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次旅行

出版日期:2015-9-1
ISBN:9787544278611
作者:[英] 大卫•尼克斯
页数:392页

内容概要

大卫•尼克斯
英国著名编剧、畅销书作家。生于1966年,大学毕业后从事音乐剧编辑、演员,后专事写作。《一天》是他的第二部小说,2009年甫一出版就大获好评,受《卫报》《泰晤士报》《纽约时报》《ELLE》等媒体大力推荐,仅英国销量就逾百万册,更斩获当年《卫报》年度图书大奖,荣膺2010年英国小说榜冠军。
2011年,由其担任编剧的同名电影《一天》全球热映。
2014年,出版《我们,一次旅行》。

书籍目录

目 录
第一部 欧洲游学
第一章 英格兰 5
第二章 法兰西 29
第三章 低地国家 113
第四章 德国 175
第二部 文艺复兴
第五章 威尼斯和威尼托区 199
第六章 托斯卡纳 269
第七章 马德里 303
第八章 巴塞罗那 345
第九章 重返英格兰 365

作者简介

◆《一天》作者大卫•尼克斯最新作品
◆英国亚马逊2014十大畅销书
◆《星期日泰晤士报》畅销书榜第一名
◆《娱乐周刊》2014秋季最令人沉迷图书
◆入围2014布克奖
◆《人物》2014秋季最佳图书
◆《赫芬顿邮报》十大冬季图书
◆改编电视剧即将在BBC播出
◆《别相信 任何人》作者、《人物》《纽约时报》《娱乐周刊》
《华盛顿邮报》《奥普拉杂志》《时代杂志》倾力推荐
◆幽默得让你几乎忘掉这是个忧伤的故事
◆曾为《一天》洒泪的有情人们,来吧,牵上爱人的手,跟随大卫•尼克斯再次踏上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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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两段旅途:一段在路上,一段在心里
人世间分手的方式有一千种,我悲伤地意识到,我都无法选择,我选择了第一千零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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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结束了,秋天就要到来。那是一年中最后的美好的一天。自从我们相识,我第一次感觉到没有她的生活的那种无以言表的古老悲伤。”
五十四岁的生物化学家道格拉斯一直以他理工男的方式爱着妻子和儿子,一家人在伦敦过着平静的中产生活。在儿子离家上大学前的一个深夜,妻子突然告诉他,她要离婚。
道格拉斯带着妻儿来了一趟欧洲怀旧之旅。他要重走恋爱时走过的5个国家、8座城市,试图以此挽回25年的婚姻。
旅行刚开始,他又犯了个后果严重的错误:儿子和一个流浪歌手跑了,妻子也满怀伤心和愤怒提前返回。
多年的婚姻中,他始终拼尽全力地追在这对亲密的母子身后,听他们嘲笑他的一切,报之以迁就的微笑,并为他们打理好一切。这一次,他四顾茫然,悲伤地发现,他再也没有力气追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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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森一家出游时,带的情感包袱比行李还要多……很少有作家能在讲述复杂的关系上比尼克斯做得更好。
——《人物》

尼克斯是一个能工巧匠,一个讲故事的能手,当代道德观念的敏锐观察者。
——《纽约时报书评》

尼克斯又一次触及失去的爱情与可能的收获这一主题,并给出一个开放的结尾。他的故事让人大笑,实际上讲述的是中年人生的遗憾与辛酸。
——《纽约时报》

伟大的小说。尼克斯是个构建细致入微的关系的大师。他也善于构建紧张、狡黠的叙事,在《一天》中他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娱乐周刊》

我爱这个故事,有趣,悲伤,温柔,适合想知道大团圆之后发生了什么的人。——《我就要你好好的》作者乔乔•莫伊斯

有趣又深深地打动人心,我爱这个故事。
——《别相信任何人》作者S.J.沃森

一个有想法、有趣、现实的故事,对话完美,情节紧凑向前,像在看电影。这是那种提醒我们活着意味着什么的作品。
——《好管家》杂志

虽然道格拉斯和康妮的婚姻中有负担和战争,但也有真正快乐的时刻;他们的婚姻并不是一直都很愉悦,读这本书却能始终如此。
——《时代杂志》

一部乐观的浪漫喜剧,用焦虑和幽默阐明人心的柔韧。道格拉斯没能保住家庭,却走上另一段从绝望到意外喜悦的旅程。
——《奥普拉杂志》

一个令人伤感的关于婚姻崩溃边缘的爱的故事。
——《娱乐周刊》

《一天》的作者带着他广受欢迎的新作回来了,这次,一个男人试图在欧洲之旅中挽救他濒临崩溃的婚姻和与青春期儿子的父子关系。
——《人物》2014秋季畅销榜

复杂的家庭剧,假期的完美读物!
——《赫芬顿邮报》十大冬季图书

尼克斯是个讲故事的大师,用过去和现在创造了一部有趣又动人的小说。
——《柯克斯评论》

尼克斯带着他标志性的机智和智慧,对长期婚姻滑稽而令人心碎的检视……这部温柔的小说让尼克斯坐稳了浪漫喜剧大师的位置。
——《书单》

对那些喜欢《一天》的读者来说,作者最新的《我们,一次旅行》是另一部关于是什么让我们快乐、学习如何坦然前行的攫心作品。
——《图书馆杂志》

如果你喜欢《一天》,你就会发现《我们,一次旅行》美妙动人,有趣又令人感动。
——《伦敦每日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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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悲哀的。它没有改变,
还为最后离开的人保持了舒适,
似乎在想他回来。长时间
它没有一个人可以讨好,很泄气,
没有勇气去丢掉偷学来的体面
而回到当初开始时的决心:
痛痛快快,来一个归真返璞,
当然早已放弃。你了解这类事情。
瞧瞧这些画,这些银刀叉,
这钢琴凳上的乐谱。还有,那花瓶。
——普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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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5条)

  •     我以为这是一部只讲述爱情的小说 ,就像是《一天》一样。其实《一天》的阅读感受给我最深刻的不是爱情;而是那随着年岁逐步增加,心境的慢慢转变;本以为会死磕的东西,自己也渐渐松开了手;还有人世的变迁,这一点是最凄凉又无法扭转的。我以为这是一部爱情小说,心想就着这本书,让“严重依赖爱情而且严重缺乏爱情但又却严重希望爱情”的重症患者我在小说中,凭借着里面的爱来滋润我那缺乏爱情的土壤。在前半短部分就是一个中年男子鸡婆地絮叨,他抱怨、抱怨、抱怨,同时又在不断的思考。对自己的遭遇打抱不平。后半段,他经过前半段的自省,他似乎懂得了他“失败”的原因,他尝试用尽办法去弥补。他的旅行是个成长的过程。周国平有句话大意是 “成长不是年龄上的数字积累,而是心灵上的升华进化”。还有那句“人活着不是目的,好好活着才是”。David Nicholls的小说总是给你不希望看到的结局。《一天》如此,此书亦然。
  •     其实,我没想到《我们,一次旅行》的结局会是两个人分开,我以为经过一场欧洲旅行,夫妻关系会得到修复,父子关系也会破冰,一家三口会像童话故事里讲的那样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因为生活远不是这么简单。道格拉斯是生物化学领域的科学家,康妮是绘画艺术家,他们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几年之后的一个深夜,康妮突然对道格拉斯提出离婚,因为儿子阿尔比即将去上大学了,康妮无法忍受与道格拉斯两个人单独相处。道格拉斯为人正派,对待婚姻专一,可是对于康妮来说,他太古板了,他的科学家思维太过严谨,与他在一起她的生活也变得闭塞而乏味,所以,虽然她还爱着道格拉斯,但他们之间却有一个无法填补的空洞,他们的共同生活无法继续。遇到康妮之前,道格拉斯几乎从来没有恋爱过,他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母亲是生物老师,父亲是全科医生,他性格古板、守旧,不爱交际,用妹妹凯伦的话说,他在娘胎里时就已经四十三岁了,他几乎与康妮从前接触过的人完全不同。但是这些缺点如果换个角度看也全部是优点,他博学、诚实、勇敢,对待感情专一,这些特质都吸引了康妮。遇到道格拉斯之前,康妮刚刚与相恋四年的男友安吉洛分手,她美丽、风趣、有艺术细胞,非常有魅力,她出生在一个乱糟糟的大家庭,母亲曾是个嬉皮士,生父是搞音乐的,在她9岁时便离开家,继父是开烤串店的商人,她的家庭与道格拉斯的家庭迥然不同,所以在她最初接触到道格拉斯时,他给了她一种踏实的安定感。最开始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互相影响,康妮带道格拉斯进入艺术领域,道格拉斯则向康妮展现科学的魅力,两个人的性格、习惯和观念可以说是互补的,相处很融洽。但是当道格拉斯与康妮求婚的时候,她犹豫了,因为她知道,道格拉斯与她其实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们的生活观念几乎完全不同。选择一个伴侣就是选择一种生活方式,如果与道格拉斯结合,她的人生势必会偏离从前的轨道,但她最终还是答应了,因为那时候的她想安定了,道格拉斯是她那个阶段需要的。他们在一起过了二十几年,一同承受了许多苦痛,康妮的出轨,第一个孩子的夭折,还有对阿尔比教育上的种种矛盾,康妮主张顺应孩子的天性,可道格拉斯则喜欢以成人的思维去引导他,以成年人的礼数去管教他,这点让康妮和阿尔比都无法忍受的,康妮有一次对道格拉斯说:“你认识几个成年人不会用刀子或一点蔬菜也不吃?”“阿尔比能学会这些东西,而你不停批评他。”“重点不是教他如何系鞋带,或吃菜花或说话讲理,而是关于做事的正确方法;教给他应用、毅力和纪律。”可道格拉斯并不同意,他的思维观念就像科学一样严谨,对就是对,错就是错,而不是像艺术一样发散,有不同的风格。所以当他觉得阿尔比做错事的时候,就会批评他、教育他。随着一起生活的时间越久,康妮与道格拉斯这种思维上的差异,就将他们两个的距离拉的越远,直到康妮再也无法忍受了,提出分手。而这个消息对于道格拉斯来说简直如五雷轰顶,他不敢想象没有康妮的日子,因为他生命中的所有美好都是康妮带给他的,所以他决定不顾一切的挽回她。他们一家三口开始了欧洲游学,道格拉斯希望借此机会挽救婚姻,康妮希望让儿子从这趟旅行中接受更多艺术的熏陶,而阿尔比却完全对这种欧洲旅行不感兴趣,他更想去的是伊维萨,而且他并不想与父母一起。尽管道格拉斯一再暗示自己不可以与儿子起冲突,可他还是一次又一次的惹怒他,他受到儿子的鄙视,康妮的确还爱着他,却无法包容他,道格拉斯像是被自己的家庭孤立了,他很努力的想改变这种局面,但是几十年的隔膜已经把他们分成了两个宇宙。一次激烈的冲突之后,阿尔比在旅途中不辞而别,道格拉斯让康妮先回伦敦,自己穿越了威尼斯、佛罗伦萨、锡耶纳、马德里去找到阿尔比向他道歉,阿尔比原谅了他,并与道格拉斯一起去了巴塞罗那。道格拉斯在一次潜水中被水母袭击,阿尔比救了他的命,康妮从伦敦赶来照顾他,这时候的一家三口真是和睦,和睦的好像从此就要过上童话般的生活。但是,有的情谊就是这样,可以共患难,却不能过平淡的生活,康妮最后还是决定离开道格拉斯,而且还奇迹般的遇到了多年前的男友安吉洛,他们迅速旧情复燃,成就了一段别人眼中浪漫而美好的爱情佳话,而在康妮与安吉洛的故事里,道德拉斯,以及他与康妮共同生活的二十五年,全部变成了括号里的内容。道格拉斯在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很激动,他觉得自己几乎被完全否定了,但是康妮说,她从来不后悔与他的婚姻,他爱他,爱与他结婚,他教给她东西,让她幸福,他是个优秀的男人,现在他会成为她优秀的前夫,虽然不能天长地久,但他们的这段婚姻依然是成功的,他们给了彼此幸福的二十几年,他们是彼此在那个阶段最最需要的人。然而,现在他们都要步入人生的下一个阶段了,康妮有了安吉洛,而道格拉斯也会去寻找那个在威尼斯与他偶遇的美丽牙医芙瑞霞。他们曾经将两个生命绑到一起,共同缔造一种幸福,然而现在他们将各过各的生活,去继续属于各自的幸福。大卫•尼克斯将这整个故事分成两条主线来讲述,一条是从道格拉斯与康妮相遇开始直到康妮与他提出离婚的那天,另一条则是从离婚那天开始直到他们各奔东西。他用插叙的手法,将不同的时间点发生的事情穿插其间,使整个故事的过去与现在联系的更加紧密,也更容易被读者理解。有人说这本书并不是一个旅行故事,它讲的是人生,但是人生又何尝不是一次旅行呢,在这场旅行中有人来有人走,每一个旅行目的地,就是我们人生的一个阶段,每个阶段,都会有一些人出现,陪伴我们一些岁月,教会我们一些东西,然后在把我们送入人生的下一个阶段后离开,亲人、朋友、情人,莫不如此。虽然最后终要分离,但共同度过的岁月却有它不可替代的意义。
  •     (行动力!行动力!这篇书评一直想着写,想了半个月,终于打开文档写下第一个字,两个小时结束。) 1是个忧伤的故事,虽然很多地方能让你半夜里笑醒。“去年夏天,在儿子要离开家去上大学前不久,妻子半夜将我摇醒……说,我想离开你。”开头像部悬疑小说,但很快就进入家庭伦理剧的氛围。主人公道格拉斯是个54岁的化学家、不折不扣的老理工男。每次看到他的名字,我都不由自主把他的形象和《老友记》里的罗斯重合起来……真的是很像啊。具体怎么个像法,后面再详说。妻子康妮要离开他,没有原因。理工男当然不能接受这一点,一件事情,怎么可能没有原因?实验室的果蝇死了,要么是缺乏食物,要么是缺乏氧气,要么是感染病菌。那么,你要离开我,是为了你的同事,那个小个子克里斯?然而康妮是个艺术家,当年也是前卫放浪、艳冠一方的舞会明星。她给出的解释是:“我害怕那个洞……我一想到咱们的儿子要离家上大学了,就觉得我们的使命完成了……我想换个环境……”这还不简单,搬家!2故事有两条线,一条是道格拉斯和妻子,一条是夫妻俩和儿子。作为一个白天上班、晚上带孩子的中年妇女,我对儿子这条线更感兴趣,也更有感触,有点迫不及待地把这条线的故事讲给你们听。非常不幸,儿子阿尔比完全继承了妻子的容貌和艺术气息,而丝毫没有感染到父亲的科学细菌。儿子喜欢摄影,可是每次道格拉斯看见儿子端起镜头,他兴致勃勃地挤进镜头里,最终总会发现,只有在他退出镜头之后,儿子才会按下快门。他拍的都是蛛网、鞋底、阴沟、裸女的身体细部、肮脏的水泥墙面这些当爹的既看不懂、也不美的东西。你为什么不去拍飞跃的豹子和崩裂的冰山?这些才能卖上钱……这种分歧从阿尔比小的时候就显露无余了。阿尔比喜欢把积木一掌打倒,砰!啊,儿子,这样是不好的,积木都碎掉了,散落到沙发底下找不到了。积木是多好的设计啊,它可以锻炼手指头的灵活性,可以增强数学能力和平衡感。看看你老爸爸的吧。妻儿睡下后,他调好胶水(化学家真了不起),把积木牢牢地粘在一起,满腔自豪地上床睡觉去了,直到第二天一早在嚎哭中醒来。其实更小的时候就开始了,小到阿尔比还在吃奶的时候——他在爸爸的怀里不停扭来扭去地挣脱,被爸爸带着的时候总是会受伤,会在咖啡桌上磕破脑袋,在树底下摔破腿。只要看见妈妈,他就会伸出胳膊,他知道他安全了。这个时候虽然父子关系已有窘迫的苗头,但道格拉斯还是满怀信心:有什么办法,我再卖力也不能喂奶啊!等阿尔比长大了不吃奶了,我教他用柠檬做电池,帮他做飞机模型,带他去野营,那时他会崇拜我依恋我,跟我亲密无间!啊多么美好的情景,多么令人羡慕的父子亲情。当然事情是绝不会这么发展的,一段关系一旦露出窘迫的苗头,大多只会越来越窘迫下去。但是,“孩子跟我不亲是因为我没有乳房不能喂奶”这个观点,据我的观察,大部分的爸爸都是这么想的,而我自己已经为此和娃爹产生过不下十次争执,导致此刻我看到这句话仍然无名火起。所以,我郑重地告诉男士们、爸爸们:孩子跟你们不亲,不是因为你们喂不了奶,而是你们付出得太少!!太少!!!!3还是回到道格拉斯这里来吧。若说他为孩子付出太少,连我也替他冤枉。他实在是比我了解到的绝大部分(几乎全部)爸爸都要尽心得多了。但是阿尔比越长大,对妈妈的依恋越极端刻骨,我想在这个家庭里,也许是因为他们天生气味不相投。什么气味?在巴黎,你在哪里拍照,是在埃菲尔铁塔面前,手比V字,或者做出要把铁塔推倒的样子吗?是在人山人海的蒙娜丽莎面前吗?哦,那你散发着令文艺青年和小清新掩鼻皱眉的气味。可是这有什么错吗?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啊!所以说气味不投嘛。4阿尔比上中学时,家搬到了郊区的大房子(多么典型的中产阶级标志)。他并不喜欢这一变动,他厌恶乡村生活,不关心门口的鸟儿叫什么名字,讨厌路边开满的野花,幸好他在那里交到了一个好朋友(在中国家长包括我看来,这很难被称作“好朋友”,他打架逃课,是个老混混之子),阿尔比崇拜这个老混混,他给孩子们玩尖刀利刃,还让他们焊东西!而从来没给他们解释过元素周期表!可怜的道格拉斯从来没想象过这么跟孩子相处。康妮说:“我们不能禁止他,禁止只会让它更诱人。”道格拉斯觉得匪夷所思。在他小时候,他父亲要禁止什么,那就是禁止,而不是更诱人。连康妮也崇拜起老混混来,她经常脸色绯红地回来,说:“我觉得他很有魅力,他一个人把孩子拉扯大很不容易。”道格拉斯更迷惘了:由着孩子乱跑有什么不容易的?那我呢?我的努力,我的付出,我这么多年的挑灯苦读呢?5到这儿差不多能看出来了,道格拉斯真的很像一个中国家长。他教孩子做除法,虽然几乎每次辅导都在眼泪和妥协中结束。“我看到一个和阿尔比同龄的中国或韩国男孩,挑灯夜读,钻研代数、有机化学、计算机编程,有朝一日,我儿子要想谋生,就得和这个男孩竞争。”看看可怜的欧洲人被亚洲孩子逼成什么样儿了。或者说,可怜的亚洲孩子把欧洲人逼成什么样儿了。6关于老混混,还有一件著名的事情。社区举办一场百科知识比赛,道格拉斯觉得打败老混混、夺回儿子的崇拜的机会到了。老混混能知道世界上最高的山叫什么名字吗?能知道最长的河流在哪个洲吗?能知道光的速度吗?不知道!只有阿尔比了不起的老爸才知道。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顺利,康妮和阿尔比在老混混组,他们组对流行音乐和娱乐八卦十分在行,分数遥遥领先。终于到了河流湖泊名字类的题目,尽管道格拉斯组重振旗鼓,奋力抢答,还是落后两分。老混混组已经开始欢呼胜利,会场一片欢腾。道格拉斯通过冷静思索和仔细观察,发现有道题判错了!他不顾主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坚持要重新判卷,最终以0.5分领先,胜利了!阿尔比的老爸领导的队伍才是冠军!会场一片沉默,人已经走了一半,胜利方默不作声地平分了奖品——社区购物中心10英镑的购物券——,低着头匆匆地离开了会场。康妮说:“只要我活着,就不要让我想起今天晚上。”阿尔比呢?他一句话不说匆匆上了楼。一定是在思索他老爸有多么聪明吧。气味,恩,气味。7康妮为什么会跟这么一个人结婚呢?道格拉斯对自己的描述是这样的:我很实用;基本的修水管、做木工,甚至铺电线,我都很在行,只有一次被电流抛到厨房的另一头。我一进房间就知道哪堵墙是承重墙;在室内装修上我一丝不苟,尽善尽美,总是用专用清洗剂洗墙,用力磨光打平,总是把刷子刷得干干净净。我们俩财务合并之后,我总是尽心尽力地将一切打理得井井有条:退休金、个人储蓄账户、保险。我以军事部署般的细心规划假期、保养车辆、为暖气片放水、在春秋两季重新设置钟表时间。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她就绝不会缺少足够的五号电池。是不是很诱人啊!太符合我的口味了。如果我是跟这么一个人结婚,再过100年,不,1000年,也不会想要跟他离婚。我会每一辈子都跟他结婚。虽然他做了那么多令艺术家妻子和未来艺术家儿子嗤之以鼻的事情,但真正让我反感的,只有知识竞赛这一件。可是我当然不是康妮,我没有艺术气息,不会画画,如果老公主动帮我养育教育孩子,我不知道要高兴成什么样子。我热爱医学科普和法律常识,不喜欢抽象派画作和或现代电影,我和道格拉斯根本就是一类人!所以道格拉斯和康妮会相爱,因为他们对彼此都太新鲜了。道格拉斯每天看见的是养在蚊帐里的果蝇,康妮的前男友个个都是流浪艺术家,酷爱劈腿和家暴,而且都很穷。道格拉斯和他们是多么不同啊。他代表着安定温暖、没有焦虑的生活。他们很美满地过了25年,然后康妮想要离婚。如果一定要给出原因,我想这是因为,道格拉斯爱上一匹野马,家里却没有草原?康妮在这个家里的25年,享受也好,忍耐也罢,最终还是要奔向自由自在、随风驰骋的草原。8“你看见我的另一只手套了吗?不用说……它跟这只长得一样。”我实在是太喜欢这种幽默了。9还没说到究竟是如何保卫家庭,已经剧透太多、代入感太强了,各位自己看书吧。哦,再说一句,我也特别喜欢道格拉斯的艳遇对象芙瑞霞。再再说一句,书里那种挥之不去的中年人生的倦惫感,我也有无比强烈的体味。

精彩短评 (总计46条)

  •     极度失望 一天的作者竟然写了这么一个无趣的故事 翻译很差 phone die竟然直接翻译成手机死了
  •     这一年读过的最好小说之一。将亲密关系,意味深长,而所有叙述背后的隐隐作痛又那么真实,简直是太真实了。 就像你膝盖酸痛,长途跋涉时虽可以谈天说笑,可以坐着休息,但膝盖的酸痛一直都在。你可以不去想,但它一直在。 给所有处理不好亲密关系的人们吐血推荐。
  •     我以为这是一部只讲述爱情的小说 / 在前半短部分就是一个中年男子鸡婆地絮叨 他抱怨 抱怨 对自己的遭遇打抱不平 后半段 他经过前半段的思考自省 他找到了部分的原因 他的旅行是个成长的过程 / “成长不是年龄上的数字积累,而是心灵上的升华进化”
  •     对话太幽默了,笑死~
  •     1、首先,向近乎完美的翻译致敬。正是因为高水准的翻译,让我在读这本外国文学书的时候,没有丝毫的生疏感和距离感。2、比较简单的故事,男主角为了挽救爱情、挽救父子情而努力的带领全家开始了一场跨越欧洲大陆的文化之旅,虽然已经注定没有什么是可以挽回的,除了寻回自己的存在。3、当代欧洲文学,也许只是当代英国文学,大量地表现出了稳定的中产阶级视觉,生活无忧,但是又没有太远大的追求,迷茫之后剩下的是自怨自艾。
  •     难得的幽默,流畅和清晰。旅行,既在脚下,也在心头,作为婚姻和家庭关系的我们因此成为文字和记忆观察的客观对象,也因此英文书名以语法规则里宾格出现。小说就是一次自省,拷问天赋的幽默如何被糟糕的性格——冷静到了乏味,克制到了懦弱,理智到了专制,磨损消耗殆尽;难道除了谈论工作灯就亮不起来?随后就有了那场千里寻儿记。当然这也是关于分手的故事,虽然心里某种东西被撕成两半令人痛苦,但这并不意味着,对方就不会为“我们”对完整付出过的努力不无感动。我们避免不了分手的结果和痛苦,但也未必要拒绝对过去的感谢,无谓地妄自菲薄。
  •     我前几天还觉得 这本书毫无意义像是支离破碎的喜剧片断 现在看来 将破碎需要挽救的婚姻和明知毫无希望却仍乐观的男主描写的十分传神
  •     并没有读完~大致看了一下
  •     像是公路文学,又牵扯了回忆的倒叙,布满整个人生故事,其中有幽默,有无奈,感觉就是真实的生活,而且一直有兴趣读下去。
  •     这不算是一个旅行故事,这是他们,也是我们的一生。
  •     该死,为什么在这个时候选这本书来读。我以为温馨而动人,但为什么我在流泪呢?我以为,爱情如能长久,那即便有眼泪、有争吵,终归是温暖的结局……但,好吧。重要的是,我们经历了很美好的事,不是吗?!
  •     睿智又笨拙的大叔 狂野又内敛的妻子 不羁又善良的儿子 不落俗套的故事 只是 生活本就该这么平淡吗
  •     很有成长的意义,书包装简单,开始看第一章我就决定春节在家的必读书就是它了。 一个家庭的故事同时也是所有家庭面对的问题集合,故事很有吸引力,无论从旅游书和对欧洲艺术品的描述,都是很有见地的。反应现代人的思想和烦恼。
  •     老理工男的一腔柔情,敌不过时间的消磨。从激情到平淡,尽管道格拉斯铆足劲想变成浪漫丈夫、开明老爹,还是免不了分道扬镳的结局。没有福气与子偕老,也多谢给我好时光。
  •     结局升华了整本书,否则可能会给三星。冲着大卫尼克斯的名字买了这本书,期间对他的水平几度产生质疑,好在最后整体分数超过了及格线。还是他那熟悉的平淡如水,苦涩中偶尔透出几分小幽默的味道。比不上一天,但仍有会心一击的时候。最后,我也想去这一条线旅游啊!
  •     为什么我觉得很难看呢,这个题材,加上旅行的外衣,应该是我的菜啊,可是除了开头,我根本读!不!下!来!大量对话,适合拍个电影啥的。Sorry没有找到这本书的美和读下去的理由。。。。。
  •     冲着很喜欢很喜欢的 one day 的作者看。可能我太年轻,可能我对欧洲地理人文艺术不了解,没有读懂这个故事。可是我又喜欢这个故事,只是我也感受到男主带来的沉重。也会期待BBC的改编。
  •     结局是没有预测到的,两个能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的人选择分开,本性难移也好,放手释怀也罢。生活中好多事情就像一次旅行,有起点有终点,过程不一定全是风景,哪怕按照计划进行也依旧会有未知,我们不能阻止旅程的结束,有的悲伤无法避免。
  •     封面好看
  •     不一样的结局,为《一天》着迷,没有预期的那般好,一如既往的写作风格,结尾会有一些小煽情,平平淡淡的文字却能抓住心里的那个点
  •     结尾 要命的结尾啊,父亲转换的过于仓促,把之前所有的铺牌都浪费了。用20年的时间,证明你从家庭继承的终将坚如磐石不可撼动,真实的绝望!此书令我想起自己曾对工科父亲同样的折磨排挤和孤立……ps 此书倒是不错的欧洲博物馆旅行指南
  •     三个人,两种关系,一段旅程。
  •     低劣之作
  •     欧洲游学,美术博物馆游览,看起来都美不胜收。巴黎,阿姆斯特丹,慕尼黑,威尼斯,托斯卡纳,佛罗伦萨,马德里,巴塞罗那,在这8个城市中构建了完整的故事,虽然男主角最后没能挽回妻子的离去,但是旅行的意义不由分说,终生难忘的。
  •     这次旅行是他们婚姻的旅行,也是每个人一生的一个旅途。读这个小说挺有些触动,从相识到分手,其中经历了太多东西。每对夫妻都是这样的吧?直到最后,也许他俩真的不是一路人,即便仍然很爱,是那种并非纯粹的爱情,也无法再继续下去。而有的人,年轻狂躁让他们不能再在一起。而随着岁月的洗刷和加工,那最终在一起的人还是会手拉着手,回到年轻的岁月当中去的。 读完这本书,心里挺不是个滋味儿的
  •     很精彩 一个理工男和文艺女的碰撞 作者文笔很好 很细腻
  •     比《一天》好看
  •     平常故事,细腻动人
  •     还不错,但是不是拿起来就放不下的入迷。get不到笑点。
  •     利用出差路上的时间一天内看完啦。看的过程中,可怜男主的感觉一直持续。 一本正经的生物科学家,激情随意的艺术家,结婚了,是一时新鲜,还是其他什么的? 是不是很好的结合?性格互补,一个科学,一个艺术。 是不是很差的结合?性格差异,一个单板,一个有趣。 我们都不知道,结果也是要看他们怎么过的。 男主一直在自己力所能及范围内,用心经营着婚姻,深爱着妻子和儿子。但某一天,儿子要离开去上大学,妻子提出也要离开,他才知道自己的家庭生活不那么完美,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和谐,没有了解到妻子的真实想法。希望通过一场旅行来挽回自己的家庭,但过程和结果都是不那么完美。 婚姻中,家庭中,可能不是你尽力了、努力了,就会完美。
  •     书中对理工男的比喻是 一只巨大的老式灭火器 哈哈哈
  •     如果一天写的是爱情,我们一次旅行写的就是婚姻...总体来说,我喜欢这个结局。
  •     你看见我另外一只手套了吗?不用说……它长得跟这只一样。
  •     一直以为最后会是一个美满结局,但是往往就是如此现实。
  •     细腻的表述,各种矛盾冲突,回忆和现实,内心活动,阅读的情绪充分被调动,我们总在用自己的三观评判别人,甚至最亲的人,因为在乎所产生的想掌控的情绪,使得亲密关系变得紧张。虽然紧张,却也让彼此成长,这次旅行不像计划那样,但最终所有的矛盾缓和了。不完美也完美,事情总是不完美。
  •     比《一天》好看太多,道格拉斯与康妮完全是两类人,一个像土,一个像风,作为同样像土的我自然是喜欢前者的。喜欢书里面的城市与文化之旅,也喜欢书中对情感的书写,是有所沉淀的人才能感受到的那种透彻,还有值得回味的英式幽默及一个“真实”的结尾。
  •     相比《一天》差很多,过分冗长。
  •     这个故事我很喜欢,让我知道爱其实不是一段永久的旅程,而是人生中的一段旅程。珍惜它的存在及来过。
  •     出乎预料的好看 翻译很好
  •     在英国能吃到“麦丽素”?在巴黎吃“咸水鸭”?我没看原文,译者你不要骗我。
  •     写给有情人的故事
  •     幽默的笔触写挣扎,从一开始就被深深吸引!另:致敬王爱燕教授,翻译得太好了!
  •     在我看来这已经是很成熟的爱情了
  •     左脑型与右脑型的矛盾,又或者爱好男和爱好女的人儿本不该在一起
  •     看了一部分,不想看了,讲了太多和老婆的细致末节,太磨叽,本想能见到更深刻的英伦等,却觉得没什么含金量。好吧,它的确是一部小说。
  •     轻快的欧洲旅行笔记+真实的婚姻生活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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