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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9
ISBN:9787509330890
作者:周欣 编
页数:643页
章节摘录
版权页: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选举代议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依法被选为代议机关代表和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我国《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2.表达自由。表达自由是指公民通过各种方式表达思想和观点的自由。其表达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通过言论(口头和书面的)、可以通过专门的传播媒介,如报纸、影视、互联网等,也可以通过行为方式进行表达;另外,既可以是单个人的表达,也可以是多个人集合起来的表达。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对于宗教信仰可以自由选择、自由参加宗教活动,公民的宗教信仰不受国家权力的非法限制和干预的权利。我国宪法中对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宗教的历史性、宗教的思想性以及宗教的长期性和国际性的基础上作出的。《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4.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这类权利对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目标是必须的,是与选举权有密切关联的一类权利,避免选民在选出代表之后失去对代表的控制权。
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 考点详解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考点1:法治的含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含义
考点2:依法治国的含义、执法为民的含义、公平正义的含义、服务大局的含义、党的领导的含义、依法行政的含义
二、法律基本概念
考点1:法的概念和特征
考点2:我国的法律形式
考点3:法律责任的含义
考点4:我国的立法权限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九、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十、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十二、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知识
第二部分 模拟试卷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公共科目模拟试卷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护法资格考试公共科目模拟试卷
编辑推荐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教材:公共科目卷》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作者简介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教材:公共科目卷》以考点为中心,逐一列明考纲考点并对其详细解析。编者严格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大纲》的考试内容逐一编写各考试科目的“考点”及其“详解”。“考点详解”部分是本套丛书的精华,是对考试内容全面而精炼的阐释、解说,是编者多年教学和实践经验的积累。这种编写方式既便于考生学习和备考,有利于提高学习效率,又能够保证所学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有利于准确掌握考试内容。
图书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