封面,其实防水倒是其次,关键是根本不配套了,看着就不上档次,为什么出版社这么虎头蛇尾的,一点都不注意细节,这么廉价的封面根本配不上这套巨著~
  •     有多少人能在作者警告"不要再往后读了"时,可以真的止步?就算我不喜欢这结局,罗兰的执念早已成为我的执念,只希望这次能有所不同,毕竟这个世界之外还有别的世界
  •     黑暗塔之7:黑暗之塔
  •     待看...这是第七...前面还有几本没买到
  •     终于读完了
  •     相对于这么长的篇幅,结尾实在太弱了。总体来说,黑暗塔确实是金最好的小说,不管他多么努力,也只能才尽于此,当一个一流畅销小说家而非一流小说家。
  •     黑暗塔的魅力在于情节之外,这是一个用三十多年写成的隐喻,能看懂的人早在前几本就看出结局了,对作者那句“这是唯一可能的结局”也就会心一笑了。 读这书是不能求快的,那些花1个月撸完7本然后大呼结局坑爹的真是即浪费自己时间又糟蹋书
  •     被割口条的画家拯救魔界。当罗兰上到塔顶后发现是最初开始的地方,那种绝望感真是难以形容。
  •     活动时买的,好。
  •     书本内容挺有深度的,好看
  •     黑暗塔第七本,结局残忍,故事真实精彩
  •     再长的旅途都有结束的时候。向作者致敬!
  •     唉,这结尾。
  •     “来吧来吧考玛辣” “命运轮回”“旅程而不是结局”
  •     塔虐罗兰千万遍,罗兰待塔如初恋。
  •     一直非常喜欢斯蒂芬*金的小说,而“黑暗塔”系列又是他最为久远庞大的一次创作。书的质量将旧。
  •     未看完,不好评价
  •     碉堡了
  •     同桌那个上课都在看。
  •     还没看。看了再说
  •     正在收集整套的书
  •     引人入胜,一套7本,确不觉得长。翻译的水平也相当不错。
  •     听说这套书斯蒂芬金写了三十年,而我大概看了得有十年,前三部倒是一气呵成,从玻璃球开始怎么也看不进去,倒是苏珊娜之歌可能比较短,只看了一个礼拜,到黑暗塔终于失去耐心直接跳到最后一卷看。故事的结尾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不然,黑暗塔里还能有什么呢?
  •     非常有名的系列奇纪小说,值得珍藏。
  •     4.5,结尾太出人意料了,整部小说中塑造的罗兰很有魅力,遗憾就是罗兰没有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基本就是碾压模式。
  •     轮回
  •     欣闻黑暗塔系列终于要改编成电影了
  •     万万没想到最后,这套书变成了“我为什么拖稿”和“我为什么填坑”……马丁你看看人家!!
  •     翻译还行。书页太薄了,没翻几次就陆续掉页。。。。
  •     最后的最后黑暗塔是一个轮回的设定的确让人眼前一亮,虽然这种故事并不新鲜,但在斯蒂芬金笔下流淌出来,确能带给人不一样的感觉。但不得说作为系列的大结局,本书的翻译实在让人抓狂,太多之前从未出现过的名词就这么被译了出来,让人感觉与前六部的割裂感彷如马里亚纳海沟一般深不见底,太失败了!
  •     为了这个早己有所准备的结局。
  •     冲着这名字来选的,应该可以!
  •     黑暗塔其实和斯蒂芬金的风格有点出入的
  •     儿子很喜欢看,一口气看完了
  •     男孩好像都有冒险情结,儿子特喜欢这类型的书。
  •     完全无法理解最后是轮回。。。难道是想证明世界上还有无数个黑暗塔等着拯救?情节最后罗兰到达彼岸不是更好?无论如何,终于看完啦,哈哈哈~
  •     一本一本买回来攒起
  •     看这最后一部的过程中好几次忍不住骂娘,难免怀疑金大爷为凑字数漫无边际瞎扯淡,但看完还是悲桑了一会,可怜枪侠的命运啊,哎,结局一点惊喜都木有
  •     拖得漫长的阅读过程里,你们的旅程已经成为我的旅程,失去了旁观者的身份。
  •     这个结局也太他妈坑爹了啊啊啊啊啊啊啊【有好多校对错误,多扣一星
  •     这么多年了美帝就没有朋友们去暴揍这哥们一顿嘛。
  •     五星给坚持读完这个抄长系列小说的自己。这最后结局真是are you kidding me?希望枪侠能真的迎来自己的最后一次旅程,这次有艾尔德号角相伴,结局也会不一样吧。去tm的轮子卡。这条路太长了……对我们,还是对枪侠都是。
  •     已集齐一套
  •     跟书店买的一样,而且价格便宜
  •     斯蒂芬金 营造剧情的能力 想象力都太好了
  •     不知道斯蒂芬金在美国喜好惊悚文学读者心中的地位,会不会有点类似金大师在中国喜好武侠小说人民心中的位置,如果让中国人民为看金大师的一本巨长篇,估计一样肯等待三十年而不倦。但是同样是中国人,为看斯蒂芬金等待三年,值不值得呢?如果有机会,反问美国人民这个问题,不知道他们是否愿意等看金大师三年?

    不同的文化背景下,不同的传统思想下,不同的想象力空间下,这个问题应该不难回答。

    我也喜欢看和收集斯蒂芬金的所有单本书,大部分都很精彩,但这套长篇嘛,说实话,不能让我与等待哈利波特七本书时的感受相提并论。咱不讨论深度吧,也不说文学专业术语吧,只从吸引力和好看程度来讲,外不如哈内不如金。

    为了完整度,我坚持买齐了七本,也看完了七本。最大的收获是,开拓了思路,开拓了想象力。只是这口井真的好深,我没能力探到底。
  •     故事越来越精彩,但是翻译越来越烂!
  •     轮回往复的结局我喜欢,追了好几年到最后一本,枪侠的旅程还在继续
  •     终于读完了,枪侠真是个大瘟神!
  •     喜欢斯蒂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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