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知识冲刺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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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1
ISBN:9787811393866
页数:62页

章节摘录

以下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2.(1)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2)重证据、重调查研究而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而无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没有被告人供述,但只要其他证据确凿,同样可以判决其有罪并处以刑罚。3.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2)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五、论述题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有:(1)凡聚居的少数民族均有权实行区域自治;(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按民主集中制建立的该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3)自治机关的负责人主要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4)在多民族居住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中,各民族都应有适当名额的代表;(5)民族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6)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民族自治机关都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地方政权机关。六、案例分析题1.王某留下的6间房应由张某、王乙、王小甲分配。其中,张某分得4间,王乙、王小甲各分得1间。因该6间房系王某与张某的共同财产,王某死后,张某应获得其中的3问,余下3间房在第一顺序继承人间平均分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张某、王乙,因王甲先于王某死亡,其子王小甲享有代位继承权。故余下3间房中张某、王乙、王小甲应各分得1间。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乙因正常的业务往来而发生债权关系,属于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的保护。(2)而赌博系违法行为,赌债不属于合法的民事权益,不受法律保护。(3)乙无权向任何人讨还赌债,更不得以拒付货款的手段逼迫该企业代其经理之父偿还赌债。(4)乙应清偿所欠该企业的货款,并应赔偿因拒付货款给该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专业知识冲刺试卷(十二)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A  2.B  3.C  4.A  5.C  6.B  7.C8.B  9.B  10.B  11.A  12.D  13.A  14.C15.B  16.D  17.A  18.C  19.B  20.C  21.D22.D  23.D  24.B  25.A  26.B  27.C  28.D29.C  30.D二、多项选择题1.BCD  2.BC  3.ABC  4.ABCD  5.ABCD三、名词解释1.确定性规范,是指直接明确地规定某一行为规范的内容,而不依赖别的规范来说明或补充的法律规范。2.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单方行为。3.破产法,是指用以调整破产过程中人民法院和债权人、债务人、清算组以及其他破产当事人或参与人的具体行为和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4.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参加到他人正在进行的民事诉讼中的人。5.(消费者的)知情权,又可称为知悉真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四、简答题1.(1)它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法律适用必须遵循的原则。(2)主要含义有:第一,我国的法律对于全体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教育程度和财产状况,都一律平等地适用;第二,公民平等地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平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三,任何公民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平等地受到追究与制裁。2.(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尚未达到能发现缺陷的水平。3.(1)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2)证据具有客观性、相关性、法律性(或法定性)三个特征。第一,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属于客观上确实存在的事实。这是证据最本质的特征。第二,证据的相关性是指证据同案件相关并对证明案件真实情况有实际意义。第三,证据的法律(定)性是指证据必须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依照法律程序收集并经查证属实的事实。五、论述题宪法规定,我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此规定是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时必须遵循的准则。为此,公民应树立正确的权利观,明确认识:(1)任何权利和自由都不可能是绝对的、不受限制的。权利和自由不仅受客观规律的制约和社会经济文化条件的限制,还要受法律的限制。(2)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公民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只有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都得到保障和发展的前提下,才能切实、充分地得到实现。六、案例分析题1.(1)应以2006年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2.(1)张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2)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合法利益的行为。(3)张某驾车撞向正在爬坡的货车,是为使客车停住。采取损害两部汽车的手段,来保全客车上30名乘客的生命、健康,这是更大的社会利益。在当时的情况下,这也是唯一能够避免危险发生的方法。对于这一紧急避险的行为,张某不应负刑事责任。

书籍目录

法律专业知识冲刺试卷(一)法律专业知识冲刺试卷(二)法律专业知识冲刺试卷(三)法律专业知识冲刺试卷(四)法律专业知识冲刺试卷(五)法律专业知识冲刺试卷(六)法律专业知识冲刺试卷(七)法律专业知识冲刺试卷(八)法律专业知识冲刺试卷(九)法律专业知识冲刺试卷(十)法律专业知识冲刺试卷(十一)法律专业知识冲刺试卷(十二)法律专业知识冲刺试卷(一)参考答案法律专业知识冲刺试卷(二)参考答案法律专业知识冲刺试卷(三)参考答案法律专业知识冲刺试卷(四)参考答案法律专业知识冲刺试卷(五)参考答案法律专业知识冲刺试卷(六)参考答案法律专业知识冲刺试卷(七)参考答案法律专业知识冲刺试卷(八)参考答案法律专业知识冲刺试卷(九)参考答案法律专业知识冲刺试卷(十)参考答案法律专业知识冲刺试卷(十一)参考答案法律专业知识冲刺试卷(十二)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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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知识冲刺试卷(2009最新版)》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

作者简介

《法律专业知识冲刺试卷(2009最新版)》主要内容:人民警察录用考试是一种能力考试,主要是针对应试者运用理论、原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的测试。同时,它又是一种选拔考试,有很强的竞争性,要优中选优。人民警察录用考试为每一个有志于献身公安事业的应试者提供了竞争的舞台。参加录用考试的竞争,很神圣,也很光荣。应试者要想在考试中脱颖而出,必须做好以下准备:一是要了解笔试特点、科目、内容和答题要领;二是要特别熟悉各科考试试卷的结构、侧试点、答题技巧,并要有针对性地练习;三是要把握面试的方法、试题特点、测评要素、应答技巧,并要进行模拟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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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短评 (总计3条)

  •     法律不可能生动。。蛮枯草的。我同学说背。我觉得要理解。。理解就能记住,比死背强多了。。
  •     内容好多阿~~8错
  •     东西还可以刚做了一点点效果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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