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林

出版日期:2016-1
ISBN:9787532159094
作者:[爱尔兰] 科尔姆·托宾
页数:212页

内容概要

科尔姆·托宾是具有国际声誉的爱尔兰当代著名作家。他1955年生于爱尔兰东南部一个积极投身爱尔兰独立运动的家庭,毕业于都柏林大学,主修历史和英文。
自1990年发表处女作小说《南方》以来,托宾已出版七部长篇小说、两部短篇小说集、一部中篇小说、两个戏剧和多部游记、散文集。《黑水灯塔船》(1999)、《大师》(2004)、《玛利亚的自白》(2012)先后入围布克奖决选名单,《大师》荣获2006年度IMPAC都柏林国际文学奖等多个文学奖项。《布鲁克林》获2009年度英国科斯塔最佳小说奖。他的最新作品是长篇小说《诺拉·韦伯斯特》(2014)。2011年,英国《观察家报》将其选入“英国最重要的三百位知识分子”,同年,他获得爱尔兰笔会文学奖,以表彰他对爱尔兰文学做出的贡献。2014年,他当选美国艺术与文学院外籍荣誉院士。
托宾的作品主要描写爱尔兰社会、移居他乡者的生活、个人身份与性取向的探索与坚持等。他文笔优雅恬淡,内敛含蓄,被誉为“英语文学中的语言大师”。
托宾先后在斯坦福大学、得克萨斯大学、普林斯顿大学、曼彻斯特大学教授创意写作。目前,他担任哥伦比亚大学英文与比较文学系教授,在纽约和都柏林两地居住。

作者简介

爱尔兰文学大师托宾最畅销的小说、奥斯卡奖热门影片原著、献给所有在异乡打拼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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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零年代初,爱尔兰东南部小镇恩尼斯科西。小镇姑娘艾丽斯与许多同龄人一样,找不到工作,前途茫茫。所以突然有一天去美国工作的机会降临时,人人心里都知道,她必须去。艾丽丝告别亲人和家乡,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布鲁克林,住进拥挤的集体公寓。这里有房东太太挑剔的目光,有其他租房的姑娘微妙的妒忌和猜疑,令她愈发感到孤独。
全新的生活节奏令艾丽丝渐渐淡忘背井离乡的痛楚——白天在百货商店当营业员,晚上到大学夜校进修,周五的傍晚还去教堂聚会、跳舞——她觉得自己获得了某种新的快乐。正当她陷入热恋之中时,家乡来的消息令她必须赶回家;她将面临的,不是回归过去的生活,而是必须在家乡新的生活与布鲁克林奋斗、扎根的未来之间,做出抉择。
《布鲁克林》是一个关于漂泊与回归、挚爱与痛失、个人的自由与责任的故事,沉静、细腻而温柔。托宾创造了令人难忘的女主人公艾丽丝·莱西,也创作出一部感情饱满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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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教育》原班人马制作,约翰·克劳利执导、尼克·霍恩比编剧、西尔莎·罗南主演,同名改编影片2015年11月起全球热映
电影入选圣丹斯电影节、多伦多电影节、伦敦电影节,强势问鼎奥斯卡
20世纪福克斯公司900万美元天价竞标夺得电影发行权
《布鲁克林》中文版封面使用精美电影剧照,获电影片方正式授权
2009年英国科斯塔年度小说奖获奖作品
2009年英国布克奖入围作品
荣膺《卫报》、《观察家报》、《金融时报》、《泰晤士报》年度选书
献给所有在异乡打拼的年轻人。“漂泊他乡,就会在故土与他乡都成为异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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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媒体推荐:
托宾讲述了一个非常饱满的故事,用节制、简洁而有力度的文笔,令最细小的心理颤动都能感动人心。透过女主人公艾丽丝小心翼翼的眼睛,即便布鲁克林最老套的日常活动都带上一种微妙的陌生感。在这部以漂泊他乡为主题的小说中,托宾摒弃夸耀与感伤的情绪,让我们重新领悟到:漂泊他乡,就会在故土与他乡都成为异乡人。
——《纽约客》

读托宾的书就好像观看一位画家一笔一笔地画,突然间,完成的画面就呈现出令人震撼的效果。《布鲁克林》可与亨利·詹姆斯的《贵妇画像》相提并论。
——《泰晤士报文学副刊》

优美呈现了一幅五十年代布鲁克林和爱尔兰乡镇生活的画面……我认为,托宾对于女性的真实刻画在当世男性作家中无人能及。
——《丑闻笔记》作者卓依·海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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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9条)

  •     和这本书结缘,其实是从那本同名电影开始的。优质小说一直是电影创作取之不竭的重要源泉,《布鲁克林》亦是如此。作为15-16颁奖季的热门影片之一,自己一开始是抵触的:个性使然,对于大热的事物,自己总是持着谨慎的观望态度,觉得愈是赫赫扬扬之时愈是接近速朽。每一年,都会有一些热门影片,可是真的回过头去看,有多少能称得上足以“流芳百世”?很多都是经不起时间检验的。因此,我不迷信所谓的“大热”,宁愿信历史的口碑、自己的喜好。《布鲁克林》却是今年这些热门中的一个“异数”,她热得有些“温吞”:没有多少大牌,没有多少特效,没有多少异于伦常的噱头,连宣传片都是那么简单干净,于是忍不住找来看了,很惊喜,很温暖,很感动。言归正传:回到作者,回到书籍本身。因着对电影的喜爱,热切地找来原著拜读了。在《布鲁克林》之前,自己从未接触过托宾的作品。但是他的风格,却一点也不会感到陌生。小说中的种种琐事、对话,娓娓展开,对风土、人物的刻画细腻生动、饶有趣味,一切仿佛平易得就像在你我周遭,就像四季寒暑,却于清新平实中见真章,令人爱不释手。应该说,改编电影很好地保存了和原著一致的风格。个人觉得,这本书很适合远离家乡在异乡打拼的年轻人,特别是女生阅读。故事的主人公爱丽丝,出生成长于一个爱尔兰小镇的小市民家庭,家里有一个母亲,一个姐姐。姐姐已深深扎根于小镇生活,可以说是为了照顾母亲和妹妹,牺牲了个人梦想与追求,活得安逸、满足,却又庸庸碌碌。爱丽丝是一个有梦想有修养有上进心的好女孩,在小镇上重复姐姐的人生,于她,确实是有些委屈了。于是在她的心心念念和姐姐义无反顾地支持下,她拥有了一个从保守落后的爱尔兰到冉冉上升中的美国布鲁克林寻找新生活的机会。在故事中,爱丽丝曾面对两次艰难又动人的抉择时刻:一次是选择向熟悉的土地、亲人、朋友告别,踏上新大陆;一次是在姐姐过世后,家乡有切盼她归去的母亲,甚至还适时地出现了那样一位“合适”的本地绅士时,选择再次离开,选择回到布鲁克林那个普普通通的意大利水管工小伙子身边,一起追寻和建立“美国梦”的时候。故事中姐姐的辞世,实在意味深长。青壮年的女子,好端端却在睡梦中停止了心跳。我想,庸碌的生活是可以杀死人的,不是吗?背井离乡,当然是不易的,不要说这样一位平凡的女子,就是我们这些所谓曾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研究生们,在离开学校的象牙塔后,为了在社会上立足,为了在陌生的土地上拥有自己的生活与家庭,其间辛酸,何尝不是甘苦自知!故乡,当我们面对一次又一次的挫折,工作上、感情上、生活上,等等时,我们中大约也不乏想要归去的人儿。然而,我们就像书中的爱丽丝再次返乡重遇凯莉小姐时的感觉:当我们试图归去以逃避在异乡奋斗的艰辛时,却惊觉:其实,我们已回不去了。故乡,他乡,生活到底在哪里?书中给了我们答案:One day the sun will come out, and you’ll realize that this is where your life is. 生活不在别处,就在你站立、奋斗、挣扎着的这里。故乡,她更像是永存心中一个温暖的梦,当我们在现实中遭遇了痛苦、伤害后,在静夜里独自舔舐伤口之时,我们安慰自己,至少,我在遥远的地方还有一个温暖的家,她成了我们内心最后的底限、最终也是最坚实的靠山,让我们在现实中不惧前行,一直等到,或者说熬到雨过天青。为什么我们注定要长大、注定要远走他乡,我想,恐怕这就是我们一代代人生长的使命:如果我们没有比上一代人走得更远,如果我们只是在重复他们的人生与生活,我们的生命还有什么意义?庸碌可以杀死人,痛却不会。痛让我们清醒地感知生存,深刻地体会喜悦。布鲁克林,是每一个人的异乡;爱丽丝,是你,也是我。命若琴弦,那就边走边唱吧!
  •     先看的电影,总觉得这女孩够幸运了,纠结什么,太矫情了,当然罗南的美丽的眼睛让人不忍说出口。然后看了书,书和电影调子还是不大一样,也真切感觉到文字和影像表现力不同。爱尔兰小镇上的姑娘爱丽丝没有工作,就像姐姐所说;我可以买给你衣服,但是我不能买给你未来。所以姐姐请爱尔兰神父帮忙,爱丽丝到纽约工作,得到签证得到工作,因为想家,神父自责疏忽,安排夜校课程,梳理情节,她还是太幸运了,虽然房东太太和房客有点冷漠,但是马上有贴心温暖的意大利帅哥来补位,几近完美的暖男。然后是姐姐突然去世,她完成课程,回到家乡看妈妈,小镇还是闭塞的小镇,还是那些喧闹的人,可是爱丽丝带着纽约的光环回来了,工作自己找上来,帅哥也围上来。这她就陷入纠结了,家里也很好啊,还能照顾妈妈。几乎忘了几近完美的暖男丈夫,对,在她离开前他们秘密结婚。然后在一个八婆的碎嘴下,她回到布鲁克林,知道自己回不去了。电影剧情也这样,几个演员演得很细腻克制,电影氛围描摹得也很怀旧,看起来很不错,连房东太太和房客也比较暖调子。就是觉得这情节有点矫情。她纠结什么啊,太。。。很有些不以为然。但是看书没这些感觉,文字的魅力大,跟着他叙述走,好像跟着爱丽丝走在爱尔兰的小镇,遇见她所遇见的人,那些感觉感同身受,到了纽约,异国他乡,那份孤独和自立尤其强烈,她自尊自立到自信好像亲身经历了一遍,依旧后来回到爱尔兰的摇摆也觉得情有可原,这里有熟悉的人和小镇,为什么一定要回到独自打拼的异乡?贪恋那一点温暖。这应该是很多异乡客的感受吧?读过书再看电影,还是用投影仪看的。感觉好些,但是电影还是没能把这些细腻的宛转的内里情感表现出来。但是具体的影像并不比逊色,几个演员都很有书里的样子。
  •     爱尔兰作家科尔姆·托宾是写过高山大海的,比如,以美裔英国作家亨利·詹姆斯最后的创作生涯为蓝本的长篇小说《大师》;比如,以一个同性恋的困窘为主题的长篇小说《黑水灯塔船》;再比如,以永远的文学母题母子关系为探讨对象的短篇小说集《母与子》……以我读过的科尔姆·托宾三部作品的经验翻开他的新作《布鲁克林》,真是大吃一惊,这一回他怎么写了个格局如此之小的故事?后来,听说科尔姆·托宾的这部小说被搬上了银幕,真是好奇极了,他们会把科尔姆·托宾的作品弄成什么样的电影?后来,又听说电影《布鲁克林》的女主角西尔莎·罗南一步之遥没能获得奥斯卡女主角大奖了,真是对电影充满了期待。可是,此地网络上清晰的《布鲁克林》很难找,也就一直搁着了。从芝加哥飞回上海的飞机上,居然有这部片子。这是一部非常忠实科尔姆·托宾原著的电影。电影将爱丽丝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在姐姐和姐姐教会里的朋友的帮助下,由爱尔兰远渡重洋来到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当售货员的故事,表述得行云流水。就算爱丽丝初到美国因为思乡而情绪低落的片段,电影像小说一样是淡淡而来淡淡而去;就算姐姐猝死爱丽丝不得不丢下布鲁克林的工作丢下布鲁克林的簿记学业以及在布鲁克林认识的爱人回家奔丧,电影也如小说一样不动声色地让爱丽丝越过了家乡用乡情对她的羁留,回到了纽约布鲁克林回到了那个意大利人的怀抱。电影戛然而止,没有比小说多一分或少一分——这样的故事,何劳科尔姆·托宾的如椽大笔来写?如果好莱坞也对写过高山大海的科尔姆·托宾突然转身写起了小女子的家务事感到疑惑,那么,就不会有一部同名电影。那么,从小说到电影,科尔姆·托宾的《布鲁克林》究竟凭借什么样的特质让人纷纷注目?将一位伟大的作家如何从写作的困境里拔擢出来的心理过程跌宕起伏地描摹出来,是科尔姆·托宾的写作生涯中的一次高潮。因主角罹患艾滋病就注定了《黑水灯塔船》写的不是普通人家的生活。而《母与子》中的母子关系冲突,科尔姆·托宾也为其设计了非常之境。特殊人群的特别的人生,固然更加容易精彩曲折引人入胜,然而,真让作家显现功力的,则是将普通人的普通生活写得有声有色令人过目难忘。那么,《布鲁克林》就是科尔姆·托宾的一种尝试。他做得非常成功。一个爱尔兰女孩为生活所迫不得不远走他乡开始自己普通得如沙漠里的一粒砂砾的生活,照理难以出彩。读完《布鲁克利》又看完《布鲁克林》,我一直在想,科尔姆·托宾究竟用了什么魔法让一个很容易淹没在文字海洋中的故事彰显出独一无二的特色的?环境在变,相伴你的人在变,不变的唯有你自己对未来的期许——这真是一个永远无法过时的话题,所以,就算科尔姆·托宾将故事放到了上世纪的50年代,又怎样!照样温暖、慰藉当下为了自己想要的生活奔走天涯的孤独的人。西尔莎·罗南也是出色,就算是初到布鲁克林因为思乡而涕泗滂沱,她也如手里拿着秤砣一样将艾丽丝这个人物演得非常稳当。原来,收敛的表演也能动人!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平凡的女生的一段历程,但至少她还有一段异国的经历,人生有时似乎就是不受我们所能控制的
  •     漂泊他鄉 就會在故土與他鄉都成為異鄉人 時間與距離終有一天會使曾經親密的人 熟悉的環境 發生過的事變得遙遠而模糊 再逐漸被新的感情與事物替代 沒有對錯 只是就這樣發生了 講道理 封面挺難看的 把它拆了以後隻留下裡襯就很完美了
  •     女主角的奔波,里面有小心翼翼,有犹豫和真情流露,细碎却绵延,让人感觉真实,感同身受,有点淡淡的忧伤,却也慰藉。书的封皮是我的爱。
  •     读完之后爱上托宾了
  •     故事是好故事,但这个翻译真的是非常影响阅读,看得太不高兴了。抛开you can you up的原则说一下,看这个译后记就明白译者的文字水平是什么水准了。但为什么还没撕书呢,是因为我曾经看过
  •     看得我好害羞
  •     看到自己的影子,小说结尾部分让人动容,面临抉择的两难和面对自我的勇气以及遗憾很真实,好看!
  •     出门不易,回归更难。
  •     清新而内敛。
  •     托宾一以贯之的情节淡然,内心戏丰富。
  •     喜欢这种淡淡的节奏
  •     很耐人寻味吧但好像又缺少了什么 在异地的生活心理 描写很棒
  •     /撇開所有其他因素,也是覺得艾麗絲對吉姆的喜歡/愛更自然自在一些~~走向托尼,是愛,是責任,也是認命。 /作家像個上了一點年紀的先生,淡然的文字
  •     和电影不同。异乡人,有共鸣
  •     人生就是选择,直接面对。选择将左右其一生…
  •     未完的,已经结束的故事。
  •     细节比电影稍饱满,可是呢,南希演的实在好啊,电影会多加一星。
  •     艾丽丝初到美国时的不适应,以及最终留在布鲁克林告别家乡的决定,也就短短两年的时间,两百多页的篇幅,读起来却始终兴致盎然。没有跌宕起伏,并不平铺直叙,却好像也置身于这两个地方跟着她寻求事业上的突破,寻找情感上的归宿。回头再想想电影改编得真好!
  •     后半部分的故事细腻得写到人心里,看了原著感觉电影拍得也不错,各有各的好。
  •     快速略过,没有答案
  •     “漂泊他乡,就会在故土与他乡都成为异乡人。” 男作者对于女性的刻画真是难得的细腻丰满。
  •     还是旧版的封面好看,电影封面还是名不正言不顺的男二,什么鬼=-=
  •     印象最深的,是那个圣诞夜,那个男子握住艾丽斯的手,歌唱
  •     难道就我一人觉得女主蛮渣的么- -
  •     平淡却入骨。电影改变了整部作品的感情基调。变得更暖。更完满。
  •     和O先生一起看完电影后,他拿起我床头的书说:“这书不对啊,印的是爱尔兰那个男人,什么鬼玩意!”
  •     “她回布鲁克林了。”母亲会如此说。当火车驶过通往韦克斯福德的麦克迈大桥,艾丽丝想到多年之后,这句话对听到它的男人而言意义越来越浅,但对她却越来越重。她想着差点笑了起来,随后合上眼,什么都不去想了。
  •     易读,无趣。我最奇怪的是一个男作家居然能把女性心理刻画的那么到位。Ps:查了才发现果然是gay#捂脸。之前还想不能因为一个男人能把女性的心思说那么透就认为人家是gay……
  •     《纽约客》的点评特别好:漂泊他乡,就会在故土与他乡都成为异乡人。每一次回家,都会重复一次爱丽丝式的心境。但无奈的是,“她想,以后她会看看照片,想起往事,但她明白,往事很快就会变成一场离奇、模糊的梦。”
  •     小说写得这么好,电影拍成那副鬼样子。
  •     仿佛在小说里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很平淡却很喜欢…
  •     平静如四季寒暑
  •     先看的电影版,让我爱的不得了 姑娘进入美国打开那扇门 阳光在门后一片灿烂 那个场景美的绚烂 迫不及待地买了书 想看到更多细腻的描述 可惜书看完以后 没有电影的复古怀旧色调 甚至连让人印象深刻的文字也没有 可是 我能感受到在爱尔兰城镇平淡,安稳,一丝绝望的生活 人们熟悉,善良,略带刺探的交往 思乡情怯,对新地方新人的陌生拒绝,渴望熟悉感的心情
  •     喜欢。
  •     愿我在感情上永远不会成为女主那一类人吧
  •     或许还是更喜欢电影
  •     电影拍的相当好,选角完美。托尼是梦中情人
  •     漂泊异乡,你就会在家乡和异乡都变成一个异乡人。小说和电影都有亮点,电影的结局更圆满些
  •     性关系发生的也太突然仓促……
  •     在飞机上看完了。在山东看完了上床的部分。回家要摘出一段很搞笑的描写。一个人在飞机上笑喷了……
  •     电影后半部的略崩其实来源于小说本身的急速收尾。这么看来电影已经改得非常好,把握了这些平淡中的起伏,加的几场戏(他请她去他家、结婚时遇到同乡、对杂货店老太婆说的那句“I forgot”,还有最后她在船上遇到新人如同轮回)既准确又有原作味道。遇到这样的改编,作者是幸运的。
  •     姐姐QAQ
  •     托宾是心理描写的大师。
  •     没想到啊电影居然还是洗白版。。我想去静静
  •     在图书馆无意间看到这本书。小说情节及人物形象相比电影更饱满,逻辑更清晰,谁让改变后的电影容易给人一种女主的异乡生活明明不错、很顺利的错觉。
  •     有点压抑
  •      如果我是爱丽丝 也许我会做出和她相反的选择
  •     爱情开始很容易 过程却充满权衡与动摇
  •     打动我的部分很少,但还是有
  •     愿她能得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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