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告官常备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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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1
ISBN:9787511812698
作者:张鹏
页数:256页

章节摘录

插图:石某在文昌贩运生猪,正准备运出,车牌号为川E-13529。上马工商所立即组织该所工作人员李某、金某等身着工商制服,租车前往上马至文昌途中石岗冲处守候检查。当石某驾驶车牌号为川E-13529的小货车从文昌行至石岗冲处时,李某等人示意石某停车接受检查。石某停车后,上马工商所执法人员未见石某驾驶的川E-13529号车载有生猪。李某、金某等强拉石某下车检查,与其发生抓扯。金某见不能把石某拉下车,遂用手铐铐。石某强烈挣脱,未被铐住,并强行驾车离去。石某行至离石岗冲4公里的大角丫公路时,将车停在公路中间后回家。当李某等所乘之车途经该处时,被石某停在公路上的车挡住而被迫停车。石某从家返回停车处时看见李某等也停车在该处,即上前要求李某、金某把拦车检查和非法铐手铐之事说清楚,双方发生争执,进而互殴直至纳溪公安分局接到报案,派员赶到现场,平息纠纷。次日,将石某与李某、金某发生的互殴行为以治安案件立案调查。同年5月21日。纳溪公安分局告知石某:石某殴打李某、金某,致李某、金某伤害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将对其作出治安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并向石某交代了陈述权和申辩权。同年8月15日,纳溪公安分局对石某作出治安行政拘留7日的第172号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并于9月1日送达。石某于同年10月13日向泸州市公安局申请复议。该局于同年12月10日向石某宣布维持纳溪公安分局对石某作出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复议裁决。石某仍不服,向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在治安管理行政处罚种类中,行政拘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最为严厉的一种处罚,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当从严掌握;适用治安行政拘留处罚时,应做到责、罚相适应,应考虑相关因素,应做到合法、公正。被告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1999年8月15日作出的第172号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程序合法,认定原告致伤第三人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但在对原告实施治安行政处罚时,未考虑纠纷的起因、第三人的过错、互殴事实、原告受伤的事实,单对原告作出最为严厉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拘留7日处罚决定显失公正,依法应予纠正。依照《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4项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该院于2000年5月19日作出判决:变更被告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1999)第172号治安处罚决定对原告石某治安行政拘留7日为治安罚款200元处罚。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及第三人均未上诉。本案主要涉及两个法律问题:(1)工商所人员夜间拦截车辆进行检查以及对被检查人使用警械行为的合法性国务院国发(94)41号文件《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收费的通知》第1条规定:除公安、交通、林业部门以外,“其他任何部门、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检查站、收费站,也不得在公路上拦截车辆进行检查、罚款、收费。”《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只有警察(含司法警察)才有权使用警械。此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权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的行为实施调查、处理。

前言

为什么要告官?当你的房子被政府强制拆迁而没有获得合理的补偿,当你的企业被政府违法吊销营业执照,当你的亲人被警察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甚至遭遇刑讯逼供、蒙冤入狱,当你要求政府依法取缔污染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却无动于衷、态度冷淡,甚至蛮横粗暴,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你该怎么办?合法权益遭到政府的非法侵害、剥夺,就要讨个说法,就要告官。老百姓能不能告官?民告官是我国《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赋予公民的庄严权利,老百姓完全有权行使,这也是公民对政府的监督。这必将有利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有利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早日实现,有利于国家法治文明的推进。这本书能告诉你什么?本书重点讲解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三大民告官法律武器。对每一种武器,都紧密结合现实案例,详细介绍其细流程、注意事项。读者可以熟悉中国民告官的整体框架和流程,学会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掌握民告官的初步知识和技能。希望受害人能拿起法律武器,在缺少律师帮助的情况下,也能与违法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相抗衡,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本书有什么特点?第一,贯彻问题意识,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展开,确保实用性。第二,利用表格图示,读者清晰直观地按图索骥,找到最佳方案,保证生动性。第三,给出典型实例,以供读者与自己的实际情况参照,确保有效性。第四,语言通俗易懂,突破法律图书严肃刻板的风格,力求趣味性、可读性。

内容概要

张鹏  律师,北京众赢凯律师事务所主任。致力于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的研究和实务,办理过诸多社会影响广泛的行政诉讼案件,积累了行之有效的诉讼技巧和丰富灵活的实践经验,能妥善地应对法律纠纷,务实地解决法律问题。 
张律师先后就读于清华大学电机系和法学院,分别获得工学学士、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师从中国著名行政法专家于安教授。

书籍目录

第一章 了解民告官  第一节 老百姓能不能告官    案例:张先著诉安徽省芜湖市人事局剥夺其担任国家公务员资格案  第二节 民告官的途径  一、行政复议  二、行政诉讼  三、行政赔偿    案例:常可生诉侯马市公安局行政赔偿案  四、刑事赔偿    案例:杜培武申请昆明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再审改判无罪刑事赔偿案  五、司法赔偿    案例:郭祯祥等申请蕲春县人民法院违法拘传司法赔偿案第二章 哪些事能告官第三章 如何通过行政复议获得救济第四章 如何打好行政诉讼第五章 怎样获得行政赔偿第六章 如何获得刑事和司法赔偿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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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中国民告官常备手册》站在普通公民的立场讲解民告官的流程,按照老百姓对法律问题、法律程序的认识编排结构、组织语言,是一本写到老百姓心坎儿里的书。《中国民告官常备手册》不仅告诉读者该怎么民告官,民告官有几种途径,还让读者明白每种途径的细节流程和注意事项,并通过典型案例和图表表格进一步分析说明,最终让读者掌握中国民告官的初步知识和技能。
《中国民告官常备手册》的内容由明暗两条线组织起来。明线从政府部门的行为出发,给读者讲解如何面对拘留、罚款、拆迁、强制、征收等问题?暗线体现在《中国民告官常备手册》的案例选取,从行政部门的性质出发,涉及公安、工商、税务、城管、检察院、法院、环保、教育、卫生、物价等机构,让读者学会如何和这些机关打交道。
《中国民告官常备手册》尽最大努力让读者轻轻松松、明明白白地了解民告官的过程,为把官告倒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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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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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短评 (总计1条)

  •     详细,实用,对老百姓来说实在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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