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英文选评注》书评

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1-1
ISBN:9787513538183
作者:夏济安 评注
页数:530页

要辩证地看待这本书

以下是我昨天写在自己微信公号“文冤阁大学士”(ID: boarhead)里的一段话:如果你能原谅我的爱憎分明,正直率真,那就读下去吧。如不能,请转发,好让更多人能原谅我。今天,我要聊聊一部英语阅读名作:夏济安的《现代英文选评注》。这本书,我在高中时,从母校上海市上海中学(夏氏是我解放前的学长)念慈楼图书馆借阅过,基本看不懂。借过两次,很快就还了。一晃快二十年了,此书由外研社再版,我拿来看看,起初颇为不屑。第一,夏氏亲弟,即刚刚谢世的夏志清先生写的序,隐隐有炫耀优越感的味道,英文叫condescending。我这样谦卑惯了的社会底层读书人尤其看不惯。他甚至说,其兄此书乃是课外学习英文的最佳读物,不知地厚天高。这再次提醒我们:等我们老了,说话写书,一定要深思熟虑,多用大脑。第二,更要命的,夏济安先生对英语基本采取了两种我看来十分低级的注释方法:一是用汉语解释;二是如果汉语解释不方便,找个英语同义词,划上等号便了(如provided=if)。我在微博里就说过,以汉释英,是英语进阶之大忌;在一个词语和另一个词语间,粗暴划上等号,是治语言学之大忌。台湾学者往往精深不足——有个很说明问题的例子,就是去年被文艺青年炒得很红的齐邦媛著《巨流河》。这本书里,可以看到大陆和台湾的英语专业教育水平是半斤八两的,差香港极远。然而,我仍爱读这部《现代英文选评注》,因为夏氏对英文谋篇布局的详解(这方面用汉语,问题不大),恰是大陆老一辈注家之弱项(赶紧扔掉你手头那几套大陆出版的《英国文学选》、《美国文学选》吧!)。甚至,今日大陆的大学英语课堂里,中国教师专注词汇讲解、忽略文章结构者仍是十之八九。所以,为了取长补短,我建议各位一读此书。最近我临睡沐足,都是用此书解闷的。随手朱笔批注,好不快哉!我甚至想,英语专业的学生,每人一本,按照夏氏提供的脉络,把这些文章重新详注一遍,熟读几十遍,应该会有较大的收获,胜过所谓精读、泛读课吧。

夏氏《评注》瑕瑜论

夏氏《评注》瑕瑜论作者 朱绩崧《现代英文选评注》夏济安评注、夏志清校订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4年1月第一版定价:49.00元第一次看到夏济安先生的《现代英文选评注》,是在高中时。从上海市上海中学念慈楼图书馆内借出此书的情形,历历在目。那是1985年上海译文的版本,棕黄色封面。但很快就还了回去,一是太难,读不懂;再就是读了开头那篇福克纳的《熊》节选,感觉对高考帮助不大。大学时,在地摊上买了一册二手的译文版,仅4元,束之高阁而已。再看到《评注》,已是大学毕业十二年后的2014年,新的这本是外研社版,封面白底,字则黄、蓝,清新许多,且较译文那本,版式丰富,篇幅略有加厚。读完夏氏胞弟志清先生序,才知经其亲校一过,与夏氏高第朱乃长所审订者,确为两般风景。夏氏编辑此书,是20世纪50年代,乃为台湾大学外语系授课之用,至1959年付梓,广受当地读者欢迎。可以说,他是一个传统的继承者。国府迁台前,三四十年代的图书市场上,商务、中华、世界、竞文等上海书商,出版过大批英文注释读物,佳构涌现,蔚为壮观。这与当时英语学习需求旺盛,而中国学者惯于注疏典籍有关。当然,挺特如林语堂、温源宁、熊式一,径可用英文创作散文、小说,另当别计,唯此类原创对学习英语之助益或不及详注欧美著作。那一代的名注家中,我最为服膺练川 葛公讳传椝先生的宗风。他的著作,凡能找到,我必精读。可惜,鼎革以后,他的注释作品极少,我仅见译文版《再会,契普斯先生》(Goodbye, Mr. Chips by James Hilton)、《卖花女》(Pygmalion by George Bernard Shaw)和上海教育版的英美当代散文短篇。前两本,我至今极力向英文系学生推荐,配合葛先生《英语惯用法词典》,熟读几遍,可对当代英语如何表情达意有更深的认知。有道是“观于海者难为水”,葛先生之后,值得寓目的英文注释作品极少见。以某些莎士比亚戏剧注释本为例,莫不是我能解者,详加阐述,究其本质,无非从英美著述中搬运些注释者看得懂的资料过来;独于我不能解者,一跃而过,令我常常怀疑:是不是自己智商太低,怎么注家不落墨处,往往是我最搞不明白的呢?不仅莎翁作品如是,很多高校英语专业使用的所谓“教参”亦然。恕我冒昧揣测,今天多数作注释的,恐怕是自己都不曾读通看懂,偏偏胆壮气粗,急于“立项目,出成果”,遂以己昏昏,使人昭昭罢了。大环境如此,蓦地重逢夏氏《评注》,带着怀旧之情,拜读数篇,顿觉耳目一新。诚然,以今日眼光看,这本书的缺陷很明显。正如我在某页上的批文:“以汉释英,进学之大忌也。”如第75页:lap:大腿。我见此,便一皱眉:lap不是“大腿”这么简单的。英汉语言的词汇间,常常在某些点上,无法建立起数学那样的一一映射。lap和“大腿”就绝对不能混作一谈。可以说,在现代汉语里,没有lap的对应表达(equivalent)。何以见得?且来看最最常用的《朗文当代英语辞典》,这里引用第四版:the upper part of your legs when you are sitting down。这when you are sitting down存在与否,在释义中,是起决定性作用的。也就是说,你不处于“坐”这一状态的时候,你的lap是不存在的。你坐下才有。《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四版的译者李北达的译文是:(人坐着时)大腿的上方。这就精确多了。而我之所以能注意到这点,便是受益于葛先生的著述,他特别强调学习者要注意英语词汇的特点,不要简单地在英汉表达之间划个等号,当作一对一的关系记下,那样学到的英语只会是千疮百孔,不堪推敲的。再如第74页:lace:拴鞋带。tight:紧。lace的出处是原文lace both his shoes,则lace非“拴鞋带”,而是“拴(鞋子的鞋带)”,不能把不及物动词和及物动词混淆。而tight表示“紧”固然无问题,但是形容词作补语还是副词作状语?这些初学者容易生惑的问题,注释者却没有考虑到。同页还有一注:plod意义同前面的trudge差不多:吃力地走路足见夏氏于英文文法无甚见地。“差不多”这样的解释,本质上和“lap=大腿”是一回事,不解同义词间的精微差别。这种差别,无论在英语还是汉语里,都是严肃学者自古以来就强调的。段注《说文》有名言:“浑言则互明,析言则分别”,后半句就指出:同义字分开用,就是要体现它们语义、语体等方面的区别。这样说来,plod和trudge“差不多”,实在不够严谨。查《朗文活用词典》第一版:trudgeto walk slowly, with heavy steps because you are tired and have been walking for a long time [v I]plodto walk slowly and steadily with heavy steps, for example because the ground is difficult to walk on, or because you are carrying something heavy [v I]两词之间“差”多少,一目了然。古人讲“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夏氏《评注》做得远远不够。但此书有一点,在我看来,可谓“一俊遮百丑”,是今日坊肆间的片羽吉光。那就是,夏氏对篇章整体的把握。以我少时不解的福克纳《熊》节选为例,我仔细读了一遍夏注,撇开词汇层面的问题不谈,可以说在句法上,如指称、照应,都不惜笔墨,而且交待了前因后果,即上下文,让读者能见木且窥林:He是小说的主角Issac McCaslin,整篇小说是用他这个角度来写的,熊的可怕只是从这个少年的所闻所见里表现出来。it:猎熊这件事情。before that:that指那天早晨。当地的人每年冬天要去猎这一头熊,小说开始是Issac十六岁时十二月的一个早晨。以下是倒叙以前的事。on that day when he first wrote his age in two ciphers:他刚满十岁的时候。two ciphers 意为“两位数字”,一百以上就是in three ciphers了。他满了十岁人家才让他去参加猎熊大会,但是事实上,大熊在这孩子出世以前就已经猖獗。when所引起的子句有两个,中间由and连接。很长的一句,但是本篇里还有一句长达一千六百字,比这一句要长十倍。那种长达一千六百字的、创纪录的句子,是要从感觉印象和回忆所交织的心理状态里反映出几十年的事情,那是不容易分析的。这里的一句实在并不难,很明显的可分成三节,节和节之间,有一破折号(dash)分隔开来(或联系起来)。如此循循善诱,约略呈现出文本的脉络结构,直如注者近在身旁,扮演着教师的角色。由此,我也想到,其实此书作大学的泛读教材,简直是不二之选。首先,学生预习,自己准备词汇方面的知识,夏注中有的是线索,而今天要找本可靠的英文词典,十分容易,与学习型词典(learner’s dictionary)尚未风靡的1959年,不可同日而语。即以Lingoes.net提供的各种词典电子版,都能完成这一弥补原著缺漏的任务。然后,教师根据《评注》,作句法的讲解,同时照应词汇,回答诸如为何那里用plod而这里用trudge、是否福克纳别有用心焉之类的问题。把节选的这一片讲得通透,讲到灵动。最后,引导学生扩展开去,去图书馆或网上找来原书文本,上推下进,多读几部分,试着也做做注释。这样三步走,坚持一年把全书攻下,学生再回顾听课笔记与预复习及课后自学笔记,反复记忆、体会、领悟,至少对文学类的书面英语,会有更坚牢的掌握。以我有限的教学实践与见闻,我国学生往往在词汇层面停步于死记硬背,连“分析”之法都掌握不好,遑论上升到钻究篇章的阶段。打个不怎么恰当的比方,攻词汇是汉学,治文章是宋学,前者重义,后者重理。夏济安先生的注释,显然是宋学强于汉学多矣,正好外研社这本《现代英文选评注》可对我国英语教育泥于细节、忽于大观的弊病有所匡救。本文原载《 中华读书报 》2014年02月19日第18 版

《现代英文选评注》读书札记

光是从评语来看,夏是幽默的人。这幽默是读书人的幽默,最接近humor本意,让人可以从中看出一种真性情,让人真想和他交朋友。如:“套一句金圣叹批水浒的笔法:“我亦欲问。”(p20)”看过金批的水浒,金圣叹是个妙人,夏估计也受影响。再如“这几句话本没有什么可笑的,但女学生聚在一起,喜欢大笑,此殆中外一理。”(p224)近乎吐槽,但这也是事实,估计女生看了也要会心一笑。“Don't I know it?=我岂不知之哉?”(p41)如果这么真要译难免显得生硬卖弄,但夏用这种解释,显得十分调皮。他能写很好的文章,我没有看过他其他的作品,但看他把“he looked up at the paling, peach-colored sky beyond the newly leafed branches.”译作“嫩芽初绽,树着新绿,霞艳似桃,薄暝徐合。”(p20),没有现代翻译腔,信达之外,雅也做足,可见夏先生的文学水平了。在这本面向英语学习者的选评注里,夏先生的风格还是非常平易近人的,像一个循循善诱的老师,除词汇词组解释,更多的是文章结构的把握,以及文章写作的指导。后半本书里就常有“loose sentence”的介绍——善用loose sentence者,修饰描写,不厌其详,必定使句子内容更为丰富,而且句子尾巴拖得很长,欲尽不尽,回味无穷。Loose sentence读起来有种懒洋洋的感觉,好处是宽舒平易,和“戛然而止”斩钉截铁式的periodic sentece不同(p279)——这是我从来不曾注意的,以前光是在意长短句的区别,但一句长句里,什么时候加逗号来个停顿,从句怎么放置,这些直接影响阅读体验与理解轻重的手法,倒是第一次使我觉得其中有大学问。夏先生还一再强调从句的重要性:“本句内这两个定语从句运用得很是轻巧自然,随随便便放一个定语从句上去,句子一点不觉得累赘笨重,凡是喜欢把英文写得流利的,在这种地方应该多加注意。”(p159)、“我在前面本文中说:“中国学生作文时如能把定语从句任意活用,于文字通畅之道,已思过半矣”,这里谨重复一遍。”(p371)活像一个怕学生马虎漏掉重点的老师,哈哈。再如“好的描写文章是要叫读者眼睛能看到,耳朵能听到,鼻子能嗅到,嘴能尝到。这就是所谓“具体描写”。若要文章不空洞不浮泛,平日应多多注意“眼、耳、鼻、舌、身”的感觉经验。”(p198)“这里加形容词的诱惑是很大的,但是加了形容词,拍子就乱了,作者至此,非沉住气克制自己不可。”(p147)这个说法真的很妙,什么叫做“加形容词的诱惑”,这我自己也是有经验的,写作时为了使一个句子显得“高大上”一点,不由自主地加上一些形容词,后来再看发现其实没有任何必要。中外小说写法比较:“中国旧小说的习惯,人物一出场,就描写他的状貌服装,现在这位学生早已出场,他的状貌服装,到这里才描写。中国旧小说的写法,用的是一个超然的,局外的观点;这里用的是小说中主角的观点。起初,米伦教授不注意他,所以不描写,现在米伦教授注意他了,所以才开始描写。人物描写同小说中的主角的心理活动想配合,较旧法似胜一筹。”(p26)夏氏兄弟对中外文学都用心很深,特别是小说方面。读小说法:“所以读者要欣赏这一篇小说,请且慢责备这个痴人的荒谬。正当的欣赏态度是:这一种感情的态度是不是人生很普通的现象?即使有人认为并不普通,但是照作者写来,这种情形是不是可能的?他的处理方式能不能令人心服?他描写轻松的地方,是不是使读者也觉得轻松?他描写紧张的地方,是不是使读者也跟着紧张?他的组织是不是紧凑?他是不是恰到好处地把他的这种感情的态度表达出来了?还有一点很重要的:他所提出的人生问题是不是很有意义的问题?读者读过这篇小说之后,会不会对于人生增添一点认识?会不会对于人生多添一点严肃敬畏的感觉?”(p167)这和我们常年所学的“一篇文章表达了……暗示了……体现了……”分析手法是完全不同,着重于对文章写作手法的分析,可以正正我们的三观了。也不仅有文法上的建议,还有文化上的指导:“这种谦逊的态度,是一个受过高尚教育的人应有的风度。一般学习英语会话的人,即使能够说得口若悬河、舌生莲花,假如风度不够,仍旧没有学到家也。”(p319)前阵子看到一篇介绍欧洲语言的文章,里面写到英语里大量存在拉丁语系和盎格鲁萨克森语系的词汇,往往同一个意思有两个单词可以表示,但拉丁语系的用语更古老,类似文言。这本书里就有很好的例子,“cordial其实和hearty同一意义,都解作“恳切”,不过cordial的字源是拉丁文的“心”,hearty的字源是盎格鲁萨克逊文的“心””(p298),“lacteal意同前面的milky;只是lacteal的字源是拉丁文;milky的字源是盎格鲁撒克逊文。”(p342)当然夏直接用中解英是很不严谨的方法,不过对非英语系的我来说,这足以让我从中理解我从其他文章中所读到的知识。学习中的互相印证真是有趣的事情。夏本身是苏州人,长期在上海读书,所以评注里有些让人亲切的地方。比如“swell是俚语(slang)“很好”的意思,这个字很常用,大约同北京话的“棒”或上海话“崭”相仿。”(p24)“崭”这个字口语中常用,但没见过有人写出来,不知道这个写法是否准确,表达“赞”的意思。“(拆烂污的)学生已经捉到,教授的眼睛也无劳左右搜索”(p234),“拆烂污”,指这个学生马虎惹了麻烦,这个词真是好久没见,要是其他地区的学生读到,可能不认识,反而要给中文来个评注了。这本书唯一的不足可能是太老不能适应现在的时代(“Duke of Cornwall:就是现在英国的王子Charles。英国太子的封号是Prince of Wales,当时这个王子,尚未正式册封为Prince of Wales。”(p357)谁承想,2015年他还是储君!),存在如朱绩崧老师在http://book.douban.com/review/6564751/ 谈到的一些硬伤。但它仍然不失为一本好的catalog,教我们用好方法分析好作品,学写好文章。2015年1月13日(文中页码对应1985译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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