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摇滚乐》书评

出版社:木更工作室
出版日期:2011
ISBN:9789572965221
作者:鱼香肉丝
页数:80页

这辈子最美得事:遇见了他

相濡以沫的感情,一辈子都嫌短。先看了《活受罪》,听说《长相守》是长篇番外,口碑更好。迫不及待的看,感动的内心满满的。前世里沈凉生执念于秦敬是否喜欢自己。到了民国这一世,还是一见便倾心····前世今生文还看过《艳鬼》。个人觉得两本都很好

血染江山的画。怎抵你眉间的一点朱砂

不是第一次接触耽美类型的小说。 可是这本书给我一种很震憾的感觉。没有娇情,没有过多华丽的语句。平平淡淡。却给人一种很温暖,很舒心的感觉。我常 常在想,世间如果真有这样的爱情存在,倾宇不是那个无双公子,君乾不是那个君临天下的王,如果他们两个可以自私一点。那么结局会不会不一样。我是分好几个晚上才看完这本书的。直到看完还意犹未尽。一直停留在桃花树下。两个少年一站一坐,非常唯美的画面。当时心想结局是什么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还有什么比两情相悦更重要呢。 反正他们的爱情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清楚的。。。原谅我表达能力有限,表达不了我想表达的意思。嘿嘿。现在我纠结的事情是这类型的书起点这么高,我以后肿么办。有木有人给我介绍些有营养的书谢谢。。。。大爱这本书

那一种如花半开 如酒半醉

我总是忘不了阿凉和秦敬第一次去宁园划船——秦敬说那样的秋日让他想起一句诗,“那一种如花半开,如酒半醉”。于是看着看着,恨不得把这个故事颠来倒去反反复复嚼个通透,只觉得每一个句子,书中人一举一动,都美得很。看过《活受罪》+《长相守》以后再看到任何有关两个人认真相爱的故事都会想起秦敬和沈凉生。比起《活受罪》,我更喜欢《长相守》;比起沈凉生,我更偏爱秦敬。于是仿佛所有爱着的人身上都可以看到秦敬的影子。从初相遇,抬头一笑便看见了他;下次再会,被那个一身白西装的人耀得再转不开眼;又想躲开他,又忍不住想他想再见到他,反反复复默念着“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心心念念都是那个窗外的人影。秦敬尚不自知的时候,看书的人已经和他一起喜欢上了沈凉生。及至秋阳正好的午后,心绪悠悠如正荡在湖心的小船,秦敬终于想——不管最后会走到什么地步,也是想与他同路一程的。于是便真的同路一程——转眼便是四十多年的匆匆岁月——仍嫌遇到得太晚了些。【便是那一刻,秦敬彻底想清楚了──其实自个儿已经喜欢上了对方,不管最后会走到什么地步,也是想与他同路一程的。尽管明知世道叵测,人心易变,但现下这一刻,心中也没有一丝阴霾。许是眼前的阳光太好了吧。未来岁月中不可揣测的阴霾被这一刻的阳光涤荡殆尽,心中只有说不出的温柔。像一件承载着回忆的旧衣裳,多年后再拿出来,袖口磨出的白边与衣襟跳开的线头都那样好。】只觉得这样的感情这样的文字也都如秦敬眼前看到的阳光那样好。有人说这一世的沈秦都变了,因此不喜欢看。可我觉得秦敬还是那个秦敬,平时嬉皮笑脸但是仍然端正严肃地说“为天下,为苍生,我无怨尤”的秦大夫,和依旧嘴欠爱笑但是呆呆愣愣地跟阿凉说“我不能走,我舍不得”的秦先生其实是一样的;沈凉生也还是那个沈凉生,说不上好人但也是坏人里顶正经的那一种——唯一变了的只是他和他不再站在对立的双方——于是他们相爱,并且相守到最后。就像作者的出版后记里说,看完这个故事,真的可以【相信爱情】。(无视那些奇怪的相信爱情的梗啊喂!)小沈哥哥和小秦哥哥,沈秦秦沈,深情情深。

秦敬,看似深情最薄情

一碗清水,生不逢时。《活受罪》+《长相守》这两本书我知道的很巧合,无意中听说《遇蛇》抄袭或者借鉴了它们,正好文荒,心里想着不要让我失望啊啊去看了,果然很惊艳。它们的确有相似之处,文笔清爽,恍惚间我以为出自同一作者之手。扯远了……来说说活长。不管是《活》还是《长》,秦敬和沈凉生初遇对方都是带有目的性的。秦敬打小就知道自己会死在魔教手里。小时候很恐惧,长大了反而释然了,每天计算着日子,活成了赖皮的违心的样子。他早知道哪天东窗事发一定是沈护法带他走。反复念经似得表白,“我喜欢你”,看似深情最是薄情。沈护法无欲无求,一心修行,轻易地被这股热情拖入情网,目睹心爱的人惨死的过程,不愿留着活受罪,可以说心也死了。秦敬成功了,不知道那一刻他是否有报复搬的爽利呢?我也蛮自私的,要是以后,我谈恋爱了,会与男友极尽温柔缱绻,让他离开我后也不安留恋,当燃,这个人得是我喜欢的。说到底,没有无私的人,我们都在为自己活着。

丝丝感动

这是我看过的为数不多的一本bl小说 番外一般 不推荐看 但正文很美 有些情节值得一读 细细品的话 真的很美(只是觉得结尾有些仓促了)

凡人!你这是自寻死路。

读完全书,最大的感觉就是,无双公子除了不能站起来、无法转受为攻之外其它的事无所不能。这货不是人是神,如来转世也不过如此。啥匈野,聊盟妄图以血肉之躯抗衡天神,这就是以卵击石嘛。无知的凡人啊,不要妄图和神斗!还很好奇,这本书不是很多人说是抄的吗?为啥评分如此之高,豆瓣对大武生这样的粉丝电影呲之以鼻(这个我挺赞成,粉丝电影不能违反评价原则)却对这本大量抄袭之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着实让人不解。为此先保守的打一星,如有错误欢迎指正。

血染江山的画 怎敌你眉间一点朱砂

他一生清贵无瑕,说是风流天下却也不假。他坐拥江山如画,却甘为他覆了江山袖手天下。桃枝为约,红巾定情,红线结发… 他说 有些话不能说 说出来便是错!深触我心

中国少数稍微有那么点想法的杂志

作为中国少数稍微有那么点想法的杂志,我是力挺他们的,观点鲜明勇于斗争。就是杂志这个美术编辑比较扯淡。内容是好的排版和纸张是差劲的。呵呵。

关于爱摇的陈年小旧事

真的是陈年小旧事 就喜欢陈年小旧事~基本上是关于给MENG747写了邮件他回复的故事...发件箱子:发件人: "" <XXXXX@XXX.XX.XX> 收件人: meng747@sohu.com 抄送: 邮件主题: 深夜来稿 深夜丫挺 发件日期: Mon, 16 Jan 2006 22:10:49 +0800 刚刚打题目的时候 忽然发现打成了深夜来搞 汗成瀑布 妙手偶得写个稿子 感谢爱摇一片相助 两个special 陪伴我度过火车上20小时的无聊时光笑声不断 白眼无数 当身边一老哥忍不住问我 杂志上写了些啥 我的回答是 不好说啊 不好说啊写了个“丢手机后的胡思乱想” 笑纳笑纳丢掉手机,仿佛失去了很好的朋友。在火车站,我丢掉了这位朋友。猛然的一低头,一种其实在做梦的感觉忽然一闪而过,我的nokia,连同雀巢奇巧送的圣诞小老人一同消失不见了。没有任何觉察,我开始怀疑我的脑子,我是笨蛋么?也只能这样,下车后,直奔手机城,买了个一模一样的,连情景模式的重命名也设了个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我手机上的几百个号码从此灰飞湮灭了,也许朋友间的命运就此改变,我再不会联系他们,和他们的维系也只限于他们是否会联系我。有手机在身边,朋友离得再远也仿佛在身边,有什么困难,他们总是穿越电波援助你,一条条短信扑来扑去,就什么都解决了,丢了它,你便立刻孤立在这个世界之外了。除了听歌和一个人看爱摇,你什么都做不了了。买了手机后似乎是要写点什么缅怀一下的,只是码文字不是终极目的,还要像超级赛亚人一般升级变身,顺便吸取教训。文字不是终极目的可以从很多人身上看出,韩老大成为了赛车手,郭小四成为时尚人物,流氓燕估计脱了脱去也只是为了成名,都实现了梦想,我学语文学到丢手机这一天才恍然大悟,学习写字是为了实现梦想。我在新买的手机上和大概是男友的一个人吱吱,他对我不是耗子也吱吱表示不满,我对他连吱都不一声表示不满,其实没什么不满的,他还有其他的女朋友,左右是应酬不来,我要是吱得紧了,他便会喊,你为何让我如此害怕,我再没有空间。男人都如此的话,我只能去爱女人了,如果女人也没有好东西,我便去养狗。还是封建时代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面都不见,结了算了。其实,还是原始社会好,不用穿衣服。我在床上拼命的仰、卧、起、坐,想着腹部平坦就天下太平了,有女生说我胸小,我的回答是胸小也有尊严。丢手机引发了我对社会问题的思考,人也忽然间变得敏感,做火车一路,我没敢给身边的人说我丢了手机,我怕,如若车上又有人丢了手机,肯定想到我头上,认为我是伺机报复。妈妈在一旁磕瓜子,大概是等着我去睡觉。爸爸让我查led的价格,好似要布置会场。我本来打算好好写个结尾,使首尾呼应,篇末点题,却又想到与时俱进,老思想得改。还是去睡觉吧。收件箱子:发件人: <meng747@sohu.com> 收件人: <XXXXX@XXX.XX.XX> 抄送: 邮件主题: 回复:深夜来稿 深夜丫挺 发件日期: Thu, 19 Jan 2006 02:19:43 +0800 (CST) 看信件原文 打印信件 有意思,请为文章署名,准备“读者”给你发出来,请尽快将署名告诉我谢谢支持爱摇,呵呵 (然后我署名了,过了几天之后,当时感动的大哭拜倒,组织终于回复我了,那场景就像,就像,忘了)发件人: <meng747@sohu.com> 收件人: <XXXXX@XXX.XX.XX> 抄送: 邮件主题: 回复:深夜来稿 深夜丫挺 后续:大哭拜倒 发件日期: Tue, 31 Jan 2006 11:21:18 +0800 (CST) 看信件原文 打印信件 不好意思,你发的邮件不小心让我删除了,所以这期杂志没能刊登,万望见谅. 希望我的过错没有伤害到你,我保证下次的稿件一定及时保存. 希望继续支持爱摇,谢谢. 再次表示歉意.(其实我copy and paste半天,只想说一句,爱摇真是带给我很多快乐)

很美的一段爱

是谁为谁守候这如此多娇的天下,又是谁为谁在三途河边等待千年,又是谁为谁不负君望,又是谁为谁殿前表白,又是谁潸然泪下,又是谁在桃花树下许下千年不变的诺言,这一场旷世之恋,害了谁。。。。明明应该是反对的,可是却又让人如此心疼,,,,,,

站在长远的角度看

爱摇我一直有在看,虽然纸张和排版问题狠有问题,不过作为内地能够影响一批年轻人的音乐杂志来说,它已经狠棒了。但是毕竟时代在进步,我们的口味也会变化,所以爱摇如果继续这么搞下去的话,估计也不能走蛮远了。所以希望爱摇好好整整,希望看到新的爱摇。

为你,倾尽天下也无悔

彼时我读此文,心里对爱情充满期待却又认为这世间本没有童话。随着年龄的增长,换来的也是我心的渐渐沉默。看此文,唤回我对真爱所有的期待。他。活在矛盾中。不良于行,送出宫外。年幼便尝遍这世间人情冷暖。他本不轻易相信任何人。这世间任何事,人都有其目的。他温和却冷漠。直到遇见他。他。一身红衣,似最热烈的火焰。将他这座千年的冰山融化。第三次见面,他便为他倾负生命也要护着他。围场狩猎,他是王族,为不被皇家猜忌,他需保存实力以求生存。但他说,若是倾宇在场,我定要争夺第一。为他,他不顾一切。只为他的认可。只为他的目光。白衣似雪的他,生来便要守护王族。他。却是亡国者。他,矛盾。杀他却不得。他说,我今日杀不了你,以后都杀不了你。他便不杀他。在他的亲身父亲要杀他时,他助他。他带他逃亡,保他性命。他,一生都活在国家与他之间。他说,这红尘之中,若少了你,倾宇该多寂寞。他助他赢得了天下,失了命。一场战役。他回来。他中毒,离死亡只剩下一个月。此时,脸色苍白如他一身的白衣,他说,这一月,不问家国大事,只陪我可好?他答,好。他想,若你能活着,便是为你倾负这天下又如何呢。袖手崖。桃花盛开,艳如残血。他说,我爱你,君乾。然后,随风逝去。十六年后,黄泉剑划上他的颈。桃花落尽。这一世美景,他们携手走过,共同赏过。

情深不寿,缘深难许

当他为了他的宏图伟业而选择离开时,他问“谁能袖手江山倾覆天下只为与你相拥···这是爱是痴,莫非你真的不懂··· ···”当他生死一线时,他日月兼程的纵马赶来,说“谁能抛却一生千里相送同你生死与共···这是爱是痴,莫非你真的不懂··· ···”爱的前提是尊重,他们谁都不是谁的附属品,他们只是彼此的唯一,他们并肩作战,他们生死相随,此情,上穷碧落下黄泉。桃枝为约,红巾定情,红绳结发,桃花树下的邂逅,尘封了两个绝世男子的倾世之恋。

跨越数千昼夜遇见你

长相守便真的是长相守了。作者文笔好生厉害,之前的古风文虽然肉多也确是一篇好文,这样的民国文更显得平淡而现实。以天津为背景,看着他们在熟悉的地方演绎着这样的故事,现实感又顿增了好几分。昨天特意跑去宁园遛了遛,在天津这么久哪儿都没逛过,虽然明知是小说,却执念着想看一看两人并肩走过的九曲长廊,想见一见沈凉生对秦敬耳语:「你知唔知我系度沟你啊?」的那一泊湖,想仰望一下他们登过的致远塔。站在现已更名为新华中学的圣功女中校门对面,心中想着原来沈凉生就是在这里停着车,一边抽烟一边等秦敬放课的,很是有意思。眼见着沈凉生从那么骄傲潇洒的一个富家少爷一步一步走到后来被抓吃尽苦头的地步,不得不说感觉真挺悲凉的,明明原本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却被爱和现在在我看来分外不值的伟大情操绊住了脚步,秦敬自己也因为是教书先生的缘故没少吃苦头,真是不知为哪般。好基友说,秦敬上一世有觉悟牺牲自己普度众生,这一世的举动也就在情理之中了,我们这代人很难理解这个的。也罢,若不是为此,或许这篇文也就没有这般动人心了。我想,有时候,往往是淡如凉水的感情会比惊天动地轰轰烈烈的爱来的更让人感同身受。看着二人在那样的年代一路分分合合,牵牵绊绊,大起也罢,大落也罢,终是未放开彼此的手。也庆幸他们没有因为身边的种种而放弃对方,否则又哪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般缱绻长相守。犹记那年,两人第一次同在一个戏园子里看戏,台上小生咿咿呀呀地唱着群英会,而那句“祸福共之”可谓一语成谶,说是不幸,却也是幸。彼年,秦敬在沈凉生的怀里一边哭着听他说火方冬菇的做法,一边暗自想:所谓天底下所有的好事,大抵不过四个字:他遇见他。上一世,秦敬总是重复着这句话:沈凉生,我喜欢你。这一世,沈凉生握着秦敬的手说:你是我的朱砂痣,也是我的白月光。PS.转载注明出处,谢谢合作!

倾乾。峥嵘岁月..

谁,素手华衣,爱折花不爱青梅竹马?谁,轻声挽语,一遍又一遍的说着,我在,一直都在,永远都在?谁,笑靥如花,诉说着人世间有百媚千红,唯独你是我情之所钟的誓言?-------------------- 两人一个眼神的交汇,便是三世三生的阡陌途中开满了桃花,千年孤寂,风起云灭。------------------------------------------------------------------朝霞日暮,黄昏夕阳,垂柳小巷,我愿独醉不醒……-----------------------------------------------------------倾宇,我来陪你了,你说过,你会在黄泉路上等我的,不管多久都等-----------------------------------------------------------------------方君乾爱肖倾宇,此生不渝-----------------------------------------依稀记得:寂寞。”自古明君皆寂寞。“那方君乾大概是最幸运的人了。”“此话何解?”“因为我有倾宇!”---------------------------------------是的,有倾宇相伴。视为此生幸事。若有来生,誓要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

一个字:好

这本可爱的杂志的出版社在我家石家庄。。。每期我都要买的。。。现在滚到广东上大学来了。。除了去深圳看见过一次买了一本就再没见过了。所以现在每次放假回家都是去师大门口的夜市地摊去买过期的。。一买买一堆。。哈哈

你和我的下一世红尘

谁告诉我这个是HE的!骗子!在看《活受罪》和《长相守》之前听了NL不分的《有所思》。反复想起那些念白——秦:沈凉生,让我再说最后一次,不为求生,只是想说,我喜欢你。秦大夫对沈护法反复的说着“我喜欢你”沈护法从没回应,到最后却又说“你留下真假不知的四个字,我愿还你真心实意的的四个字”这四个字,到底是沈护法的“但求一死”还是民国沈二少的“我喜欢你”我现在也还不知道。——秦:你走吧。——沈:你让我走……可是你在这儿,还能让我走去哪儿?沈二少在水满津城的小船上抱着秦老师痛哭失声,他与他分开过,今次又在他是否会死去的恐惧中煎熬过,再也不能自已。他求他跟他一起走。前一世。沈凉生亲手将秦敬缚上刑架,看他流了七天心头血。本答应他要日日活着受煎熬但最终还是违了誓言。你不在这里。我又在这里做什么呢?——秦:传说梦草怀之能梦所思,沈护法何不采一株试试看? ——沈:无所思。秦大夫死后,沈护法还是去采了一株梦草,无所思,无所思……终究是有所思,所思不过是“可是当真喜欢?”前一世,秦大夫在沈护法离开后做了猗梦,这一世,却是沈二少。——秦: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沈二少病中秦老师在佛祖面前这样说道。不知前一世沈护法在那七天里可有这样的想法。——沈太太,你是我的朱砂痣,也是我的白月光。秦老师认了是沈二少的妻,沈二少情不自禁道。前一世,沈护法为他点上的这颗痣,与他在白月光下交缠。前一世这一世,他和他。谁还在乎谁骗了谁、谁负了谁、谁对不起谁、又是谁爱谁更多。最后他们躺在床上沉沉睡去,梦中携手走在夏日里走进他们的前世,走向他们的下一世。

倾尽天下 乱世繁华

“红尘之中若少了你,倾宇有多寂寥?”红尘滚滚、爱恨情仇,人世间有太多的眷念。。。此情可待承追忆,唯独你是我终结不变的宿命。。。

这烂文摘在豆瓣能上8真是太神奇了!!!

不知道的人太少么?这是耽美界有名的极品文摘,抄袭比例远超抄袭标准,复制粘贴多本小说大段经典,因当时舆论压力在晋江自杀ID,转载鲜网被拒,“借鉴”小楼词作未经授权软磨硬泡不成......以上事实在耽美界几乎成为常识,不知道怎么过了几年居然死灰复燃,居然有这么多nc粉给它组团高分,把十几位原作者的脸往哪里搁?更不必提它用了这么多经典段落却只能写出这么矫情恶心的文字,豆瓣的审美降低了么?不要和我说抄袭得好不算抄,或者不要紧这种话,为这种腌臜东西打五星自己摸自己良心是不是长歪了。证据:http://user.qzone.qq.com/314213105/infocenter#!app=2&pos=1311829003

我们该为怎样的音乐摇旗呐喊

我们该为怎样的音乐摇旗呐喊,或者···或者我们该为怎样的生活奋斗,每当我想起奋斗这个词,就会看见一千八九百年前,帅哥赵云单枪匹马,凛凛地站在那空荡荡的阵门前,不知道是陈寿同学还是裴松之同学,由此发明出一个成语叫做“偃旗息鼓”。怎样的音乐啊?那些流派,你听我一个个娓娓地道来:无政府主义朋克,激流金属,斯堪的纳维亚金属,黑暗金属,迷幻金属,碾核,慢核,放克,雷鬼,英国入侵,凯尔特,新古典,黑暗交响,好听的不好听的,我一项项如数家珍,我知道我在乎的其实不是它们是不是悦耳,而是我究竟听过多少,那些花花绿绿的唱片,它们是否能在我书架上排成一列火车,人生这么有限,像过去人们常说的,XX你都没见识过,万一死后阎王问起怎么办呢?如果要辨正我的怪念头,只能说我中意这种丰富感,知道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中国流行音乐、香港流行音乐、台湾流行音乐、日韩流行音乐、欧美流行音乐,而是还有海量的无政府主义朋克,激流金属,斯堪的纳维亚金属,黑暗金属,迷幻金属,碾核,慢核,放克,雷鬼,英国入侵,凯尔特,新古典,黑暗交响,它们团团地把你包围,你就会觉得世界似乎不是那么糟糕了。怎样的念头呢,这是很迷乱的念头,也许我思考任何事都可以如此迷乱,并窃以为哲学家们也如此思考;或者这是学习西方语言的遗毒,若不把一个句子绕上几绕,便不是地道的英文系fellow,汉语不方便绕,那就多打几个逗号吧。逗号逗号逗号···毕业在即,看着书架上那些唱片和书籍,看过的听过的,没看过没听过的,不知道是带走还是要卖给谁去。我并不曾花过太多的时间在它们身上,虽然它们还是些顶好的知识和顶好的音乐,可是我现在更倾向于相信,世界潮流是由那些二流的文人和三流的音乐构筑起来的,这种想法其实很可怕,当你发觉多么微小的一项娱乐正在引领世界这艘巨舰驶向平庸的某处,你想向船长挥臂大呼:这不行!而他只会如是回答:不,孩子,你的那种娱乐方法不是更为平庸吗?所以我至今仍未知道该赞赏怎样的音乐,写乐评是如此毫不费力而傻气的活,更何况我看不懂一小节及以上的乐谱,未曾一窥任何二分休止符的含义,任由它们蝌蚪一样地向我摇晃黑色的脑袋。我们该为怎样的音乐及生活呐喊,哪怕呐喊的年代似乎不是现在了,我不怕,起码我还可以对着英语系学弟们笑咪咪地说:Grindcore是碾核,Slowcore是慢核,Thrash-metal是鞭笞金属,Neo-classical是新古典,噢不,大概Neo-classics才是?

渣渣还我三观

在00后表妹的怂恿下看了这传说中的“耽美文”(啊啊啊我刚才百度了一下才知道这种文章就是写BL的啊!!我当时还以为只是唯美的意思啊!!捂脸。。。)首先声明我只看了几页,因为。。。看不下去了。。。。表妹问我这写的怎么样啊?我想了一下说:呃,文字很华丽。表妹很高兴的样子:就是写的很好的意思喽!?我无言了。华丽并不代表它好行吧!文字很古风啊,很不现实啊,写BL写的惊天地泣鬼神啊都把小表妹虐哭了几回啊!=================================一个帝王为了基友不娶妻不生子尼玛你的臣子不会喷你么。。。----------------------桃花纷飞轻落衣衫尼玛掉下来有虫的好吧。。。----------------------是男的就俊美如花是女的就美若天仙尼玛这世道还让人活么。。。--------------------二十七岁大统天下四十岁遥望天际思念基友潸然泪下唉。。。我也就不说什么了。。。。-------------------------------------------------------------------------想不到在豆瓣还可以找到这本书。。。看在表妹的面子上就一颗星吧。。。我也算见识了一下这种传说中的BL小说了。。。。我也总算知道腐女是怎样炼成的了。。。。现在去看一些实际的书把三观捡回来。。。再看看柴静《看见》里关于同性恋的章节如何?呵呵呵

倾尽天下--乱世繁华

以前没看过某天看到朋友下载的图片,很好,就问她怎么找这类图片,她告诉我说输入“倾尽天下”就可以了,她告诉我,是看到一个视频才下载的图片,我本人也是很喜欢好看的视频,所以就想看,但不知道输入什么名字,以为也是“倾尽天下”看到的就是这个倾尽天下的视频了,只为那一句“血染江山的画,怎抵你眉间一点朱砂”从此这个故事便萦绕心间,挥之不去。一直想拜度,那些天,脑子里反反复复都是《倾尽天下》的影子,后来终于缠着好朋友学会下载小说,就立马下载下来看,居然还看了个通宵。最后还看的失眠。其实,这个故事真的很让人心痛,让我每每想起都会觉的心里好难过,有丝丝凉气贯穿全身,因为那样深切的爱恋就算过了几千年,几万年,乃之更久,都没办法忘记。

惠极必伤 情深不寿

君乾倾宇,本为一双黄泉碧落,尘世荒唐爱恨所极,倾城不忘兵临城下,顾盼芳华折君桃花,盟海山誓言红线千匝,诺倾尽天下那一天,碰到你,便沦陷入层层地狱,不生不死那一年,约定过,魂飞魄散后,还要许你这乱世繁华众人皆知,他们便是整个天下而两情相悦,却要负尽苍生流血漂橹,剑指苍穹,为何这登顶的荣华,不能有他陪伴左右九重宝塔,只影寂寞,这天下懂我者,唯他,四海八荒,怎样才能用这沾满血腥的双手,捧着你绝美的容颜,一起日出日下?

隆重纪念爱摇杂志50期面市!

盼星星,盼月亮,望眼欲穿,苦苦等待,终于盼来了《我爱摇滚乐》第50期的面市,内心无比喜悦。刚到货就收了。手捧厚厚的这一期杂志,真是默默无语两眼泪,耳边响起驼铃声。(本山大叔语)认识爱摇,已经有五六年的时间了,开始是在同学家看到的。早期特宽大的那种。在上高三最难熬的时期,我买了两期的杂志,它就像是我的精神食粮,陪伴我度过了那个年代。上了大学,爱摇杂志几乎是每期必买,现在我已经有20多本了,每次买到新的一期杂志后,我都用报纸把它包好,小心翼翼得看完,然后珍藏起来。周围的同学也是爱摇的读者,有时候我刚买来,就被同学先拿走看了。在杂志的影响下“摇普”工作开展得扎扎实实,有声有色。之所以这么喜欢这本杂志,是因为它不仅是一本关于摇滚乐的音乐杂志,而且还是一本包含地下文学,笑话幽默,非主流观点文章,恶搞图片,书评影评的综合杂志,是中国地下刊物的优秀代表。嬉笑怒骂,针砭时弊,低级庸俗,激进热情。没有发行刊号,没有主办单位,爱摇硬是从创刊号发展到如今的第50期,中间历经坎坷,可谓九九八十一难,一步一个脚印,爱摇的编辑们不容易啊。这是什么精神?这是国际主义精神,这是共产主义精神!从开始的默默无闻发展到在摇民中间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老少皆宜,人人必备,爱摇完成了一个地下非主流杂志难以完成的成就。从星星之火,发展到燎原之势。让摇滚的小花在祖国大地,大江南北生根落地,发芽结果。让广大有志愤青摇青意淫着,快乐着。可以说,爱摇见证了中国摇滚的发展,对中国的摇滚乐地推动和普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值此爱摇杂志第50期面世之际,我谨代表我自己,以及我周围爱摇的摇丝们,向爱摇杂志致以衷心的祝愿和热烈的祝贺。衷心希望杂志能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芝麻开花节节高。在“三硬一大”重要思想的指引下,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鼓足干劲,,力争上游,从胜利走向胜利!伟大的摇滚乐万岁!!!战无不胜的爱摇杂志万岁!!!

文摘看一次踩一次啊

不解释啊╮(╯▽╰)╭以前还以为是用倾尽天下来写的啊,结果没有找原作要授权啊╮(╯▽╰)╭对啊我就是来踩文摘的啊╮(╯▽╰)╭看过之后觉得文笔也没咋啊,不要相信CHYM大大啊╮(╯▽╰)╭抄袭没的说啊

折磨

文评如题,无论是《活受罪》还是《长相守》,无论是沈凉生对秦敬,还是秦敬对沈凉生。换世的文看得少,景卿算一篇,最近策瑜的没写完的也有两世,再最后便是这一篇了。我大概是不爱看转世的文吧,感觉上辈子在痴缠纠葛,这辈子喝了孟婆汤,转换了身份名字和记忆,纵是继续缠绵下去,也似在看另一对传奇。因着喜欢虐,活受罪的故事固然更加喜欢。上辈子他们欠互相太多,折磨而固执地爱着活着,或者说苟延残喘;再折磨着对方余生似地死去。这样,才换来这辈子的生死相守。沈凉生大抵是上辈子缺了一根名为情的筋,下辈子才会换着法子、装着心机来算计秦敬,折磨他来换取自己的满足感吧。看他一步一步地算计着自己能与秦敬走多远,又能把秦敬绑多久,就不免有些觉得好笑。沈凉生啊沈凉生,上辈子做的孽如今看来还不是自己折磨自己?最后(长相守)沈凉生还是没有说出秦敬上辈子对他说得最多的那四个字,却用了另一句话,那句话看得我一下子眼泪就决堤了:“你让我走……可是你在这儿……还能让我走去哪儿?”终于看到这个骄傲的男人最脆弱的一面了,秦敬从不让我担心或操心,倒是沈凉生这个凉薄之人,一次又一次让我泪目。看这篇文(嗯哼我把两辈子当做一篇文来看= =+)一共哭了四次,一遍一遍数着。第一次是活受罪中沈凉生抱着秦敬洞房。他们仿佛在认认真真地演一出戏,抛却了身份和未来,只为这春宵一刻的真实,用力拥抱对方,揉入对方,再不放开。洞房的时候的两人,好似平常人家的一对新人,羞涩而热情,纯良而炽烈。秦敬对沈凉生是一见钟情二见倾心三见许身,他对沈凉生用情之深,可能是他那神机妙算的师傅都没有料到的。而沈凉生却仿佛是在性中产生爱的,在房事中极尽各种方式折磨秦敬,终觉此人的深情,然后再一步步承认自己心中,这个名为秦敬的男子是与众不同的,却还是不能手软。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对方。第二次,沈凉生亲手将那尖锐的管子插入秦敬的心脏里,毫不手软的时候,我相信沈凉生的心和我一样,明显跳快了几步吧。秦敬痛,只是生理上的痛,他痛的是心,却只是一块跳动的血肉,但他也是在笑着的,因为他即将可以得到他想要的一切,他可以下去找他的师傅,以及,他已经和沈凉生过了最炽烈的五个月。沈凉生痛,却是真真切切的心痛,他无法复制对方身上的血肉之痛,却全部报应在他深深的内心里,铭心刻骨。这才是生生折磨人下半辈子的最痛。籍着怀梦草,他怀抱着已成白骨的爱人,终于说出那四个字。于沈凉生和秦敬个人来说,不迟;与沈凉生和秦敬两个人一起来说,却太晚。第三次就是长相守里水灾那次了,沈凉生想着法子对秦敬若即若离,却发现最终逃不开的是自己。那一次相遇了,沈凉生便不敢再放手。他什么都不怕,又什么都怕。怕的,都八九不离秦敬这人。一生一世等一个人,沈凉生用了两世,这是沈凉生欠秦敬的,也是秦敬欠着沈凉生的。沈凉生欠秦敬简简单单的“喜欢”二字,秦敬却欠了沈凉生半个辈子的折磨。还是上面说过的那句话,真的是看得人潸然泪下,而后秦敬反攻那一记,我是流着泪看的,也终于看到了沈凉生不再凉薄了,他知道爱一个人就要毫无保留的给自己所有,而不是算尽心机躲藏遮掩。他终于懂了何谓真爱,秦敬对他付出了多少,终于在他认清心中的天秤会毫不犹豫地偏向秦敬那一方之后,同样付出了多少。最后一次。“如可赎之,人百其身。”一句话是最伤人的,生生伤人伤到骨子里了。长相守也便到了尽头。望着“沈凉生”、“秦敬”这两个名字,这么平平淡淡相濡以沫地走了五十年,好似有些温暖得不真实。从民国走过抗战,再走过新中国成立和文革。在那个年代的人们,生死相守总是来得比如今的和平时代容易。对于那段平淡日子的茶米油盐酱醋茶,厮守一生的人一项项都会记得清清楚楚。相信爱情?不,他们只是固执地相信着对方而已。看这一段的感觉,和文里面的刘英一样,就好像有什么不妥,仔细想想之后就会觉得不仅不是不妥,而是过于不易,于是便想找一处地方自己去大哭一场,为一对传奇而哭,为那个时代而哭。踏过流年,跨不过生死。但是情可以,这个故事借着沈凉生和秦敬的名号,写了任白二人的传奇。任平生几多轮回,我只想和你同台唱一出生死相守。再者,《任白》这样一首歌,似会成魔。第一遍听,有些难以入耳,只能慢慢琢磨着歌词来感受,然后便发现许志安的唱腔配上似乎有些要中毒的倾向。这样的歌,是蛊。文评后记:《活受罪》《长相守》这两篇我都是在旅途中看完的。看到活受罪最后开虐的时候(我是真心不觉得前面哪里虐了= =),正坐在高铁候车室里等车。秦敬一直在对沈凉生说爱,但是也一直说着“我真正想要的,你永远给不了”这句话,至死之时。倏忽间他躺在沈凉生怀里已成一副白骨,却还是硬硬地要说着“我喜欢你”这四个大字。泪就开始控制不住留下来了,幸好那时候我坐的地方和家人离得比较远,我边流着泪边在包里找面巾纸,却因为旅游包里太多东西了一直没找着,只好用衣服擦着先,幸好周围候车的人不是自顾自地干活没有发现我哭成了泪人,因为害怕后面的文也会虐哭我,就先放着晚上到酒店里看。第一个晚上家人看电视我在看沈凉生的那一段梦,直至入睡前我的心都似梗着什么,却哭不出来,这种感觉是最难受的。那一方油纸伞下带来一段绮梦之恋,却再也找不到应该诉说爱的那一个人。秦敬教会了沈凉生作为一个有情之人,而情,却恰恰是沈凉生不应有的。后来看长相守里他们分分合合若即若离倒是让我掉了几把泪,沈凉生算计来算计去想将秦敬留在身边却可以让自己自由,可爱情里哪有这等好事,沈凉生最后还是把自己给算计进去了,连着自己的下半生。也就是下半生开始才戳我的虐点,从沈凉生远远地离了看着秦敬的那一刻,他才算真正的会爱了。从八年抗战开始我走上了回家的路程,是自由行所以行程上最难以安排的就是交通工具了。那时候我拿到了回家的火车票,晚上两点出发坐十个小时左右便到了。上车前一直在看也一直在哭,想着要不今天夜里我在火车轱辘上将这文看完了在硬卧上抽泣试试。可惜上了火车一片漆黑,本在车上的人都睡着了我也不好意思亮着手机看文,便睡了几个小时起床再看文。天色刚刚亮,我临窗的硬卧正好照着手机,看完了全文,我坚信眼泪是给咕噜咕噜的车轮子震落的……回家前就看到最后,结果发现有番外,可是打包文里面没有TAT 后来回到家,我才慢慢打了这文评。

此处无声胜有声

与此文结缘,是在2009年12月下旬。好似某天百度“倾尽”二字,无意看见了这个故事。浏览几行,便为吸引。此后每晚回家,必要先开电脑,打开网页,一直看到十二点以后才作罢。看的时候,手边备着手帕,边看边哭,甚是伤心。后来又有意搜索了《倾尽天下》的MV。歌词曲调画面,都与小说相得益彰。便愈发喜爱此文,翻来又看一遍,又哭上数天。之后此文便被我收藏起来,逢人必荐。一直想为其写篇书评,无奈外传未完,尚不成书,直到如今。在我看来,此文之胜,胜于对感情的细节描写——当然,好的故事提纲、好的文笔是基础。我从未见过一个作者刻画细节到如此入微、到了此处无声胜有声的地步。比如“宇历一十年春,御膳房献‘桃花煮鳜鱼’,帝蓦然微笑,几次欲品尝,终是不忍下箸。推盘扶额沉默。一侍从偷觑帝容,发现帝不知何故泪水盈眶”短短一段,寥寥数句,包含万千情绪、错综纷沓。先是“蓦然微笑”——这桃花鳜鱼,让寂寞孤独的方君乾忆及往事,那时与倾宇的快乐时光,两人同船垂钓,烹鱼把酒。“欲品尝”——也许再尝此鱼,重温那段回忆,今晚倾宇便能入梦。却“不忍下箸”——是怕味道不对、模糊舌尖留下的感觉、连同那段回忆?还是怕味道依旧、人却不在,唤醒自己内心最隐忍最温柔也最疼痛的伤口?纠缠犹豫,如此渴望重温又如此不堪斑驳记忆,筷子提起又放下,最终只有“泪水盈眶”。细细品读,每一句每一词,都是千折百回的心思,夹裹着浓重欲窒的牵念,逼人声泪俱下。还有些细节配合着情节的一曲三折,推波助澜、入木三分,让人掩卷尤恸、闭目仍见。比如作者写到方君乾宁弯九五之尊为倾宇求得医治腿疾。好容易倾宇能与君乾并肩赏花纵横天下,却为换方君乾生命无虞再废双腿并甘受眼瞎目瞽之苦。得而复失!忍受得而复失的绝望、深陷黑暗的不适,却还担心方君乾愧疚难过,妄图装作一切平常。喜而又悲的情绪酝酿到极致时,作者这样描写君乾的幽幽转醒——……方君乾睁开眼,却发现围着自己的一大堆官员不知何时只剩下寥寥几个,肖倾宇坐在自己身边,手中端着一盏茶。“渴了?”他笑笑,望着方君乾的眼眸幽静深沉看不见底。寰宇帝霍然变色。肖倾宇将茶盏分毫无误地搁上床榻边的茶几,隐藏起秘而不宣的伤感,眉宇之间浮上澄透的,稍显无奈的笑意:“肖某的双腿病情复发,看来又得麻烦余神医了……”耳边只听见周围吸气声,却不闻他的只言片语。七窍玲珑的公子无双隐隐有些不安:“肖某想动身去找寻百草神医,继续治疗腿疾。”他没看到,方君乾倏地涌下眼泪!镌刻在肖倾宇再也看不见的眼中的,是怎样一种隐忍不发的伤痛……“方君乾,你怎么了?”为什么不说话?!公子无双手指握得发白,许久不曾感觉过的慌乱破天荒地从心底最深处被抓起。仿佛过了一个世纪的沉默。耳边终于响起那个人慵懒的低音:“我渴了。”“啊!”肖倾宇如梦初醒,慌忙端起刚刚放在茶几上的那盏茶,复递到他面前。白衣男子远山凝黛般的倾城一笑,成了日后寰宇心中永恒的痛。静静地接过他手中茶水,寰宇帝用盖沿轻轻撇弄着水中茶叶。不知是不是幻听。肖倾宇忽然听到“滴答”一声——那是,泪滴落入水面的声音。此处无声胜有声。不用说,悲情已是充斥心肺、堵得喉头生疼、眼睛发涩;云淡风轻地说出三个字安抚你,却耗费心力,像凌厉刀锋划在心上。你笑了,笑得我心疼,疼得无以复加,噬心锉骨。我恨自己,恨自己连累了你,连累你在得到之后又被硬生生的夺走……方君乾看似不羁却护倾宇极细。一举一动、一言一语,说,还是不说,说什么,都怕伤了他了。若不是爱到极深,怎会如此。上文的描写,每一个形容词都精准细腻入木三分,让读者感觉,似乎君乾倾宇就在自己眼前,而他们彼此小心翼翼艰难却坚定的爱就在自己心间。描写爱情,作者不似琼瑶,给人物大段大段的心灵独白,让他呼喊出情感。无声胜有声,作者通过每个动词、形容词,细细描摹人物笑中的苦涩、泪中的欣喜、无言背后的深情厚意。那句“我爱你”,不说,但是流淌在我的眼中,领悟在你的心里。

致倾尽

那日桃花,桃之夭夭。那日烟花,美若隔世。一个最是无瑕,风流不假一个最是风流,专情无二一个用纯白无言看世上风起潮落,出世如仙;一个用火红不羁经世上寂静喧哗,入世若妖。你说金銮殿上,情字无话;后来,眉心朱砂,在劫难逃。你说盛世烟花,踏碎为谁;后来,碧血桃花,天地萧杀。花中小楼,暖风处处,留伤疤,又怎弃,君临天下树上折花,笑意满满,弃青梅,却不知,无缘并肩。你说不恋戎马,对坐饮茶;后来,倾尽天下,一夜白发。你说十里桃花,红丝牵发;后来,谢了繁华,生死无话。皓风城外,风霜仍存,却不知,再执意,容颜仍谢明月楼上,桃花依旧,只难道,再难见,眉目依然

摇滚精神

这可不是一本音乐杂志,名义上它也确实不是一本杂志,只是随CD附赠的印刷品,打了这么多年的擦边球,还能存在,这证明我们天朝的统治还是有漏洞滴,我很欣慰。前半本的摇滚乐队,我从没听说过,也不打算听说。CD我也听,但好听的不多。最核心的价值都体现在后半本的漫天胡扯和牢骚满腹中,把真话假话好话坏话正话反话都掺在一起说,生活在荒诞世界中的我们,几乎是无力分辨的。我想,它所传递给我们的荒谬、抗争和无奈,比前半本的所有摇滚乐,都更具摇滚精神。从读者来信上看,好多都是高中学生,他们的购买力有限,传阅度很高,十八块钱的价格并不便宜,所以很多都是买过刊来看。再加上没什么广告,估计编辑部也挣不到什么钱。这年头,有人还在以不挣钱的方式坚持着什么,那么不管他坚持的什么,都值得钦佩,值得尊重。

最好的事,不过就是四个字:他遇见他——记《活受罪》《长相守》

天津去过多次,突然想去寻寻二糖在《长相守》里写过的那些地方。这次只去看了万国桥和中街。对他们一起逛中街那段印象很深。沈凉生放下少爷架子,打扮成新派学生的装束,推着自行车去找秦敬,秦却明知他是故作姿态还是忍不住动了心。而到老时两人再携手走过这桥看这街,恍惚便从当初一走就一起走了四十多年。我拍照水平烂,只是随意记录了解放路两旁的一些有意思的建筑。解放路就是文中写到的中街了。不过确实没有能走完,太长了,见到许多银行,却没见沈凉生说起自己实习的汇丰银行在哪里。说起来也挺奇怪的,明明是几年前看过的文,最近一段时间却像魔障了一样,不断的想去重温其中的细节,想为了它写点什么东西。其实就我这点文化水平,说写书评都谈不上,又牵强又矫情,反正是那么个意思吧,还是就随便来点儿,算是纾解心情。其实我是个没什么文化的人,看文不多,一般只看朋友鉴定过、推荐给我的文。最早的时候知道二糖,还是因为搜关于某两位的REPO博客,搜到二糖的博客觉得这姑娘文字风趣幽默,叙述一件简简单单的事情都那么有画面感,脑补空间又那么美,一篇漫展REPO被她写成了花儿,顿时对这博主佩服不已,长留了下来翻她写的东西。结果常常不经意就被短短一两句话、甚至一个标题戳中。后来33跟我极力推荐二糖的文,说你要看她的小说才知道什么叫好。但我那时自诩是个清纯少女,得知《活受罪》的艳情程度便假模假式不肯去看,一直拖到了好久之后某一天,突然就直面了自己婉约又饥渴的内心,决定去好好观摩一下这篇文。结果我后来对33说,这就像你原本是抱着好奇心准备去观摩一部GV,一不小心发现这根本是个XX奖最佳文艺片的经典作品,分明要看的是情欲,却从情欲中看出了各种升华——所以说,标签应该打的是三级片才对啊。升华这种东西讲起来其实让人觉得有点矫情,就好像小时候学课文,老师非说鲁迅写那两棵枣树是刻意有些什么深意,我却体会不出来只觉得无聊。其实有没有深意那是作者说了算的,但是从中读到了什么、体味到了什么又是读者感受到了才算的。所以反正我是感受到了,说明我这人还是有那么点儿深刻。不过据说二糖当初为写这么篇文,生生观摩了上百部GV,虽然不知道是真是假,我倒确实是好奇她到底是看了些什么,方能写出这么个让我想夸都不知道用什么词好的故事。总之我就想着,单说《长相守》,我就简直想要给二糖颁个什么什么奖,不如就叫“史上最长番外奖”得了。可能因为是先看的《活受罪》,对里头情欲描写的开放度那时土得掉渣的我甚为惊讶,始终就觉得《活》比《长》要色气得多。但即使是在《活受罪》里,所有的肉段子都是为了剧情服务的,没有一句是废话,也没有不合逻辑的地方。从相遇到勾搭上的过程,都埋下了许许多多的伏笔,让你看到这两人从雨中一相会始就种下的各种因果了。我更喜欢的一直是《长相守》,对民国这个时代背景很有感情,但看过的民国文却实在不多。说实话也就是耽美作品,主要不就是为了谈情搞基,很多文看看也就算了,写得好的把主角的个性情绪写得入情入理、把情感纠葛发展得引人入胜,都已经是非常难得。但我硬是觉得《长相守》真是好到一字字一句句都辗转缠绵,又有分量,字里行间饱含着作者对爱情的理解、对理想的情怀、对故乡的爱。我甚至想过要把《长相守》句句都读出来——自然情欲的肉段子是不可读出的,但即使挑出那些段子,这文依然是一篇好文,那些语句依然是戳中我心口的句子。反正我看的文实在是少,另一篇让我有过这种冲动的是清朗的《清明记》,那字句美得像会流动的、闪光的水,带着韵律和音符在眼前跳,不知道怎么地就是想把他们念出声来。我觉得一部好的作品,里面的角色分量太重,尤其是这种文,两个主角万不可一高一低,就连配角都要让人印象深刻才更圆满,而我觉得这两篇文都做到了。无论是《活受罪》里的苗然还是《长相守》里的王珍妮、周秘书、小刘,都在主角身边不失光彩。而两个主角更像是不可分的一体,都好,都好,在一起更加好,因为彼此的好,是加乘的。其实我初看时更喜欢秦敬,对沈凉生是更偏爱《长相守》中的,觉得在《活受罪》里他缺点人味儿。但后来慢慢才觉出,沈凉生在这两篇文里心理铺垫得实在太好。《活受罪》和《长相守》是一个整体,因此对角色的塑造是从前一篇到这一篇的,不可分离。好像《活受罪》末尾的那一株怀梦草治愈了沈凉生的心,让他带着这颗心到了下一世,再被秦敬慢慢唤醒。他对秦敬从初时冥冥中注定似的占有欲,到后来的舍不得放手,再到真心觉得喜欢、喜欢到不肯再哄他骗他,晓得要在秦敬最在意的家国大义之事上尊重他。他从喜欢他,到喜欢他的故乡,从害怕失去他的恐惧与痛中共鸣似的感受到了这个民族正在经历的痛,顿悟般在过去的纸醉金迷中看到了自己、看到了曾被他漠不关心的别人,看到了家与国。到最后的沈凉生,竟是一个肯为秦敬放下所有一切,甘心与他过着再平淡没有的日子,舍得所有身外之物、只要有秦敬在身边就一切足矣的人。这真是叫人意想不到又格外感动的。这背后的一切明明是那么大的背景,却被二糖这么细致地融进了一段感情之中,丝毫没有觉得她在讲什么大道理,却分明看得到除爱情之外的其他情怀。与沈秦二人细水长流般的感情一样的,这份对故乡、对家国的细腻深沉的爱,只要你慢慢品味,就能从二糖的字句中体味出来。而这也是我最爱这文的地方。

此情上穷碧落下黄泉

《倾尽天下》有感——倾尽天下的爱恋我知道,如果不写点东西的话我会疯的。已经连着看三遍了,可没有一点要停的意思。看完后我竟然没有掉一滴眼泪。只是痛,心真的好痛。以前是流泪,而心不过是微微的痛;可现在却是流不出眼泪。可心却像有千万把刀在刻蚀。也许,从开头就知道结局。所以,当倾宇死时我没有落泪,当君乾死时我也没有哭。我一直都不反对同性相恋。我信奉柏拉图式的爱恋。我相信男,女是从男男。女女,男女分开的。所以,你的另一半是男是女无所谓。只要相爱即可。至爱成殇。“桃枝为约,红巾定情,红线结发,此情----上穷碧落下黄泉。”“本侯爱慕公子无双”“我会陪着你,看遍世间美景。”“方君乾爱肖倾宇,至死不渝。”“我只是想守护我爱的男人”“谁能为你袖手江山倾覆天下,这是爱是痴,难道你不懂?”“谁能为你千里相送同生共死,这是爱是痴,难道你不懂?”太多太多的话让这爱表现的如此刻骨铭心。倾宇没有说过什么。不说,不是因为不懂。不说,只是因为彼此都懂。不说,只是因为时间不够。他只是做。只是为了心中的那个男人不断地舍弃自己的所有。为他放弃天下,为他千里相送不惜折寿十年,为他亲手弑父,为他断腿瞎眼,为他在身中剧毒奇痛无比的情况下耗尽最后的生命写下《定国五册》,为了能多看他一眼-----能多看一眼就多看一眼。他选择承受剧痛。他说:“喜欢,一辈子在一起。只有走完一辈子才可以回答。就让肖倾宇将答案留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于是,我傻傻的希望倾宇永远也不对君乾说“我喜欢你”。因为这样就代表他们没有走到尽头。有些话,不说又怎样?只要彼此都知道就好了。可最终还是应了“一生命犯桃花”的那一卦。寒冬腊月,百年桃树,抽枝,发芽,开花。只为那绝世男子。最终,倾宇还是说出了一生的情话:“方君乾,我爱你。”倾宇用他的生命来爱方君乾。在生命的最后说出了那几个字。我只有心痛,泪却不曾落下。挚爱已去,所有人理所应当的认为方君乾会殉情。可他没有。他说过,若有一天倾宇先他而去,那他一定会保护好倾宇珍视的东西然后随他而去。而倾宇要的是天下太平,海清河宴。于是,方君乾就承受着十六年的生无可恋,来实现自己的诺言。然后,在桃花树下去找他的倾宇。黄泉路上,三途河边,我与你同行。因为,此情上穷碧落下黄泉。天地间没有什么是永生不灭的。唯独此情-----上穷碧落下黄泉。千年之后,再次相遇。纵然有经历无数困难,庆幸你们终于在一起。我真的替你们高兴。也许,以后再也不会有这么痛了。因为再也不会碰到让我如此动情的小说了。倾乾的绝世之恋。真的很好。谢谢,沧海遗墨。虽然很虐。但,谢谢!

几经转眼 你还在眼前

虽然已过多时,虽然细读多遍,但终究还是为书中的点点保持着感动与心疼。“寰宇帝凭栏伫立,静静的,无声无息的,宛如等待了一生一世的孤寂苍凉。“倾宇……”他开口,唇瓣如雪,带着微颤。”可知,要这江山,仅仅是因为他···,坚毅男子深沉的爱实在让我心痛不已,“方君乾,你终其一生无子无嗣,将毕生情爱倾注在一个活在记忆中的人,孤傲倔强得如同雪地里盛开的火莲。”千古一帝寒风中孤寂的背影,轻轻叙述着他的不舍,“你曾经是我存在的意义,”现在亦如是。“方君乾,我爱你。”一路的默默相伴,倾宇终究还是说了, “如果是你……你答应过的,一定不会反悔吧……”还有那么多互相的承诺,如今能做的,只剩下,我等你。“ 倾宇,红尘之中,若少了你,君乾有多寂寥……”他们的爱,就这样被轻轻诉说了出来···

我也爱摇滚乐

上大学的时候每期都有看的。还因为这本杂志结识了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后来毕业找工作就不再看它了。。还记得里面的一些牛逼词语。。三硬一大,带三块表。。。后面的涂鸦照片,真假新闻都很牛逼。。呵呵,如此不和谐的杂志还没有被和谐掉。。。命够硬

情深不寿,缘深难许

当他为了他的宏图伟业而选择离开时,他问“谁能袖手江山倾覆天下只为与你相拥···这是爱是痴,莫非你真的不懂··· ···” 当他生死一线时,他日月兼程的纵马赶来,说“谁能抛却一生千里相送同你生死与共···这是爱是痴,莫非你真的不懂··· ···” 爱的前提是尊重,他们谁都不是谁的附属品,他们只是彼此的唯一,他们并肩作战,他们生死相随,此情,上穷碧落下黄泉。 桃枝为约,红巾定情,红绳结发,桃花树下的邂逅,尘封了两个绝世男子的倾世之恋。 当他为了他的宏图伟业而选择离开时,他问“谁能袖手江山倾覆天下只为与你相拥···这是爱是痴,莫非你真的不懂··· ···”当他生死一线时,他日月兼程的纵马赶来,说“谁能抛却一生千里相送同你生死与共···这是爱是痴,莫非你真的不懂··· ···”当他听闻他去世时,少年竟一夜华发,心殇若死。他们,于战火中生爱,于乱世中定情。明知举世皆非却仍一意孤行,想来是爱绝成痛,至恋成殇。爱的前提是尊重,他们谁都不是谁的附属品,他们只是彼此的唯一,他们并肩作战,他们生死相随,此情,上穷碧落下黄泉。桃枝为约,红巾定情,红绳结发,桃花树下的邂逅,尘封了两个绝世男子的倾世之恋。

两世相遇,自有因果

这算不得什么书评,只是很久才想通的一点点结。活受罪里秦敬到底有几分真心,除了他自己,真没人知道。他戏谑也认真,他的话真真假假,总让人拿捏不住。活受罪里,沈凉生才是一路沉沦,他冷漠可也有些缘由,他自小便被告知自己是柄杀气,渐渐都忘了自己个儿也是肉体凡胎的活人,还长着一颗心。关于喜欢,除了苗姨当年的一句话,他这辈子就只有秦敬那些真真假假的“我喜欢你”,和且认真且温柔的眼。单纯被诱着慢慢地交付了真心。最开始觉得奇怪,秦敬喜欢沈凉生可算是莫名其妙,也不见得一见钟情,反倒是沈凉生念念不忘初见的夏雨纸伞墨芦的一幕。后来才惊觉(后知后觉-_-),秦敬这个口口声声说喜欢的人,到底有几分真心,几许真情,其实有待商榷。两个人立场上一正一邪,但在情感上,分明是秦敬才是那个主动的人,主动动情,主动抛弃,骗人感情的好人。第二世,因果轮回,前世所为尽返还其身。秦敬爱得真切了,沈却爱得学会了算计,实诚的遇上凉薄的,怎么看都是报应。不过前世两人妥协于责任,各自赴死;而这一世两人服从于感情,从始至终。由此可见,糖姑娘构思之妙,非同一般。

的确不错

我刚买了最近一期的,我们学校买的很快,好几次我去都卖光了啊,那天我还去看窒息的现场了,难得啊~~`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昨晚看了长相守,我哭了很久。其实一开始万万没想到是这样的结局,但就是后面的故事,让我很是感动,最感动的的那一段,刘英来照顾沈凉生,秦敬和她说着他们两人相遇的事情。这时刘英才反应过来,原来他们并不是什么表兄弟,而是……刘英偷偷的哭了,我也哭了。之所以力荐此文,让我感慨最深的并非他们的情感纠葛,而是沈凉生愿意陪秦敬留在多灾多难的国内,沈凉生放弃了出国过好日子,而是和秦敬一起经历抗战,解放战争,国内解放,大跃进,文革最后迎来改革开放,就算经历了种种苦难也没有将他们拆撒,因为“有你的地方就有我”,不得不说作者的文字功底令我佩服。可能我看的民国文不多,但在我看过的民国文中,只有此文是攻受一起留在国内,共同见证了新中国的生命历程,我并非说那些主角出国了的小说不好,这是每个人的选择,只要过得幸福又有何不可,但留在国内,一起见证这一切,这正是我爱这部小说的地方。

还自认有品味的筒纸不要浪费时间了!!!!!!!!!!!!!!!

这文算是第一篇看的比较清水的文了,当时一个非腐女声泪俱下的说她如何如何被感动我就上当了手贱了下载了!快进快进着终于看完了流水账的文啊感觉真是相当的一般!本来看过也就算了结果后来发现居然是抄的?!而且居然在豆瓣上打八星?!忍无可忍了!想看好小说的以及写小说的听着!看文要从一流开始看!你第一篇文很可能就决定你的格调了!修养这东西要基础的!如果都学这二流文本三流行径就毁了!上大学的开始工作的听着!我们都是二十岁的大脑成熟的人了!这种中二病的YY文还是高中生初中生看看笑笑吧!我们的闲暇本来就不多了不能浪费!看书更要精益求精!我很后悔我用在这破书上的宝贵时间!!!!!!!!!!

你是我的朱砂痣,也是我的白月光

 最动人心的情话,莫过于“沈太太,你是我的朱砂痣,也是我的白月光” 既是长相守,那必然是白首不相离,不过到最后还是泫然。 那是民国时期的天津成,一个小小知识分子,一个经济场的阴谋家,一个看似淡然实则内敛且未尝人间情事,一个万花丛中过却鲜有惜花情。一个被吸引蠢蠢欲动,一个步步为营却只抱着他日必抽身的念头。看到开头便会料想到那必然烂俗的结果:他陷进去了,他也陷进去了。 中间呢,也定时少不了狗血虐点,但微微出乎意料的是二人分手两次,皆是因为世事无常,国仇家恨。倒不是什么禽兽男人负心汉的戏码,这类事情沈先生不是没做过,只不过他要与沈太太长相守,所以他舍不得,也许是真的舍不得。 最后二人真如名字一样,长相守,但故事还没有结束,他们走过战争,经历了解放,种种过往即便活受罪但只要不相离便是甘之如饴,文革,看到这里蓦地心伤却感动,秦敬的老泪纵横,一句句“你们不能抓他啊”,沈凉生炎炎夏日手执风扇为剃着阴阳头的老伴儿扇风,二人偶尔相视一笑。 熬过了多年,二人仍在继续~~~~

如烟花般绽放

此情倾尽天下,生死相随。此情如烟花般,在刹那间绽放出绚烂的光芒,让人为之惊叹,却又像烟花般短暂,瞬间的繁华之后,只余淡淡的痕迹。繁华背后又有多少不为人知的心酸与无奈,繁华过后还有多少人能记得当初的感动。

长相守 不相疑 不相疑 长相守

早对活受罪+长相守有所耳闻,下载看的时候确实也有点小吃惊,这篇幅居然还能叫番外啊。。。看到活受罪的时候确实感觉不大,平时虐习惯了所以这种阵营不同却相爱的桥段反倒没什么感觉。一开始看长相守我不得不说我笑场了。。。。我本来就是天津人,他提到的南市,五大道,是我经常去的再熟悉不过的街道,南开中学是我的母校,大悲院也是每月必去的地方,而且秦敬这种贫嘴找便宜的毛病就连我身上也有,真是一边看一边止不住乐,恍惚总有一种看邻居搞基的感觉。但是笑着笑着我真是笑不出来了,tangstory的文章真是在你欢乐的毫无防备的时候突然捅一刀,然后还不抽出来,慢慢的搅。 但这种感觉又不是看普通虐文的感觉,莫名其妙的在看到沈凉生划船来找秦敬的时候,在看到沈凉生受批斗但是受到周总理保护的时候,在看到秦敬缩在角落里哭的时候,在看到周总理逝世的时候,以及在沈凉生生病刘家照顾他的时候止不住的就感动的泪流满面了,就在我打这篇评论的时候,也止不住眼泪。

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还是觉得全世界的人加到一块儿,也及不上这个人半分颜色。无论何时,他的小沈哥哥都是最好看的那一个。没人比得了。”其实在看到他们走过四十年,都成了白发苍苍的老爷爷时,心里是不大舒服的。总觉得他们不会老,一个永远那么好看,一个永远那么温暖。还会说些腻歪的情话,还会无休止的做爱。总是觉得,这样的一对人,不是应该站在喧嚣红尘外,携手笑看这世间变化的么。可那又怎么样,就像秦敬说的,谁说他现在就不好看了呢?无论何时,他的小沈哥哥都是最好看的那一个。没人比得了。便又觉得,我们怎么想都不重要了。你的小沈哥哥,最终也是没有放开你的。你定是心满意足的。这就好了。

倾乾王道

倾尽是我最念念不忘的一部耽美,我会为书中的每一处流泪,就算抄袭,也无法比拟,倾乾已经不受墨大的控制了,他们是鲜活的生命!!!!!爱他们,我爱他们!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

一心一意,一生一世

非常喜欢,其实无关是否BL,确实如前面的评论所说,看完以后,只觉得又相信了爱情,只想也找一个人,一心一意,一生一世。可能正因为现实生活中纯粹的爱情太少,这样的只为着这个人,几乎不被认可的在一起,跟婚姻不同的,没有因利益的联姻,没有保障,只觉得就是最单纯的爱上了一个人,如文中所写,他遇上了他。比起《活受罪》,这篇到了后期因为两个人平平淡淡,荣辱与共的过了一辈子,只觉得特别的感动,难以忘怀。

我是许久之前看的这本书,是朋友推荐的。其实就我个人而言我是不太喜欢看古风的,但是‘倾尽天下’这本书是我难得喜欢的古风文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一本。当看到肖倾宇死去的时候,冷情如我也控制不住眼泪的放肆。之后还有民国段,但是接下来的我就没有看了,看到前面的古风段,我就够了。这段爱情,身为读者的我已经感同身受……好文。

我喜欢你

良辰美景只与你诉这《长相守》和《活受罪》我是颠倒过来看的是同学极力推荐我看《长相守》说是说虽然是个番外篇但是却比原本的故事好看许多然后还特地语重心长地强调了句虽然知道你爱看虐文 《长相守》说起来没有《活受罪》虐最后的结局也算是个HE但是看完会很不舒服比BE还要不舒服地多而且很贴心地帮我把里面的带肉的部分都踢出了整成了一个清水文是的我就是这么奇葩看到有肉的地方自动跳戏....看得出来是觉得这故事写的有多好然后就开始发奋连夜看故事一晚上....就失眠过去了怎么可以看一个两人携手到老的结局还这么憋屈的感觉我不管前世的故事是怎么样的但是 但是这个在我心中绝对不是一个HE应该有的滋味一种孤苦凄凉的感觉小沈哥哥先走了秦先生不久也去了上辈子未能执手走天涯这辈子却也一起经历战乱动荡劫难一起过来了民国文就是这样无论再多情调终究是逃不过国仇家恨儿女情长英雄气短虽然这是一个人物设定还不落俗套的故事只是终究这个背景难逃虐梗可能是我不愿意看到最后好不容易能够一起老去的他们还要经历那场人类的浩劫吧又或许我根本不想看到他们老去相爱只该在最美丽的时刻年华消逝时就该孤独一人躲在谁也看不到的地方感叹青春所以对我来说最好的结局也许就是某天两人一起被炮弹炸死什么的永远年轻 永远风华正茂 永远欲求不满嗯我承认我有点变态然后理所当然就去看《活受罪》了很是后悔没有要同学先给我整一个清水版本的啊......这...肉的部分删去整本书还剩几个字啊..但是看完竟然没什么感觉就是“炮友变真爱”的故事嘛再加上几个命运不可抗拒的局最后期待小攻违抗命令带着小受逃跑的狗血也没有出现秦大夫和秦先生几乎没有改变而阿凉到小沈哥哥却是翻天覆地的变化阿凉真的冷到骨子里去了就算他说了最后一番貌似很感人的表白我还是会鄙视他机械一般的心是否真的爱秦大夫 他自己终究还是没有想明白只是知道这个人是死死地喜欢着自己就像是承受了份责任一般小沈哥哥那句“可是你在这儿,我还能去哪啊”绝对是我心中最佳表白语句TOP2(第一是无根攻略里面的,侯爷你真好看,天上下地无双地好看。*大无畏的花痴精神*)《长》里面字字句句都经典极了好多都抄写下来字句成诗就连里面出现过2次的勃朗宁夫人的诗句也是喜欢不得了还去买了原版自己读上辈子说多了的“我喜欢你”这辈子却是再也说不出口这四个字压在了沈护法的心上注定这辈子小沈哥哥要带着他去找他的主人用行动还给他。不论什么样的爱情故事都可以看似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唯独是那眼的相遇如此奇妙。-----------------------------------------------------------------------------------《活受罪》里唯一算是虐到我的地方大概就是秦大夫已经被抓到刑教服下了苗堂主的药在睡觉中沈凉生坐在他的床边说“等你死了,我就忘了你。”然后瞥见秦大夫眼角那道泪痕又缓缓地加了一句“哭什么..........骗你的。”这句是真的有点虐到我了.....无可奈何他也没有料到将是自己有天亲手送爱人上断头台倘若真的没有最后秦大夫的灰飞烟灭沈凉生或许这一辈子还真的要活在愧疚里日日想起 夜夜梦见后世的故事便也说不清了--------------------------------------------------------------------------------如果要说《长相守》戳中泪点和虐点的地方实在太多多看几遍之后才觉得作者真的几步就埋一个地雷不小心看地仔细了才发现这一句怎么写得这样好我看书是比较快地尤其是小说类基本是囫囵吞枣看个大概剧情只有第一遍看完好看的觉得值得再看第二遍的书才会慢慢回过神在去看一次长相守不知道看了多少遍了(而之后便完全是等待:在生命的囹圄中,于每一个深不见底的黑夜,等一个不知肯不肯回来探监的灵魂。)(他是真觉得自己这辈子摊上了天底下所有的好事。 而所谓天底下所有的好事,其实也不过就是四个字: 他遇见他。)(那刻沈凉生终於承认自己觉得孤独──他生命中的人一个接一个地离开他,他认为他不在乎,不在乎到几乎忘了自己母亲的名字。 或许有日他真能够忘记他们所有人的名字,那些已经离开或将要离开他的人。然而这刻沈凉生却发现自己害怕了,在这间幽幽的、充斥著死亡气息的宅子里,害怕有朝一日脑中变得一片空茫。 他站在楼梯上默默吸完一支烟,有一瞬想就这样开车去找一个人,只为告诉他,他想念他。)(分分秒秒间,烟花开了又谢,在夜色中,在瞳孔中,许久后让人再想起来,只觉这一幕短得像他与他之间所有的过往,又长得像耗尽了自己剩下的──想是有人去楼前花园里点了贺年的花炮,几枚窜得高的正正炸在了窗户外头,映亮窗外的夜色。分分秒秒间,烟花开了又谢,在夜色中,在瞳孔中,许久后让人再想起来,只觉这一幕短得像他与他之间所有的过往,又长得像耗尽了自己剩下的余生。但这一刻秦敬只突地想到了沈凉生说:明年见。不知怎地眼睛就有点泛酸,又有点想笑,最后还是笑了。他笑着想到古人有诗云……古人死的早,可这诗真是常念常新,字字句句都好到心坎里。古人有诗云──年年月月对君子,遥遥夜夜宿未央。)《活受罪》里面是一个灰飞烟灭一个葬身血海好再最后他们有这样的结局耀目的夏阳中,他们比肩而行,终于走完了这一里红尘,又再继续走下去——   走回来处。   去向天涯。    天南地北,你们终于可以执手了。(有什么奇怪的东西乱入....)

此书很难读下去

评价还行是因为幸苦作者费了这么大这么长的笔墨来叙述一个故事,字数可观,一定费死作者不少脑细胞吧,可内容就不敢恭维了。文章我只读了前两章就果断弃之了,写这个评论是因为我很不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这本书。文中词语成排用,作者是教语文的么?形容词多的数不胜数,这是我读过形容词最多的一篇耽美。这类形容词,归纳为,啊,他的一瞥一笑多么美丽,多么漂亮,多么耀眼啊,当然,美丽漂亮耀眼这些简单粗俗的形容词是配不上两位大侠的,于是就有了,这个笑,让天地失色啦,让月色蒙羞啦,让一切看了这个笑的忘了尘世为何物啦。我想说,作者,你用的这样的描写太多了,多的我倒胃口,或许,喜欢你的书的人觉得用的非常好,可以从沉鱼落雁闭花羞月这样的词中看出惊人的美貌,话说,此书不对我的口味。文章平均每隔200字就有深情的片段和貌美的描写,让人欲读不能。深情也就算了,还要隔行分开写,仿佛这样写能够更深情似的。一个屁让你放的细碎。另外一个不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就是我看到是作者的按照自己意愿的描述,而不是客观的讲述者,前者强加于人,后者让人感情自然融入,我更觉得作者与其写小说还不如去填词更好,毕竟作者有“沉厚文字”筑成的功底,却不是几个漂亮的词汇就能组织成很好的小说,令我只想到拖拉冗长。

此书甚好,只是太贵...

此书甚好,只是太贵,一般从大街上摆摊卖过期旧杂志的老头那里5元买一本一年前的来看,或是去诸如文化市场此类充斥着文化气息的地方,找一个摇滚周边店,在满身穿刺如海绵宝宝般的店主注视下公然拿起一本一月以前的来看,临走时为表谢意通常会画一元钱买一张摇滚风格的卡贴...众所周知,此书吸引人的是从中间往后那长达全书三分之二的成人内容与一干人的扯逼蛋,每读至斯,不能自拔。至于书中所涉及到的乐队与音乐,我表示从未听说过...另外对于爱摇论坛的关闭,本人甚感唏嘘,回想当年我曾是论坛的忠实灌水者,为视觉毒药区众多成人内容每日添砖加瓦,如今论坛被神网附体,众多摇棍少了一个吐口水扯淡的好地方。

我爱

我们可以歇斯底里的理智在爱摇里,证明我们还活着,并且其实是感性而理智的活着热爱着自己的生活方式

爱过且无悔

这是第一本让我读后便潸然泪下的小说,一段不容于世的不伦恋情,一段倾尽天下的旷世绝恋,这情足以上穷碧落下黄泉。那一年两人相遇在桃花树下,他抬眉,他低眼,那一瞬万物寂静,唯听见花开的声音。“肖倾宇,我方君乾记住你了”,这句话揭示了上苍安排好的那一切,但这美丽的相遇也同样注定了后来那凄惨而悲怆的结局。有人这么评价过:“倾乾,倾尽天下。”这倾尽了一世繁华的两个绝世男子在这万丈红尘中相识,相恋,相爱。此情足以让这两人永不后悔,足以让方君乾在金銮殿上大声说出“本侯爱慕公子无双”,让这绝世情惊叱朝堂。惊才绝艳,不良于行。少年封侯,征战天下。两个少年在这战火纷飞,金戈铁马的杀戮战场中相互扶持,相互依靠。曾经有过那几段平静的日子,我曾想过要是两个人一直这样下去该有多好,或者两人退隐江湖,袖手天下,不问政事。可是。。这也始终是想象吧。现实总是那么的残酷无情,不伦,逆天,诅咒,他们只是相爱而已,想要在一起而已,为什么这么难!为什么这么难!断袖也好,龙阳也罢,爱情本来就无关性别,只要相爱那就足够了吧。当肖倾宇被那把涂了剧毒的匕首刺中时,我就大致猜中了故事的结尾--两个人终究要阴阳相隔,不能在一起。可是我还是继续看了下去。。。“方君乾,我爱你”肖倾宇,公子无双,这等绝世男子最终还是在呼出最后一口气之前说出了这至死不渝的话。一句话,有遗憾的,有无悔的,也有安心的。因为他终于回答了那个人等待了许久的问题,但这是最后的回答了,这是他最后对他说出的一句话。肖倾宇走后,方君乾征战天下,平定八方,一统天下,成为一代明君。可也只有少数的人明白他的寂寞,他的孤单,他的痛苦。十六年,他等了十六年,十六年的相思,十六年的守候,只为了换他一个太平盛世,了却他放不下的愿望。袖手涯,桃花树下,黄泉出鞘。两人终于在桃花树下他白衣胜雪他红衣似火他与他携手并肩,共看这天地浩大。“此情可待成追忆,真爱就可以这样穿越时间”

我爱《我爱摇滚乐》

我爱这本砸志 跟摇滚乐没关系,我从来不看乐评,只看副刊 花边新闻,和劲爆色情印刷粗糙的摇滚色情图片,我爱它什么呢?1.半地下(这可以让你的形象牛逼起来,别人都看瘤猩花园你不看!牛逼。别人都不看爱摇你看,牛逼)2.文风粗硬,完全流氓文风,骂人骂的过瘾还不带一个脏字,古人云:最怕流氓有文化啊!3.穷:因为他们一直宣称自己很穷 我也相信了,所以我觉得上面的东西没被无形的大手和谐过,没被利益集团强奸过。4.便宜:这么多年了,买过刊还是5快钱还不打折cd质量过硬能听第2次还不花。在物价飞涨,金融动荡的今天,我这种不但穷还贼挑剔的人能买的起,有舍的买的杂志仅此一本了。

某日一思

可秦敬心里已经急坏了,生怕一眨眼那背影就不见了,于是紧赶慢赶,跑得鞋都掉了,气喘嘘嘘地也没法儿再出声叫他。沈凉生却似终于察觉到有人跟着,停住步子回了下身,看到秦敬便皱了眉,全是一副坏脾气老头的做派,撵猫赶狗似地,远远地冲他摇手:“回去,别跟着我,快回去!”刚刚秦敬急得哭都哭不出来,现下见沈凉生赶自己,就一下放声大哭,跟小孩儿耍赖撒泼似的,哭得十分委屈。沈凉生似是被他哭得没辄,转过身往回走了几步,却也没有走到他身边,只像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一样看着他。“沈凉生……”秦敬见他也不管自己,哭着哭着就没了趣,哽咽着唤了他的名字,想再补句什么,又不晓得该补什么,最后吭哧了半天,愣头愣脑地道了句,“……沈凉生,我喜欢你。”有天想起半年来狂看的两百来部耽美文,忽然就想起这段,想着沈凉生满脸皱纹赶猫狗似的撵着“快回去!”,想着秦敬老小孩似的哭着,指不定还嘟囔“你不要我了!”,不知怎的竟然泪如雨下。庄生梦蝶,蝶梦庄生。谁知道他俩究竟是活在书里的作了个民国梦,还是活在书里作了个民国的梦。

最爱书中的那几首诗

相信此文的作者一定是一个有一定文学功底的人,不光是文章的语言厚重,还有里面引用的诗句,恰到好处又发人深思,让我一见就爱不释手:我觉察背後有个黑影揪住了我的发,往後拉,还有一声吆喝:“这回是谁逮住了你?猜!”“死。”我答话。而那银铃似的声音回答:“不是死,是爱。”——《长相守》BY:鱼香肉丝(此诗原出自勃朗宁夫人的《葡萄牙人十四行诗集》)前世是《活受罪》,今世终于等来了长相守,无论将来如何,是悲是喜,至少算得上再续前缘。而且这一次的结局,不是死,是爱。

上穷碧落下黄泉

桃枝为约,红巾定情,红绳结发——此情,上穷碧落下黄泉 独掷杯酒醉庭中,寥落最忆年少时。依稀残影傍落花,流芳逝水伊人在。 却叹金戈铁马后,一树芳华尽归尘。纵使玲珑九层塔,登高遥临寒彻骨。 唯有白云深深处,长望不尽总相对。奈何今世缘尽时,情长情短两心知。 尤是碧血染娇颜,一十六载梦成空。此生容华尽零落,与君更定来生会。 彼岸长绽花如火,奈何桥上复相见。相思入骨情入魂,相望脉脉不必言。 倾尽天下唯有君,乱世繁华终消散。若得来生应与君,同赴轮回永不离。因为一首同名歌看了这篇小说,结果一发不可收拾,直接陷进去了。还在追番外,希望作者给点力啊,等的很辛苦啊~!

綺夢浮生比青春還狠

「而所謂天底下所有的好事,其實也不過就是四個字:他遇見他。」如果說《活受罪》講的是一段孽緣,《長相守》描述的,則是上輩子的孽障,引出的一段奇緣。奇緣這樣開始——不知怎地在千百個人影中,獨獨看見了他;仿佛那方天地萬籟俱靜,在黑暗的角落中發出光芒。爾後鬼使神差,逢場作戲,戲假情真。——放過他,他就是別人的了。只是難免纏上一些前世的孽障。譬如秦敬再也說不出那句我喜歡你,仿佛前生已耗盡所有愛戀。譬如沈涼生會在一場性事中想到死亡。但這回抓住他們的不是死。是愛。所以才決定了風雨兼程。【雖然有點像前生那樣是打炮打出真感情但這種事情我會說出來嗎嗯哼】愛是很奇妙的東西。涼薄如沈涼生,剛在一起時就開始盤算以後怎麼分開,起初大概是少爺脾氣,慣有的獨佔欲,只許自己放手;而秦敬看似總是依著沈涼生,卻也願讓感情隨著一口血,長埋在故鄉的雪中。前世為蒼生,今生也加入了更為強烈的家國情懷。那段歷史在書上或是聽老人談得多,而把他們兩個的故事放進其中,更覺在那兵荒馬亂的歲月中,也能抓緊對方的手,原來是那麼驚心動魄。從來沒有一個故事像《長相守》這樣,說著兩個人相遇相知到相守的故事,甜蜜又帶點小小的傷感,讓人在某幾個細節不自覺地鼻子發酸。——津城水災,沈涼生劃著船找回了秦敬,哭了。「你在這,我還能去哪兒?」——沈涼生用平淡的語氣說怎樣做一道菜。——秦敬不斷念著,如能贖兮,人百其身。——秦敬說,你約莫不信,可我是知道的。——老劉的女兒突然明白了他們的故事,哇然大哭。《活受罪》的結局讓人扼腕、無奈、憋屈,而《長相守》那段傳奇般的浮生,不僅彌補了遺憾,更是一種發自肺腑的深情——愛上了這個人,歡喜也是他,哀愁也是他,為他貪嗔癡怨,卻又在種種陰霾中看到塵世的百般美好,在風雨中開出一樹春華秋實,相依相伴,終是不悔此生,執手走完最後一里紅塵。畢竟,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離——多難啊。***********************************很喜歡tangstory那有點像張愛玲的文風。讀來有種腐朽了年歲的味道,仿佛跟著他們做了場關於民國紙醉金迷、燈紅酒綠的夢;然則不知不覺又回到柴米油鹽的現實,看著他們長相廝守。——最終又把他們送回了故事中。就讓他們從書中走出,又回到書中去吧。有時候,沒結局的故事才最美。

倾尽了天下

倾尽天下,乱世繁华。烟花弹跳飞窜爆裂绽放,如烟如雪如火树如银花,将夜空照得如同白昼。我回来了……这一句,胜过世间千言万语。“倾宇……” “红尘之中,若少了你,倾宇该有多寂寥。”冷淡,高雅,华贵,眉间一点朱砂鲜红欲滴。他朝他温柔浅笑,眉目如画……你说: “我在,一直都在……”“你不是一个人,你还有我。”“无论前路有多么么坎坷,就算整个世界都背弃了你,肖倾宇也会一直陪着方君乾的……”空中,烟花烂漫。 塔上,形只影单。“负手笑——背青天,也不在意。只把寂寞藏眼底……”碧落黄泉,生死相随……纷扰红尘只剩下这首乱世之歌,繁华落尽等你来相和。你看这春风过尽了,桃花也落尽了。倾尽天下,乱世繁华。有没有一段情:天上人间,碧落黄泉?有没有一种爱:生死契阔,沧海桑田? 有没有一个家:安宁且融,幸福悠远?有没有一个誓言: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有没有一地相思:红豆南国,愿君采撷?有没有一处闲愁:才下眉头,却上心尖? 有没有一个约定:发同青,鬓同雪;生同寝,死同穴?有没有一个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繁华落尽,与子同眠? 桃枝为约,红巾定情,红线结发……桃花树下的邂逅,尘封了一个千年的传奇。此情,上穷碧落下黄泉……

此情....

“本侯爱慕我大庆右相,公子无双!”“桃枝为证,此情上穷碧落下黄泉。”谁能对天下说出这样一句心里话!唯方小侯一人而!!

兀自不肯相对照蜡

大爱无形。MP5被甩在一旁的床边,屏幕上还显示着最后一句话-------此情,上穷碧落下黄泉。我经久不言地埋于膝处。猛然间,有泪水划过脸颊我却没有发觉。这种感觉,多么陌生多么压抑。大爱无形。此刻,我多想你们,好好就好。我从未为一篇文章写过些什么,我从未看过这种挑战道德的古风文,我也从未在任何一篇文章面前动容落泪,也从未,这样迫不及待地,想告诉别人它的好想一遍再一遍地看下去 。第一次,听到河图的《倾尽天下》的时候,是在政治课上,在吵吵闹闹的教室。我总觉得这首歌淡薄轻缓,我想不明白为什么它的人气可以那么高。第一次,看到方无版《倾尽天下》MV的时候,在春节前的家庭大聚会,吵吵闹闹的房间电脑前。我总觉得那个人说的那句话好矫情:我什么都可以忍,除了自己心爱的男人。我想不明白为什么贴吧网站铺天盖地都是这个MV。可是,尽管有这么多的机缘巧合阻止我和它的相识,最终还是掩盖不了它闪耀在我眼前的光芒。那天是除夕之前,忙碌了一整天。我裹着大衣,拖着行李,背着笔记本电脑。下午等车到家的时候,我开了百度文库,把数不清的文档一篇又一篇地扔进MP5里。最后浏览目录的时候,第一眼,我选了那篇舆论最大的文章。它叫《倾尽天下-乱世繁华》是沧海墨迹根据《倾尽天下》的MV写的。度娘在百科告诉我,这篇文章涉嫌抄袭,作者做出了道歉,但是没有更改。它是同人衍生作品,有水蓝色的封面。舆论更大的是,这篇拥有高人气的文章,写的却是帝王的同性之恋。我想着,既然它能顶着那么多的舆论依旧受到追捧,那我也可以顶住所有的道德底线尊敬地看完。当我打开文档,又是被吓住了,4694页的文章,比《且试天下》甚至《凤求凰》还要多。偏偏我却是坚持看了下来,从除夕,到大年初二。《倾尽天下-乱世繁华》正好陪我跨了个年。这个年,是十五年来最压抑却最不后悔的一个年。看完的那一刻正好搭上回家的车。五个小时的路程后,打开电脑,第一件事就是去看方无版《倾尽天下》的MV,重看那样的一字一句,重看一遍又一遍。这一刻我想让所有人知道它的好,无论它是不是真的抄袭,无论它会不会被世人接纳。他们的感情,上穷碧落下黄泉,我怎能不动容。我终于知道什么叫倾尽天下。方君乾,肖倾宇。倾乾,就是倾尽天下。乱世繁华中的情,决定了那个天下。红巾只送这辈子唯一的爱,方君乾给了肖倾宇。桃枝代表这一生朝朝暮暮相伴,方君乾送肖倾宇。红绳绕过千匝,桥的两端,方君乾和肖倾宇。他是小侯爷,是八方城的英武侯,是一统大庆再到天下的寰宇帝王。但他定国号倾,历年宇,他缔造了倾乾盛世,都只为那人,覆天下。他是公子无双,是大庆右相,却不良于行,下身瘫痪不能站。但清淡冷静强大如他,终是为了他长眠于桃花枝下,在黄泉下等他十六年。可他们也只是方君乾和肖倾宇。命只由我不由天的方君乾,心怀天下的肖倾宇。你们从未幸福过,在这样的乱世定情,成为四面八方惧怕却非要毁掉的人中之龙。你们是天下最大的希望,也是五国鼎力最大的危险。如果,如果你们都能不那么优秀,是不是你们就可以过得比较好。下辈子,做谁都不重要,能在一起就好。你们或许也幸福过,在八方城抵抗外敌的日子,你们并肩创造了不败的传奇,你们是绝代双骄,肖倾宇会每次在血海中等着方君乾的一句,倾宇,我回来了。天下皆敬却如浮萍一般的公子无双,会为了方君乾的一句,此战过后,早点回家。而放弃他心怀的大庆。世人曾说过,能并肩而立于金銮殿上的,除了方君乾和肖倾宇,还是谁配他们彼此。配不上,配不上,谁都是。尽管她们可以为帝王诞下龙裔,但是她们不是肖倾宇。尽管她们可以让公子淡薄尘世,但是她们不是方君乾。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从头到尾,他们爱的是对方,却从未有过一个好的结局。方君乾承诺过,一统天下后,就和肖倾宇淡薄尘世,山水为乐。可天下由战场定,承诺由生命担保,肖倾宇为方君乾的生命,再度废腿,永世不能站起来,放弃公子无双的尊严下跪,放弃明亮如星的眼睛。方君乾为了做过的承诺,独自隐忍十六年,直到天下足以交付,直到倾宇守护的天下安好,在桃花树下自刎。方君乾在尘世等了十六年,而肖倾宇在黄泉等了十六年,等两人执手,重现诺言,上穷碧落下黄泉。刀戟声共丝竹沙哑当初在竹林里惊鸿相遇,如若没有这场相遇,如若你们平平凡凡,多好。谁带你看城外厮杀八方城的那些厮杀却祥和的日子,来世,你们还会如此快乐地相伴,快乐地并肩如此过。七重纱衣血溅了白纱白纱公子是为了谁,血染白纱,踏入血泊。握住那人的手,攀住那人的肩,告诉他,他一直都在,永远都在,哪怕天下荒芜反叛不容他们于世。兵临城下六军不发那一次绝世双骄的对战。那一次谁为了谁输掉生平第一次的不胜战役。倾尽天下是何意,竟只是,要那人安好啊。谁知再见已是生死无话很多次,公子无双把回忆著得幸福满满,然后转身离去,怕的就是,在这样的乱世,他们的下一次再见,会是生死无话。当时缠过红线千匝姻缘桥边,不见容颜,缓缓缠过姻缘红绳。金銮殿上,红绳结发,这个乱世要知道,他们修了多年的福,今生要生死相托地相爱,挑战乱世地相护。一念之差为人作嫁娶了公主又如何,没有谁会是第二个肖倾宇,没有谁能像肖倾宇一样完完整整地占据方君乾的心,没有谁,能从那里奢望能得到一缕之地。寰宇帝无后,尽管那人身影不再,凡间不可能再重逢。肖倾宇连死,也把方君乾的心埋葬。那道伤疤谁的旧伤疤他两次伤了他,同是心口的地方,却算准了所有,算错了自己的心。而他,连被他杀,都坚持着问他,倾宇,本侯若死,倾宇可会为我流一滴泪。还能不动声色饮茶踏碎这一场盛世烟花血染江山的画怎敌你眉间一点朱砂覆了天下也罢始终不过一潮华碧血染就桃花只想再见你泪如雨下听刀剑喑哑高楼奄奄一息倾塌是说一生命犯桃花谁为你算的那一卦最是无瑕风流不假画楼西畔反弹琵琶暖风处处谁心猿意马色授魂与颠倒容华兀自不肯相对照蜡说爱折花不爱青梅竹马到头来算的那一卦终是为你覆了天下明月照亮天涯最后谁又得到了蒹葭江山嘶鸣战马怀抱中那寂静的喧哗风过天地肃杀容华谢后君临天下登上九重宝塔看一夜流星飒沓回到那一刹那岁月无声也让人害怕枯藤长出枝桠原来时光已翩然轻擦梦中楼上月下站着眉目依旧的你啊拂去衣上雪花并肩看天地浩大

前世今生 携手去向天涯

长相守 是 活受罪 的番外。。这两篇我是一起读下来的,沈凉生一直都是被动的那一个。秦敬求的一直是苍生,沈凉生只心系于他一人。我一直觉得同性恋是不能长久的,但看到沈凉生和秦敬携手走过抗战,解放,文革。。好吧,我哭得稀里哗啦。。秦敬,沈凉生这一生都败给你了。本是一翩翩佳公子,战争,贫穷与他半毛钱关系都没有,最终为了一个情,批斗,贫苦神马的都suffer到了。。最后,秦敬预感到他会与沈凉生一起死去,沈凉生半步踏入鬼门关,秦敬从后方追来,俩人携手,秦敬将压抑与心中 我喜欢你 说出来,他们仿佛倒错了时光,由伛偻的老人到挺拔的侠客。。完成了前世的夙愿,携手走完这一里红尘。看到沈凉生死时,秦敬要追随他,沈凉生佯怒赶他回去那一段,哭死我了。。个人觉得长相守比活受罪好看,虽然是番外,可是比正剧出彩。没有夸张的身份和无可挽回的定数,宏大而苍凉的历史背景,把一段看似平凡的感情衬托得更富底蕴,又不失香艳他们的个性也变了许多,沈凉生虽面冷,但更加有血有肉。秦敬更加单纯,少了一分心机,多了一分憨厚。我最受不了的就是历史背景,特别是民国,民国文没几个是好结局,要么是中间虐死,要么结局是BE我最喜欢的一句是:沈太太,你是我的朱砂痣,也是我的白月光。

从何说呢

这是本人看的最完整的第一本耽美小说,居然最后还把自己看得哭得稀里哗啦,总结一点,也许世上并无男女之分吧,只要感情够纯够真,够刻苦,就能感动我。哎哎哎。。。给我的感觉像是伯牙子期的故事,虽说,伯牙子期的故事从史至今,从没让被认为是爱情的故事,一直以来,都是以知音的典故。我想说,此情,可真,可切,可悲,可怨。世间,真有一些人,活着,只为了那个知己,为了此情,奋不顾身,以致最终,演变成了爱情,一种彼此相知相依。少一人,都会觉得活着没有任何意义。故,为如此,悲字当头,一位世间只有一人能懂你时,是一种怎样的孤独呢。如那人,先你而去,世间也真没有什么可以留恋,活着,也是行尸走肉吧。哎哎啊,又感慨了,以前从没认真读过这些不为世人接受的感情,如今,竟然,为此文而掉眼泪,心痛啊。不管男女,感情一旦存在了,当真的,那么就为让人刻苦铭心到死的那天吧。哎哎啊,生不逢时,生不逢人哇。在我,情愿平淡一生的为好,简单快乐就是最大的幸福,感情不能这么苛刻,太累了。呜呜呜。。。还是想说,好感动,好感人!沧海遗墨你想怎样呢?!你不就是把肖当女人来写了么!!!哼!!!

《我爱摇滚乐!》

至今为止,没有哪怕一本摇滚乐相关杂志能像爱摇这样的有趣。趣味是爱摇杂志一贯的特点,这个特点如果放大点,就是善于讽刺和调侃。善于讽刺和调侃的爱摇,不仅讽刺和调侃摇滚乐本身,还要讥笑一下其他的事情。爱摇从建立以来,就不算是完全意义上的摇滚乐杂志,它更像是一本有意思的摇滚文化和摇滚思维的传播者。不管是哪里发生了什么故事,爱摇都是巧妙的给你来个一窝端。我之所以喜欢看爱摇,很大的程度上,也算是爱摇后几页的纯文字版块。嬉笑怒骂于轻松活泼不要脸之间,这将是多么美好的世界!end

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

由于同是天津人 对文中所有提及的点滴都感同身受 中国这十年遭受的远不止这些 曾经的奢华生活好像梦一场 醒来连回忆都那么困难 看的心好痛 沈凉生和秦敬虽然终究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但看似美满的结局却也让人心里难受那许久时间 彼此扶持 互相理解 能做到实属不易 黄泉路上“不用他等” 只是因为他走时他定然知晓 他笃定他绝不会抛下他 哪怕共赴黄泉 也不能留他一人孤单

不吐槽不快

我实在不愿意去批评别人辛辛苦苦写的文,换了是我,尚且不如,何来立场评之论之?大家看看一笑而过罢,权当我爱之深责之切了。话说这故事编的也太牵强了!嘉睿帝的形象是一个老奸巨猾心狠手辣的人,怎么可能把举国兵力全部交给自己欲诛之而后快的敌人?八方城乃抵御匈野倭寇重镇,用作者的说法就是八方城失守,大庆必亡!这种情形下脑子稍微清楚点的皇帝都会派个亲信名将去驻守,我就不明白嘉睿帝派方君乾去是希望他守住呢还是失守呢?守住则无疑令他手握兵权坐大一方,肯定达不到对付方君乾的初衷;失守则等于把千秋万业身家性命拱手放弃,让大庆为方君乾陪葬?这玩笑开大了。无论什么结局,对他和太子利益何在?莫不是等着中彩票方主帅战亡而城池坚守?这等于一把showhand赌庄家开豹子嘛!说到要杀方君乾,以嘉睿帝后来对付定国王的手段,他方君乾早死一百次了,哪来的麻烦作茧自缚!再说杀定国王的事,本来搞个反动罪名就是为了诛其九族,最终目标应当是杀方君乾,因为他老爸和兰姨根本就不是什么威胁。结果到头来提出什么劳什子的让方手刃亲父然后可以赦免他的罪?那之前搞那么多事把方君乾引出来是干什么吃的?难道是怕他仇恨不够深担心他为情淡出江湖之后自己余生无聊专程激励他打江山来的?此外,说到肖倾宇的身世,可怜归可怜,却也太无厘头~皇帝忌讳肖家权大势大,话说人家都把女儿嫁给你了,以后外孙就是太子,有必要把你扶上皇位再立马踩下去么?好,就算嘉睿帝实在是心胸狭窄疑心重重,限制权力方法多的是,要不要从头到尾只会满门抄斩这一招啊?你刚谋权篡位人家肖家权倾朝野有那么容易说斩就斩?肖语茉嫁这种男人不疯有鬼。此外,嘉睿帝办这丧心病狂的事应该不是什么秘密吧,奇怪的是定国王啦太子啦好像谁也不知道这段令人发指的历史,竟连他和皇后生了个太子这种事都不知道。好,就算这一切被合理隐瞒了,个么你杀他全家逼疯他妈不认他这个儿子,稍微有点智商都知道至少应该软禁肖倾宇什么的,结果呢?嘉睿帝啊,你都这么绝情决意了,为啥还非要把人家肖倾宇捧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难道日后方二少登基你还指着被遗弃的大少来辅佐他?你就不怕肖倾宇篡位?之后乱战就更荒谬了,一方面希望肖倾宇念在父子关系帮他守住大庆,一方面又去揭示肖妈妈和定国王一段情以怀疑肖倾宇的血缘,最后得出的结论居然是传位给他!我彻底无语了。。嘉睿帝,你到底有多纠结!来说说方肖二人情感问题吧。总的来说,方君乾刻画挺好,一方霸主敢作敢为,儿女情长倾注一生,虽是一段上穷碧落下黄泉的情,却愿倾尽天下只为博他真心一笑。打仗的时候,方君乾霸气勇敢,足智多谋,充分遗传他老爸的大将之才!面对部下,他慧眼识人有容人之量,是一个踏实正气的好领导!只有和肖倾宇在一起,他不是小侯爷也不是大元帅,他就是年仅二十的方君乾,爱贫嘴脸皮厚乘机吃豆腐也会撒娇耍赖的方君乾,费尽心思惹肖倾宇开心逗他笑的方君乾。但是肖倾宇呢?我觉得作者一开始希望把他描写成世外高人,神秘莫测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心性淡漠闲看人间是非情愁。他第一次去八方城协助方君乾是有社稷和情感两重因素,然而日久生情渐渐动了真心越陷越深,直到他掌中金线刺入方君乾胸口却再无力刺入更深一分开始,肖倾宇有了质的变化。他做好了牺牲自己牺牲家族的准备,开始一切利益以方君乾为重,独自背负着身世秘密矛盾的在家庭和爱情中徘徊,苦的他里外不是人,日日愁思夜夜内疚,还非得配合歌词不动声色饮茶!作者啊作者,你那儿生搬硬套我这是容易么我!后面我就开始想不通看不懂了。肖倾宇给我的感觉一直是看透事故玲珑剔透的高人,这样的人怎么会干出献身后悄然离开独自回京迎战这种小家子气小女人情怀的挫事?他难道不知道这样会伤害爱他的人么?他难道算不到即使方君乾一百万个不愿意帮大庆打仗他这么一搞小侯爷也定会挺身而出么?如果说不和方君乾商量他不想他为难,难道就可以用这种方式来逼他顺便给敌国造点机会?这分明是侮辱无双公子的智商和人品!后来随着他俩袖手崖重逢开始,故事情节犹如脱缰野马,越来越匪夷所思偏离轨道。明明最为天下苍生担忧的肖倾宇,宁可看着方君乾用最暴力最曲折的方式打天下,也不愿意公布他的身世化繁为简;明明刚刚失而复得理当更加珍惜彼此的时候,方肖二人竟要各自为战一决于沙场;看似身上不占意思烟火气息的肖倾宇,摇身一变跟个职业杀手似的,冷酷残暴;看似世事看透一直站在芸芸众生无法企及的智慧至高点的无双公子,偏偏纠结于该死的嘉睿帝一手造孽的身世身份!只看到茹永城一战,但是实在郁闷,先过来写几笔发泄发泄。本来作者着意全文微微透着宿命般的伤感和悲凉色彩,可惜太多无厘头情节让我竟生自作孽不可活之感!悲乎哀哉?最后,我想问作者一句,你丫的是不是有点精神分裂啊?

此情,上穷碧落下黄泉

什么都懂的公子无双最终仍是坠入了情网,他何尝不知,情不可动,可他却管不住自己的心。是的,当爱情到来的时候,什么都挡不住,无论身高、年龄、身份,还是性别。为文中两位主角的爱情而感动,他们为了彼此都付出了那么多,最终却是生死无话。世间有什么是能长久不灭的?唯独此情,上穷碧落下黄泉。

天地

就期待三十年后交汇十指可越来越紧,愿七十年后绮梦浮生比青春还狠。《活受罪》和《长相守》三刷的通知出来,当下便送了口气。繁体字,竖排,简体横排看久了的人怕是会不适应,但是还是心心念念的想着收回家来,放在一个无人知晓的角落,让自己心里有那么一份隐秘不为人知的快乐和柔软。这还是第一次。不是什么读后感,纯当发泄。心里堵着这么些天,总是得有个地方痛痛快快的宣泄而出才行。.很是有那么点意思。《活》中,秦敬舒袍缓袖,垂首低头,撑着柄油纸伞,自此沈凉生再无风雨,又入风雨。 那时那刻他的天地,便只剩了抬眼一柄纸伞,并伞上而绘漠漠黄芦,夏雨,破庙,却是于万千世界空自剥离出一个好安静的所在。这是前世。再论来生。十里洋场,纸醉灯迷,熙熙攘攘的戏院前沈凉生后退一步,给了那蓝布夹袍的教书先生辟了一方清净天地。秦敬躬身咋咋乎乎找着眼镜,沈凉生只不声不响的细细看着,无知无觉,心上一笔一画,再无忘却。无他。书中秦敬嘻嘻哈哈说了一句:“救命之恩,自然是要以身相许了。”那么我便此生来还罢!都说《活受罪》比《长相守》来的虐心,我却意见相左。《活》来的爽辣淋漓,刀尖淌血般不留余地。既然是BE,那就痛痛快快来一次,纠葛爱恋,挫骨扬灰,伤你是真,爱也是真,直到最后,再无情无我地了结自己,倒是解脱。活受罪,死缠绵。我是个泪点很高的人,看《活》的时候,临到结尾,却也是红了眼圈,再叹一声,然后收场。也是意料之中。《长》一开始便说了,是HE,于是安安心心的看,中间酸酸甜甜,再到苦处,心里也明白主角是那打不死的蟑螂小强,分分合合,终究也是情比金坚,王子肯定会披荆斩棘除杀恶龙,救出被施咒的公主,自此两人恩恩爱爱幸福美满。所以也就这么过去了。却没想到结尾。可能受不了那样的感觉,再也回不去风华正茂的年纪,再也撑不起那一身白西装,让人为之钦羡为之赞叹。曾经的灯红酒绿,恍惚遥远的梦一般,远到前生去了。我只剩了你了,就剩下这么个糟老头子了。……“要说这也不是他最好看的时候……”秦敬把合影给小辈儿看过,却难得提起旧事,也怕说走了嘴。但现下他已不在乎了,或者是终于忘了要守秘,只握着一张旧相片,自顾自地沉浸在回忆中,“我跟你沈爷爷头回遇见的时候……哦,那是第二回了……你知道中国大戏院吧?那天我想去看戏,可人老么多呀,根本买不着票……后来我站在马路边儿,就说站在路边儿看看热闹……再后来……”————看到这段,却突然泪如泉涌,半夜偷偷在被窝里偷着看的,静静流着泪,没有一点声响。 逝者如斯夫。再也回不去了。只因我答应过陪你,相守白头。还你前世那一方,喜乐平安。非常喜欢《活》和《长》的文字,暂且不说香艳的部分,两篇都是短小精悍的类型,叙事紧凑流利,很是冷静,,带着股不声不响的狠劲儿,毫无堆砌之感。《长》这篇民国背景似乎也能透过文字看到微微泛黄的故事时光。 我是先看的《遇蛇》,看过之后便觉得再无出其右者。《活》和《长》着实让我惊艳了一番。网上也有人评论说这两篇文很有相似之处,怀疑是同一个作者。文笔像,风格像,营造的淡然悠远的氛围像。当然是真是假,就不去深究了。安心享受好文便罢。某个寂静的夜里留下个能微笑默叹的所在。或许所谓爱恨,所谓注定。便是于纷扰世间,万里红尘,他给了他一方清静天地。自此抬眼便只剩那寂然一人,再无其他。 End

此情,上穷碧落下黄泉。

1、倾宇,红尘中若少了你,方君乾该有多寂寥……2、『倾宇,你在吗?』『我在。』『一直都在?』『永远都在。』『倾宇,你在吗?』『我在。一直都在。永远都在。』 3、方君乾,你终其一生无子无嗣,将毕生情爱倾注在一个活在记忆中的人,孤傲倔强得如同雪地里盛开的火莲。    肖倾宇,你在三涂河边守候那红衣如火的身影——这一等,便是十六年。   直到长河落日沧海桑田都在眼中沉淀成一个完美的轮回,只是为了,当初等候他的誓约。    永远——究竟有多远?4:、世间纵有百媚千红。唯你是我情有独钟5、我自与人无害,此生唯有这一人,不愿与人共享6、红色长巾,眉间朱砂。桃枝为约,红巾定情,红线结发。此情,上穷碧落下黄泉。

还自认有品味的筒纸不要浪费时间了!!!!!

这文算是第一篇看的比较清水的文了,当时一个非腐女声泪俱下的说她如何如何被感动我就上当了手贱了下载了!快进快进着终于看完了流水账的文啊感觉真是相当的一般!本来看过也就算了结果后来发现居然是抄的?!而且居然在豆瓣上打八星?!忍无可忍了!想看好小说的以及写小说的听着!看文要从一流开始看!你第一篇文很可能就决定你的格调了!修养这东西要基础的!如果都学这二流文本三流行径就毁了!上大学的开始工作的听着!我们都是二十岁的大脑成熟的人了!这种中二病的YY文还是高中生初中生看看笑笑吧!我们的闲暇本来就不多了不能浪费!看书更要精益求精!我很后悔我用在这破书上的宝贵时间!!!!!!!!!!

无厘头和谐

开始看到它,它貌似有一种神奇的力量把我引向深处,以致深深吸引,高中三年度日如年,是它陪我度过,额(说的有点销魂),世间少有之必读物!

最喜欢沈凉生

这个书名实在是很土,但是出奇的好看!一开始是在百度中搜“哭得死去活来的BL小说”出现了这本书然后欠抽的我就看了!(所以大家以后还是相信百度吧,上面说能让你哭的死去活来的书,就绝对有这个能力的!)看到90%的时候,心理没什么感觉,剧情没有太大的起伏,只觉得沈凉生确实很诱人,很帅气,时尚,够冷,把秦勾引的半死,书外的我也被勾引的半死(谁让偶是花痴?!就喜欢这样既下流又冰山的美人)后来看到文革时期两个人的生活渐渐的不如意,年龄渐渐的大了,成了两个老人,可是在一起还是那么开心,直到后来沈凉生生病,秦怕他听见蹲在厨房哭,真是一点一滴的让人感动,然后我的眼泪就止不住了,哭了好一阵(我可是看过大把书的人,一直觉得自己不是容易落泪的人,看来我又错了)。是HE的结局,大团圆的结局但是那么悲伤的感觉让人透不过气。不过真的很喜欢他们在一起的感觉。《活受罪》我也看了,感觉没有《长相守》好看

倾尽是我看的最好的耽美文

我是一个书虫,已经看了20年的书了。都说它抄袭了这书那书,在网上也找来看了,但都没有看到心里去。喜欢一本书无关乎其它的,喜欢它的剧情,喜欢它的文风。只是真的很虐,虐得心痛。过了2年多手机里的小说换了一个又一个,可只有它舍不得删掉;看到这么多次每次看到肖倾宇临终的那章节泪水就会哗哗的流。以至于因为它我对同性恋的看法有了很大的转变,喜欢一个人不在乎性别,只要相爱就足矣。

長了些

不足:中間實在長得我想棄了,後來還是跳著將其看完。其實按這兩個人的性格,未必就非是這個結局,一個君臨天下,一個在背後運籌帷幄,并非一個廟堂一個朝堂的天涯之遠,所以也并不註定最後一定是天人之隔,這樣的結局未免刻意。人物太過完美不過是徒增做作而已。喜歡的地方:文筆流暢大氣,肖傾宇的性格我很喜歡,淡薄卻深情,善良卻不心慈手軟,方君乾亦心懷天下,這才是個男人。莫雨燕也讓我很動容,文里設計的戰爭知識也讓我很佩服。綜上所述:此文還是勝在文筆和人物,輸在了刻意的情節。

该出第100期了

一本勇敢的,粗鲁的,无所遮拦,滚味十足的地下读物。内容很糙很fresh(fresh shit)有摇滚的个性,有反深刻,反主流,反文化的魅力。适合大部分荷尔蒙时期的摇滚青年适合蹲在马桶上读,但却一定是你想用来二次使用的最后一本流行刊物能在小报亭买到本身是件很High的事情可惜的是回到sz后尚未找到,求邮购,嘿嘿

倾乾

若有一人愿为我上穷碧落下黄泉,此生足矣!世间的爱情再无如此纯净的了,看着这本书,我看一个字哭一声,他们的爱情太热烈也太打动人心,我只想说,我已经不在乎他们的身份了。(这是唯一一本耽美小说让我写这么多评价的书)。若有心者可以看一看河图写的词。

低俗和爱破坏的娱乐杂志,和他们的朋友

今天翻了06年和09年的爱摇各一本,发现这本杂志基本上没长大。包括叙述方式、供图、栏目选择,所以可以判定,基本上,它只能是十多岁年轻人的普摇杂志,始终不变。低俗和爱扯政治原来是爱摇鲜亮亮的武器,但是很不幸的,互联网的冲击,特别是,互联网能提供已经不仅仅是低俗和愤怒,这方面爱摇优势全无。非音乐是另外的一个轨迹,早期他们热血、地下,也粗糙,后来彭洪武让他开始跟时尚青年、小资和文艺青年联合,再后来非音乐声称要变成一本文艺青年杂志。再再后来,这本杂志收编到通俗歌曲旗下,但还是经济不稳,甚至只有一两个编辑在做刊。通俗歌曲活得最好,当然没有以前那么火,中规中矩,正常地记录每一年的摇滚乐大事。后来有了音乐时空,他们有新闻写作者的口吻而不是通篇掺杂个人情绪的毛病、有精准的乐评、有漂亮的照片,后来他们还可以去做这个年代最热门的摇滚乐新兴产业音乐节。可惜据说仍旧拖欠稿费不在话下。

看了十分之二还是壮烈弃文了!

人家是简明扼要,合情合理。这文怎么说呢就像每一段的小段落衍接,就好像,一个局部小剧情才刚开始,下一句话就结束了一样,看得我一直有种脱线的感觉,老跟不上它的快节奏。我就是因为看它在豆瓣上分数这么高才忍耐了这么久,结果,确实令我失望。

此情,上穷碧落下黄泉!

其实,这本书看到50%的地方时,我憋不下心中郁闷气结,偷偷写了个评,把故事批了一通,打算给个三颗星了事。好在,幸亏,万幸的是我看书有必须看到底的习惯,那后50%吧,只能用两个字形容:惊艳!真是给五颗星也不过分。所以,综合前50%,我决定给四颗星^^,希望和我有同感认为前半部情节牵强附会,描写肤浅空洞的童鞋们,看了此评后能有幸看到那让人见者伤心闻者落泪的后半部故事。哎。。本以为这故事不会让我看到流泪。。谁知,当方君乾找到余日,毫不犹豫舍弃帝王之尊单膝下跪请求神医医治倾宇腿疾的时候;当倾宇为拿到还神草医治方君乾,不惜受下跪、废目、断腿之辱与痛的时候;当九九重阳,倾宇于泼墨倾城阁身受重伤的时候;当倾宇在古烈陵,莼阳半截刀身没入他肩膀,他划着轮椅穿过墓地,来到柏树下静静而坐的时候;当倾宇弥留之际,终于说出那三个字我爱你的时候;当方君乾紧紧抱着倾宇的尸体痛彻心扉无声流泪的时候;当一树桃花临冬盛放,袖手崖上遍地花香的时候;当16年后方君乾独自来到袖手崖挥剑自刎的时候;当倾宇悠悠的吐露心声“红尘中若没有你,倾宇有多寂寥。。。”的时候;当两人桃枝为信,红绳结发,缓缓道出誓言“此情,上穷碧落下黄泉”的时候。。。眼泪无声无息滑落,湿了满襟。。。。肖倾宇啊肖倾宇,十七岁若没有与方君乾相遇在桃花树下,你的人生何至于悲苦至此!遗墨啊遗墨,你怎么就忍的下心,把整本书的苦难全部加诸于肖倾宇一人身上!杀父弑母的是他,忍受残废的是他,得而复失的是他,为方君乾称帝一路血淋淋牺牲的是他,明明悲天悯人,双手依然沾满鲜血的是他,最后,竟然被毒死的还是他!(无怪乎人称绝情后妈沧海遗墨啊~~555)最后,方君乾孤身矗立袖手崖。17年前,倾宇求他再等4年称帝,他没有等,倾宇求他执子之手袖手天下,他没有伸手。如果明知是这样的结局,方君乾又如何选择?必是放弃一切,倾尽天下,只为倾宇真心一笑吧。。最后最后,还是要说句嘉睿帝的坏话。。。这个白痴智障纠结致死的笨皇帝!(具体嘉睿帝如何纠结如何愚蠢,相信从派方君乾领70万大军驻守大庆边关重地八方城开始,一切的一切都有目共睹心知肚明了。。。)最后最后最后,我觉得方君乾夺位后随意放走原朝太子方简惠,这个基本上没有可能性,纯属遗墨瞎编滥造侮辱方肖二人智商,为结局而结局。。。当然,批评的部分大家看看一笑而过吧,此书书迷千万别砸我骂我拍我,权当我爱之深责之切了~(其实还有一大篇骂上半部的,我就地销毁了。。)倾尽天下真好听啊。。。。

倾尽天下-我爱你(超级剧透,不喜请绕过)

如果那天我没有循声而入,如果那天的桃花没有漫天飞舞,落英缤纷,如果我们不曾相遇,命运的劫能不能躲避。初遇你那寂寞凄冷的箫声,是印在我相思的心跳,你的睫毛附在清冷如雪的脸上,尽是比桃花还要美的凄艳。  我们是有缘分的吧,否则于大相国寺我们就不会再遇见。你是否记得我说对你似曾相识,现在想来也许我们上辈子真的有见过,你是伯牙我是钟子期,只有你才能听懂我是意在高山还是志在流水。秉烛夜谈,我才懂得什么叫知音难得,煮茶论实事亦乃人生一大快事。遇见你,生命中似乎阳光灿烂,没有阴霾雨雾。  看到你白衣胜雪,温润如玉,长袍广袖,但于温雅中又是凛然气度,贵气折人,不怒自威。忍不住的坏心眼,说道“人不风流枉少年”怂恿你去京城最有名的烟花之地——烟雨楼。我堂堂小侯爷尽然在莫雨燕吻你时,乱了阵脚,夺人之美,阻止你的一亲芳泽。也许那个时候,我就有意识到我对你的情,已是劫难;只是你至清至秀苍白清冷的气度,让我愿意如飞蛾扑火扑去。挡了你的剑,是我平生最为得意之事,看你为了我紧张,听你说“有我在,死不了”,我心中就不曾后悔。  你那水之柔月之香的气息,近在鼻翼,让我如同蛊惑的在你唇上一吻,你震惊而后暗器出手,血花四溅,但为了这一吻我还是赚了。  皇家马场,我夺得狩猎鳌头,赠你碧落黄泉,你取黄泉归我碧落,这似乎就暗示着我们今后的命运——上穷碧落下黄泉。  月夜如水,你焚香祷告为我卜卦,算姻缘竟是我们牵连,你脸色一变又马上恢复自然自言自语说也许倾宇是侯爷的媒人。  圣上妒我风华,欲除之而后快,让我亲率五十万大军赶赴八方城,摆明了让我送死,我难过孤独彷徨,你却愤怒道“站起来”。这是你第一次对我说这句话,你用激将法点起我内心的斗志,是你成就了日后的我。  。。。   庆历324年,匈野百万大军来犯,天镔拓跋牧宏卷土重来,大庆百年基业即将毁于一旦。此战一败,天镔匈野便会长驱直入,南部聊盟倭奴亦将趁火打劫……大庆,将不复存在……但是你说吾当与君携手共死。呵,你可知只要有你在的地方,我就不会害怕,我就所向无敌。  大战结束,皇上怕我功高震主,将我留在八方城,我小心翼翼的询问你是否愿意留下陪我,你思考良久吐出好。你的应允让我感到似乎如桃香拂面,春光明媚。我像是贪心是孩童,得到奢侈的礼物,喜出望外又恍若如梦。倾宇,你是喜欢我吧,否则你权势滔天,地位尊贵何必留在这寒苦边塞呢?  我俩赌棋,我输了,你欲夺走我的红巾,我说这是定情信物,若你要我就给你。时光沉默,你转换话题说,红巾定情到也别致,只是不敢掠人之美。我第一次这样坦白的说出我对你的情,你拒绝了,虽然意料之内但心里还是忍不住的失落。我以爱上了你,欲以从不离身的红巾赠你,当时的你一定没有料到你有一天会收下它。  我们结伴去市集逛逛,了解民情,我拖你到一家馄饨铺子,看你慢慢吹冷混沌,满足的吞下。店主问我俩是不是兄弟,我骄傲的说你是我的人。我的倾宇,我的倾宇,世界上最动人的四字,念在嘴里就像是拥有世界最美丽的珍宝。  在这血海白骨中,你仿若谪仙,遗世独立,你说站起来,我就在这里,我哪都不去,于是我摇摇晃晃站起身,说倾宇我回来啦。你替我敷药包扎,你的动作轻柔,一圈又一圈,温柔至极,但是我捣蛋向你撒娇说:“疼”。你笑我,区区小痛又算什么,可是倾宇你可知道你走后,就是刮骨疗伤我也不再觉察疼痛。  老将担心我的婚事,问我选择女子的要求,我笑说不高,只要和倾宇一样。他们摇头说那我一定注定孤身了,可是这又有什么打紧的,茫茫人世,得遇倾宇,还有什么遗憾呢?倾宇,你可知道茫茫红尘,若没有你,我君乾该有多寂寥。  企国一年一度祭祀桃花神息夫人的盛会,我俩协行,那桃花俏丽多姿,璀璨盛放,少年少女结伴而行,言笑晏晏。你淡漠的说,其实桃花是很寂寞的花,只为情动之人生长,为伤情之人绽放。当时的我不明白你的伤感与孤寂。折下桃花树最顶端的桃枝送与你,你一愣,眼波如花海,接过。我笑里是骗到你的得意大声说,倾宇上当啦!企国当地风俗,在祭祀桃花神的节日里,折下桃花树最顶端的桃枝送与心仪之人,对方若是接受,则算互定终生。此生相守,不离不弃。倾宇是我的人。那时年幼的我又怎么知道,倾宇博览群书,这各地的风俗自然知道的明白,这桃枝的意义又怎么会不明白。倾宇接下我的花自然是接下了我的情。愿意用今生陪在我身边,呵。  你要杀我,你赠我不动明王珏,但是最后仍是不忍心,又用死士就我。你用金丝线将我绕紧,鲜血染湿了锦袍,你问我是否后悔,我说不,注定没有结局,也不后悔,今生能得你相伴,又能死在你的手中,岂会后悔?你听到答案,自怨自嘲的说,无双...毁在你手里,淡淡道,我今天杀不了你,以后都没办法杀你了,我等着你来杀我。你转身,月牙色的袍子带走一世的孤寂。倾宇,你那个时候是爱上了我啦吧,否则你怎么会在最后关头放手。  可是命运让我成为了那个你最大的敌人,我倾宇你一定也心有不甘吧。否则怎么会在红线牵缘桥上拾起那根将我们命运缠绕的红线,将我们今生绑在了一起。  倾宇,能不能不要拒绝我,我想呆在你的身边温暖你的孤寂,就算没有结果,结算天诛地灭,我也爱你。只是为了这份倾世的爱,我愿意舍弃所有。倾尽天下——我爱你。  

别忘了“随CD附送”

买的多,看的少。看的过程中,我也想对爱摇提出些个人希望,后来想起“随CD附送”,瞬间打消这种念头。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

虐到我的 “白首不相离”

最喜欢民国背景的BL,禁忌的爱情配上动乱的年代,都透着深深的绝望。《长相守》于我是特别的,因为整个故事发生在天津。沈凉生实习的汇丰银行,就是现在的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就在我家斜对过。呵呵,我就住在故事里的那条“中街”上呐!故事里那些地名,于我脑中都是鲜活的: 劝业场,万国桥(现在的解放桥),中国大戏院,南市,小白楼,起士林西餐厅,宁园,甚至东局子机场。说《长》是《活》的番外,《活》和《长》是前世今生,可是除了秦敬的朱砂痣,和两个人莫名奇妙的一见钟情,还真没看出有什么前世今生的纠葛。《长》的前半部,写的细腻,从两人初遇,沈凉生追求秦敬,每一次的性爱,沈凉生和秦敬对这段关系的心里描写。特别是每一次的性爱,秦敬一次比一次深陷其中但又深知这样的关系没有将来,而沈二少则算计着什么时候该全身而退,所以每一次的缠绵,都好像有今天没明天的纸醉金迷。无论是《活》还是《长》,我都觉得秦敬喜欢沈凉生喜欢的莫名其妙。唯一的解释是无论是沈护法还是沈二少,都是难得的美人。所以又是渣攻贱受了,哎~~~ 《长》里沈二少每每把小秦哥哥放在秤上过过,掂量掂量秦敬的分量,比不过沈家的家产,抵不过沈家的工厂。秦敬因为沈二少和日本人的关系,和他分手后,沈二少还在纠结,“要不要带他一块儿出国”,“沈凉生扪心自问,他现下确实还喜欢他,很想带他走,可不保证往后会一直喜欢下去。” 沈凉生不仅凉薄,还很自以为是。后来沈二少跪在船里求小秦哥哥和他一起出国,秦敬嘴里说 “我国生我养我,我与我国同生共死”。心里还在想:“我这辈子只喜欢你一个人”。我一直觉得沈凉生的转变实在有些突兀,前一刻还斤斤计较,自私自利,不确定能喜欢秦敬多久,后一刻就愿意放下一切追随所爱了。唯一的解释是面对生死,面对失去,开窍了?写到这让我想起了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沈二少的算计倒是和范柳原能有一拼。香港沦陷成全了范柳原和白流苏。天津沦陷+闹大水才让沈二少开窍。后半部就是温馨甜蜜的相濡以沫了。虽然世事有艰辛,有动荡,两人倒也“长相守”,白首不相离。可是比起BE的《活》我反而被森森虐到了,T T!!! 原来最虐的还是时间后妈,韶华流逝,沈美人迟暮,小敬敬成糟老头子啦,哇哇哇,偶SOU不了啊!!!T T,好吧我的虐点比较怪。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喜欢《活》。特别是里面用雨打芭蕉的节奏形容沈秦的性爱节奏,很有意境。(小黄书也敢讲意境? 嘻嘻,这才是作者的功力。)嗯,还是觉得无论是沈护法还是沈二少,都渣!渣!渣!

歲月無情 唯愛永恆

以沈涼生對情感淡薄的個性,那句"沈太太,你是我的朱砂痣,也是我的白月光。"也可以解 讀成"秦 敬,你是我的宿 命,也是 我的歸 處"吧。 他一生的溫柔,情感都牽在秦敬身上,他就是他的命中注定,也是他心靈的故鄉。

最爱沈凉生

一开始其实对沈凉生是有淡淡的恨的,也许也算不上恨,也许是那种隐隐的不满:你怎么可以一开始就以把秦敬骗上*为目的,你怎么可以把秦敬调教【啊咧】得如此不堪,怎么可以让秦敬为你失魂落魄而你却如此冷淡得似不食人间烟火,怎么可以一边色色又温柔地拥着秦敬入怀,一边又盘算着该找个人结婚了结婚之后是不是要跟秦敬断了关系,怎么可以让秦敬为了你连尊严都不顾甘为这段感情的奴隶。。。总之,各种不满,各种吐槽。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却慢慢从这位骄傲英俊又冰凉的少爷身上看到了他心中的脆弱不堪和对感情的战战兢兢。从小生活在没有温情的环境中,在成长中又不得不靠着手腕和计谋在一步步算计中积累力量。他骄傲,他世俗,他腹黑,他工于心计,他手段了得。他有华丽魅惑的外表,有一掷千金的资本,有气颐指使的气度,却惟独没有真心投入感情的觉悟,因为从没有人教他如何去做。这样的人让人羡慕又可气可悲可怜。但在与秦敬这个实心眼又善良的小受相处的过程中,我相信他的如冰山般的心是在逐渐融化的。人总是大时代背景下的小人物,沈凉生纵使能呼风唤雨,纵使不可一世,却也难逃时代的束缚,战乱,天灾,将秦敬呼啸着卷入,原本可以毫发无伤全身而退的他却因着一点点看透了自己对秦敬难以割舍的情而奋不顾身地投身到历史的洪流中。命运裹挟着他们沉浮,秦敬始终如一地实心眼,始终如一地深情,沈凉生却与过去彻底割裂了,他舍掉了身份、地位、财富、名利。。。只为与那个傻瓜长相厮守。他一步步从一个冷眼旁观、高高在上的浪荡公子变成了一个守着锅碗瓢盆粗茶淡饭乐在其中的普通男人。看到他们在俗世中小心地守护着这份不为世人知不为世人齿的感情过着简单的生活,有时心里忍不住会揣测沈凉生的心境,他需要怎样强大的自信和果敢才会毫不犹豫地丢掉前30年辛辛苦苦处心积虑积攒的一切,并推翻自己曾信奉的一切重头来过,不求名不求利,以几乎低到尘埃里的姿态过着以前想都不会想甚至不屑于想的生活。秦敬的情我们都可以看到,他的挣扎,他的直率,他的执着,他对沈凉生的纵容,他的失意,他的心痛。。。但是沈凉生的情却深的让我们难以觉察,因为他不会将心痛写在脸上,不会絮絮叨叨诉说想念,他的感情更像深流的水,看似波澜不惊,其实力量惊人,一旦投入就绝不回头。最后的最后,已经成为小老头的他们,像所以他们那个年纪的小老头一样,生病老去。沈凉生是先走的那个,即使梦中临走的他貌似生气地叫嚷着“别跟上来,快回去”,其实心里是比谁都明白的吧:没有谁能把他们分开,命运不能,死亡也不能。最爱的沈凉生,最爱的他们的爱情。

我怀恋的。

當年還在高中..常常會買它看,有點小貴。雖然現在還會常常路過賣雜誌的小攤,可是,仿佛沒那份心去關心了,哪怕是匆匆壹暼。還記得這個雜誌有個特點,雜誌從中間分開。前壹半的文章,都是關於最近的搖滾演出或者樂隊活動,再就是推薦壹些地下樂隊,酒吧演出之類的。後面壹半篇幅貌似基本和搖滾沒直接聯系,更像壹個副刊。它裏面會轉載壹些文章,圖片。把不和諧從地牢給放了出來。裏面會發發牢騷,帶點兒小小的少兒不宜,又帶點兒小小的叛逆。對社會,對愛情,對未來... 仍然記得有壹期,封面很牛~那是壹副對聯(致富全靠黨 下聯發財不信神)。想想也覺得挺為難那些編輯,他們真的用心的。“對不起,我們不能成為妳們想象的那種刊物,不然。整個雜誌社或許會..”當D還沒放開媒體的時候,在內地能有這麽壹份雜誌看看,仍然覺得好不可思議。也不知道現在會怎麽樣了,自己在不知不覺失去了好多珍貴的東西。書事越讀少,我想,到拾起來的時候了。明兒,去買本,順便聽聽碟,看見的時候,希望它仍長大了。

还自认有品味的筒纸不要浪费时间了!!!!!!!!!!!!!!!

这文算是第一篇看的比较清水的文了,当时一个非腐女声泪俱下的说她如何如何被感动我就上当了手贱了下载了!快进快进着终于看完了流水账的文啊感觉真是相当的一般!本来看过也就算了结果后来发现居然是抄的?!而且居然在豆瓣上打八星?!忍无可忍了!想看好小说的以及写小说的听着!看文要从一流开始看!你第一篇文很可能就决定你的格调了!修养这东西要基础的!如果都学这二流文本三流行径就毁了!上大学的开始工作的听着!我们都是二十岁的大脑成熟的人了!这种中二病的YY文还是高中生初中生看看笑笑吧!我们的闲暇本来就不多了不能浪费!看书更要精益求精!我很后悔我用在这破书上的宝贵时间!!!!!!!!!!

爱盛开,几许苍白后跌落在尘埃

忘川凝眸,你笑靥如花,我们一起约定,待到来年山花烂漫时,要想着彼此,要记得曾经有一天我们一起淡看日落,云霞杳然。如若不曾遇见,便不会有如此多的思念,便不会知道思念如此的撕扯着心上的每一根神经,那种痛叫人欲罢不能。桃花正在庭院开放,因窗棂的光,而不觉得凄凉,反倒添了一些意想不到的憧憬。桃花最能解人意,那是用语言无法描述的境界,似在聆听,似在感受,似在倾诉。方君乾说:“桃枝为约,苍天为证,此情——上穷碧落下黄泉。”肖倾宇说:“可是要下手那刻,忽然想到…红尘之中,若少了你,倾宇有多寂寞……方君乾……我……”那一刻的未尽之语,在多年后,方君乾回想起当时情景,原来那刻白衣少年最后想说的一句话是:“方君乾,我……爱你。”倾宇,你可知我们是同样寂寞的灵魂,因为遇上了对方而不再孤独彷徨。君乾,你可知遇见你,你便成了我的劫,是我的桃花劫,也注定我的在劫难逃。风月满楼,驾鹤西去。云海翻涌,碧天浪花。拈一碎花,点一朱砂。天涯只身,天堂蓝珀。弹一曲悠悠远远古筝语……云水遥,千山凝,暮山紫,千里音,入心醉,遥望处,山一程,水一程,寒风凛,水更清,独奏一曲琵琶吟……十指交错,十指间换,语音渐变,空旷渺远,沙哑低沉,尖刻悲啼,林间悠扬,长破云霄,吹一曲轰轰烈烈伤感笛箫音……倾宇,当你转身离开,我就知晓注定是一场悲剧,只是,我却始终不愿相信这一切都已画上了句点,仍旧一如既往的等待着,等待着春暖花开,等待着你归来。倾宇,桃枝已在舒展,正等待你的水眸,细细去描绘,那花朵……如果相遇是一场悲剧,那么前世,就已注定这凄怆的结局。此情可待成追忆,唯独你——是我终结不变的宿命……因缘桥边,残雪纷扬,红线一头一尾,终定姻缘,却注定没有结局。朝堂之上,红线结发惊天下,碧落黄泉方君乾说:“方君乾爱慕公子无双……”肖倾宇说:“我会陪着你看遍世间美景。”卞之琳的断章里不就有这么两句让众生迷倒了么?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我看着你,你亦看着我,相看两不厌,看着看着就看出了意味,就看出了这人世间最美的风景。在桥头,等你。是承诺,是一生的执着。抚琴对月,孤亭短,红尘乱。繁花伧蔓,任他风雪沾衣,终是红颜归覆,欲眼离愁。山河供笑间,风雨无声,淡笑无痕。只剩下一纸苍白的回忆,在研磨执笔间,禁锢成伤。无意间,一声嗟叹,惊散了漫天鸿雁。看如花落羽,念似水成伤。方君乾说:“方君乾愿倾天下之力让倾宇站起来。”方君乾说:“吾愿倾天下之力换倾宇真心一笑……”终是谁使弦断,花落肩头,恍惚迷离!花开易现落难寻,红颜弹指老。过往云烟,不过是浮华一场,何许执着?带着孤独的心,在飘散中,守候温暖,留有一丝妩媚的忧伤,守候花开,花开是画,花落是诗。世事繁华,红尘若梦,金粉荟萃却如幽兰之境,繁华绮丽亦能身静心远。方君乾说:“方君乾不娶妻,不生子,只要倾宇陪伴一生一世。”方君乾说:“哪怕千夫所指,哪怕万人唾弃,哪怕全天下人都反对,只要倾宇点头,方君乾就可以为你倾尽所有。”凝眸处,红尘冉冉,弱水尽三千...倾宇死后,方君乾说:“你放不下大倾,我替你守护,等我统一天下后,再来陪你,可好?”肖倾宇虚弱的说:“方君乾,我想睡一觉……”方君乾愣了会儿,搂紧怀中人,说:“睡吧,我就在这儿。”肖倾宇说:“方君乾,我爱你……”面容平静,嘴角略带微笑,右手无力垂落,白衣男子在临终终于回应了方君乾一生一世的感情,吐出了至死不渝的爱。血染江山的画,怎敌你眉间一点朱砂....月影西流,亘古千秋。是谁的笑魇出现在凄水河畔。梦回初次相见,你还是那白衣如雪的少年……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但若没有你陪伴,那人生该有多无味,多悲凉…… 朝霞日暮,黄昏夕阳,垂柳小巷,我愿独醉不醒……雨落衣襟处,痕啧淡,冰雨寒。终是谁心里的孤坟,在鲜花盛开的季节,话却了一世凄凉。举杯独醉,吟风雪,叹韶华。雾散,梦醒,我终于得以看清,那繁华如灵台烟雨的背后,竟是那千帆过尽的沉默。怎奈何,一缕相思,诉不尽细水流长。

爱摇

<我爱摇滚乐>简称<爱摇>,又称<我滚>,英文名<So Rock! MAGAZINE>.首先要说,<爱摇>其实仅仅只有前一半是在讲摇滚乐,而我更关注的,是天下事无所不包的后一半<爱摇><爱摇>一直是我的枕边读物,每期必读.枕边读物,是和所谓马桶读物截然不同的,前者是你睡前所要品尝的最后一份精神食粮,而后者只是排泄时的无聊消遣.<爱摇>精选了太多牛人牛语,很牛的图片,很牛的文章,很牛的影评和书评,还要恶搞一下D报风格编一些假新闻,更要义正言辞的说"我们对待事物的标准绝不仅仅是牛X与否"这一刻,<爱摇>是活泼的.<爱摇>同样会展现给你另一面的中国.贫穷的,丑陋的,水深火热中的.<爱摇>称之为隔壁的中国.真实的,但可能和你的生活没有交集.这一刻,<爱摇>是严肃的.<爱摇>的编辑,言论或许偏激,但却是绝对的一针见血,鞭辟入里,字字珠玑.这样的好书,真不应该是当作排泄时的无聊消遣.我一直这么认为,从高三蹭搞哥和Matty的<爱摇>看那时候起.但从下个月开始,不买它了.没别的原因.一本杂志只属于某一时期的我,我得感谢它所带给我的一切,继续人生.祝那些深居在石家庄(Rock Home Town),每天以1块5的鸡蛋灌饼和2块5的板儿面充饥的小编们,继续用"三硬一大"的思想去追求你们"三大一硬"的理想境界吧!HOHO~这篇文章,也应该算是和<爱摇>发生关系的方式之一吧?!

碧落黄泉 茫茫不见

最初是听到了河图唱的倾尽天下才看了这本书,初读它的文案就已经让我泪流满面,看到楔子里的君乾登上九重宝塔而身边再没有那个清冷无暇的人陪伴的时候,真的让人撕心裂肺。。。其实我最喜欢的是倾宇,我喜欢他的名字,喜欢他的安静,喜欢他为了爱人的默默付出,最心疼的也是倾宇,身世坎坷,一直隐忍,在君乾大婚那天脱掉了白衣,第一次换上了红衣,当君乾拿着红巾向他表白时,倾宇哭了,一直泪流不止,此后的岁月便是倾宇陪伴着君乾征战天下,君乾为倾宇白了双鬓,倾宇为君乾失明残腿,我原以为这段不伦之恋最后会有一个好的结局,毕竟君乾和倾宇都太苦了,但是作者还是给了我们一个痛心的结局,当倾宇在桃花树下死去的时候,眼泪止不住的流,为什么倾宇要死,为什么他们俩个不能在一起,为什么要这样对他们,留君乾一个人在世上16年,每当看到桃花煮鳜鱼便泪流满面,每当想起倾宇便伤心难过,爱死了这两个人,也爱惨了这两个人,这是我看过最感人的爱情故事,也是我看过最轰轰烈烈的故事,每当听到倾尽天下这首歌,便会止不住的想这两人,每次都会湿了眼眶。我不会写华丽的文章,但这全都是我的真情实感,我一直在边写边哭,每当想起他们便会心痛,便会难过,总是在想他们应该是真实存在的人吧,可是却不能在一起,希望这本书可以被许多读者看到,希望他们的故事可以感动很多人,寥寥的文字不能表达我全部的感情,但是我不知道怎么将我全部的感情写出来,也许是写不出来的吧。。。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破文摘又玛丽苏又臭

破文摘有什么好得瑟的,豆瓣的审美观那么差吗,为何那么多小学生,这文在事件记录吧给炮轰了,堪称开年大戏。它的粉丝也抄袭,在晋江大家都去刷负分了。太恶心了。复制粘贴,不知道的人太少么?这是一篇耽美界有名的极品文摘,抄袭多段经典耽美文,在晋江自杀ID,在鲜网被拒,在耽美界几乎成为常识,不知道怎么这么多还会给它高分,把原文作者的脸往哪里搁?更不必提它用了这么多经典段落却只能写出这么矫情恶心的文字,豆瓣的审美降低了么?不要和我说抄袭得好不算抄,或者不要紧这种话,自己摸自己良心是不是长歪了。

爱可以这样

读了不下三遍的书应该是很好了的。我喜欢里面的爱情。男子之间的爱情可以如此美好纯情却又婉转曲折让人痛彻心扉。天下无双的公子,世上霸道狂傲的小王爷,如果不是对对方爱到可以倾尽天下,又怎会跨过这世俗的禁忌,我愿为你袖手天下,此爱上穷碧落下黄泉生生不竭。

长相守

高中,我是语文课代表每次上课前要带大家读古诗总会带着不为人知的暗喜,一本正经的要求大家把书翻到《赤壁赋》“惟江上之清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目遇之而成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然任世间有千种风情、万般颜色,我独独眷恋你唇边一抹缱绻温柔这世间再没有什么比风景看透后的细水长流更美好了愿得一心人,与他长相守。

为什么这本杂志没有被禁止发行呢?

为什么这本杂志没有被禁止发行呢?我第一次在图书馆看见的时候感到很惊讶,还可以有这样的出版物..........也算某种程度的言论自由吧

《我爱摇滚乐》这杂志确实是太水了

别人给的杂志,应该叫我爱水水水,,里面尽是山寨乐队介绍,明星八卦消息与高中生水平的习作,外加网摘(是从网上一个字不漏扒下来的).别人给的杂志,应该叫我爱水水水,,里面尽是山寨乐队介绍,明星八卦消息与高中生水平的习作,外加网摘(是从网上一个字不漏扒下来的). 别人给的杂志,应该叫我爱水水水,,里面尽是山寨乐队介绍,明星八卦消息与高中生水平的习作,外加网摘(是从网上一个字不漏扒下来的).

没有想到的感动

早就过了二八年华,也看淡了电影和书本里的生离死别,以为自己已经麻木.没有想到,一次不经意间看了倾尽天下-乱世繁华,居然被两个男人的感情感动得一塌糊涂,几个星期都沉静其中不能自拔.喜欢君乾坏坏的笑,更感动于倾宇无言的付出.

江山如画,只愿为你 袖手天下

十里长亭,小楼宫阙,万丈红尘。九重宝塔,天地浩大,时光轻擦。如今,就只余他一人了。那些年的铁马金戈,执手相携,不过是为了那场容华谢后的温暖同行。而今万人之上,众生俯首,眉目再不复如初的少年张狂。十六年来除了那把黄泉相伴,再无其他。倾宇,方君乾此生若是没了你,该有多寂寥。这红尘天下,本就只是为了博那人一笑的一场盛世烟花。爱了,散了。缘起,缘灭。此情——上穷碧落下黄泉。桃枝为约,红巾定情,红线结发。 当日朝堂之上,所有人都为那句“本侯爱慕君子无双”而瞠目结舌。这是只有方君乾才能做出来的事情,这是方君乾才敢说出来的话。爱便是爱了,干卿何事,干天下何事。一旁的他依旧神色淡然,任对方将那缕红线系于自己青丝之上,眉睫静楚。“我会陪着你,看遍世间美景。”天下哗然。直至后来定国侯在他面前蓦然跪下,老泪纵横。那一刻肖倾宇才明白,并不是所有人都似他这般无牵无挂。他们可以背离全天下,却无法抛弃自己在意的人。这是一份不被世人期许的感情。再别之后,他来为他给别人提亲。漫天的红,定国府的后花园中,两个同着红衣之人,借着隔墙而来的丝竹之声,三拜天地。惊才绝艳的无双公子泪如雨下。那绝世男子,何曾如此哭泣过。这世间纵有千红百媚——唯有你是我情之所钟。初始,他仍是鲜衣怒马的红巾少年,大庆皇都的方小侯爷;他是朝廷的神秘右相,清贵无瑕的公子无双。八方城,肖倾宇陪他走过那金戈铁马的峥嵘岁月,风雨飘摇,一路而来,生死不离。那是生命中最是恣意无忧的日子。午门刑场,倾盆大雨。战场上呼风唤雨的小侯爷,跪在中央任大雨瓢泼,一动不动。他说:“倾宇,我站不起来了……”他们唯一的一次任性,所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肖倾宇双手一支,跌落在地,任泥水污了一身清华白衣。既然方君乾站不起来,那他肖倾宇便下去陪你罢。他一直都会在。肖倾宇,终是选择为了方君乾,覆了天下。他自己的天下。“年少之时,以为冠绝天下便可无所顾忌肆意独行。直到年纪稍长,才知,人毕竟处于十丈软红,哪得如此肆意妄为?有些人,有些事,当时无法理解,难以接受。等到长大了,才知那个人所做的一切,全部都是为了你。他为了你,舍弃了自己,独自背负着,隐忍着,痛苦着,企盼着,只是因为,他爱你。他明白,除了爱情,人世间还有很多无法割舍的东西。”犹记那年,姻缘桥畔,红线牵缘,执手相望。他把手中的紫竹伞缓缓覆在那个清冷男子的身上,一坐,一立,默然不语。三月桃花,落英缤纷里,他飞身而上折取那百年古树最顶端的一株桃花。那一瞬,他抬眸,他低眉,刹那间模糊了风华。那一幕,羡煞旁人。花市之中,灯火明亮如昼,月夜凉薄,那时他站在他的身侧,与他共赏一场盛世烟花。漫天缤纷中勾勒出那人的绝世容颜。“倾宇你看那朵烟花……”欢喜戛然而止。他们终是在时光的反复里擦肩而过。昨夜星辰,是谁曾为谁风露立中宵。夏日浮光,烟波桨声中与谁执手相伴。乱世厮杀,是谁总会在等他含笑归来。战马兵戈,再见之时已是生死无话。记忆里那人总是一身清华白衣,眉目间淡然一笑,东风解冻。千军万马之中谈笑饮茶,痛彻心扉之后仍旧不动声色。唯到山穷水尽之时,他才肯泄露出心中那丝丝缕缕的柔软。后来是谁在三途河畔静静守候,又是谁十六年来独独痴立于袖手崖旁。爱或不爱,有些答案,要用一辈子才能去回答。他与他,终究没有走出同归的殊途。那可能是方君乾有生之年最脆弱的一次,坐卧火海之中,眉目之间那人却遍寻不见。一夜之间,白了鬓发。那也是肖倾宇此生唯一的一次妥协,乱世繁华,他只想与他隐逸一生,不问天下。可是伸出去的手,终是无力的垂落。袖手崖畔,桃花纷繁,落英不语。这世间的千百种结局,却独独吝啬于为他们留下只字片语。从今往后,方君乾会为你,坐拥万里江山,尽享百年孤独。 他一个人在这世上寂寞行走了太久太久。只是为了当初的一个承诺。待他还了世人那如画天下,便去寻你可好?纵然饮了忘川,忘尽前尘,也仍是能一眼就认出你来的。是谁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千秋万世,矢志不渝。终有一生,能够彼此携手,永不分离。有些东西注定势不可挡。既不后悔,又何来不该?那时他会笑着对他说:“我们见过吧。”纷扬桃花,漫如雨下。他从树上跳下,邪魅一笑,手执一束桃枝。“送你。”只愿再看你,泪如雨下。但愿前世未曾了却的缘,能在来世得了圆满。

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活受罪》《长相守》

闲来无事,外加最近对古风文挺感兴趣,于是便去看了那一直准备看却都没有看的文——《活受罪》《长相守》。一开始觉得这两篇文怎么也不是一个故事啊,说是也是,说不是也不是,前世今生,说不清道不明。想看古风文是因为一开始看了闲相饮的《雨魄云魂》,顿时感觉眼前一亮,原来古风H文也可以写得这么美,也觉得H的部分写得也极好,不过多少还是有点虐的,做完立刻分开总觉得心头不快,估计是女人的感性,总想就算是两大男人,激情暧昧之后也还是想能够那么拥抱缠绵一下。在这一点上,《活》和《长》是大大满足了我的。之前一直在看日系文,觉得日系文就算是H也写得很暧昧,不会真的在做的时候说出那感觉污秽的部分的词,这里那里什么的虽没明讲但也是知道的,不知是翻译的问题还是本身如此。所以当我一开始涉及天朝耽美文的时候,着实把我雷得外焦里嫩再加晴天霹雳。不曾想我大天朝的妹子竟这般富有想象力,真是什么都写得出来,什么样的词语都敢朝外蹦,不禁感慨菇凉我还是很纯洁的啊!在这方面便觉得虽然日系文很小白的有很多可是也比天朝妹子这样折腾出来的文章好啊。再扯回来,之前是很排斥古风文的,具体为啥也不清楚了,偶然看了闲相饮的那篇文章便对古风文产生的兴趣,想着文笔好的作者写起来也会非常美的吧,便找到这两篇。因为开始知道这是H多文好的那一种其实没抱多大期待,估计内心总是有肉多的文其实不咋地吧这样的想法,但是事实又给了我一棍子,这么好的文真是难得啊!我在心里默默感叹着。这应该是第一篇真的看哭了的文章吧!之前总是看木原的文,木原的文虽然虐,那是是那种揪心的虐,只觉得心里难受,可是也没有真哭出来过。但是这边文章看得我泪腺崩溃,上课时偷偷看完最后的百分之十,结果没忍住,看着看着眼泪就流了下来,却发现没有纸,问人借又觉得不好意思,便偷偷拿外套去擦自己的眼泪顺带鼻涕,想着也还真是狼狈。不过也因为写得是真真好,不枉自己这么哭一场。虽说《长相守》是《活受罪》的番外,总觉得《长相守》才是本篇,《活受罪》却是成了番外,与我来看,我也是更喜欢《长相守》的,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不正好应了这景么?沈凉生说出自己名字的时候,总会被秦敬调侃“一碗凉水,生不逢时”,不也正应了他的命么。一开始看名字的时候,总觉得秦敬理应是攻阿凉才应该是受,沈凉生这名字着实有点文艺了,不过真是个好名字。虽说《活受罪》是个BE也没觉得多虐,多半是两者早就是知道自己的命运过于顺其自然的接受反而不觉得多悲伤,只是当沈凉生说:【“秦敬,你死了,我会继续活着。” “…………” “你现下受得每一分苦楚,都是我给你的。” “…………” “而这每一分苦楚,我都亲眼见过,牢牢记着。” “…………” “从今往后,日日记住,夜夜梦见。” “…………” “愿我余生每一日,日日活着受煎熬。”】却也真是受不了了。终归抵不过那心痛,估计他自己也没想到,终归是受不了,便随着他也去了。【“你留下真假不知的四个字,我愿还你真心实意的四个字。”】而看《长相守》时,一开始时代背景其实是最吸引我的,总是让我有种穿到哥哥那出《霸王别姬》的感觉,一样的时代背景,一样经过相遇,相知,分离,重合,一样经过抗战,文革,那段历史总是能让人联想很多很多,家与国,人与人,天与地。只是沈凉生和秦敬大概比起段小楼和程蝶衣是好了去了的,虽然两人分离过最终还是在一起,虽然经历了洪水,战争,大跃进,文革,地震,但最后还是能够彼此相依相偎,走完这一里红尘。大概就是这样的不离不弃,从生命的最耀眼时开始到生命的终结一直这样相濡以沫,才更动人心吧。身为沈家二少爷的沈凉生和身为教书先生的秦敬,忽然想起《传奇》那句“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真的是如此,从此便两不相忘。一开始觉得沈凉生真的只是抱着三分认真七分看戏的态度去追求秦敬,却在不知不觉中把自己搭了进去,而秦敬却从一开始就把自己搭了进去,两人贫贫嘴,互相都不挑明的日子也真是很幸福,一开始是觉得秦敬是喜欢沈凉生多过沈凉生喜欢秦敬的,只是后来,竟是沈凉生低头说了那一句【“你让我走……可是你在这儿……还能让我走去哪儿?”】于是从那之后,两人便没再分开过,两人相互承诺要好好活完这辈子——无论如何,他的命一定要留给自己,自己的命也一定要留给他。不仅是作为伴侣,也愿为彼此的父母,彼此的兄弟,彼此的子女,所有世间至亲至密的关系,长相厮守,永不分离。于是当沈凉生在文革时被带走时回头看秦敬是想【”自己是想着要跟他过一辈子,为伴侣,为兄弟,为父母,为子女,再苦再难也不后悔……就这么一个承诺,可怎么就守不住。“】顿时眼睛一下子湿润起来,吸吸鼻子也就忍住了。再后来很庆幸的是一个星期以后沈凉生被放出来,【那天晚上,秦敬蜷缩在屋子里的一角,像动物濒死的哀鸣一样哭着道了句:“我对不起你……我对不起你啊……”】这时真实忍不住眼泪流了下来。【他觉着他拖累了他一辈子——多少年,多少事,多少悔恨,全一股脑儿地涌到了脑顶,要把人活活溺死——他恨不得把身上的肉一片片削下来赔给他,可把命赔给他也不够,他是真后悔,后悔老天爷怎么就让他遇见自己……他后悔同他遇见。“你怎么能这么说!”静夜里吼声听起来格外骇人,秦敬吓得一激灵,泪倒是止住了——那么多年,俩人不是没为针头线脑的小事儿拌过嘴,可还真没动气吵过大架,秦敬从没听过沈凉生这么跟自己喊,一时呆傻地看着他,头发蓬乱着,满脸又是鼻涕又是泪,五十多岁的人了,却像个五岁的孩子一般狼狈,手下意哆嗦着去拽沈凉生的衣角。“你别这么说……”沈凉生垮着肩蹲在他身前,也很显得老态,双手握过他的手,包在自己手心里拍了两下,轻声叹了口气,跟向小孩儿讲道理一样同他絮叨,话意却也有些颠三倒四,“你不能这么说……我岁数大了,经不住你这么说……往后都别这么说了。”】只觉得看到这里的时候,感觉沈凉生真的是变了,为了自己所爱的人,他可以放弃一切,可以满足于就这么和秦敬过一辈子,当年风华正茂的沈家二少早已不在,有的只是一心想和秦敬过一辈子的阿凉。彼时,两人早已不在年轻……以后的日子虽然苦涩但也就这么凑合着过,一天一天,一年一年,只是生命总归是要有个头,却不曾想依旧是沈凉生。虽然作者没写沈凉生病后是个什么悲惨模样,只是说依旧有风采,可是我的脑海里却似乎能看到他一天一天消瘦下去,最后连话也说不出来,而秦敬却也只能干看着自己所爱的人受折磨,仿佛只有时间流动着,他俩即使不在说话却也能心照不宣。后面有几段真的是让我泪眼朦胧着看完的,一般看还一边不停得赞叹笔者实在是好文笔。【秦敬确实未曾走远,只是去了趟大悲院,从早上跪到下午,先是求菩萨让沈凉生少受点罪,后来便只长跪佛前,反反复复默念着诗经中的句子:“如可赎兮,人百其身。”——如能够代替你,我愿意死一百次。(看到这一句的时候泪腺就完全崩溃了)这日秦敬并没等人出来找,五点多便自己回了家,虽因跪久了更见伛偻,面上却很平淡。沈凉生已经又睡过去了,老刘松了口气,跟秦敬一块儿坐在床边,静了一会儿,还是开口劝他道:“人说七十三、八十四都是槛儿,他今年可不就是七十三了……但要说咱俩也快了,过两年也不一定能迈过这个槛儿……你就再熬两年,熬一熬就过去了,到时候地底下再聚……他肯定等着你。”“我不用他等,”秦敬淡淡接了句,又发觉自己说得让人误会,便改口道,“他不用等我。”老刘闻言抬眼望向他,只见昏暗的屋子里,秦敬淡色坐在那儿,眼神却是亲热地注视着床上睡着的人,轻声把话说完:“老刘,你信不信,他走时我准定知道,也准定得跟他一块儿走。”“…………”“你约莫不信,可我信。”刘英默默听着,多少年前的事了,但因秦敬口才好,说得也栩栩如生。摩肩接踵的人群,道边的霓虹灯,穿着白西装的人都像走马灯一样在眼前鲜活地打着转。姑娘家心软,听着听着她便觉得有些忍不住泪,看秦敬说得告一段落,赶紧借口道厨房刚烧了水,起身走出屋门。待进到厨房里,她想着不能哭红眼给老人家添堵,就使劲把泪忍了回去。心思一定,便觉得有哪儿不对,再一琢磨,可不是不对嘛——沈爷爷和秦爷爷既然是表兄弟,怎么会是二十多岁才遇见的?那刻她蓦地像被兜头打了一棍子,似明白了什么,又似十分愣仲,呆呆站了会儿,突然哇地哭了,又怕哭声传去屋里,连忙抬手堵住了嘴,也不知道怎么就那么难受,直哭得蹲下就站不起身。耀目的夏阳中,他们比肩而行,终于走完了这一里红尘,又再继续走下去——走回来处。去向天涯。】所谓天底下所有的好事,其实也不过就是四个字:他遇见他。

旷世之恋或许都要如此悲戚吧,黄泉相望两茫茫

读了这本古墨飘香的书后,惊叹倾宇和君乾之间刻骨铭心流传千年的爱恋,两个人物都极有个性、极富智慧,君乾用一片赤城的爱心呵护着公子无双,而公子无双则为方君乾放弃了一切,皇位、尊严、光明和生命。无双便是再天纵英才,亦难以拒绝君乾用滴血的心所编制的爱网;君乾便是坐拥万里江山,亦不能忘怀无双公子眉间的一点朱砂以及为他而牺牲的一切。其实并不喜无双公子对桃花的热爱,亦不喜由桃花感受这场旷世之恋,因为桃花虽寂寞,却鲜有赤城之意;桃花虽美好,却少了一分清贵无暇;桃花虽温润,却终究难见那无双公子的傲世之志。一片白纱,诠释了公子无双清贵无暇、美如谪仙的风流气韵;一方轮椅,承载了公子无双挥斥方遒、决策千里的睿智无双;一丝金线,点染着公子无双忧国忧民、鞠躬尽瘁的拳拳之心;一点朱砂,注定了公子无双为爱而痴、为情而狂、黄泉相望两茫茫的悲戚与决绝。此情,既然上穷碧落、下至黄泉,那么,公子无双、公子,请您放心地一路走好,君乾绝不会忘记你,也绝不敢忘记你。倾宇,你一定要在奈何桥边等着我,等着君乾去找你。

看透了结局,却没有猜到过程的爱情……

我看过很多多的古代虐文,有不少喜欢的,《倾尽天下》就是其中一部。这部书真是从头虐到尾,开篇就用凄美的文字描写了两人的分离,而且文中伏笔不断,所以尽管是看到小王爷和倾宇艰难又深刻爱情中那少有的甜蜜,却不敢替他们高兴,害怕这完美的下一幕就是生离死别。一直就是看透了结局就等着猜到过程,上穷碧落下黄泉的爱情,令人心疼的爱情……

一些零零散散的回忆

对于我以及我周围的很多人来说爱摇不仅仅是一本普通的音乐杂志它装载着我们太多高中美好生活我们之中没有几个人听摇滚但是几乎每个人都在传看这本杂志大家小心着 害怕被老师看到了教育我们不该看些xx的东西却又在猜测老杨在把杂志翻完以后一边教育我们一边偷偷的想这杂志还挺不错的比起北京青年报 它无疑少了很多官腔枯燥的学习生活 这些略显出格的语言不知为生活增添多少乐趣爱摇不好买小山总是无奈的说警察叔叔又在找他们麻烦了后来把这本书推荐给一个比较懂音乐的女生看一开始还在说 这本书很普通啊..可是看到后面一部分就开始有意味深长的微笑了————————我想 现在我没有办法买到爱摇更多的是在回忆而真正忆起的 怕是那些一去不返的时光吧

宿舍标准毒物,有益健康

记得高四的时候某猥琐王子(也称足球吉祥物)叫我看看这书,当时嫌贵没买,后悔。。。现在大二了,没收到几期。都变成我毒害宿舍纯洁小朋友的工具了,不愧是YY极品。觉得这个世界太美好太虚幻的应该多看看,有益身心健康。

安静无私的爱,绝望的让人心疼

唯一一篇读了好几遍的小说,喜欢书中的语言,不浮夸,没有华丽的辞藻,简单平淡的文字就能引起读者的共鸣。欣赏里面的君乾,更心疼倾宇,那个不良于行,却依然傲立于天地间的奇男子,那个虽然一直没有说出自己的情感,却早已用自己的言行告诉那个人,他也爱他。他的隐忍,他的孤寂,他的无情却又多情,他的为了天下苦了自己,他的到死也放不下天下百姓。在身重剧毒,每天活着忍受痛苦的折磨时,依然云淡风轻,依然心系天下,依然要守在那个爱着的人身旁,他让我感动,也让我认识到,即使是爱到绝望,依然做不到不爱,即使是他,一个再别人眼里无所不能、天下无双的人。爱情的美,或许就是在于那种心灵相通的感觉吧,不用说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甚至是对方的一个决定,都能读懂。现实中的爱情,或许远没有小说中的美好,我依然相信,这个世界,还是有纯粹的爱的,对我而言,不奢望有个人能陪着我看遍世间繁华,但是却希望,在索然无味的现实生活中,在日常的柴米油盐中,有个人,可以一直牵着我的手,走过生命中一个个平淡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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