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史》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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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6.10
ISBN:9787540438098
作者:A.罗杰*埃克奇
页数:296页

关于黑夜的断想(读<黑夜史>随感)

2007-1-14 3:24:00 文章出处:林之云的博客(http://blog.e23.cn/user1/5530/archives/2007/74139.shtml#106024)已经是很深的夜了,在这样的时刻,读有关夜的一本书,难免思绪飞动,担心它们四处散去,再回到黑夜里.便忍不住要记下来.那么,这一篇博客可以算是"黑博",或者"夜博"吧.1,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也就有了白天和黑夜.2,让夜晚告诉我们真实的自我,让白昼告诉我们理想中的自我.-----托马斯特里昂.1692年.3,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我们过去常说的"夜幕降临"是一个完全错误的说法.因为,夜晚的确是升起来的,而黎明才是降临的.是太阳带走和带来光明,而夜晚的黑暗又的的确确是从大地开始,凌晨的黑暗是从天空开始消失的.常识,有时候是多么可怕.因为从来没有人去怀疑它.或者不敢去怀疑.4,夜晚不是任何人的朋友.-------英格兰格言.5,有人说:如果没有夜晚,没有人会真正理解白天的意义.上帝赐予我们夜晚,却让我们变成白昼的儿女.6,有人说:黑夜使眼睛失去功能,却让耳朵更为灵敏;黑夜妨碍了视觉的活动,却给予听觉加倍的补偿.7,夜晚是一切生灵共同的女恩人;正是她统治的时候,最大的幸福才传遍了人间.------梅西耶(法国剧作家).8,黑夜使人更容易倾诉衷肠.因为在视觉功能被削弱时,听觉,触觉和嗅觉这些能激起各种情感的感官,变得更为重要.9,法国的年轻恋人说:在那风雨交加的冬夜,我的心中却是一片蓝天.这使我想起了一两句诗,是写上海的:苏州河的夜晚呵/你是爱情的黎明.10,有人说:黑夜施与穷人和权贵同样的快乐.是不是可以像简爱那样说:夜晚面前,人人平等.而我们平时经常这样来说法律.实际上,在睡眠面前,也是这样.11,一位作家说:一个穷人,夜晚在街上行走的时候身子挺得很直,昂首阔步,仿佛要用头上的帽子把天上的星星撞下来似的.是不是可以说:夜晚,是穷人的天堂.12,我们一半的日子在地球的阴影中度过,死亡的兄弟又夺去了我们生命的三分之一.------托马斯布朗.(英国医学家,作家)13,作家刘毅然有个中篇小说,叫<我的夜晚比你们的白天多>.于澄庆也唱过:我的夜晚比白天多.还有人唱过:白天不懂夜的黑.14,很多大事情是在夜里发生的.还有很多小事情也发生在夜里,比如偷盗,纵火.15,夜晚和爱情的关系尤为密切,完全可以再写成一本书.或很多本.16,夜晚和战争的关系也也非常独特无论中国还是外国.17,夜晚是睡眠的天堂,或者兄弟.睡眠是夜里做的最多的事情,而梦几乎就是睡眠的影子.18,顾城还说过: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却用他寻找光明.19,月光和星星是夜晚美好的事物,可是我们现在却越来越不需要它们了.20,很多伟大的诗篇都产生于夜间,尤其是在中国.因为中国有太多关于月亮的歌咏.21,夜晚还是故事和童话的温床."月奶奶,明光光,开开后门洗衣裳",就是我最初的文学和文化棵.后来,我也是更多的在夜里一个个告别了我的那些陆续老去的亲人的.22,是爱迪生改变了夜晚.从此,夜晚的意义遭到了削弱.白天进入了夜晚的腹地.23,失眠,是在夜晚看着白天的情景,躺着想着站着的事情;想告别清醒做不到,想进入黑夜却不能.24,夜间的交流使熟悉消解了陌生,下半夜的对话则可能将友情转化成爱情.要么只有一次,或者贯穿一生.25,毛泽东有句话叫:生的伟大,死的光荣.能不能说:白天伟大,夜晚光荣.因为,对于生命来说,生就是白昼,死就是永远的黑暗.26,有诗人说:每一次睡眠,都是一次小小的死亡.老百姓说:今天晚上脱了鞋,明天早晨还不一定能不能穿上.

历史的另一半

最近几年,各种新奇的历史层出不穷,可见是在新的历史观流行之际,所出现的一种现象。由英雄和集体作为角度来叙述,逐渐转变为从平民角度来叙述历史。《黑夜史》不仅使用诸如日记,报纸等当时的文献从平民角度叙述历史,更是写作了人类历史的另一半,看似不起眼的黑夜。人类历史的进程,总是由无数因素构成的,白天虽说是重要的时段,但是夜间的经历往往可以影响到白天,从而影响历史的进程。主要叙述的地区是在英伦三岛和欧洲大陆上,从远古时期,分析了人类从什么时候意识到黑夜的存在,什么时候意识到日落而息,日出而作等等。后来写到中世纪,直至16世纪到19世纪的欧洲为叙述的重点,文艺复兴和印刷术,思想解放,较多文献留了下来。叙述大多来自私人日记和当时出版的图书和杂志,例如有名的《旁观者》。大量的文献留存也是这一时期重点叙述的缘故。书里写到了许多有趣的细节,从完全不同的角度,了解到当时欧洲大陆的生活习俗,从日常生活着手,夜间的出行,郊外到城市,街道到家里都有详尽的叙述。你会对某些习惯和现象感觉匪夷所思,会感觉几百年前的人和现代人中间所经历的变化之巨大尤为感慨。比如说,每户都在夜晚将粪便和垃圾朝窗外扔去,有时候有人不幸路过鲜有中招的。一般有点素质的会大叫一声,以提醒过路人,到后来,反倒是过路人要边走边喊有人路过,才会避免,天上掉下粪便来。

《黑夜史》简评

“对于善于观察的人而言,夜幕不是降临,而是渐渐升起。黑影首先从山谷出现,慢慢爬上山坡”……罗杰·埃克奇用一个散文的开头博得了喜欢夜晚的读者的好感。我们先从史料堆里爬出来,好好想象一下这个开头吧。对夜晚没有特殊感情的人写不出这样的一手的句子,对夜晚没有特殊感情的人也肯定没法写好黑夜的历史。本书正文部分分为四章:In the shaodow of death,Laws of nature,Benighted realms,Private worlds。从内容上来看,其实是分为了三个角度:黑夜带来的整体氛围,人们对黑夜来临的应对,人们在黑夜时干些什么(这方面又细分为上层社会和底层社会两方面)。虽然作者尽力将讨论分成较鲜明的层次,但各章讨论内容仍多有重叠,实际读起来结构并不是非常清楚。但作者有一个很巧妙的创意,正文前的“楔子”部分作者为其取名为Shutting-in(黄昏),结尾时又添加了一章补充,讨论了1750年后的状况,这部分取名为Cock-crow(黎明)。从黄昏开始阅读,到黎明阅读结束,读完这部黑夜史,犹如秉烛度过一夜。《黑夜史》的一大特色是具有较强的文学性,每个章节的开头,作者都会引用一段文学作品中的名句或者谚语开宗明义,比如一节开始时作者引用道:“永远不要在夜晚跟陌生人打招呼,或许他就是魔鬼。”或者“感谢上帝的垂怜,我们能够在天黑前平安地待在家里。”这些引用都为本书添加了些许异域风情。这种“异域”指的不是其他国度,而是指另一个时空。而本书文学特色的另一个原因则在于黑夜史所涉及的特殊文献资料。由于常规的史料一般仅涉及白天的历史,作者只能在文学作品和私人日记等资料中寻找黑夜的东鳞西爪。这一特征也让作者对黑夜的描述表现出不均匀性。比如在讨论各种动物的脂肪做蜡烛的优劣时,作者写道:“羊油烧了一段时间后,光的质量会越来越差,而且需要人时刻照应,以避免浪费蜡油。如果不每隔十五分钟剪一次烛芯,下垂的棉质烛芯会沿着蜡烛的一边形成熔化的‘烛泪’。”这样的描述已经超越了一般历史的细致程度,但也有很多细节,作者只能无奈的一笔带过,或者为了论证某一个观点不得不把来自不同国家的相隔百年的事例相提并论。此外,如果看不同的章节,很容易对同一事物产生截然不同的印象。例如关于巡夜人的描写,在第一章他们是串通强盗,将迷路者引向歧途,玩忽职守胡乱抓人的流氓,而到了另一章,巡夜人不过是任人嘲讽的低级动物,街头暴力的牺牲品了。纵观全书不难发现,一个叫作塞缪尔·佩皮斯的17世纪中产阶级(文学家,行政长官)的日记内容大面积的出现,使他简直成了一部科普纪录片的解说,另有一些人物的日记和作品也被多次引用。作为一部时间跨度超过250年,地域包括了欧洲多个国家的文化史,这种文献引用方式显然是无奈的。作者自己也很清楚这一点,在前言中,罗杰·埃克奇给自己的研究的历史范围定位在约1500年-1750年,同时以一些史学家的观点为写作前提,认为“19世纪末交通和商业发展之前,欧美许多乡村的价值和传统一直没有很大的改变”,而“除了城乡差别外,社会地位和性别所带来的夜间生活的差异要大于时间和地域的影响”。由此看出,作者绕过了生活方式,思想观念的发展等问题,他展现给读者的是一幅近乎于静态的夜生活的画面。而即便是如此,这幅画面已经相当丰富多彩了。巧得很,刚刚读过一本《脏话文化史》,虽然和《黑夜史》分属完全不同的领域,但都涉及到“床友”一词。在《黑夜史》中,床友指的是在外住宿时由于空间有限而同睡一床的临时搭档,而在《脏话文化史》所讨论的现代,床友则基本指代性伙伴了。而《黑夜史》中提到的五朔节的情节则是《金枝》中非常详尽的讨论的部分。虽然被资料限制作者对很多问题没能展开,但他尽可能全面的视角还是为读者提供了很多知识接口。在这本《黑夜史》所探讨的年代里,黑夜给人们(包括统治阶级)带来的更多的是危险与不便,甚至在某些方面为历史带来了缺憾(数学家威廉·奥特雷的吝啬的妻子不允许他晚餐后点蜡烛,使很多数学理论无法问世!),而统治阶级则似乎有意延缓着人工照明时代的来临(他们更愿意让百姓们乖乖藏在家里并尽可能的保持愚昧)。然而作者最想表达的应该还是感谢夜晚为生活重压下的人们带来的暂时的解放。“黑夜放松了白天的缰绳。尽管黑夜王国险恶丛生,但在工业化以前的世界里,只有它给予了这么多人这么多自由。”作为一个极其热爱黑夜的人,读完这部《黑夜史》,我既欣慰又伤感。至少终于有人专门为黑夜写一部历史了,虽然它显得还是单薄。可是,在罗杰·埃克奇之后,其他人如何去充实黑夜史呢?事实上,黑夜本身也正在逐渐成为历史,这一点作者本人也一定有同感。当《黑夜史》即将结束的时候,罗杰·埃克奇完全放弃了历史研究者的身份,他对工业化后的文明对黑夜的侵略颇多微辞:“人类没有使夜晚变得更易于接近,而是日益面临着失去黑夜的危险。千百年来令我们敬畏和困惑的天空已经被户外的灯光所掩盖。只有在偏远的地区,人们才能看到银河的壮丽。整个整个的星座从视线中消失了,剩下的是空洞洞的苍穹。”“夜空残存的美丽——黑暗和光明的交迭更替,白天的景观和声音之外的暂停——所有这一切都将被日益明亮的灯光破坏。生态系统以及它们自身的夜生活模式都将受到不可估量的损害。黑夜在减少,隐私、亲密交往和内省的机会也将变得越来越少。如果那个明亮的白天到来,我们将失去人身上一个重要的部分——一个永恒而珍贵的部分。在黑夜的深处,应该是一个令人振奋的前景,值得每一个疲惫的人去期待。”……每一个喜欢夜晚的人,谁能不为之动容?

夜晚的法律,巡夜人,打火把的人

读书笔记买了很久的书,陆陆续续地读.黑夜史At day’s close: a history of nighttime黑夜是宇宙较柔软的部分,也是人一天里较柔软的部分。一部关于黑夜的历史,值得任何喜欢读闲书的人花点时间去读它。夜里灯下读黑夜史,最好是有一点点忧伤,最好是有一点点酒意。在没有电的时代,也没有防盗门或者铜墙铁壁来保护人们,当黑夜,上帝下班了,人类被置身于遍布恐慌和危险的世界中。所以法律规定,对夜晚犯罪行为要加以更重的惩罚,因为人们在黑夜里更脆弱,更没有自我保护能力。从这一条来看,我们可以说,法律的立法基础,因时代因人而异。所谓“公正”,并不具有不证自明的内容,其内涵并不是亘古不变的。这就好像社会学上有个词,“越轨”,又称越轨社会学,我们所谓“犯罪”、“过错”、“不道德”等等,都被纳入“越轨”的范畴中。要注意的是,“越轨”是一个中性词,同样行为,在不同社会不同环境,有不同的评价。对人吐口水,是表示鄙视和侮辱,这是越轨,但在丐帮,是表示尊敬,这是不越轨的。情感纠纷中,捉奸在床,杀之无罪,这在民国以前是法律保护的,即使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偏远地方,还是可以同情的罪。在我们老家,男生留长发是“流氓”的表现,在北京上海,男人留长发是艺术气质的象征……同时想到,学术讨论中的用词与日常生活用词的大不同处。学术讨论中的用词更谨慎也更精确。当年李银河为“交换性伴”辩护,用了一个词“换偶”,而在大众报道里,则粗糙地称作“换妻”。换妻的主角是丈夫,整个行为就涂上了男权主义的享乐色彩;换偶的主角可能是男方也可能是女方,这个陈述更符合事实,且不再有事实之外的情感色彩了。今天,黑夜的犯罪,对人们来说再不具有比白天更严重的法理依据了,但别的情况下呢,比如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对女性的犯罪,所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性侵犯罪”,似乎有个法学家说过,把“性权”从其他权利中区别出来,是人类向文明迈出的很大一步。在《天下衙门》里提到,中国从前的“警察”(衙役),叫做“捉不良人”,但大多数时候,人民群众称呼他们为“不良人”,或“不良”。这本书里也提到了一个类似的例证。黑夜里的巡夜人,本意是要保护人民、抓捕窃贼的,但因为他们的不良行为,所以常常被嘲讽为“窃贼”、“平脚板”。可见,无论中西,无论今古,警察从来就是处在一个不可信任的道德模糊地带。黑白只在一念间,而且,从经验来看,白总是经不住时间的消磨,日子一长就不自觉地染上了黑。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在黑夜的世界里,还有一类人,他们为夜里需要赶路、回家、出行的人打火把。这一类人常常是一些穷人家的孩子,靠这种谦卑的服务来换取一点微薄的收入。他们甚至不喜欢月亮,因为月明会断了他们的生计,好比卖炭翁,心忧炭贱愿天寒,他们喜欢夜黑,被称作“被月亮诅咒的人”。但先不要为他们的贫穷与努力唱起道德的颂歌。书里说,他们帮人持灯笼,却又有个外号,叫“持灯笼的贼”。公正一点地说,最贴切的比喻可能是:他们是黑夜里的“摩的”,是守候在北京四环五环地铁站的“黑车”;他们是被需要的,但同时也可能是不安全的。任何时代,都会有这种“文明之光”照耀不到的地方,有这种“可能不安全”但“被需要”的存在。没有电,人类对抗黑暗的办法是如此之少,且价格昂贵(并不是所有人家都请得起护院、点得起通天烛火……),所以,在黑夜时分,展示自己的财富和权力,就成为一种体面、一种身体的象征。——贵族们就是这样子做的。他们通宵狂欢,开PARTY、化装舞会,把别人用来休息的时间用于歌舞闲聊、饮酒淫乐。当然,别人劳动的时间,他们用来休息。作者说,“正是娱乐活动才把社会精英和下层平民区分开来”。自然地,黑夜的历史还包括性:夫妻做爱、男女偷情、年轻人们的性乱。也还包括“独处”,诗意的、相对隐蔽的个人空间。

该书博客

该书有一个博客:heiyeshi.mblog.tianya.cn更多信息都可以在那儿找到。另外,还有许多同类书的介绍。

世界的背面——云也退

赵传的阳刚级歌曲中,《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尤其出挑,长得没他那么困难的爷们听了以后也会产生共鸣。仔细分辨,李格弟的歌词要害在于昼与夜的对立:白天的我是“孤独的假面”,疲于应付日常生计的压力,夜晚的我在音乐和啤酒的麻醉下,一跃成为“狂热嘶吼的巨人”——其中给人的暗示,同样用一句有名的歌词概括:世事纵然多艰,“不要怕,至少我们还有梦”。通俗歌曲动不动就拿“梦”说事,对独处丑男而言,“梦”得益于黑夜的赐予。事实上不同的人对夜的感激角度也各各不同:欧洲平民感谢夜催生了一种名叫“假面舞会”的活动,赋予他们与上流社会分子平起平坐的机会;纨绔子弟感谢夜带来了性生活的便利;而对不法之徒来说,夜晚就是衣食父母,所谓“入夜不睡觉,非淫即盗”是也。所以18世纪的法国剧作家路易-塞巴斯蒂安·梅西耶才说:“夜晚是一切生灵共同的女恩人”,它是社会的制衡力量,以带有几分“天意”的姿态插手世态炎凉。同时,梅西耶给黑夜定性为“女”,也揭示了黑夜的阴性气质:如果说白昼是广布恩泽的上帝,黑夜就是庇护私隐的圣母。在我看来,昼-夜关系其实是一切对立-共存关系的母象征,因为可以说,每个人都是通过对昼夜切换的直观体察,在脑海中第一次产生关于(黑白)二元对立的认知的,但随着时日渐长,便会认识到“周而复始”这一更深刻的生活的“元现实”。美国学者罗杰·埃克奇上来就说,儿童对黑夜有着本能的恐惧感,夜总是与妖魔邪佞联系在一起,但长大以后,尤其在欧洲工业革命之后的时代,就没有谁会对夜抱有极端的排斥态度了,因为谁都离不开它。于是昼夜关系的哲学意义昭然若揭:不能用对立二分的认识论包打天下,世界的背面也是世界不可分的一部分,万物在对立-共存之中繁衍生息,代代不止。在《黑夜史》这样一本丰富的书面前,我们必须承认,心智完全成熟的人,都应是某种意义上的相对主义者,应该相信进步是在对立、变化、循环,而非执守一端中实现的。这是黑夜给我们的终极教益之一;拒绝接受白昼的“夜的巨人”,毕竟只属于一个梦的王国。

关于黑夜,我们知道多少

对于黑夜,我们知道什么?我们不但对身边具体的事物比如桌椅碗筷一无所知,对所寄生的黑夜,也是一无所知,白昼中发生的事情只构成历史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则由黑夜中发生的事所构成,但是,对于黑夜,我们所知的却是那么少。“黑夜”没有改变过,但黑夜中发生的事情,人类对黑夜的观念,黑夜中的文化,却一直在改变,这些黑夜中的文化就构成了“黑夜史”。中世纪的人们认为黑夜极不安全,因为它是魔鬼出没的时间段,撒旦、女巫在黑暗中作恶;野外,则有鬼怪、狼人、吸血鬼与精灵、灵魂在伺机害人,仅是这种来自于想象中的危险就足以让人在黑夜中不得安宁,但是,这只构成了黑夜危险的最小部分,最大的危险还是来自于人类。在黑夜中会有小偷进户行窃杀人、大盗在路上抢劫、酒鬼在半途摔死、路人在暗中报复、仆人与奴隶们聚在一起作乐、下等穷人大酒馆里酗酒偷情、花花公子们聚在一起闹事、贵妇与二流子们在假面舞会上私通、大臣们在宫廷政变……鬼神的想象只能伤害精神状态,但人类的伤害则是让历史的另一面总是处于流血不止的状态。针对黑暗中出现的这些危险,每个城市都会采取措施,诸如关闭城门、霄禁、巡夜、禁止灯火或大张灯火……但人们总是不断地挑战官方的规定。白天是属于政府的,黑夜则是属于民间的;白天是属于理性的,黑夜则是属于狂欢的;白天是属于秩序的、黑认则是属于混乱的;白天是上帝的,黑夜则是属于撒旦的。因为黑夜的这种地狱气息,所以诗人们会歌唱它,诗人这个词属于阴性、黑夜、地狱,所以它们歌唱感性、阴柔、狂放,歌颂属于黑夜的一切,诗人也代表了人类无意识的部分、混乱的部分、黑夜的部分。当然,历史仅有白昼的理性是不够的,必须要补充黑夜堕落与混乱的那部分,才算完整。在不同时期的黑夜,人类的生活方式不尽相同,就算睡觉,各地与各时代的仪式也不相同,这些,构成了黑夜的主体,当你读完这本《黑夜史》之后,你会发现,人类是这般的愚蠢与不可救药,人类如果在愚蠢可笑中走过来。而电灯的出现,则将黑夜取消,撒旦的世界被上帝的世界所征服。但是,这仅仅是视觉上的,人为心灵上的黑夜,则更为浓重。读完此书你至少要记住,如果你不想出现意外,最好别在黑夜中出门,因为在黑夜中人类的攻击意识会变得更强。此书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按时间排序的“史著”,可以当作一篇篇关于黑夜各个方面的散文来阅读。作者研究黑夜二十余年,所引用的大量关于黑夜的资料,增加了此书的可信度。

<中国图书商报>上的推荐语

 本书关注的是工业革命之前西方社会的黑夜历史。天黑后,在面对来自真实世界和超自然世界的种种危险时人们的生活方式。虽然有过对犯罪和巫术的深入研究,但夜晚很少引起关注,这主要是因为长久以来人们认定,除了犯罪和巫术活动之外,在夜间,不会有任何其他重要事情发生。 其实,近代的夜晚既不是白天生活的闭幕,也不是大自然的一个间歇,它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有着许多属于它自已的习俗和仪式。在英国和美国,黑暗常常被称为“夜的季节”,这足以说明其特殊性。黑夜与白昼当然有着共同之处,只在某些程度和强度上有所差异。但是,随着饮食、健康、衣着、交通和通讯方式的改变,许多重大的变化都在发生:人际关系、工作节奏和公众道德观念乃至人们对待魔法、性行为、法律和社会等级的态度。因此,本书不仅对夜间活动的传统观念提出了挑战,而且为图再现与白天的现实截然不同的一个丰富多彩且充满活力的文化,再现一位英国诗人所称的“另一个王国”。......

人类最古老的恐惧

黑夜是人类最古老、最不易忘怀的恐惧。古代世界里,恶魔充斥在任一方夜空中。希腊神话中,诞生于混沌之中的尼克斯是“征服一切”的司夜女神,在《伊利亚特》里,她甚至能让宙斯颤抖。她孕育出凶险的疾病、冲突和毁灭。在巴比伦,沙漠居民遭受着夜晚出没的女妖莉莉丝的掠夺。而古罗马人则害怕“斯特里克斯”的夜间飞行,这种女巫会将自己变成尖叫的鸟,猎食婴儿的内脏。在耶路撒冷以东荒凉的库姆朗,“黑暗天使”让生活在贫瘠土地上的艾赛尼派 村民不寒而栗。同样,在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等许多早期文明中,黑暗与死亡之间也画上了等号。即使是基督教统治一切的欧洲也不例外。《圣经》中的第23诗篇提到了“死亡阴影之谷”。基督教从诞生那一刻起就将上帝奉为永恒之光的源泉。上帝创造世界的第一步就是用他赐予的光将世界从混沌之中拯救出来。《约翰福音》中说:“光在黑暗中闪耀,但是黑暗没有战胜光。”《圣经》叙述了一连串邪恶的行径——“黑暗的所为”——在死寂的黑暗中横行霸道,包括客西马尼花园中对耶酥的背叛事件。当耶酥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后,“到处一片黑暗”。

人类夜生活前传

我们的生命,有一半都在黑夜中.现在的黑夜,霓虹闪烁的不夜天,浑然一个24小时/7天制的社会.一刻不停地奔向前.而在此之前,在人工照明普及之前,真正的黑夜里,人类的夜生活是怎么样的?做梦,做爱;作乐,作乱作者埃克奇在二十年前,在朋友的推荐下,开始对欧洲工业革命之前的黑夜生活进行研究,二十年后,新书出版.一本关于人类童年的书,一本夜生活的前传.

夜晚的诗学——作者张鹭

转载自《出版人》2006年第24期的书评 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他老人家看见光是好的,就把光暗给分开了。从此,我们所在有同一个空间就被按照有光与否,分隔成两个世界。光赋予这两个世界各自的组织秩序和语法系统,以至于当它被言说出来时,都带上了浓厚的“光学”色彩。在阳光下,一切都是赤裸的,没有什么可以隐藏。 《圣经》里那句著名的“阳光底下无新事”,暗示着白昼对于必然规律的支持,它就像上帝本人一样严谨、有序,在烛照了黑暗的同时也拒绝以黑暗庇护下的种种可能性。所以,幸好我们还有夜晚,它的存在捍卫了这些可能性,为我们的想象力留下了空间。“黑暗给世间普通的小人物提供了诗意”,在这一点上,哈代是通透的。 在电气时代,五光十色的路灯、霓虹灯、广告灯、车灯,将夜晚的城市装扮得亮如白昼。由电气催生的各种娱乐活动,也将漫长的夜晚变得容易度过。由于电延伸了光明,很多只能在白天进行的活动,我们在晚上也能做到。这样的结果是导致白天和夜晚出现了某种同构,在电气时代以前,这是不可想象的。不信的话,你也可能翻翻这本《黑夜史》,它会告诉你,在没有电的时代,人们是怎样生活的。 犹太人除《圣经》外的另一部经典《塔木德经》这样教导他们:“永远不要在夜晚与陌生人打招呼,或许他就是魔鬼。”在古典时代,信仰与生活绞成一团,纠缠不清。夜晚天生的神秘感,为魔鬼和女巫的出场提供了场景。这使得彼时的人们在面对黑夜时,对超自然力量的恐惧甚至要大于对来自陌生人的威胁的恐惧。这时,默认是作为陷喻存在的,它直接进入到人的内心。 不过,在大多数时候,夜晚带给人们的影响是看得见的。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人际关系被再次改写,法律尺度被默默放宽,道德观念被重新评估,默认在提供了日常生计的避难所的同时,也提供了一个机会,可以让人们在夜色渐浓时表达他们内心的冲动,使他们释放清醒时或睡梦中的各种被压抑的欲望。 也就是在这样的语境下,作者才展开了他对于夜晚的呈现。从表面上看,他是以一种猎奇的目光在打量埋藏在夜色下的故事,但他的叙述是有机的,是与历史社会生活紧密相连的。他书中的每个有意思的细节都不是孤立地存在着,而是在一个精心安排的叙事框架中充当着细胞的功能。这使得这本书就像其名一样,是一本“史”书。而且,不是像《夜间的战斗》那种专门史,而是一部前现代的社会史。只不过,它仅仅观照阳光以外的那一半历史。 当然,黑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白天与黑夜之间,还夹着一个黄昏。黄昏是黑夜的前奏,它在光线的逐渐暗淡中酝酿着入夜的感觉。在北欧,这个时段被工人用来做“黄昏小憩”,因为在这个时段里,光线很暗,无法继续干活,但又还没到需要点灯的地步。而到了夜里,他们就得在灯光下继续工作。不过,一些从事精细手工业的人除外,因为他们干活时需要很高的精确度,在微弱的油灯下开工“无异于给白天的工作捣乱”。 夜晚剥夺了人的视觉,犹如给犯罪者披上了隐身衣,让犯罪的成功率大为提高。所以人们很少出门。街上走动着的,除了巡夜人,就是拉客的妓女。在近半天没有光的时间里,除了睡觉以外,安排“夜生活”是个很重要的命题。有趣的是,不论是王公贵族,还是贫苦百姓,都会很偏执地认为夜晚是属于自己的。前者会呆在自己的城堡中,在篝火、火炬和蜡烛的映照下,举办带有助兴游戏的大型宴会,以此来炫耀自己的权力。而穷人们则聚集在破烂不堪的麦芽酒馆里,依靠这种特殊的营养品过着廉价的公共生活,偶尔碰到女仆、村妇或者妓女,也会有一场不可预期的艳遇。 在夜晚,出于抵御共同风险的需要,邻里关系也会产生变化。在长夜寂寥的夜晚,邻居的相互串门是打发时间的好办法。在那些不大安宁的时刻,人们会聚在一起,甚至睡觉在同一个屋檐下以减轻恐惧。如果遇上火灾,“邻居家着火时,火光会让你看到自己的危险”,这无形中让每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救火。但是,这种好意只限于邻居,陌生人无法享受。因为在夜里,去敞开大门帮助一个不认识的人,无疑是对自己不负责任。 这类从私人信件和日记里打捞出来的记忆碎片,是这本书的基本元素。而这些琐屑的元素一经提炼后,并置到一个共同的命题中,便于工作有了独特的魅力和乐趣,正如夜空里的繁星组成了星座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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