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11-1
ISBN:9787301195154
作者:范忠信,郑定,詹学农
页数:296页
章节摘录
版权页:中世纪神学大师托马斯·阿奎那说得更明确:“法律不外是对于种种有关公共幸福的事项的合理安排,由任何负有管理社会之责的人予以公布”,“法律是……以共同福利为目的的理性的命令”。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古代西方人对法的作用的认识,与古代中国人相比,其侧重点明显不同。西方人比较强调社会生活过程的理顺、调节本身,而不是把重心放在控制、压抑社会生活过程的参与者上。举个例子来说吧,“管人”与“管事”的差异,有些像不同风格的交通管理情形。在交通拥挤的季节或时刻,苦于交通事故太多,堵车太厉害,甲交通管理部门干脆下一道指令给各单位:某某时间,非特殊情况(经特别批准),哪些类型的车辆不得上街,或不得经行某某路段。这一下可大大地减少了参与到运行中的车次,降低流量,也可以使事故减少。乙交通管理部门则不然,他们尽量安排路面的合理秩序,如谁走快道,谁走慢道,车速是多少等,还力争扩宽马路,或采用机动车道与自行车道双用制(即在汽车流量大时可把自行车道划一半过来作机动车道;在自行车流量大时又把机动车道划一半过去作自行车道.规定在每天几点至几点作这样有规律的轮换)。一个注重约束参与者,一个注重改进运行过程,使程序合理化,风格大不一样。
内容概要
范忠信1959年生,湖北英山人。先后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兼科研处长、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法律史重点学科负责人、博士生导师,现为杭州师范大学法制中国化研究中心主任,并为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曾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和奖章,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著有《情理法与中国人》(合著)、《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精神》、《中西法文化的暗合与差异》等多种。在《中国社会科学》等多种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有1本专著和3篇论文被翻译为英、日、韩文在国外传播。曾获“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
书籍目录
法理篇
第一章 天理、国法、人情三位一体:法的概念
从“汉”说起
法即赏罚
国法与王法
法与天理
“法不外乎人情”
情理法兼顾
“情理”与“人情”
第二章 家长的手杖:法的作用
定分止争
规矩、绳墨、权衡
驱人向善
救乱起衰
统一大脑,均平才智
管人与管事的差异
第三章 牧师与刽子手:“德”与“刑”
“教化派”与“刑威派”:共同的“准则法”
“技术法”的差别
差别的原因
第四章 “非礼,是无法也”:“礼”与“法”
“礼”和“法”:各有两重含义
“礼”就是法律
“礼”未必是致刑之“法”
第五章 良心与后果的权量:法律与道德
从赵娥小姐说起
礼法关系问题的产生
立法应符合道德
法律应合何种道德
司法:屈法律以全道德
司法:宁屈道德不枉法律
第六章 “有治人无治法”:贤人与法律
“君子者,法之原也”
远水难解近渴
法的绝对价值比贤人低
刑事篇
民事篇
编辑推荐
《情理法与中国人(修订版)》以轻松幽默的语气、丰富多彩的案例故事、富于思想智慧的分析,试图以一个社会生理学家或病理学家的视角,初步解剖分析古代中国法律观念,试图破解中国法律文化的遗传密码,并试图阐明传统法律智慧对现实社会生活的启示。《情理法与中国人(修订版)》特别有助于青年学子初步理解中国文化、法制与社会的“遗传”特征。它可以作为各类高校哲学、法学、史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甚至包括理工科)本科生素质教育、通识教育的参考读物,更可以作为上述专业研究生修习中国传统文化类课程时的教学参考读物;也特别适合其他国学或文化爱好者阅读。
作者简介
《情理法与中国人(修订版)》内容简介:什么是法?法有什么用途?法当如何适用?自古至今,中国人的看法与西方人很不一样。在国人的观念中,法律不一定是一个本于自然正义形成的、有内在逻辑体系的强制性规范体系,而是“天理”、“国法”、“人情”三位一体的,是能预防和解决一切纠纷的公共政治技巧或治理术。这一套技巧,其核心成分不是客观、真实、理性、冷峻的科学,而是因事制宜、无微不至的艺术。数千年来老百姓期望托庇的“青天”式循良官吏,是有着父母般人格和爱心的“政治艺术家”。基于这种理念看待国家、社会和人生,基于这类艺术处理各类事务和争纷,从而形成了中国人独有的法观念体系。
图书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