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树街的回忆》书评

出版日期:2014-8
ISBN:978750864350X
作者:[南斯拉夫]丹尼洛·契斯
页数:193页

达尼洛·基什

说不上是“国内首度译介”吧,不过是买的台湾小知堂文化的三卷本《丹尼洛·契斯作品集》罢了,《红木柄小刀》改题《达维多维奇之墓》,另外两本题名同台版。个人观点,翻译不大好。在更好的译本出来之前,聊胜于无。

虚幻和现实间的回忆

说实话,这本小书读起来蛮费力的,有时候一段话读过去还需要在心里面思考半天,甚至有的还需要回过头来重新读一遍。原本以为可以几个小时读完的书,我用了一周的时间,终于在每天上下班的地铁上把它读完了。虽然是读完了,但是要说真正完全理解我觉得还没有做到。虽然这部作品并没有苦涩难懂的文字,而作者的语言叙述也没有太大的跳跃,可就是一篇故事读下来,总是有些糊里糊涂的。有人说这是一本比较杂乱无章的作品,我却不尽认同。这本书的副标题叫做《给孩子和敏感的人们》,结合作者当时所处的时代背景,或许能找到一些相关的蛛丝马迹。作者丹尼洛·契斯出生于一个犹太家庭,曾经历过纳粹占领、斯大林式统治以及南斯拉夫解体前的那段历史。或许正是这些动荡不安的人生经历,造就了契斯让人有些难以理解的写作风格。在契斯的这本书中,孩子和狗是出现最频繁的。而在书的封面上,就是几个孩子排成一队在跳舞。在我的理解中,孩子是最单纯的,最容易相信这个世界,对任何陌生的人和事都表现出童真的一面。而狗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在关键时刻它们总能挺身而出。也许在契斯的眼中,也只有孩子和狗能与他为伴,所以在他的笔下,他是那么的爱着他和它。在书中每个故事里出现的一些人,也显得有些支离破碎,而且大部分的他们是没有名字的。他们都好像生活在同一个镇上,生活中的场景也好似在梦里。所以很多时候,我总不能理解那些人到底是生活在现实中,还是生活在虚幻的梦中。也许这就是契斯要营造的一种氛围吧。而且在契斯的这十几篇故事中,恐惧和死亡也是一直都伴随着的主题,不论是小男孩的记忆中,还是整个家庭的日常生活中,都没有逃离这样的感觉。读过此书,至少我们能看到契斯以他的视角,为我们所呈现的他的童年生活,以及他曾经生活过的那段充满苦难的历史。历史很多时候是一面不同寻常的镜子,照亮了现在,也让我们看到了过去。文/颜先生

回忆栗树街

回忆栗树街“先生,抱歉。能否请你告诉我栗树街在哪里?你不知道?但他应该在这附近才对呀!也许是我记错路名了,但我知道它是一条有着栗子树夹道的马路。什么?没有这样一条路?噢,可是一定有的,先生。记忆不可能产生这种错误的印象。”《栗树街的回忆》开篇,丹尼洛·契斯的写作风格便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貌似“杂乱无章”之中,糅合着现实与荒谬,糅合了个人的经验与感触。  这本书讲述的故事很简单,作者通过男孩安德烈亚斯·山姆的视角,呈现出纳粹统治之下南斯拉夫的乡间生活与世态。男童山姆生活的这个家庭住在栗树街,有着优美的乡间景致,他每天的生活虽然艰辛,却充满童稚乐趣,放牛、游戏、尿床、初吻、马戏团、捡蘑菇……各种片断式的印象构成了一个孩子的现实世界。但所有的童真无不笼罩在历史的阴影下,笼罩在种族杀戮的阴影下。  在那个物资匮乏、战祸频仍的贫瘠年代,“恐惧”是梦境的主要背景;而梦想,却抚慰了一颗颗彷徨的心灵,为人们在乌烟瘴气的现实中,找到可供喘息的净土。契斯既是一位国民诗人,也是反抗的梦想家。他拒绝扮演加诸在他身上的角色,他反对“所有种类的少数派文学”和“任何严格定义的民族文学”,同样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主义,认为这是“一种十分负面的风气……完全不具备普世的价值,无论是在美学上还是道德上”。在那个物资匮乏、战祸频仍的贫瘠年代,“恐惧”是梦境的主要背景;而梦想,却抚慰了一颗颗彷徨的心灵,为人们在乌烟瘴气的现实中,找到可供喘息的净土。契斯既是一位国民诗人,也是反抗的梦想家。他拒绝扮演加诸在他身上的角色,他反对“所有种类的少数派文学”和“任何严格定义的民族文学”,同样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主义,认为这是“一种十分负面的风气……完全不具备普世的价值,无论是在美学上还是道德上”。  《栗树街的回忆》是契斯早期具有很大影响力的作品。对于自己的作品,契斯曾表示:“我想我最终从那些书里(指以《栗树街的回忆》为代表的童年三部曲)解脱出来了。我曾经对那个世界非常着迷。有那么多残酷,但也有同样多的美……我通过一些书让自己从家族故事里走出来。”我想读者在细读之余,也可以借此反省我们当前的生活环境和状态,从而使我们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乃至世界和平。《文汇读书周报》11月21日第七版新阅读http://dszb.whdszb.com/whdszb/html/2014-11/21/content_195825.htm《文汇报》2014/12/08第四版http://wenhui.news365.com.cn/html/2014-12/08/content_57.htm

花园,灰烬

丹尼洛·契斯,Danilo Kiš,正确的发音其实是达尼洛·基什。《栗树街的回忆》原名《早年的悲伤》,是“家族三部曲”的第一部(另外两部分别是《花园,灰烬》和《沙漏》)。下面贴出我译的《花园,灰烬》节选:花园,灰烬(节选)[南斯拉夫]达尼洛•基什 作流畅 译我父亲在七月末离去,我们的亲戚稍后,在八月。奥托叔叔是最后一个走的。他亲自关上窗户和店门。店门的两扇门板涂着彩色的珐琅记号,总是开着,使我们亲戚的房子前面看起来像一只色彩斑斓的鸟儿的翅膀。但现在,奥托叔叔已经把它关上,屋子突然变得黑暗无光。门上盖着一个红色的蜡印,就在门板合起来的那道门缝上,使这个门变成一个灰色的大信封,装着无聊的机密文件。奥托叔叔满意地看着蜡印,接着骑上自行车,紧跟在载着内蒂姑婆和丽贝卡姑婆的马车后面。我母亲继续给他们在门廊上的天竺葵浇水,直到秋天的第一场霜冻让花朵凋零、枯萎。叮戈,他们的狗,整夜叫个不停,那是一种不祥的、痛苦的叫声。它不习惯如今笼罩着我们院子和房子的沉默,不再回荡着父亲可怕的低音,或丽贝卡小气的怨恨——对丽贝卡而言,我父亲就像军装或荨麻一样讨厌。突如其来的不幸,随着秋日的阴沉一起落到我们的亲戚头上,让叮戈和我更加亲密相依。在奥托叔叔离开后的两天时间里,叮戈一直躺在台阶上,它是受到某种悲哀的道德标准的驱策,不让自己以任何粗鲁的方式暴露自己的不忠,或者像某些农家的杂种狗那样,只会谄媚,听命于自己的肚子。因此,叮戈在台阶上躺了两天两夜,不停地呜咽、吠叫,如同是在墓地里。一天早上,我们在门口发现它,神情依旧悲伤,但是无愧于心。不管怎么说,人家也不能对它太严厉了。叮戈一直都有两个主人:家里人和我。它依附于他们,是出于自身的利益(如果你高兴这么说的话),是因为隶属关系(他们把它带来,将它养大,给它接种天花疫苗,等等)。而依附于我,是以一种亲密的方式,通过心灵,通过亲缘性,它从一开始就认同我,物以类聚:我们都是既懒惰又狂野,都喜欢幻想和玩耍,都是自愿的游荡者和自由思想者。叮戈在一年多以前被带到家里来的时候,就跟我成了朋友。那时,我读了很多书,傻里傻气地信以为真。因此,我知道无数弃儿的故事,他们在文雅、高贵的王公门前艰难度日;在梦里,我发现自己成了一位富有、高傲的西班牙王子。那个秋日早晨,我从一场骄傲的梦中醒来,在梦中,我正要发动一场崇高的战斗,解救一个在我睡眠的巴洛克式门口哭泣的弃儿。但在此时,那个命运就掌握在我手中的弃儿仍在哭泣,他的哭泣超出了我睡梦的界限,像水一样漫了出来,我就像是一个尿床的孩子,湿漉漉的床单见证了一场梦:很不幸,学校马桶里的水漫过了上帝赐予的界限。我完全清醒了过来,睁大眼睛注视着破晓时分乳白色的天空,但哭泣仍在继续。这个丢在我们门口的美妙弃儿,就像从母亲的子宫一样从我的睡梦中诞生,正侧躺在一堆破布上,一边用两只朦胧的、像紫葡萄一样的眼睛望着我,一边用它温暖的粉色舌头舔着我的手掌。它的毛发就像沙漠之狐或者貂宝宝,又光滑又柔软;爪子就像凶残的狮爪,只是比较小,仿佛从柔软的粉色鸟巢中探出来的五个鸟喙。它的尾巴,寄生的小东西,一直过着寄生的小生活,非常自主,爱玩爱闹,时常做出令人吃惊、出人意料的动作。只有它的头是悲哀的,未老先衰,鼻子周围皱巴巴的,仿佛在抑制自己的泪水。我们俩是一见倾心的。这条小狗最有趣的一点是,它像极了村里的接生婆克尼佩尔老太太,尤其是眼神和嘴巴周围的皱纹。我努力想要摆脱这个亵渎神灵的对比,但却是徒劳的:这条小狗长着一张跟克尼佩尔老太太一样皱巴巴的脸,总是一副快要哭了的样子。读者不应该认为,我这样比较并非别有用心的。恰恰相反:很久以前,我听我母亲和洗衣女工罗西卡说起在诺维萨德的一位女士,生下了一窝六条小狗,因为她罪恶地与一条混血的德国牧羊犬私通,她还在世的时候就将全部财产都留给了那条狗。当然,我认为这个故事是经过添油加醋的,但现在看到我们门口的小狗,我突然很确信,这些故事并不是罗西卡的捏造,而我母亲之所以没有予以反驳,并不是因为她不想跟这个头脑简单的洗衣女工吵嘴,而是因为她真的相信这样的私通和这样的结果是有可能的。你可以想象一下,当安德烈叔叔跟我说,这条小狗就是他们在那天清早从克尼佩尔太太那儿带来的,我有多么惊讶!为了检验我的猜疑,我问安德烈叔叔,“你不觉得这条小狗跟克尼佩尔太太像得要命吗?”安德烈叔叔,丽贝卡的儿子,打量着小狗的脸,笑得都直不起腰来了,他捧着小狗的脸,拉了拉它柔软的耳朵,里边就像玫瑰花瓣一样粉嫩。尽管如此,他并不觉得我的比较是荒谬的。实际上,每个人都赞同我的看法——我姐姐,我母亲,丽贝卡姑婆,每个人。内蒂姑婆大笑起来,可以让人看到她的牙齿都掉光了,接着又压低声音,说人们不能亵渎上帝。在此之后,我们再也没有大声提起这件事,我们只是对此详加解释,在我心里,这无论如何都开始接近于色情。安德烈叔叔像是在揭开一个严肃的秘密一样告诉我,这条狗应该像那些从澳大利亚跑过来的凶残的狗一样,取名为叮戈。【译注:叮戈(Dingo),意思就是“澳洲野犬”。】这个响亮、富有异国情调的名字对我意味着即将到来的历险,在我脑海中编织出一幅美妙的景象,充满了像是奇异的马戏团之类的事业。这个小小的生命,这只湿润的鼻子,这对颤抖的、像长刺的花朵一样一张一合的爪子——这一切现在都交到了我手上,它在今天是一个柔和的玩具,最后却将成为我手中的一件危险的武器,令我的敌人闻风丧胆,护卫着我的睡梦和我的躯体,但同时也是马戏团里的一只吸引人的小东西,用后腿站立,还能抽烟斗!我怀着巨大的喜悦之情,突然意识到叮戈就要属于我了,由于亲缘性和心理逻辑——无论性情,还是随时准备玩耍和牺牲的倾向,小孩子都和它更亲近。即使是安德烈叔叔训练它,教它“各种技能和把戏”,那也是为我好。安德烈叔叔会教它用后腿走路,抽烟斗,不接受任何人的食物,但我会教它说话。为什么一条聪明的小狗,像人一样看东西、发牢骚,不能学说话呢?不是像一只愚蠢的鹦鹉那样,毫无意义地重复一些连它自己都无法理解的不连贯的话,而是像一个人,像一个孩子,能够表达完整的感情,就像现在它只通过它的眼睛所表达的那样丰富、繁多。叮戈与它的母亲分离——它母亲现在一定很悲伤,一定在呼唤着它——由于原始的恐惧而蜷缩在我们面前,在我们脚边发抖、爬动,虽然偶尔有那么一瞬间,在远古本能的驱策下,它会伸出爪子,露出犬牙,似乎准备发动攻击,眼神里充满了野性和威胁。但这种本能,这种潜伏的敌意,这种野性的呼唤——这一切都陷入了抚育和训练的泥淖中,而那种想要自我毁灭、想要破坏一切的瞪视也会在一个孩子把白皙的手友好地凑近它时中止,它会舔一舔孩子的手,把自己的爪子收回去,忘掉自己原先的打算。叮戈同时也逐渐忘记了它母亲,只有在孤单的时候才会哀鸣。当它从酣眠或沉思中抬起来的时候,就会呼唤它母亲。接着,它会让它的头在爪子上摇动,试图回想起自己的梦。倒进碗里的牛奶的味道和它的梦融合在一起,成了梦的延续,梦的巅峰。意识到受骗之后,它还是与这个替代品达成了和解,像猫一样舔着牛奶。自然,烟草味(安德烈叔叔偷偷地抽烟)并没有出现。丽贝卡姑婆——她那油性的黑皮肤充满女人味——在牛奶冒起的暖乎乎的雾气后面露了一下面,让叮戈更加想念起了自己失去的母亲。只有我蹲在它旁边,把它的嘴巴轻按到牛奶里,跟它说着小宝宝说的话,让它记住我的声音,把牛奶当成是从我这儿得到的礼物,也就是说,从我这儿吃到奶。它趴在那儿,既沮丧又温顺,眨着两只眼睛,突然意识到,它想念的不是牛奶,而是别的东西,模糊不明的东西,那是一种感伤,一种对远方和失去的东西的思念。吃饱喝足之后,它仍感到沮丧,向周围投去失望的目光,然后试图在安详的睡梦中逃避自己的命运,在梦中,它仍保留着祖先英勇的狼性,这种隔代遗传的力量像一块磨石一样,能让它的牙齿锋利起来,在梦中,它是强大的,无所畏惧的。此时,半睡半醒中,它发现自己的尾巴,像一条蛇盘绕在它身上,想找个地方咬上致命的一口。它又害怕又恼火,毛发都竖起来了,于是一个可笑的游戏开始了,它奏起了疯狂的回旋曲,玩起了旋转木马。有时,它几乎快要抓住自己的尾巴了,但就在它决定把账跟它一次算清楚时,那个狡猾的东西又溜走,开始在它的鼻子底下转圈。但这只是一个短暂的插曲,几天之后将随着停战协议,随着永恒的结盟而结束,一切很快就会被遗忘,它会遇到更加刺激它的东西,像苍蝇、昆虫、猫和鸟,像厨房、台阶和院子飘来的一股新的气味,像剩饭和垃圾,像啃咬的骨头的一段根本的、原始的萨迦。平常不够机敏、相当多疑的叮戈在它与骨头的初次接触中发现了一条远古的、《圣经》式的真理。第一次嗅到一块牛肋骨的时候,它发出了一点都不天真的叫声,那是从它体内深处爆发的一种低沉的吼叫,而当它的牙齿接触到这块有点血腥的骨头时,它温顺的蓝色眼睛染上了一层狂野、凶狠的铜绿:这块骨头在它祖先的史前期和它如今与两足动物共同度过的生活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长久以来,我父亲一直假装没有注意到我们院子里的小狗。但事实却是这样的:我父亲害怕这只小东西会危害他的荣誉,使他黯然失色,将他推到一旁,因为在好几天时间里,我们家的亲戚在谈话中十句话有九句离不开那条狗。总之,这就是我们的亲戚对父亲帝王般的冷漠态度所做的解释。我们热烈地支持这一理论,不让我们的亲戚道出真相(这无须排除他们个人说法的理论基础):在同叮戈的首次接触中——那是一个野蛮的、沉默的叮戈——我父亲遭受了强烈的震动,这本来可能造成更悲惨的后果呢。这个插曲发生在我父亲最荣耀的日子里,那段时期,他是一个引人注目的角色,在咖啡馆里的精彩表演和演讲,以及即席的歌唱为他赢来了疯狂的掌声。一个阴沉的秋日早晨,在这片地区转了两个星期之后,他眼神灰暗呆滞,眼睛半睁不开地归来了,既沉醉在荣耀和酒精中,又受到过打击和羞辱,穿着一件沾满泥巴的骑马外套,戴着一顶破烂不堪的礼帽。他在农场上游荡了一整夜,迷了路,找不着北,因为星星被厚厚的云雾遮住了。他执意要借助树上的苔藓找到路,他就靠这种办法,不停游荡,泥泞前行,掉进沟里,被篱笆绊倒。那是一个地狱般的夜晚,一个狂风暴雨的夜晚,一个雷电交加的夜晚,一个预示着他自己和宇宙的末日的漆黑夜晚。但他的形而上的恐惧,他对于闪电的恐惧,跟村里的一群疯狗向他跑来时他所产生的恐惧相比,根本不算什么,那是一群蛮横、饥肠辘辘的狗,啃咬着他疲惫、痛苦的躯体。当然,我父亲(他是一名百科全书学者、占星师、心理学家,等等)可不想慈悲地将自己献给村子里的杂种狗,但也没有用他的手杖来防卫。不,先生。多年的经验以及丰富的犬类学知识已经教给他更有效的办法,绝对万无一失:“当一条狗攻击你的时候,”有一次,他在向我灌输一点基本的生活常识的时候,对我吐露:“小家伙,别用棍子或腿防卫,像个吉普赛人一样。那样不仅看起来很恶毒,还会适得其反,会激起犬类潜在的自卫本能;其实,人们已经不用跟狗搏斗了,而是跟一群饥肠辘辘的野狼,既凶残又狡黠。所以,小家伙,好好记住了:一开始不要注意它们,别害怕它们的吠叫,忽视它们的突袭——它们的吠叫是永远都不会停的,只要世界上还有狗和人,就会持续下去,于是,毫无疑问,‘人类最好的朋友’就会毁灭两足动物的最后一个代表,将他撕成碎片,从而结束千百年来人类施加的可耻奴役,就像以色列的孩童受到的奴役。历史上总有这种关系。我们应该从中得出什么结论呢,小家伙?人们应该憎恶它们,用智慧、计策跟它们斗争,就是这样。当一群疯狗对着你,我是说,对着某个人的时候,他应该出其不意地趴到地上,四肢着地面对危险、凶残的敌人,盯着它的眼睛,甚至对它吠叫。如果一个人戴着帽子,他应该摘掉,把帽子放在它面前。小家伙,这个方法已经通过实践得到检验,通过我自己的经历。这是万无一失,非常有效的。在面对一个比自己强大的四条腿的敌人,以及目睹一种奇怪的变形(这也是人类暂时优于动物的又一证明)时,动物会夹起尾巴,拔腿就跑。人,这个两条腿的篡位者,在心血来潮的时候会变成四足动物,相反,狗就没法这么做,至少不会以它所希望的方式。”为了检验这些理论,我父亲已经用手掌和膝盖爬过许多村子,整夜对着恶狗吠叫。在身心疲惫、缺乏睡眠,遭受恐惧侵袭之后,他发现自己回到了我们家附近,清醒了过来,却无法想起那个可怕的夜晚到底是一场梦魇,还是真有其事,还是——他觉得最有可能——他十年前的精神谵妄又开始发作了。现在,这段记忆又涌现在他脑海里,将他抛入绝望,使他意识到自己的无用。看到一条吠叫的小狗在我们亲戚的房子前面蜷缩成一团,我父亲跪了下来,摘掉帽子,也对着那条狗吠叫,试图发出一种痛苦的高音。好在我们的亲戚没有看到这一切,我母亲把他领进了屋里,假装没有发现他的耻辱。那件事成了我父亲和叮戈关系的基础。两年来,他完全忽视这条狗的存在,而叮戈,它一直记得那个秋天的夜晚,我父亲摘下帽子向它鞠躬,它也努力不扰乱这种关系。但我们知道,叮戈很敬爱我父亲,它从未忘记这个崇高的泛神论者,因为就在我父亲离开前夕,叮戈整夜叫个不停,那是一种可怕的、痛苦的叫声,它能感觉到我们将失去亲人,死寂将像灰烬一样落在我们的院子里……叮戈在吉普赛人的车后面跑了一会儿,然后,靠近我父亲,直盯着他的眼睛,原谅他的一切羞辱。“瞧,”我父亲说,假装之前从未注意到这条狗。“瞧,没有人陪着爱德华•沙姆走向坟墓,走向各各他。【译注:各各他,耶稣受难地。】只有一条该死的狗。一条该死的,伶俐的狗,”说到这儿,他伸出手来,又马上缩回去,始终如一。或许,他知道他已经羞辱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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