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佳人》书评

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1
ISBN:9787535470508
作者:瞬间倾城
页数:368页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周少爷

书已经拿到了几天,可是因为年末的各种事情,到现在只断断续续读了一半,每次都是强迫自己停下来手中的书去完成工作,滋味还真是不好受。读这本书的初衷自然是为了作为电视剧的补充。民国戏是我的最爱,尤其是《京华烟云》,几乎成了电视剧中的经典,而《烽火佳人》的出现,让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兴奋于终于又发现了一部好看的民国戏。正如电视剧《京华烟云》里最爱孔立夫,《烽火佳人》中最爱的是周霆琛。我大概最喜欢那种与女主人公擦身而过却拼尽全力守护自己爱的人的男人,那是一种太无私的付出,让人不能不去心疼去喜欢。周霆琛与孔立夫不同,不是博览群书温文儒雅的文人书生,而是一个冷峻的杀手(书中是青龙帮的堂主),所以,他的付出他的温情正好与其冷峻的面孔形成对比。孔立夫是时时处处透着温润如玉的君子风范,而周霆琛的温情因为藏在冷酷下的不经意流露,反而更加难得,也更有魅力。书和电视剧的情节有很多出入,但是周霆琛的守护,却是不变的。而他与佟毓婉的感情,也较之电视上更为强烈。书里的佟毓婉并没有因为儿时的一次生病忘记大哥哥救自己的经历,而是刻骨铭心得印在了记忆中,所以,才能通过匆匆一瞥,就认出了熟悉的身影,而那,已是十年后。她认出了,却有些犹疑,因为这个像大哥哥的男人,却是冷傲深沉,她心中的大哥哥,是温柔体贴的。周霆琛在刀尖上度日,可是冷峻的面容下却不时露出儿时的温柔模样,尤其是面对佟毓婉的时候。他带给狱中的佟毓婉一本那时的女孩子最爱读的《玉梨魂》,那时候的周霆琛,已经与佟毓婉心中儿时的大哥哥一样了,是啊,他们原本就是一个人,只是经历了十年的光阴。而且,面对佟毓婉,周霆琛从来都是温柔的。已经读到了二人的感情受到重重阻挠的时候,看到了周霆琛为了让佟毓婉免于自己身边的刀光剑影而忍痛将她送回,我觉得心里很难受,正如看电视剧里周霆琛因为自己的毒瘾而痛苦地自语着自己配不上毓婉时一样,那种挣扎真的很让人心疼。这本书描写的是清末民初的乱世纷争中几个家族的命运以及一段悲伤的情事,读的时候,我总是会不自觉地隐去时代的背景而只看到了这两个人的无奈。毕竟,这部电视剧吸引我的,便是守护着爱情的周霆琛,书中自然也是如此。忘不了电视剧的最后,已经百岁的佟老太太在佟宅回忆自己电视上佟宅拍卖时看到周霆琛的背影时候的深情,但是看完电视剧总觉得特别想读懂老太太内心的复杂情感,而书中以这个老太太的晚年生活开始,弥补了我看电视剧时候的意犹未尽。那个精美的翡翠屏风,勾连着母女二人遗憾的爱情故事,在岁月中焕发着美丽的光彩。PS:读这本书有一个小小的遗憾,就是网络版里最能体现佟毓婉对周霆琛感情的记者手记好像删掉了。

岁月沧桑事事休

最近电视剧烽火佳人火了,不仅仅是因为里面剧情赞帅哥多,那股夹杂着动乱是奢靡的民国时期,更是让人欢喜不已。电视版本的剧情和根据书籍改编的,相比较之下,我跟喜欢书一点,因为里面有着你想不到的情节。最初电视版的烽火佳人,佟家小姐跟着家人会老宅的时候自己玩跑丢的,周家少爷那个时候还是穷困潦倒的赌徒家的小子,看到了佟家的悬赏才去找她的,目的就是为了那赏金100两。电视版的就大不相同了,说是佟家不屑仗义的穷小子而鄙夷的扔出钱来一样。即便相识多有不同,但是不妨碍长大后的他们相遇。原来有钱人家的皇族小姐如果已经家族落魄不堪,原来的穷小子已经成为新一届的黑社会大佬。原本以为再无交集的两人又再次相遇了。周少爷当年为她断了一根手指,又看到当年的小丫头如今已经如此标志美丽,心里有些说不清到不明的情感,而佟家的衰败的迹象已经迫不及待的需要另一个家族的扶持,家族联姻是最好的选择。不管是杜家的花花公子杜允唐还是其他人,佟毓婉都已经无法选择了。那个时代的他们还不流行两情相悦,那个时候的家族还是要讲求门当户对,所以周霆琛和佟毓婉从开始就是个悲剧了,即便爱再深又如何,即便情缘未了又如何?一生的爱恋终成流水,在一声枪鸣中匆匆而逝。而和佟毓婉在一起的杜允唐却是在本书中的另一大看点。贵族家的正室独自,有过留学经验,长的又是风流倜傥一表人才,如此的男子值得女子亲耐暗许芳心也是很正常的,不过在佟毓婉这种有着落魄皇族的血统,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来说,这种花花公子是很不屑的。可是他们却在一起了,而且花花公子为此而改了性子,真是让人惊叹。女人的魅力莫过于此了,让爱上自己的人便的更为优秀,只为能配的上她。如果说花环公子为爱转性不算高潮的话,那么一段基情之恋让黎绍峰和杜允唐让人华丽丽的折服了一大批人。原本以为暗自操控的最后的幕后黑手手是黎绍峰,没想到他是一个为了一段无法回应的断背之恋而深深受伤的可怜男人。爱的人不回应,他却一直为了爱的人而扫清障碍,爱他所爱,灭他所恨,可怜至极。如此动乱的年代延伸出来的爱情总是饱受风雨,等到社会和平的时候却发现早已是天翻地覆。多年以后那些陪在佟毓婉身边的人都不在了,她也有了儿子有了孙子,老态龙钟的她已经老的觉得彷如过了几个世纪的时候,佟家老宅的在电视里出现,慢慢的勾起了她那年前时候的往事。岁月沧桑人事变迁,那当年的佳人依旧是那最美丽的风景。

握住了,才能守住

整本书第一次打动我的,是这么一句话:可见世事轮转,总有一件会印证在自己头上。   此前邓流芳一嫁为续弦婚礼却不邀请好友,黎雪梅与佟毓婉背后讨论此事,一是伤心流芳不邀请她们,枉费同学一场;二是原本颇有家底的流芳竟然只能嫁做他人续弦。然而不过多久,雪梅将嫁年逾不惑的将军做续弦,佟毓婉也将嫁给自己并不爱的人,彼时毓婉作此感慨,然而这并非结束,序幕,才刚刚拉开。      书中的爱恨情仇,许是围绕着“爱情总是得不到的最贪恋珍贵,得到了,常又会不得不放弃”这段话展开的吧。得不到的如黎绍峰对杜允唐,千百算计迫害,终是枉然;得到如黎雪梅和许浩南,有沈之沛的存在时两人只能偷偷摸摸,待沈之沛倒台毙命许浩南迫于形势又不得不亲手终止黎雪梅的生命。一切谢幕时也只能一声叹息。      只叹造化弄人。   佟父佟母当年结婚时佟母心中所念即为他人;杜父杜母结婚时杜父早与后来的二姨娘私定终身。作者所提及的长一辈姻缘中只有这么两段,却也都没能善终:佟父果然如佟母所预言,在佟母过世后转身又娶了比佟母小了很多的毓婉的同学流芳做续弦,毓婉走投无路时甚至都不伸出援手;杜母终生只能靠恶人形象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吸引杜父的目光,直至二人接连惨死杜父仍不知杜母一番心意。只谈此便足够唏嘘,莫提眼前佟毓婉杜允唐周霆琛。   毓婉在初识周霆琛的那场事故中便给予了他极大的信任,自此周霆琛无数次救毓婉于各种危机,更是给了毓婉无限的压力,如此多的恩情加上真情,怎么能负?相比周霆琛,毓婉与杜允唐的初识便不那么美好,杜允唐对毓婉的第一印象,居然是奶娃娃。而毓婉更是第一时间便对杜允唐产生些许芥蒂,到青萍惨死毓婉陷入囹圄,杜允唐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只要毓婉以命抵命,事后这二人是如何培养出来感情,确是一大看点。   出嫁前日,毓婉对周霆琛说,你晚了一步,错过了我佟毓婉的一生!这话对周霆琛,太过残忍。活在枪林弹雨中的人,如何能成天纠缠儿女私情?况且若不是逃出佟家那晚毓婉负气不愿告诉周霆琛婚事已定,周霆琛何至于连夜将她送回佟家?所谓因缘际会所谓有缘无分,只是彼此不够了解罢了:佟毓婉了解不到周霆琛刀光剑影生活中的无奈,周霆琛不懂佟毓婉破釜沉舟的决心,是命运弄人,更是性格使然。  杜允唐找日本人签协议以救出杜父,在杜父回来的前一晚对毓婉说,我杜允唐此生只后悔做过两件事,一件是未能在周霆琛之前认识你;另一件便是,如果知得妻如你,我必不会去招惹青萍与红羽。深情款款可见一斑。佟毓婉与杜允唐,或许更适合白头偕老。周霆琛不善表达的,偏偏杜允唐都表达了,有些话不说,感情永远升华不了。是以最后是此二人携手到老,虽聚少离多,几经坎坷,终得相守到老,儿孙满堂,颇有些倾上海一城,造就杜允唐和佟毓婉这一对的滋味。      又如作者所言:这个世界,有好人,必然会有恶人,他们由生到死都在延续自己的人生轨迹,或正或邪皆是命中注定。诸事经历过后才发现,从前那些个人恩怨在动荡时局面前格外渺小,每个纠结在其中的人不过是困在时局中的兽,只有束手赴死一条出路。财、权、利、色将整个时局搅乱,让所有人不得安生立命,每个人都不想死,却又都逃不出一死:不过都是困兽之斗。到全文结束,所有人都死去,江山也易主,那个时局都已死去。爱着的人,且看七七事变后焦草上的杜允唐和佟毓婉不曾放开的手,握住了,才能守住。      感慨作者强大的文字画面感,每一个场景都犹如电影般在脑海播放,每一处的震撼都表达的淋漓尽致。遗漏的错别字,好在不影响阅读;若能多些关键时刻人物心理活动的刻画,一定能使很多情节更顺畅吧。

唯不忘初心

拿到书之后的前三天因为要上班,基本上只有睡前一小时加上下班地铁时间,看得断断续续很不痛快,中间坐地铁过站3次,第四天是周六,终于将后面的一口气看完。《烽火佳人》电视剧开播之前,地铁上视频就已经开始宣传广播,当时看到是舒畅陈键锋分饰男女主角时,说实话,我更会选择看韩剧。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地铁上视频声音几乎没有,但是几个画面交割切换,已能大概窥见女主,不仅花容月貌,更是气场强大,在我看来,舒畅不够。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偏见,反正最后直接导致我对此剧毫无兴趣,甚至差点连书也不想看。是@sofia的书评,让我有了兴趣。整个故事背景是在上海,一个承载了太多旧梦遗恨的地方,十里洋场,风云迭变,每个人都深陷其中,谁都无法全身而退。无论是锵锵登场,还是悄然而现,繁华落尽处,皆是历史巨轮的碾迹。毓婉喜欢周霆琛是必然的,都说婚姻要门当户对,特别是旧时民国,更是以此奉为选夫挑婿的标准,所以即使两人互相倾心,也无法在一起,然后,错过一次,错过一生。其实这本书的大方向很容易猜,爱上周霆琛,却被迫嫁给同样不爱自己的杜允唐,因为家族利益牵扯,各种暗流涌动,逼迫着毓婉一己柔弱之身,凭着一股硬气坚挺倔强力挽狂澜,救别人于水火,同时救赎自己。烽火战乱时期,容易出英雄,更容易出狗熊,人间各式嘴脸尽悉可见。这样的故事,并不陌生,电视剧看多了的都知道。不过,看书看的是心理活动的描写,细微不易察,这是电视很难给观众的,就像书友说的,好书敌不过改编成电视剧,每个人读出来的主角形象,很容易就会被电视剧饰演着幻灭,所以,能看书就看书吧。就好像我,看这本书,每每想象毓婉惊艳着装出场,舒畅会随时乱入,让我出戏。其实,我心中像李小冉这类女子更贴合我心中的毓婉形象。主角固然让人附眼,其他穿线人物同样可圈可点,没有绝对的坏人,亦没有绝对的好人,立场不同,造成选择不一样。大部分人,为了钱财权利,迷了方向,忘了初心,害人害己犹不自知,可恨可怜。在大历史舞台上,极尽挣扎了也终将是云烟,散尽之后后人不可说莫可评。文笔尚可,剧情紧凑,好看。

家国·女人

单纯从小说角度,故事里有纰漏,有狗血,有夸张,但我仍不能否认它对我的吸引以及深夜痛哭。女人的才能和幸福程度从来都是倒u型吧,高到她的程度就不会再有多少幸福可言了吧。最大的苦是心苦。熬心,虐恋。

不妖魔,難成活

人生如戲,戲如人生,只是這出戲太过于莫測,而人生也太過悲滄。开篇十里洋場的上海,杜家、周家、佟家三足鼎立,恩怨纠葛错综复杂,而结局该死的死了,不该死的也死了,走的走了,散的散了,隨著最後佟毓婉的離開,上海的烟火阑珊陨落,绚灿繁华過後,也歸於寂靜。。。。。一、 大巢將覆,安有完卵?故事的背景從書名即可看出是烽火亂世,滿清的沒落,民國的動蕩,軍閥的混戰,日本的入侵,列強的瓜分,這是中國近現代史上最為混亂的時代,沒有所謂的世族,也沒有所謂的勛貴,更沒有所謂的實業家,無論何人,都只是歷史洪流里滾滾向前的一縷青煙毫無分量可言,都只是滄海里隨波逐流的一粟浮萍毫無依靠可寄。最先沒落的是皇親國戚,滿清的貴族佟家,為了維持勛貴的體面,那拉氏不得不變賣自己的陪嫁來維持清貧的生活,而佟佳鴻士不得不屈尊降貴尋找收入來源,最後亦不得不為了還清債款維持生計而將掌上明珠毓婉嫁給上海灘家境殷實的杜家,即使明知杜家二公子杜允唐是個混跡風月的紈绔子弟,明知女兒心中另有所屬。驕傲的那拉氏為維持尊嚴和體面,在被曾經是上海灘的地痞流氓周鳴昌侮辱而選擇上吊之時,佟家的大廈已然傾倒,之後的種種不過都是苟延殘喘。如果說佟家的敗落是滿清封建社會退出歷史舞台的必然,那麼杜家的覆滅則是新時代新思想的民國實業家族在政府懦弱,軍閥混戰,列強入侵三者之間夾縫求生的必然,黎家則是最為典型的依靠軍閥而起也最終因軍閥而抄家滅門。在烽火連天時時新的格局下,一切未來都那麼的渺茫。二、不妖魔,難成活在這個視人命如草芥的烽火時代,人性的自私和貪婪暴露無遺。一個被外界艷羨的富庶之家,堪稱新時代家庭典範的杜家,卻隱藏了如此之多的連真實面目都不敢與人袒露的人,他們小心翼翼掩蓋內心,用陰暗去揣測萬事,再尋沒有人在身邊的時候或者一旦有利時機出現便會翻檢出來,一件一件的報復。最為典型的便是二房的姨太太翠琳,她將所有的憤怒和不甘一直忍耐,將心底壓抑的憤怒悄悄累積起來,醞釀。在凌寶珠面前不敢爆發,在杜瑞達面前默默忍受,而一朝形勢改變,一股迸發,成了瘋魔。將餿味腐酸的食物強行灌入臨江垂死的凌寶珠嘴裡,將隨時生產的佟毓婉關入雜物房里,命工匠用磚砌死,形成方方正正的死井,讓其自生自滅。最終逼迫這她逃離杜家。而佟家也高貴不到哪裡去,獨自在雜物堆裡誕下孩子最終沒法在陰暗的杜家生活的毓婉抱著孩子回到娘家卻到門而不得入,因擔心生病的外孫死在佟宅而被杜家索取錢財便讓女兒風雨之夜在門外的石蹲上停留,直至孩子病死才能入其門。所謂的骨肉親情在現實面前如此不堪一擊。好似,在那個時代里,想要活下去就必須逼自己變成殺人不咋眼的魔鬼。三、人未老,心也老矣現在看來,全書竟然沒有一個人是得償所願的。即使是女主角也是一路辛酸,隱忍求全,唯一覺得慶幸的可能是她這顛沛流離的一生得到了兩個男子的真心愛慕,全心呵護。只是,她最終也是意難平吧。沒落的滿清格格愛慕年少時的救命恩人,想與他長相廝守白頭偕老,那份心堅意定卻抵不過烽火亂世里貴族的顏面,家族的隕落帶來的衝擊。終究是錯過了曾心心念念愛慕的人兒。初入杜家,一心只想求得平穩的生活,與丈夫約定做對親密有間的夫妻。而這卻也是奢求。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就有紛爭,就有權謀,更可況是上海灘首屈一指的大富豪。杜家敗落,兒子病逝,丈夫外逃,父女斷情,一個女人一生該經受的不該經受的,毓婉都受著了。她曾說:日子總是要過的,只要人不死,還有什麼困難熬不下去呢?那時,她還算稚嫩,只是個錯失了初戀,對愛情感到絕望的女子,但她認為,只要對杜家的頤指氣使當做耳旁風無視放任,那些不可以預計的未來只要保持鎮定坦然面對,總會有平靜的生活。而當歷盡滄桑之後她明白諸多刻骨銘心的情感不過是金錢財富的附屬品,太奢侈,不該貪望,愛情和金錢相比,她更需要金錢。亂世沉浮,哪裡會有一塊安靜天地,無論去哪裡,多半都是逃不開烽火的。翻開書以為是部言情小說,看完之後,只覺得這就是一部亂世里人心貪婪與人性自私的浮世繪。往事不堪回首!

必然的结局

必然的结局Keyworads:精彩;讲述;佟毓婉;杜氏;电视剧与原著我很喜欢看女人穿旗袍,所以很偏爱看民国时期的故事。看了好几个电视台的《烽火佳人》,总是被剪得看不明白,最终还是看了原著,一下子把不合理的情节都接上了。故事太精彩了。。。。。。这部书讲述了在清末、民国这个战乱时期,一位女子佟毓婉,用她的智慧,坚强成为商业的女强人;用她的坚持守护着杜家;用宽容,包容,善良赢得了丈夫的心;用她的情义换来了情人的尊重。本书一共分了二十八的小节,我把它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讲述了佟毓婉的背景以及童年遭遇,清末皇族家族的格格,很小的时候就和周霆琛相识。第二部分描写了佟毓婉和周霆琛的爱情,以及不得不嫁入杜家,成为杜允唐的妻子。第三部分表述了佟毓婉和杜允唐成为非常恩爱的夫妻,但是随着民国时期的战乱,使杜家开始衰落,并遭到军阀沈之沛的打压。第四部分讲述了杜家的败落,佟毓婉失去孩子,失去丈夫,却坚强的守护着杜家。在周霆琛的帮助下成为商业的女强人。第五部分在经历了家破人亡后,她选择和丈夫去了东北过着虽然艰苦并幸福的日子。一位女子在这个战乱民国的大上海时代,经历了绑架,初恋,婚姻,丧母,丧子种种困难,却依然自信的,积极的面对生活,面对社会是值得敬佩的。佟毓婉最终趋于平淡的、幸福的走完了她这不平凡的人生。佟毓婉在这一生中,有2位男人守护着她,一个是有帮派背景的周霆琛,一个是上流社会的杜允唐。虽然书中佟毓婉最后选择了杜允唐,很多人看完都会觉得可惜。但是我觉得这是必然的结果,虽然周霆琛爱她,从骨子里的,甚至可以为她而死。可是在我觉得,在他对她的爱情里有一份愧疚,就算他和她真的在一起,这份爱情里也有着瑕疵。佟毓婉虽然是新时代的女性,对社会有着新的态度,但她毕竟是在封建家庭长大,对婚姻的责任感、守护感还是存在的。当她嫁给杜允唐的时候,一切都成了定局。杜允唐爱她,是因为生活中发现了她的自信,她的宽容,她的善良,这样的女人,生活在乱世中,却拥有着自我,倔强的个性,他欣赏并深深的爱着。从另一个方向看,杜氏企业的衰落是必然的结局。实业随着军阀和日本的进入后开始逐渐被挤压、敲诈,哪怕一点小事,都可能造成整个企业的衰落,或是成为日本和军阀的傀儡。电视剧与原著:无论是电视剧或是原著,错综复杂的故事都是非常精彩的,非常好看!从原著来说弥补了电视剧的牵强情节在于黎邵峰,杜允唐,青萍的关系,虽然电视剧中是三角关系,但是不是很合理,现在终于原著给了我更好的人物关系解释。当然,电视剧也创造了柳裁缝的背景要比书中更好。从书的包装制作来说,有点单薄,有点小错字,但是内容上真的很棒!

刹那犹疑成绝唱

书刚刚拿到不过两天,内容还未看及一半却忍不住的想要写点什么。我很久没有再看言情小说了。少女的情怀的总是诗,踏入工作岗位后好似这种情怀早已远去……从前上学时喜爱用手机没日没夜的看小说,满屏的穿越啊总裁什么的想要找本民国小说真是难上加难。民国时期军阀混战怕也是描写这类小说少的一个原因吧。乱,好写也难写!印象里最喜爱的一本是衣香鬓影三部曲,之后再无。说实话,拿到书时竟然有些恐惧?嗯,恐惧。因为再没有怎么看书,怕自己没有心境去品味而白白糟蹋了好书。我这人爱看的书和别人一样又不一样。虽然也常常艳羡有些书里如白兔般天真单纯的女主但更爱的还是看书中女主一步步的经过风雨历练后别样的风情。翻开目录,楔子上赫然写着“再回首已是百年身”甚得我意。开篇不过写一平凡老妪安享晚年或是清醒或是糊涂。但原来这不过是激荡过往后的平静。知道一些电视剧的情节,以为佟毓婉和周霆琛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可看到周霆琛为了酬金而断指救人先是一惊,后看到少时的毓婉说“你一辈子没见过银票吗,你一辈子穷死算了”方觉辛酸。掌上明珠如她是父母呵护备至的宝贝又怎知贫穷人家的辛酸。转眼不到十年,历史变幻人生起伏,但情好似浓得化不开了,而后戛然而止不知前方还有希望没有……不过看到百十余页,从开始静不下心来到现在时时记挂着故事情节。虽没有看到结尾但于我这就是一本好书了。心疼毓婉和霆琛的一段情,就这样生生的被门第扼住喉咙。不知时代还要将他们推向何处……虽然知道结局是毓婉和允唐相守到老,虽然知道毓婉最后选择允唐是有原因的,但看书至此我也还是希望毓婉和霆琛之间不要有那么多的迫不得已在成就他们自己的同时也成就这段感情……还不知道毓婉会在商场上有什么作为却忍不住的要写点什么,即使话不成句,即使语无伦次。洞房花烛还没看,这一刻就让毓婉永远留在霆琛身边……不敢妄谈书评,不过感想一二,待看过后再来续写PS:不知所云胡言乱云中語 写于2014年1月15日==================================相对于商场谋略吸引人的总是纷繁复杂的情爱。就好似永远解不开的迷一样,他爱她,她不爱他却爱他,他爱他……故事里的每份感情都让人感动,却也唏嘘不已。情爱让有些人顿悟也让有的人成魔……我不知道该怎样形容看完书的感受,只是看到毓婉怀抱幼子孤苦无依的游荡在街头心有郁结,看到书中末尾墓碑上刻着的养父周霆琛养母佟毓婉的字样后流泪……毓婉最后在码头心中呐喊“下辈子……”可总归这辈子留下了遗憾,下辈子又有谁知道呢……当初为着家族舍弃了爱人,如若知晓最后的人情冷暖会不会在心里有一丝的后悔?细细看来总觉杜允唐的人物塑造有些转变太过突兀,周霆琛也是真正的烽火佳人里一往情深的男主角……原来最后的最后,在烽火连天的战事中没有人可以是圆满的……PS:不知所云胡言乱云中語 写于2014年1月21日

绝代有佳人,烽火倾城,遗世独立

《烽火佳人》,只有这本书的顺序是反的,以往都是先看了书后去看的影视版,这个则是先看到了电视剧而后看的书。开篇的地名,辽宁鞍山,带给我一种亲切感,那不过是和家乡一个边界相隔的城市,于是遵循这样的熟悉一路看到了结尾。却发现辽宁鞍山,不过是掩盖了毓婉允唐半生尘埃的一个平淡归宿。他们的传奇,在这里已经落幕,但这里却承载着他们最后的相濡以沫,抚慰了他们的半生流离。而一切的传奇只在那个十里洋场的独特城市里上演,那里是整个民国的缩影,也是最能代表那个时代的一座城。而上海佟苑的故事开端,是从佟毓婉离开佟苑开始的,从周霆琛断指开始的。于是佟毓婉的故事画卷缓缓展开,也预示着,这故事没有了周霆琛便不再是完整的故事。也或许是因为最后的他们没有那个世人眼中的圆满,便对这个隐忍的男子多了一份怜惜。到了最后,也只能叹一句,没有在一起也好,这样的遗憾错失,才可在生命中刻骨铭记。烽火佳人,这佳人不只佟毓婉,还有那些形形色色的红颜佳人。这乱世,本就不缺英雄美人的佳话,何况繁华如上海这座城。只是,既是红颜,则难逃薄命。那些短暂绚烂的生命美的太过妖娆,落幕时却也无比寂寞。只是,若留在了某人心上,若在某人的生命中刻下过印记,这美丽就永远没有消散吧!青萍,这是一个妩媚的女子,也是谜一样的女子。笔墨不多,却将几个人的命运捆绑在了一起。能担得起杜允唐迷恋的女子,必然有她独特的魅力。只是,她消逝的太快,还来不及完全读懂这个肆意妖娆绽放的女子。即使出现了模样相仿的红羽,可终究不是青萍,纵使给杜允唐的爱是不变的,可终究是变了。黎家的三姐妹,大姐黎美玲是性格棱角最分明的。有尖酸刻薄的一面,有贪图利益的一面,于是更真实,更生动。相对于傀儡般做了二姐黎雪梅替身的黎明珠,被当作利益交换送去给沈之沛的黎雪梅,她活的更加真实,更加知道自己的目的。就连最后选择的死亡方式,也是有着自己的目的。至少在利益里她活的很纯粹。以爱之名,死在许浩南手中的黎雪梅,死在方崇山手中的黎明珠,她们一生的命运都被操控在他人的股掌中,包括死亡。而最令人扼腕的是杜若欢,这个真实倔强的女孩儿,是女孩儿,好像她一直都没有长大。直到黎绍峰道出真相,仿佛她才瞬间长大也瞬间苍老。她知道他心底有个自己无法覆盖的影子,却无论如何也未曾想到这个谜底的答案让自己如此难堪。于是,决绝的逃开了,永远的逃开了。自欺欺人般的相信黎绍峰的爱,未必就真的不幸福。至少她爱着的人曾经用心的欺骗过她,她也曾幸福过。还有永远带着一家女主威仪的凌宝珠;一生都活在家族荣誉下誓死维护的那拉氏;因被夺了心爱之人只能屈于人下,被欺凌而心理扭曲的翠琳;昔日姐妹情深最后被现实世界逼得自私冷面的邓流芳;为爱坚贞忠心的素兮,每个人都是这乱世黑幕中的一抹流光溢彩,烽火中的佳人。这个乱世的故事太过庞大,所以似乎难以兼顾所有的细节。故事中的人感情转变都有点显得突兀。前一秒的爱,后一秒的不爱;前一秒的毫不在意,后一秒的拼死维护;因为没有更加深入,所以显得不如作者描述的那般深刻。虽说最难掌握的是人心,但这样斗转直下的各种感情变化,还是有点让人一头雾水。佟父对于毓婉态度的突然转变反而没有黎绍峰对于杜允唐感情的各种行为来得更加让人信服,维护、嫉妒、由爱生恨,一步一步更令人感觉到真实。书中那个接收了“婉居”的彭教员,原以为会是一个伏笔,最后就消失掉了,不知道是不是只是为了提供佟父与流芳相识的那个画廊,总是觉得遗憾,想继续看下去。还有,黎绍峰与杜允唐之间的纠葛,总是意犹未尽。只能凭得想象补充。再多的传奇也终究会落幕,烽火中走过的佳人,掩去一身华光,与那一人在相濡以沫的时光里享受着平淡的生活。等待她归来的人用一生的时间恪守了自己的诺言。繁华落幕,所有的故事从此埋藏在了历史的尘埃里。

人生的苍凉

我记得大概是上初三的时候开始看嘉莉妹妹,当时在一家很便宜的盗版书店买到这本书,是嘉莉妹妹和茶花女的合订集,书的质量不咋样,看了一半就开始散页,字也小得惊人,还好当时我只是浅度近视,还能看得情那蚂蚁般的小字,然后,被嘉莉妹妹的经历给深深shock到了。到现在我还记得嘉莉妹妹刚从乡下来到城市的辛酸与无奈,那本书的既视感这样强,让人忍不住心酸,忍不住往自己身上套。而当我毕业以后找的工作也不怎么喜欢,每每一个人在夜里发呆的时候,忽然就想起那本书,和那个啼笑皆非而又无言悲伤的结局。可是说实话,烽火佳人,可能真的已经不适合我这样的年纪了,虽然女主人的经历也算坎坷,情感故事也算精彩,但是,大概初高中的妹子们会比较能欣赏这样的故事。而我们这些在社会上滚打一番的人,大概心够硬,实在不太能欣赏这样的故事了。我也还记得在读完寐语者的明月照人来民国三部曲以后,心潮澎湃到不能自己,然后还是不太能够欣赏民国故事,只是默默看看作者的博客,心里默默点赞。不太了解民国真实的模样,从小被灌输的民国印象不过是十里洋场,女人华丽的旗袍与下车时露出一截白皙性感的脚踝,军阀的混乱,以及民国四大帅哥的英姿,还有民国才子们丰富绚烂的感情史,说穿了,我就是个不太关心民生疾苦,或者说是默默逃避这些苦痛的人,让我看1942我实在不忍去看。对民国的扭曲映象,以及个人的某种情感,让我一直对写民国类的小说都不怎么喜欢,勉强翻完寐语者的那个三部曲,也只是翻了翻而已。所以说,我真心对这本书无感,摊手。第一次读瞬间倾城的小说是06年,当时在网吧偷偷通宵,一个人看她的未央·沉浮,就是后来的美人心计的原著,当时那么饥不择食,也不是特别欣赏这种比较沉重的带有历史味的小说。不能否认,瞬间倾城的写作功力还可以,但说实话,没有到特别好,可能只是我不太欣赏这种调调吧。后来在看她的《当糟糠遇见黑色会》《当老牛遇见嫩草》也只是当作消遣式的,后来的那本毕业看也看不小去,也就不再关注她了。这一次看到这本书是在寐语者的微博上看到的,当时还以为是她的小说改编成电视剧,虽然很喜欢乔振宇,但是还是觉得他不太适合那本书的男主角色,后来才知道是瞬间倾城的小说改编的,因为不太喜欢舒畅的造型,所以也就不了了之。收到这本书以后也打算认真看一遍的,但是实在是觉得不太对我的味,想要违心的说些喜欢的话也实在说不出来,不如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好了。说实话,女主对男主的感情真有点莫名奇妙,发展的太快了,而且后来对男二的感情也总觉得怪怪的,有点为了剧情而剧情了。书里最精彩的大概就是家境破落之后那段最好看,其他的,恕我不能喜欢。我到现在还记得我高中的时候为了vivibear抄袭事件的伤心惆怅,现在也实在说不出真的喜欢这本书,只能说,也许你年轻的时候会喜欢,也许吧。为了改变我对这本书的看法,我还去看了这部电视的第一集,发现果然是槽点多多,摊手,算我不厚道,但是不好意思,实在不喜欢这本书。

注定只能追忆

当之无愧的五颗星。喜欢民国时期的言情,像《亦筝笙》,《逃嫁新娘》。这篇《烽火佳人》我读了很多遍,永远都不会腻,读多少遍都只觉心痛。文一开始就以女主老年时期插入,通过倒叙、采访的方式还原百年之前的那段故事,手法相当成熟,正因如此,透着浓浓的悲伤和心疼。清末皇裔,上海名媛,闯关东的开荒人,似乎她每走一步都是命运跌宕起伏的改变。故事的开始就已经注定她要用百年时光来回忆那个只属于她的故事。本文文笔成熟,这方面绝对无可挑剔,但开文需谨慎,悲意浓,无尽遗憾。

我为什么喜欢看言情(附:我挑言情的标准)

★☆★☆★我为什么喜欢看言情★☆★☆★自年满30岁,我便不大记得自己的年龄了,是真心地遗忘或者说忽视。但是,不管怎么样,纵然外表还可以装嫩成20来岁,可终究已经年过30了。在电视剧版本的《最美的时光》中,陆励成安慰苏蔓、控诉宋翊移情别恋爱上麻辣烫时说,一个年过30的男人怎么可能一见钟情呢?说爱上另外一个人就爱上另外一个人呢?除非是脑子有问题。呵,除非是脑子有问题……虽然我没有爱因斯坦的智商,可我的脑子也没什么问题。自然,呵呵,我也不太相信爱情,或者说,我不太相信那种无缘无故的爱情。我依然爱看言情小说,但是我极其厌恶那种女主超级小白、既没脑子又没能力、只有一颗痴呆傻的玻璃心的小刘备。这种小刘备是青春少女的幻想读物,刚上大学、还未懂得世态炎凉的小女生读读也就罢了;倘若,年过30岁的女人依然爱之念之信之,那一定是脑子进水了……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如果这把年纪没有长在狗身上、如果不是只长年龄不长脑子的话,那她就该明白,这个世界上没有这么很傻很天真却又很美好的事情。师太云,世事但凡美好得不太像真的,那么它大抵不是真的。那些太过纯白痴傻的小刘备委实是太傻太天真。我依然爱看言情小说。只是,我所喜爱的言情小说里的爱情不是无缘无故的,别跟我说什么前世修来的缘分,我只相信今生的把握。我喜欢别致的女主——只是又傻又呆又蠢不能算别致,并且这位别致的女主最终觅得一份圆满的爱情。当然,这种圆满是作为读者的我的眼中的圆满。譬如说,每当我觉得生活沉闷时,我极喜欢看桐华的《大漠谣》,看霍去病征战匈奴时的飒爽英姿,看槐花下霍去病落寞孤单的深情。我为什么会爱这两段,不外乎这两点:一、小说里霍去病的形象极其完美;二、这本小说是霍去病抱得美人归的大团圆结局。瞬间倾城的这本《烽火佳人》也满足我对女主的特别要求。佟毓婉的坚强独立、情深意重、既享得住泼天的富贵也耐得住无边的清贫,这些都让我欣赏。杜允唐对佟毓婉的评价是——她性格强韧,坚持原则,有可以唾面不躲的冷静,也有识得大体的沉稳,更有忍辱偷生的隐忍。佟毓婉自己的信念则是——日子总是要过的,只要人不死,还有什么困难熬不下去的?这样的女人即使不美,也注定要成为一个传奇。也会让读者的心随之而沉浮而起落,期冀她能够得到幸福——者是她应得的。喜欢看言情小说的人,往往被人误解——以为自恋的读者往往通过风生水起的女主进行角色代换。其实,事实并不一定如此。人心总有美好善良的一面的。阅读言情小说的确有让自己圆梦的企图在内,只不过,这个梦不是角色代入的梦,而是花好月圆、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梦。是心底深处对善良与美好的渴望。倘若一本言情小说,能让读者圆梦,那么她就是一本好看的言情小说,即便这是一本极其小白的言情,对于她的读者群来说亦如此。有人说,言情小说的作者大多数都是容貌极其丑陋且感情并不如意的,正因为她们自身的貌丑与感情的不美满,才会将自己的理想都寄托在女主的身上,让笔下的女主代替自己在情海中如鱼得水。真相到底如何,我也没有做过统计。但是我喜欢看大团圆的结局。世事已然艰辛,为何在虚构的小说里还不能让人欢喜、让人感动?那天,兽兽问我,为什么想看瞬间倾城的这本《烽火佳人》,因为他不明白读者的心态。我却明白他的意思。兽兽是个男人,而且是个有妻有女的男人。这样的男人,不会明白女人的心事。女人,是那种到老都憧憬爱情的动物。即便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纯粹的爱情,也会希望看到纯粹的爱情,花好月圆的结局。所以,我答,感动啊,就为了让自己感动。当年幼的周霆琛为生活所迫,手起刀落,以小指从人贩子手中换取佟佳毓婉时;当那拉氏为女儿保全了最后的退路时;当幼小的思唐因为世态炎凉、人情冷暖而死于疾病时;当佟毓婉拼命也要救下周霆琛时……这一幕幕,足以拨动读者心底深处的那根最柔软的弦。前些日子,听闻某年约四十岁的男人离婚后,立马有一大群年轻未婚的小姑娘围拢过来。原因无他,盖此男虽然税前年薪不过三十万人民币,但好歹是帝都有房有车一族。瞧,在今日,很多年轻姑娘们都不再追求纯粹的爱情了,面包比爱情更有诱惑力。倘若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还不让人从虚幻的言情小说里寻找一丝丝的爱的感动,这种日子岂不是太让人觉得枯燥而乏味、叫人怎么充满希望?在《烽火佳人》中,舒畅饰演了同名电视剧的女主角,这让我颇有一些阅读障碍。不是说舒畅不够好,相反,其实我蛮喜欢舒畅的,不算美,但是够坚毅,与女主本人的性格倒是有几分相似。只是因为我曾经见过舒畅的男朋友,这让我比较难以接受舒畅和其他男演员配戏。其实,像我这样的人,太过较真了,生活更是无趣许多。于是,不如抛开电视剧,来小说里寻找我要的感动。辉姑娘在《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中说道:“明知道是虚构的情节,仍然可以感同身受,并报以最真诚的回应,这不是傻,而是证明你还未被纷繁世情所污染,还拥有一颗可贵的、简单的心,你的血还是热的,你的感情还是纯粹的。这为什么不值得骄傲呢?”是焉。★☆★☆★我是标准的分界线★☆★☆★我是一个比较挑剔的人,所以我挑选的言情小说的标准也比较高一些:1.作者的文笔必须优美。我最近看的言情中,沧月和瞬间倾城的文笔属于刚刚好的那种,不腻味也不乏味。桐华的文笔略显朴素,流潋紫的又过于华丽从而显得有些繁冗。虽然这个世界上的确有天才,但是通常来说,我不会看没上过大学的作者所写的言情的。高中生的文笔终究有些稚嫩。比如,曾经热播过的某古装剧的原著小说写于原作者读高中时——Anyway,也许其粉丝无数,但是我真心接受不能。2.女主千万千万不能小白。那种女主又呆又傻的,也许20岁左右的读者还是能接受的。但是,现实生活中,倘若一个姑娘不是富可敌国的富二代或者其他二代,这个世界上是不会有哪个正常的、不呆不傻的男人看上她的,只是,即便是“看上”她,也看上的是姑娘身上的二代标签。这类小说常见于大学女生口袋里的小刘备,以及网站。3.情节千万不能沦落于欲感的呈现。好吧,网络小说多见此类。作者文笔欠缺、人物塑造无能、情节推动无力,只能靠欲感的呈现来吸引读者。自以为是优点,其实恰恰暴露了作者的以上无能。其实,匪我思存也有此嫌疑。只不过,匪我思存的其他情节构思还不错,可以稍稍弥补。4.情节太假的不看。明知是假,还看的言情是因为其中还有让人感动、让人相信的成分。可是倘若一本言情小说假到不能再假,看着还有什么意思???典型的是《何以笙箫默》。作者写之前,应该去了解了解一年级律师的发迹史到底有多艰辛。5.情节构造不得力。这一点纯粹是因为我的自恋。因为我是以自身的标准来衡量的。倘若一本小说的情节我能猜出来,我自然不愿意看下去了。这种猜,不是大走向的猜测。比方说,谁都知道如懿的最后结局是什么,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去看《后宫•如懿传》——关键在于中间的情节发展和推动。再比方说,《烽火佳人》中,佟毓婉的崛起我猜测到她是依赖于母亲那拉氏留给她的翡翠屏风。只是,屏风是如何到佟毓婉手中的呢?我最初猜测的是屏风依然藏于佟毓婉的房中,她忍辱回佟苑后取得的。但是作者瞬间倾城在这里设置的比较巧妙而合理,她的设置是,那拉氏将屏风寄存于当铺,由佟毓婉赎回。这样的情节一来让人情冷暖更加鲜明,二来为思唐之死铺陈了诱因,三来也避免了屏风落入邓流芳之手。6.比我写得差的我不看。每次我看言情时,都会自己也挖个坑,但是我比较没有耐性,往往写不完。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会看所有别人写完的东西。(我写不完,是因为其实我写言情也是很认真很严肃的,我会搜集很多资料,然后……我就累了,就不想写了。)比我写得差的,我还看什么?这个只会降低我自己的水平……

无题

本就无题俊男美女,风云人物,爱恨情仇,乱世背景也不能弥补这俗套的一切。动荡年代的爱情曲折多,反衬现代人情感之路的平平淡淡。故而引得一众女性读者拜读,继而迷恋幻想,俗称YY。文笔尚佳,不沾粗俗,些许狗血,也是有趣……

因为情深如许,所以不肯轻易许诺——为什么要看烽火佳人

2013年的豆瓣阅读统计出来以后,我简直有种羞愧欲死的冲动——几乎一大半都是言情,而买回来的很多严肃正经的书都完全放在书架上连翻都没有翻,每天都乐此不疲地捧着言情小说看得不亦乐乎。作为一个立志于成为有文化的女纸,我怎么可能容忍这么事情的发生?!于是,在2014年的第一天,我列了一个长长的书单,历数了我打算囤的书和准备看的书,并且庄严地在心内宣布,今年一定要戒言情小说!但是,在《烽火佳人》电视剧热播的时候,无聊陪着老妈瞅了几眼,立马被小乔美人演的周霆琛帅出了一脸血!那个剑眉星目!那个忧郁隐忍的小眼神!那个爱得深沉却又无法拥有的纠结与痛苦!那个完美的侧脸!那个身为黑帮老大的阴沉霸气与面对心爱女子的温柔体贴!浸淫电视圈多年终于对国产片失望的我,一直坚信但凡是小说改编的电视剧,肯定是原著比较精彩。小乔美人的周霆琛如此邪恶狂魅蛊惑人心,那么,原著中的周霆琛总该是颠倒众生叫人欲罢不能吧?作为一枚熟读言情小说没有三千也有五百的内心百转千回的女纸(咳咳),看得多了,自然对言情小说有着一些基本的要求、喜好和偏爱。1,文笔不好的不要,不对胃口的不要,小白文不要这个标准倒是不一定,基本而言,我喜欢作者文笔流畅,不生涩,不臃肿,要能够看出作者有一定的文化底蕴但是又不能掉书袋,大量摘抄。如果一定要举例的话,我比较喜欢的是唐七公子、匪我思存、藤萍还有寐语者,因为觉得些对文字的把握能力很好,这些都是古风和都市都可写,而且写得都不赖,我很喜欢那种调调,唐七的文字我更喜欢,可以用很欢脱的文字写出很虐的文,我一直对这种能力十分向往。流潋紫的文字华丽但是直接摘抄的东西太多了没有化用于无形,顾漫和桐华次之,总感觉还不够精致,顾漫的再次之,因为感觉文笔实在是很一般啊很一般,总是看着看着就有种想睡觉的冲动……瞬间倾城的文笔不算特别出彩,但是也够味儿了,以前看过她的小说《糟糠遇见黑社会》,轻松搞笑的路子,但是没有料到作者写起民国文来也是有模有样,倒是个意外的惊喜了。度娘了下发现《美人天下》的原著也是她,不得不有些不明觉厉的感觉了。2,题材狗血的不要,莫名其妙的不要题材狗血,嗯,比如说,总裁文,种马文,女强文,种田文……以及很多我无法理解的题材。我是个传统的人,还是看看正常的人类谈恋爱就好,就算是灰姑娘和王子的故事,好歹也要在正常人类接受的范围之类好不好?四少喜欢静婉,人家好歹也是大家闺秀有样貌有才情,就算是晴川横扫了整个数字军团,也是因为她自带从现代穿越过去这个超强外挂……一个身家N亿的总裁喜欢到底是为毛会喜欢一个身材长相皆无还傻不拉几的小清新啊?就因为她傻?好吧,虽然不得不说,《烽火佳人》的电视剧挺雷人的,被改得乱七八糟不说,主要是我一个民国控无法容忍剧中的男女主角穿着打扮如此穿越的风格……但是小说的话,题材还是正常的走向,没落贵族的大家闺秀,贫穷少爷长成黑帮老大,实业家的纨绔二少爷,这个三角恋的题材设计的还算合理,而且,一看就是虐恋情深,嗯,很对我胃口。再多说一句,我是民国控啊民国控,但是民国风的文写得好实在是太难了,因为文字就带着古风,但是又得直白好懂,人物性格的设定也得符合时代背景,很多作者完全不做功课就开民国坑,看起来真的是天雷滚滚啊!瞬间倾城的这本小说,还算得上是四平八稳,文字没有穿越感,各种人物的设定也没有大的BUG,基本上算是中上的水平了。3,女主脑残的不要,女主圣母的不要,女主玛丽苏的不要,女主包子的不要我喜欢聪明而且坚韧不拔的女主。就如同允唐对毓婉的评价。"她性格强韧,坚持原则,有可以唾面不躲的冷静,也有识得大体的沉稳,更有忍辱偷生的隐忍。 "正因为看到这一点,所以一向从不肯低头的杜允唐终于愿意站在自己的妻子身边,陪着她走过所有的坎坷人生。这个出生于没落贵族的姑娘,为了爱情,敢从家里跑出来,直接去青龙堂找周霆琛,又为了家庭,愿意嫁给杜允唐,而且始终坚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尽力去爱上允唐,尽力去维护关于允唐的一切,尽力去一步一步走过属于自己的艰难人生。温柔中含有坚韧,够聪明,懂得婉转,够练达,懂得进退。4,情节不生动的不要,情节BUG太多不要,情节不吸引人的不要。好的小说一定是要有情节的,要生动曲折,不能平淡如水。而且由于我是推理控,所以没办法忍受完全不合理的情节,可以天马行空,但一定要自圆其说,可以脱离现实,但一定要符合逻辑。尤其是民国文,牵扯太多,那个时代过于复杂,夹杂着各路军阀,各路企业家,氏族贵人,外国侵略者,新出的媒体人,学生与工人……这些人物处理成连贯、流畅又合理的情节,对作者功力的考验其实很高。尤其是像《烽火佳人》这种几个家族间的争斗,各种阴谋诡计层出不穷,如何能够写得引人入胜,而又合情合理,是一个很大的难题。《烽火佳人》让我蠢蠢欲动,一开始主要是因为小乔美人,还有就是我对民国文有种特别的偏爱。但是这本书一拿下来,就有种让人放不下的冲动,我捧着这本堪比砖头的书有种迎风流泪的冲动,连熬了两个晚上,才终于看完。作者对故事情节和节奏的把握很好,善于从细节处引出另外一个情节,有点类似于电影中蒙太奇的表现手法,通过一个事物或者人物引出时间和空间的变化,比如说楔子中老年的毓婉通过电视中播放的佟家老宅翻出自己的老照片,通过老照片切到年幼的毓婉在佟家老宅照相,然后毓婉走丢,毓婉被周霆琛救回……一个情节一个情节之间的切换非常自然,很有镜头感,让读者不自知地跟着作者笔下的设定走,这种连贯自然的小说写法,非得有一定的功底才能驾驭。几处的伏笔也埋得恰到好处,如毓婉喝醉同雪梅说漏了嘴,由此引发出的黎绍峰一连串的设计与陷害。虽说估计是故事太长,作者无法兼顾,我很多情节我感觉设计的还是过于生涩,比如说设计毓婉的很多细节都让人有种粗糙的感觉,还有就是有些人物的设计还是过于简单粗暴,比如虽然要表达出毓婉的独立自信和坚韧不拔,但是对毓婉父亲性格的转变对没有一个契机,佟父之前也是对唯一的独生女儿宠爱有加,新娶了妻子之后凉薄至此仍然无法叫人信服。还有关于二姨太太的性格也有些前后不一,杜老爷刚生病的时候还是死心塌地照顾怎么转眼间就连病都不给人看了?但是,与整本书所呈现的恢宏相比,这些细节上的无法理解之处,还是可以忍受的,所幸的是,并不算多。估计也只有我这种看书喜欢追求逻辑的才会鸡蛋里挑骨头。但平心而论,这本书,在整体故事架构和情节设计上,也算的上是中上之作,看起来绝对不会叫人失望。5,情感不够动人的不要,无论是哭点还是笑点都得动人才行言情小说,无非是BE或者HE两种结局。而对言情小说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是一个”情“字。走喜剧风格的文,要轻松有趣,看完之后要让人有中温馨感。走悲剧风格的文,我总以为要比喜剧更难,因为虐文要虐得好,要让人觉得不是为了虐而虐,真的是个很有挑战的事,在这一点上,当年当我哭到泪奔的就是唐七公子的《三生三世》、《华胥引》还有藤萍的《香初上舞》,那种轻松幽默各种搞笑欢脱的片段,凑合起来确是个虐到死的文,真的是叫人哭到脱水,一遇见这样的文,就根本把持不住啊!而相比之下,被称为”悲情天后“的匪我思存,往往有种刻意地去虐的感觉,第一眼看过去就知道结局肯定非死即伤,就没那么大惊喜。瞬间倾城的文走的基本上是平铺直叙的路子,就是展开一个很大很大的背景,然后一点点地往内里填充。人物的性格,人物间情感的冲突、转折和变化都是层层递进的老老实实地路子,虽说不会有太大的惊喜,但是看起来也有一种渐入佳境的满足感。文中感情的主线,自然是佟毓婉,杜允唐,周霆琛的三角恋。不得不说,对于一个俗套的三角恋的故事,能够写出新意,叫人动容,真的很不容易。毓婉&霆琛最开始的佟毓婉,对周霆琛并没有多大的感觉,这个幼时用自己的半根手指换得她平安的少年,最初的目的也不过是想要佟家那高额的奖金。而后来的毓婉,在看到周霆琛对自己的情深无限后,情窦初开的少女爱上他,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若你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女,有个高大魁梧,长相帅气的男主,对你一片痴情,总是拯救你于水火之中,还是黑帮堂主,多符合少女梦想的一个职业,你也会爱上他的。爱上霆琛的毓婉,是坚强而又果敢的,所以才敢于拒绝杜家。直接去青龙堂找人。可是毕竟,毓婉是旧时候的女子,对她而言,既然嫁了允唐,那么即使对霆琛的感情有多深厚,也是一定要尘封于记忆中了,后来的霆琛一直守护在她身边,而她能够回报的也只有拼了自己性命地去对待这个人。对毓婉来说,霆琛是她曾经深爱过的人,她会一直记着,对对他好,甚至,毓婉也是可以为霆琛拼了性命的,但是,也只有这样了,她终究不会,在像少女时候的自己一样,去抱住这个深爱自己的男人。而周霆琛,我总怀疑,他对于毓婉的感情有种类似于被害人爱上强奸犯的斯德哥尔摩症状【请原谅我如此阴暗的联想】,一开始见到的毓婉,也无非是个没长大的孩子,总不至于对8岁的毓婉产生啥绮念,只是在往后的漫长岁月中,每当周霆琛看着自己那带着手套的手,就会一次次想起他是因为毓婉而失去的半根小指,岁月绵长中,也就对毓婉有了种无法言说的微妙情感。所以周霆琛才会一直记挂着毓婉,可以推测他是经常在佟苑门口经常徘徊的,若非如此,也不会第一时间就发现佟毓婉已经回到了上海。而这种一直记挂着的微妙感情在见到成大成人后的毓婉是那么的美丽大方,那么的温柔可人,娇俏中带着羞涩,还有这若有若无的香气,所以说,周霆琛不爱上毓婉是不可能的事。而周霆琛性格的偏激之处与成长中的种种血腥,都让他很难改变自己的心意,接受了一个人走进自己内心之后就再也没办法让她离开的那种。所以一旦爱上了毓婉后的周霆琛,是不可能变心的,他会一直守护着毓婉,会一直用一个决绝地姿态等待着毓婉。这样的爱,太偏执,太激烈,所以才会感人至深,所以才会叫人内心激荡。小说的结尾,是周霆琛的墓前,刻着的字,他即使死了,也还在等着毓婉,希望毓婉可以回头找他,可以和他葬在一起。那一刻,忍不住掉下泪来,对毓婉来说,能够被一个男人深爱至死,哪怕是死,也无憾了吧。在那么多他们相依为命的日子里,毓婉对霆琛有没有过爱,我想,都不是重要的事情,他们之间的感情,无法用在一起就可以诠释得清楚了。毓婉&允唐对于这一对,就不多说了,大家自己去看吧。我实在是不喜欢允唐的那个演员油头粉面的样子,所以连带着对女主最后还是选择了允唐非常不爽。哼!!!!!黎绍峰&允唐不得不说,黎绍峰和允唐的感情戏,是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惊喜。因为,我是一个腐女啊!腐女啊!作为一枚腐女,还有什么比在这么严肃恢宏端,打着”一部没落满清格格自强的成长史“这么热血的旗号的小说中,看到居然有基情描写的配对更加激动人心的事情呢?说起来,黎绍峰是叫人心疼的,他对允唐的感情,从小时候,咱们家人可是为我们定好娃娃亲的,到后来两人共同留学法国的朝夕相处的日子里,他爱上允唐,也是情非得已的事情。知道不能,知道允唐不过是把自己当做兄弟,还是一如既往地去爱了。从最开始的,默默地站在允唐背后,替他除去所有站在他对立面的人——你继续做你的纨绔二少爷就好,所有血腥肮脏的事情,我替你干。设计杀了允唐爱的女人青萍,陷害佟家,逼迫毓婉嫁给允唐,他以为,允唐一定不会爱上”杀害“青萍的凶手,他以为,如果允唐娶了一个不爱的妻子,那么,他就还是自己的——可是还是算不出人心,他没有料到,允唐会喜欢上毓婉。后来的疯魔,拼了命地要致允唐于死地,也不过是恼羞成怒,不过是感觉到了背叛。——沈之沛对允唐说,谁叫你叛了黎少年。如果我得不到的,那么,就要别人也得不到好了。……最后的最后,黎绍峰选择了出家,不知道,在青丝踢尽的那一刹那,他是否会后悔自己爱上允唐,是否会后悔,自己做过的那么多疯狂的事情?然而,一切,都不再重要了吧。总而言之,这部《烽火佳人》,作者的文笔、说故事的能力是可以打上80分的,感情封面的刻画绝对可以打上90了。因为情深如许,所以不敢轻易许诺。——对霆琛而言,一开始的退缩,是因为太爱,才会觉得自己卑微,觉得自己不能够给毓婉更好的生活。不忍心让毓婉跟着自己过着刀口添血的生活,害怕自己没有办法守护这个珍宝一样的女子。所以呀,那些相爱着的少年呀,请不要轻易放手,请不要低估你爱的人愿意与你共度此生的决心和力量,请相信自己能够为你们的爱情赢得更好的生活,请相信自己有足够强大的信心和力量去守护好你爱的那个人。因为呀,一旦放手,便再也没有了回头的机会。一旦转身离开,便再也没有了与她携手同行的理由。

最好听的话不是“我爱你” 而是整齐响亮的“嫂子好”

微博上正好看到这句话,就用来做标题了。大年夜看完了电视剧版,多少觉得不够味,又上网搜了小说来读,花了两天时间一气看完,两个版本间人物设定与关键桥段都有出入,各有各的考虑,唯一没变的或许只有那个男人用尽一生的守护与挂念。民国爱情,推荐它的时候不想用历史知识去核对故事的背景、人物的原型,不想用逻辑思维去剖析桥段的合理性,纰漏也好、狗血也罢,权当是既定事实,跟从心的感觉去感知角色独白即可。有老上海味道的故事总是吸引我的,那个战乱年代,贵族的没落,帮派的消散,惊艳旗袍、洋装华服、百乐门、跑马场……全部都是我这个上海小姑娘的心头好,但最过不了心上那道坎的是那些冷峻深沉、情深意重的大哥,就像《上海滩》里的许文强、《上海王》里的余其扬、《大上海》里的成大器,这一次他的名是——周霆琛。霆琛出场就很讨人喜欢,不逊的性子,聪慧、机灵,十年后,他人对周鸣昌的评价自是交代了他的能耐,“他的家业也都是周大少爷一手赚来的。当年没周家少爷帮他收拾帮派,没准现在还在赌场求爷爷告奶奶四处躲债过日子呢”。偏是这神态冷傲阴沉的帮派头子念着心头的爱,守了佟毓婉一生,为她维护娘家的尊严,救她于死生苦难时,助她守住夫家的家业,却最终只能与回忆相伴,借着一份牵挂度过余生,当真是让人心疼不已。周霆琛与佟毓婉都是明理之人,虽说内心分分钟希望他们能携手天涯,可私以为,顶着责任与名誉,他们的机会其实只有两次。第一次是毓婉出嫁前,小说中的周霆琛为滚刀口的日子所累、电视剧中的周霆琛为烟瘾所累,他本以为,只要她还没嫁给别人,都不算晚,却不想,这私奔未果,终是误了两人一生。第二次是毓婉上船前,她对夫家的责任已尽,与娘家的瓜葛已断,未来的计划里本就是有周霆琛陪伴的,码头的拥乱不堪让毓婉都快放弃了,无奈一如当年出嫁日,霆琛又一次护她离开,再回首,已是阴阳两隔。杜允唐和周霆琛,我无疑是偏爱后者的,他表达感情的时候总是先考虑毓婉的想法,待毓婉出嫁后,露骨的情话也只出现在性命攸关时。千言万语压在心头,但见她稍有回避之意,便活生生咽了回去。如果杜允唐也懂得成全的话,他归来之后就不该再向毓婉表达爱意,既已后悔当年报仇的想法捆绑了她的青春,那至少应该还她一个备受呵护的后半生。“墓碑只以黑字单写左边五个字:养父周霆琛,右边虽有雕刻却不曾描黑,上书:养母佟毓婉五字,落款合葬之墓。”眼前忽然浮现了周霆琛那张冷傲的脸,寂寥不已。我想电视剧版也是可怜他的痴情,才安排了闵茹的出现。他一直在爱别人,爱娘亲、爱毓婉,甚至爱他那个铸成大错的爹,毓婉虽爱他,却难以表达,是该有个人好好让他体味被爱的滋味了。作者当真是手狠,马蹄莲花语永恒,寓意“忠贞不渝,永结同心”,可周霆琛与大头却都未能与爱人执手相伴。私心还是给自己篡编了一个喜欢的结局:码头上,面对着受伤的霆琛,想到这一别可能再无相见之日,毓婉再也没有办法隐忍自己的心,毅然留下陪在霆琛身边直至白头。-------------------------------------------------------------------------------------------------------------------------最好听的话不是“我爱你”,而是整齐响亮的“嫂子好”。“愿得周霆琛,白首不相离”,倘若周霆琛只是痴情男子,倒也不见得叫人如此生死相许,偏偏他不愿与日本人合作视为忠,对周鸣昌的种种视为孝,大头小胖的忠心耿耿视为义。以前总说自己喜欢聪明、正直、话语少的男人,现在看来真正贪恋的是那些冷眼看生死的男人只给一人的细腻与温柔,是他们能让兄弟誓死相随的担当与周全,是他们拼了命也要守护爱人、亲人的胆识与坚毅。可惜看了些人情浅薄,自然也就慢慢告别了少女的英雄梦,不再相信世间真有这样的男子,偶有情不自禁也立即用理性浇灭,更何况费力讨生存的人,哪还有勇气把自己交给心。只愿天下好姑娘都能遇见一位能让她有理由不成熟的男子,只愿“最坏的时候遇上最好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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