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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人民卫生
出版日期:2011-7
ISBN:9787117143585
作者:杨世民 编
页数:350页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根据《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药品注册中的违法行为,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的法律责任1.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有关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②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⑧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④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⑤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2.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注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注册决定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注册决定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⑧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未履行保密义务的。3.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药品注册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4.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绪论第二章 药品监督管理第三章 药事组织第四章 药学技术人员管理第五章 药品管理立法第六章 药品注册管理第七章 特殊管理的药品第八章 中药管理第九章 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第十章 药品信息管理第十一章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第十二章 药品经营监督管理第十三章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主要参考文献英汉词汇对照表汉英词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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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学(第5版)(供药学类专业用)》为卫生部“十二五”规划教材,全国高等医药教材建设研究会“十二五”规划教材,全国高等学校药学专业第七轮规划教材之一。
作者简介
《药事管理学(第5版)(供药学类专业用)》作为全国高等学校药学专业本科第七轮规划教材之一,是在全国高等医药教材建设研究会组织下,根据药学专业培养目标,坚持“三基”、“五性”、“三特定”以及继承发扬的编写原则和思想,在第4版《药事管理学》教材的基础上编写修订的。本版教材保留了第4版中受到好评、被赞同的内容,同时根据《药事管理学》课程任务对第4版教材的内容作了必要的修改。
图书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