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与公司法前沿问题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4
ISBN:9787511847720
页数:419页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1.基于受许人的过错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害。当受许人由于自身的过错,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给消费者造成侵害时,消费者应当向受许人要求赔偿,由受许人对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自己责任,这体现了受许人的独立主体资格,符合民法关于独立主体对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责任的原则。如果受许人财力不足,不能全部清偿责任时,特许人应当以自己的财产为受许人承担替代责任。由特许人承担替代责任的理论依据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无论任何民事主体,既然享有民事权利,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义务。特许人对受许人的行为进行控制,并从其经营中获利,相应地,也要对受许人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害负一定的责任。将这种替代责任设计为一种补充责任,既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维护了特许人的利益。 2.基于特许人的过错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害。有很多情形,消费者虽然是在受许人处进行消费,其损害却是由于特许人的过错造成的,比如基于特许人提供的产品责任造成的消费者人身或财产损害,由于特许人信息披露不实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或由于其提供的服务标准本身不符合保障人向和财产安全的要求等,这时的赌偿责任应由特许人承担,同样也是体现了特许人的独立的主体地位,由他对自己的过错承担自己责任。受许人同时不真正连带责任,消费者也可以选择让受许人承担责任,受许人向消费者赔偿后可以向特许人追偿。之所以让受许人承担连带责任,是基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赋予消费者选择权是为了便利消费者索赔权的行使。同样的理由,让消费者直接向特许人索赔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诸多不便,所以由受许人赔偿后再向特许人追偿。

内容概要

高在敏, 1954年生,陕西户县人。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研究方向为民法价值理论与商法基础理论。主要代表作有《商法的理念与理念的商法》、“民事法律行为本质合法说质疑”系列论文、“合伙与公司法研究”系列论文,主编与参编《商法》、《商法学》、《民法学》等教材多部,并在《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法学研究》、《法律科学》、《法学评论》等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0余篇。曾获司法部学术成果二等奖。主持200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法价值研究”。 王延川,1975年出生,陕西咸阳人。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兼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研究方向为商法学理论、公司法与证券法学理论、民法文化理论。出版著作10部,发表论文20余篇。先后获省、市及校级科研与教学奖10余项。主持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商法价值的科学发展与商事制度体系构建”与2012年中国法学会科研项目“公司法结构性改革”,主持其他各类科研和教学项目6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现代民法文化与中国民法法典化研究”等项目的研究工作。

书籍目录

第一单元商法前沿问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法通则之基本原则商人》草案建议稿 2.制定“商法通则”的几个关键性问题研究 3.民商合一、抑或商法通则? 4.商法的独立性探析 5.商法的身份法属性 6.商会的缘起与功用 7.商业登记的法律性质 8.我国商事主体登记制度重构的思考 9.行政法视角下的商事登记 10.商事交易行为体系构建研究 11.从罗马法的整体之债到现代私法的连带之债 12.乌审旗华宇工贸有限公司与西安雅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13.该股权的确认应遵循商法的外观主义原则 14.商事仲裁与调解的契合 15.民商合一体制下合同归责原则之检讨 16.CPA专家责任与商事信用机制的完善 17.合伙企业法律地位探析 18.特许经营关系的相对人利益保护 第二单元公司法前沿问题 1.韩国企业治理结构法制的现况和面临的问题 2.十四年来外部董事制度在韩国运营的经验 3.韩国控股公司的现况和法的问题 4.韩国商法上执行任员制度的探析 5.股东分红权实现初探 6.我国公司类型检讨及其改革 7.职工分享企业权力的治理问题分析 8.我国国有公司民主管理法律制度的解释论与立法论 9.公司诉讼探析 10.公司登记与事实状态不符情形下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11.夫妻公司和一人公司股权及股票分割初探 12.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申请法定代表人股东变更登记所提交材料审查方式之研究 13.股份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研究 14.公司社会责任的发展:法系比较与国际推动 15.论公司法中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配置 16.股东会与董事会的权力配置 17.有限责任公司的改革 18.公司法规范的强制性与任意性配置 19.论股东代表诉讼中公可的法律地位 后记

编辑推荐

《商法与公司法前沿问题》作为一部充分反映商法与公司法前沿问题的研究成果,特别适合学习、研究商法学科的读者研读。

作者简介

《商法与公司法前沿问题》是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主办的第二届和第三届“长安商法论坛”参会论文的合集。全书共计37篇论文,探讨了商法和公司法方面的前沿问题。书中的内容主要围绕两次会议达成了两方面的基本共识,首先,商法的独立性是客观存在的,“商法通则”的制定是非常必要的。其次,《公司法》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结构性问题,需要未来的立法修订加以重视。


 商法与公司法前沿问题下载



发布书评

 
 


 

外国儿童文学,篆刻,百科,生物科学,科普,初中通用,育儿亲子,美容护肤PDF图书下载,。 零度图书网 

零度图书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