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清仓】公安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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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4
ISBN:9787811380057
页数:387页

章节摘录

  【释义】  惩办与宽大相结合  1.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基本精神  (1)惩办并不是一律要严惩,而是依法定罪量刑,即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以及认罪忏悔的态度,分清主次,区别对待。  (2)宽大也不是宽大无边,而是按《刑法》规定,对那些社会危害不大,能够认罪悔改的犯罪分子.实行宽大处理。  (3)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的出发点是:惩办少数,改造多数,讲究策略,区别对待。  2.应注意的问题  (1)惩办的前提下宽大。对犯罪分子必须先要依法惩办,不让其逃避刑事责任。  (2)要争取多数从宽。在坚持依法惩办的前提下,可能选择坦白从宽道路的犯罪分子总是多数。应当争取、挽救多数,扩大坦白从宽面,以孤立和集中打击极少数首恶分子和顽固分子。  (3)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必须依法兑现。  (4)要善于从宏观上运用政策的威力。对违法犯罪分子发动政治攻势,争取更多的犯罪分子走坦白自首的道路,积极揭发检举,提供破案线索。  (三)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政策  1.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政策的含义  所谓依法从重,是指依照《刑法》的规定,在量刑幅度以内从重处刑。所谓依法从快,是指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理案件的时限以内迅速地审结案件。  2.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必要性  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是维护稳定和巩同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的需要;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需要;是团结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密切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是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3.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政策应注意的问题  (1)注意特定适用范围。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的对象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  (2)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从重从快不是不讲质量,而是要坚持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从重从快的前提是依法,要做到准确、及时、合法。  (3)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并不意味着对其他刑事犯罪分子一律从宽或不予处罚。  【释义】  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1.含义  依法从重,是指依照《刑法》的规定,在量刑幅度以内从重处刑。  依法从快.是指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理案件的时限以内迅速地审结案件。  2.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必要性  (1)维护稳定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的需要;  (2)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需要;  (3)团结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密切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  (4)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3.应注意的问题  (1)此项政策适用对象: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  (2)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从重从快的前提是依法,要做到准确、及时、合法。  (3)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并不意味着对其他刑事犯罪分子一律从宽或不予处罚。  (四)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的政策  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办案。通过办案,揭露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使犯罪分子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通过办案,辨别真伪,确保无罪者不受法律追究。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是指导人民警察正确办案的一项重要刑事政策。  1.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的基本要求  (1)要忠于事实真相,整个办案过程都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要通过艰苦细致的调查研究和侦查工作,获取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的确实证据。要坚持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  (2)严禁刑讯逼供,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3)禁止侮辱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给犯罪嫌疑人以人道的待遇。  (4)凡有违反者,必须从纪律上或法律上追究责任。  2.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政策的意义  这项政策体现了公安人员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对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公安机关依法、公正、文明办案和实事求是的精神,使办案工作真正建立在彻底唯物主义基础上。实行这项政策,有利于防止冤假错案,做到“不枉不纵”;有利于正确认识和发挥证据与口供的作用,促使公安人员提高办案水平。  这项政策是我党多年来一贯坚持的刑事政策,已经成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律的重要原则。《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这项政策的贯彻实施。  【释义】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  1.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的基本要求  (1)以事实为依据.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  (2)严禁刑讯逼供,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3)禁止侮辱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给犯罪嫌疑人以非人道的待遇。  (4)凡有违反者,必须从纪律上或法律上追究责任。  2.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政策的意义  这项政策体现了公安人员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对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公安机关依法、公正、文明办案和实事求是的精神,使办案工作真正建立在彻底唯物主义基础上。实行这项政策.有利于防止冤假错案,做到“不枉不纵”;有利于正确认识和发挥证据与口供的作用,促使公安人员提高办案水平。  3.严禁“逼、供、信”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五)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政策  1.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政策的含义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是指导治安管理处罚的一项基本政策。处罚是治安管理的必要手段,当罚不罚,就难以制止治安违法行为的发生,但处罚的目的是教育本人和他人,维护治安秩序。教育是治安管理的基本手段,处罚是教育的辅助手段,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应当坚持教育多数.处罚少数,并且要寓教育于处罚的全过程。  2.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政策的基本要求  (1)以教为主,寓教于罚。所谓教育,主要是指法制教育,要求被教育者必须懂法、守法,不得以任何借口逃避、拒绝教育。处罚也是一种教育,其目的是通过处罚促使违法者幡然醒悟,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所以要寓教育于处罚的全过程。  (2)教育多数,处罚少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多发生在一般法制观念不强的群众之中,这些人中的绝大多数是能够改正的。对于这些人要重在教育,对情节轻微,并能及时改正或者主动承认错误的.可以减轻或免予处罚:对情节较恶劣的,要给以必要的惩戒。惩戒的目的也是教育,使其遵纪守法,树立公德。  (3)当罚则罚,罚如其分。说服教育不是万能的,对依法当罚的违法者,要依法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等处罚。否则,不能严肃法纪,不能教育本人和他人,也就无法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处罚一定要适当,适用什么形式的处罚,处罚到什么程度,都要有利于教育受处罚者,不能感情用事、畸轻畸重。  【释义】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1.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政策的含义  处罚是治安管理的必要手段。教育是治安管理的基本手段。  应当坚持教育多数.处罚少数,并且要寓教育于处罚的全过程。处罚是教育的辅助手段,处罚的目的是教育本人和他人.维护治安秩序。  2.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政策的基本要求  (1)以教为主,寓教于罚。所谓教育,主要是指法制教育,要求被教育者必须懂法、守法,不得以任何借口逃避、拒绝教育。处罚也是一种教育,其目的是通过处罚促使违法者幡然醒悟,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所以要寓教育于处罚的全过程。  (2)教育多数,处罚少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多发生在一般法制观念不强的群众之中,这些人中的绝大多数是能够改正的。对于这些人要重在教育,对情节轻微,并能及时改正或者主动承认错误的,可以减轻或免予处罚;对情节较恶劣的,要给以必要的惩戒。惩戒的目的也是教育,使其遵纪守法,树立公德。

内容概要

李永新,毕业于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中公教育首席研究员、资深培训师,曾三十余次参加中央及地方公务员考试,具有极其丰富的公务员考试实战经验,研发出自成体系、独具特色、效果显著的公务员考试辅导教程,在北京、成都、杭州、南京、哈尔滨、重庆等地辅导公务员考试上百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 第一节 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一、警察的起源和发展  二、我国人民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第二节 公安机关的性质  一、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  二、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第三节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  一、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  二、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  三、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 第四节 公安机关的宗旨  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的宗旨  二、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要求  三、公安工作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同步练习题 参考答案及解析第二章 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权 第一节 公安机关的任务  一、维护国家安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四、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合法财产  五、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节 公安机关的职责  一、公安机关职责的含义和特点  二、公安机关的政治和社会责任  三、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  四、公安机关主要警种的职责 第三节 公安机关的权力  一、公安机关权力的概念和特点  二、公安机关的治安行政管理权  三、公安机关的刑事司法权  四、警械、武器使用权  五、紧急状态处置权 同步练习题 参考答案及解析第三章 公安工作的内容和特点 第一节 公安工作的内容  一、公安工作的含义  二、公安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公安工作的特点  一、公安工作整体上表现出的特点  二、公安专业工作的特点 同步练习题 参考答案及解析第四章 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路线 第一节 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一、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二、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必要性  三、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途径  四、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党委实际的、直接的领导之下  五、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政府领导的关系 第二节 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  一、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  二、公安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必要性  三、贯彻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途径 第三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内容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  三、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 同步练习题 参考答案及解析第五章 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第六章 公安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第七章 公安执法监督第八章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第九章 真题汇编精解及心理素质试题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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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数以千万计的高校扩招的大学生陆续毕业,大学生就业的压力空前增大。毕业以后当公务员已成为莘莘学子的第一选择。公务员考试也随之成为中国竞争最激烈的考试之一,难度越来越大。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知识才能从容应对。然而与越来越难的公务员考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内大部分公务员考试辅导用书知识点、题型过于陈旧,解析过于简单,只是泛泛地讲一下每道题如何解答,而没有上升到理论高度,无法有效辅导考生应对考试。考生在使用这些辅导书后,往往会产生“公务员考试非常简单,不用复习”的错觉,从而采取了错误的备考策略,不能收到预期效果,痛失良机。  为了让更多的考生真正找到应对公务员考试的正确方法与策略,避免由于辅导书的错误选择而耽误前途,本书编者在深入研究考试题型、反复总结考试经验的基础上,汇集自己最新的研究成果,编写了一系列具备一定理论基础的公务员考试深度辅导教材。本套教材与市面上在售的所有辅导用书有所不同。《2010年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系列教材:公安基础知识(第1版)(赠送面值150元资料下载卡)》编者先后三十余次参加中央、地方公务员考试,并在北京、重庆、成都、杭州、天津、上海、哈尔滨、南昌、广州、长沙、济南等地成功培训学员数万名,帮助众多考生顺利通过考试成为令人羡慕的公务员。在此基础上,编者对公务员考试的每种题型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归纳,找到了应对公务员考试每种题型的理论根源,并对每种题型的应对理论和方法进入深入、全面、透彻的解析,以使考生达到“题型任你变,方法我自有”的境界,从而从容地应对公务员考试。

作者简介

《公安基础知识(第1版)2010年》是各省、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招警考试)的理想参考教材。作为维护国家、社会、公民和公共安全的武装力量,人民警察的招考在各省、市公职类考试聘用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各省、市公务员招考职位中人民警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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