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芬·金談寫作

出版社:商周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02
ISBN:9789574699971
作者:史蒂芬.金 (King, Stephen)
页数:264页

内容概要

史蒂芬‧金 Stephen King
生於緬因州的波特蘭區,主修文學。七歲時迷上了恐怖電影,如今已是世界公認的恐怖大師,暢銷小說作家。其作品以驚悚、恐怖小說為主,常以真實人性為題材發揮,開創了驚悚、恐怖小說的新格局。多部作品被搬上電影螢幕,備受好評,代表性的有《戰慄遊戲》、《刺激1995》、《綠色奇蹟》等。

作者简介

史蒂芬.金大半人生自傳+寫作技巧傳授
有志成為作家不可不讀的經典!
完整中譯本全新上市!
過去二十年來,史蒂芬.金已成為世界首席通俗小說家的化身,作品帶給無數讀者無懈可擊的喜悅與閱讀樂趣。不論任何世代和類型的作家,也不論成名與否,都將他視他為引領風潮的人物。特別是在這以大量娛樂矇混嚴肅專業藝術的年代,身為暢銷小說的作者,他的才華毋庸置疑。
這本書包含二個部分:一為自嘲式的回憶錄及積極成為一位小說家的過程與方法。回憶,是書中大部分的內容,活潑的敘述著一個不安分小孩如何成為一名作家。你可以和作者一起經歷毒草事件,放屁的保母,一本正經的女教師和骯髒洗衣店的工作,這些絕妙的故事全都反映在他一本本暢銷又膾炙人口的小說中 。
這是一本薄的書,因為大部份教寫作的書都滿紙胡說八道。小說家們,包括現今的那群人,通常都對他們自己做的事一知半解——做的好的時候是哪裡做的好、做的不好的時候又是為什麼做的不好。因此我領悟到這本書要是寫的越短,就會越少一些胡說八道。
小威廉‧史湯克和懷特(E.B.White,編按:《夏綠蒂的網》作者)的《風格元素》(The Elements of Style)是這堆胡說八道慣例裡唯一著名的例外。那本書裡幾乎沒有任何明顯的廢話。(當然,它很薄,八十五頁的頁數比起本書還薄得很。)我現在告訴你,每一個有理想抱負的作家都應該去看《風格元素》。在「作文的原則」那一章裡的第十七條原則是「刪除不必要的文字」。我將在此試著去身體力行。
——作者序
除此,他對大量文學作品的渴望也決定了他的人生方向,身為一個把家安頓在小拖車的年輕人,作者藉由一個女子中學的警衛工作而得到一個靈感,只不過他並沒有完成故事,後來他接受同為作家的妻子塔比的建議,以及年少時對二個女同學受人欺負的記憶,使得他的成名作《嘉莉》一書得以呈現世人眼前。他同時回憶大學時代的生活和一場幾乎喪命的車禍後休養的日子,但焦點仍不離寫作的技巧。
與他以往的著作不同的是,這本書用回憶錄的方式,提供大家透視史蒂芬‧金內心的機會,就好像他站在書房中引導我們如何構思情節,如何將主角帶入生活,何時該做研究,怎麼組織文章。他以說話的方式來教導我們,不只是他如何執著寫作練習,還有他寫作的習慣和有些近乎病態的固執。
他熱愛寫作,也強調這分工作比較像是遊戲。雖然鍾情於寫作是重要因素,但擁有一個工具完善的工具箱也是原因之一,其中包含字彙、文法以及寫作風格。他同時指出多閱讀是無價之寶,讓故事發展成小說的神祕之鑰,是預先擬大綱設計情節,而人物特性則是給予角色適合的情境。在書的最後還有長達三頁推薦近來閱讀的書單。
慷慨,剖析透徹,充滿熱情,他用盡心力在這本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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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3条)

  •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人过生死,所言至直。我对史蒂芬·金的第一印象如下:畅销书作家、好莱坞红人,很有很有名,很有很有钱,我羡慕他。看完这本书后,我的改变如下:如果成为一个作家需要这样艰难的旅程,那么我放弃文豪的未来,保持现状就可以。人人都有面临选择题的时候。史蒂芬·金完成这本书在2000年,1999年,他在散步的时候被一个冒失鬼开车撞倒,差点去和死神约会,在清醒过来面临可怕的复健过程里,他写下这本自传体的指导写作书,我想他是为了给自己留下些点东西。在美国,畅销书作家如他,还不能受到主流评论家的亲睐,作为一个拥有庞大读者群支持的文人,他很不满,这种感觉我能体会,就好像作协的老师们认为我写言情小说浪费生命和不严肃对待写作是一样的道理。所不同的是,史蒂芬·金已经自认(这种认识程度由广大的普通读者承认,问题是据说这些普通读者都来自中下层社会,也就是说他们没有媒体操控权,时髦点叫做话语权不足,一个具体例证是他们还保证着给作者写纸信的习惯)为是一个可以影响部分人的严肃作家。他想要留下足够多的证据证明这一点。书很好看,用词造句都有作者小说里的简洁明快,史蒂芬·金全面坦白自己的身世,用幽默的口吻,这种口吻只有成功者在回顾悲惨经历的时候才能伪装出这一份豁达来。他记忆里不可磨灭的伤痕包括曾经的老处女老师说他写的都是狗屎,还威胁要让他退学。他出身贫困的单亲家庭,而且一辈子没见到父亲的样子。他的婚姻简单,因为没钱的关系,没机会面临太多诱惑,而第一部真正卖钱的作品《魔女嘉莉》出版时他因为不知道要找文学经纪人被出版社剥削。那些关于洗衣店的工作经验看的我反胃,文学经纪人的部分倒是羡慕的,中国目前为止,还只有可怕的出版社,他们编造各种借口拖欠微薄的稿费,我每周打一个电话也没用。这本书的主题是谈写作,所以在简单介绍了自己的身世作为证明自己确是从一个毫无出版关系人脉的普通文学爱好者,一个倒霉的英文老师开始向出版社进军的普通人,史蒂芬·金开始以自己的经验作为同样的我们的参考。他把能想到的主题都大概列举了:他认为小说分为三个部分:描述、场景情节、对白。虽然是针对英文写作来说语法和副词的问题,但是写过小说或者尝试写小说的人都能从他的具体建议里发现自己的问题。就我个人初步所得如下:1,关于初稿和二稿的问题史蒂芬·金建议初稿写作关起门来写作,在完成稿子前不要给任何人看,不需要他们的意见,拟写自己的故事,每天规律的强迫的写作,规定一个具体进度在同一时间完成;写完后搁置六周,在自己的情绪沉淀后,重新开始修改包括错别字和情节漏洞的书稿,精炼文字,二稿的文字要比初稿最少删减10%;然后列印出来给几个理想读者观看,听他们的意见,做三稿修改。对照,在我从去年圣诞节开始到今年的5月底写《公主》的期间,不能每天连续不说,还每个章节都找群众观看,严重影响自信和心情,我决定把书稿搁置6周后再说,但是我怀疑我舍得删减。因为按照史蒂芬·金的情节场景建议,我可能会失去30%的细琐描述。当然,我不得不说他才是对的。补充:在搁置6周后,第一次全文阅读时准备横条纹的笔记本,记录所有的情节疑点、前后设置的矛盾,甚至下本书的参考资料。2,关于理想读者写作的时候要设想理想读者,他们会对这个感兴趣吗?尤其警惕资料收集成为背景的累赘描写。对照:我总是在看到靠谱的资料时舍不得放弃,想要把那一段几几年到几几年,谁做了什么的发现塞到文稿里去,这是传说的故纸堆,我以为可以显示有学问,当然我是错的。一切要为故事本身服务。3,关于人物设置和故事人物在故事里面发展,要作详细的大纲和人物设计是不可能的,那是舞台剧。史蒂芬·金认为你有一个意念和主题,是想写一个比如被同学欺负后发疯的女孩子的故事,然后你到这个场景去跟这个女孩子沟通,她告诉你怎么了。不是你设计的。我理解的对照:每次我事先想到的故事情节和我实际写出来的都不一样,这和电视剧截然不同,电视剧严格执行分集大纲,小说是和人物沟通,魔幻点说,你笔下的人物自己会决定故事走向,你只是把他们要说的写出来。4,关于灵感灵感是自己对生活和梦境的捕捉。屁,史蒂芬·金根本讨厌这个问题,我也是。5,关于投稿他是老实从给小杂志投稿开始的,从少年时候,不过我真心觉得这在中国确实不太可靠了。我的建议是先想办法认识个编辑,或者就通过网络点击让出版商找你。6,成为作家的武器史蒂芬·金说就是多看多写,看书不是电视剧,他一年至少看70本,一般是70-80本别人的书,好的固然能让你学习,坏的可以让你知道自信,那么烂的书都出版了,你肯定比他强。不幸的是好书更多。对我来说多写是一个新奇的经验,我以前总怕自己写的太多,把知道不知道的都倒出来了。史蒂芬·金说他自己每天在固定的上午时间写作3000词,我换算了一下大概是中文的6000字,需要差不多4个小时。他连生日、圣诞节都不放弃,在车祸之后也是如此,我想要努力做到,可是我现在都在偷懒。我本来应该在这个时间写我的电视剧大纲的。警告是:不要看电视,太浪费时间。我有经验,每次开了电视很难关上,明明没有好节目。那个侯总的八心八箭都浪费了我很多时间。7,注意细节投稿之前整理你的稿子,关于字间距、行间距,错别字等等。史蒂芬·金保留了所有退稿信,我连自己的移动硬盘都摔坏了,很多稿件在搬家时不知流落何方,我很后悔。我少年时候想到的故事都挤在一本灵感本上,但是本子不起知道去哪里了。我决定以后要多注意我的错别字。8,推荐书单很长的一份书单附录在书后,当然都是英文书,有些许中文版本的,但是我想针对中国文学爱好者,先把古典名著都看看比较靠谱,史蒂芬·金相信时间沉淀下来的好东西,他也这么期许自己。我打算弄一个图书证,要看的书都买的话,我就破产了。而且少年时读过的不行,基本上没用。故事情节和文字领会是两码事,知道和体验更是,史蒂芬·金本人的著作,我读到的翻译本有点惨不忍睹,我决定更加相信中文原著的东西去。总结:因为记忆力有限,书且厚,有用的资讯太多,所以我记不住其他,我打算过一年再翻看这本书。有意写作的看这本指导书的意见比其他的强,尤其你写过出版小说的话,对照性更加明显。史蒂芬·金做过写作课的指导老师,在他本身的小说卖钱之前。他在面临死亡之后迫切想要留下自己的心得体会,这比他本身的小说精彩,而且他的自传故事非常具有好小说的要素:不拖泥带水,细节丰富,语言幽默,引人入胜。更关键是让我这样看书的半吊子写作者充满了心理平衡的暗示:现在生活想要好像史蒂芬·金那时的辛苦真难。我推荐这本书给大家共享。p.s.据说撞到史蒂芬·金的那个人被法院轻判,但是一年后离奇死亡。史蒂芬·金庸轻描淡写的口吻提了这么一句,我的感觉很……史蒂芬·金。
  •     作者是这样描写一个人物在“又见棕榈”出场的情景:“在一个明亮的夏日午后差一刻钟四点的时候,出租车停在了 "又见棕榈”的门前。比利付了车费,下车迈到人行道上,然后迅速扫视周围,寻找马丁的踪影,但没找到。比利满意地走进门。 跟第二大道的炎热和明亮一比,“又见棕榈”黑得好似洞穴。吧台后面的镜子捕捉到一些大街上的光亮,在黑暗处犹如幻景一般闪着光。有那么一会儿,比利所能看到的就只有这些,随后他的眼晴开始适应环境。酒吧区坐着几个孤独的酒客。再往远就是餐厅的领班,领带解开,袖口挽起,露出多毛的手腕,他正在跟酒保讲话。比利注意到地板上仍旧擻满了锯末,仿佛这是一家1920 年代贩私酒的地下酒吧,而不是21 世纪的现代餐厅,里面吸烟尚且不许,更不可能随口将烟草啐在双脚间。还有墙上那些跳舞的漫画人物——都是八卦专栏上的漫画形象,画的是城里著名的政客骗子以及新闻人物,那些人早已退休或是醉死,总之都是些不大认得的名人——仍旧欢呼雀跃直上重霄。室内弥漫着煎牛排和洋葱的香气。一切照旧,从未改变。 领班走上前来。“您要点什么,先生?我们六点钟才开始供应晚餐,不过酒吧——” “我要找里奇·马丁,”比利说。 ”这一段的描写让我很着迷,究其原因可能是,我完全能将自己置身于史蒂芬所构建的那种现场氛围中,各种感官都一一打开轻而易举的体验到其中微妙的感觉。至于如何构建的?他的描写先后调动了读者的视觉、听觉和味觉。视觉部分就像相机一样,四处打量(黑得像洞穴、镜子捕捉大街的光、黑暗处如幻景在闪光),然后固定取景框(眼睛开始适应环境,捕捉到孤独的酒客和领班),开始咔咔咔对焦(特写领班:领带解开、袖口挽起、多毛手腕/特写锯末/特写漫画人物),一张一张的咔擦拍摄。然后其中穿插调用着读者的听觉(他正跟酒保讲话)和味觉(室内弥漫着煎牛排和洋葱的香气)。就像后文作者提到的一样,让读者有一种如果去纽约想要去造访这个酒吧的欲望,目的就达到了。对于场景的描写(氛围烘托)一直是我的弱项,不管是描写几个朋友一起快乐吃披萨的小情怀,还是描写第一次去北京的大感受,最后读起来总是不够自然和流畅。原因可能不大是我的形容词不够用,而是我不懂得以一个人主观的第一感觉去还原(布置)现场,以至于哪里对自己冲击力强就写哪里,哪里精彩就多耗点笔墨,然后个人感觉一大堆,视觉上的层次感混乱,听觉、味觉、触觉的描写直接为零。难怪日后看之前写的东西,发现一起快乐吃披萨的文章像是一个默剧,大北京则被描写成集市。。。花了两天时间看完了这本书,对我来说,相见恨晚。所以我对语文老师保证,以后写文字一定要注意,视觉/听觉/味觉/触觉的相互配合使用,就像一个面若桃花、有血有肉的人一样,其次则注意视觉分布(因为看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听的、闻的、摸的则比较单一,不用特别强调层次感),大场面则开启上帝视角,转小场面的时候就架一台照相机在身上,远景对焦,恩,很带感。然后,还有一段摘抄关于作者对小说的定义:“在我看来,短篇也罢,长篇小说也罢,都是由三部分构成:叙事,将故事从A点推至B点最终至Z点结束;描写,为读者描绘出现场感觉;对话,通过具体言语赋予人物生命;”
  •     差不多看完史蒂芬.金的《史蒂芬.金谈写作》了。不得不说他确实是个实力派小说家,如此枯燥的学术探讨经他写出来却是绘声绘色,像读一本小说一样。书读起来通俗易懂,引人入胜,它不像其他人那样把谈如何写作写成如教科书式般呆板,它是一部经验书更是一部传记。我惊讶于他所经历的磨难,更佩服他那乐观的态度和对写作的热爱。他说:”写作不是工作,不写作才是工作!“他说他的写作不是为了赚钱,赚钱只是写作带给他的额外赠品,写作等于他的生命。孟子曰:“ 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他一路走来太过艰辛不堪,但他从未放弃他心中的热爱。当他遭遇车祸几乎丧命时,他仍然在车祸第五周后又爬回到打字机前一字一句敲打着,那咚咚咚的打字机声就像是他的心脏跳动的声音——是不可以停止的!他的生命除由写作支撑之外,还有他的家庭在支撑着他。无论是年少还是成年,他的家庭一直都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他是一位热衷写惊悚悬疑故事的人,在年少时写这种题材的人都不受正统保守的人待见,老师大都认为他不务正业——这让我想起了写网络小说的老弟。但他妈妈一直以来对他写作都是支持和认可的,这无形中给了乳臭未干的他莫大的勇气。而在遇见他的妻子后,他妻子对他的帮助和支持更是他日后所得的成就中功不可没的一位。史蒂芬.金告诉我——梦想和爱以及苦难成就了他。那么,亲爱的伙计,你对生命足够热爱了吗?你已经在做你想去做的以及该去承受的一切事物了吗?存在即是合理的,勇往直前吧!

精彩短评 (总计29条)

  •     向史蒂芬学习吧~
  •     写作就是写自己的故事,并且是让自己生命成为更加光明和愉悦的地方。
  •     翻過死亡要走多遠?Stephen King用這本書示範了。在成長故事一直娓娓說到「回來」,沒甚冷塲。所以書中教「如何」寫作的篇幅不多,最重要針對的是「減」法和他的「發掘」理論。唯覺多了些不太對口的談英文文法和外國經紀人云云的東西。
  •     作家自己的创作方法,虽然未必适用于每个人,然而许多通用的原则和写作细节,对所有期望书写故事的人应该都会有所帮助。
  •     都是实在话,我喜欢
  •     謝謝老師推薦這書給我。
  •     寫作
  •     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看了好几遍,轻松有趣,值得探索。
  •     老金的半自传+写作指导。看的pdf,将来有机会买现书
  •       一条重回人生的路径——《写作这回事》读书笔记
      这本书读的还算快的,连带做笔记什么的。到目前为止,以我这少之又少的阅读量来说,看得最快的书是丹布朗的小说,太过瘾。我看过一些书,读一半就实在读不下去了,有些甚至看其中的几页我就没心读了,像我中学时期的课本一样。小学发课本时还是兴高采烈的样子,回去一晚上就看完里面所有的故事了,到了中学,有些书一学期过后还是新书,翻开就面瘫。
      
      书分两部分,前部分是作者对自己创作生涯的回忆,读的时候如作者史蒂芬金说的那样“写作不是人生,但我认为有的时候它是一条重回人生的路径。”很多情况下能让你想起自己的过去,并且发现,自己也不是那么太糟糕。我是文科生,虽然我作文写的不好,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写作是小事,厚脸皮是大事,所以专修厚脸皮,辅修写作。我一直写!我们大学的班主任说了“我们文科生就应该写一写。”而后半部分是作者对于写作的经验总结,无疑对写作有很大的帮助。推荐一读。在这里我记录部分对我影响较深的一些内容。(摘抄的段落为双引号内的)
      
      “其中一章题为《写作原则》,里面的第17条是‘略掉不必要的词句’。”
      
      我对年幼时记忆深刻的动画片就是《美少女战士》,内容不记得了角色就记得“夜礼服假面”和女主角,深刻的地方在于片头的那段变身画面,裸体的剪影是我的最爱。初中时又从网上翻出了看了一遍。
      
      “当你年纪还小,脸上无毛可刮的时候,乐观面对失败是最合情理的反应。”
      
      中学时每当看到自己用完一支笔芯时,总会骂一句,日 又写完一支!而现在则会惊讶的叹一句,哇 又写完一支!
      
      不知你们有没有这种癖好,我一个人吃口香糖的时候,喜欢塞一嘴,然后细细体会这种口活带来的快感。
      
      “几乎每一个哪怕只出版过一行字的小说作家或者诗人都曾经被指责过,说他或者她是在浪费上帝赋予的天赋。如果你写作(或者画画,跳舞,做雕塑或者唱歌,我猜都一样)总会有人让你觉得自己很差劲,仅此而已。”作者40岁才明白的一个道理。
      --这令我想起我至今仍保持的爱好,哪一个又何尝不是呢。
      
      “你写故事的时候,是在给自己讲故事”他说“当你修改的时候,主要工作就是拿掉不属于故事本身的内容。”
      
      “关上门来写作,敞开门来修改。换句话说,你写的东西开始是为自己,往后就要出门见人了。一旦你有了个故事,把它写好—总之尽力把它写好—他就属于所有想要看故事的人。”
      
      “生活是奇迹连连,妙事不断。”作者在自己作品大卖时候说。
      
      “作家都是速记员,记下神灵的语言。”作者描述灵感时写道。
      
      “写作是种孤单的工作。有人相信你对你至关重要。他们不需要发表演讲,通常只要信任就足够了。”这句深有同感。
      
      “最低迷时候,我既不想再饮酒,也不想保持清醒,我被生活驱逐在外。”
      
      “把词汇放在你工具箱的最上层,不用特地去改进它。”
      
      “对话的界定,如果读者看得出说话者是谁,那就不必加以界定。”
      
      “写作是一种引诱。好的谈话也是引诱的一部分。如若不然,何以许多二人的晚餐会最终都以上床为结局呢?”无疑让我更加坚定写作。
      
      “如果你想成为作家,有两件事你必须先得做到:多读,多写。据我所知别无捷径,绕不开这两样。”
      
      “你拿起来读的每一本书都有教益,通常写得不好的书比好书教益还多”
      
      “如果你没时间读书,那你就没时间(也没有工具)写作。”
      
      “阅读在一个作家的生活里就是他的创作核心。”
      --这也解释了我有段时间为什么没有发日志的原因。
      
      “阅读的真正意义在于,它能够让写作变得容易上手。”
      
      “你阅读的越多,下笔或者是往键盘上敲的时候才越不会显得想个傻瓜。”
      
      “你所了解的知识会帮你在其他方面独树一帜。”
      
      “很多时候我们总是得到过多的信息,很多事情我们还是不知道的好。”
      
      “好的小说的重要法则之一就是,如果你可以将某事表现出来让读者看到,就绝不要明讲出来。”
      
      “写好对话的关键,与小说创作这门虚构的艺术的其他一切一样,在于坦诚。”
      
      “如果你期望它们生动真实,那么你一定得自己怎么说就怎么写。更重要的是,你必须得闭上嘴,听别人怎么说。”
      
      “实践是无价之宝(写作实践,应该感觉很爽,一点不像训练实践),而坦诚必不可少。叙事技巧,对话以及人物塑造最终都要落到实处,就是要看得清听的真,然后用同样的清晰和真切把你所听所见记录下来(无需动用不必要的累赘副词)。”
      
      我想我坚持写日记的习惯是不是让我变细腻了。
      
      “从问题和主题思想开始写,几乎注定写不出好小说。好小说总是由故事开始,发展出主题,几乎很少是先决定好主题,然后发展出故事。”
      --我写日志基本都这样,我也知道了我以前写不好作文的原因—都是命题作文!!
      
      “你不能逼着人家喜欢你的小说,但你至少可以让他们比较容易接受你的小说。”
      
      “如果你是为了快乐而做事,你就可以永远做下去。”
      
      “曾经有些时候,写作对于我来说好比是一种信念坚持的行动,是面对绝望的挑衅反抗。”
      
      “写作不是人生,但我认为有的时候它是一条重回人生的路径。”
      
      最后,我没有对书中“工具箱”“论写作”进行总结。先实践。
      http://cxlcym.github.com/
  •     on writing一个对我来说重要的人推荐的书,有阅读的欲望不等于有写作的才能,有写作的才能不一定能转换为面包。我们要性感而不是感性
  •       恐怖小说之王,同时也是这个世界上稿费挣得最多的人之一,斯蒂芬·金的创作生涯回忆录《写作这回事》,读起来既轻松,又实用。对于那些还在挣扎于温饱线上的写作爱好者来说,此书更是励志上品,要知道早年的斯蒂芬·金曾经一度落魄到在救济站的门口徘徊,但他最终能够咸鱼翻身,在32岁时即成为全世界作家中首屈一指的亿万富翁,靠得就是手中的那支笔。
      
      26岁之前,斯蒂芬·金是个十足的文艺青年:小有天赋,且困窘不堪。还在幼儿园的时候,他就能像模像样的编故事了。中学时,他甚至还与哥哥一起自办报纸,将自己创作的故事成功地卖给了同学和街坊四邻,小小地赚了一笔。大学时代,他遇到了心目中的女神,两人志趣相投,同样爱好写作,两人很快就结了婚。
      
      婚后,小两口其乐融融,三年内生了两个孩子。可惜的是,大学毕业以后的好长一段时间里,小两口都没有找到稳定的工作,老婆在甜甜圈店打工,时不时会遇到骚扰闹事的,斯蒂芬·金则在洗衣房里洗污秽不堪的床单餐布,挣得薪水还没有高中时打零工多。
      
      当然,如果故事仅仅止步于此,那将不过是又一个“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案例罢了。斯蒂芬·金的可贵在于,他不仅有写作的天赋,而且有着成功的恒心与毅力。虽然洗衣店里的工作很累,后来找到的教师工作也很枯燥,但他仍然坚持抓住一切休息的时间写作,并且乐在其中。
      
      谢天谢地,终于有一天,幸运之神光顾了。出版社打来电话告诉斯蒂芬·金: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魔女嘉莉》的版权卖到了40万美元。根据行规,他可以分得20万美元。20万美元!斯蒂芬·金惊住了,“脚下一软,准确说并不是跌倒在地,只是在过道里原地滑坐下去。”
      
      不过,这个经典大逆袭的故事,只是斯蒂芬·金回忆录的一部分。毕竟,再励志的故事,最多也不过是精神鸦片,苦练手艺,才是王道。在《写作这回事》的后半截,“恐怖之王”现身说法,将他的写作经验和盘托出:要多用动词,少用副词和被动语态,等等。关于少用副词这一点我颇为认同。我一直很恼火中学里的那些半吊子语文老师,原因之一就是她们大多会告诉你,作文要想写得文采斐然,必须多用形容词、副词。殊不知,这恰恰是作文的大忌,华而不实、空洞无物的文章我们还见得少吗?
      
      斯蒂芬·金的写作经验千头万绪,但归根结底其实就是一句话:实践第一。只有不停地读,不停地写,才有可能写好,舍此并无捷径。不过,斯蒂芬·金之所以能够成功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正是因为母亲的鼓励,他才开始了创作,并从母亲那里赚到了人生中的第一笔稿费:两毛五。正是因为妻子的信任与支持,他才在困境中坚持了下来。在书中,他说道“写作是一种孤单的工作。有人相信你对你至关重要。他们不需要发表演讲。通常只要信任就足够了。”可惜,对大多数写作者爱好者来说,这样的母亲和妻子,实乃可遇不可求。
      
      
      
  •     超级棒超级搞好的一本书。。。。获益终生~
  •     其实我是来炫耀地
  •     很有启发 前半部分是回忆录 现在想来应该先看看目录 如果时间不够的话 略去不读也罢。金先生知道了是不是会暴跳如雷呢?哈哈 应该看看 应该看看
  •     很有用
  •     :无
  •     对于他正经谈写作的部分不怎么感兴趣,最感兴趣的是他的人生自传!
  •       如果你心中有个酝酿已久的故事,看过这本书后,绝对会有立刻把他写出来的欲望和决心!这本书的受众应该是喜欢斯蒂芬金作品的人,或者是想要开始写作却苦于无从下手的人,当然如果你喜欢看《肖申克的救赎》《纳粹高徒》《绿里奇迹》《闪灵》《秘窗》《伴我同行》这些电影的话,多少也会对他的原作者感兴趣,以上几点,只是举例,都符合的话,那就开始这位量产型恐怖小说大师,斯蒂芬金的私人授课吧(笑)。
      
      我一直很喜欢这个作家,但他的小说并没有全部看过,目前看过的仅仅是收录《肖申克的救赎》《纳粹高徒》《尸体》《呼—吸—呼—吸》的合集小说《四季奇谭》,《尸骨袋》因为翻译版本问题,看到四分之一看不下去了。就这些而已。他的那几部成名长篇作,遗憾,我没看过,虽然因为前面这些短篇小说和电影,让我喜欢上这个作家,但他的其他作品一直有个令我困扰的硬伤,光看书的名字和内容简介根本无法让我对他的那些小说感兴趣,例如《魔女嘉莉》《末日逼近》,从名字上,看不到萌点,魔女这个词还令我觉得有点俗气。但是,要不说他是斯蒂芬金呢,那独有的金式风格连《论写作》这里也充斥着,作者讲他创作小说的过程,瞬间,对着魔女、末日这类本来觉得俗气的书,吾辈燃了。真是奇特,被作者本人剧透之后,反而看到一个不同的世界,一种超越恐怖小说俗气设定的存在,这种就是属于斯蒂芬金式的恐怖世界。同样的题材他来写,或许会有不同的体验。
      
      在《论写作》里,斯蒂芬金讲他小时候遇到的种种经历,影响他走上写作道路且得到灵光一闪点子契机,整个童年经历在他的笔下,出来的是惊秫的效果。成年后怎样一边打工糊口一边继续写故事,从没停过的发稿退稿,还顺带介绍了一番美国出版业。他心目中第一个读者,也是将来引导他在轨道上继续驰骋下去的太太,从相遇到斯蒂芬金后来出车祸一直照料他的过程,这书差点夭折的说~其实那个肇事者判刑后最后死因不明的原因,很可能是被书迷干掉的。(笑)
      
      里面作者不时引用好段子和烂段子对比举例,还有20来页专门讲英文语法,他恨透了副词,我则恨透了他这20来页,虽然这段讲的是很好,容易明白,但对我来说这一段蛮折磨人的,不太喜欢,也不适用,自动替换成中文语法就成。我对他小说创作的幕后故事和他个人经历比较有好感,除了这20来页,这本书蛮有趣的orz
      
      
      在他书里提到了几个兴趣点:
      1、希区柯克的妻子是个目光如炬的批评家,总是能对他的作品提出独到的意见,让希区柯克无言以对,乖乖听话,改正错误。
      
      2、有人,曾经写过这样的话,说所有的小说其实都是信件,专写给一个人看的。我碰巧相信这个话。我认为每个小说家都有一个理想的读者;在写作过程中,作家不时的会想:“不知道他/她看到这段会怎样想?而对我来说,我的第一读者就是我的太太塔比莎。”
      
      3、JD塞林格晚年的作品直接写完丢进保险箱里。
      
      也是在看《论写作》这本书的同时,我d创作野望终于到达临界点,脑中剧场演的头头是到,有时梦中N个点联系起来就是一个不错的故事,但却一直没有把他作为一篇文章写下来,这次可好,看斯蒂芬金的过程也是创作野望点燃的过程,决定,把脑内剧场写出来。
      
      确实就如斯蒂芬金所说,“写作不是为了赚钱、出名、找人约会、做爱或者是交朋友。最终写作是为了让读你书的人生活更加丰富,也让自己的生活更丰富。是为了站起来,好起来,走出来。快乐起来,ok?快乐起来。这本书中有些内容——或许太多内容—是关于我如何学习写作的。还有许多是关于如何写得更好。其余的部分——可能是最好的部分——是一张特许证:你可以写,你该去写,而且如果你足够勇敢,开始写了,你要坚持写下去。写作,跟其他的艺术一样,是神奇的生命之水。这水免费,所以畅饮吧。干杯,再满上。”
      
      
      下面那句话虽然老是听到,但真的是这样哦~
      
      每个美国家庭都拥有两本书——本是圣经,另一本可能就是斯蒂芬·金的小说,
         ——英国作家克莱夫·巴克
      
      Long live the King!!
      
      
      记于2010-02-06 00:42
  •     看了之后也开始反思自己的写作,还是需要不断磨练技艺呀
  •     应该好好努力。
  •     要作为一个好故事的写作者,这本书里所谈及的问题都是最关键的,而且远远够了。
  •     商周再版
  •     浅显易读但却给人启迪,让我反思如何继续写作。
  •     非常好的工具书!
  •     如果事情并不至于毁掉你周围的一切,那么就试着去做,然后证明它是正确的。选择是:利用强项的倍增效应,而不是持续改进弱项,后者最多也不过是达到中等水平。集中精力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而不是总去对弱项修修补补。80%的结果源于20%的原因。  80%的成果来自20%的时间和精力。80%的公司收入来自20%的产品和客户。80%的股市盈利由20%的投资者和20%的个人投资来实现。 1.到底是哪20%的原因造成我80%的问题和不快乐?   2.到底是哪20%的原因带给我80%的理想成果和快乐?
  •     "Long live the king."
  •     在改过封面和译者之后,我非常舒心的来添加袅。史蒂芬蜀黍在车祸的情况下还坚持写了这么一本书,真是可爱又伟大。大致的让我了解了作家都是挖化石一样由故事自己主导,背景无需多,字词和段落是工具。哇咔咔,更多笔记记在推上袅。
  •       事实再次证明谚语的正确——书果真非借不能读也,特别是在朋友的推荐下。最好的部分是,读完能和朋友交流心得,这使得书籍里的内容显得更立体,回味也让某些细节愈发清晰的印在脑海中。
      
      
      《写作这回事》是史蒂芬·金(惊悚恐怖畅销小说作家)在一次散步遭遇车祸后,写下的一本人生回忆录外加创作经验谈。要不是朋友的介绍,看书的名字和内容,我肯定认为会是本比较无聊或者艰涩的书。结果,读的我很爽很欢乐。午休时间,我读的笑出声来,被同事要去翻了两页,竟也要向我借阅。
      
      史蒂文自己的故事本身很励志,却一点儿也不煽情。他喜欢用最贴近生活的语言,却一点儿也不觉粗俗。他传授写作技巧,却一点儿也不像个老师。看他这本书的感觉很享受,就像是他在和朋友絮叨他的生活,他的趣事,顺带还说点儿自己阅读和写作的体会。像是口述的录音,带着点儿随意,甚至还能看到他表情和手势。
      
      
      这的确是一本好看的书。我平常看书大多看小说,因为喜欢故事,因为看小说有画面感,情节和人物让自己仿佛亲历另一个世界。这本书不是小说,却一样很好看。因为这个很会写小说的男人,他坦率、真实。他的文字打动了我,用他的说法写作就是“开了一个心灵大会”。是跨越了空间和时间的精神交流,真正的心灵感应在写作者和阅读者之间发生了。细想想,还真是这样神奇。
      
      
      我是一个平庸的读着,内容好看与否,是我对书的最主要的评判。好看的书,才能吸引我读下去,读进心里去。每个人个体的经历很有限,好看的书会让人回想,让人思考,让人体会更丰富更有层次的人生。这样看来,写作真是件有意义的事儿,而史蒂文,在我看来,也真是个让我喜欢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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