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奴十二年》书评

出版社:文心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11-1
ISBN:9787551006125
作者:所罗门·诺瑟普,Solomon Northup
页数:240页

帮布拉德皮特得奥斯卡

布拉德皮特 似乎生命之中少了点什么 大艺术家 大明星 大富翁 慈善家 等等等等就差一个小金人了,似乎他啥片子都接,从盖里奇的片子零片酬,到商业大片的高片酬,这似乎,还不能满足老布,在这个电影热映之际,老布终于投资制作这部电影,不知道为啥他会选择这样一个题材,其实看完书之后,才知道,这本书有着强烈的美利坚的乡土味道。这样的题材恐怕不得奖都难。

被奴役的“安全感”

对自由的放弃和对暂时安乐的妥协,是种温和不显明的愚昧。这不是批判,也不是贬义词,因为我们都是愚昧的,或者说,大多数人都是愚昧的,这当然仅仅是相对成长而言绝非现实,每一种聪明,不过是新质的愚昧对前种的超越。人安乐的多了,便会忘记当下无关痛痒的东西。大多数人仅仅关心自己是不是利益天平倾斜的那一方,而并非真正利益受损的那个人。他们所抗争的所谓不公平,只是自己不是受益团体中的一个。真正需要选择时,我们总是容易违拗良心,做既得利益集团里一直缄默的羔羊。直到每个人深切的感受到那切肤之痛。直到羔羊被宰割。一个人,曾经自由过,便不会选择奴役,一个人,曾经善良过,便能够鄙夷强暴。为奴十二年,无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曾那样幸福的生活过,便知自己的价值不仅仅止于摘棉花和伐木。曾经的幸福不复存,却转化成了善念和抗争埋藏心底。的确,普莱特无能为力,但他从未忘记自己叫做“所罗门·诺瑟普”。他不是只会摘棉花、浑浑噩噩生活的奴隶。而是纽约州的自由民。可这一切都要埋藏在心底。在富饶的贝夫河岸,纽约州是自由的代名词,是奴隶的天堂,同时,也是奴隶主噩梦之源。因为愚昧,他们毫不怀疑,占有和奴役一个黑人是合法的,合情合理的,人生而便有了对立阶级。因为欲望的喷薄,一切黑奴的痛苦好像只是奴隶主慈心在救助他们应得的罪责——上帝一开始定好了,我是白人奴隶主,你只不过是个黑鬼,我奴役你,是为了救赎你。因为自由,因为他们本身就应得的自由,他们不得不闭口不谈纽约,不得不为自己曾经的幸福保持缄默。有些事是我们无法控制的,人在很多时候都无能为力。奴隶主的欲望被无限的放大,自由民的欲望被压迫到逼仄的空间。自由民,为他应得的幸福而痛苦。漫漫长路,人的确无往而不在枷锁中,但人也是生而自由。

自由

所罗门记录了他被骗绑架到贩卖做奴隶的全过程,到最后他获救的时候再次提及他的真名时,所罗门,他真实的名字,我也早已不再记得了。本书最后他提到他还是叙述了太多光明的一面,因为他感谢那些善良正直以及搭救他的人们,让他重新获得了自由。兴许是每一天都是一样的痛苦,时时刻刻饱受鞭刑的恐慌,一点点安逸欢乐都让他们感觉到了主的恩赐。最让我吃惊的就是,即使是再愚昧的奴隶,他们也有自由的渴望,他们将自己同主人比较可以知道自己丧失了什么,自由对他们意味着什么。反倒是那些奴隶主们,根本就不懂黑人也是人,而不是畜生,不是一样工具,他们生来就被这样教育着,生来就看到他们劳作受刑。这些白人们才是真正愚昧的人,和我原来想的白人们很清楚众生平等而只是为了剥削他们,为了利益而这么做,却不知他们只是从小被教育的结果。如果所罗门没有十二年来大多数时光都在一个暴戾的主人,而是跟随着福特,也许他并不会这么想要离开,正是这痛苦的日子才让他一直有着想要逃离的动力吧。

这本书具有改编成电影的所有条件

曾经 看到过不少改编电影失败的小说 《挪威的森林》《傲慢与偏见》《奥涅金》,但是 这本书改编成电影之后,备受关注,个人感觉它具备了良好的改编电影的素质,美国文化背景、文字简洁没那么扭捏、情景描写良好等等,对于读者来讲,看完电影再读书还是读书之后看电影,都不会感到上当受骗。

暗黑版普法读物

文学受益电影几多,若非麦奎因开拍电影,一般读者能否看到这书很是疑问。(就像小李肥温对耶茨的贡献。)简言之,《为奴十二年》就是一个失去自由的黑人恢复自由的经历。其实也不妨当成19世纪中叶米国南方蓄奴州经济状况的流浪汉式描摹,或者一本粗糙的认识论素材。不接触,唔认识,人们知道什么,才更明确地知道追求什么。按所罗门的话讲,很多黑奴压根儿没有自由的概念,但向往的东西正是自由。另,人人平等观念对于多数黑奴来说几乎为〇,奴隶主刻意消灭教育加诱导偏见(见P82坦纳先生对《圣经》中主仆关系的解释,只谈“顺从”,却忽略“你们作主人的待仆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吓他们”“要公公平平地待仆人”),让奴隶大都无异于逆来顺受的人形大牲口。以上是论学习的必要。——————————————————————————————因当年历史教科书中的血泪控诉预设了非人性的想象,读到那些虐待,触目惊心的程度减去不少。一些好心奴隶主的人道待遇,奴隶的饮食状况和假日安排等新鲜内容,反倒容易占据俺的注意力。所罗门绝不是一个刚烈的革命分子,更像带着自我美化倾向的务实汉子,他冀望重获自由的强烈程度,被“好奴隶主”的待遇折损不少。他自己就承认,要不是遭遇非人虐待,一直做奴隶也并非不可接受。这教育俺们,对待人类要多多使用糖衣炮弹。那样他们的意志就会软弱,就会不求进取,安心做奴隶。所罗门强烈地想恢复自由身,一方面是被“坏老爷”逼得,另一方面因其原本是个自由公民,亦受过基本教育,晓得人人平等的理。这是他与一般黑奴不对等的地方。正好印证了老话: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教育俺们,人是可以欺的,唯不可欺得太甚。以上是论治人的讲究。——————————————————————————————所罗门的痛苦经验教人同情,法律的角色更令人印象深刻。这本小书也可以看成特别版普法读物。所罗门的父亲的身份由奴隶变为自由的公民,依赖奴隶主对财产权的合法让渡。所罗门的沦落为奴以及为奴所受的虐待,说来或许太不小清新,与他的重获自由同样“合法”。所罗门这个自由州的公民之所以能够被贩卖到蓄奴州,最关键之处在于贩子处理掉了他的合法身份,他本人也在虐待慑服与求生本能中,消灭了奴隶主知晓其来自纽约这一自由州的可能。奴隶主清楚地知道,让一个自由公民做奴隶是非法的。这不难解释埃普斯老爷听说其真正身份后发问“这么说,以前你是自由人喽?你这该死的黑鬼!我买你的时候,怎么不告诉我?”(夫人当时也惊了),并在最后说尊重他的自由权利了。重获自由完全是走法律程序,家属向州政府提起请愿,附带文书和证言,州长委托和任命代理人,代理人在路易斯安那州提起“动产返回诉讼”,地方当局才裁定了当时作为埃普斯私人财产的所罗门的自由权利。所罗门最后离开可能显得有些“薄情寡义”,尽管黑奴继续被奴役,但他只能袖手旁观,无能为力,没辙,他还没有达到废奴主义者的水准,何况也认定奴隶制在彼时彼地是完全合法的。书中灰常不合法的事情,除了拐卖自由公民,还有那次黑奴的革命式暴乱,后来演化成部分白人对黑奴的屠戮。奴隶主的财产权随之遭受大大侵害。伎俩有些貌似打土豪分田地和借反恐搞监控之流。妖魔化必伴随争权夺利。信不信由你。以上是论法制的好处。

坚持才能拥有一切

我想不管是南非国父曼德拉还是美国总统奥巴马包括《为奴十二年》中的所罗门•诺瑟普对种族歧视和奴隶制度都是恨之入骨的,抛开白人对黑人长期的种族统治和黑人对白人奴隶制度的反抗,单看诺瑟普这历经磨难、九死一生的十二年,让我们不得不对这位坚守生命、自由、尊严和信念的黑人男性竖然起敬。他是自由的,也是有家的,更有有妻儿的,这和绝大部分处于幸福中我们是一样的,然后不幸的袭来,使得他成了福特老爷的私有财产,然而短暂的幸福后,他更加不幸的落入了提比茨的种植园中,长达十年的折磨却并没有消磨掉他求生的意志,尽管期间他也曾经以买卖租赁的形式得到过埃尔德雷特、埃普斯、特纳和霍金斯的“施舍”,所有的一切都有一个回家的愿望在坚守,他是万千奴隶中的幸运儿,因为他碰到了贝斯和亨利,他得救了。他的不抛弃不放弃、他的隐忍、他的智慧、他的感恩使他得救了,同样,如果我们坚持这些,我们也会走向更美好的未来!

自由其实不容易

我第一次看关于种族歧视的内容,是《远地牧场》里关于被偷走的一代,那些可怜的孩子,可怜的母亲,母亲为了保护孩子而自愿死在储水罐里。种族平等不仅是人权的解放,也是为了自由的抗争。而《为奴十二年》的故事背景就被放在了南北战争前夕这样一个宏观的大背景之下,而这部作品也不十分出色地完成了为时代吹响号角的光荣使命。虽然那个时代离我们已经很远了,“为自由而竭力奔跑”的内涵和价值一直被人们所歌颂,也被很多美国的影视作品体现。小说的主人公,最终逃离了奴役和枷锁。经过12年的漫长岁月,又回归了文明世界。在人的一生里12年绝对是一段漫长的岁月。这也暗示了黑人解放运动同样也会是一场艰苦而漫长的历程。他与大部分受过良好教育的美国公民一样优雅而富有责任心。除此之外,他还是一个“黑人”,一个在某些高贵的绅士们人眼中宛如牲口一般的种族。于是主人公便像一直羊羔落入狼群一样,被落入了那些高贵绅士们的皮鞭和囚笼之下。看到这里读者一定会为主人公喊冤,一个有有着合法身份的自由人,却被坑蒙拐骗成了奴隶。在大家喊冤的时候,又有几个人会为那些生来就没有合法身份的“奴隶”们喊冤呢?他们又凭什么与其他人生而不平等呢?黑奴产生的根源是资本扩张,是由于西方人对世界侵占欲望的不断增强。与非洲和北美的原住民相比,西方人更文明,但是他们却用奴役和野蛮构建着他们的“文明”。而西方人自己还在堂而皇之地用法律和道德的名义为自己的行为保驾护航。那些南方的种植园主们看似文明、看似富裕,然而他们的行为却在本质上行着撒旦才会执迷的恶。这种恶又在肆无忌惮地鞭笞着优雅而受过教育且真正拥有文明的主人公,那些种植园主们毫不留情地用黑人的“生而不平等”为自己的“生而平等”在买单。在小说里,主人公回家了,同样作者或者说那个时代中有良知有先知的人们,对整个黑人的命运都抱有乐观的期待。最终像《远地牧场》里的土著男孩一样,他们寻根找到了自己的方向,历史会给我们很多不同的启示,而这些启示或许像这些故事一样,可以让讲给孩子听,让他们知道自由其实不容易。

啃噬

所罗门受的罪也就罢了,他毕竟是个健壮的男人。可是伊莱扎呢,这个穿着丝绸衣服,手上戴着戒指,耳朵上悬挂着纯金的吊坠儿,优雅端庄,气质不凡的女人,之前享的福,只怕都抵不了后来一天所受的罪。她在一夜之间从天堂坠入地狱,此时身体所受的苦根本不算什么,精神上的苦让她没日没夜地凄惨哭泣。她那刚刚重逢几天的小儿子,那面容美丽、惹人喜爱的小女儿,不论他们怎么求饶,怎么哭诉,都无法达到唯一的愿望:在一起。她对天发誓,只要让他们在一起,她一定做天底下最忠心、最努力的奴隶。我的耳边久久响着她那凄凉而凄苦的哭声。所罗门之前受鞭打的时候,我还能忍受。可是,看到他被人颈上套着绳子吊在树上,踮起脚勉强能够到泥泞的地面,他必须用尽全力保持这个姿势,丝毫的动弹都可能有生命危险。后来,他在被捆绑着在太阳底下暴晒。我看着这些文字,内心难过得如同有蠕虫啃噬一般。还有黑奴被赤裸鞭打的情景,我想象着那些奴隶被打得皮开肉绽,血溅起来,扬在空气里,背上没有一块皮肤是完好的,不禁浑身哆嗦。那不仅仅是肉体上的折磨,更是近乎拷打灵魂般的痛苦,这些屈辱是非人的,都真实地发生在我们人类的历史上,永远无法磨灭。我想起了《被解救的姜戈》,可是,这本《为奴十二年》更让我感动。

追求自由

人之所以高贵,是因为有各种复杂的意识吧。自由意识是很重要的,一个人都不甘于被束缚,不管是精神上还是肉体上。所罗门身为自由人生活了三十多年,其自由意识对比于生而为奴隶的黑人同胞强烈太多,他对重回自由的渴望是相当强烈的,以致于可以忍受长达十二年的奴役生活而不断等待重获自由的机会。而且不同于其它黑人奴隶,他是自小受过教育的,而且还会拉小提琴,各方面的素质都显示出他的特别。因为他是个自由人,他因为教育因为自由而更加聪明。其实在书中,正如他所说,他倒是放大了奴隶制的光明面。很多奴隶主是因为世世代代相传,把奴役黑人当作理所当然的事情。就像Epps才十二岁的儿子便已经相当残暴了,但所罗门却还是表现出了一种理解和遗憾。其实,可以这么说吧,南方的很多白人也同样愚昧,他们竟然能够接受把一个人当作私有财产并肆意蹂躏!尽管他们也可能接受过各种高等教育。

奴隶与狗的故事

奴隶与狗的故事偷爱警/文南北战争到林肯遇刺,黑奴解放,标志着美国新一轮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标志着美国阶级立场发生了质的转型。黑人应不应该享有人权道义,黑人有没有权利享受人权。美国是联邦制国家,众议院、参议员会分出不同层面的政治人物,在当年却没有人去评判和思考黑奴问题,利益或许是美国最好的盟友,没有利益的事儿,干也是白干,还得罪人,倒不如干一些讨人喜欢的事情。南方黑奴多达30多万,奴隶主们的鞭挞、暴力、惨绝人寰没有得到州政府的重视和阻挠,很简单,黑奴天生就是狗奴才,跟白人没有可比性,他们出生就是卑贱和低格的人种。南方奴隶主的思想里,根深蒂固这一信条,世袭延续着豢养奴隶的习惯。黑人给人的感觉,体格强健,人高马大,体力充沛是劳动力的绝佳代表。白人看到了这点,而且聪明的白人,为了聚敛钱财,大肆贩卖黑奴,据为己有,巧已利用,不但使自己的资本日渐膨胀,而且不用付给黑奴薪水报酬,完全可以凭借自己意愿来支配奴隶,奴隶主的算盘可谓一石二百鸟,屌的不得了。奴隶制度在美国南部,受到热捧和青睐,大面积的土地被开垦耕种,无数的黑奴忍受着皮鞭之苦和岁月的折磨。书中有这样一段文字“约翰一两天前已经被带走了,当时他高兴得一蹦三尺高,因为他的主人把他赎了出去。(p28)”黑奴在这里,更像是狗,摇尾乞怜的狗,尊严、人性、自我,统统与黑奴无关,他们只配跟这奴隶主的脚步去讨好,他们更像是一件件随身携带的配饰,即使丢了,死了也不会得到半点的心疼和惋惜。赎了回去,一个“赎”,让人权属性全部消失,奴隶主浅薄的仁慈,就是尽可能的善待身边的黑奴,少让他们挨打,少一点辱骂,这算是最好的奴隶主,而绝大部分奴隶,需要忍饥挨饿,疾病缠身,随时可能死亡的准备。奴隶主只关心他们的利益,利益受损,他们才会心疼,才会觉得亏大了。诺瑟普的故事,传递着黑奴制度的残暴残忍,当“我把死亡看做尘世痛苦的解脱,把坟墓看做我疲惫不堪的躯壳,休息的地方(p88)”,死亡成为一种荣誉和奖赏,黑奴的心,在煎熬中翻腾,生存权利的沦丧,更加催化黑奴灰暗的心理状态,对恐惧的高度紧张,对生命权限的麻痹,黑奴感受不到人性的一点温暖,感受不到活着乐趣。当诺瑟普被人贩子,强制绑架到美国南部的时候,除了震惊,他还被改了名字,普莱特是他奴隶名,披着这个名字,诺瑟普悲惨人生开始。遭遇手铐、脚镣的拖沓,遭遇失败逃亡的恐吓,诺瑟普觉得自己的自由,已经没有希望了,当贝斯出现的时候,上帝的祷告,得到了回应,贝斯给了诺瑟普第二次重生。奴性与人性的碰撞,会使人产生强烈的对比感,没有选择和无穷选择是两个极端。奴隶与奴隶主就这样的阶级关系。十二年的凌辱,十二年的忍辱负重,不能说诺瑟普多伟大,多有智慧,只能说他是幸运的,上帝听到了他的祷告和虔诚的信奉。在这整个奴役过程中,诺瑟普随时可能一命呜呼,但他自己的信念和不懈努力得到了回应,如果贝斯也不帮他,估计诺瑟普的故事,我们无法看到,甚至不知道存在过诺瑟普这个人,当然可能会在某一页奴隶账簿上看到普莱特的名字,但谁又知道,谁又会去关心这个人的故事,死都死了,政治利益的牺牲品,需要一层层白骨的堆砌,才能堆成一个金字塔。奴隶不配有名字,生命的代号而已。能活着真好,能有饭吃真好,能有休息真好。点滴满足,可以让奴性的人,变得欢呼雀跃,他们的利益欲望很浅很小,所以得到的满足越容易达到。别让利益收买奴性的浅薄,别让无穷满足,变成利益的傀儡。

白色帝国的黑色幽默

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独立宣言》《独立宣言》宣告了美国的成立,也发出了自由和平等的呐喊,这是人类史上一次伟大的胜利,一次振聋发聩的呐喊,但是,这只“人权”的体现,这里的“人”只有白人。黑色的,只是“奴”,或者“产业”。自从英国殖民者在北美殖民地开创了黑奴制度,“黑人”变只能以高级黑色生物的形态来成为白人们手下的奴隶,他们完全不具有任何“人”所享有的权利,而只是和猪狗马牛一样,处于人类层面之外,可以被随意处置,随意买卖,甚至随意杀死。美国独立之后,并没有宣告黑奴的解放。奴依然是奴,而不是人。南北方几乎处于相互独立的状态,南方种植园主为了发展自己的种植业,必须需要大量的人手,而黑奴,自然是种植园主们的最爱——他们曾经受惠于此,也便认为理所应当地继续下去。有需求,自然有买卖。于是,渴望黑色高级工具的南方,对于那些因为各种原因而涌入的黑奴,自然会敞开“好客的”“热情的”怀抱。我们的主人公所罗门,就是在这种热情的诱惑中,毅然而然地投入了南方的怀抱。独立战争给部分参与战争的黑人以启蒙,北方的黑人也有一定的人权,比如,起码是自由的。但是,这个新生的帝国毕竟是白色的,即便是北方所谓的黑色的“自由人”,也依然不可能享有和白人一样的权利,这与《独立宣言》中所宣传的人权相对应,该是多么讽刺的事实,该是多么黑色的幽默。我们的主人公所罗门,正是因为天真地相信“自由”“平等”“人权”等他并不真正拥有的东西,才上了两个白色人贩的当,然后沦为一个“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的笨蛋。他自诩为受过教育、洞悉人性的优点,在他被卖为奴隶的现实面前,被无情而残酷地击碎。十二年的奴隶生涯以及逃离之后的法庭对决都在赤裸裸地告诉他,这是白色的帝国,黑色请退让。所罗门是个聪明的人,聪明而天真。这使得他在身为奴隶的十二年里,因为聪明而成为最能干最有才的奴隶,但是也因为聪明,而被很多奴隶主视为最不老实最混蛋的奴隶。而他的天真之处在于,即便奴隶制给他带来了无数痛苦,他依然认为奴隶制有其可取之处,并对一些奴隶主抱有天真的幻想。在其回到北方之后,又天真地认为北方的法律能够帮他讨回“公道”,直到最后幻想破灭,他才多少了解到:公道只会给予白色,而不会给予黑色。《为奴十二年》基本上讲述的是一个天真的自由黑人被拐卖到南方当了十二年奴隶的故事,这个黑人具有一定的教育水平,聪明,努力,但是对现实社会看得并不透彻。在经历了长达十二年炼狱一般的痛苦生活之后,才看清了他当时所处社会的真实面目。然而,他,以及当时他所处的黑色群体,根本无力改变。后来,废除奴隶制的,其实也是白色群体——他们为了发展工业,需要更多的“自由人”劳动力,于是和蓄奴的南方展开了南北战争,最终,北方取得了胜利。看,黑色的生命依然在被白色所主宰,这难道不是这个白色帝国最黑色的幽默?

幸运者被铭记,而不幸者被淹没。

世间所有的不幸都是相似的,奴役、折磨、不公,在这个感官已被媒体用夺人眼球的事件饲养的年代,这些苦难总让人心里很难再起波澜。我读《为奴十二年》的时候,并没有被其中的苦难所震撼,因为我曾看到过更惨无人道的暴行。但苦难是不可比较的,我们没有必要把痛苦拿来比较,毕竟同情的作用是有限的,读这类书真正的意义,是知道什么造成了这些惨剧,以及如何避免这些惨剧。人是什么?灵魂是什么?一群人可以奴役另外一群人吗?我想,除了人类,没有别的动物会思考这些问题。我们从野蛮而来,经历了血和泪,终于找到了维持人类世界平衡的工具。那就是公平、自由。灵魂是没有颜色的,而在那段黑暗的岁月里。人是分等级的,一群人凌驾于另一群人之上,最大的恶不是压迫,而是他们想办法扭曲事实,奴隶生来本就不自由。那些在蓄奴州长大的黑奴们,心里难以去除我要终身服侍主人的念头,他们也有对自由的向往,可周围的环境让这自由之光如此微弱。最大的黑暗不来源外在,而来源于我们自身。我们没有自己是自由的这个念头,我们能想到最大的幸福就是不挨鞭子,不用挨饿。可是幸福,哦,有黑人的幸福,和白人的幸福。你看,这人间,多少惨剧就这么无声无息地上演着?我是一个学法的人,而当法律为人做恶时,文明将黯然失色。一直以来,在课堂上,在工作中,我都坚信恶法非法,人类有更高的审判台,在那里,所有的伪证、谎言都无法掩盖真相。而在生活里,会有那么一个漫长的过程,让世界从黑暗、不公慢慢走向平等。被解救的幸运者被铭记,而不幸者,则被淹没在历史的长河里,而这些事实让我在为主人公的命运欢呼之时总感到如鲠在喉,无法忘却。

偶得的日记

这更像是一本尘封已久的日记,在某个跳蚤市场偶然被我得到。即使日记的主人早已作古,却也不能消除我翻开它那一刹那产生的偷窥的紧张感。不容否认,回忆录《为奴十二年》本身是小格局的产物,它属于十九世纪一位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然而,小格局的回忆录是有血肉的历史,人的命运是由历史大车轮滚带向前的,也正是如此,回忆录赋予了历史表情和颜色。这本回忆录的主人是一位名叫所罗门•诺萨普的人,他是拥有自由的黑人小提琴手,在某个黑夜被拐卖到南方为奴,从此失去与家人的联系,为了生存他不得不掩饰自己的音乐技能,甚至要掩藏自己识字的能力。在这十二载的绝境中,他从未放弃重获自由的信念。最终他在一位白人木匠的帮助下得以返乡,但直到最后拐卖他的真凶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回忆录的尾声也未暗示黑奴的生存状态是否得以改善。这不是历史性人物的回忆录,它的内容没有艺术加工和粉饰。这也不是一部史诗般的回忆录,其时间段并未贯穿整个黑奴解放过程,甚至所罗门本人都没有活到黑奴贸易废止的那天。如同二战时集中营里的《安妮日记》,所罗门和安妮在黑暗中书写自己的苦难,却都没有看到黑暗被粉碎的样子,但我们却从他们的文字中感受到那在黑暗中跳动的心的强大力量。黑色的回忆录,十二载的苦难。我跟在所罗门的身后,掉进陷阱,跌入深渊,与他同视着周遭所有残暴的行径。在绝境中行走,强烈的压抑感,也同样在内心深处渴望着自由。在历经无处可躲的卑微、劳苦与灾难之后,所罗门获救而回到了家乡,这为整部回忆录郁浊晦暗的色调终抹上了一处暖性的亮光,这处亮光是他生命触底反弹的安慰。如今,黑奴制度早已土崩瓦解,回忆那段历史对于当下的意义不仅仅是以史为鉴,告诫世人“人人生而平等”,更是在为我们这些早已被各种物欲束缚的人提供一场精神救赎之旅。

一种熟悉的感觉

我相信缘分,总觉得一个人身处偌大的世界,所见、所闻、所感,终归是有缘。只要有缘,别管上下几千年,别管古今中外,别管喜好憎恶,终究会遇上。就比如,我遇到了这本书。说起来,我平时并不爱看很严肃的东西,总觉得生活已经够沉重的了,没必要再给自己找不快。说的是黑奴的故事,题材并不能吸引我,只是它那回忆录般,随意、流畅,淡定却又有情的文字,带着我就这么慢慢地读了下去。  我看到所罗门被骗到华盛顿,虽然早就猜到了这个情节,但当他昏迷后第二天从那个黑洞洞的地下室睁眼醒来,发现自己被粗铁链捆绑着,一时无法接受地奋力挣扎,铁链在地上拖拉着发出刺耳声时,我感觉自己的耳膜仿佛被刮破了。  后来所罗门被当作奴隶准备贩卖,他和其他男女奴隶一起,像牲口一样供白人雇主挑选。奴隶们还要使出浑身解数,以博得买家的好感,卖得个好价钱。  那个时代,也许距离我们非常遥远,但是有些东西,还是让我感觉很熟悉。即使是在这个人人平等的现代化社会,人性在金钱面前,显露出了太多的卑劣……所罗门对家人的爱,同样让我动容。即使是在现在的我看来,他的家庭是多么的幸福:“我和孩子的妈妈给这三个小天使编织了无数美好的梦。不干活的时候,我经常带着他们出去散步。小家伙们会穿上漂亮的衣服,陪我走过萨拉托加的大街小巷,徜徉于清幽的树林。他们是我的开心果,是我的希望,我喜欢满怀深情地把他们搂在怀里。在我看来,他们黝黑的皮肤比白雪还要纯洁。”同样为人父母的我,可以深刻地感受到这个黑人对孩子的爱,对生活的爱,对未来的期待。跟我一样,我们都只想:“怀揣着最不起眼的梦想,用心去爱,去劳动,在这熙熙攘攘的世界努力向前”……多么熟悉的感觉,这个黑人距离我并不遥远。

怀揣自由的希望,坚韧的活着

身处的环境织就一道密不透风的强。野蛮代替了文明。身处之地充斥着各种监视的眼睛,皮肤的颜色是一种标志,一种身为“财产”的标志。每一个发现“财产‘出走的人都有权让财产回归“所有人”的怀抱。此时,自由的希望只能是深埋在心中的一粒种子。这粒种子或发芽、或腐烂,只能看当事人是否能坚韧的活着。怀揣自由希望的活着,才有希望。为了自由的希望,坚韧的活着。

最初的家园

一般来说,任何一个一个东方读者,都很难去理解非洲裔美国人心中对“黑人”这个词在的复杂情感。从整个美国历史进程来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黑人解放运动的影响完全可以媲美于于土地革命对于现代中国的非凡价值。黑人解放不仅是人权的解放,更是人类自我意识的又一次觉醒。而《为奴十二年》的故事背景就被放在了南北战争前夕这样一个宏观的大背景之下,而这部作品也不十分出色地完成了为时代吹响号角的光荣使命。虽然那个时代离我们已经很远了,但是“为自由而竭力奔跑”的内涵和价值,时至今日仍然是美国精神之中最难能可贵的那部分。主人公是一个文明人,他与大部分受过良好教育的美国公民一样优雅而富有责任心。除此之外,他还是一个“黑人”,一个在某些高贵的绅士们人眼中宛如牲口一般的种族。于是主人公便像一直羊羔落入狼群一样,被落入了那些高贵绅士们的皮鞭和囚笼之下。看到这里读者一定会为主人公喊冤,一个有有着合法身份的自由人,却被坑蒙拐骗成了奴隶。在大家喊冤的时候,又有几个人会为那些生来就没有合法身份的“奴隶”们喊冤呢?他们又凭什么与其他人生而不平等呢?黑奴产生的根源是资本扩张,是由于西方人对世界侵占欲望的不断增强。与非洲和北美的原住民相比,西方人更文明,但是他们却用奴役和野蛮构建着他们的“文明”。而西方人自己还在堂而皇之地用法律和道德的名义为自己的行为保驾护航。这仿佛是一种讽刺,那些南方的种植园主们看似文明、看似富裕,然而他们的行为却在本质上行着撒旦才会执迷的恶。这种恶又在肆无忌惮地鞭笞着优雅而受过教育且真正拥有文明的主人公,那些种植园主们毫不留情地用黑人的“生而不平等”为自己的“生而平等”在买单。小说的主人公,最终逃离了奴役和枷锁。经过12年的漫长岁月,又回归了文明世界。在人的一生里12年绝对是一段漫长的岁月。这也暗示了黑人解放运动同样也会是一场艰苦而漫长的历程。在小说里,主人公回家了,同样作者或者说那个时代中有良知有先知的人们,对整个黑人的命运都抱有乐观的期待。虽然主人公的文笔平实,但是12年奴役生涯,最终重获自由的剧情未免有一些浪漫主义的情怀在里面。可是文学作品的浪漫却始终掩盖不了当时社会的真正景象,在那个时代里,黑人始终都没有逃离,那个命运的泥泽。南北战争的爆发,表面上是自由州和蓄奴州的斗争,而实际上则是工业门阀与种植业豪强争夺贸易权利的斗争。历史上的那个时代,黑人的命运比主人公悲惨多了,在那个时代,黑人们绝对没有回归家园。主人公的逃脱与回家实际上只是对整个黑人命运的美好期待。《为奴十二年》里表达的情绪或许是爱好自由的人们对野蛮暴力的不满,也或许只是大工商业者对于难以获取更多贸易资源而发出的抱怨。然而整个剧情又像是被绑架的“文明”对人们做出的一种隐晦的暗示,那就是——文明永远都无法真正的拯救人类的灵魂。在我翻阅美国历史的时候,我发现18世纪的时候有很多奴隶逃跑而最终获得自由的故事和传奇,但是他们虽然获得了自由然而却没有家。而小说里主人公最终回到的那个家,则是作者对整个人类灵魂归宿的一个设想。那就是让自由带领人们,回归到人类回家,然而也只有真正的自由,才能让人类回归到最初的家园。在那个家园里,肯定是“人人生而平等”的,也绝对不会有“野蛮”的奴役。

平等

反种族歧视应是所有人的共识。这本书以前看过一点点,接着就搁置了。图书初版于1853年,真人真事:纽约州的自由黑人所罗门被奴隶贩子绑架卖到南方蓄奴州路易斯安那,经过12年的虐待和折磨,终为人所救。电影即根据本书改编。昨日,浏览《电影公嗨课》的时候,注意到对电影《为奴十二年》的一段点评:“由于影片改编自真人真事,所以并没有好莱坞式的大团圆之感,故事发展到了结局仍然显得有些无奈……”当时还有成千上万的黑人被役使,绑架作者的奴隶贩子也逃脱了法庭惩处。因为全面废奴是林肯自1863年颁布《解放黑奴宣言》始,1865年美国南北战争结束之后的事了。可见,现实进度确实是缓慢又无奈的。被这本书感动了,虽然它的语言平白不加雕饰。作者的经历堪称九死一生,当他叙述逃跑穿越大沼泽,四处是蛇和鳄鱼时,我仿佛看到了那种可怕的景象,然而,比这些更可怕的是残酷的奴隶主和残酷的制度。恶法是法吗?网上说斯托夫人《汤姆叔叔的小屋》受本书影响,我并不太相信:1.汤姆叔叔出版在前;2.作者在书中明确表示看过汤姆叔叔及相关作品。

所罗门·诺瑟普所面对的恶劣环境

即使是抖M,一定也不想当一名真正的奴隶。因为那太恐怖了,太超出一般人的承受极限了!在暗无天日的黑奴时代,奴隶们悲惨到了极点!到处是触目惊心的虐待、毒打、鞭笞、猎狗撕咬,恶毒诅咒、辱骂、饥饿、高强度劳动。黑奴被当畜生一样看待!这就是故事发生的背景!在蓄奴州,黑奴只能替主子卖命,想要逃跑,街上的白人随便都可以把你举报领赏钱。制度造成密不透风的墙。在开始阅读这本书时,有必要稍微了解一些历史知识。1776年7月4日,《独立宣言》发表,标志着美国建国。我们知道美国国旗是星条旗,十三条纹表示美国建国之初东部大陆的13个殖民地,也即一开始的13个州。具体就是:南卡罗来纳州、佐治亚州、弗吉尼亚州、北卡罗来纳州、肯塔基州、田纳西州、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亚拉巴马州、阿肯色州、佛罗里达州、得克萨斯州、俄克拉河马州。美国后来扩展为50个州,那是之后的事情,略过不提。到1789年宪法生效的时候,这十三个州中,南卡罗莱那州,密西西比州,佛罗里达州,阿拉巴马州,佐治亚州与路易斯安那州6个州为蓄奴州。从地理位置上看正是所谓的南方,而自由州则是北方。因为有这种差异,所以在美国的蓄奴州常有奴隶跑到自由州,也有奴隶贩子把自由州的黑人拐卖到蓄奴州谋取暴利。这本书里正好是后者。到本书所说的故事发生的时候,也就是1841年的时候,美国已经有26个州了。其中有一半是蓄奴州,这些州基本都在南方。这时候南北战争还没有打响。蓄奴州被彻底扫进历史的垃圾堆,是在1865年南北战争结束后。美国国会的《美国宪法第13条修正议案》被签署,意味着黑奴制度最终被废除。1841年-1853年,这12年中,所罗门·诺瑟普从自由的纽约州萨拉托加被拐骗到了蓄奴的路易斯安那州。在那里,他遭受了非人的虐待。在蓄奴州,黑奴等同于牲口,一开始我们说过,白人作为黑奴的主人拥有绝对权力。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压迫无处不在。但是正如作者所说,人性是很丰富的东西。有的奴隶主残暴,有的就很仁慈。不过大体来说,残暴和见不得光的东西更多一些。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因此很多奴隶往北方自由州逃跑。在蓄奴州帮助黑奴逃跑是有罪的行为,而揭发检举则会受到奖励。所以黑奴想在光天化日之下逃跑简直是不可能的。并不是说像《肖申克的救赎》一样,你靠智力和体力就可以逃出生天。《为奴十二年》这本书并不是一本讲诉主人公运用高超智力逃出魔掌,类似《越狱》的作品,它其实是纪实文学。书里虽然有斗智斗勇的情节,但是因为回忆有距离感,所以某种程度上来说细节并不精彩,但是确实足够震撼!因为都是真实的!作者是由一个自由人被拐骗的。这前后的落差不是一般人可以接受的了的。在他成为奴隶的那些年,多少奴隶被打死,多少脆弱的人抑郁,自我折磨,直到死去。皮开肉绽是家常便饭。一开始作者也试过逃跑。但是这是一个密不透风的城市。最后不得已又返回到一名善良的前主人家里才算是逃过一劫。阅读的过程中,我多次想象出逃跑的情节。直到最后也没有能实现。因为作者重获自由,其实靠的不是个人的技巧。而是靠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外加遇到了一个废奴主义者慷慨的帮助。最终这个人巧妙把作者的信邮寄了出去,这才让他重获自由。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有一个很深的感触。为什么是他而不是其他奴隶发生这样的事情呢?我想应该有几个原因。他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拉的一手好小提琴,这使得他能够免于部分高强度的劳动,也额外抬高了自己的身价,甚至因为身价高还被当成是主人的动产。讽刺的是为了保护动产不被损害,他还因此而被救了一命。其次,他是个善良的聪明人,他会制作很多工具,活儿干得好,在被人要求抽打同伴的时候,他能巧妙地运用技巧,使得自己的皮鞭不挨着奴隶,为他赢得很多声望。最最重要的是,他永不熄灭的信念,支撑着他读过十二年的艰苦岁月!当然也需要一点点运气,如果没有遇到贝斯,那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出来。

漫谈《为奴十二年》

有时候发现,这个世界每时每刻都有一团黑色的悲伤围绕着,无论是哪个时代。南北战争之前的美国,南方黑人的世界只有漫长的劳作,没有自由,没有尊严,最后像牲畜一样的死去,尘归尘,土归土,按照现代人的世界观,这根本不是人生,为了苟延残喘,好死不如赖活着,与理想背离,与情感交错,看不到未来。为奴十二年,作者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描写了一个小市民的挣扎,让我们也看到了一个时代的不堪、动荡、希望!从在纽约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生计被人出卖绑架、卖到南方充当农奴、历经三代主人、最后挣扎回到亲人身边,这个故事看似简单无味,文字非常的朴实无华,然而自述的口气以及详细描写一个个性格迥异黑奴悲惨的生活却打动了无数人的内心,源于生活的真实总能让我们看到现实的残忍,然而坚毅的主人公一刻也没有放弃逃离的念头,在泥泞的沼泽挣扎、扑腾,不让最后的深渊把自己的所有一切都吞噬。黑暗之下也有淡淡的光芒,比如主人公的第一个主人,威廉福特,信仰基督,赞成农奴制,善待黑奴,却显示尊卑,在整体道德堕落的环境下,还能坚持自己做人的原则,宣导在上帝面前不分彼此,怪不得主人公在内心希望能够一直忍受他温和的奴役,可惜淡淡微弱的光芒,驱散不了人们内心的贪婪。由于福特经济的窘迫,主人公被提彼次买走,一个小心眼、势利、软弱的木匠,不堪他的折磨,几次反抗,最后被卖给了第三个主人---喜怒无常的唉普斯。接下来十年的宝贵光阴,在他的鞭子之下小心翼翼度过,认识了认真勤劳却饱受折磨的帕茜、叨唠啰嗦的亚伯拉罕大叔、沉默的威利,众人互相温暖,照顾彼此,最终还是为了活命,各自散开。尤其主人公在逼不得已伤害别人的时候,一联想这种无奈的画面,心潮涌动,手心沉重,甚至无法翻下下一页。最终主人公在好心人的帮忙之下成功获救,结束了十二年的奴隶生活,这应该是上帝一时好心的结局,也是一个格外的开恩,实际上,幸运儿的背后则是数百数千万善良的黑奴在种植园被黑气缠绕消化,黑压压的一片一片,活着没有床铺,死去没有坟墓,想想都觉得残酷!于是我悲观地想,历史已经倒转不了,人心却可以,未来的事情,谁能猜得透呢?

值得一读

有些书值得读。一本好书,一个午后,让心沉到书的字里行间,荡在故事的情节里!我还不曾阅读过这本书,但作为标题党的我,很想知道这写的是什么样的故事。 “我不想仅仅是生存,我想要生活。”这是一个黑奴向世界发出的呐喊。我想知道他发出如何的呐喊,他又是如何挣脱呐喊的。曾看过 一部电影《紫色》,也是关于黑人女性在被奴役中如何将自己解救的,那是一部深沉的电影。我想,我会在某天购进这样一本书,然后静静的阅读!

何为自由——所罗门·诺瑟普自传《为奴十二年》观后感

今天终于怀着激动的心情看完了自传《为奴十二年》,再次像看完其他改编成影视作品的出色的文学作品一样,深切的表示,原著的影响远非电影所能达到,文字的力量远非影视艺术所能企及,当然,我希望我是先看了原著,后看了电影,这样肯定会有别样的体会(而且据我得经验,这样往往效果更好,但有时候也会使原本觉得十分出色的电影变得乏味)。出于种种原因,直到今天才一口气熬夜读完这本伟大的著作,搞得我心脏病差点发作,但是读完之后,有些事不吐不快,在说完这本篇读后感之后。还得兑现承诺把所有百度百科里有关谢尔曼的各种让人忍无可忍的造谣给删干净,并且一点一点根据各种有关谢尔曼的著作和传记把历史上真实的谢尔曼在百度百科这个“最有影响力的中文百科”上呈现出来。然后进行自己的小说创作,最后再睡觉................事情就是这样,不知道的话就不会有感情,不接触的话就不会有感触。上面已经提到了,我是和大家一样,在 2013年(或14年)先看了电影。对于这个电影,我到现在还有强烈的最初印象,而且一点都不模糊,所有场景均历历在目(这绝对是不常有的情况,因为我记性差):黑人在纽约州萨拉托加过着简单而幸福的生活,生活在街道、花园、商店和家之间展开,不论是与家人或邻居,朋友或陌生人,主角预支都相处融洽,一切都是那么的朴实,然后画风一转,狡诈的绑架犯,凶恶的奴隶贩,装牲口的船舱……在感受了短短十几分钟的安宁和自由之后,各种压迫一个人心灵和身体的自由的工具:施加暴行的工具和邪恶的法律扑面而来,使我十分不安和不舒服。我敢打赌,这是自联邦军打赢战争并成功使得奴隶制彻底成为历史之后,奴隶制的狰狞面目首次藉由电影在全球范围内再出得以重现。但是,早在林肯吹响废除奴隶制号角之前,奴隶制的种种就已经由像《汤姆叔叔的小屋》和《为奴十二年》这样的作品在实行奴隶制之外的地方传播开了,这些地方不只是美利坚合众国北方二十个自由的州,能看到这些作品的不只是那二十个州的公民,就连维多利亚女王也曾经为之动容呀!《为奴十二年》是由一个本是自由的黑人——后来被奴隶贩子绑架沦为奴隶的所罗门·诺瑟普所写。关于祖辈,作者写道“我的父亲是奴隶出身,他和千百万苦难的奴隶一样,每天在极为恶劣的条件下辛苦劳作”他属于一个名为诺瑟普的家族,“大约在五十年前,这位令人尊敬的先生去世后留下一纸遗嘱,宣布解除我父亲的奴隶身份。从那时起,我的父亲就成了一个自由人。”推算起来,那时正好是北方各州相继废除奴隶制的时候。作者的的童年是在人人生来平等的北方环境中长大的,黑人和白人是互相平等的,黑人不受压迫。但是在这个国家的南方,黑人是没有权利可言的,在南方,黑人只是更高级的动物,其生死存亡完全由奴隶主决定。前面已经提到,作者就这样在已经知道自由为何物的情况下,突然变成了毫无自由可言的奴隶,这对他的打击之大绝非难以想象,但是作者并没有像他的同伴——那些从出生就是奴隶的人一样,对处境始终报以绝望的态度,甚至经常消极到想要自杀。作者一刻不停的与压在头顶的邪恶的法律、惨无人道的奴隶主以及整个奴隶制作斗争,他的抗争终于取得了成果,他重获自由。何为自由。关于自由的概念,这本自传里三番五次的提及,每一次都是从不同的角度:作者自己完全理解自由的含义,而奴隶从未得到那样的自由,只知道自由就是不用再挨鞭子,不用再担惊受怕,尽管对自由的感念模糊,他们还是时刻憧憬自由,可惜,在强大的森严的残暴的难以逾越的奴隶制面前,这不可能凭他们自己实现。奴隶主艾普斯很明白自由是什么,自由对他来说就是可以随意鞭挞奴隶,可以随意杀死奴隶,可以随意与女奴发性关系(如果这家伙是同性恋,恐怕还得加一条),诸如此类,法律保护他做这些的自由,相反,任何人干涉不了他的自由,否则便是违法犯罪。加拿大裔美利坚人贝斯对自由的定义最透彻:“有一点你不能否认,黑人也是人。如果说他们没有主人懂得多,那这是谁的错呢?他们是被禁止受教育的。你可以读书看报,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可以通过一千种方式学习知识。但是你的奴隶们没有这个特权,发现有人读书,你会抽他鞭子。他们一代又一代地遭受奴役,生生被剥夺了发展心智的权利和机会。这种情况下,我们怎么能指望他们知书达理呢?是你们这些奴隶主把他们摆到了畜生的位置。如果他们是狒狒,或者比狒狒聪明不了多少,那完全是你,还有你这一类人的责任。这个国家弥漫着一种罪恶,一种可怕的罪恶,但你相信我,这种罪恶不可能永远存在下去。是罪恶,就必定要受到惩罚。埃普斯,记着吧,总有秋后算账的时候。真到了那一天,那将是秋风扫落叶的气势。这一天或早或晚,但终归会来的。我相信这一天会到来,就像我相信上帝是公平的一样。”正是贝斯帮助作者逃离苦海重获自由,他说这个国家弥漫着一种罪恶,总有秋后算账的时候,而且将是秋风扫落叶的气势。这一天或早或晚,但终归会来的。我相信这一天会到来,就像我相信上帝是公平的一样。这一天果真到了,我们不知道当1861年4月14日美利坚内战全面爆发的时候,这位贝斯先生还在不在世,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他活到了那一天(而不必是1862年宣布废奴宣言或1865年战争胜利),他就像所有正义的爱国者一样,知道他所预言的那一天到了,正义正将战胜邪恶,那只是时间问题。后记:贝斯说,自由者可以通过一千种方式学习知识。我们不得不放眼这个作品的现实意义。在今天,诚然我们早已达到了可以通过一千种方式学习知识的地步。但是,来看看我们学习知识的手段吧:历史书是以个人意志篡改而成的,充满了对一些人夸大其词的褒奖和对另一些人的污蔑。在网络时代,我们有网络,可是这个网络被我的一些可爱的而富有勇气的同胞形象的比喻为“大中华局域网”,就像一堵高墙一样,认外面的人怎么呼喊,你别想听见外界的声音哪怕一丝一毫。在这个封闭的罐子里,滋生着所有让人厌恶的东西,酿造着史无前例的谎言。比如众所周知的联邦军威廉·谢尔曼将军,在我们国家,竟然被说成搞屠杀、搞种族灭绝、搞三光政策的恶魔,说的是真像有那么回事。这使人惊醒——一个死了已经一百多年的外国人,一个身上没有任何污迹的清清白白光明磊落的人——威廉·特库姆塞·谢尔曼将军,竟然会被这样的污蔑和诋毁,难道对这个封闭的罐子里的活着的人的污蔑还能少得了吗?ps:顺便一提,我的“众所周知的创作”已经回溯到一八三一年的纳特·特纳起义,这一段我是打算详写(但是不会比小说《纳特·特纳自白》更详细,当然角度也不一样),因为这个事件跟主角之一(这个主角是个奴隶主)有直接关系。但是我在查阅相关资料的时候,竟偶然发现有个导演竟然已经在拍摄纳特·特纳起义的电影,而且预计2016年上映,除了《琼斯的王国》外,我们在2016年又有一个值得期待的电影了,我知道这是个与所罗门·诺瑟普的故事一样精彩而且惊醒动魄的故事,因为我最近都在仔细研究它。但问题是,我在写的时候可以避免与《纳特·特纳自白》雷同,但是不是与新电影雷同就不得而知了(只能祈祷了)。以南北战争为核心的这段前后跨度在一百年的历史,此后还会被不断书写,希望我也可以为止写上公正的一笔。

有一种信念叫坚持!

为了活下去,你必须坚持,忍耐,哪怕时间再长,环境再恶劣!作为现代人,即使可以想象奴隶制度下的惨景,可是远无法体会他们的人生,没有自由,没有尊严,有的是饥饿、寒冷、劳累、鞭打、嘲笑,甚至随时会被转让、出租,等待上帝的吩咐,在下一个主人的怜悯之下而活。从自由人到奴隶再到被解救恢复自由,这就是传说中的人生,跌宕起伏,波澜壮阔。“如果说,这本书有什么欠缺的话,那就是,我向读者们展示了太多光明的一面。我毫不怀疑,像我这样被绑架、继而被卖为奴隶的自由公民一定不在少数。——————感谢那些仁慈的好人,我才得以重见天日,重新得到自由与幸福。”从另一方面来说,在当时的环境下,诺瑟普作为解救的第一步是找到法律的依据,严格根据法律的要求,提供所有证明,要求州长任命代理人,行使法律职权。继而在政府人士的帮助下,成功找到所罗门,并不是说直接把人抢回来,而是严格根据法律行事,经过法律程序,在直接众多的证据下,解救成功。那么,这是在什么时候呢,1853年,比现在早160年,这是什么概念,法制社会法制社会,这才是真正的法制社会!

苦难不是用来忍受的

每每想起黑奴被赤裸鞭打的场景,想象着他们被奴隶主挥舞着长鞭打得皮开肉绽、血花四溅,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虽然黑奴距离我们是那样的遥远,但这些确实是真实发生在人类历史上的惨剧,而且不可磨灭。所以后来看一部黑奴题材的电影《被解放的姜戈》,看得非常爽,因为我看到了主角姜戈用自己的行动改变了自身命运。虽然他刚开始也是因为一个德国赏金猎人金·舒尔茨从贩奴商人手中买下了他,只为缉拿各种通缉犯以换取报酬才获得了自由的,但之后姜戈许多的行动和成长,最终为他自己和他的未婚妻赢得了未来。相比之下,这本《为奴十二年》就没有那么戏剧化了,也没有姜戈的那种反叛,甚至给人一种逆来顺受的感觉。但毕竟这是一本传记,是根据所罗门·诺斯拉普的自传回忆录改编而成,是历史上的真事,他面对残酷命运所表现出的那些关于坚守生命、自由、尊严和信念的决心和执著,令我感动不已。《为奴十二年》讲述的是1814年已经是自由人的黑人所罗门在拜访华盛顿特区期间被人绑架、卖作奴隶,12年后才被人从路易斯安那州的一个棉花种植园里被人救出的故事。在那个年代,黑奴们虽同受压迫,但在生死去留之际依然选择无视和自保。造成这种情况是他们的错么?答案是否定的。他们当时处在奴隶主的权力控制下,任何的越轨行为都有可能招致肉体的摧残。而且自保是人类作为动物的本性,在没有能力反抗的时候,在亲眼目睹无数同伴被鞭打之后,对胆怯的表现不过是对人类本性的尊重罢了。这时,能让他们命运稍微有点好转的,就只有奴隶制的受益者奴隶主了。书中的奴隶主对奴隶有着截然不同的态度,有的会给奴隶念圣经,而有的只会念奴隶法规。前者对奴隶表现出了充分的怜悯同情和帮助保护,后者则只会摧残和虐待。然而,他们本质上是没有任何区别的,就算是好的奴隶主也只会把所罗门卖来卖去,面对一个黑奴的家庭被拆散也无所作为。就如书中说的那样:他对你好怎么了?他不还是奴隶主?很是有种“勿以恶小而为之”的感觉,由此可以看书南方奴隶主集团虽对待黑奴有着不同的态度,但立场毕竟是统一的。还记得曾经看过同类型的作品《汤姆叔叔的小屋》,我一点都不怜悯汤姆,因为他已经用自己强大的灵魂战胜了强加在他身上的悲惨命运,面对这样的生与死,怜悯是非常不合适的! 而所罗门不管是相对于姜戈还是汤姆,都显得太被动了。就连他最后重获自由也是在别人的帮助之下才得到的,而不是他努力奋斗得来的结果。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忍受了苦难,忍受本身也是一种行动和毅力。如果说所罗门最后有什么成长和转变?那就是他忍受了体制,适应了苦难,经历了很多后重回家庭,更珍惜幸福,更积极投身于政治了。

漫漫回家路

漫漫回家路,任何人都无法抗拒的奥德赛式故事!人的脆弱和坚强都超乎自己的想象!!!漫漫回家路,任何人都无法抗拒的奥德赛式故事!人的脆弱和坚强都超乎自己的想象!!!漫漫回家路,任何人都无法抗拒的奥德赛式故事!人的脆弱和坚强都超乎自己的想象!!!

光明之前,不变的是黑暗

不要争自由,自由是外界给你的。你要争独立,给你自由你不独立,你仍然是奴隶。 ——胡适《为奴十二年》是作者所罗门·诺瑟普为奴12年的自传体小说,一个人的悲痛,让所有人清晰的看见伤痛。它也是历史小说,关于美国奴隶制的故事。只有真相,才是历史。非裔美国人所罗门·诺瑟普是自由人。1841年,在纽约市被人用利诱的幌子绑架,彻底失去自由人的身份,一路辗转贩卖至美国南部的种植园成为一个黑奴。以所罗门·诺瑟普的视角,观察美国的南方与北方,揭露那个时代的奴隶生活。黑人一向被白人屠杀,奴役,刑辱,这些远非人类所能忍受的楚痛,黑人们都一一身受过,双眼可见的是地狱般的黑暗与一幕幕人间惨剧。那种植园的甘蔗地,棉花地,永远都有一群唯唯诺诺的黑奴,他们一天天只有重复的劳动。黑人们如同机器般的榨取生命力与劳动力,但是他们的付出并没有为他们争取到人的资格,到头来不过只是奴隶主手上的一件活的商品,圈养的一头牲口而已。黑人的命不属于自己,他们只是奴隶主的私人财产,随时随地都可以被转租或者售卖,无助的黑人只能在旁边看着数钱的人,然后跟着下一个奴隶主当奴隶。奴隶交易,意味着黑人家庭的骨肉分离,爱人分别。看着黑人母亲伊莱扎痛哭着跟自己的一对小儿女分开,仿佛看见她的希望如泪水般一滴滴的耗竭。生之无望,只好等死。小说有两个不一样的奴隶主,一个喜欢给奴隶读圣经,一个只有森严的规则。如所罗门·诺瑟普最终因为白人的送信而曲折的获救一样。只有白人能救黑人,但白人也能杀黑人。奴隶主对你再好,而你始终不是自由人的身份,那么你和他之前是不对等的。人人生而平等的不存在,那还有什么美好可言。奴隶们之前是奴隶,但会发现自己会成为奴隶的奴隶,因为奴隶主会让奴隶管奴隶。因为奴隶更懂得让奴隶该受什么样的教育。不让识字,是不许奴隶有头脑,只有无知才能继承奴隶的身份。奴隶一代代的被驯服,他们的思想根深蒂固了。奴隶制度包含了人性的狡诈阴险残忍,即使还有一些微少的真情,但更多是无奈的可恨。所罗门·诺瑟普对好心奴隶主的感怀,有种甘心情愿做奴隶的感觉。虽然他奴隶我,但是他是仁慈的。记得列宁在《纪念葛伊甸伯爵》说过这样一段话:“意识到自己的奴隶地位而与之作斗争的奴隶,是革 命家。不意识到自己的奴隶地位而过着默默无言、浑浑噩噩的奴隶生活的奴隶,是十足的奴隶。津津乐道地赞赏美妙的奴隶生活并对和善的好心的主人感激不尽的奴隶是奴才,是无耻之徒。”所罗门·诺瑟普的被动得救,如同一种被折衷的自由,因机缘的在场。所以所罗门·诺瑟普他只是一个自由的唐泰斯,并不能成为一个复仇的基督山伯爵。他成为了一个等待自救的英雄。当我们真正成为独立之人,便不再是奴隶,不是机器。

光明的灯只能自己点燃

其实这本书文笔并不算精彩,胜在朴实与真实。读的过程中一边惊叹于奴隶制度的残暴,以及人性的泯灭。一边惊叹于普莱斯的智慧与信念。用有点跑偏的角度看待这本书:如同所罗门所说,如果说这本书有什么欠缺,那就是有着太多的光明。是的,可能相对于生而为奴的人来说,所罗门的为奴经历纵然惨无人道,但也算是幸运的了。而这幸运其实是由他自己的双手所创造的,因为他会拉小提琴、会做木匠、会扎伐木,他凭借着这些智慧,让自己尽量生活的安全,还尽量保护了一同受难的奴隶。所以,从偏门的角度来看:尽量在有可能的时候,勤劳的多学几门生存技能,谁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可以用到。而正是因为这些技能,才使得他的奴隶生涯,可以得以一丝丝光明。另外,即便在最恶劣的环境,也绝不自暴自弃,尽量为自己争取最好的保护,活着,才有可能改变一切!对于后面的营救行为,也对自己的内心进行了拷问我想废除奴隶制度的核心,应该不仅仅是解除压迫,而是宣扬人人生而平等。虽然我们现在所处的环境,远离着奴隶制度、没有惨无人道的压迫,可是,我们真的去认同人人生而平等了么。崇洋媚外、大城市人对小城市人的鄙视与排挤,高学历对劳动人民的蔑视,远离了奴隶制度的我们,在一边抨击着奴隶制度的无良时,又真的废除了自己思想中的奴隶制度了么

路的尽头是悔悟

关注《为奴十二年》是今年初,当时好莱坞就在预热这部大片,爱电影的朋友就互动说这部电影应该会不错。上网一搜,果然阵容很强大,好几张我喜欢的脸都在介绍上面,而且充满美式庄园风格的少量剧照也很让心痒痒。于是,它到底是个什么故事就吸引了我极大的好奇心。发动了搜索功能,国内没有版本,在美国,它也真的真的是一本老书。对历史课经常是在看小说中度过的我来说,对于美国的历史知识真的是苍白的让人脸红啊。不过美国的历史并不悠久这事我是知道的,与我们上下五千年的繁杂辉煌相比,美国人的历史是简单明了;与充斥着我们的绵长历史中的阴谋心机和权力争夺的故事相比,他们的历史故事更多地在讲拼搏和反抗;我们是智慧而委婉的,他们是强捍而直接的,当然,我们也有英雄,他们也很聪明。不能否认的是环境造就人,人多了可不就是民族了,不同的环境于不同的民族来说,都会慢慢形成自己独特的气质。在《为奴十二年》这本书中,大的方面读到的肯定是美利坚民族的气质之源,但让我个人感触最深的却是小处。着眼于大,是国产风格,喜欢盯着小,是我个人风格。1774年美国发布《独立宣言》而后美国建国,世界上才有了这个国家,而《为奴十二年》这个故事发生时,美国还不到古稀之年,所以这个故事把美国社会当时的情况反映的出奇的清晰。生来就是奴隶的人听从命运的安排,老老实实地被人象牲口一样地挑选、使唤、鞭打……有自由之身的人们生活在自己卑微的优势感中自得其乐……贵族们享受着自我膨胀得不得了的高高在上……骗子们也还是在孜孜不倦地诠释着“人只能更坏,没有最坏”这一古老主题。有点小资小调还有点小欲望的主人公因为肤色是黑的,所以理所当然地成为被贩卖的对象,他有自由的身份也毫无用处。于是,美国人在建国之初骨子里就具备的‘自由至上,勇于尝试”的叛逆气质开始滋生,并源源不断地强大爆发。我在书中跟随主人公沉重的脚步十二年,看着他皮开肉腚,看着他九死一生,看着他的同伴倒下,看着他华发早生……从大到小,不甘于命运的安排,倾其所有以命相搏,其实就是为了修正当初的错误。这个电影已经在欧美公映了,效果轰动,但国内还悄无声息。我在看完这本书以后,特别期待这个电影,因为书里面的作者回忆拉开的一幕一幕,我不知道导演史蒂夫会怎么演绎。历经磨难以后,他在回忆录里一直强调,他要回家!那电影里,到底回家只是个载体,承载着他们性格中那些死不放弃的因子和对自由、平等,以及个人权利的渴求,还是回家就是个主题呢?没有渴求,就没有希望,没有希望就没有未来。有的时候,人执著于一件小事,更多的时候,我们坚信自己执著于的是一件大事,一件至关重要的事。反正在这本书里,我所感受到的就是一件小事对于命运的无情改变,而后催生的痛苦付出。在回家,回到最初的漫长路上,我们都在坚持自己可控和不可控的一切,因为路的尽头是悔悟。坚持到最后就是为了努力修改当年的错误,其他的全是附加。

自由需要证明

关于黑奴制度的一本书,看完以后感慨万千!
看到书里的白人垃圾,理解了我最近半年才知道的词汇“白左”,想到我们本土的“毛左”莫名熟悉。有些loser,幻想用混乱的制度,让自己获得权利,满足杀戮欲,拥有财富,践踏他人,有多少人怀念毛,就是因为希望把别人的钱揣进自己的口袋!
本来一个自由身份的黑人,因为欺骗丢失了身份证明,而后作为奴隶被贩卖。我们的自由是否需要强权的证明,我们能否有一天莫名的丢失这张自由证明,无辜的不自由。
作者在南方的种植园里待了12年,最后是通过法律手段再次获得自由身份,不是通过逃跑。让一个人变成奴隶太容易了,现实面前屈服是那么的简单!如果我生在种植园,如果我生在(鸭绿)江对岸,如果回到wg,会是苟延残喘还是会死在沼泽?
“奴隶”两个字,让我觉得压抑!

真实自有其万钧之力

历史书上,关于南北战争的评价大概是这样——“南北战争是美国历史上的第二次资产阶级革命,它维护了国家统一,废除了奴隶制度,进一步扫除了资本主义发展的障碍,使美国迅速成为工业化强国。但并没有彻底消除种族歧视,黑人仍然受到不平等的待遇。此战不但改变了当时美国的政治经济情势,导致奴隶制度在美国南方被最终废除,也对日后美国的民间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寥寥数语就将曾经那段过往盖棺定论。就好像看似平静的湖面下通常会有暗潮汹涌一样,奴隶制度的大幕下掩盖的也是一段鲜血淋漓的历史。但是未曾经历过的人,永远都无法体会其中的痛苦,而唯有感同身受,我们才会懂得慈悲。哪怕对于诺瑟普本人来说,在被贩卖之前,他也只能从父辈的口耳相传中体会奴隶制度带给他的同胞们何等恶劣的劳作条件,何等卑微下贱的社会地位。而他的生活虽然艰辛,但是也算平淡安宁和乐幸福。他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黑人,和他的妻子儿女们怀揣着最不起眼的梦想,用心去爱,去劳动,在熙熙攘攘的世界努力向前。直到两个陌生人的出现,将他的人生拖向了绝望和痛苦的深渊。诺瑟普被从自由的北方贩卖到了南方深处,远离家乡、亲人,饱受折磨。其中有一个片段让人印象深刻。他和其他被贩卖的黑人交谈,发现这些人从小就在南方长大,世世代代都是奴隶。对他们来说,世界的规则就是白人为天,黑人为泥。他们从来不知道自由是何物。因此,当诺瑟普和亚瑟准备夺船时,是不敢叫上这些“同族”的。恐惧和无知,让这些人最终成为奴隶制的牺牲品。与之相对的,是同样受所处社会环境影响和蒙蔽的白人牧师。作为一个神职人员,他宽容、高尚而公正,拥有受人爱戴的品格和性情,但是“一个人可以占有另一个人,并将其视为私有财产”这种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观念却是根深蒂固的。他本人也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一点有任何的罪恶。尽管当今的我们看到这些片段会带有深深的谴责感,但那是由于我们站在后来者的高度上俯看过去。唯有时间才能真正证明一切。当诺瑟普最终被贩卖、被转手,在无耻之徒的折磨下奄奄一息时,他心中对家的渴望、对自由的向往、对生命的企盼却是前所未有的强烈。是这些渺茫的希望给了他在绝望中前行的动力。家、自由、生命,这些我们习以为常的东西原来是这样弥足珍贵。总是在失去后,才有人了解。《为奴十二年》,带着我们以一个黑人奴隶的视角观看19世纪40、50年代的美国众生相。他毫无地位的处境让人更清楚的看到人性的善恶,感受人心的伟大。这本书的英文版最初的出版时间是1855年,距离南北战争正式爆发仅剩6年。

自我救赎

花三四个小时看完的。《为奴十二年》是属于那种口水书,很好读懂的那种,文笔很平实,不然怎么叫自传呢。所罗门.诺瑟普原本是个普普通通的北方自由黑人,会读书,擅长小提琴,有妻儿,有梦想,跟如今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普通人没什么两样。1841年的一天下午,因为急于找活干,他轻信了两个陌生人,辗转从萨拉托加到了华盛顿,被下药后,两个陌生人把他卖给了奴隶贩子。从此改名为普莱特。在贩卖途中他想过逃跑,但因为同伙得了天花死去而不得不放弃。他为家里写过信,但因为无法描述自己身在何处而得不到营救。到达南方后,他经历过三家主人,其中有善良仁厚的主人家威廉福特,一位牧师,在牧师家中他“相对安逸的劳作”,“假如当时我的家人也和我在一起的话,我倒毫无怨言的忍受他那种温和的奴役”,后来因为经济的原因,威廉福特将他卖给了提比茨,提比茨与普莱特互不顺眼,经过两次生死攸关的激烈交锋,在牧师的建议下,提把普莱姆卖给了埃德温。在埃德温家的劳作繁重而紧张,稍有不慎就会有鞭打。一次机缘巧合,普莱特得到贝斯的帮助,最后终于重获自由。看完《为奴十二年》,我想了几点。首先,一个自由人为什么会被贩卖为奴隶?在如今二十一世纪,虽然奴隶制早已不在,但人贩子依然存在,被卖的可怜人不是到了乡下就是进了传销组织。所以这种反思在如今依然有警示意义。根据文中的自述,所罗门因为要找活干,就轻易相信了两个陌生人,没有丝毫的顾虑就跟着他们离家远去了。在离家万里的华盛顿,所罗门举目无亲,自救无门,又被下了药,于是身陷华盛顿的地下人贩子场。警戒心啊警戒心,为何没有丝毫的警惕?也许十九世纪四十年的人们心地善良,为人淳朴,所以所罗门根本不会想到这两个陌生人心怀怎样的诡计。倘若主人公当时有一丝一毫的警觉,那这场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但话又说回来,跟他一起被卖罗伯特是在半路被人绑架来的,寡不敌众,也被买到了人贩子场。反省到这里,罪恶的根源还是奴隶制度,它让多少自由的人远离家乡,远离妻儿,剥夺了生而为人的各项权利,过着非人的生活。在当今的世界,人人已然平等,黑人当总统的理想也实现了,这是多少前辈牺牲了生命奋斗而来的结果。我们生活的时代是个伟大的时代,应当好好珍惜。第二,贩卖为奴后的生存之道。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普莱特确实是个聪明绝顶的人。贩卖为奴后他懂得对自己从前的自由身份缄口不语,因为一旦透露自己来自自由的州,必然会被主人卖到更远的地方,到时候追寻回家的路就更难了。因为在当时贩卖自由人为奴是重罪,人贩子为避免处罚只会将奴隶遣送到更荒凉的地方。想到这点,普莱特对自己的身份守口如瓶,谨慎万分,最后透露给了他信任的贝斯先生,从而获救。贩为奴隶后,他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制作了各种各样的东西,得到主人家的赏识和同伴赞叹,发挥自己的小提琴的特长去各个庄园演出从而获得外快,丰富了自己的生活,也减少了劳作。所以精通一门手艺是多么重要啊!反观跟他一起被卖的少妇伊莱扎,因为沉静在与两个小孩分别的悲痛中无法自拔,逢人诉说对小孩的思念,虽然这可以理解,但应节哀(旁观者清,可能任何母亲在那种情况下都会更她一样崩溃吧)最后身体状况急剧下滑,很快就去世了。最后,普莱特一直没有放弃追寻自由的回家之路,正所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也是最最重要的一点,可以说是支撑他这十二年奴隶生涯的信仰。他察言观色,寻找可靠的白人,最后获得贝斯的帮助,走向了自由的光明之路。信仰啊信仰,是多么重要的东西,它是让人活下去的东西,指引着人走向光明和未来。读到最后让人不禁为他动容。人生啊,一夜之间的转变竟是如此巨大。这十二年是怎样艰辛的十二年。他吃了多少本不该他受的苦,一个奴隶在主人眼里是和畜生无异的物种,是可以随意打骂随意支配的财产而已。无论一天的生活有多累,半夜主人一时兴起要跳舞,奴隶也要陪跳到天亮,第二天同样承受繁重的劳动。“他们只能熬下去,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天,他们终于可以躺下,那时候才尘归尘,土归土”奴隶也是人,难道他们生来就卑贱吗?”倘若让他们有机会了解一个苦命奴隶的内心,了解奴隶心底的愿望——那些在白人面前永远不敢声张的念头——在夜不能寐的夜晚,让黑人和白人并肩而坐,开诚布公地谈论生命、自由和对幸福的追求。白人就会发现,99%的奴隶都对自己的处境有清醒的认识,他们对自由的热爱和向往,不比任何人少一分。“

阳光下的罪恶

十九世纪四十年代,美国,一个自由身份的黑人,受过良好的教育,还会拉一手小提琴,原本过着平淡安宁但还算幸福的生活,却因为受骗被拐卖为黑奴,经历了十二年的苦难黑暗、生不如死的被奴役生涯,终于获救恢复自由。这个黑人叫所罗门•诺瑟普,即本书的作者,他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创作了这部自传体小说《为奴十二年》,上市后在美国社会引起很大震动。因为是亲身经历的事情,作者叙述起来应该不算费力,十二年里每一次苦难的事件,每一个触目惊心的细节,都真实而残酷地挑战着读者的心理承受力,将美国历史上曾真实存在过的黑奴制度中黑暗罪恶、泯灭人性的一面暴露无遗。真正需要作者费力的,应该是他在叙述过程中需要不断克制和平复的强烈而痛苦的情感。整整十二年,如同生活在地狱中,没有阳光,没有温暖,有的只是痛苦、压抑、屈辱、恐惧、绝望和麻木。那些经历已深深植入他的回忆,每一次触及都是会令灵魂颤抖的疼痛。所以,作者能够控制住体内激烈奔突的情感,以平实的文字和沉缓的语调向人们一一述出那些阳光下的罪恶,需要多么强大的心力。而我们也能从小说的字里行间体会到那种隐忍的克制,这样的克制更激起读者心中对罪恶昭彰的黑奴制度的厌恶与憎恨,对黑奴们悲惨命运的哀惋与叹惜。在作者的描述中,我们看到黑奴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他们可以像牲口一样被其他的奴隶主挑选转让;他们从日出开始劳动到天黑,却食不裹腹,衣不蔽体;他们无论怎么勤劳忠诚,还是被奴隶主随心所欲地鞭打、污辱甚至杀死;他们的妻子与孩子常被随意转卖,骨肉分离的悲剧令人肝肠寸断。黑人不在“人”的范畴内,所以不会拥有作为人的基本权利。一个宣称自由、民主、独立的国家,竟公开合法地存在着这样的罪恶制度,这看起来是一个巨大的嘲讽。然而,这是铁一般的史实。我们清楚地看到,自由与民主绝不会是统治者仁慈而痛快的赏赐,在自由与民主的道路上,每一点小小的进步都是通过血淋淋的牺牲与斗争而得来。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在奴隶制度日益残暴,剥削与压迫愈演愈烈的时候,黑奴们开始反抗,开始逃离,直到废奴运动发展得如火如荼。1865年美国国会通过《联邦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终于彻底废除了美国的奴隶制度。在这漫长而黑暗的十二年里,多少次屈辱与痛苦令作者感到生不如死,然而,他没有屈服,他选择了忍耐。最终他能够逃离地狱生涯,重返天日,靠的不仅仅是他的智慧与坚忍,更重要的是他内心绵绵不绝的对家的思念、对生命的渴望、对自由的不懈追求,这样的信念如黑暗中的火种,照亮他,温暖他,指引他,最终到达自由的彼岸。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人类对生命的热爱,对自由的向往。

一个人的解放

美国南北战争期间,总统林肯发表《解放黑奴宣言》,宣布黑人奴隶获得自由。1865年1月,美国国会通过《宪法第13条修正案》,规定奴隶制或强迫奴役制,不得在合众国境内和管辖范围内存在。1865年12月18日,此修正案正式生效,从此,奴隶制在美国被废除。我想象那时的情景,既激动又唏嘘。书本最后几页的附件信,让我深深感受到解救所罗门的不易,这些严格的法律程序真是讽刺。历史的车轮缓缓前进,淌过红色的河流。作者的叙述很平凡,像极了我们平凡的人生,却叙说着平凡又不平凡的故事。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卢梭曾经,现在,未来,我为自由与公义唱赞歌。任何一个人的解放,都是自由之路的基石。

所见所闻所历所感

为奴十二年,全书的核心内容标题即可概括了。当然,这本书写的并不仅仅是这些。主要交代了南北战争前的,一个自由的黑人,被拐骗成黑奴,最终逃脱的一共十二载的惨痛经历。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做了尽量冷静而且真实的回忆(当然,书中有些地方,还是有对那些黑奴贩子和奴隶主的咒骂,厌恶。人之常情)。读起来虽然很悲痛,甚至是悲惨,但是并不妨碍客观的观察当时的世情。个人认为,作者本书所写的经历不如作者所写的见闻。在作者所写的经历中,给笔者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由自由人转成奴隶的这一段历史。也就是书里的前三章。在这三章里,作者开篇即写了自己自由而幸福的生活(一妻三子)。由开篇可见,作者并不是一个奴隶,而是从没有过被奴役经验的完全自由的人。更凸显了黑奴贩子罪恶的行径。同时,作者也表达了对幸福生活的无限憧憬,为后文被骗做黑奴埋下伏笔。作者在写自己被拐骗的经历时,详细而可怕。站在回忆的角度,眼看着自己一步步步入陷阱的感觉。两个黑奴贩先是借口让“我”去混文艺界赚钱,又各种对“我‘好,为我办自由证明,超额给我工资。(由此可见,在当时的北方,也就是所谓的自由州,对黑人还是非常歧视的。)最终让我完全信任,步入陷阱。然后通过限制自由,毒打的方式,逼迫作者放弃自由,被迫选择奴役。(其中毒打的情节明显是作者调皮了,翻译的打人的器具颇有清宫风范,”乾坤拍“,”九尾猫“)。个人感觉,作者经历里,真正可读的部分,完成了。全文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对一个叫“伊莱扎”的女性黑奴的描写,入木三分,感人至深。伊莱扎的主人是一个男性白人,在主人离婚后,伊莱扎和主人产生了感情,并构成了实际上的婚姻关系,育有一女。因此,她是一个特殊的奴隶,即并没有苦役,劳作,而是一种珠光宝气的生活。在这期间,她最大的愿望就是自由。当然,这种自由并不是逃跑的自由,即使给她以自由,她也未必会离开主人。自由,更多的是精神上的,名誉上的。主人也做了许诺,但是主人并没有兑现。究其原因,一个是伊莱扎毕竟是个人的财产,更重要的是,主人对这段感情,并没有信心。接着,悲剧降临。主人与前妻的女儿进行财产分割。女儿出于愤恨,把伊莱扎及其子女分为自己的财产。并卖出。紧接着,伊莱扎一步步失去了自己的子女,并成为中国版“祥林嫂”。一点点的重复自己的故事,却并没有博取丝毫同情。最终尘归尘,土归土。正是这样的一件件经历,与见闻,构成了作者的十二年。

可怕的“爱” ( 有剧透 )

黑奴题材的作品大都把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矛盾写得非常激烈,这可以理解。所以,书中写到的酷刑的滥用、黑奴骨肉的分离、黑奴备受折磨等,我都觉得是在意料之中。但是,这本书写到所罗门遇到的第一个主人威廉时,我就相信这本书确实是在亲身经历的基础上写的。威廉是一个有同情心的白人,他不忍心眼睁睁地看着奴隶贩子将伊莱扎母女拆散,询问是不是可以让他一起买下。可惜,奴隶贩子拒绝了,他要等小女孩长成大美人后再高价出售。威廉没办法,只好买下来包括所罗门在内的其他几个奴隶。可见,他很同情奴隶的悲痛,他并不是视奴隶为牲畜。但是,他在买卖的的那个瞬间依然视黑奴为商品。他后来非常信任所罗门,还送了一把小提琴给所罗门。当所罗门遇到危险的时候,还舍身保护了所罗门的人身安全。这些都让所罗门感激涕零,但是他却从来没有想过让所罗门自由,最后还将他卖给了下一个农场主。所以,他虽然充满同情心、友好善良,甚至有正义感,但他仍然无法摆脱奴隶制的固有观念。还有伊莱扎,她始终心心念念贝里老爷是爱她的。她和贝里老爷同居了九年,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她和贝里老爷生的女儿也乖巧可爱。可是,最后她和女儿却落得了这么凄惨的下场。我就在想,贝里老爷就算不再喜欢伊莱扎,可是她的女儿也是他的女儿啊,他就没有一点父亲的怜爱吗?在那种可怕的制度下,连人伦都是变态的。更变态的,还有埃普斯老爷对帕茜的“爱”。在他看来,帕茜是属于他的东西,他可以对她为所欲为;他“爱”她,她更应该感恩涕零,殊不知,她却视他如恶魔。埃普斯能那样折磨帕茜,确实比地狱里的恶魔还要可怕。

不自由,毋宁死

人从出生到生长学习,然后工作,赚钱养家,努力生活,一步步朝着自己的梦想前进……听着是不是像自然规律一样那么理所当然?如果是这样,那么你肯定没有想还有奴隶制这么个东西,虽然教科书给过我们这个名词解释以及描述,但对于我们来说那仅仅是历史,了解过后便会忘记,因为从来都是深刻的东西才有机会停留心底,更何况它与我们现在的生活似乎没有丝毫联系。《为奴十二年》中的所罗门,前30年几乎和我们一样,自由生长然后结婚生子,但紧接着的12年却是炼狱般的奴隶生活,从天堂进入地狱,大概就是这样了。最初的不甘与愤怒以及反抗,只会招来一次又一次愈加猛烈的毒打,多次想到放弃生命,但每临死却又生出渴望而继续隐忍,渴望回家渴望自由。很难想象在经历了12年无端的磨难,字里行间却没有倾泻而出的愤怒,仅仅是力求客观平静的叙述,以及不解。如果是我,我是坚持不了12年,但和所罗门一样,不自由,毋宁死。万幸,现在的我们可以自由呼吸,自由选择,可以主宰自己的人生。看完之后,不信教的我,在心中默默念了一遍祈祷:“愿世间众生,远离苦难;愿世间众生,忘记仇恨;愿世间众生,不受伤害;愿世间众生,免受痛苦;愿世间众生,守护幸福。”感谢一切,感谢生命,感谢自由。

可能比你想象得到的或电影中看到的更残酷——试读本读后感

看了编辑赠的试读本,只有前100页,本以为要很久,没想到用了3天午休时间就看完了,因为书页空白较大,而且读起来也不难,很容易被吸引进去跟着所罗门的命运走。只是由于电子版实在累眼,平时就总是盯着电脑看文字,所以有点难以坚持。小说的叙事方式有点平,就是依次将一些或深刻或模糊的记忆穿在时间的麻绳上。就文笔来说多少有点流水账的感觉,但是更显得真实,作者没有用太花哨的言语或叙事手段来讲故事,而只是陈述自己的经历。甚至有些冷冷的、过分客观地、跳脱开当时的环境,以亲历者的立场对记忆进行某种程度的改写和评述(比如他对福特牧师的评价,对黑奴制的看法等)。可能从这种叙述口吻中也可以体验到他饱尝了何等的艰辛。奇怪的是原本我对这段历史并不是很感兴趣,甚至由于年少时留下的残酷印象而刻意回避,但读这本书却能轻易融入,两次都是努力让自己停下来才能去干别的事。翻译流畅通顺,只是加入了比较多的中式成语词组有时会让人稍微出戏,当然这是比较方便且对很多人来说比较乐于接受的方式,只是有时让人觉得对一个黑人来说不够恰当,而且会显得行文略微老气。当然这本身也是一百五年前的事,所以可能有点时代感也是没问题的。总体非常顺畅、准确,想来翻译起来这样一篇既是真人真事又有一定年代跨度的作品并不容易。两天前看完,随即看了电影,也只看了前半部分,觉得电影更失望一些。读过原著可以较为轻松地理清人物(黑人演员多少让人有点脸盲)。可惜的是电影表现得并不充分,如果对那段历史并不了解的人可能很难从电影中直接体味黑奴制的残酷与非人性,甚至不理解他们的行事动机,尤其是依莱莎,完全没有表现出她的悲苦和独特命运。而且在船上奴隶贩子的所做作为也被改编得让人觉得不可理解,这些贩来的奴隶是他们的生意是货物,怎么可能轻易杀掉呢,这是自己财务上的损失,处理得不够合理。而原作中的疾病在后来也造成了一些影响,据我所知天花在当时确实还是很普遍且让人困扰的传染病。所以觉得电影改编不仅让原作那种纯朴的力度丧失一半,让剧情显得不够合理之外,也没能表现出一部“有数”的电影应有的节奏和影像优势——往往影像对人的冲击应该是更直观的,但对这部电影来说,前半部分输给了文字。其实我在一些熟悉的QQ群里推荐过这本书,但是很多人对这部奥斯卡得奖热门电影很热衷却对原著并不感兴趣。我不知道是和我一样对这段历史刻意回避还是原本看电影就是为了看卷福皮特这样的帅哥的(我最初就是这样想的,真的),也可能黑人歧视这种事跟大多数普通中国人没有什么关系。只是看了书后我觉得对当时美国的一些风土人情、社会状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有了些许新的认识,但这是电影中似乎并没有着力表现的。黑奴制可能远远比你所了解和想象得残酷,它不仅是鞭子、酷刑、繁重的劳动,而更可怕的在于许多人——包括奴隶主、奴隶贩子和许多奴隶本身——对“黑人也是人”这一点并不自知。所以,电影还是会看下去,但心中一定有了一定度量,小说有机会也会看完,那种被无意中吸引的投入感,还是很好的。

如果可以,我宁愿没有这个故事

最早对于奴隶的印象,来自于《乱世佳人》,那里面的奴隶一个个都有斯德哥尔摩症,因此让我误以为林肯发动南北奴隶战争就是一场巨大的错误。后来看了《汤姆叔叔的小屋》,才明白,《乱世佳人》不过是南方遗老对于,就如同 民国初期,不肯剪辫子,死要闹复辟的清人。阅读此书,并不是一场舒服的经历,心里一路压抑,直到合上书,泣不成声。想要看大起大伏的故事的人可能会失望,因为虽然讲述的是一个奴隶跌宕的12年,但是文章的笔法相当平实,有种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的感觉,也许这也从另外一方面反映了,尽管历经十二载的痛苦,但是所罗门并没有怨恨生活,他对生活仍然充满了希望。这十二年,没有险象环生,没有出人意料,没有一切戏剧性特别强的情节,更多的是所罗门每一天的默默忍受,如牲口般地干活,苟且生活。这本自传体小说更注重的不是情节起落,而是人的心理,人的生存困境。看这本书总让我想起马丁路德金,马丁的年代黑人解放已经100多年了,但是歧视仍然无处不在。黑人仍然没有真正得到自由这,在种族隔离的镣铐和种族歧视的枷锁下,黑人的生活依旧备受压榨,黑人仍生活在物质充裕的海洋中一个穷困的孤岛上。黑人仍然蜷缩在美国社会的角落里。他们依旧生活在故土里,但却是故土家园中的流亡者。马丁的时代已经过去许多年,但是他的梦想实现了吗。他梦想有一天,这个国家会站立起来,真正实现其信条的真谛:“我们认为真理是不言而喻,人人生而平等。”他梦想有一天,在佐治亚的红山上,昔日奴隶的儿子将能够和昔日奴隶主的儿子坐在一起,共叙兄弟情谊。他梦想有一天,甚至连密西西比州这个正义匿迹,压迫成风,如同沙漠般的地方,也将变成自由和正义的绿洲。他的梦想实现了一些,但是还有许多仍然有待实现。其实,岂止是白人对黑人有歧视,事实上,只要有人在的地方,歧视就无处不在。因此,看这本书就变得如此必要,因为只有得知被歧视人的心理和遭遇,我们才会明白被歧视是什么感觉,才能做到不歧视别人。看翻译书籍,最怕的是译者水平不够,词不达意,好在阅读此书没有这个烦恼。书的翻译极佳,真正做到信达雅。

漫漫回家路

生命、自由、尊严和信念的决心和执著,让人无法回避。它在奋力地为爱与亲情、为回家而抗争,它让冰冷的现代人潸然泪下。世界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许多情节取材于这个故事,一个受过良好教育、会拉小提琴的自由黑人,被欺骗绑架贩卖为奴隶,他历经了十二年的非人生活,最终回到了家园。原来,在回家的漫漫长路上,无论时间,无论岁月,也无论地点,你、我、他都是一样的……

你当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

——读《为奴十二年》有感我不知道人的一生要经历多少磨难、痛彻心扉多少次、犯过多少错误……才能安然度过此生。愿善良的人们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读完整本书到最后我才彻底地记住了这个名字——所罗门·诺瑟普。我完全被那个叫普莱特的黑人吸引。书中有几个小细节让我印象深刻!书中有一段描述所罗门·诺瑟普其中一次逃跑计划:由于当时奴隶是不能拥有笔和纸以及写字的,他在一次买纸的经历中得到了一张纸,便又让他的逃跑计划萌芽。他趁人不注意的时候用熬煮白枫树皮的方法自制了墨水,再用拔下的鸭子翅膀上的羽毛作为笔等花了很多心思写了一封求救信。在当时那种环境下一个没有自由的奴隶能偷偷做这么多事情实在是不容易的,他在书中讲到这是一封“承载了多少希望”的信啊,可想而知他是多么地渴望自由。说到这里我要说的是:就算是他急于摆脱奴隶制的枷锁,也并没有让他冲昏头脑,在任何时候他都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在沼泽中是这样,这次烧毁信封也是。一次次逃跑计划的失败,一次次的失望,他终于沉淀下来,不再苦苦挣扎,变得沉默并更富有力量。非常感恩在这样一个人生的阶段与所罗门·诺瑟普相遇。我也时常因为心里太多过不去的坎跟自己较劲。总是希望将所有的事都找到一种方式来释然,到最后只是让自己显得越来越狼狈。每个人总会在某个阶段,找不到人生的下一个出口。四处碰壁,回头来还是过不好自己的生活。或许我也应该试着不再去那么强迫自己去找到一个答案。谁的青春不迷茫呢!谁的人生又不曾迷茫过呢。沉着下来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去,带着自己本真的心去那些吸引着自己的地方,一直前行,不放弃!这条路并不孤单,只要自己认真地走下去,岁月会给你意想不到的惊喜!接下来我要说起书中两个不起眼的小孩。一个是埃普斯的儿子,一个是所罗门·诺瑟普的儿子。正文最后所罗门·诺瑟普的儿子阿伦佐给自己妈妈曾写信说道他攒够了钱就去把他爸爸赎回来,当时看到这里眼泪忍不住了,一个从未见过自己父亲的小孩,而且还是那样一个人心惶惶的年代,他不但没有抱怨自己的父亲没有给予自己同龄小孩应有的陪伴与爱,反而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将攒够钱将自己父亲赎回来作为他最大的人生目标。看到这里脑海里闪过埃普斯的儿子用鞭子责问并抽打老亚伯拉罕的那一幕。一个十岁左右的孩子,对待一个老人没有半点怜悯之情,真的是感到可悲。这样想来,所罗门·诺瑟普是幸福的,在遥远的故乡,有人牵挂着他,盼着他回去。这也让我不得不想到人的性格。人从出生那一刻起伴随着父母的基因,便已经带着一种性格。在成长中我们又随着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断在改变自己,但有一种性格似乎永远都不曾改变,而且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越发地坚定——这就是自己的本心。我曾经认识一个人,在他眼里中国这个社会无比腐败,人们崇尚金钱至上。当跟他说起历史的时候,他会用一些他也不知道在哪儿看到的“野史”来反驳历史的真实性。当时我会觉得很累,懒得跟他争辩什么。我也知道这个社会上有贪官,也知道有些人为了钱什么坏事都做,也知道有些历史并不像我们在书面上看到的那样.......但是那又如何呢?你就要改变自己前进的方向了吗?后来想想或许是因为我们的心里种了不一样的种子。那些深深刻在自己骨子里的东西是不容易变的。就想埃普斯的儿子,所罗门·诺瑟普的儿子,他还有我都是。每个人都有自主选择怎么过好自己人生的权力,那些发出不同声音的人也正是这个社会前行的动力。做好自己就行了,我也并不排斥这些。但我希望人们的内心都留有一些善意,对待别人,同样也对待自己!有人说:“不管我们的生命中有什么宏大的目标,每个人生命的根本目的都是一致的——体验美好与感动,享受爱与被爱,收获温暖与幸福。”无论身处怎样的境地,愿你保持善良,永远不要改变心中那片柔软的田地!善良的人啊,你值得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

逆境求生,顺境感恩

  在熙熙攘攘的大都市,一个人挤公交,一个人吃饭,一个人逛街,一个人上完班后回到冰冷的小屋。有时候莫名其妙地就觉得累了,也许是时间长了,总觉得这一切似乎都不太正常,却也说不出哪里有什么不对。生活似乎总是这么不好不坏,平淡中隐藏着一丝丝绝望。  看多了打鸡血似的文章,也看多了璀璨得荒诞的故事。我总觉得,生活就有生活的样子,一切加了太多修饰和幻想的东西,都是不成熟的表现。我一直在寻找一种能在平淡生活中长久坚持下去的勇气,我总觉得,只有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东西才是值得思考的。  我看见这本书后面,写了这么一句话:“人的脆弱和坚强都超乎自己的想象。”瞬间有种被击中的感觉。我不知道自己有多坚强,以致于能独自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徒然地坚持下去;我也不知道自己有多脆弱,以致于有时候因为一句话就泪流满面。看到这句话,我才知道,我已经咬着牙走了很长的路。我想要继续走下去。  书中的故事并不出奇,就好像生活原本也没有那么多的弯弯绕。可我一直在思索,这十二年来,他是怎么走过来的。比起他的生活,我是何其幸福,何其自在。可是,我居然麻木了,居然不知道、甚至要辜负了手中的幸福。或许,人都是健忘的,但是能想起一些东西,能感受到自己的生活,感觉到自己正活着,还年轻,这种感觉太美妙了,就好像从梦中苏醒一样,还有大把的光阴可以去珍惜,还有太多的人要去爱。尤其是常常被我们忽视的家人,我忽然觉得热泪盈眶,摸索着找手机。

奴隶•自由•人性

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的前半部分描绘了美国内战前的南方的歌舞升平之景,除了美丽的郝思嘉、英俊的阿希礼、亦正亦邪的白瑞德这些主角之外,还有一位不容人忽视的黑人嬷嬷。嬷嬷虽然是奴隶身份,却可以管教主人家的小姐们。这样的温情很容易让读者们忽视奴隶制度的罪恶。《为奴十二年》是所罗门•诺瑟普的自传体小说。满行皆是血泪,字字都含心酸,让人不忍卒读。所罗门•诺瑟普遭绑架后,被奴隶贩子卖到南方为奴,经历了十二年凄惨的奴隶生活,沧桑辗转,最终才重获自由,与家人团聚。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所罗门•诺瑟普、亚瑟、罗伯特这些因遭受绑架而被迫沦为奴隶的人,最初由自由人突然变为奴隶时的愤怒与反抗。只是,在奴隶贩子的打骂折磨虐待之下,为了求生,他们不得不一一屈服,隐姓埋名,承认自己生而为奴、并非自由人。人都有对生的渴望、求生的本能,活着是一切的希望。为了实现某一理想而苟且地活着远比一死了之更加艰难。在书中,所罗门•诺瑟普不止一次表达出生不如死,宁可就此死去;但是他依然选择活着为奴,因为他心中仍有希望,他期待着有一天能够恢复自由身、回到他的家乡、拥抱他的妻儿。人,只有心怀希望,才会努力地活着。而不是浑浑噩噩地混吃等死。那些不曾感受过自由的奴隶们,虽然也会因为不堪压迫而逃跑、反抗,但是他们的思想觉悟显然不如所罗门•诺瑟普,他们抗争的目的不是平等与自由,只不过是为了让自己过得稍微好一些。正如所罗门•诺瑟普在书中对女奴帕茜的描述:“她不知道物质享受与精神享受的区别,在她看来,幸福,就是不受鞭打,免受劳役,不受主人和监工的残酷虐待。快乐,就是能好好休息一下。”而奴隶们九死一生、历经千辛万苦、抗争而来的逃跑,其实不过是从这个残暴的主人处回到待他们稍微好一些的旧主人处。在南方盛行奴隶制度的大环境之下,奴隶们其实无处可逃。要想让奴隶们获得真正的自由与解放,只有废除奴隶制度这一条路可走。正如所罗门•诺瑟普本人最终是因为纽约州的《使本州自由公民免遭绑架或沦为奴隶之保障法令》而获救。《为奴十二年》这本书更揭露了血淋淋的惨不忍睹的人性。“惨无人道的奴隶制扭曲了他们的人性,人类美好的情感都被残酷和暴戾所取代。……在这种社会环境下,谈何尊重生命,关爱生命?”诚然,并非所有的奴隶主都是残暴不仁的;也有像威廉•福特、麦考伊小姐这样天使般的好人。但是,这里我想提及的悲催的人性不是在这种人剥削人的罪恶的奴隶制度下被湮灭的善良;而是,奴性。我觉得,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惰性,而这种惰性蔓延开来,便有可能演变为奴性。不思考、不做出决定、便不用承担责任。所以,历史上才会有那么多被鼓动的无知的人们。虽然他们不是奴隶,但是他们体内的奴性却被激发出来。甚至,一直渴望自由的所罗门•诺瑟普也会有这样的想法:“南方的奴隶,吃主人的,穿主人的,挨主人的鞭子,凡此种种,但只要能受到主人的庇护,就比北方自由的黑人更幸福些。”而其他的那些没有尝过自由滋味的奴隶们呢。所罗门•诺瑟普在“奥尔良”号上认识的黑人姑娘玛利亚,外表美丽,内心却是自负而又无知的。“她觉得去新奥尔良是件大好事,凭她的姿色,一定会被帅气而富有的单身男子买走。”因此,在其他奴隶们的面前,她总是一副高傲无比的样子。虽然,书中没有记录下玛利亚后来的生活足迹;但是,我们不难从其他漂亮的女奴身上看到玛利亚未来岁月的模样。帕茜“不幸地遇到一个好色的老爷和一个嫉妒心极强的太太。那双色眯眯的眼睛让她瑟瑟发抖,而另一个女人则把她的命玩弄于股掌之间。”帕茜就夹在这两个人之间,终日过着暗无天日的悲惨生活。只是帕茜的命运并非女奴中最凄惨的。从了奴隶主、甚至为主人生下女儿的伊莱扎最终不但没有获得自由身、甚至依然逃不脱被转卖的命运,最终因为思念被迫分离的子女郁郁而终。而她的女儿,年仅七八岁的小埃米莉,却被奴隶贩子“囤积居奇”,因为他认为这孩子将来会给他挣大钱的,她是个美人胚子,过几年等她出落成标致可人的大姑娘,新奥尔良会友成群结队的男人愿意花五千块钱买下她。毫无疑问,母亲的命运会在女儿的身上重演。奴隶们最怕的大概就是骨肉、爱人之间的生离。生活已经如此苦涩,命运已经如此凄惨,如果连他们的心中最柔软的那一丝温情都要剥夺,这让他们何以为生?所以,很多奴隶都会哀求主人将自己的亲人一同买回。这是他们“苟且偷生”的唯一慰藉。

回故乡,为奴十二年还是为奴每一天?

所罗门•诺瑟普终于在12年后的某一天回到了家,见到了久违的家人和朋友。作者没有用华丽的语言来描绘这个被等待十二年的场面,然而无数遐想画面,给我们留下的是一个幸福家庭围坐在火炉边倾吐各自的心声和十多年的惦念,而四围的空气中飘满各种关于自由、家庭、爱的最简单的定义,那就是和爱的人在一起烤火品茶。所罗门•诺瑟普和所有普通人一样,希望通过自己努力踏实地劳作,换得家庭的温暖和孩子的快乐,安然度过一生。然而,作为一个生活在19世纪40年代的美国里的黑人,却因为肤色问题不得不付出令人意向不到的代价。美国黑人奴隶制度大体上是这样一段历史:人们把美国黑奴制度的伊始定义在1619年的一艘船上,这艘船将船上20名黑人卖给当地的殖民者,从此,黑奴制度开始萌芽。直至1860年,在抗争与反抗争的狂躁声中爆发了美国南北战争,这场战争除了其对世界军事、政治的影响外,更重要的就是,美国第十六任总统,亚伯拉罕•林肯发表了《解放黑人奴隶宣言》,美国黑人奴隶制度废除了,为美洲付出艰辛劳动的黑人们终于可以和其他美国公民一样享有各项权力,这个运动具有划时代意义。关于美国黑奴制度本身的历史性,我们不做评判,只能说,作为一个普通黑人,在这涤荡的一个半世纪中,承受了历史遗留的身份,是的,那是一段惨不忍睹的岁月,对于黑人奴隶的描写很多,摘取书上一段“当他们都被一根根粗壮的绳子串在一起。奴隶主们走了过来,像买骡子买马一样仔细打量他们,有时还走上前摸摸他们的胳膊,拍拍他们的大腿,看他们是不是长得结实,肌肉发达,将来干活有没有力气。奴隶主们用皮鞭毒打黑奴,还用烧红的铁条烙他们。”,除此外,他们还要承担繁重的劳动与无由的皮鞭以及惨无人性的精神折磨。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所罗门•诺瑟普是个幸运者,他生活在美国奴隶制度废除前夕,他可以借助大的时代背景及支持民主的人士重返家园,实现一个自由人的身份。某些时候,我们无法去选择自己生存的环境,在这样一种无助的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就如在炽热的红河谷大森林里,被当做牲口的黑奴们该怎么办,罗伯特选择了死亡,伊莱扎选择绝望,帕茜选择八面玲珑苟且生存,威利选择逃亡•••还有更多,亚伯拉罕大叔、鲍勃、威利、菲比婶婶•••他们大多选择默默承受,就如同相信宿命一样来继续自己的人生。这是一本回家的逃亡之旅,其实,更像是一个生活的蓝本,无从评判所罗门•诺瑟普与威利谁会更幸福,谁的选择会更加正确,或许在所罗门•诺瑟普筹划寻找亲人的,在被沼泽吞没的威利那刻想到的是遥远天国中等待自己的妈妈,或者,更多的是他只想自己睡一觉,美美的,很轻松。所罗门•诺瑟普的十二年,就如同我们生活的十二年,其实,每天的生活都像是一场炼狱,我们选择做生活的奴隶还是生活的主人,就如同选择《为奴十二年》中的角色,是做失去自己的帕茜,还是做纵情燃烧的威利,还是像亚伯拉罕大叔、鲍勃、威利、菲比婶婶一样平静地看待生活,等待生活对自己的宣判,直到白发苍苍,或者像所罗门•诺瑟普一样,心中抱有理想,时刻做好准备,等待梦想成真?都是一样的,无论繁华落尽留下满地忧伤,还是平淡之后迸发无尽的爱,或者轰轰烈烈之后等待生命的静美•••这些都是好的。我们只要每天能够勇敢的面对自己的内心,勇敢地为自己的理想努力,我们无需考虑别人眼中的自己,或者历史如何对这种状态的诠释。生命之大,我们只能做好自己。


 为奴十二年下载 精选章节试读


 

外国儿童文学,篆刻,百科,生物科学,科普,初中通用,育儿亲子,美容护肤PDF图书下载,。 零度图书网 

零度图书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