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麦从军》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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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江苏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7
ISBN:9787539945385
作者:鲜橙
页数:695页

【推荐】她的狠厉无人能及,她的柔情只为一人

关于作品: 在看文之前,就知道《阿麦从军》并非一部女性言情,而是一部女性传奇小说,作为一个严重偏科的言情书读者,能认真读完一本非言情的小说,一定要有相当相当精彩的情节衬托,还要有非常成功的人物塑造支撑,《阿麦从军》显然就做到了。鲜橙三年磨一剑,慢工出了细活,《阿麦从军》比起之前的《和亲公主》,无论是文笔还是情节构思,已有明显的进步与成熟,是一部值得麦粉筒子蹲坑三年的作品。 关于女主: 阿麦是“穿二代”,可喜可贺还好不是骑着奶瓶闯天下的穿二代。阿麦这个人物,塑造得很真实,她从军,一不是因为保家卫国的爱国心膨胀,二不是因为想扬名立万的进取心作祟,一开始迫于现实无奈,始终还朝着逃兵的方向发展。直到得知弑父杀母的青梅竹马陈起身在北漠敌营挂帅,才真正让她决心成为一名军人。不止是为了问一句“为什么”,更要站在与之同等的地位,为父辈的荣誉而战,以父亲教的方式,来教训那个忘恩负义之徒,要先学会做人,才能配谈自己是南夏人或者是北漠人。阿麦的军中生涯,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并没有将她塑造成一名无敌女金钢,她绝情狠厉,不代表她不会受伤,不会流血流泪;她英姿飒爽,不代表她在战场上不会耍小无赖;从一名小兵成长为“战神”,带来的是除了荣耀,还有满身伤疤。这样一个传奇女子,铁马金戈不是归宿,戎装锦袍做不了依靠,脱去战袍,她同样是个渴望被爱的女子,谁会是她最后的归宿呢? 关于男主: 非言情并非没有男主,阿麦的男主加上陈起算得上有四人之多。陈起这人物,连狠毒这两个字送给他都算抬举,实则是一忘恩负义之徒,阿麦的父亲将这匹狼养大,无异于将自己一家送入狼口,阿麦是在对他的爱恨交织中成长的,在战场上击败他,俘获他,再不耻的以“不杀战俘”的理由放了他,是对他最好的惩罚与打击。 商易之不管是曾经的“骚包将军”,还是以后的帝王之尊,从来都是狠绝腹黑的,他最早发现阿麦的女子身份,但从来没将阿麦当女人看,他自始至终都将阿麦当作一把利剑在用,为他扫除障碍,为他开拓江山,哪怕最后尘埃落定,他的后宫,永远都不会是阿麦的归宿。 常钰青,北漠敌国主将,他也许不是一个君子,但绝对不是小人,与阿麦屡屡过招,但从没想要过她的命,甚至多次救过她的命。他与阿麦有一种怪异的和谐,似敌非敌,似情非情,让象我这样言情极度缺乏的筒子找了一丝暧昧的救命草,可是,他们各自可不是小兵一枚,一个战神,一个杀神,所以哪怕常钰青再动心,哪怕阿麦再动情,他们中间隔着15万南夏官兵的生命与北漠几万官兵的鲜血。相信两个理智的人都无法做到就当一切没发生过。 唐绍义是这几个男人中最迟钝的一个了,熟悉接近阿麦的都看出了她的女子身份,并都加以利用或保护的时候,他还在为自己的断袖之癖而郁闷痛苦着。其实说迟钝,是源于一种“真”,他是用真性情对待阿麦的,无条件的相信阿麦,也是这几个男人中唯一没伤害过阿麦的人。一个成功女人背后的男人应该就是他了。在这几个男人中,也许是最没特色的,但绝对是最安全的,这样的男人,认死理,重情义,如果阿麦要选择最后的归宿,小唐无疑是最值得托付终身的。 关于配角: 《阿麦从军》不仅主角塑造得不错,配角也很成功。不得不提的让我动容的两个人,一为杨墨,虽然阿麦并非悲情虐文,但杨墨临死前对阿麦说的番话,做的那些事,缪缪数笔,却是全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可见作者的功力。二为徐秀儿,只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女人,却担负着最了不起的任务,托孤与卧底,她都默默完成了,并将情永远埋在心里深处。她的义举,足以让很多七尺男儿汗颜。 关于麦粉: 这点是附加的,不写上这条,对不起我近两年来被洗白的脑子,橙子的这文,开坑较早,跨度三年,居说跨越了鲜橙人生中结婚生子的大事。于是累积了非常多怨念十足的麦粉,如果在连续近两年的时间只要一问有什么好文推荐,马上就有人弹出《阿麦从军》四个字,估计我自己本身也跟着怨念了,还好,此文终于出版了,更好的是,此文不负所望的好看,不要以言情的标准来评价它,这样是不公平的,写评推荐给大家,让更多的人加入麦粉行列。

巧妇常伴拙夫眠,纵举案齐眉,终究意难平

虽然从一开始小常多年后的回忆就预感到,这段感情得BE,还是抱着一丝侥幸独追完,然后合卷心塞。纵观阿麦后宫,陈太阴沉商太功利,剩余的小常和小唐,更像一个类似“你爱的还是爱你的”这样的三俗选择题。人生难遇知己,更难遇旗鼓相当的对手,小常无疑是懂麦子的,情场如战场,两位将才如镜面正反般同样的审时度势,不断试探自己和对方的底限。这正是两个聪明人谈感情的悲哀,多一份理智和克制,却少了那份孤注一掷的勇气,也为这段感情的无疾而终预设了结局。初遇的裸裎相见,再见的针锋相对,数次的旗鼓相当肌肤之亲,小常和阿麦的每一次交锋都充满棋逢对手的戏剧色彩,这要搁其他文妥妥男主范儿,奈何咱麦子不是一般女主。所以尽管小嘴亲了,身子摸了,什么盟约求婚激吻鸳鸯戏水相爱相杀的戏码福利咱小常全齐活了,最终还是倒在了孝悌忠信义的大山前。除了国仇家恨齐泯崔衍刘太守王七杨墨第七营第五队乃至整个江北军常家军都不容许这对有情人就这么不问世事隐居山野,更致命的是2人的性格。许是陈起少时的背叛,在感情上麦子尚不如徐秀儿来的勇敢果决,她太在乎得失,需要很多很多的安全感,这恰恰是生性磊落的小常不能口头允诺的,哪怕只是骗一骗她,所以只能相忘于江湖。反过来说,若他俩真来“真爱万岁”那套,全文逼格大约会直降。个人看来,小唐是在很多方面是不懂麦子的,她的才华、她的抱负、她的隐忍...然而他足够纯粹稳妥坚实可靠,符合麦子对于感情归宿的所有期许。如果作者一定要给麦子一个拉郎配,在陈起自尽、小商称帝,与小常的感情世所不容之后,经济适用型的小唐将将可为良配,也确实没得选了。这样一来,阿麦的最终选择更像是形势推动下水到渠成的标准答案。然而感情和理智似乎从来就是冲突的,那个在感情上能让你偶尔想要头脑发热不顾一切的人毕竟不在了,纵举案齐眉,终究意难平。既然得不到最好的,那就都不要,退而求其次是对3个人感情的亵渎。情到浓时无非那皮下两三寸,然后月盈则亏。于是在我心中,最圆满的大约是,女主杀伐决断,与小常春风一度,然后一人一马天涯,不带走一丝云彩,不求天长地久,挣一个曾经拥有也好。咦,这个结局好像似曾相识?好吧,其实我也是这么三俗的存在。

值得一看

偶然间看到这篇小说,然后熬通宵看完了。看完以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首先,佩服鲜橙的想象力,战场、作战方针写的栩栩如生。其次,阿麦的感情也让我揪心。说说我自己的看法吧,商易之、陈起直接pass掉,他们不适合阿麦。我觉得阿麦对唐绍义还是兄弟之情多些,唐绍仪护她、爱她、照顾她,阿麦却好像对他没有男女之情。最心水的是常钰青,他与阿麦才是真爱啊。他们的感情戏最多,小常才是亲也亲了,摸也摸了,抱也抱了,按理说阿麦应该算是常家人~~而且阿麦承认过喜欢过两个男人,一个是陈起,一个是小常。虽然隔着两个国家,私心还是希望他俩在一起。作者应该加个番外:小常看着阿麦走远了,然后奋起直追,最后两人抛开繁华,归隐于林。。。

若教解语应倾国,任是无情也动人。

好吧,我承认之前对这文有偏见,出书完结后赞的人太多,又矫枉过正期望值非常高。真正看了,确实是好文,不过也没有到喜爱入骨的地步,由于它的清醒与残忍。这篇文与其说是言情,不如说是一个传奇女子的小传。如何一步步,从家破人亡的惨境中走出来,如何一步步,全身心地融入这个时代。爱情,真的只是很小很小的一部分。全书风华所在,是阿麦如何从一个普通小兵官至拜帅却又挂印离开。阿麦开始是一种游离的状态,她的父母俱是穿越者。她身在这个时代,却一直和父母隐居避世,缺乏对于这个世界的归属感,像是局外人一般看待这世间。之后国破家亡,因缘巧合入了军营,开始不过是想保住性命,还有为了父辈的荣耀最终与陈起处于同一高度当面质问他。但随着一次次生死之间,身边兄弟的逝去,让她成长与蜕变。一直相信一句话,曾使我痛苦的,必使我强大。当一个人想要守护什么的时候,才会有巨大的动力去变强。阿麦历经艰险,终未曾一败。故事收尾时,她与陈起的恩怨有了交代,她辅佐的主上已定江山。于是,她终于可以去到好山好水好花儿之地,寻一个人的踪迹。这篇文没有男主,一众角色不过是阿麦成长史上的风景,将这短短时光点缀的熠熠夺目。不论是青梅竹马的调笑时光,惺惺相惜的心意相许,同生共死的浴血奋战,离别之际,功成之日,一个个人影忽远忽近,最后,还是只留下阿麦一人茕茕独行。私心里我挚爱小常。他让我想起霍去病,一个我已经喜欢十来年的人。我对于这类戚戚少年,世家贵胄,鲜衣怒马,慨当以慷的设定完全没有抵抗力。而且作者给他的戏份和情节多么符合一个言情男主的形象啊。几番纠缠几许情意,可惜越不过两国间血债累累,人命万千。其实说到底,这与领兵之将何干?兵戈之祸,非将帅之罪。帝王的野心权利的博弈,这些才是战争的注脚。乱世浮生,爱与恨都太轻忽,最后结局不过是,送君别离,背驰而去,江湖之大,再见不知何期。至于商易之,挺无感的。上位者当如是,算计无遗,冷情冷心,一点点真心,终归重不过江山万里。不过倒也没有厌恶,毕竟最后他放了阿麦离去。相比之下,《废后将军》里的那个皇帝实在是渣到底。也难怪这文时隔半年随便想想我都心头发呕。世间安有双全法?既然选她做了剑,就放她羽翼自由。不禁想到老文《情何以堪》里头,平澜最后虽然亦是离去,但远不如阿麦潇洒。原因不过在于,爱上与否。对于陈起,我非常的不喜欢。如果他当年杀了阿麦父母以报国恨,之后自尽以报养恩也就罢了。这样起码能够认可他那所谓的理念。可惜他的所做所为,白白辜负了这样一个名字。吴起和白起都无疑都是各自时代的战神,而陈起,不要说小常,连商易之都不如。其实如果他狠心到底,初次见到阿麦立即杀之,也不会有后面的屡建奇功颠覆天下。他一直在摇摆,意图万全却终究全失。唐最后究竟死了没有?不少人都猜阿麦最后是去找唐了,可唐这种宁折不弯的类型实在不是我的菜啊。心爱的小常早就被家国立场判了出局,泪奔~~o(>_<)o ~~虽然不得不承认,如果最终阿麦选择纵马江湖老于山水之间,唐是唯一能够陪她一起的。没有那么多的冲突,那么复杂的关系,不过是茫茫时间的一对小儿女。所以其实这样没有结局,也未尝不好。一篇好文让人闪光铭记的,少不了一众配角。杨墨的戏份只有淡淡几笔,却浓墨重彩得描绘了一段鲜活人生。其实已经猜出他的大致故事,但是真正读到他的那段,还是忍不住哽咽。这个世界上,是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事。虽千万人,吾将往矣。再比如徐秀儿,与阿麦相比,她只是个弱质女子也无谋略在胸,却隐忍多年,在有孕之时冒险上路,终不负托孤之举。还有徐老头、张二蛋,林敏慎、张生等等众人,他们没有完全的善,也没有极致的恶。其实谁又是正义,谁又是邪恶?只是立场不同罢了。我们做了一个个选择,各自走上一段段的人生。不过是故事。说到底,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橘

杨墨。你乃真英雄!

这本小说,我还没看完,我还在看 林敏慎 这个小配角 ,先说这个 林敏慎吧,他这人 除了有点 性格歪曲,不知羞耻,极其无赖,以外,还是有优点的,就比如 不动安花花心思,不利用啊麦 ,在就是敢爱敢恨,这点,就是我喜欢的啦,在就是 我看了、这么多 ,还就是那个杨墨 让我觉得是意外和震惊,里面 有很多的英雄,可是,我被那一句 “你以后,要是生了孩子,给一个给老杨家,好让老杨家留后,” 我被这个给 振到了,不是不怕死, 而是 要死了,都没完成心愿,是我比较感叹的,哎~人生啊,就是这样,充满了未知与变数!好了,等我可能完了,在跟你们发唠叨、

姨妈期间阅读书籍

很诧异不是什么特别言情的小说。大体略读的,最震撼的是杨墨为她死得时候。这或许才是患难见真情吧。话说对男主的猜测,确实坑啊。这个比那些骗眼泪的言情穿越小说,读起来过瘾。哎呀,评论太短了。。。。提交不了啊!!!!!

(推荐)读阿麦记

话说,当大家在网上热火朝天地谈论阿麦时,我有些愣头愣脑地顺着群里麦粉的介绍,先于6月9日看了《成均馆绯闻》的电视剧,这个时候阿麦还没上市,听说都是女扮男装的戏码,那就先垫垫自己的好奇心。结果成均馆精美的画面,紧凑的剧情,帅哥一抓一把的组合,让我彻底疯迷。对阿麦的期待,可以说是更上一层楼。7月19日,我终于还算平静地翻开了这套书。说实话,第一章的平淡和阿麦的懦弱让我看着有些灰心,成均馆的高标准更让我失望之情无处可躲。到群里狂嚎了两次,问题是这个第一章看得我困——睡着了。群里姐妹惊呼连连,“看阿麦还有睡着的!”可不是,人家不是才看了第一章,没有王子公主,没有灰姑娘,没有帅哥美女,没有爱的死去活来的第一章。整整把书搁置了,内心有些抗拒地说,因为从前有过大家都看好的XXX、XXX等书,我看着很是鸡肋,所以这本书难免有些胆怯了。看爱情小说,没了自信,是很要命的事。谁曾想,更要命的还在后面。7月23日星期六,如常,这天要带不去幼儿园的儿子去婆婆家。我大义凌然地背上了阿麦,雪白的书皮掩住了阿麦粉色的身形,我的想法很简单,莫让书再停留在第23页了,寻找突破口突出重围。因为曾经有过在婆婆家看《且试天下》的经验,在相对“艰苦”的阅读环境里打开了战争爱情的新局面。书背去了,昏睡一下午的我,背着背包和包里的阿麦,还有婆婆拿的一饭盒排骨,回了家。排骨是送给妈妈的,当我把饭盒从包里拿出来,列位看官,被包裹了一个塑料袋的饭盒下,是我被染成褐色的阿麦!暴跳!一片雪白上半个手掌的污渍,带着咸咸的鲜鲜的汤,爱书如老婆的我忍无可忍扒下了阿麦的衣服,粉红色得见天日,以至后来在我的书堆里,阿麦上册成了一道风景线,因为其它书都是银装素裹,只有它分外妖娆。被阴了21页的阿麦,怎能不让人心存愧疚。然而愧疚不等于抛开心中的包袱往下读,就像大多数男人的愧疚不会产生爱情一样。阿麦依然停留在第23页,N个夜晚独眠。7月28日星期四,在姐妹们疯狂到我家扫荡了一天之后,这个可爱的星期四我终于瘫痪似的躺在床上疯狂地看《我陪女儿学英语》。同时翻开了《从读心的到攻心》、《家庭成就孩子》和《果汁男孩杨自然》,阅读出现了楚云飞打小日本时说的梯次配置,一本行为学专著,一本教育类、一本少儿文学,当然同时被拿起的还有久违的阿麦。空白了10天的言情小说阵营,终于注进了强有力的一针。这一天书签从23页终于跳到了86页,书中也终于出现了第一个让我关注的帅男——商易之。然而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男主角控,我一早就知道这个小商同志跟男主不沾边,总在群里听大家喊小唐和小常,知道这两个人才是可以竞争主角的人。紧随着的疑问就来了,难道从文中一开始就出现的唐绍义就是传说中的“小唐”,那也太……不惹眼了。而姓常的人难道是只提了一提,却与阿麦属于对立面的常钰青?下令屠城的小子,被称为杀将的小子,另一男主?盘旋着的疑问让我哪里知道,这个男主之争正是全书对我来说的要命所在,对于一个男主控最残忍的事,开始了。8月1日星期一,战争全面爆发。一口气把书看到574页,凝住脚步。慨叹有三:战争也可以成为言情的主要情节女人也可以从基层做起成为战神男主也可以最终没得到女主的人战争爱情的文,最早看的是《且试天下》,很多人都反映且试爱情写得太少,但对比阿麦,且试还算多的,男女主的互动更是够过瘾。然而这部阿麦如果你说小唐是男主,那男女主几乎找不到超过两行以上的感情互动;除非说小常是男主,男女主的暧昧、激情、纠结,爱情戏才能算有。所以对于我这样的男主控,就纠结了。据说最后得到阿麦的是小唐,如果按照言情小说定律:得女主着,为男主。小唐是当之无愧的男主,然而这本书作者打破了男主的传统,最后没有得到阿麦的小常是全书和阿麦最有感情纠葛的男人。从小常和阿麦第一次对手戏,阿麦就褪去了全身衣物……,在165页,这本以描写战争为主却打女性阅读牌的小说终于有了情色的印记。后来看,似乎阿麦和小常一见面总有些衣不蔽体的情节,咳咳,这抹终没有结果的艳色,绚烂在两国国家大义的崖边,激荡着读者的心魂。似乎有阻碍的恋情更有助于推进情节,跨越国仇一对互相算计却又难掩吸引的男女在生死之间,总在最后拉对方一把,无论是在滔滔的河水中,千军万马的围困下,还是面对两国之战不可跨越的鸿渠,当小常说让阿麦嫁给他时,一切已经不需要什么结局,一个男人的心在这里足矣。不管是阴谋还是诡计,当阿麦主动吻上小常,说:“只求下一世,你不再是常钰青,我也不是麦穗。”时,情写到这个份上,就算阿麦跟了小唐又怎么样!我彻彻底底成了肠粉。第一次我认为没有得到女主的男人,也能是男主。突然想起王菲的《不留》:我把风情给了你,日子给了他我把思念给了你,时间给了他我把距离给了你,呼吸给了他我把烟花给了你,节日给了他我把电影票给了你,座位给了他我把情节给了你,结局给了他我把心给了你,身体给了他……说的很像阿麦了,作为一个肠粉,满怀美好愿望希望阿麦心里想的是小常。婚姻和爱情从来就是两回事。8月2日星期二,一白天没看阿麦,逃避阿麦,最重要的是逃避那个结局。晚上,书的结局,跳着看了过去,只挑有小常和阿麦的地方,读完。读完,还想说的只有一句:向本书的作者致以最崇高的敬意。8月3日星期三,酝酿N天的评,终于写完。

女人太理智,男人弱很多。

阿麦这个女人,避开女主身份,真的可以说是阴险狡诈,无所不用其极。不得不说,她的身世是很惨,但她后来从军之后仿佛就像开了金手指一样,一直胜利。相比之下,陈起既能杀了靖国公夫妇,为何会一直不忍心下手杀她,是一时的妇人之仁吗?靖阳三十万边军皆丧于其之手,智计无双,心狠手毒的征南大元帅,竟然屡次放过她?身为最大的Boss,出场篇数屈指可数,且似乎从靖阳之役后就再没赢过……北漠杀将常钰青,自从遇到她后,一直在输。不得不说,如果在战场上不能棋逢对手,而是一直在赢的话,看着就索然无味了……常钰青一直不忍心下手杀她,她却一次次算计他,女主的心太狠,更何况她还爱着常钰青……总结起来呢,就是一篇战场玛丽苏文,虽说其中的智计确实很值得读,但北漠这一帅一将却婆婆妈妈,不舍得杀她,最终导致败局,看着真是令人叹息,女人心狠,男人却多了几分妇人之仁……

纵是孤身天涯也逍遥

看了《阿麦从军》,心中感慨惆怅不已。阿麦,从开始的贪生怕死,到后来的铁骨铮铮;从开始的迷惑怕事,到后来的谈笑生死;从开始的固执狠厉,到后来的沉着大气。或许,一开始就是那个麦穗,血脉中与生俱来的品质、不可割灭。所以,每一步,或是唯唯诺诺,或是阴谋算计,或是战场厮杀,或是大智若愚,或是试探投诚,血与汗、家与国,每一步,都是洗尽铅华,都是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困于心衡于虑,让阿麦成为真正的阿麦,成为靖国公的后人,成为南夏的战神。在大爱前,小爱微不足道;在家国前,儿女情不足惜。阿麦从军,方知家国情、将士忠义护国心;阿麦从军,方学韬与略、奇谋善断展宏图。心中仍是不由悲伤,这样一个女子,太优秀,她所要的,他给不起。爱她的,她爱的,或是追权夺势,或是国仇家恨,或是阴阳相隔。最后的最后,她所拥有的,不过“战神”之名;她所能守护的,不过披戎装、卫家国。可是,这样的女子,优秀如斯。如陈起者,追求功名利禄,从他杀死阿麦父母那一刻起,那个脸红的少年,那个本想“许你一生”的少年,那个守着阿麦、护着阿麦、陪着阿麦一路成长的少年,注定永永远远只能在回忆里了。二国元帅,势不俱生。如商易之者,追求至高无上,一开始就心志不移,阿麦于他,不过一柄锋利的剑,一路提点磨砺,三窟之用,待到一将功成、兔死狗烹。哪怕有情、微不足道。他宁愿在皇城日夜宠着那言妃,醉时呼唤阿麦乳名,也决计舍不得那权力的。如常钰青者,追求击退南夏,从来坚定不移,他对阿麦,情深而复杂,每一次的见面,都明争暗斗、阴谋阳谋,太多的算计、太多家国恩怨。他们之间,始终棋逢对手争锋相对,挥刀马下一将功成,这不怪他,若是阿麦,也可以做到;即便弃了战场,他也不会娶一个南夏人、阿麦也不会。他们无疑是优秀的,可他们要追求的、始终不是爱,阿麦也许会幸福,可这幸福又能多久,事实早已证明,为何自己的利益与目的,他们一个不念养育之恩、一个打造绝世利剑、一个难断家国恩怨 ,想来最后也最好的,便是唐绍义了。不是最爱,却足够信任;好就好在,无恩怨前嫌。他是唯一一个,始终善待阿麦、信任阿麦、尊重阿麦、呵护阿麦的人,可惜他却离她而去。所以最后,阿麦成为了战神、天下景仰、百世流芳,也不过收身回首、逍遥天涯。她又该如何快乐呢?在经历了那么多的事后,她再不是那个偷听父母谈话的小女孩,她再不是那个等着长大嫁给陈七哥哥的小孩。她是麦帅啊,南夏的麦帅,那个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战神——麦穗!她注定是鹰,徜徉九天,振翅高飞;她注定是剑,锋利无比,磨牙吮血;她注定是杨,傲然挺立,铁骨铮铮。她什么都可以是,唯独不是那红妆佳人;她什么都可以有,唯独不能有那儿女之情。因为她是阿麦,商易之最好的助力,南夏人民的保护神。于是史书里,无比高瞻远瞩、传奇英勇、气盖山河、顶天立地。谁又把她视作女子呢?本可以幸福一生、无忧无虑,却不得不着戎装、执刀剑,战场厮杀、饮血而生。这是一个女子的风华,这样一个女子,当是巾帼不让须眉。上,可乘风破浪,直冲九天;下,可审时度势,忍辱负重。却不乏英勇忠义、家国大爱。这样一个女子 ,当是光芒万丈,谁与荣光!或许,一骑青崖间,已是最好的结局!

应该是一本好书

作者手控60万字,写下这篇巨作,内容丰富,条理清晰,细节到位,感情故事不多,但都铭心刻骨。可以以为是一部言情小说,后来一看,是一篇小穿文,故事情仇相交,爱恨难忍,整个小说,布局很合理,内容值得推敲,关键是文章中有大智慧,也有小幽默,反正读起来,很顺畅,读得很开心。结局,阿麦去的唐大哥一起那段,我个人也是偏爱常钰青的。但是有时候,感情真是越简单越好,里面掺太多矛盾,反而会让感情变质。还是和唐大哥一起走向幸福人生吧!

不好看

作者整章都似乎在竭力证明——证明自己可以写这种类型的文章,而不是仅止于不登大雅之堂的玛丽苏式言情——这并不是件坏事,很多言情作者是有潜力从畅销写手跻身至可以驾驭更多题材内容的小说作者行列当中的。这篇文章证明了作者有这样的笔力,可惜仅止于此而已。完全不以言情为主题的言情小说,写出来有什么意思呢?连带着最后所谓的开放式结局也是毫无意义的:女主角(虽然她是一个匪夷所思的男人吸铁石)绝对可以不靠任何人,独立自主终老一生。这里面所有的感情戏都是可有可无的,看不出男女角色之间出现过任何激烈的火花,有的那一小点也总是带上浓浓的情欲色彩。作者写此文时已经结婚生子,可能到了人生的某一个阶段,即使是随意编织的幻想,也不再能任意驰骋,而总是带着点现实悲观的调调吧。

相忘江湖

阿麦从军中阿麦对自己的感情一直是很理性的从她对商的感情视而不见 对常常的小小动心对唐唐的依赖信任 对商她只想离得远远的在商带她到盛都时商就是有意试试她到底心中有没有他最后阿麦说她要回江北说了二回终于放她回去了这里有个细节话说他们在后花园里饮酒那段管家说长么主送了酒来最后商没让她喝是不是酒里下东西!长公主是希望商收了阿麦在身边吧!对常常不是不心动的但常常的一刀下去阿麦已说俩不相欠她对这段感情已清楚认识到是不可能继续下去的!所以才有了后面那一吻愿下辈子你不再是常钰青我不再是麦穗!在阿麦心中已全然放下而且利用这一吻制住常常!对唐唐的感情就像唐唐已是她不可分割的身体的一部分!当她以为唐已死时都已经连眼泪都流不出来了!真正痛彻心肺为此她都差点背叛商!好在最后还可去有山有水的地方去找唐唐我私下认为她对唐唐的感情最最深厚的!谢谢作者的美文!

我读过的架空小说前3甲的文

读书是缘分,我一直任性而为,不刻意不强求。在图书馆偶然间拿到一本上册。此文想来已经闻名于网络久矣。读了让人痴迷的,可想而知它必然生动非常。"穿二代“的派别很是新潮,看惯了小家子气的美人心计,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时代背景,并非宏大的群雄混战,却也铁马金戈荡气回肠的英雄年代,不时会让人想起一些脍炙人口的战神人物。岳飞,戚继光等等。文中总有一些山寨古人的列传,文笔之深令人称奇,要不是我也曾学过几日古文,还真的以为曾经的那不曾流传的列传是却又其事的。在人物塑造方面也是很出彩,无论兵卒还是军将都是不同,性格也很饱满,却又不突兀。以假乱真,让人看了欲罢不能,恍惚间就被大神带入化境,和阿麦一同经历战火纷飞的城镇,家国天下的情怀,更是纠结爱恨情仇该如何选择之中了。原本以为作者会很虐心虐身,君王将军那么多,却没有一般文的男主那样爱美人不爱江山的,心想难道是悲情剧?最后还是没有结局的结局却又有那种褪去浮华柳暗花明的悬念。可真的高明。虽然男主难配都不错,虽然没有那种杀身成仁的刚烈之人,但是大丈夫的爱国之情却是可见日月,不矫情也不懦弱更不会为了儿女私情而不顾国家人民。个个腹黑狡猾又有真情。曾经也看了不少穿越什么的,看多了才明白现在自由的发文可是写作的水平却不同,文并不是会码字就可以的。让人读了难以忘怀才是好文,让人百看不厌才是佳作,让后人研究才是名著。希望作者可以再接再励,多写些精品文。

书阿麦之真,矫言情之俗

读完此文,就好似策马长驱了三百里。疲惫里透着酣畅,不舍却也洒脱。五年前,《阿麦从军》一反当时言情小说中普遍使用的女主赖男主以活的情节构架,真正地以一名女子为主角为视角,详尽描写了其从一名怀怨从军的小卒成长为一位名动天下心坚怀仁的元帅的全过程,追念及之,可歌可泣。而全书对于主角阿麦的感情描写更是虽少却精。家国当前,没有矫情绵长的情情爱爱,在一次次死生间催生出了情念痴,但又在一回回抉择中扬手掷下了断舍离。书中各人不再是为情而生,而是将情之一字放上了天平,每个人都挑着不同的担子一步一行。虽然在不同的标准下此书有着或这或那的瑕疵,但仅凭前面所言的这些,放在2008年那个男权主义至上的言情界,这本书就担得上五星的评价。此书不长,却荡气回肠。用语虽简,但直击人心。阿麦从军,劝君一读。

好文共赏之,开放结局之理解

因为看了太子妃,对前朝往事的好奇,让我点开了阿麦从军,结果一发不可收拾,花了一天多的时间,看完了本文。好像很久没有看这样的好文了,以前读书和刚工作的时候,也在晋江上看了很多网文,有好有坏。有的只是打发时间,有的看的时候虽然各种感动纠结,看完也就这样了。但是看完阿麦,突然觉得,虽然作者是个细腻的女性,但是也写出了家国豪迈,比普通的小言大气许多,让已经过了而立之年的我有许多感悟和启发。本书是开放性的结尾,所以刚看完不由得脑海里思绪万千,自己脑补阿麦的后半生。自己一个人很是纠结,来豆瓣看看书评,有很多很好的看法和评论,结合正文,我对结局的理解也渐渐清晰明朗起来。然后我微笑了,阿麦果然还是常的。。。。。。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想,不同的理解也是源于每个人不同的经历和理解,并不奇怪。所以下面就是我的个人理解了:1.首先要确定的是,唐没有死。文中很清楚地写着“张生敛手直说:“职责所在。此去经年,不能再护得麦帅周全,还望麦帅行走间仔细着,得保平安。”然后垂了眼皮低声道,“麦帅不如去一个好看得跟画一般的地方,有菜花、梨花、杏花……寻个故人,一同赏一赏春景。””对于张生的这话,我认为阿麦应该之前就已经想到了,至于什么时候想到的,应该是在这个时候:“阿麦视线缓缓扫过那一道道或悲愤或闪烁的目光,心中已是有些了然,略点了点头,边走边侧头问张生道:“清风寨可还幸存了人马下来?”  张生答道:“有二百多人。””阿麦最会演戏,连常钰青都几次上当,唬一下其他人,让某些人愧疚下也是小菜一碟。我想,张生故意拖延的那几日,也许就在和唐谋划,就算张生也接到商的指示,张生也算两全了。也是因此,所以文末,阿麦对张生有愧疚,毕竟她也是把戏演足让张生犯险了。2.结尾处阿麦去寻唐了,这个也是肯定的,但是她找到唐,并不一定非要做夫妻啊。诚然,唐很重要,但是我觉得更多的是像亲人,难道必须是爱人才那么重要,知道死讯后才会痛不欲生啊。而且,找到了不一定非要一起生活啊,找到了看过了就放心了,以后经常串门就是了。3.阿麦和常,两个真心相爱的人,哪怕不是天天厮守,也能一起过下半辈子吧。看其他人评论后记什么都没有再提常这个杀神的后人或者结局,也许他们是故意悄悄淡出视线了呢。作为我心目中的男主,也许前面大半篇章中,这个杀神都不是全心全意,但是看到后面的求亲,他确实是已经起了抛开一切的念头了,但是又不能抛,因为他是条重情重义,保家卫国的好汉。不过,也许,这只是我心目中理想的结局罢了

恍若在看现代史

游击战,藏兵于山,敌进我退,敌退我打,诱敌深入,做饵缝袋,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根据地,进青州,取冀州,背倚太行,以图江北阵地战,以青冀之阵地,进而夺取豫南、江中平原,光复靖阳,置之死地而后生抗漠战争,“名不正言不顺”的江北逆军,抗击侵略者,收复江北失地国内战争,正统皇家军队,表哥打二弟,一个靖国一个勤王分江而治,几欲,一念之间,非不能,而不忍统治者之正史 VS 历史事实(姑且以小说情节为历史事实),历史就是小姑娘,打扮喜好看个人,粉饰、修改,总之符合统治阶层所需之高大光辉正面形象等等等等

千帆过境,爱那个值得你爱的人

看了这本书,要对作者说声抱歉哈!您呕心沥血写的那些军事场面,战术地形,被我可耻的跳了过去!只看女主与四位男猪脚的段落,阅读的情绪也跟着女主的感情戏起起伏伏,那些斗智斗勇的恢弘场面,就被我给忽视啦!虽然作者一再强调,写的是女主的家国情怀,但是读者小白如我真的很好奇女主最后选择了谁?第一个否定的,当然是陈起;但不得不承认女主对陈起的恨,那种为父报仇的决心是支持她在战场上一路走来,特别是最初最难熬的那段时间的原动力。其实,陈起代表的是“背叛”,纵容他有一个看似靠谱的理由,因为他是北漠人,虽然被南夏晋国公收养,这有点类似与《天龙八部》里的乔峰。不过纵容你有再大的理由,但养育之恩大于性命。接着陈起的背叛与复仇,作者完全否定了陈起的做法。貌似读者也否定了为夺王位而弑手足之情的宫斗小说必然要有的梗。回到女主的恋情上,只能特别替女主悲催,初恋就给了这个人渣,借用柳岩那句话:“一辈子那么长,谁不会碰到几个人渣呢!”鉴于女主的高智商,高情商,在看清人渣之后,女主就告别了“傻白甜”,感情之路一直保持冷静,从未迷失。第二个是商易之;女主在军营的最初,那段最难熬的时间里一时动了心一样,商易之做为高高在上的将军,稍微给了处于寒冷时期的女主一点温暖,我们的读者的心啊,也被小恩宠给搞得犯迷糊了。似乎也是被太多的“妃子小说”给洗脑了,竟然会希望阿麦跟商易之在一起。还好麦帅威武,在随着商易之回盛都后,见到了商易之的结发妻子,以及商的母亲之后,女主清醒的意识到“豪门深似海”,女主意志坚定的要回军营了。好在商易之也看得明白,带她回盛都,如阿麦对她有情,那留下来做个妃子也是补错的,但世间真正有几个帝王会爱美人不爱江山呢。做君王的一起妃子,关在那屋子里和一帮女人争宠吃醋,岂是麦帅做的事情。天高凭鱼跃,海阔任鸟飞。个人感觉,商易之代表的是利用。阿麦肯定知道商是想利用她,但迫于为夫报仇,阿麦也只能顺着这计谋,利用商易之。那些被妃子小说荼毒太深的少女们醒醒吧。看到商易之这么利用阿麦。阿麦在战场上为国家为百姓,性命岌岌可危的时候,商易之却在为王位和自己兄弟斗得要死要活。妹子们可要有阿麦的清醒啊,这样自私的男人可不能因为仰仗他的权势而迷了眼睛。第三个自然是人人都爱的常钰青。他这样的美少年,又是官二代加富二代。少女们爱得要死要活的。常钰青代表的是选择。那些希望阿麦跟常在一起的人,无非是在人生里把“选择”看得很重的人。以为选择决定命运,譬如,阿麦不做麦帅了,常钰青也舍下他的贵族身份,他们便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了。但试问一下我们这些整天在格子间为了月薪而低眉奋斗的人,你看过在同一个行业里,有利益竞争的两家公司,一个公司的高层和辞职了和另一个公司的高层扯证结婚的事情吗?胡扯!女同胞真的是被各种无下限无节操的为了博皇帝一笑而争宠的脑残小说给生生拉低了智商。看似可以选择辞职与不辞职了两位大帅,其实早已经被命运给选择了。陈起杀你父母的时候,命运就已经选择了阿麦必须为家族的荣誉而在战场上拼搏;常钰青那富二代加官二代的身份也早就决定了他只能给北漠皇帝卖命。最后一个,自然是唐绍义。其实,我不太明白,为什么大家不希望阿麦跟他在一起。作者说,唐绍义就是出生不太好。或许有点类似郭靖的感觉。是啊。唐绍义一出场,不过就是个小小的校尉。性格也好像木了一点,在一众男人堆了,他竟然是最晚发现阿麦女人身份的。或许是作者故意设计的吧,因为这才是足够腐的剧情。我爱你,不因为你是男人还是女人,只因为你就是你。梁山伯和祝英台的感情,不会因为祝英台是女人而改变。而且我们竟然忘了,在阿麦在汉堡城被误认为是北漠奸细而差点被处死时,是唐绍义救了她。并且,随着故事的发展,唐绍义救了阿麦N次。而相对比商易之的两百皮鞭和常钰青在汉堡城上的那一箭,或许阿麦与三人的缘分早早就天注定了。麦穗从阿麦到麦帅,唐绍义从校尉到唐将军,这一路战场搏杀走来,两人相互搀扶,相互鼓励,在带兵作战时,各种计谋策略也是万分默契。最重要的是唐绍仪代表的是感情中最重要的信任。一如在唐绍义在离军区山上做了土匪之后,阿麦在将一千骑兵交予他训练时,军事徐静说的,人心是会变的啊。阿麦无比坚定地说:“我信他!”彼此信任是感情中最基本存在。不管阿麦做什么,唐绍义有不赞同的,但无一例外在精神上和行动上都支持阿麦。他们二人在军事上的默契早已在战场上表现。至于,感情上的那份默契,在经历无数次生死考验上,早已不是小儿小女的你侬我侬,而是地下河流般深沉悠长。不知道为什么读者没看出来,甚至是我自己最开始也没看出来。我和读者一样,一开始希望女主跟商易之,后面又是常钰青,就是没想到唐绍义。也许我被鲜橙设计的战争场面给迷糊了双眼吧,又或许我被商易之和常钰青那金光闪闪的身份与容貌迷住了双眼。这大大小小的战斗,男配们帅气的容貌,真是乱花渐欲迷人眼。不正是身在现代社会我们遇到的种种现象的隐喻吗。阿麦生活在古代的战场面对的是野蛮的北漠骑兵与大刀,长矛,而现代社会的女子生活在一个各种拜物教、金钱价值观横行的,随时可以被各种物欲淹没的战场。阿麦在初恋遇到人渣后,用自己的清醒和一身的伤痛才明白能陪自己终老的,值得自己去爱的人是唐绍仪。唐绍义也用自己真正一个顶天立地男子汉的心与臂膀去给阿麦一个温暖的港湾。感情上千帆过尽,蓦然回首,才发现原来值得爱的人不过就是身边最普通的那一个。真觉得现代社会的女子,情场也是战场啊!爱那些值得爱的人,让贱男和渣男去死吧!其实,我个人感觉,鲜橙大大写英俊少年的情思,总写得及其璀璨夺目,炫目到让人花了眼睛,对于唐绍仪和阿麦感情线的描绘,低调有余,动人不足,或许正如歌曲,高亢嘹亮的歌曲,总是比较容易煽情,而低吟浅唱,却需要十万分的功力才方显动容。另外,觉得唐绍义的好,估计只有我们这些已婚已育的妇女才会发现吧!因为唐绍义会是个好老公,会是个好爸爸。他宽阔的臂膀会是家最好的港湾,中年妇女经不起折腾,求个简单,求个安稳。而少女,喜欢的是冒险和挑战,稳妥的郭靖不是她们所爱。再写个话头,我觉得唐绍仪的人物原型其实就是鲜橙的老公~~哈哈!

点滴到天明

昨晚,看到凌晨3点,第二日还要上班,必须要睡了,于是实在忍不住,跳去看了结局,原来阿麦还是和唐将军在一起了。我倒在床上,忍不住失声痛苦起来,我心疼阿常,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郎。。。撑起了文章的灵魂,作为阿麦的主要对手,是绝不能或缺的一部分,恋爱中,先爱上对方的那个必然受伤,到了阿常这里。所谓大义、所谓家国天下,在他们之前横成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我始终抱着他们也许能够双双退隐,远遁于世的幻想。可是,他们2人太理智、太清醒,爱情之于他们并不是全部,并不是不够爱,而是肩上负担的太多,而是现实太无奈,近乎残忍。

阿麦,你为啥不跟常青钰一起,伤心!

哎,最后看到老常和阿麦离别的对话,太伤感了,阿麦说去找人,去有山有水有花有草的地方找人,可是要找的唐绍义还在吗?她总是兄弟情也重过爱情的,也只有兄弟情才是纯粹而不会变质的。大概是感情太容易受伤吧,两个男人都可以为了家国天下将她舍弃,也只有一个唐绍义可以为她不管不顾了。哎!可是我还是喜欢常钰青啊,世上多的是爱而不得,却独独同情他!

书评

似乎比较偏爱这种军事风格的文,喜欢里面霍七,可女主最后居然去找了唐,不明白作者为啥让女主跟一个没有魅力的男配,里面的感情描写非常稀有,可觉得越是稀有越是珍贵,和霍七的几次碰撞都很自然流畅,有理想的女人果然最有魅力,为了国仇家恨绝情弃爱,可却觉得这个女人最可爱,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女人,许久没看到好文,感谢推荐此书给我的朋友

阿麦与初一

我在最不该看阿麦的时候看了阿麦,老毛病又犯了,前两天还打算着今年都不看文了呢,结果看了《太子妃升职记》就被勾搭到阿麦这条船上了,而且一发不可收拾。看文有个毛病,看完了仍然要上网搜罗一番,各种想不通都要研究一通,要是钻研课题有这种精神,我何愁不中啊,可见用功用错了地方。《阿麦》里言情甚少,恨不得把战争场面都越过去直接看言情的部分,唯一有点看头的就是她和小常 的戏份了,而那个商大,两个字,活该啊,这是你的选择啊,只是我我觉得阿麦和商大的关系有点像《江山美人谋》里初一和赢驷,一样女扮男装,一样暧昧不明,一样君心冷酷,一样差点被皇帝弄死,一样身边都有个忠心男,皇帝一样都娶了个貌似女主的宠妃,不同的是商大把阿麦当利剑,赢驷把初一当智囊,个人觉得赢驷更可爱点,起码初一遇险时他帝王之尊仍以身犯险执剑相救。我也是因为江山美人谋才看的芈月传,因为美人谋里芈月就是那个像女主的人啊。

无题

一开始被那句“声音要洪亮而带有颤音,面容要真诚而富有悲情,最好能匍匐在地上以显示你的忠诚,这是阿麦妈曾经讲过的喊冤时要注意的事项”所吸引,可阅读到后面越是无趣。全书从商帅回盛都后就开始向温情方向滑落。主角、配角人物性格全部崩坏,情节发展也不流畅。好不容易看到结局了,以为阿麦就这样去寻唐大哥了,结果时隔作品出版数月后作者还蹦跶出来将阿麦和常勾搭在一起。本觉得那个“寻一个故人”的结局也算文艺了,被作者这么一表白,一口老血把我呕的。且不说阿麦与常的情感线过于突兀,陈起死后,北漠军中就是常家独大,而常钰青也是众望所归,他不去接管军中事务还跑来南夏跟阿麦儿女情长,也太不识大体了。再有,二人之间隔着国仇家恨,阿麦又是个狡猾的不能再狡猾的,她骗了常那么多次,常能不妨她?能对她心无芥蒂?奈何这么多文总是善始不能善终!好不容易来了个花木兰似的姑娘,最后又写到一切为爱情让路的狗血套子里去。郁闷啊,郁闷。

谁说宛转蛾眉马前死,我道死生在我我则天。

〔很多年很多年前写的了……自己回看都惭愧……〕谁说宛转蛾眉马前死,我道死生在我我则天。《阿麦从军》在水木言情锦绣都板块中纷纷扬扬占了得有一周的十大,于是就拾来看,番茄计时中五分钟休息数次,也就看完了。第一反应是真累。第二反应是真……豪迈。身负家恨的阿麦半是阴差半是阳错半是小儿女缠绵心肠抵不过陈起他家国天下战火纷飞就投了军,与那背负国仇的他平起平坐,不过是为了一句“为什么”。说是小儿女心肠,这动机岂不是小儿女的悠长情绵长;说是豪迈热血,女身男装从军不过是用滥的题材,但若这般生生从血水里人头中打滚万叶拂身片叶不沾的女战将,也算是小言题材中的异类了。这是一部女战将的成长史。出关被投入大牢,自愿去做那炮灰不过是为求得一线生机,初初上战场纷乱站墙头举箭跌落瑟瑟发抖;幸存小命再遇屠城,匿入贫民窟偶遇徐秀儿唐绍义,三人结伴逃亡再分离,辗转多年再见依然;决定投军几经转折半挟持般掳来军师徐静;而后就投了军,而后就开始上战场,而后就对商易之表忠心为他打下着半座江山,而后就隔着十万人的血流成河与常钰情有缘无份暗属来生;最终兜兜转转踏遍千山潜过万水去寻小唐唐绍义。阿麦聪慧。聪明不足以概之,称得上一个“慧”字。哪一步不是踏着悬崖边在走,哪一步不是扛着脑袋在肩头不过是刀头婉转一杯血,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那是战场上的将军后来的阿麦,先前的阿麦就是樯橹间的灰指尖的蚁,过河的卒子被弃的那一个子。没有聪慧,如何走出尸骨遍野,将军百战故人长绝,女人的温柔女人的容颜女人的泪水抵不过抵住脖颈的一把利刀,明晃晃映照白骨三千尘土功名清泪啼血。阿麦狠利。清代兵器谱言有蛾眉刺,状若蛾眉铁刺套环貌似温柔穿肠破肚不再含糊,不知与阿麦对常钰青的手段比起来如何。情是利器,杀人伤己,若说阿麦对常钰青有情太过牵强,哪怕许下来生更怕是算计心机留丝后路而已。人言主公商易之未将阿麦看成女人反而是手中一枚利器辅佐他登上江山横看如画远去就算折翼也舍不得半分,却不知阿麦对常钰青又何尝不是如此。若真是有情又怎会忍心三番四次利用刀剑加身难不成谋杀亲夫从此恩怨已断翩然江湖远去,阿麦不是那情爱女人,常钰青又怎舍得北漠江山。正如阿麦所言,若是为了情爱放弃到手的一切你常钰青也太过小看我阿麦。不过是一决雌雄惺惺相惜,杯酒一怀且歌且离,战场上刀剑加身毫不留情,战事平息不过策马送一程,终究是分离。与她并肩携手纵马江湖不过是那为了家国两全的呆子唐绍义。唐绍义是标准的郭靖模样,忠家体国之心怕是呆子都不够形容,你爱国却不论国它是否爱你,为了所谓的国离了阿麦的军队转头落草,这般气魄怕是郭靖也做不出;另一呆呢,阿麦周边的人都看出了女儿身,或收(张士强)或怕(林敏慎)或打算(常钰青)或利用(商易之)或爱护(徐静)未揭开这一层,然而这呆子唐绍义从一开始就跟在阿麦左右,直到为了她入城失踪假死,将将结尾处才发现,还不问不恼状若漠视一腔奔涌化作寥寥两句:你要上的战场,我替你去上;你要攻的城池,我替你去夺。年少的小姑娘们喜欢胸怀大志的商易之,喜欢刚柔并济的常钰青,或是机灵古怪灵韵飘然的林敏慎,然而这些男人,可并肩作战可饮酒把言可江湖漂泊可共入庙堂,然而只有唐绍义可伴终生到白头。他呆子,他倔牛,他护遗孤护孤女护阿麦,有情有义;他在阿麦最困难的时候送来军马粮草;他伴她上阵杀敌饮酒长歌;他不喜阿麦为商易之“造反”而遁入草寇,而为她再入险地。一路走来,他陪着她,为兄弟之义也好为心中莫名情愫也罢,刀山火海黄泉忘川,他陪着她闯。然而他又有自己的底线,不曾若常钰青般左右阿麦的决定,远走江湖却始终守护。所有的男人都将阿麦看作将军看作利器看作棋子的时候,只有唐绍义将阿麦看作生死兄弟,即便情根深种也没让阿麦为难半分——商易之弃过阿麦,常钰青弃过阿麦,林敏慎弃过阿麦,徐静弃过阿麦,即便是认为她有能力活着回来,那是另一回事——唯有唐绍义,从未弃过她。将军百战十年兵,嵩南春遍愁魂梦,老来阅尽荣枯事,笑酬携手游九州。题目借《蛾眉亭》《蛾眉亭》吕殊采石江头月正弦,捉月台边酒满船。扰扰利名蚁慕羶,如公岂但酒独贤。平生醉里诗三千,卷起长江作长笺。悲哉人世隔天渊,一日乘风反自然。死生在我我则天,欲死得死岂其冤。欲罢长风大放颠,苍茫何处可拍骑鲸肩。

非常,非常,非常好看的文,五星。

不用三个非常无法表示我对此书的喜爱。两年来喜欢两篇文,本文是其中之一。阿麦从小兵成长为元帅,这荆棘路充满了豪情,机敏,运气,兄弟情谊,智慧,和血泪。文章写得很真实,不是那万能女主,轻轻松松就得到众男主的喜爱。战争场面也写得非常好,对女作者而言尤为不易。关键是此文还很幽默,有的章节后附送的史书章节,与现实对比,令人喷笑。历史是个任有权人打扮的小姑娘。

散漫地写点读后感

鲜橙的文一路看过来,数这本最好。她的东西,大多数轻松愉快、玛丽苏外加各种脑残金手指,却只有这本沉浸了太多的现实和残酷。作者从在校时开始码字,写完这本时正嫁为人妇生完娃,对人生的理解和自我的成长在文中也窥见一斑。我手写我心,追文常常也是追着作者的成长。这真是一种微妙的感觉,一文完结后,长吁一口气,回头望却发现自己也已经走了很久,顿时对从未谋面的作者惺惺相惜,莫名的亲切起来。扯的有点远了,看评论很多人说这本是讲一个少女的成长史。算是吧,一个孩子从单纯的复仇,单纯的自私慢慢成长为一个胸怀满满独立大写的人。陈起算什么?和阿麦后来的耀眼比起来,真的不算什么。阿麦走的很快,很远,在自己的道路上,一路潇洒。低落的时候摸出来翻翻,挺好。

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

前几天微博二次元古风圈突然盛传一部叫《太子妃升职记》的网剧,此剧有毒,不多赘述。为了更好地享受该剧的欢乐,我毅然重新下载小说阅读。明知道在一本小说里插入自己其他小说的内容是作者为了带销量,宝宝还是可耻地中计了。
一番摆渡,终于明白作者没让女主跟广受喜爱的常钰青在一起,而是选了默默无闻的大叔型角色唐啥啥。我气得一宿没睡,扒开作者几年前的微博想找人解惑。大半夜的没人回复,我终于跟外面的天色一起冷静下来,应该从原文里找答案啊,也终于,释怀了。
打到这里心中一涩,释怀,就是放手,把护在胸口的什么东西扯出来,让它走。多难的一个动作。阿麦,常钰青或许把她当做性命一样珍惜,可他认为世上有比性命更重要的东西。
阿麦未必多么看重家国大义,但她一定知道,不是头一份儿的热爱,要了最终会自取其辱,要了也没有意义。
这两人之间怎么会只有棋逢对手的惺惺相惜呢?那些悸动,那些挣扎,那些做过的傻事,那失而复得有如信物的匕首,不是爱情是什么呢?
我承认最初两人之间的爱情不一定有多深,但确实存在,毋庸置疑。中意动心是有的,忍不住要互相亲近也是有的,这种感情在常心里会慢慢变成深爱,商易之也是如此,但麦就不一定了。因为前两位身边再没有能让他们心动的人,但麦有。
就算最后阿麦最爱的人是唐,常钰青也永远是她胸口的朱砂痣。不见得时常怀念,午夜梦回,抚上肩头却太容易想起。
“胡同对砍”之前,常和麦都还没正视自己的内心,但相悦之情像四时的风,无孔不入:于常钰青或许是触及怀中匕首之际的无名愉悦,而后嘴角一挑,强行告诉自己不过是个女人;于麦穗或许是遥望靖阳关的刹那怔愣,而后低头一哂,告诉自己他只不过把自己当一个女人。他太危险又太吸引人,每次遇到命都不保,还是离远些好,哪怕,偷偷心动着。
这两人一直控制着自己的爱,做事不留情也不忍做绝,战争也一发不可收拾,容不得小女儿情态了。
麦害怕爱上常,常不信自己会爱上麦。本打算扼死这段感情,哪知心连着身,身不死,情怎灭。
总是忘不了月下回廊里常钰青求娶的那一段,想要爱情就在眼前,阿麦怎会不心动?她的身份,他的家庭,她这个人在常钰青眼里是什么东西,她通通担心。半真半假地问出来,常给的答案也的确更加让人心动,这时候,该抛出最终于的问题了:我阿麦,是不是你心里最重要的东西?
对常反问他能不能抛下一切跟她去南夏时,常的不语才真正让她伤心。
我在你的心里居然只是第二位,你把我当什么啊?只要你做个姿态,我愿意为你撇下一切,但你就这点诚意?果然,还是我自取其辱了,但,我不会让你小瞧。
家国天下不过是麦安慰自己和拒绝常的借口而已,也是劝自己对这份爱死心的规矩而已。以阿麦对和平生活的向往,常如果能放弃身家,死追着麦,麦怎么会多看唐一眼?
我并不觉得两人是因国仇家恨无法在一起,更多的,是两人心里都给这段感情设定了前提。没有家国,常钰青不会谈感情;一个男人不把自己看得最重,阿麦也不会交出自己。
作者在前文写常钰青时提到,他后悔没一箭射死城头的麦(导致麦让他损兵折将,也搅得他痛心不已)。他后悔当时麦在身边时没有及时认清她是最重要的东西,“把眼光放得太远,把她看得太轻”。常的后悔是毋庸置疑的,但回过头来会不会做一样的选择,会不会用其他手法留下麦却未可知。
她不是他想象中的,只是个女人而已,她心中也有义气干云,更有家国天下。
没名没分怎样?世人不认同怎样?阿麦的父亲能放弃一些随她母亲隐居,若常钰青能放弃一切,跟阿麦随便去哪里,两人约好不问世事,坐看天下乱斗,未必不是个好结局。
但是,这两人谁能放得下?
行军这些年,攒下这些人情,重情重义的阿麦与常在一起之前难免不会考虑哪怕已经死去的兄弟们的想法。常家许多口人命,朝中斗得风生水起,常钰青忍心一走了之?
谁不爱世家贵胄,鲜衣怒马、慨当以慷的少年,何况常钰青这种行走的荷尔蒙?他是那种女人见过就会爱上的男人:相貌家世无可挑剔,有胆有识有勇有谋;阴险腹黑不择手段,利用可以利用的一切,偏偏有底线有原则有教养,目空一切又有资本有担当;不爱的时候狠得下心致她死地,爱上了就坦坦荡荡拼了性命顾她周全。天下在他眼中无甚不同,千万人中唯独对她温柔深情。这份特殊,这份他待爱人的特殊,是玛丽苏们的梦源。
从前我不相信爱情的发展依赖于客观条件,现下也不相信。重要的是,恋人们有多相爱、把这段感情看得多重。
两人如相遇在战事不这么吃紧的年月,或者,天下稍定,不必动辄大动干戈的时候两人仍互有娶嫁之心,结局也必定不同。但两人,都不是情爱至上的人。
若隐居的常钰青听闻常家有难,或者南夏大败北漠,他必定没心思安静种田。同样,隐居的阿麦听闻常家再次领兵南侵,也必定会重新出山做帅。这时候,常钰青哪有心思说,你给我生个儿子吧,咱们叫他宝宝;这时候,阿麦哪有心思说,我娘在家非常凶狠,她要打我的时候我就往外跑,我知道她只要出了房门就会装成温柔娴淑的样子。
戍边的日子如此寂寞,不用来想她,还怎么过?尽管以后没有她的岁月很难捱,连一个转头,一个翻身都能想起。
心口的痛这样真实,但痛至少能告诉他他们的过往不是虚空,他们有过甜蜜的时光。
长夜白日都是无尽的思念,至死方休,却不得不忍受这样的煎熬。他甚至透过身边人的影子,想象她陪在他身边,会是什么样子。
凡尘肉体,命运若要就拿去,他唯独珍惜腹部的那道刀伤。
今后他可能与人同床共枕,可能与人子孙满堂,只把她放在心上,也只在心里想想而已。
路是自己选的,痛也是自己选的。
经过陈起的事,麦无比理智,宁可以后痛一辈子,当下也要让利益最大化,因此她做了很多欺骗常钰青的事。她对着常钰青演戏,何尝没有半分真心在里头呢?而常,从没骗过她,在明白自己的心意后,也从没伤过她,反倒被麦耍得团团转。你看,世上的输赢有时候就在于谁先选择献出真心。
麦的理智是她的救命稻草,这种“断舍离”也是她最后能赢的唯一原因。
所以我相信,她说自己“为民绝情,为国弃爱”是真的,虽然这不是最重要的理由。既然知道了常的选择,这个理由正好用来说服自己。有人说这个句子前半截指常,后半句指商,但我认为前后都是在说常钰青。她对商并没什么感情,商曾将她当饵,她怒而不怨,一点伤心都没有,摆明了没有儿女私情。
曾经听到有人说,她最怕的是两个人走过十年,房子有了车子也有了,感情却没了。那么,这是我最害怕的事情:两个人曾经轰轰烈烈,曾经相濡以沫,曾经真心换真心一起走过刀光剑影,临了由于各人的选择,反而看淡了这段感情,一起放下了。那么,我们的曾经,算是什么?那些年年月月,那些呼吸相闻,算是什么?
常今日会因家国舍弃爱人,他日照样就会因家国舍弃爱情。这样的感情阿麦怎会不放手?她未必会对唐啥啥产生感情,但她若整日惦念常,以后得知常妻妾满堂时,不得羞愧死?
阿麦同时也是重情之人,这种屈居第二的感情,即便流传后世,佳话万千,于当事人有何意义?徒增伤心烦恼而已。
常钰青还能大过皇帝去?当时北漠众多大将已死,常算是第一个撑门面的,皇帝很可能嫁个公主拉拢,尤其是听说他娶麦之后。放弃一切后盾,在后宅与命妇们周旋,仰仗一段可能被随时放弃的感情活着,这事儿阿麦怎么可能干?
特别受不了“常如果放弃北漠,他就不是你们爱的那个常钰青”的言论,这是为了凑押韵胡说。爱一个人,爱的难道是他的绝情?
阿麦有战争天分,但父亲从未培养,因此她的表现并没有炒鸡灵光,反而是徐静大出风头。失去身份,失去众多高人的帮助和保护,在那个时代甚至这个时代,她就“不过是个女人”,但常七放弃他的身份,他还是那个人人爱的常七。
年轻漂亮有能力的女人啊,总逃不过高估自己这一条,觉得自己配得上一切好东西,觉得男人真会像完美故事里那样肯为自己放弃一切,觉得自己总能迷得住他,总觉得这男人也一样爱自己。
所以才有了小巷子里,阿麦求救不成反挨一刀时,悲羞交加地说“两不相欠”——她就算一时被常冲昏头脑,选择也必定清醒。
《太子妃升职记》里说阿麦后来回来过,也与别人生育了其他子女。可能唐的好处只有麦能发现吧。
第三部《江北女匪》里也写,有人在江南见唐与女子并骑同游,而常的结局,只字未提。主角一行人路过这些人留下故事的旧址,草木依稀仍在,风流人物却已不知何处。怀古总躲不过无尽悲凉,杀将威名仍在,风姿仍在,掐指一算,却已过去三百余年了。(可能因为第一部完结后粉丝疯狂抱怨常不是男主,作者为了淡化矛盾,特意不再提常)
总忘不了两人临分别时,阿麦硬撑着打哈哈。她不是爱逗趣的人,明明这感情被挤到第二的位置,阿麦扔坚持着想开个玩笑,与常钰青轻松自在地相处,这份投入,想必已经极深了。
“马蹄声渐远,阿麦的身影终消失在官道一头。常钰青勒马而望,不禁笑了笑,伸手入怀,缓缓地掏出一件物什来,原来是那把失而复得的匕首。”天之骄子最擅玩弄人心,他偏偏爱得光明磊落。情不自禁的微笑,未必不是放下。
“但愿下辈子,你不再是常钰青,我不再是麦穗”,但愿下辈子,你不必在家国与情爱间抉择,斗转星移、日升月落,你最爱重我。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
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
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
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
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
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返。
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
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
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
但岁月,就在两人有意无意,朝北朝南的凝望中,这样忽地,结束了。所谓来生,哪有来生。
回头再看太沉重了,加段好玩的事儿吧,我把小说推荐给很多朋友,一位男同学表示无聊看不下去,一位女同学看完后激动地找我讨论,一位默默看完没吭声哭了一宿,另一位看到20%就搁置了。每个人对结局的解读居然都不同。
有认为麦跟常在一起的,有觉得唐真的死了的,还有觉得麦谁都没跟的。
其中一个跟我说结局很坑,看了90%才知道男主是谁,我说你很厉害啊,我看到整本书的最后一行才知道男主不是常,翻了作者微博才知道作者让麦跟唐了。
她当场炸了,说男主角不就是常吗?他们不是在一起了吗?唐不是死了吗?
三更再补一段自行猜测的常钰青结局:从军一别,常麦可能还见过至少一次。
太子妃里提到一段野史,成祖商易之擅长打马球,无人能敌,唯独“当时军中最高统帅麦帅”身边的一个“覆面亲卫”能与齐涣“勉强”相较。有人说这是唐,我也觉得。因为我们小常儿出手肯定不勉强哈哈哈哈哈,轻轻松松旗鼓相当!但写历史的人一般都会捧自家皇帝,如果史官嘴甜,那常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但由于作者说麦最后跟唐了,所以。。这种可能性就是零了。有人说是林敏慎,但时间对不上。因为阿麦成帅之后只见过商一次,还辞官了,没有“当时最高统帅”一说。
太子妃里又提到杨豫长成之后曾去北漠找崔衍,崔衍非常激动,在家里不同意的情况下“出去建府单过”想与徐秀儿母子团聚。这句话太熟悉,因为常钰青向阿麦表白时也说过如果家里不同意就自己单过。因此这很可能是常给崔出的主意,这时常还活着。
后来北漠之前的小皇帝记恨,假装同意崔衍的请求,以杨豫为饵引出阿麦,她险些死在北漠。那么,谁有能力在北漠救出阿麦?答案是不是非常的嘿嘿嘿?这个计谋直接导致徐秀儿的死,崔衍自杀——就算崔衍后知后觉徐秀儿是真爱,儿子还活着呢啊,堂堂国公府小公子怎么这样想不开?军人不死在战场是一种耻辱吧?
杨豫长成,说明时间差不多过了十年,这时崔大约三十多岁,按理说妻妾儿女家人一堆(当然,也可能是常坚持不娶,崔有样学样,反正他一直爱学他的常大哥),是什么让他全都放下了?
常家是太后的娘家,小皇帝为了掌权,想必会打击常家提拔新势力。与常家交好的国公府估计也不好过,但因为家道中落心灰意冷不像崔的风格。所以我推测——他自杀也因为最敬重崇拜的常钰青也死了,为救麦穗死了。

一个超字数的短评

看完后长出一口气,真的好长好长好长。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坚持看完了,说明这本书确实有它的魅力。阿麦是一个非典型女主,虽然有那么多女强文,但这一篇才是真正写活了一个女强。阿麦本来也是贪生怕死趋利避害,后来想见陈起所以从军,再后来为国为民绝情,有成长弧线,有庞大的军事背景刻画来烘托,才让她的成长真实可信又感人。但我还是蛮想看到一篇真正的所有男人都不知道女扮男装的女主是女的的文,不明白为什么非得让女主的真实性别被揭穿,向花木兰那样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不是很好吗?阿麦因为女性身份的暴露获得了不知多少好处,这也是她很玛丽苏的一个点,也是本文的缺陷吧——终究写不得一个有各种缺陷的平凡小人物成长的故事。

阿麦

我不管!我就是要给五颗星!!太好看了!只是...妈个鸡站错了cp的痛真是哭出声!让我记忆犹新就是阿麦还没当上将军的时候,即将上战场的杨炮灰强吻了她,在阳光里对她微笑。看的我真是少女心泛滥。我一直以为男主是常钰青,再不济就是小商,结果都没猜对。伤心。不过这本就不是一本小言。意犹未尽吧。喜欢阿麦,她贪生怕死,又不贪生怕死。

岂曰无衣

这本书描写的就是女主,而不是像其他原创,还有女主跟男主的纠缠史。常钰青,商易之,唐邵义,但都不是出众的男角。好吧,从最开始就不怎么喜欢商易之,总觉得作者不安排商对阿麦的爱情更好些,只是惜她的才。最后的最后,阿麦去寻唐邵义,果然是,唐邵义战死的时候,总觉得是骗人的。真的是有伏笔呢。我就在想,张生诶,张生怎么会这样对唐将军呢。只有墓,没有见到尸体,这就是为了后面故人的伏笔。所以阿麦在城门口见到白马黑衣的时候,还以为作者又开玩笑,不是去寻唐将军么?怎么常钰青在这呢。三个当中,真的要选的话,还是常钰青比较适合阿麦。真希望他们后面归隐时,可以在一块。陈起就是一引子,引出阿麦的从军,只是引子写的有点烂,单纯为了引子而引子。想不通陈起对阿麦的感情竟然还超过了养育之恩,难道说爱情果然比亲情更重要吗?徐秀儿:人总是一步步成长起来的。从当初在乱世中瑟瑟发抖的女孩儿,成为勇敢独自抚育孩子的女子。秀儿跟杨墨虽然都是配角,但在自己的世界里,谁能说他们不是主角?纵然不是月亮,也该是最亮的星星。“阿麦用力地抿着唇,告诉自己不要回头,走了几十步后,却突然听见杨墨大声地在后面唤她的名字。她怔了下,缓缓地回头,看到他在后面的一块山石上笑得灿烂,冲着她招手,然后大笑着喊:“阿麦!别忘了,照看好我媳妇!”--很喜欢杨墨,可惜死得这么早。虽然是讲行军作战,但浅显易懂且幽默。最主要是女主的成长,而且成长后的她也没像其他女主冷漠坚韧地让人讨厌,还是很有血性的。最令人感动的画面: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在乌兰山当作北漠常钰青大军的诱饵。士兵并不是从政者手中的刀。

历尽千帆后

知道阿麦从军已经有好几年了,但小说看多了后,像这种长篇实在很难下定决心看下去。前几天闲来无聊,文荒得很,突然又想起了这本书。看了无数的评论后,觉得它应是个好文,本着对作者的尊重,于是从kindle商店花了几块钱买了一个正版的来看。看kindle版的确实舒服,方便做笔记和标注,呵呵,这里算是给kindle打了一个小广告,下面是正文。大概是由于之前看了相关评论,知道这文无关风月,所以看起来并不纠结,而对于战争的描写,阿麦的成长,看的时候却是带着审视的味道。在第一章中就出现的麦氏语录“战争是大人物掌中的棋耍戏,棋手落子,谈笑间攻城略地;战场,是小人物面前的修罗场,手起刀落,刹那间灰飞烟灭”,这简单的几句真是深得我心,对作者的好感度直线上升。但是像这样的语录以及前部分章节还经常出现的《夏史 麦氏列传》在小说的后半部分却是不见踪迹。纵观整部小说也有着同样的问题,前四卷看得洋洋洒洒,战争戏什么的都很过瘾,但自议和,阿麦起兵后,人物情节却是弱了下来,即使到了最后的会战反攻,却不再出现大的正面战场的描写,往往是简单的陈述,这一点着实遗憾。全书最感动我的是两处地方,一是杨墨死的时候,作为一个小人物,他的刻画却是相当成功,不过这一处也让我瞬间联想到了且试天下里的燕瀛洲……另一处自然是唐绍义遁死,阿麦拿到耳坠后的表现,着实催泪了一番。而全书最震撼的一句话却也是唐绍义的那句“你要上的战场,我替你去上;你要去攻的城池,我替你去夺”,真是一个有情有义的汉子。看完整本,还是有几个地方迷惑的,觉得作者未交代清楚。其一,关于陈起,他到底有着如何的背景,真的是寒门出身吗,为何北漠年幼的小皇帝会力挺他成为全军主帅?当初他带人杀了阿麦的父母,屠了全村,这些人是什么人?总觉得关于陈起没有交代的太多,他既然能调动那么多人,说明他至少是该有个身份的,否则又如何能和皇帝扯上关系?关于他被提拔,只能猜测他是因为杀了靖国公而被小皇帝赏识,其中牵线的人有可能是傅家。但是这样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却成为了一国之帅,又是如何过了常家那一关的,依然是件很神奇的事情。另外,按理陈起是个大boss级的存在,但全书的出场寥寥无几,也都是和阿麦有关时才露个脸,正面战场却是一次未上。他的谋略是很强大,但感觉那也是徐静这样的军师该做的,作为一代名将,总觉得有些名不副实。说到徐静,他应是个诸葛亮式的人物,但诸葛孔明尚且有个卧龙先生的名号在外,才引得刘备的三顾茅庐。徐静却是凭着初次见面的三寸不烂之舌就取得了商易之的信任,这未免有些牵强。若说商易之是因为惜才,英雄不问出处故而重用徐静,但是他是想要谋江山的人,决不会如此轻信于人,至少他应是将徐静的底查清楚了,但是小说中关于徐静的背景却无丝毫透露,就像凭空冒出了这么一个人,百思不得其解。虽说此书无关风月,但阿麦最后跟了谁还是挺让人操心的。陈起,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悲剧的设定,没什么可说的。商易之,在我看来这是一个有些许类似流水迢迢里裴琰式的角色,但他比裴琰要狠。从小背负起母亲的寄托,又是那样尊贵的身份,最后走上这条路,不知是身不由己多一些还是不甘于人下的心思多一些。他的目标过于明确,即使情动又如何呢,终究是把自己搭进去了。常钰青,世家贵胄,风流不羁,战场杀将,腹黑也心思缜密,他是一个多么符合一般言情小说的男主。他和阿麦之间的种种犹如11处里的诸葛玥与楚乔,但是他不是诸葛玥,没有办法也不会抛家弃国。他说过,在阿麦之前他会选国家,在阿麦之后他也会选国家。作为敌对双方的将领,若是最后真的在一起了,那么《阿麦从军》的立意瞬间就要降几个档次。从现实考虑,这场大战后,北漠还能撑得起的将军也就只剩常钰青了,将家国看作第一的他又如何会离开。阿麦也对齐涣说过,若是国家有需要,她会重新回来。除非有生之年南夏和北漠不发生战争,如若不然,他俩还会是对手。我想,阿麦对常钰青不是爱不爱,而是爱过,或者说喜欢过,还没到爱的程度。他们真正的分别也不是结尾处的对话,而是在常府的那一吻,之后可以说阿麦是放下了。唐绍义,这是一个多么符合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大丈夫,顶天立地、忠肝义胆又侠骨柔情。他有时确实太认死理,宁折不弯,可是这何尝不是一种可贵的坚守?对于这种有着侠士精神的人,我通常都是偏爱的,一份赤子之心,需要守护。而在这一切的血雨腥风过后,也唯有唐绍义可以提供阿麦休憩的港湾,唯有他可以真正被信赖。那么阿麦喜欢唐绍义吗?我觉得是的。有一种感情很深沉很温暖很润物细无声,或许这种喜欢表现的不明显,但阿麦对唐绍义的在乎却是很明显的。她鲜少的两次情绪外露都是因为唐绍义,最后待在牢里琢磨的还是那对耳坠(表示那段笑场了,小唐不是不腹黑,只是他之前一直以为阿麦是男子罢了)。还有那句"为民绝情,为国弃爱" 私以为前面说的是唐绍义,后面说的是常钰青。到全文的最后,阿麦对小唐的感情绝对是发生了很大变化。个人很喜欢这个结局,也很喜欢麦芽唐的组合。他们在一起的生活或许平淡,但绝对温暖美好。历尽千帆后,阿麦终于收获了属于她的幸福,这就足够了。

女作家写得精品之作

战争部分,写得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是女作家作品中不可多得的精品。感情线,也算合理。非小白文,非圣母文。阿麦不卖萌,当然其女人身份也并非没给她好处,在有实力的情况下,很好的把握了和各方因为性别上的微妙的关系,各取所需,最后急流勇退,保持初心。难怪 徐静夸赞 她“很好,非常好”。女人最大的问题就是高估自己的美貌,这句俗语道出了各种灰姑娘情结内心深处的惰性,只有能克服并善加利用这种性别差异,有明确目标,自制力强的女人才能不流于琐碎,脱颖而出。当然,如果她不是女人,有此等实力,也自然有爱才之人惺惺相惜。也有光芒四射的一天。但是谁又能说,这种暧昧关系,就比爱才之心带来的关系薄弱呢。4大男主,各具代表。先来后到顺序,分别是, 陈起(前男友,对手boss),唐绍仪(优秀同事,暧昧对象),商易之(上司,暧昧对象),常珏青(对手精英,追求者)以打败对手boss为目标,和现任上司玩暧昧,笑纳优秀同事和对手同事的暗中援手,最后扮弱 从现任上司手中 激流勇退。与己方优秀同事江湖逍遥。如此完美的人生轨迹,只属于 像阿麦这种特质的人物。首先,是斗志。家仇国恨。超越一切个人的儿女私情。让她义无反顾的向前走,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其次,是实力。战神教育的耳濡目染,及陈起幼时的陪读,从底层做起的磨砺,boss的有意栽培,这些都让她不输任何一个对手。其次,是自制力。因为有斗志,取舍之间,自有风流。再次,是先人崇高精神的传承。不要小瞧这一点,她父母亲精神境界对她的影响力,是她能不忘初心的重要原因。至于大家纠结的结局,这么清醒的人,她最后的选择只可能是唐昭仪。思路清晰,没有拖泥带水。真真一本好书。

花木兰不好当

花了一下午,最后 最后忍不下去了,开头还好,很带感,作者心智成熟,塑造人物性格让人可信,让人感慨,女子立足于世何其难,何其难。尊严不是无代价的。何况是古代女子,花木兰不好当。中间回京都一段,遇到常钰青的男主?顿时让我觉得有种狗血剧情开头的感觉,其实这本书写的非常好,可是缺点也很明显,情节拖沓,毕竟军旅生活看多了就厌恶,可以缩减男性角色方面,商易之重头到尾都让人讨厌,精于算计,常钰青也是个不错的人物,就是喜欢不起来,没想到他人气这么高,大家都喜欢敌国王子?而所有人都不怎么待见的唐将军,却深的我心,中间一段没看,所以不知道错过了什么,就目前看到的情节,他有勇有谋,忠心耿耿,有原则,除了出身并不高贵外,似乎只要作者再多给些他表现,可以让人联想到卫青, 最难能可贵的是,他是唯一一个从头到尾真心对待女主的人, 不会利用,欺骗,强迫她的男子汉,可是,就这么酱油了。大概我也已经老到不适合看言情了,这会是我最后一本网络小说。

矫枉过正

我觉得作者把女性作为主角,全文却又不涉及爱情,就是想搞个创新,但是过了头. 这个故事从头到尾没有感动我, 因为这个故事与其说是阿麦的奋斗史,还不如说是阿麦的复仇史, 简介说她为民绝情,为国弃爱, 我看不见得,因爲她所做的一切其实就一个目的,复仇! 从军只是她的复仇方式, 她的绝情弃爱不是为了国家和人民, 而是为了消除复仇之路上的不稳定因素! 整个故事的立意一下子低了很多个档次. 试想如果最后陈起没有自尽, 而是逃回了国家, 阿麦會放弃军权吗? 她会厌恶战争,不乘胜追击追杀陈起吗? 阿麦这样的人够狠,够厉害, 但是值得推崇吗? 如果要我高度总结这个故事, 那就是: 在复仇之路上,阿麦拥有坚定的信念, 坚韧不拔的意志,使自己不断强大,抛弃了感情这种动摇目标的情绪,最终成功的绊倒对手. 整个故事给我的感觉阿麦根本不像个人,更别说是女人,她就是个复仇机器. 感人么?我觉得好扭曲! 其实小说就像个调色盘, 作者矫枉过正之处在于她不想写言情, 于是把红色全部去掉, 换成了灰色, 殊不知虽然红色看多了会腻,但是灰色也同样单调, 你可以把灰色作为底色,里面带点红色, 这样就有了亮点, 要是掌控力很强,再加点黄色绿色蓝色, 只要和谐的在一起,就是一副鲜活的画, 而不是一碗墨汁最后稍微说下陈起, 他的存在就是一个笑话, 暂且把他杀养父母的这种反人类行为当做剧情需要, 爲什末却对阿麦宽容到這地步, 這不是自相矛盾么, 再撇开這莫名其妙的人物性格不谈, 身爲书中"号称"的大boss, 全书出来的次数屈指可数, 笔墨少的可怜, 所有的过人之处都是"传说中"的, 和女主的对抗简直就是在逗你玩, 我说作者啊,就算他不是男主,就算你想让阿麦有不败的神话,好歹加点boss戏份烘托一下行不行,至少加2場势均力敌的战争行不行, 這boss是纸糊的吗, 战胜这种boss你能有成就感吗

女英杰麦帅传奇

古有花木兰代父从军,又有杨门女将穆桂英挂帅,梁红玉击鼓退金兵,如今女主阿麦身为“穿二代”终是在异国他人逞一帅梦,扬名天下,圆一家国梦。此文一出,令人惊艳绝伦。此文非关爱情,更无过多的情感纠缠,女主阿麦绝情绝爱,被迫从军,却精明而顺应实事,狠历对人更对己。硝烟弥漫,战乱纷纷,隐性埋名于军旅,弃了红装披战袍。她是人人口里相传的“玉面罗刹”,一代麦帅。女主阿麦性格秉异。因初恋并心心念念的未婚夫陈起背叛而杀她父母,女扮男装的逃亡路上,被迫进入军营从亲兵后进入最低层的步兵营历练。活下去,是她隐瞒性别,战场上忘死拼命的信念。为此,不惜与那些嘲讽者绝裂,一剑斩杀以美貌而欺辱者,不惜划血自伤以警告众人。而这种拼命三郎的认真,也为她赢得了生存的空间和三五好友。一百大棒,皮开肉绽,舍了肉痛,哀求给一身体面。疗伤之时宁要屁股不顾脸面,这是身为女性的阿麦的无奈也正是她异军突起的神奇。不当自己是女性,灭绝情爱,只有兄弟情。阿麦做到了,她的唐将军是最好的大哥,都要好好活下去的心愿相通。他处处为她,他也为她而战,他为她训兵,守城。只是当潼临城破。他的情谊,她再也无以回报。棋逢对手,将遇良才。均是人间大块人心之事。敌国将临常钰青聪明自负,天之骄子,不过,当他遇见伪装的女探子阿麦,两个的拉锯故事,针尖对锋芒,终是映出别样的风采。我喜欢这样骄傲的两人,旗鼓相当,喜欢他们你来我往,喜欢看他们情丝绵绵细长。这两个人的故事,也是整部军争战火诡道奇血之中唯一一处看得见,摸得着,贴着身的俗世情谊。你救他,还是他救你,你利用她,还是他利用你?智慧与精明,计中计与苦肉计,亦或者说,家国与爱情在这里一展无遗,对常钰青而言,最大的真诚一开始便是聪明的他,终究是把家国摆在了阿麦之上,那一刀的伤害,伤人一千,自伤八百?可怜的小常,听闻南夏一统,阿麦遭难,千里一骑,白马相守,算是这一世情之系了。幸运的是,阿麦在与他的计谋周旋,相争相斗之中,许下下一辈。结局已定,期待番外(两人死,一人结局在麦帅本纪里已有暗示也不可能,所以只剩最后一人了),阿麦花落谁家,我不剧透,不过,我很乐观,一时分别,阿麦回转也定终会再遇到那个属于她的良人。此外,另外两位男主也稍带提及,商易之,只把阿麦当作刀箭,虽有情,但情之不纯,大殿之上,放行阿麦,你可曾后悔?陈起,背弃的八年幸福童年生活可化作一生恶梦?及至营营苟苟,不惜小人作派揽权霸势,一页白纸,一剑之刎时,你又可曾后悔?一朵奇葩乱世出。送给阿麦:不选红装,不选战袍,从圆父辈的梦,到成就百姓民众之梦,你已成长为当之无愧的一代女英杰。只是阿麦,当战乱结束,民众安康,你是否可以换上红装,寻到心上良人,幸福此生呢?

怎么看怎么都有点像小丸子啊?

虽然,我还在看,而且还是看到了一小部分,楼上的,你们说那什么杨墨···什么的,我还没看到,所以,我只说我看到的部分, 首先,我想说明一下,这是架空的,而且我怀疑这啊麦的父母是现在的人,刚开始,我没看懂,什么叫“麦兜”? 这不是现在的动画片吗?怎么跑到了古代?还有汉堡包?我的天啊,你也不用这么雷我吧? 好吧,我承认,我的智商低,那是穿越,可我以为 穿越的都是主角,没想到还有配角? DIY 好吧,那是我无能 ····在就是 ,我看到啦 女主的 小强精神,值得表扬 ,而且 ,让我想起了童年时代陪着我长大的小丸子同学 ,呵呵, 表要仍砖 ,这是有依据的,你看那 谁谁谁 对她有 意思的时候 ,她那根经 正常啊? 还有 说到吃的时候 ,生拍别人跟她强, 嘿嘿 这就我爱的女主之一 ,一点 ,都不做作,光着一点,我就的给她加 10分,还有她那 审时度势的 眼力,在下 很 佩服 ,我有时在想 ,她才多大啊? 要背负着那么重的包袱,还要对自己说 ,不累,要坚持住!一面还要 傻兮兮的对别人 好,这厮 ,不是女人,比男人还男人啊! 、身为男人的你,你们有这么坚强?当然,这是小说,这是小说!现实是没有这一类的,也有可能,我没看到过,或者碰到,········好啦,以上 就我的 个人 纯粹 丫丫 的结果,等 我看完,我还会在 胡侃 的。

强大的女子也会让人心疼

看了阿麦从军之后,它一直是我最爱的言情小说没有之一,鲜橙也成为我最爱的言情作者没有之一。看文时,对麦和常没有在一起耿耿于怀。两年过去再看时,可以理解阿麦的选择。不是她不想选常,是不能。站在不同阵营,就算麦可以让步,常都不能让步,因为他背后有一个家族。唐有什么不好呢,多少女人一辈子向往的不过就是唐这样的良人。唐不是一个退而求其次的选择,选择唐是选择了另一种生活方式。而唐对麦的爱甚至超越了性别。。。。想起金枝玉叶和哥哥来了。若我有个女儿,不会希望她成长为麦一样的女子,虽然强大,却太辛苦。阿麦这样的敞亮亮的女子是真心让人心疼。我打小文笔差,不知道怎么表达对这本书的爱。另外还推荐下这本书之后的太子妃升职记和江北女匪,水准之作。

有一对男女

有一对男女,分别穿越到了同一个架空的世界里,且不论他们在这个架空的时空曾经做出过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也都过去了。他们归隐山村,结为夫妻,生了个孩子,名为麦穗。 麦穗是个很乡村小清新的名字,貌似注定了是要在乡村中生活,嫁个疼她的好男人,男耕女织的过着小康生活的,这个男人的名字应该叫陈起。和她一起被父母养大,青梅竹马的陈起。 只可惜,这个陈起,是个北漠遗孤,而麦穗的爹,确实南夏的军官,杀敌无数的大英雄。陈起选择了报仇,他杀了养父养母一家,除了麦穗,她逃了出来。逃了4年。 然后麦穗因缘巧合的进入了南夏军队,结识了商易之和唐绍义,知道了北漠的元帅正是陈起,而她只是想去问陈起一句,为什么。 麦穗在军中军衔步步上升,和唐绍义的兄弟情谊也越来越深,她最终也明白了那个为什么,北漠与南夏的恨,本就是刻在骨子里的,而父亲,也早就仍去了自己穿越的身份,将自己看作了南夏人,麦穗亦如是。 最后,麦穗杀了陈起,拒了商易之,别了常钰青,祭了唐绍义,古道西风瘦马,寻理想乡,去了。 她凑近了他的脸,一本正经地问:“哥,你到底什么时候娶我啊?”。 他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脸缓缓地低了下来。她突然想起来父亲经常避着他们和母亲做的事情,一下子就紧张了起来,瞪大了眼睛突然问道:“哥,你是不是想亲我?” 他脸上闪过可疑的红色,忙坐直的身子,用手抵在她的额头把她凑近的脑袋推开,无奈地低声说道:“真是个笨蛋!”然后又转过身看着她,咬了咬下唇,轻声说道:“阿麦,以后不要管我叫哥。”

“为了父辈的荣耀,战!”

小时候的光阴,总是美好而短暂的,偶尔回想起来,阿麦总能微微扬起唇角,好似耳边又想起母亲宠溺的斥责和父亲严厉而又意味深长的教诲……【为了父辈】“阿麦,一定要活下去。”这是母亲最后对她说的话,为了这句话,她走向了一个女子永远无法企及的境地,初衷也仅仅是面对她的陈起哥哥,问一句“为什么?”,这个疑问是她走向父辈走过的道路的一个导火索,她的困境、她的忍辱偷生只是为了这个问题。终于有一天,她走到了她陈起哥哥的面前,问题脱口而出,可结果却让她辨不清是非。【为了荣耀】从不知名的小卒开始,一只无形的手始终拽着她、托着她,鞭策着她前进,看着她蜕变、看着好冲破云霄自由翱翔。阿麦在当时才明白父亲所走道路的荆棘,为了守住父辈的荣耀,她无可选择。而在相同的道路上前进着的阿麦,越来越理解、了解,甚至于清楚父辈当初的心路历程,接下来的路就是为了自己而走了。【战!战!战!】这一场场的战役,满目疮痍、尸横遍野,有同僚、有亲友、有敌将、有百姓,为何而战?保家卫国,驱逐鞑子!这是南夏军人异口同声的回答,也夹杂着阿麦最终豁然开朗声音,为了这个她隐藏性别、为了这个“绝”情“弃”爱。---懵懂之际爱着陈起,期盼着他从家乡回来时娶她,可盼到他回来时,却是她失去最爱的父母,所居住的美好家园。---敌对之间的爱情,是浪漫的,也是不幸的,相信阿麦是真心爱着常钰青的,但是爱情永远在家国之下,阿麦如此,小常亦如此,将真爱埋葬吧。“只求下一世,你不是你,我不是我。”---从贪生怕死的阿麦到一代名帅的阿麦,只有一人始终与之为伍,他们以“兄弟”相称,相互扶持、相互鼓励,从危难中走来,使唐绍义对阿麦总是有着一种奇怪的感情,突然有一天小唐发现,他就是她,小唐懊恼着阿麦的隐瞒,虽如此,他还是做到了“你要上的战场,我替你上,你要攻的城池,我替你夺。”---六年的战事落下惟幕,阿麦成就了新的“神话”。那个人送来了铠甲和罗裙,阿麦可以选择下半生的活法。阿麦还是那个阿麦,为父母愿望而活,为那些在战场消逝的生命而活,为自己而活。个人的一些话:想到之前有群友逼迫我告之阿麦的情感结局,我好像出了个乌龙,现在要澄清一下,结局是有的朋友所希望的。在这里我就不明说了,怕有些不喜欢剧透的朋友来抱怨我。关于《阿麦从军》一书,个人认为已经不能做为言情小说了,更适合古代军事这一类,所以有些读者还是要有一定心理准备。

随便说几句

本来写个短评就好,但是字数不够用。短评不用起题目,简简单单,多好。同是从太子妃顺过来的读者,却更喜欢阿麦。看完一样是各种搜索,想求证,求证什么你懂的,结局实在让人心有不甘啊。也是有好些评论深的我心,却总觉得还不够,碎碎几句给我自己,权当安抚吧呵呵呵……楠竹。在阿麦心里,也许曾经有个渣起哥哥,也许以后是暖兄老唐,但在这书里楠竹应该就是wuli小常。最直观的理由(赞成某文的),阿麦作为女性存在时刻几乎全部都给了小常。皇帝不是,商本有近水楼台的机会,他放弃了(皇帝倒是渣得纯粹)。除此之外,还有个理由。太子妃里后不肯爱帝,便有句:爱不是宠,是平等相待。这是作者内心给爱情下的定义。阿麦与小常的你来我往,一直是内心平等的。阿麦后来拒绝小常的挽留,并非小常不肯退让不肯随她去江北大营,而是小常有用妻子的身份抹掉她能与他平等的基础的想法(好拗口...),所以她才会说“你要我仰仗你的情爱活着”“你太小看我了”这样的话。因为她知道,一旦她放弃自己的独立属性,她也就“不过是个女人”,她便不再是独一无二的那个让小常爱罢不能的阿麦了。这点,小常应该后来也想明白了。结局那把小刀可证。同样的,小常若是真放弃北漠,他也不再是阿麦爱的那个小常(好虐心

实属奇葩,不媚俗,不媚市。

女主阿麦“穿二代”,父母皆为穿越人。受到父母的影响耳濡目染的保留了现代人的思想特性。阿麦圆滑又精明,骨子里带着一股子的执着,当年全文还在网上连载的时候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小人物的真实感吸引我一头扎了进去,从而自我升职为“麦托”。阿麦的从军非她所愿,只因一场无妄的牢狱之灾将她卷入戎马劻勷乱世纷争中,她非光风霁月,深明大义之人,她胆怯过,她贪生过,她无耻过,她狗腿过,蝼蚁尚且贪生,为人岂不惜命?乱世漂浮一切只为能好好的活下去。当她费劲心思想要逃脱的时候,却因一个名字改变了她逃跑的初衷,当她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她暗暗起誓要得到声望,地位,军权,她要和此人站在同一高度。从而从一个平凡孤女,女扮男装的走上了从军之路,一步一步成长为铁血战神的传奇历程。橙子的文笔大气而洒脱,笔触又不失女子的温婉绰约。点点笔墨着于战争描写已挥洒其磅礴大度金戈铁马之势。铺陈清晰,情节利爽。这是一本荡气回肠的传奇小说,有爱情,有兄弟情,有血有肉,有家有国,有情义,有私心。其中不乏让读者砰然心跳的感情描写。诙谐的文笔,严谨的故事,从战略布局,到朝堂变幻,橙子用她的心笔为我们耕织了一个风云变幻,热血大气的战争故事。全文热议不休的四大男主,商易之:宝剑锋从磨砺出,他之于就是阿麦的那块磨刀石。。。他可以轻言“阿麦,我既能成你,便也能败你”。唐绍义:忠厚正直,刚正不阿,和阿麦有过生死共患难的过命之情,从军只为保家卫国。常钰青:出身北漠将门世家,真正的天之骄子,阿麦战场上的敌手。陈起:青梅竹马,阿麦的初恋,阿麦一夕家破的元凶。也是阿麦走上从军之路最初动力。天下大义,爱恨纠缠,他们该何去何从??在网络言情小说盛产快餐的时代,“阿麦”实属奇葩,不媚俗,不媚市。阿麦,大麦!!!!!!!!!

金戈铁马 侠骨柔情

阿麦从军》,一部令人惊艳的小说,摒弃了缠绵悱恻的你侬我侬,成就了荡气回肠的英雄史诗,金戈铁马,纵横捭阖。阿麦,从颠沛流离的平民百姓,到籍籍无名的毛头小兵,一步一步走到全军统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一开始只是为了于乱世中保全性命,随着命运狂澜将她推向巅峰,阿麦的目标也逐渐在变化。她曾经只想混入军队,保全自己漂泊的小小生命;她曾经只想奋战在沙场上,冲在最前方,英勇的站在那个曾许以重诺的儿时玩伴面前,质问弑父之仇;但最终她用与生俱来的聪慧、努力攫取的知识和不断磨练的意志,带领着忠肝义胆的将领官兵,一次次击退凶猛顽强的北漠大军,书写了人生最为瑰丽的篇章。此时的阿麦又想要什么?手握军权乘胜追击,成就霸业称帝中原?不,阿麦明白,用百姓苍生去换取帝王之位,实不是父辈之愿,也不是她心所盼,找个有山有水有花有草的地方,逍遥自在,也许才是最圆满的归宿。 红花当需绿叶配,阿麦这个绝对的红花身边有四片风格迥异却都拥有炫目风采的绿叶。北漠将军陈起,风姿卓越、将相之才,与阿麦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是阿麦动情的第一人,却因国仇家恨阴阳相隔,有怨?有悔?无人得知。夺位天子齐涣(或者称为商易之),曾风流倜傥、狂蜂浪蝶,却是掩人耳目,韬光养晦,贵为皇子,历经沧桑,终于登上皇位,他对阿麦敬大于爱,利用大于追求,但几年后那个失态的晚上又该如何解读?百年将侯常家钰青,与阿麦棋逢对手,无论是在沙场还是在私下,都经历过无数次较量,国仇家恨依旧是斩断情丝的最强有力武器,惺惺相惜却无能为力,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也莫过于此吧?还有那唐绍义,骁勇善战,一片痴情,与阿麦结识于汉堡城,结拜兄弟,后舍生取义,只为遵守那句“我们要一起活下去”的誓言,他只身犯险,只为成就大义,他放弃高官厚禄,只为求得内心安宁,而对阿麦的满腔深情最终是否能感化阿麦? 有人说单论情感描写,《阿麦从军》绝对称不上上乘之作,但唐绍义“你要上的战场,我替你去上;你要攻的城池,我替你去夺。”“爱”只字不提,却“情”比金坚。阿麦却感动了千千万万的读者,也许就是那句“为何那些东西女子只能等着男人送?自己去取,又有何妨?”,也许就是那份为了目标努力奋进的勇气和能量,让读者动容。

怎奈你如此坚毅

因为要坐10个小时的火车回去,我特意在豆瓣里找了评分高的小说来打发时间。但是在火车上,可能因为精神比较紧张,我只看了一会就没看下去了。回到家后,想起那本小说,记得情节,也好奇情节的走向。也就又开始看了。这一看,就一发不可收拾得看完了。虽然文中很少有情感的描写,但每一次都是好打动我少女情怀。阿麦的坚毅也真的令人心疼。看她驰骋沙场,又让人想起巾帼英雄的飒爽,真是令旁人动容。也难怪,唐绍义和其他人总是会被她的笑容所打动出神。很遗憾的是阿麦和常钰青的爱情。他们两颗心靠近,靠猜忌和感动相爱着,跨不过中间的国与国的距离。也许最后她驾马消失在花影中,去寻找那人,就是最好的结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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