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书评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2-1
ISBN:9787544743587
作者:[美] J.D.塞林格
页数:278页

迟来的……

应该在还是青年的时候读这本书,那时的我可能会走共鸣,虽然我不是那么叛逆,但是对霍尔顿如此“精彩”的学生时代很是羡慕。当然对现在的我来说,更是有些遥远。现在的我的话想的多是站在妈妈的角度来看,如果是我的孩子碰到这个问题,我的想法。特别是看到霍尔顿在他的酒鬼老师家的时候,半夜醒来的时候,他坐在黑暗里摸他的头的时候“我在学校认识的混账变态佬比你们谁见过的都多,他们老是趁我在场时,做出一些变态举动。”“从小到大,这种事我遇到过二十回,受不了”虽然霍尔顿有些爱夸张,但是哪怕有一回我觉得都受不了,汗毛直竖了。塞林格在篇头写着“献给我的母亲”,可以是给妈妈看的书。

叛逆的青春期

前段时间看了一本书,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写的是作者20多岁的经历,跟这本书在形式上很像。这本书写的是十几岁的少年,在成年与未成年之间,盼望着自己像成年人一样的独立,但是在经济不独立,精神也没有做好独立的准备的情况下,茫然,无助,虚荣而肤浅。以为做些成年人做的事情,就能证明自己成年了。书里只是描述一个无助青少年的生活,作者希望引起社会的关注,帮助那些已经过正要走歪路的年轻人。可能因为是翻译的版本,文字谈不上美,内容也很一般,适合叛逆的家长看看,还有教育工作者可以借鉴。

你也曾是霍尔顿·考尔菲尔德的密友

“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但这是我唯一真正想当的,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充满诗意的书名《麦田里的守望者》,常常迷惑人们以为它是讲述理想和道德的励志书,直到认识了那个叫霍尔顿·考尔菲尔德的十六岁满嘴脏话的小年轻,你觉得受骗了。开头引用的那段话,许多人在许多场合不知不觉就会用它,或许因为它直截了当地点题了而以为具有什么象征性含义。或者因为文句本身的诗性,有别于小说中的大部分,便以为主人公的情感积蓄到一个爆发点了,要开始透露全文主旨了。恰恰不是这样。应该相反:霍尔顿才是不看方向“跑向悬崖的孩子”。麦田是延续的象征和主流的大多数。有人守望麦田,但那是别人,学校?老师?父母?都有可能。叛逆者霍尔顿怎么能守望他自己呢。算起来,他已经被三个学校开除了,潘西中学是第四个。五门学科只有语文及格。他看一切都不顺眼,最反感虚伪和做作,极容易让他扫兴。他老说自己很孤独,可不是嘛!他是个真诚的孩子,与周遭格格不入。他在纽约放浪形骸了一天两夜。可是,撩妹没撩成。嫖妓没嫖成。几次要买醉却没人愿意卖酒。假假的约会亲吻,却搞不清为何自己要真诚表白。给心仪的女人打电话却始终没打成。想来一次高水平的谈天,朋友没说几句话就撂下走人了,不过这次终于喝了个大醉。他醉了就常想象自己的肚皮挨枪子儿,弓起腰拿手捂住。他总是自个儿幻想很多场景,类似意识流的描述方法,直到把别人干趴下为止。这是忧郁的小年轻脑子里免不了的精神胜利法。和凯鲁亚克这帮“垮掉的一代”的代表性作品不同,《在路上》描述一群反传统反主流的新新人类,开车来回穿梭美国东西部寻求刺激,越是别人认为大逆不道的事儿,他们越干得起劲,吸毒、乱性是家常便饭。相比起来,霍尔顿是个腼腆的小家伙,除了被学校开除一事行为凿凿,他身上其他的叛逆因子,大多只在内心乱跳,鲜有真正付诸行动。要不然,霍尔顿就是个流氓了。叛逆却未能行动的心理和庸俗的现实,郁结成一股巨大的矛盾,无时无刻不灼烧着霍尔顿的内心。他反感斯潘塞老师虚伪的问话,却也能够端坐如仪。地铁上对同学莫里斯的母亲撒谎,却喜欢她甜美的微笑。召了一个妓女,却因为心情不对,啥也没干还付了人家五块钱。就说他和女孩子幽会的事吧:在他和女子即将要干那个的时候,女的说“停”,他真的住手了。他很苦恼,搞不明白女人说“停”的真意。霍尔顿讲话时不时就来个“他妈的”,但在等待妹妹菲比时,在厕所、走廊随便什么地方看到“操你”二字,厌恶得要去擦掉。他厌烦两个蠢货室友阿克利和斯特拉雷德,但在进行精神分析治疗期间,他说他想念他们。就是这一正一邪的矛盾,让霍尔顿区别于“垮掉的一代”的疯狂和爆炸力。也正因此,当他说什么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时候,是和真诚可爱的妹妹菲比一起,暂时地隐匿了叛逆者的角色,暂时地接受了别人的企望,那个能延续传统和靠近主流的人生路径,比如赚大笔钞票,买上凯迪拉克汽车。故,他说“这个想法很离谱”,这是大实话,他就不是这样的人嘛。我们与其盯住这句被误解的言语,还不如好好理解霍尔顿曾经的语文老师安托利尼引用的一位精神分析学家的话:“一个不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轰轰烈烈地死去,而一个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谦恭地活下去。”就整个沉闷的社会而言,这是无比透彻的洞观。它是聪明人的选择,生存者的无奈,过来人的谆谆教导。任何社会概不例外,也许是人类组织行为的必然。但如此说来,成熟,意味着死亡,因为再没有什么新奇之物产生。不成熟,也意味着死亡,它无法被容纳,因为每一个不成熟的样本都拥有毁灭性的热烈。如《死亡诗社Dead Poets Society》这部电影,也有大致的意思。新进的语文老师基廷突破守旧的教学陈规,让学生发现了自身的热情、兴趣和天赋,一发不可收拾。矛盾也因此爆发。学生尼尔热情地加入了舞台表演,但一向威严的父亲认为这是不务正业,读知名大学医科才是正道。在演出获得巨大成功后,父亲横加阻止,要其转学。尼尔无法承受压抑的痛苦,开枪自杀于回家的当晚。尼尔的行为是上述“不成熟标志”的最佳例证。反过来,尼尔忍辱负重的父亲,是“成熟标志”里的明星。人类组织自然进化的路途中,因为生存竞争,导致虚伪奸诈八面玲珑,也导致按部就班死气沉沉。它就像个无法消除的千年虫BUG,需要人类有意识地防范和升级。因而,良善的社会总会尝试允许和包容一些无厘头和不羁之举。恶毒的社会,是处处扼杀新生的胚芽,这般怪气象,可能是他们无法容忍的难堪。谁又知道呢?古典音乐之外,为贵族所不齿的灵魂爵士,以致雕虫小技摇滚、流行乐,如今不都堂而皇之地登上大雅之堂了吗?从“垮掉的一代”这个称谓可知时人的恐惧和深恶痛绝。但历经“垮掉”之难,带来的却是反英雄、反偶像,寻求独立思考、猎取自我意义的价值观重塑。他们早已成为主流。十五六岁是身体猛长,荷尔蒙爆棚时期。这个阶段的小年轻看什么什么不顺眼,逮谁谁是蠢货,唯有自己最高明。压抑的周遭造就霍尔顿极其矛盾的内心。其实霍尔顿是善良的,甚至有些胆小怕事。他对外在的行为反馈,本质仍然是逆来顺受。酒吧的酒保嫌霍尔顿年纪小,不卖酒给他,他只好乖乖喝可乐。给修女捐款。被妓女和皮条客敲诈了五块钱,也算了。他心里很不满,但都算了。他在内心毁灭。每个人都会经历霍尔顿式的叛逆。这也是不同的人阅读都会找到自己的影子的原因。这也是很多人喜欢他的原因。和凯鲁亚克笔下人物的暴烈比起来,我们更可能是闷骚的霍尔顿。我读初中那会儿,大概96年前后,香港古惑仔电影在大陆获得无数小年轻的簇拥,更在行为上极尽模仿。走在路上,随便能给你一拳头,或拿走你的外套。闯进十来个人住的宿舍,把每个人一星期的生活费掠个精光。要是不慎动了另一个帮派小弟的手脚,搞不好就有一场群殴发生。宿舍里发生的偷盗,不是撬锁那么斯文,而是暴力破门。学校被弄得鸡犬不宁,治安几近崩溃,男老师当起安保,晚自习后要护送学生回宿舍。更有甚者,校长被社会闲杂殴打,整个学校的男生都操家伙驰援。许多学生受不了这些折磨,要不纷纷退学回家,要不择一帮派篱寄,也干起敲诈勒索的勾当。那个躁动年代似乎有发泄不完的劲头,像洪水骇浪滔天不能自已。社会对古惑仔的反感,不亚于对“垮掉的一代”。经历过那种压抑和疯狂,你就明白,事实上它不仅仅是松垮的社会治安和本能的叛逆之故。我隐约感觉到,有一股社会风气变革的味道涌动着,也许亦是压抑许久之后的癫狂自由。即便如此,它能创造一些什么流芳后世的文化质体吗?还是培育了一些人们津津乐道的人物地标?不知道。结果是啥也没有。因为随着一场迅疾的“严打”行动,这股味道很快就烟消云散了。几年之后,我听说,曾经一个帮派的头头开拖拉机撞死了个小孩,被投进了监狱。我同村那个选择跟帮、我还亲眼见到他拿大木棒抡人的家伙,后来真的打死人,被枪毙了。我们是“成熟的人”,没能力在危险里攫取叛逆的养分。越这样比较,我们就越像霍尔顿了。和他一样,大多数人都是光想不练的,但内心的焦灼和不屑又曾是那么强烈。既想逃到谁都不认识的西部去,又想当麦田里的守望者;既“他妈的”没完,又急于把“操你”擦个干净。如果我们都经历过把别人全当蠢货的叛逆期,这是一种庆幸。可以说,你已经受到自我意识觉醒的教育。那么,你就可以宣布上帝死了。偶像和权威高大瘆人的影子,会逐渐变小的,你也有机会成为正常个头的你。这是独立思考和自由选择价值产生的土壤。

我就是我

对于这本书,我不能太理解作者想要表达什么,但是很喜欢。我很喜欢考尔菲尔德的思考方式,可能会有人不理解,但我就是喜欢他不去迎合,不去奉承,哪怕厌恶世事种种。我也喜欢他不去刻意评定善恶,如果你这个动作我不喜欢,那我就不喜欢你了;如果下个动作我又有了好感,那我便继续喜欢你。我不想做大人,如果不得不,就去做自己喜欢的人。还喜欢他对自己的评定,就像"我很胆小,我知道,但没办法,我就是胆小"一样的感觉。我有哪里不完美,我心里清楚,可我就是不想改,因为不想勉强自己。我想丰富自己,所以我喜欢看书;我只想接触喜欢的人,所以我只看喜欢的书。《守望者》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我只做我自己,恨不得与世隔绝,不看你们多肮脏。哪怕最后我不喜欢所有人。

致青春

看这本杀死列侬和里根的杀手身上都带着的书以前,想象中这是一本很有诗意,类似于《生活在别处》的小说,然后发现,这简直就是文字版的《GTA》,连发生故事的地点都是罪恶都市。这是一本适合在青春期阅读的书,不小心就错过了。青春期的启蒙书本,有些人是《人类的故事》、有人是《十万个为什么》,我的书本好像是一个365夜,或者是一本有着少年足球队到巴西去训练的一篇故事书。叛逆的青春期有很多现实的版本,罗永浩就有着和考而菲尔德一样的退学经历,然后通过自学,获得了更丰富的知识,当了老师、出了书、制造了手机。 和青春期相比,中年期是不断减少的过程,是一个创建不做的核对清单的过程。这个阶段,我们学会把门轻轻的关上。吴晓波用一句话总结:所有的青春都是为中年准备。确实,中年的平静,源于青春期的努力。比如青春期的友谊是一种情感的储蓄,会在多年以后,让你仍然对熟悉的朋友没有生疏的感觉。

《麦田里的守望者》

“不管怎么样,我老是想象一大群小孩儿在一大块麦田里玩一种游戏,有几千人,旁边没人--我是说没有岁数大一点的--我是说只有我。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但这是唯一真正想当的,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好多人,特别是这儿一个搞精神分析的家伙,老是问我九月份上学后会不会用功,我看这话问得很蠢,我是说在还没做一件事情之前,又怎么会知道将来怎么做呢?我的回答是:不知道。我觉得我会,可是我又怎么能知道?我敢说,这话问得蠢。”麦田里的守望者,整本书没什么特别突出的东西。有时候在想,是不是就这样的故事,直到最后,霍尔顿.考尔菲尔德在和他妹妹聊天的时候,被问到最喜欢做的事情时,他坦言,只喜欢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恩,也许这就是这位少年主人公真正想做的,也是作者想要表达的。通书从菲尔德因5门功课4门不及格被学校开除开始,讲述了他遭遇的种种,去跟老师道别受尽噩梦般的训语;想起室友斯特阿雷德和阿克利的怪诞行为(书中俩人物性格刻画鲜明,是很难相处的室友,但却又是令人难忘的室友,当菲尔德夹杂着回忆起过去各种滑稽事情时,总会或多或少的带有他们的影子:骂脏话,对女人感兴趣等);去旅馆招妓遭讹;和女友萨丽去看戏和溜冰;准备离家时,“冒险”与妹妹道别。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孩,正值青春期的叛逆期,短短几天,菲尔德逃离学校经历了很多新鲜事情,无疑他内心是丰富的,对生活也充满了无限激情,但却又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去夜总会寻找乐趣,言语中粗鄙不堪,完了继续,该打电话的还是会打电话,最后该道别了还是会回家。从被学校开除到去纽约游荡的这几天,少年的内心世界经历了许多,回忆起了很多曾经的美好。菲乐德是一个有理想的人,想作一个麦田守望者,看护儿童;想离家出走,远离尘嚣,过田园般的纯朴生活。但在现实生活中,他的理想却被一一击破。每个少年成长过程中都会遇到多多少少这样那样的问题,通过此书,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个人的内心世界是多么复杂,是故,青少年教育可谓是任重道远啊。

不是只有你

翻看很多小说的时候,如果说那本小说很好,会用XX版的《麦田的守望者》,好像能够到麦田守望者的高度,是一个极高的评价,让我很想很想看看这本书。到了这个年龄才看,好像有点过时了,我是否该在高中的时候就好好看看呢!不过,很庆幸,我毕竟读了这个故事。一开始是不喜欢这本书的,太多爆粗口的地方了,但到中后段,我想我该好好再看几遍,然后一定要看原版,好吧,我就没有成功的从头到尾看原版书过。【226】当个麦田的守望者,站在悬崖边上,看着一大群小孩在一大块的麦田里玩游戏,抓住每一个跑向悬崖的孩子。【246】一个不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轰轰烈烈地死去,而一个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谦恭地活下去。【248】你不是第一个对人类行为感动困惑、害怕乃至反感的,在这方面,绝对不是只有你。【249】如果你接受学校教育相当长一段时间,它就开始让你对自己的心性如何有个认识,认识到什么适合自己的心性,还可能认识到什么不适合。经过一段时间,你就会了解哪些想法适合你独特的心性。【274】对小孩儿就该那样,他们要是想抓金手环,就让他们抓好了,别说什么。他们摔下来就摔吧,可你要是对他们说什么就不好了。生活是对于我们都是无处可逃的,像霍尔顿说的,总有成千上万的“操你”在楼道口,在博物馆,在各种各样的地方,他们无孔不入,因而,为什么还去西部呢!可能我不成熟,但我更愿意相信其和成熟无关,我觉得人生都是周期性的,总会有一个时期,让人感受着这个世界满满的恶意,无处逃离,但我觉得只要还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只要知道自己不是一个人,就会好受很多,然后在自己可以忍受的程度,继续着大家普遍认同的生活,在自己不知不觉中,这个忍受程度会越来越宽泛,就这样,谦恭地活下去。

塞林格:go out/go in

2014年秋天,某个大风的日子,芍药居地铁站,我抱着村上春树《挪威的森林》,边读,边等一位美丽的女孩,共进晚餐。不多时,女孩如约到来,天蓝色的外套完美修饰着她姣好的面容。看见我手中的书,她微笑地说,等人还不忘读书,这么好读,应当看麦田里的守望者。毛姆、村上之类的,看看就罢了。于是,即使我完全不赞成她对于毛姆和村上的漠然,但为了博美人一笑,我就这样,翻开了这本红遍二十世纪后半叶的小说。——题记你厌恶生活么?你厌恶这个世界么?你是否会在某个孤独的时候,突然觉得,这样的日子,不过也罢?我个人愿意武断地相信,这样的问题或是感慨,绝大多数人其实都有过,就如同守望者中的霍尔顿一样,会用一种玩世不恭的眼神,冷冷地看着这个世界。只不过,我们这些现实生活中的普通人,在睡一觉起来后,依然会咬紧牙关接着过,可是,书里的霍尔顿,却做出了与我们完全不一样的选择。就像每一个熟悉剧情发展人所知道那样,这个成绩挂科,看不惯学校所有人的霍尔顿,悄悄走上了逃回纽约的旅程。途中,除了两位虔诚的修女,他又遇到了无数虚伪、冷漠、自以为是的成年人,每一个人在他心里都比他早逝的弟弟更该死,于是最终回到纽约的他,决定在见过妹妹后,就此逃亡西部,过隐居的生活。可是就在这最后的时刻,他意外地被自己的妹妹打动了,他看着坚持要跟他走、最后做着旋转木马微笑不止的妹妹,霍尔顿呆住了,他不明白,这一幕怎样就这么美,以至于可以让他咬牙切齿地接受,那即将到来的可恶的生活。英国画家培根说,没有什么比生活更让人恐惧。这一点,契诃夫深有体会。在他的戏剧诗中,万尼亚舅舅将勤劳的一生都建立在一个虚假的海市蜃楼之上,而在知道了真相后,他最激烈的反应,也就是挥舞一下手枪,而继续照旧过去的日子。生活中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在知道生活的全部真相后,还热爱生活。契诃夫是这样坚持的,用热爱为艰难的生活注入滋味和诗性。可塞林格却正好相反,他大概是真正厌恶生活,他用霍尔顿的go out/go in,对生活中的一切人和事都做了最大限度地嘲讽,却又在脏话连篇的痛快文字结尾,开了一个小小的口子,将自己对于世界最后的期待和依恋一一倾诉,霍尔顿小妹妹坐在旋转木马上的笑容,丝毫不输于万尼亚舅舅那段对于天鹅绒般we shall rest的未来的描述。他用自己玩世不恭的文字,提醒这个世界,热爱是太高的要求,对于大多数人,能借着那一点点美好,鲜活地过下去,就已经是莫大的成功和希望。许多人都会喜欢关于守望者的那段解释,那个守望在悬崖边,不让孩子们掉下去的人,成为了霍尔顿乃至全书最温暖的部分。人生的旅途中,总会有一些时候,人们会发现自己与世界的不一样,决定离开麦田。海子就这样,在山海关呼啸而来的火车面前,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可就是塞林格这样一个多年隐居、刻意与世界保持距离的人,他却这样劝说人们,麦田外其实也只是一片悬崖,请不要擅自离开,他甚至愿意虚构出一个守望者,来守护无法接受自己的孩子们。与歌德最终让维特自杀身亡相比,塞林格其实要更温柔一些。可这个世界没有超人,更没有守望者,注定要在这个世界越陷越深的我们,也只能依靠着自己心中那点原初的美好,继续努力地过下去。村上春树在《挪威的森林》的结尾,让主人公给本已经形同陌路的绿子打了电话,让经历了死亡和分别的读者们,终于感受到了一丝温暖的眩晕。不管曾经有多少的决绝和伤痛,不必否认也不可否认,现实可触摸的温暖,仍然让人心动。让读者在脏话、逃亡、毒品、虚伪中,读出村上春树般荡涤人心、净化灵魂的忧郁蓝调,读出契诃夫充满热爱、平和坚忍的戏剧诗情,这正是塞林格最大的艺术魅力。大概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有一天长期隐居的塞林格突然烦闷写不出东西,于是他随便找出一名好莱坞女星的电话,打给她说,我是塞林格,我想跟你睡觉。那名女星大概微微一怔,立刻开着车去找了塞林格。我想,这是生活,对塞林格最诙谐的肯定。

霍尔顿,像我内心的自己

刚开始并不喜欢这本书,到处都是脏话,霍尔顿的三观又显得很消极,但是通篇读下来,忽然就喜欢上了他,霍尔顿,多么接近内心的自己啊!对生活中一切虚伪的浮夸的东西反感,内心坚持着自己的纯真,而给外界的印象是叛逆,不成熟。也许是有些完美主义吧,总是希望事情都能出自内心所愿,不希望参杂一点世俗的沙子,对虚伪的世界提不起兴趣,只想当一个麦田的守望者,在安静不受打扰的森林边缘砌一个小屋,度过余生。美好的愿望终究不能实现,因为可爱的菲比也想跟着哥哥离去,霍尔顿怎么忍心呢?怎么忍心同意最爱的妹妹放弃现实的一切可能跟着他去那样一个患无人烟的地方共度余生?菲比聪明可爱,天真善良,她的悟性很高,这都是霍尔顿认为的,也许,很爱菲比,所以她才这么美好吧,多少带有主观性,她不离开这座城市,继续她的教育,长大后会成为一个像爸爸一样有头有脸的人物吧,尽管这些在霍尔顿眼里都是虚伪而没有意义的,远离喧嚣声色张扬的污浊的城市,随心所欲过着安静的生活才是正确的,然而他拒绝了妹妹的要求,人就是这样,你在唾弃世俗的虚伪,你还是不能躲得过它的侵扰,只要在世俗生活过,多多少少都会认可它的规则,不然,为何要拒绝心爱的菲比,还不是让她生活的更好,即使心里向往的是自由。霍尔顿留下来了,麦田里的守望者成为泡影,为了菲比,值得吧,爱,还是高过了自由。麦田里的守望者,就像遥远的希望,对我而言,但是现实,只要努力,就有更多的可能,没能站在真正的麦田里,心里有美好的希望,望见麦田的影子也是不错的。

读《麦田里的守望者》

每到冬天,都有读长篇小说的习惯,那样我才能踏实、安逸。十二月新进的四本书里,除了一本聂鲁达的抒情诗选集,都是小说,有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村上的《挪威的森林》,以及《麦田里的守望者》,其中篇幅最短的是《麦田里的守望者》,薄薄的一本。像我这种看书很慢的人,用了三个夜晚通篇阅读,时间还绰绰有余。早在高二时就借同学的书看过一次,但那时正处于荷尔蒙躁动期,除了霍尔顿退学回纽约宾馆招妓那段,我啥也没记住。如今重看,算是能一口气读完,不知是过了躁动期还是我被世俗世界污染了怎么的,竟觉得此书并没有好的像传说中的那样惊世骇俗,但也不差,总体还是很棒的,比一般的中文小说都棒。题目叫做《麦田里的守望者》,却讲了一个跟麦田没多大关系的故事,这就是意识流好的地方之一:跑题也跑的天马行空。今时不同往日,我们现在身处的时代与世界,虽然没有了那时的战后经济低迷与志气消沉,看似稳步向前,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与日俱增,物质信息大爆炸,其实质却是变得比塞林格笔下的时代与世界,更嘈杂更混乱更茫然。利欲熏心、追名逐利者渐甚;坚守善良、信仰纯真者日寡。而个人的内心世界也更加不被重视和关照,高楼大厦,“盛世荒唐”——颇有几分菲茨杰拉德笔下都市奢靡堕落之气,按理说我们比霍尔顿更应该愤世嫉俗,但是我们没有。涉世愈深,我越相信“传统”的力量是不可忽视的,也是矛盾的,像一堵高墙,横在那里,沿着它的指引自然能在固有的道路上顺风顺水,少些磕绊与跌撞,但同时也会阻碍发现许多新事物和道路的可能,因此中国再怎么牛,也只能出郑和,而出不了哥伦布,我并不是说郑和不伟大,在某些方面他比哥伦布还要伟大,比方说排场、仪仗,还有后来很丢脸,但当时还是世界最牛的火炮。但是想想,如果哥伦布没有发现新大陆,就不会有后来的美国,没有后来的美国,就没有好莱坞和爆米花电影,塞林格和《麦田里的守望者》、菲茨杰拉德、海明威自然也不会有,而日本的太平洋战争也会打的更加顺风顺水,中国的抗日道路也会因此变得更加漫长和艰巨,想想,我就不敢想了。我在这里并不是想谈历史或是文明演化问题,只是想反思一下“传统”,但话又说回来,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那就让他笑笑好了,毕竟爱笑的人运气都不会太差。中国传统的教育是保守的,中庸的,缺乏冒险精神的;中国人的传统性格是忍耐的,缄默的,是颂扬铁杵成针、水滴石穿式的人物的;传统儒教思维是务实忌虚的,是缺乏浪漫主义品格的,而到近现代的马克思唯物主义更甚,所谓“实干兴邦”,因此一千年才出一个屈原,两千年才有一个李白。当然,脚踏实地,安守本分,每个人兢兢业业,努力工作,追求美好的生活与幸福,这自然是好事,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石,但是当都市车水马龙、人潮汹涌的时候,当你为大把的利益和贪欲所驱使的时候,是否还能够静下心来,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一朵阳光下盛开的无名野花?当你想要“潜规则”某人或要被某人“潜规则”的时候,是否还能够笃定信念去紧握身边那个人的手?《麦田里的守望者》,故事是简单的,人物也并不复杂,好像真的就是一个叫“霍尔顿”那样牢骚满腹、喋喋不休的中学生在讲他自己的故事,或许这就是它受美国中学生们喜欢的原因之一,正如塞林格在书里所言“一本真正的好书,就是那种你看完以后就马上想跟作者成为朋友,随时都可以给他打电话”。不知道别人怎么样,我看这本书,觉得“霍尔顿”就像我一个不常见面,但住在临近城市的小表弟,带着青春期的叛逆和任性,但很真挚,且有追求。霍尔顿讨厌成人世界“假模假样”的虚伪,因此他想成为一个悬崖边上的麦田守望者,去守护那些麦田里单纯真挚的孩子们。现实中的塞林格最后似乎也正如他书里的主人公那样生活,终日远离闹市,和情人以及恋人们隐居山林,一直活到90多岁,成为时代的传奇和很多年轻人的偶像。据说1980年用左轮手枪枪杀约翰·列侬的那个凶手被抓住后,警方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说你去看《麦田里的守望者》就知道了。凶手觉得列侬变了,从一个摇滚诗人、精神旗帜变成了杂志封面上的商业明星,让他无法接受。也许凶手的行为未免过于偏激和诗意,但他道出了很多老生常谈却亘古不变的话题——理想与现实之间、过去与现在与未来之间存在着诸多的矛盾,正是因为这些矛盾的存在,我们才继续并将永远的需要那些“麦田里的守望者”们。对于今日之中国,尤其如是。 ——周朝,2014.12.12,深圳福田

麦田里的守望者

读完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我感到内心的压抑和沮丧,就像霍尔顿常说“我沮丧的快要死掉了”。“人们老是为不该鼓掌的鼓掌”,“人们从来不相信你的话”,“人们从来不会帮你传话”,“人们总以为有些事完全对”…他讨厌成人世界的假模假式。他不喜欢周围的事物,包括学校,同学,校长,甚至讨厌对他说“祝你好运”“很高兴认识你”的人。按他的话就是“真他妈的虚伪”。没人认真地听他讲话,没人试着去了解他,他守着自己的世界,敏感,孤独,脆弱,寂寞。他打架,抽烟,酗酒,满口脏话,好像在自虐中才能找到存在感、自尊感。我以为我讨厌这样的霍尔顿,但发现更多的是心疼。你会发现,他的内心是柔软的,干净的。他最喜欢死去的弟弟艾里,他可爱的小妹妹菲比丫头,在博物馆碰到的两个小孩,在滑冰场帮她系鞋带的小女孩,还有那个哼着“如果有人抓到别人在穿越麦田”的小男孩…他喜欢单纯,天真,他很想守护这些美好的事物。于是他说“我老是想象一大群小孩儿在一大块麦田里玩一种游戏,有几千个,旁边没人——我是说没有岁数大一点的——我是说只有我。我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这个,就当个麦田的守望者得了。”从另一个意义上来说,他也在守望自己。他徘徊在堕落的悬崖边,守望自己。对于霍尔顿,我还有一丝羡慕。他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他守护着它,他的青春有点残酷,但却很勇敢。另外,书本的第二十五章有两处描述让人非常感动,一是在霍尔顿沿着大道走啊走,他装作和弟弟艾里说话—“艾里,别让我消失,艾里,别让我消失。求你了,艾里。”还有一处是,在瓢泼大雨中,他坐在长椅上,浑身湿透,看着菲比在旋转木马上转了一圈又一圈,“说实话,我他妈几乎要大喊大叫,感到太他妈开心了。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能说菲比太他妈可爱了,就是她穿着蓝色大衣,在木马上转了一圈又一圈的样子。天哪,我真希望你也在场。”我觉得,霍尔顿真是个可爱的孩子,我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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