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典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典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日期:2011-1
ISBN:9787511813398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
页数:692页

章节摘录

插图:第二条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细则有关规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第三条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科技性社会团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应当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第四条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和经营单位,应当申请营业登记:(一)联营企业;(二)企业法人所属的分支机构;(三)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四)其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第五条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应当申请登记。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办理登记的企业和经营单位,按照《条例》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登记。登记主管机关第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企业法人登记和营业登记的主管机关。登记主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行分级登记管理的原则。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和授权登记管理的原则。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决定。第八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下企业的登记管理:(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或者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由国务院各部门以及科技性社会团体设立的全国性公司和大型企业;(二)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审查同意设立的大型企业集团;(三)国务院授权部门审查同意由国务院各部门设立的经营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业务或者对外承包工程的公司。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下企业的登记管理:(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或者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门以及科技性社会团体设立的公司和企业;(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或者政府授权部门审查同意设立的企业集团;(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部门审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门设立的经营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业务或者对外承包工程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有关规定核转的企业或分支机构。

书籍目录

一、综合二、公司登记管理三、公司股份、股权  1.股份募集  2.股权转让与并购重组  3.股权激励  4.公司债券四、公司治理  1.综合  2.股东与股东会  3.董事、监事与公司高管  4.信息披露五、内资公司六、外资公司  1.外商独资公司  2.中外合资公司  3.中外合作公司  4.外商投资产业与方向指导  5.其他七、破产八、改制九、公司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2.刑事责任

编辑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典(应用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类法典

作者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典(应用版)》涵盖法律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全面收录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常用的部门规章、司法文件和请示复函。此外,为了方便读者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重要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还附有“导读”、“参见”、“条文注释”、“文书范本”和“典型案例”等内容。

图书封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典下载



发布书评

 
 


精彩短评 (总计2条)

  •     很体系,很好,遗憾的是没有公司法解释三。对于一般法律从业人员基本够用。
  •     一本不错的法律工具书,相关法律规定比较全面。
 

外国儿童文学,篆刻,百科,生物科学,科普,初中通用,育儿亲子,美容护肤PDF图书下载,。 零度图书网 

零度图书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